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言: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03 次 更新时间:2013-08-23 08:14

进入专题: 薄熙来案  

子言  

薄熙来案今日正式开庭。由于此次审理在庭审公开上做了充分的工作,使得我们能通过网络,实时了解庭审进程。案件审理做到如此的公开、透明,让我们普通网民,如同庭审现场的110位旁听人一般,身临其境,见证历史。

从目前庭审的情况来看,围绕对薄熙来的贪污指控,控辩双方针锋相对。就笔者的第一感受,在审判程序的公正指导下,双方都做了最充分的陈词、举证。可见,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公平、公正、透明是这一大案的庭审特征。

纵观今日庭审,对于薄熙来的贪污罪,法庭出示了人证、物证。笔者不是学法律的,但仍可以看出,两大类证据环环相扣,配合公诉的逻辑陈述,厘清了薄的犯案经过,让庭内庭外的观众清晰了解薄的犯罪事实。然而,对于事实,薄的态度却是施逞诡计,百般抵赖。

对于人证,薄熙来好似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仿佛谋私、弄权、贪财全是他人背着他所做,自己毫不知情,以此证明自己没有受贿。如此论调完全是滑天下之大稽。案发之前,薄熙来一直粉饰自己明察秋毫的形象。若真如此,很难想象人证体现的拙劣犯罪过程竟然如此简单瞒过了他的“英明”领导。而从证人证言显示,在涉及国计民生的诸多举措中,薄完威压他人,自行操纵。薄熙来谎称自己忠心为民,而在真该为民谋福之时,他却如此行径。作为位高权重之人,驱使他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动力,恐怕就是他早已揣进腰包的2千多万了。此外,薄熙来还百般撇清与所有直接、间接证人的关系,哪怕是自己的妻子,他是这个不认识,那个不熟悉。若真如此论调,好像无论家里家外,薄熙来一直是一个孤家寡人,受一群小人的鼓弄。

对于物证,薄的气焰似乎没有对待人证时嚣张。对于证据证明的事实,以一副自己“公事公办”的态度予以回避。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正是物证证明了薄熙来与违法经济行为之间的实际联系,展示了他促成违法事实并谋取利益的过程。证据显示,薄熙来全无视组织原则、行政程序,任人唯亲,牵线搭桥,完成了一桩桩肮脏的交易。薄熙来犯案的“高明”之处在于,或许,在他拿起一笔笔不义之财的时候,“深谋远虑”的考虑到东窗事发如何后自保其身,因此他巧妙的设计了一系列通道,力图避免自己犯罪利益的直接接触。然而,白纸黑字、铁证如山,薄熙来的自保在物证下瞬间塌陷,让他的诡辩苍白无力、让人发笑。

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以为他过去的经历所证实。他口口声声的“贤妻孝子”,在法庭上,在他的口中,与他形同陌路,视人命如儿戏。他曾经的“干将”、“同志”,似乎也与他毫无瓜葛。曾经,薄熙来用一个个谎言编织自己的贪婪欲望;而今天在庭上,他还在对于自己曾经的认罪矢口否认。或许,即便到了最后一刻,他也要背负自己的谎言,不肯还原一个真实的自己。

法庭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是对法律至高无上威严的维护。但是这并不能成为犯罪分子搅扰喧闹、混淆黑白、自我粉饰、藐视法律的可乘之机。若罪犯认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阴谋伎俩的“舞台”,那就是彻底的冥顽不化,就是自绝于人类正义与公理。

    进入专题: 薄熙来案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法学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66997.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网,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