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舸:港独主张严重威胁一国两制 须警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91 次 更新时间:2012-11-0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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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舸  

香港政治风潮近来呈现越来越乱的局面,有些政治力量的运作目标已经超越了民粹的范畴。需要高度警惕的是,有极少数人最近竟然明目张胆地提出港独主张。可以说,这种港独思想的抬头,具有明显的历史与政治背景。对于这种可能严重搅乱香港社会的问题,由于事关全体港人的福祉,我们港人必须严肃对待,避免其对我们维持香港的“一国两制”、繁荣稳定所必需的政治保障,产生重大危害。

据报道,有些人竟然在国庆节期间,在中国之香港的土地上公然打出英国殖民时代“港英旗”,发出“中国人滚出中国去”、“香港要独立”、“南京条约万岁”这样的“汉奸口号”。这种毫无羞耻的言行,令人震惊。前港澳办副主任、曾担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的陈佐洱对此明确表示“近年来,确有股港独势力在抬头,像病毒一样蔓延得很快,这是毋庸遮遮掩掩的事实,值得提高警惕,严正应对”。

对政治有不同观点,在香港这个多元社会并不奇怪,希望通过标新立异吸引民?关注也属于常态,但是个别公开挥舞港英旗帜、大声疾呼“欢迎”殖民统治的港人,其言行的确令人瞠目:即便是历史上的“汉奸”,也没有多少人敢于这么“毫无羞耻”地公然为外国入侵者舔脚。李鸿章这样的清朝中兴名臣尚且因为受命签署了丧权辱国的条约而遗臭历史,更不曾听说对哪些社会顽劣敢于公开表态愿做“亡国奴”。香港如果不能就此制定相关法律,制止、处置这种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的言行,将无法保证香港社会的安定,也就无法保证“一国两制”的实施。

香港自回归以来,由于北京放手“港人治港”并竭尽力避免涉入香港事务,一定程度上使得某些政治群体对中央应有的权威,完全抛弃了敬畏之心,不少社会政治力量的言行越来越狂妄无忌。很多在港英统治时期根据《社团条例》或者《公安条例》已经可以入罪的言行,都在中央政府的宽容之下浮出水面;近期更是变本加厉,将宽容当软弱,不仅言语狂躁,行动上也刻意冲撞红线。借着“民粹”的理性缺失,某些政治力量更借势将“港独”的声浪扩大,这不是简单的标新立异,实属带有政治目的的胆大妄为;而如果没有一定的政治图谋和相应支持,这种政治操作是不可能如此迅速扩展的。虽然这种政治力量包括其背后的支持者,也不会“傻瓜”到真的认为香港能够独立于中国内地,但是搅乱香港的民心、搅乱香港社会,让“一国两制”无法顺利实施下去,从而牵制、压抑中华民族的复兴势头。这样,不仅满足了台前表演者的需求,也让幕后者实现了相应的战略图谋。

由于香港长期属于典型的商业社会,多数民众对于政治其实是涉猎不深的,对某些政治力量的障眼法也就难以深入剖析。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某些政治力量用“民主的外衣”自我装扮,利用“民主”的口号和“民粹”的情绪,将真实的政治图谋遮盖起来,将善良的港人当枪使。其实很多港人并没有深入思考,香港推动民主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样的民主才能真正提高港人的生活品质?无制衡约束的“民主”对港人生活将可能产生什么负面影响?夹带“港独”的“民主”言行将可能给港人带来什么样的灾难?

