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实:理性判断我国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06 次 更新时间:2012-11-05 11:31

进入专题: 收入分配改革   收入差距  

李实 (进入专栏)  

内容摘要:当前,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特征主要表现为: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有所放缓,城镇内部的实际收入差距加速扩大,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处于高位徘徊,全国收入差距仍持续而缓慢地扩大。导致收入差距缩小的一些因素(比如农产品价格、农民工工资、农村公共政策),或者不具有长期持续性,或者其影响还不足以抵消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的影响。而且,城镇房地产价格的上升,较高的通货膨胀特别是食品价格的上涨,城市化进程推高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特别是垄断行业收入畸高,社会保障制度分割,腐败收入带来的收入差距和社会不公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愈发严重。因此,亟待出台以“消除收入分配不公”为中心内容、与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紧密结合、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问题高度兼容的一套系统、有效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

关键词:收入分配 收入差距 库茨涅兹转折点 垄断收入 腐败收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逐步演进,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加。可以说,过去十多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大变化的时期。与此同时,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从收入差距的变化上看,收入分配格局变化特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有所放缓,近两年甚至出现收入差距缩小的情况。一些可比的数据表明,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从2000 年的0.35上升到了2010 年的0.385,上升了近4 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不到0.4 个百分点。而且,这种扩大主要出现在前几年,如2000 年至2002年农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上升了2 个百分点,而在后来的8 年中只上升了不到2 个百分点。2010 年和2011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略有缩小,但是这两年基尼系数的下降幅度不超过1 个百分点。

第二,城镇内部的实际收入差距加速扩大。从人们的感受来看,过去十年中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幅度要超过农村,但是一些相关的统计数据却显示了不同的结果。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在2002~2010年间,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仅从0.32 上升到0.35。[1]对此,一些学者认为这些结果存在着严重的低估,其原因在于调查样本的偏差。也就是说,住户调查中高收入样本比例严重偏低,造成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低估。如果对调查样本偏差加以修正后,现在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超过了0.4[2],大于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

第三,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处于高位徘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在2000 年至2003 年期间出现了明显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从2000年的2.78 倍上升到2003 年的3.23 倍。随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小幅度的扩大,这一过程持续了4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从2003 年的3.23倍扩大到2009 年的3.33 倍,为历史上的最高水平。2010 年降为3.23 倍,2011 年降为3.13倍。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统计中遗漏了部分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导致农村居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低估,这也会造成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高估。同时,由于城镇调查中高收入户样本代表性过低,造成城镇居民收入的低估,进而带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低估。如果同时考虑到高估的因素和低估的因素,我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处在高水平上。由此看来,中国的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处于相当高的水平,构成中国收入分配格局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特点,也是中国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推动因素。

第四,全国收入差距仍持续而缓慢地扩大。由于官方机构不便公布全国收入差距的相关指标,对于近几年全国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只能参照一些非官方的研究机构的估计结果。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估计了2002年和2007年的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 2002 年为0.45,2007年上升为0.48。对于最近三四年收入差距的变化,虽然有学者认为会进一步扩大,我们的基本判断是全国收入差距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状态。

面对上述情形,国内一些学者提出了我国收入差距出现了“库茨涅兹转折点”。“库茨涅兹转折点”意味着收入差距出现了由不断扩大向不断缩小趋势的转变。但从一些导致收入变化的因素来看,目前做出“肯定”的判断还为时过早,因为导致收入差距缩小的一些因素或者不具有长期持续性,或者其影响还不足以抵消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的影响。

在过去两年中导致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因素有三:一是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二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非技术工人或蓝领工人工资较高幅度的提高,三是农村的公共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影响逐渐显现。

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带来了农民农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导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缩小,也成为全国收入差距缩小的主要因素。

