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沪:如何减少语言暴力和肢体暴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12 次 更新时间:2013-07-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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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沪 (进入专栏)  

我想讲三点。

第一,咱们的研讨会,标题可以改一改。因为,“自由表达”主词是“表达”,“自由”是指表达的方式;“论争规则”可以改成“文明论争”,主词是“论争”,“文明”是指论争的方式;这样,都是一个副词加一个动词。表面上像在咬文嚼字,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前面两位发言提到,制定规则很难,取得共识已经不易,更难的是执行。我们只能倡导“自由表达和文明论争”。

第二,大家都看到了这种现象,语言暴力发展到了肢体暴力。前面两位提到的就很可怕。打人耳光,完全可能致人眼睛、耳朵或者大脑受伤;电话骚扰老人,极其不人道,也是犯罪行为。但愿这种现象不要蔓延。

重要的是,要找出这种现象的原因。现在我们面对这个问题开会,应该思考原因,分析原因。可以从三个方面思考、分析。

首先,是表达者或论争者的素质有问题。这是最显而易见的。发言、写文章是表达。举牌子、闹会场,也是想要表达,骂人,也是想要论争。问题出在一些人不注意前面讲的两个副词:自己表达要自由,就要尊重别人表达的自由——茅老师做演讲,你去干扰他,不让他自由表达,那么你自己做演讲呢?你自己演讲或发言,别人也可以干扰你,让你讲不成吗?论争也需要文明,起码要尊重别人,这也是尊重自己。“敬人者,人恒敬之”。表达者要提高素质,才能减少用语言暴力和肢体暴力的方式来表达。

其次,更深一点的原因,是我们制度上的问题。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制度,是不是让人自由表达?刘仰提到左派的表达受到限制,如“乌有之乡’被封;李斌也提到自由派的表达受到限制,被封的更多,而且在这个环境下天然地处于不利地位,多年宁左勿右、既定理论制度,都对自由派不利。

不管左派右派,都感到有不自由,这就会成问题,会激化情绪——感到受压抑,就会激烈爆发;反之,感到很自由,心情就比较平和,行动就比较文明。以前一位中宣部长主张“三宽”:宽松、宽容、宽厚。第一个“宽”是客观的,是政策、制度,第二个和第三个“宽”是主观的,是境界、态度;有了第一个“宽”,就会增加第二和第三个“宽”,就会减少狭隘之心、暴戾之气。所以,要思考制度上的原因:媒体制度、新闻制度、审查制度。总之,还不能说我们现在的表达是充分自由的,所以态度激烈的人和事,似乎在增长。

最后,第三个方面,是司法的问题。我在“新年期许”中讲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对这个现象也有影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法治的社会,刚才张老师提到“文革”时期无法无天、乱打乱杀的情况,千百万人的人身、生命受到了侵犯。温家宝离任前的话,的确是语重心长,他说“文革”再现的危险是存在的。“文革”时期和现在最大的不同,就是那时候根本没有法律,没有规矩,《民法》、《刑法》都没有,当然就暴力横行。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建立法治。

法治的原则是公正。这同我们今天的话题有什么关系呢?试想,如果警察都及时公正地干预或制止肢体暴力,那么这种事情就会少得多。打人属于侵犯人身、属于人身侵害,司法机关当然应该制止它发生!如果大家都知道,骂人会像孔庆东那样被法院判罚款,那么,语言暴力或侮辱人格或诽谤之类事情就会减少。有些事情,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起诉,检察院也应该提起公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即使党委没有发指示,公安局也要前去制止,检察院也可以代表社会,代表国家,主动提出公诉,惩治犯罪、恢复公正。这就是司法独立同司法公正的关系所在。

第三,相应的解决办法。找到了原因,还得说说怎么办?不可能是我们开一个会,这种事情就解决了,绝不可能。社会素质、大众素质,发言者和知识分子的素质,都不是说提高就能提高的。但是,即使要一万年才能解决,现在我们说一说,能够改进万分之一也好,不然开这个会就没有意义了。