人民追求民主的本义,就是通过相互支撑与约束,达至某种动态平衡,既实现整体生活品质的提升,也能够限制某些社会群体片面利用相关支持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所以,没有人否认“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是也同样没有人同意不受限制的“民主暴力”成为引发社会冲突、造成社会动荡的“坏东西”。

应该说,民主对于港人,像对于世界各地追求民主的人们一样,只是一种提高整体生活品质的途径或方式,港人不能将“民主”这个方式当作终极目标。而且,民主不是各种社会力量或个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这样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天下大乱,也就违背了提高整体生活品质的宗旨。所以,没有相应的制衡制度安排,没有与民主发展同步的制衡框架,就无法保证民主发展的路途会真正朝向提高整体生活品质的目标行进。而夹带港独这种险恶的政治目的的所谓“民主”,将可能摧毁保证我们港人继续生活在原有制度下的政治前提。

那么,在现有的政治、经济、地理等条件下,港人应该如何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我们认为,必须在坚持“一国”的前提下保障“两制”,在展现富有成效、确实稳健的“港人治港”能力之后,再逐步实现香港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稳中求变”。

首先,必须坚持“一国”前提。“一国两制”一种创新式的政制安排,没有“一国”也就无所谓“两制”。我们必须客观地承认,“一国”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终结“两制”,而“两制”在正常状态下却没有能力改变“一国”。所以,我们港人应该客观地认识自己、评估自己,才能避免盲目与自大,从而选择正确的发展道路。

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专家傅高义,在其大作《邓小平》中谈到香港问题时,有一段引用的邓小平的话:1997年以后仍会允许香港人骂共产党,但是假如把言论变成行动,打着民主的旗号跟大陆对抗,北京就不得不进行干预。从这段话,我们应该明晰,能够享受“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有一定的政治条件或者说政治前提的,至少必须将“一国”放在“两制”前面;香港只有保证了“一国”,大陆才能保证“两制”。

因此,我们港人必须清醒,绝对不能姑息一小撮政治人物的狂妄无知,而损毁港人赖以生存于原有的制度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50年不变”的政治前提。无论什么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和英国,对叛国罪都是不能容忍的。美国宪法第三条定义叛国为“发动反对美国的战争,或拥护美国的敌人、并给予他们任何形式的援助”。由此对照,可以说那些在十月一日国庆节游行中打着港英旗帜明目张胆提出“港独”的“政治狂人”,已经不仅仅是口头表达思想,而是以实际行动严重触犯了政治红线。广大港人需要自行维护50年不变的生活方式,绝对不能为极少数人的政治图谋、洋奴情结所绑架;那种汉奸言行,将会为香港社会积恶,给香港大?种祸。对此,港人绝对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严肃对待,免受池鱼之祸。

其次,民主制度必须配套发展。任何地方,都是追求有序稳健、最大范围惠及社会各个层面的民主,而不是仅仅照顾会哭的孩子。人们往往只是关注“民主”对“权力”的制衡作用,其实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民主”也必须包含对群体性非理性行为的制衡。远的不说,无论日本军国主义还是希特勒纳粹,都是在万民支持的“民主”背景下对人类犯下了滔天罪行。这种“民主”,能不让人胆寒吗?所以对于民主制度需要系统化的安排,必须建构相应的制衡机制;祗民主而没有相应的制衡机制,民主往往会被扭曲,沦为“多数暴政”,又或者民众被少数人引导、操纵,非理性地伤害他人甚至自我伤害而不自知。制衡机制的设立,可以减少民主的无序性和盲目性。对于香港这种充斥着各种外来政治力量的地方,防止外来政治力量肆意插手并扰乱香港社会、实现真正的“港人治港”,尤为重要。

港英政府当年为了防止防止其他力量影响其管治,其实早有相关法律安排。著名国际法和国际政治学者、美国纽约大学资深终身教授熊玠约曾在《中国评论》月刊撰文指出,1920年制定的《社团条例》,此法制授予港督绝对之权力可宣布任何社团为非法--假如这个社团可能被用作对“本殖民地”安宁与公安起得威胁的话。港督更有权禁止任何香港社团与境外政治社团挂钩。只是这个法(条例)﹐彭定康在1992年非法地篡改废止了。另外的《公安条例》在防止叛乱﹑颠覆﹑煽动等罪行也赋予政府绝对的权力。譬如警察只要根据对任何人有“怀疑”的理由(不需要任何证据﹑也不需要法院的传票)就可以将之逮捕。这个法(条例)也被彭定康非法的篡改废止了。对此,港人有必要问一句,英国派遣的末代港督?甚?要在回归前夕将这种实施了几十年,用以管治香港的条例废止,英国政府真的是为了香港的民主进步吗?