而蓝领工人工资的快速提高,一方面使得农民工工资上升,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有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甚至全国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对于促进城镇中低工资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缩小城镇内部收入差距,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3年以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根据农户的受益方式,政府的惠农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类是以构建农户社会安全网为目的的公共服务性政策,主要包括新型合作医疗、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低保政策等。这些惠农政策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抑制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惠农政策对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缓解农村贫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长期以来,中国农产品价格普遍偏低,加上土地经营的分散化和生产规模有限,农业收益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农民从农业生产经营中获得的收入非常有限。也就是说,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一直属于低收入人群或贫困人群。一些相关研究表明,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起到抑制作用。因而,对农业加以补贴,包括对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以补贴,会使得那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从中获益,使得他们的收入有更快的增长速度。这有利于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降低农民陷入贫困的风险。

从长期来看,我国农产品价格出现温和上升的势头不是不可能,但是其大幅度上升的势头不具有持续性。农产品价格的持续快速上升会带来许多副作用,它会引发失控的通货膨胀,会带来城镇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下降,会带来工资上涨的压力。因此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出发,农产品价格的持续快速上升是“不可容忍的”。而且,从农产品价格变化的市场规律来看,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的变化本身具有客观性。

同样,这两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蓝领工人工资的快速提高,也受到了一些短期因素的影响。在政府经济刺激计划的作用下,近期的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并且引发了就业结构的变化。例如,在2007~2010年期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增加了8.5%,而建筑业增加了20.6%,房地产业增加了27.1%,租赁与商业、服务业增加了25.4%。这些行业对农民工都有着较大的需求,构成了拉动农民工工资上升的主要因素。而这些行业的扩张是与政府的经济刺激计划分不开的,具有很强的经济周期性,其持续性也是存在问题的。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些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因素。

其一,城镇房地产价格的上升会使得高收入人群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度上升,从而加大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

其二,较高的通货膨胀特别是食品价格拉动的物价上涨,往往对穷人和低收入居民更加不利,他们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下降幅度超过高收入居民,因为穷人和低收入居民具有更高的恩格尔系数。

其三,城市化进程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也在推高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这是因为城镇经济规模扩大会提高资本收益,也会大幅度增加对高技术和高学历员工的需求,从而带动这些人群工资水平的快速上升;城镇经济中新兴行业的高速发展,也会急剧增加对特殊人才的需求,进而大幅提升他们的工资水平。

其四,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较为严重。例如,金融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与城镇平均工资相比,在2003 年高出49%,在2009年高出87%;金融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与制造业相比,在2003 年高出64%,在2009年高出125%。垄断行业工资的过快增长,尽管反映了这些部门员工人力资本的提高,但更多反映了这些部门垄断利润的快速增加和利润向工资的快速转移过程。一些相关的研究表明,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收入差距中的2/3来自于垄断本身。

其五,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割造成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这方面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不同花样的退休金制度带来了老年人退休收入的巨大差异。在城镇中退休保障制度可谓是“百花齐放,花香不一”,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是最“香”的一种,其次是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保障,再次是企业单位退休制度,最差的就是无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

其六,腐败收入带来的收入差距和社会不公问题愈发严重。由于受到统计数据的限制,我们还很难对腐败收入的规模及其导致的收入差距做出精准的估计,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可以对腐败规模和程度有一个大致的估计。过去几年中对贪污腐败官员的“捕获量”有增无减,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腐败的范围在扩大;而被“捕获”官员的人均腐败收入额呈直线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腐败强度的增加。

在过去十年中,我国收入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公恶化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制度的无序和再分配手段的缺失。比如,个人所得税没有有效地调节城镇内部的收入差距。虽然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低收入人群,但是,个人所得税占其收入的比例并不是很高,而且不排除许多高收入人群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避税。又如,城乡的低保政策对于缓解贫困具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对于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相对有限。[3]相关研究表明,根据2007年数据推算,中国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在获得低保金后下降了不足1%,可见低保政策对降低收入不平等程度的作用非常有限。此外,农村中一亿多贫困人口(新扶贫标准下)中的大部分人群并没有获得有效的救助,他们能够获取转移性收入的比例并不高,而且获得的数额相当有限。

