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枫:公平和效率的疑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78 次 更新时间:2013-10-1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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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枫  


1.两个案例

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之所以成为一个难题,原因在于,公平是很难精确定义和描述的。当人们将精力纠缠于“什么是公平”的时候,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也就失去“效率”,停滞不前了。因此,为了避免和经济学家一样陷入无休止的概念之争,我们从两个故事说起。

1405年,一个名叫郑和的太监,受“大明朝”篡位皇帝朱棣的派遣,从南中国海出发,率领规模庞大的船队开始了远洋巡游——这个船队的规模之大、人员之多、航行距离之远,是今天的中国海军也没有达到的。此后28年间,郑和率领其船队,七下西洋,先后到过亚洲和非洲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带去了大明朝皇帝对这些蛮邦藩属的亲切问候,也带回了“天涯海角”的人民对大明皇帝的无限景仰和感激之情。

这是一段只属于中国人的辉煌历史,事隔600年之后,在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年的专题片中,画外音充满深情地说:“郑和下西洋是中国人创造的海上奇迹,它是世界航海史上最伟大的壮举,也因此而改变了世界的历史。这一伟大的事件发生在整整600年前,有历史学家猜测,这支船队甚至绕过了好望角,完成了环球航行。郑和船队带来了一个遥远的东方古国的文明礼仪和各种高贵的礼物,世界知道了那个伟大的国家叫中国。”

评价郑和下西洋的历史价值,并不是本文所关心的。我们的焦点在于“七下西洋”的效率——“下西洋”的投入无疑是非常浩大的,粗略说来,包括建造200余艘豪华船只的材料、人工;2万八千人的柴米油盐和淡水;馈赠各国元首和贵族的礼品等等,每一次出海所费应在数百万两白银以上,还要搭上很多年轻人的性命。

所以,不需要复杂的计算,即可知郑和下西洋是一笔赔本买卖,不是小赔,而是大赔特赔。这也就难怪郑和下西洋成为空前绝后的“壮举”,也难怪这支大明王朝海上御用广告使团,兴起时轰轰烈烈,消失在忽然之间,并且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要不是历史学家们不辞辛苦,恐怕中外人等都不知道历史上曾经有过那样不可理喻的“航海运动”。

郑和之后,宪宗皇帝又来了兴致,想派人沿着郑和的路线再“潇洒走一回”,时任兵部侍郞的刘大夏为了堵死这条路,把郑和的资料藏了起来,还公然放话:“三宝下西洋,费银粮数十万,军民死者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归,于国家何益?此特一弊政,大臣所当切谏者也。旧案虽有,亦当毁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有无哉?”航海资料找不到了,中国人大规模地下西洋的路线也就断绝了,剩下的只是没有生计的流民贸然出海成为天国的弃民和海盗,而已。

显然,单纯从经济角度是很难解释为什么赔本买卖持续了28年,虽然,明朝皇室是中国历史上最弱智的一个家族,但他们也没有愚蠢到数不清银子盈亏。唯一令人信服的解释是,明朝皇帝和东南沿海各国做一笔交易:大明朝拿自己的银子换取各国的朝贡和名义上的臣服,树立大中国世界中心的形象和明天子“天下共主”的权威。

经济上赔本,政治上空吆喝,郑和下西洋的其他收益如何呢?台湾中央研究院的张彬村先生指出:“郑和下西洋并没有发现新航路——他的船队所航行的路线和所到达的地方,是宋朝和元朝时代的华人已经熟悉的旧航路和旧港埠,不是新航路和新世界——也没有带来新市场,没有促进生产与消费,没有给人类提升物质方面的福祉。如果郑和下西洋有甚么新意,那大概就是史无前例的巨大规模。”

郑和船队的规模是无可匹敌的,但它标志着一个夜郎自大又衰弱不堪的旧帝国的告别——因为谢幕,所以隆重,就像一个铅华厚重的老美人的盛装出行,虽然华丽,但再也引不起男人们的兴趣,空留下一声长长的叹息在历史的旷野里回荡。代之而来的是哥伦布、麦哲伦、达加玛率领的小规模船队,但这些船队却开辟了人类历史上的“大航海时代”——因为开始,所以弱小,但他充满了不可遏制的生命力,在冲过惊涛骇浪之后,发现了资本主义和自由民主的“新大陆”。