所以,为了维护香港的民主政制发展不受外力力量干扰及控制,实现真正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定要设立相应的制衡机制。熊玠教授当年就建议:中国官方应该郑重宣布(1)中英1984的条约(“联合声明”)中规定的香港现行制度“五十年不变”是从1985年换文之日开始﹔(2)彭定康任内在1997以前所作的任何对现行制度的改变﹐均是非法。(3)基于此理由﹐这些改变一概无效。因此﹐原先香港存在的《公安条例》与《社团条例》等均将恢复原状。只是在这些条例中诸如有提到“英王”或其他不合时宜部分﹐均改为“国家”或类似的适当字眼﹐以适应回归之后的现实状况。我们认为,这对建构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制衡机制,确属良策。

第三,民主发展必须循序渐进“稳中求变”:在民主政制的制衡框架建立之前,不应该片面推进某些民主形式包括全面直选。因为贸然或者片面推动某些“形式民主”,缺乏相应的框架制衡,在出现失衡状态时无法利用有效机制对某些群体性的过激、冲动实行纠错。反映到具体操作上,就会因为某些尖锐议题的互不相让,而造成社会情绪的深度分裂,乃至高度对立。这对于香港这个浅碟形小型经济体来说,是难以承受这样巨大的动荡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事缓则圆,因此,在确认香港已经对民主政制发展建构起合理有效的制衡机制之前,也就是“有序”得不到真正的保障之前,不宜因为某些政治团体包括其背后势力的操控的压力,就贸然推动缺乏制约的“形式民主”包括全面的票选政治;宁肯放慢步伐,也要寻求共识,实现“稳中求变”。贸然走向全面的票选政治,对非理性民粹情绪日趋严重的香港来说,实在有太多议题可以造成社会对立与冲突。

邓小平早在1984年就说过;“切不要以为没有破坏力量,这种破坏力量可能来自这个方面,也可能来自那个方面。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干预”。香港作为一个严重缺乏自然资源的依附性城市经济体,绝对难以承受这种政治动荡。我们港人应该认识到,票选政治如果得不到相应的约束,有些非理性的狂热就会在特定的环境下形成某种罔顾他人利益的群体冲动,那就不可能真正保障整体社会的有序多元,就不可能维护真正的社会公平公义,也无法保证实现真正的人人平等;若此,那将与绝大多数港人追求的提升生活品质的民主,背道而驰。如果因为“港独”等问题引发严重的社会对立甚至动乱,从而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出手干预,那不是自取其祸吗?所以,我们港人应该充分认识到民主畸形发展、民粹极易盲动的潜在危险,坚持循序渐进,坚持稳中求变,坚持建立稳健有序的民主政制。

历史地看,尽管英国当年依靠船坚炮利,强迫清廷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而强占香港,但是其一直保持与中国内地的密切联系。新中国建立以后,无论多么困难的时期,对香港日常生活的支持都是优先保障。香港经济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实现腾飞,更是离不开内地因素。不用说别的,只要拒绝了来自内地的供港水源和蔬菜,香港的生活成本就必定高昂到绝大多数港人难以负担的程度;而如果没有包括自由行在内的CEPA,今日香港的经济必然是极度低迷。就是说,香港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因素,决定了这个高度依赖中国内地的城市经济体,根本不具备“港独”的条件。

前述地理位置和经济因素已经证明,真正实现某些政治势力的“港独”愿望,只能是一种妄想。但是,港人不能被这种似乎是“一小撮人”的幼稚与狂妄的表象所迷惑,要充分认识到,这种“幼稚与狂妄”并不是那么简单地在这个时间突然表现,背后或可能有更强大的势力在支持,也很可能有更重大的战略图谋在运作。尽管这种“港独”力量绝不可能获得绝大多数理性港人的支持,但是这种扰乱香港社会的背后力量,却很可能会持续地在某些特定的时期、利用某些特定的风潮,以不同的形式持续不断地表现出来。为了保证香港人的民主意愿不被利用,为了香港的民主发展真正能够为大多数民众争取更好的生活环境,为了香港的民主进步能够为绝大多数的民众提高生存质量,就必须避免让香港的民主之路被引向歧途,因此,香港社会必须认真建构避免民主走向歧途的制衡框架。

