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娜娜:对科举考试作弊研究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37 次 更新时间:2013-10-19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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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娜娜  


[摘要]  对科举考试作弊的研究主要围绕作弊的方式、防范的措施以及科举考试作弊对现代考试的启示展开。研究科举考试作弊的根本任务不应该只停留于制度层面的反思,其与道德维度的研究结合将会推动当今我国“诚信”体系的建设。同时,考试制度的改革根源在于教育观念的改革,当考试的效度提高,更全面、区别的发挥出考试本身的功能,就会消减考试作弊的意义。


[关键词]  科举制 科举考试 考试制度 考试效度 诚信


作弊一般解释为:“用欺骗的方式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考试作弊则是在上述概念的基础上限定了作弊发生的领域 2。


考试包含很多环节,仅主要环节就有命题、实施、阅卷和成绩使用四项,具体而言有选拔命题人员、采集考试题目、形成试卷、试卷的印刷与派送、考场的安排、考生资格的认定、考试活动的实施、阅卷、成绩登统、录取、分数解释等过程,因此发生在这些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都可归入考试作弊的范畴。


所谓“观今宜鉴古”, 以史为鉴可以明当今考试改革的动向。自科举制诞生,考试作弊就开始如影随形,就像硬币的两面。科举史上,三年一取士,科举带来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巨大诱惑促使大批学子铤而走险,作弊手段层出不穷。同样,追求公平角逐也成为历代科举革新的永恒课题。基于中国期刊网和相关书籍的研究史料,本文对科举考试作弊的研究有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考试制度与道德教育的统一是考试制度的内在诉求,现有的科举考试作弊研究主要在制度层面展开,无论是导致作弊发生的原因研究还是防范作弊措施的研究,都缺少与道德维度的联系。


封建社会的太平年代,儒家思想是占主导地位的思想,科举考试围绕四书五经出题。宋代理学家特别是朱熹所注的《四书》和《五经》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儒家伦理道德的思想主要特点是:首先是崇尚“仁 ”,在自我教育的方法上要求人们“择其善者而从之”“见贤思齐”从而达到“不违仁”的最高境界。管子把“礼义廉耻”上升到安邦定国的伦理纲纪。然而,此道德观并没有被作弊的学子所内化,冒着各种风险违背“信”的原则,可见“死读书,求功名”的情况古今相似。科举考试作弊行为违背了“四书五经”所宣扬的道德观,这是教育结果与教育观念的一种悖论,该方面的研究却浅尝辄止、凤毛麟角。


从科举考试作弊方式和防作弊措施的研究看来, 挟带、枪替、通关节、泄题、冒籍是科举考试作弊的主要方式。《泾林续记》记载:“场中传递怀挟, 弊端无穷, 其术甚巧。募善书者,蝇头书金箔纸上,每页一篇,工价三分。经书俱千篇厚不盈寸;或藏笔管,或置砚底。更有半空水注夹底草鞋之类;又或用药汁书于青布衣衿,毫无形迹。壁泥掺之, 拂拭则字立见, 名曰文场备用。”2003 年,有人在苏州发现一作弊小书,是清代遗留下来的,虽只有半个巴掌大, 却有9万字的内容,一粒米就能盖住 6个字,可见当年举子为步入官场煞费苦心。此外, 还有人制作石印袖珍本 《四书五经》 出售,以方便考生挟带 3。


防作弊措施一般为:糊名与誊录制度的建立与推广、实行锁院制度和别头试制、 严格考生资格认定制度、实行严格的点名和搜检制度。在对现代考试的启示意义研究方面,其结论围绕以下方面:坚持教育优先,重新定位考试;加强考试立法,严格依法治考;建立诚信档案,加强诚信教育;采用高科技手段防作弊、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 4 5


对以上方面的研究成果,能够揭示很多科举考试作弊的事实,可以丰富和完善科举考试作弊的研究。但是,也很明显存在轻视道德教育的嫌疑。当然,道德本身不是万能的,制度是道德的法律形式,是道德的升华。教育改革最根本的是教育观念的改革,这更需要从道德层面对作弊行为的制约。与此相反的是,科举制作弊在历史上却得到某些普通群众的认同。