哥伦布的船队有三条船,三艘船大小各不相同,在船上装有大炮,与当地土著居民做交易的物品以及6个月粮食和其他食品。旗舰“圣玛利亚号”,重130吨,长约35米,甲板长18米,有3根桅杆,并备有角帆,哥伦布任船长。第二艘是平塔号,船长是马丁·宾森,重90吨,速度快,船体长度只有旗舰长度的一半。第三艘尼娜号,重约60吨左右,船长是马丁的兄弟维森特·宾森。宾森兄弟也是做为投资者参加这次探险的,是否成功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遥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船队虽小,目标却十分远大,包括哥伦布在内的87人都是被“黄金梦”烧得发烫的探险分子,这一点,哥伦布说得特明白:“黄金是一切商品中最宝贵的,谁占有黄金,就能获得他在世上所需要的一切,同时,也就取得了把灵魂从炼狱中拯救出来并使之升入天堂享乐的手段。”

没有人不喜欢黄金,包括富甲天下的国王和王后,加之,这次航海是西班牙国王资助的。哥伦布担心自己找到的香料、黄金、土地和其他财富被国王拿走,自己出生入死,反倒一无所获。所以,为了保障“劳动果实”不被窃取,出海之前,哥伦布和西班牙国王签了一份契约,契约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国王和王后对哥伦布发现的新大陆拥有宗主权,而哥伦布被预封为“新发现土地”的“世袭总督”,享有实际控制权;哥伦布对前往“新大陆”贸易的船只可以征收10%的税,对自己运往西班牙的货物国王必须免税。

哥伦布等人经过71个昼夜的航行,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跨越大西洋的航行。在现今的巴哈马群岛上,哥伦布第一次看到了全裸的、古铜色皮肤的印第安美女,但哥伦布不是一个好色之徒,他没有停止探索的脚步。他宣布登陆的岛屿为西班牙领土,升起了代表国王和王后的“F”和“Y”字旗,并匍匐在地对给他们带来好运的上帝表示感谢。然后,就带领船队继续自己寻找黄金的冒险。

哥伦布的第一次航行大获成功,时隔7个月12天之后,哥伦布率领船队回到西班牙,船上带着大量黄金、当地特产以及6个印第安人作为人证。此后,哥伦布又三次远征,率领船队向加勒比群岛和南北美洲进发。哥伦布探险引发了西班牙国王和民众的发财梦,随后的一个世纪,西班牙人的足迹遍及加勒比群岛、北美洲东海岸和南美洲全境,大量的人口输出和黄金、白银流入使西班牙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先富起来的”国家。

实际上,不光西班牙,整个欧洲能有今天,基本上是托哥伦布的福。虽然,“先富起来的”欧洲人在提到他们祖先对印第安人的强盗行径时,常常不好意思,并著书发愿、深刻反省。可富足的生活是谁也拿不走的。再看看曾经向东南亚邻邦炫耀的泱泱大国,至今在为过上“小康”生活而孜孜以求,而那样的日子是500年前的欧洲人就享有的。

2.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

郑和下西洋和哥伦布的“地理大发现”哪一个更有效率,不言自明。不过,为了说明,列一个清单,也很有必要。

“郑和下西洋”所得:

1,东南亚各国知道中国有一个篡位的、冒傻气的皇帝,四处散财。

2,从孟加拉国买了一头长颈鹿,以为是“麒麟”,其实不是。不过,永乐皇帝朱棣说是,中国人也都认了。

3,在马六甲等地建立了四个官仓,现已踪迹难寻,但为繁荣中国和海外的考古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4,奉行“和平主义”,没有在外殖民和扩张,也没有一寸土地是姓“朱”的。

5,尊重和保护当地文化,不强制推行汉语和汉文化,为今人建立“孔子学院”留下了广阔空间。

6,每一次航行都是“循着前人的轨迹”,没有“越轨”,也没有发现新航线。

“地理大发现”所得:

