黄苇町:党内决不允许存在既得利益集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0 次 更新时间:2013-11-05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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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苇町  

 

随着将对改革做出总体部署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在即,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种媒体,对“既得利益集团”、“既得利益者”的发声明显增多。改革和既得利益,本来就是一对矛盾。而原有体制中的一些既得利益者,或明或暗地反对和阻挠一切可能危及自身利益的改革,必然成为“众矢之的”。但对于谁是既得利益者或既得利益集团,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在一个利益高度分化的转型社会中,这些不同的利益诉求都属于正常现象,但也大大增加了统筹改革的难度。因此,厘清这些问题非常重要。

真正对改革构成重大阻力的,主要是那些具有强势地位的既得利益群体

人们对既得利益者存在的种种不同认识,不等于可以把各种“既得利益”都等同化。真正对改革构成重大阻力的,主要是那些具有强势地位的既得利益群体,也就是依靠他们在占有和支配公共权力和经济资源上的优势,依靠不正当竞争和非正常手段获得最大利益的一部分社会群体。他们依靠权力占有资源,依靠市场把资源变现,可以说玩得如鱼得水。因此,他们最希望把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不合理的、但对自己有利的利益格局长期化、固定化。有人说,邓小平同志讲过“改革要摸着石头过河”,他们现在则是摸石头上瘾,不想过河了。因为在河里摸到了“宝贝”、摸到了好处。而大批市场主体在权力的竞争而不是市场竞争中被淘汰,使财富集中的速度和社会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大大加快。

他们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舆论动员能力,甚至还能包养一些有学者头衔的人为自己讲话,把这个特殊群体的私人利益冠冕堂皇地包装为“社会利益”、“公众利益”。因此,他们也具有影响政策制定的实力,导致绝大多数人都感到迫在眉睫的改革,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有些地方和部门的改革,一直谨慎地躲开敏感或要害之处,而打着“改革”旗号“甩包袱”、“与民争利”甚至“劫贫济富”现象却屡有所见。有人说,如果我们在贫富差距还不那么悬殊的时候就及早地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在规范一次分配的同时,加大二次分配力度,并通过强化税收征管和对偷漏税的惩戒来保证贯彻实施,问题也许不会发展到今天的程度。同样,如果在官员们还没有多少财产和房产的时候,我们就推行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会不会比拖到今天实行的难度和阻力要小得多?历史发展到今天,再谈更多的“如果”,已没有意义。我们需要从中汲取的重要教训是,有些问题已经不能再以得过且过的心态长期拖下去了,我们必须拿出啃硬骨头的精神,向一些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因此,三中全会对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正当其时。

简单地把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划为既得利益者,这是不对的

所谓既得利益集团,是指凭借不合理的制度或社会整合错位而形成的比较稳定的特殊利益群体,把维护其小团体或私人的利益放在公众利益之上是其主要特征。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有些人简单地把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划为既得利益者,这是不对的。党政机关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作为现行体制下的受益者,是客观事实,但这与反对任何危及自身利益的改革的既得利益者并不是一回事。恰恰相反,他们中的很多人是推动这场改革的主要引领者和中坚力量。这是与他们的执政党党员身份相一致的。

但也必须看到,尽管党的宗旨意识决定了党内绝不允许存在既得利益集团,但如前所述,在党内有些人中,确实存在着成为既得利益者的倾向,这直接反映到他们对改革的态度上。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来自党内的阻力,很多还属于“左”和“右”,是围绕改革是与非的观念之争。那么,新阶段改革面临的阻力,更多的已不是是非之争,而是利益之争,这种利益的分化和冲突,也反映到领导层中,使改革复杂性大大增加。如果说,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需要冲破的主要是思想禁区,那么今天更需要冲过的是利益雷区。其难度和危险程度都大大超过了思想雷区。我们党为什么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转变作风、解决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群众感情、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问题,消除党内一部分人对深化改革和利益调整的阻力,才能逐步消除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体制和制度扭曲,消除“四风”回潮的制度环境。因此,笔者认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并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中央大的战略部署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一个重要的前奏。如果说上个世纪70年代末批判两个凡是、解放思想,是为实施改革开放的大战略开路,那么今天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是通过强化宗旨意识,为下一步的深化改革和大幅度的利益调整开路。我们不可能一晚上解决所有问题,但要让民众看到我们实实在在的努力,看到前景不断向好,给他们以希望、信心和信任。

改革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

由于改革要触动方方面面利益,因此,不管算不算“既得利益”,如何处理好各个社会群体利益也非常重要。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一直采取尽可能少触动利益存量,在增量改革这一块做文章,或者说是在人们的既得利益之外培养新的利益,包括在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时,也是在原有的公有制体制之外,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外开放是先划出几块特区实行特殊政策。这对于减少阻力,增大改革的成功系数,是必要的,但由于改革发展的不平衡,在改革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既得利益群体和利益相对受损的群体。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更需要做到统筹兼顾,对改革配套推进。

首先要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强经济活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要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搞活和放开企业的手脚,同时从多个方面创造条件,进一步开拓劳动者平等竞争、共同富裕的现实道路,而不是通过立即开征“遗产税”一类手段来“劫富济贫”。采取一些在现实国情下还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激进手段,除了导致资金恐慌性外流和富人的移民潮外,并不能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因此,我们的改革首先要从最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出发,使改革不超出群众的承受能力。还有,我们的改革不论有多么宏伟的目标,首先要争取实现最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最小公倍数,使绝大多数群众都能从改革中多少获益。例如养老金并轨的改革,如果原地搞“抽肥补瘦”的统一,肯定会引起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反对。一个解决办法是国家财政拿钱来填平补齐,否则只有企业退休金小步快跑涨得快一些、幅度大一些,事业单位的退休金也要增长,但要比企业退休职工涨的幅度小一些、慢一些,逐渐缩小直至消除差距。还有,新型城镇化也不是搞不堪重负的大城市化,而是要更多地引导进城农民到中小城市定居,实现就地城镇化,同时以办分校、分院等形式,把大城市的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向中小城市扩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当然,也要欢迎一些已经具备职业和生活基础的农民工和“北漂”、“海漂”们在大城市安家。不能只要人家创造财富、提供服务而不允许共享发展成果。当然,随着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皆大欢喜的普惠式改革会越来越少,有得有失的利益调整型改革会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改革获得人们认可的主要办法就是要坚持民主决策,通过民主决策来打破既得利益者构筑的藩篱。有位学者说,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什么?是民心、民生、民意。得民心者得天下,要得民心,就要搞好民生;怎么搞好民生?关键看是否合民意。

(作者为原红旗出版社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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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民论坛11月上(总第42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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