如果作弊夹带品的流传只是商人为追逐利益而为,那么从下面的故事中就可以窥见坊间群众对科举作弊行为的某些观念。


明代凌蒙初的《初刻拍案惊奇》卷四十,《华阴道独逢异客  江陵君三拆仙书》所叙述的几个有关科举的故事,有助于我们探讨明代人们对科场作弊的态度。其中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何姓举子,到京中应试在酒店偶遇一伙性情相投之人,畅饮一番后尽兴而归。几日后,何举子看一人醉卧路旁,细看原来是当日酒店同吃酒中的一人,于是好心把他扶起。那人稍微清醒点后,从袖中掏出小纸封交给何举子,让他回去好好细看。何举子回住处打开后,发现原来是几道会试试题,同住举子都不信其为真。只有何举子与另一名安姓举子,不论其真假,当做练习,每题都认真准备。结果入场后,他们发现会试的六个题目都在当中,何举子与安姓举子皆得登第。其余几个故事模式与此大同小异,皆为应试举子得到鬼神相助,或事先得到试题,或于试场中得到别人作好的答卷来抄袭,或答卷并不出色而因神灵相助而受到阅卷官员的关照,等等,最后都出乎意料的及第 6。稍微揣摩一下,我们不难发现,故事中人物之所以能及第,都与科举作弊有关。对于这些凭藉着作弊手段而获得成功的举子们,小说的叙述者对他们的遭遇赞叹不已。虽然是小说所记,但应该是其事有所指。它至少表明普通民众对科举作弊的认同态度。


综上所述,科举考试作弊研究不仅应该对制度层面进行反思,而应该与道德紧密结合,即便是研究如何完善考试制度,也应该考虑到“诚信”体制,封建社会的价值观有其诟病,从唐宋到明清王朝,统治机构对作弊的防范与惩处可谓愈演愈烈,直到清后期制度的解体,科举作弊现象屡禁不止。从制度层面治理,还是法制的层面,以儒为教育纲领的封建王朝,却未能在选拔人才过程中践行基本的“信”的道德,可见其教育本身的失败。如果说在有缺陷的制度下面,考试作弊是自然的衍生,那么当今社会的考试制度之下,作弊之风并未缓和。除了制度层面,道德教育的匮乏不可小觑。对于科举制作弊的研究史料显示,明显缺失对该方面的关注。有一种说法,在研究科举作弊对当今教育的启示方面,应加强各方面的教育,加强羞耻感教育,激发学生的羞耻感,使他们明辨是非,从心底里明白作弊既是违纪违规,又是极不道德的行为。


思考之二:科举作弊的行为是对科举制自身的破坏,众多科举作弊的研究集中于作弊形式与防范惩治措施,较少关注到作弊对科举制本身的戕害,最终导致连锁的作弊循环。反观今天的考试作弊,是同样的道理,较少研究史料就此展开分析。


科举制度一直以追求公平为重要目标。从唐朝的“兼采时望”到宋朝严格的“糊名考校”,从科目众多、标准迥异到只有一个统一尺度的进士科,从内容宽泛的诗赋之文到内容相对固定的经义之文;经义之文的内容,由百家学说到仅用朱子学说,经义之文的形式,由形式灵活的散文到结构固定的八股文。


不难看出,科举制度力求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使科举考试的各个环节具有可操作性,保证了整个考试过程中的程序公平。这就导致后人的研究中,对科举作弊现象的程序过分关注,甚至淡忘了选拔行政官员的终极目的,研究的结果很少涉及科举作弊对科举制本身的破坏。这就是科举与作弊之间永远难以理清的悖论关系,可以说是“成也作弊、败也作弊”。


科举考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传统的价值标准所认可的合格的行政官员,以治理中国广裹的国土和众多的人口。科举作弊不仅从程序上践踏了制度,更重要的是发展到后来,选拔官员的初衷也进而遭到践踏,或者可以说科举制本身的发展也违背了选拔官员的初衷,一味追求程序的公正,演变为严定程式的八股文。而科举作弊,对此更是雪上加霜。我们甚至可以说,科举考试把公平作为自己追求目标,是对自己责任的迷失。而对科举作弊的研究,太执着于程式,则是对科举考试作弊研究的现象的眷恋,游离于作弊本身的深层根源。


公平是手段,选官是目的,公平是选拔官员过程中应有的原则,之所以要坚持公平的原则,不过是为了更好地选拔官员。显然,这里公平应该服务并服从于官员的选拔,而不是相反。同样,研究科举作弊仅仅着力于对程式的公平性的研究,就忽略了作弊与选拔官员的千丝万缕的联系 7。


从宋朝开始,科举制度把公平看作构筑这一制度的最核心要素,所有的建设工作都围绕着完善这个要素而进行。如前所述,对科举作弊的研究围绕作弊方式与防范展开。科举作弊说到底是对选官制度的破坏,而官员身份和地位的获得,意味着一个人能彻底改变个人乃至家族的命运,获得丰厚的经济利益和显赫的社会地位,在各种利益资源颇为稀缺的中国古代社会,有机会占有更广大的资源。因此,作弊破坏的不仅是程式上的公平,同时还破坏了选官制度本身。