加勒比海和美洲印第安人从此知道西班牙人是最血腥和蛮横的强盗,西班牙国王就是这些强盗的总头目。

西班牙从海外殖民地运回了大量黄金、白银,以及美洲特有的植物,包括玉米、棉花和烟草,并引入了印第安人独有的梅毒。

西班牙殖民地遍布加勒比海群岛、中北美洲和南美洲,西班牙本土反倒成为无人光顾的大杂院。

普及西班牙语。

传播基督的福音,让更多的人成为上帝的子民。

把美洲当印度,把蛮荒之地当日本和中国,在学术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西班牙人和欧洲人在检讨哥伦布所犯的“罪行”,中国人在回忆郑和曾经的光荣。2005年,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年之际,我们听到了所有可能的称赞,偶有学者提出让人反思的话题,也被廉价的“民族主义”热情淹没了。但是,牛皮也经不住老吹,吹得人多了,也就破了。在郑和下西洋的“低效”、“无效”成为事实之后,我们需要进一步阐释为什么没有效率的事情,总是发生在一个勤劳和“智慧”的国家。

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这就是问题的唯一解答。从来没有不公平的效率,也不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即公平的环境下诱发无效率的经济行为。如本文所言,虽然我们不能清晰地界定公平的概念,但哥伦布所享有的公平远不是郑和可以比较的。

哥伦布出发之前,和西班牙国王签了“生死状”——国王夫妻也挺狠的,说哥伦布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他们许诺的赏赐条件全都无效。即便如此,哥伦布也是幸运的。至少,他可以和国王谈条件,“双向选择”,哥伦布要是不愿意去,国王也没有办法。反过来,如果探险成功了,功劳也不能只算在国王一个人头上,哥伦布也有份。如果说,国王和哥伦布是一伙强盗的话,协议书就是一张白字黑字的“分赃协议”。

西班牙国王和哥伦布的强盗本质是难以磨灭的,不过,也不要因此就以为永乐、郑和多么高尚。朱元璋是一个成色十足的“盲流”(可以参考《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永乐和朱元璋一样,也不干净。可,盗也有高下之分,西班牙国王聪明绝顶——他允许哥伦布从“赃物”中分得很少的一份,这样,哥伦布才干得起劲。哥伦布宣布巴哈马群岛属于西班牙国王,也是在给自己颁发海外殖民地总督的委任状;在给国王掠夺黄金、白银的时候,也在计算着自己财富的增长。

朱棣是一个笨贼,郑和则是这个笨贼的奴才。他和永乐皇帝之间是没有契约的,他是皇帝驱使的一只走狗,是没有自我主张和个人意志的木偶。永乐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永乐让他死,他就必须去死,他甚至连选择死的方式的自由都没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郑和出海所得到的一切,都天经地义地属于皇帝本人,郑和不能染指分毫。既然不能共享“赃物”,郑和何必那么卖力呢?

事实正如我们分析的,郑和七次下西洋,都是风平浪静的“和平主义”,少有疾风骤雨式的流血冲突。原因何在?没必要。拿多少钱出多少力,朱皇帝一毛不拔,郑和出力也有限。要是朱棣也让郑和当海外殖民地的总督,也让郑和抽捐分税捞油水,相信郑和对东南亚人民的感情也不会那么深厚,没有阶级仇,肯定有民族恨。哥伦布在美洲犯下的罪行,郑和未必就干不出来;而郑和所开创的事业,也不会在哥伦布之下。

明朝自朱元璋开始,实行“海禁”。朱棣当政,子承父业,国门四闭。郑和统领的皇家船队浩浩荡荡出海的同时,对民众,依然“片板寸帆不得入海”。因此,在中西方航海活中,我们应该看到郑和的“待遇”和哥伦布相比是不公平的,我们更应该看到明王朝对民间海上经济活动的限制、压抑和打击,较之郑和之不公平,这是一种范围更广、层次更深、危害更大的不公平,余毒所及,至今犹烈。

皇室垄断商业活动,在中国古已有之。采取这种做法的原因,一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二是因为古人的认识水平有限,总认为商业是有害的。明朝以前,中国和外国的贸易主要是通过民间来进行的,朝贡归朝贡,贸易归贸易。朝贡时兼做点贸易,是朝廷给与使节团的优惠,不是中外贸易的主要形式。