英国政府在撤退之前,不顾香港社会的政治现实,为了在九七之后依旧间接操控香港,匆匆忙忙地推行在其统治了一百多年都几乎没有任何进展的所谓民主政治,并特别刻意地让港英政府长期在香港实行的“社团条例”、“公安条例”,为配合英国从台前转到幕后的需要而不再具有实效。如果人们还是善良地认为英国人是真心为了香港的民主发展而采取这些“举止仓猝、态度蛮横、做法粗糙”的政治安排,那就是太幼稚了,只要看看英国从殖民地撤退所刻意遗留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印巴冲突,就应该看到今日香港之乱并非“意想不到”。问题在于,中国中央政府为了保证香港的继续繁荣稳定,对港英一些明知是陷阱的政治安排,在当时的条件下也只能接受;而为了遵守《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中国政府也支持香港民主逐步发展。问题在于,没有相应的制衡因素,民主的发展就得不到纠错机制的约束;而没有搭建民主制度中相互制约的框架结构,就很容易出现极端现象。

社会制度中设立相互支撑与制约的制衡框架,对于维系社会的有序运行至关重要。未来香港将逐步实现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的全面直接选举,而随着这种直接选举的临近,各种势力的介入,各种诉求的提出,都会对现有秩序与规则提出挑战。而如果没有相应的制约,谁也无法保证,参选人不会为了吸引选票而标新立异,视现有社会稳定运作的规则如无物;为了充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届时出现任何令人瞠目的言语,做出任何令人惊异的举动,都将不足为奇。但是这些言语和举动,很可能对原本安定的社会产生重大冲击,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在今时今日,已经有人敢于公开打出支持英国殖民统治的港英旗,明确提出“香港独立”,叫嚣“中国人滚回中国去”,甚至不知羞耻地喊出“南京条约万岁”这样的羞辱自己祖先的口号,对类似言行,如果没有足够明确的司法管治依据,我们将无法预测香港的全面直接选举会陷于什么样的恶战,我们将无法预测香港社会将会出现什么程度的严重撕裂。

虽然有些观点认为“港独”言行仅仅是个别人的态度或发泄,带有偶然性,但是如果将反对国民教育、挥舞港英旗帜、公开要求港独等等事件串联起来,相信每一个港人都很容易判断出,事件应该有内在的关联,应该可以感受到某种政治力量的折射;而连续出现这种具有内在关联的事件,不太可能是偶发事件。如果对这种言行听之任之,类似的事件将会不断上演且愈演愈烈;组织这种事件的力量将会利用“民主”的外衣、“民粹”的情绪等因素,不断冲击北京的政治底线。而这种敌视北京的势力,必然会与爱国爱港力量产生严重的对立。虽然“港独”的目标不可能实现,但是一定可以达到撕裂香港社会的目的。如果到了直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的时代,这种对立很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冲突。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香港只有交给爱国爱港的一众人士掌管,才能保证“一国两制”的正常实施,才能保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对于“港独”这种毁坏长堤的蚁穴大患,港人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所以,香港这个中国辖下的特区,除了继续努力发展经济之外,应该将重点放在构建民主政制发展的制衡框架上来。只有建成完善的足以防止那些意图与中国为敌的国家肆意插手香港内部事务的制衡框架,香港才能在民主发展道路上的真正实现“高度自治”的健康发展。否则,香港某些政治力量及其背后的支持者,很可能以“民主”的外衣横冲直撞,刻意搅乱香港社会,恶意误导民粹情绪,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政治基础彻底毁坏。若如是,“50年不变”谁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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