“科举考试演化为一种惯例式的全民动员,已接近于一种宗教行为。它将考试演化为程序、规则、禁忌,以及庆典仪式,使其彰显为民众生活的中心,也淡化了一切与其无关的活动选择。”中国传统社会因此被一些学者称之为“科举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人如何通过公平的方式、公开而公正地穿越这一线,也就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研究科举作弊,应该与科举考试程式与使命同时联系。在科举时代,“小人欲排异己,求可攻之瑕而不得,则必于此焉摘之,以激天下之公怒,以协人主以必不能容。”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下,在各个利益集团或个人出于不同目的的纠摘、监督和建议下,科举制度如前所述,一步步走向了公平之路,以至于越走越远,最终迷失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那么对于科举作弊的研究,应该结合科举制度本身追求的“走偏”情况,关注作弊对科举制本身的戕害。


思考之三:科举作弊对现代考试制度的启示研究方面,着力点应该多倾向于考试的效度改革,即通过一次考试能确实地测量到它所欲测量的对象的真实水平,这就需要从教育内容和考试内容方面入手,还要回归到教育观念的改革。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然而,科目的众多,意味着录取标准的不一致,在某种意义上,设立一个考试科目,就必须另立相应的标准。标准的不统一,各科之间没有可比性,具体操作时难免高下不一,是非紊乱,难以保证公平 8。这种不公平是由考试内容引起,根源于教育内容,这也在人们追求仕途的心理上种下了“不公平”的种子,作弊者从这各方面可以得到一些“心理宽慰”。


在科举作弊的研究中,力求教育内容、考试内容与作弊之间的相关分析,将是可以挖掘的又一着力点。科举作弊的研究不仅在于呈现事实本身,比如用计量法等等统计各种作弊“花样”以及防范作弊的种种措施,这只是对客观事实的回顾,更重要的研究,在于透过现象,分析科举制下的考试内容与作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对当前教育改革有重要的启示。


科举制度一直主要关心的是考试的公平性,没有注意考试的有效性问题,用现代教育测量学的术语来说,就是忽视了考试的效度。对考试效度的忽略,助推了考试作弊的发生。对科举考试作弊的计量学方面的研究个案,可以提高我们队科举作弊更加整合的客观的认识。但研究当然不可就此而止,研究考试效度与科举考试防范作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我们接下来的研究任务不免要与课程设置联系,这样的研究将对我们现代进行的素质教育改革有莫大实践意义。


日本学生对作弊付出的代价要大的多,因为一次作假,他以前的任何行为都要被打个问号。因为法律和制度的规范,日本人一般即使考零分也不去抄袭和作弊。科举考试作弊与道德的研究会更深层的挖掘国民文化素养的传承与变化,根据新时期的发展,建设可行的“诚信”体系。显然,道德与科举考试作弊的相关研究则有助于“诚信”体系的进展。可期待的是,我们已经走在这条路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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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梓、王炳照.科举制度的公平追求及其对自身的戕害 [J].教育学报. 2005(08)


[5] 石焕霞.科举作弊及其与科举制度功能的异化[J].河北师范大学.2006(05)


[6] 河边.漫谈科举考试作弊[J].中国考试(研究版).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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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日根.试析清代科举考试舞弊中的挟带[J].大连大学学报.2008(01)


[9] 王祖远.科举作弊奇闻[J].文史博览.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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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王建军.对地方教育史研究的思考 [C]纪念《教育史研究》创刊二十周年论文集(1)——教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研究,2009-09-01


[12] 刘超,王大鹏.科举考试舞弊与防治的共时性特征及现实启示[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04)


1 牛娜娜,1985——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邮箱:niunana0119@163.com


2 白应东.科举考试惩戒舞弊的法规措施及其借鉴意义[J].汉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1997(02)


3 河边.漫谈科举考试作弊[J].中国考试(研究版).2006(09)


4 王日根.试析清代科举考试舞弊中的挟带[J].大连大学学报.2008(01)


5 刘超,王大鹏.科举考试舞弊与防治的共时性特征及现实启示[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10(04)


6 王祖远.科举作弊奇闻[J].文史博览.2008(12)


7 徐梓、王炳照.科举制度的公平追求及其对自身的戕害 [J].教育学报. 2005(08)


8  徐梓、王炳照.科举制度的公平追求及其对自身的戕害 [J].教育学报. 2005(08)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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