不难看出,我国收入分配状况的未来变化趋势并不令人乐观。对于经济长期发展和社会稳定来说,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都是不利的因素。在过去,中国社会之所以能够在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同时,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主要有赖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低失业水平。一方面收入差距在扩大,另一方面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在增长,贫困人口数量在减少。然而,如果经济增长出现下滑或经济陷入长期衰退、失业增加的局面,过大的收入差距和收入分配不公对社会不稳定的影响就会更加凸显出来。

那么,在未来几年我国收入差距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笔者以为,客观地说,收入差距还将继续扩大下去,但扩大幅度的大小则取决于政府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的力度。

也因此,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刻不容缓的任务,任何拖延都可能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这是因为我国收入不平等程度已达到很高水平,基尼系数超过0.5以后,它一方面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会使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努力变得更加困难,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有可能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更为重要的是,在过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社会中,利益集团反对改变分配格局的力量也会更加强大。

除了过大的收入差距,我国收入分配中分配不公的问题也将尤为突出,公众对收入分配怨气的不断增加,会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带来的社会不稳定的风险。应该看到,我国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反映了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问题,也反映了经济与政治体制中的问题,任何单一的政策都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必须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

所以,我们要未雨绸缪,及早设计出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出台一套系统、有效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以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从根本上消除收入分配不公问题。鉴于中国经济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一定要将“消除收入分配不公”作为中心内容。

首先,要对国内外各种各样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制度和政策加以系统梳理,从中选择一些可以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的改革措施,并尽快出台。在制定改革措施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特别要排除利益集团的干扰。

其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政策制定要与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由于中国的生产要素市场存在过度的政府干预,缺乏充分的竞争,受到信息不充分、法规不完善、市场垄断和分割、要素价格扭曲等问题的困扰,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既未体现效率,也有失公平。因而,在各个领域中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一直是市场化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到部门利益的制约,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在部门之间出现明显的不平衡。一些部门不愿意放弃自身的垄断利益,利用部门的影响力来延迟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或者只是选择更加有利于部门利益的“改革方式”,极力抵制不利于部门利益的改革方式。而且,在现行的分配体制下,垄断部门的垄断收益和企业利润很容易被转化为部门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其结果是,垄断部门的职工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一般竞争部门,导致了全社会收入差距的扩大。一些垄断部门为了维护其高收入水平,设置行业进入壁垒,从而带来部门之间和行业之间劳动力市场的严重分割。因此,我们应充分意识到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最有效的制度因素,要在完善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方面下更大的力气。

再次,出台收入分配政策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问题要具有高度兼容性。我们的城镇就业压力仍然存在,农村仍有相当数量的剩余劳动力。在未来一段时期,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促进充分就业,仍将是中国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的基本点。一些欧洲国家的经验表明,工资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要与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才不至于带来效率损失和失业问题。

最后,针对“收入差距过大”与“收入分配不公”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需要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而笔者以为,更为迫切的是解决当前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我们亟需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收入、寻租收入和垄断性收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政治体制没有做出相应的改革,政府部门没有做出相应的转型,政府职权没有做出相应的界定,政府官员的行为没有受到相应的约束。那么,原来设想的竞争性的市场经济,就有可能演变为权力操纵下的市场经济,原来设想的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的公平的收入分配模式,就有可能演变为权力参与或者权力与资本相勾结、共同掠夺社会财富的分配模式,原来设想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有可能演变为一种“权贵的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下的市场经济只能带来少数人的暴富,而不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因此,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不仅是一个收入再分配问题,它涉及到经济、社会和政治各个层面,需要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更需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包括推进民主化进程。

参考文献:

[1] 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11.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254.

[2] 李实、罗楚亮.中国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经济研究,2011 (4) .

[3] 李实、杨穗.中国城市低保政策对收入分配和贫困的影响作用.中国人口科学,2009 (4) .

来源:《探索与争鸣》2012.8

进入 李实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收入分配改革   收入差距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经济学 > 公共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8736.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