很明显,针对上述三个原因,相应地就有三个解决办法。

先从制度说起。言论自由和司法公正的制度,是最根本也最速效的两个解决办法。制度造就环境,好制度造就好环境;宽松的制度造就宽容的环境,宽容的环境造就宽厚的心态。宽松是制度措施,但是会影响人的情绪,影响社会氛围。大家在一种宽松的气氛下,左派也好,右派也好,都不觉得受压,心情舒畅;可以畅所欲言,就不必动手,可以慢慢说话,就不必激动。所以从制度上保障言论自由,肯定有利于减少社会上的暴戾和暴力。二是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因为独立,没有上面的指示或同意,也可以起诉某人在街上打人,某人在媒体上侮辱诽谤人,某人冲击人家文明的演讲会。这样的独立就公正,公正才能服人,才能震慑语言暴力和行动暴力。

再说表达者个人。对这个研讨会的标题,我再说赞成的一面。论争要有规则,发言要负责任。首先对自己负责,污言秽语首先使你自己的形象受损、素质降低,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二是对他人负责,你的污言秽语会影响他人,影响下一代——公众发现学者讲话可以如此,学生发现老师讲话可以如此,他们也可以如此。对下一代,对旁人不负责任,这是发言者的问题。所以,表达要有规矩。例如,学术表达有规范,引用要注明出处,论点要有论据等等,否则学术刊物不能刊登。最起码的表达规则,就是语言要文明,至少不能侮辱人、污蔑人、诽谤人。

媒体应该制定这样的规则。许多编辑可能压下那种侮辱人或诽谤性的东西,但是这应该成为一个规则定下来,作为对不负责任的表达者的惩戒。现在对网络有所要求,纸质媒体也应该如此。学者当然要自律,但是媒体定规则,效果会快一些。语言暴力的文章发不出来,就会减少语言暴力的坏影响。你可以用通俗的语言,尖锐的语言,痛快的语言来表达,但是你不能搞人身侮辱或人身攻击。

我就讲这三点,谢谢。

(凌乱的插话,全删也可以:)

黄色的(淫秽的)东西泛滥,白色的(批评的)就不行。

有人讲当时是为什么理想而死,其实当时就是派战,武斗,当时的中央就反对的。

学者应该做表率。我现在随便说两句,从刘老师的话引起的,中国这么大国家,这么多大众,教育是应该做的,但是也很难,不是短时间能有效果的。所以,只能先把自己管好,不管左派,右派,自己做表率,你的表率有三个人模仿也好,三十个人更好。我们自己要守规则。

媒体基本的职业规范,就是杜绝暴力语言,不只是网络媒体。

主持人冯兴元:人民日报怎么办,有时候讲一句话不能诉诸理由。

何光沪:理由有多有少,你讲多少都行。但是,你不能搞人身攻击,不能搞语言暴力。秋风的文章很好,说了这种现象,要大家学会理性言说。希望大家多点理性,但是我觉得关键是要有最低规则。如果有人说:我就是要感性言说,我不要理性言说,我生来就这样,所谓理性人也会有感性,写论文是理性的,写诗就是感性的。我们尽量说道理,理性言说。有些人要感性言说怎么办呢?所以我说,要有底线要求。所以我才用“文明”一词。这个词也许用滥了,但还是有用的。上街要文明,不要随地吐痰;讨论要文明,这是底线要求。你可以没那么理性,人家一个论点说十条理由,你可以只说两条,因为不需要十条,或者因为你的理性能力不强,可以的。但是,要尊重人,这是起码的,这是你可以做到的,你必须自我限制,必须遵守规矩,必须自我克制。

所以,今天讲的规则应该是底线,刚才说了两条:起码不要人身攻击,不要人身侮辱,法律上这叫诽谤。还有一条更是底线:起码不要人身伤害,不要打人家耳光,不要动手。还有一条,就是说茅老师演讲你捣乱,你演讲别人去捣乱你肯定不愿意的,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这种事情应该立案的,不许扰乱公共秩序嘛。法院不光判孔庆东,也判骚扰司马南的人,这样才能体现公正。一是不要语言暴力,二是不要肢体暴力,三是不要扰乱公共秩序,这就是底线。

主持人冯兴元:打电话给大学的党委,或者是饭店的经营部门。

何光沪:打电话长期骚扰也是可以定罪的,让人家睡不成觉,也是人身伤害。

首先是媒体做到,定规则;政府做到,定制度。对知识分子个人、民众个人,我们只能说道德教育,没有什么硬办法。硬办法只能靠政府,是政府管着媒体。

[何光沪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研究员、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维真学院特约研究员等社会职职务。本文为作者2013年6月5日在天则经济研究所「自由表达与论争规则」研讨会上的发言修订稿]

201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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