朱元璋改变了历来的朝贡和贸易分开的做法,让中外贸易只能由外邦的使节团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礼部”官员或港口市舶司官员的监督下公开进行。或者,由朝廷派遣到海外的中国使节团,在外国顺便做点买卖。也就是说,中国的对外贸易有两个特征:1,只是政治和外交活动的附庸;2,只能由官方垄断。

郑和航海就是永乐皇帝为实现朝贡贸易而推动的最昂贵的投资,为了建立朝贡贸易,从朱元璋到朱棣,中国不断派遣使团到海外,有时胁迫,主要是利诱,诱使东南亚小国的国王亲自或遣使到中国来向皇帝朝贡,利诱的方式就是朝贡时可以在中国进行贸易。但朱元璋过惯了“贫下中农”的艰苦生活,出手小气,外国使团获利并不丰厚,时间长了,朱氏朝廷“门前冷落船马稀”——这才迫使朱棣发了狠心,派出规模空前的船队,到东南沿海去“拉客”,装点门面。

民间贸易是天然逐利的,皇家出海的经济意义则是无关紧要的。朱家朝廷一方面将皇家船队驱赶到茫茫大海,另一方面又将民间国际贸易全部扼杀,不留“尾巴”,这种极端不公平的“双轨制”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官府主导的海上贸易因为耗资巨大而难以为继,起于宋、兴于元的民间国际贸易却急剧萎缩,以至消亡。

由哥伦布开始的西方航海运动,具有非常明显的民间性和自发性。和大明皇帝大力支持郑和不同,西班牙国王最初是反对哥伦布的, 哥伦布软磨硬泡,花了8年时间才争取到出海机会。哥伦布成功之后,大大刺激了欧洲冒险家的探索热情。这种热情和欧洲城市工商业扩大市场和寻找原料来源的理性结合起来,构成了独立的社会动力,形成一波又一波的航海热潮。“大航海时代”由此而生。

有一点需要解释,即:郑和下西洋既然是永乐皇帝主导的,作为最大的“强盗”,为什么永乐皇帝没有进取心,去征服海外殖民地,扩大地盘、增加收益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依然和公平有关。中国皇帝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独裁者,没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和皇权对抗,皇帝在其统治范围内,可以任意征税。对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属于皇帝的财富几乎是取之不尽的。这一点,听听康熙和乾隆对外国使节说的话,可见分晓。比其榨取本国人民,征服殖民地并开辟新的财源,反倒有更大的风险。学者们常将守旧、内向和农业经济联系起来,认为中国人没有面向大海的勇气和开拓精神。在我看来,这是错误的。真正的根源是,无限扩张的皇权几乎可以榨取到接近无限的财富,从而使专制集团丧失了向外扩张的利益诱因。

西方国家的王室有所不同,比如英国国王,他想增税,可是贵族们不干,议会也不同意,国王就没有办法。国内无利可图,国王自然转向海外,转向海外殖民地。英国王室眼见西班牙和葡萄牙王室从海外搬金子,自己却不能从议会要钱组织远征。怎么办?“同流合污”,和海盗分赃。这些劫掠船,本来是私人海盗。英王室许诺:只要把抢来的财富和我分享,就承认海盗的合法地位。这样,王室不掏腰包,也分得一杯羹。对强盗,英国国王都无可奈何,对于合法的海上贸易,英国王室更不能指手画脚。我们何曾见过中国皇帝如此委屈、“下贱”,居然堕落到和鸡鸣狗盗之徒坐地分赃的境地。

可,历史就是这样一个游戏——一个允许人民发财的国家,借着公平的制度和人民追求财富的雄心,缔造了日不落帝国的美梦;一个把财富全部装进自己口袋、无情地压制人民的独裁皇帝, 却输掉了自己“无所不有”的王朝。没有公平的制度,从何而来有效率的经济活动,哥伦布和郑和,可为实证。


备注:2008年1月18日,于办公室。今天是07-08学年第一学期的最后一天,有点感冒,情绪很好。浑身无力,思路奔跑。以此文献给帮助过我、关心我和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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