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美国的选举功能障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4 次 更新时间:2012-11-0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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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  

即使你饱读诗书,对美国大选了如指掌,但面对有些问题,可能还是深感“万宝全书缺个角”

美国各地的选票长得大相径庭,许多地方的选票设计得稀奇古怪,投票时又是打洞又是折页又是连线。为什么就不能全国统一起来,让人在候选人名字旁打个钩画个叉,或像外语考试答题卡那样简单地涂个方块呢?

美国实行以选举人团制度为基础的间接选举,那“选举人”究竟是什么人?他们是真正存在的“人”呢,还只是存在于神秘传说之中的虚拟角色?

美国大选两党阵营的志愿者具体做些什么事情?就是像好多公司的促销人员那样,简单地在马路边发发传单、喊喊口号吗?这样就能鼓动选民去投票支持,美国人民也太好“忽悠”了吧?

历时六年完成的纪录片《选举功能障碍》,不仅向观众给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还在更深的层面探讨了美国选举制度的缺陷与不足。美国全国公共广播名嘴莫·罗卡(Mo Rocca)在2008年大选时,来到对美国大选起到关键作用的印第安纳州,同民主党与共和党竞选阵营亲密接触,从第一手的视角观察政党为了争夺选票而进行的你争我夺。他同样走访了负责选举组织管理的地方工作人员,难得地展现了投票站工作的台前幕后。

美国大选:国家搭台,地方唱戏

纪录片从一个看似基本的问题开始:在美国,选举投票是一项基本权利(right),还是一种公民被赋予的特权(privilege)?

同南非等国家宪法明确将投票作为基本权利,并以宪政的形式规定所有符合条件的成年公民均有权投票不同,美国宪法从来没有就谁具有投票权这一基本问题做出过解释。美国宪法修正案多次规定各州不得以种族、性别等原因对投票设置障碍,但看似基本的投票权,在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成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美国宪法颁布之初,为了达成北方自由州和南方蓄奴州之间的平衡,曾有过将一个黑奴折算成五分之三人口的规定;而在当时,选举仅仅是拥有财富的白人男性所独具的特权。即使1870年宪法第十五修正案赋予有色人种(男性)投票权及1920年宪法第十九修正案赋予妇女投票权后,仍然有许多州通过读写能力测试、人头税等方式,变相地继续剥夺部分特定人口的投票权——诸如“一块肥皂上面有多少泡泡”之类的刁钻问题,导致在很多地方仅有5%的黑人通过测试获得投票权。即使在今天,看似所有针对选举的壁垒都以破除,在很多人看来投票依旧是一项并非覆盖全民的特权——投票以及选民登记所花费的时间与金钱成本,事实上便把许多有投票权的民众排除在外。同许多国家将投票作为必须履行的公民义务,不投票甚至要遭受罚款不同,美国人对选举的认识有着根本的不同。

宪法在选举是权利还是特权这一问题上的缺位,源自它将选举让渡给了州和地方,认为选举应当是由联邦各州自行管理和决策的事务,而大多数的州又把组织选举的工作丢给了县或其他更小的选区单位。《选举功能障碍》细数了这一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后果,美国全国一共有一万三千多个相互独立的选区,因而也有着一万三千多个不一样的选举规定细则:

同样的公民,在一个选区,选民必须在大选前一个月便登记个人信息,万一遇上马大哈忘了提前登记,大选日那天便无法投票;在另一个选区,选民只要在大选日当天在投票站现场登记即可。

同样的大选投票站,在一个选区,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投票者的驾照、护照等政府颁发的官方证件;在另一个选区可能信用卡,甚至带有姓名和地址的信封也能放行。

同样的选票,在一个选区可以设计得简洁明了,姓名旁边放个小黑框,在里头打钩画圈就行;在另一个选区则可能被设计成花花绿绿的名册,投票者揉花了眼睛也看不懂这票到底该怎么投。

看似严肃而关乎全国政治经济走向的大选,其实是名符其实的“地方事务”。在迁居非常普遍的美国,各地之间不尽相同甚至相互矛盾,让选民经常感到无所适从。美国选民投票率在发达国家之中偏低,除了选民对候选人和政治缺乏热情之外,各种繁琐而缺乏统一的选举规则,也让不少原本有投票热情的民众在最后打了退堂鼓。

选举人团:剪不断,理还乱

对美国政治稍有兴趣的人,在研究选举制度时最先听到的一个新鲜名词,可能便是“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美国大选实行以选举人团制度为基础的间接选举,这个许多外国人觉得是基本常识的道理,反而好多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却并不了解。在纪录片里,罗卡在大街上拦住行人,问道:“你对选举人团的了解有多少?”在英语里,“团”(college)同样也有“大学”的含义,而那些对政治常识缺乏一丁点儿了解的美国路人,八成把“选举人团”理解成了一座什么大学,因而他们所给出的回答实在令人喷饭。

路人甲:“抱歉,不清楚诶。我是从田纳西州来的……”

路人乙:“啊,方便。你沿着这条街直走,过第二个路口左拐就能看见了。”

罗卡带着脸上的三条黑线,走访了许多研究选举政治的专家与政客,探寻选举人团以及赢者通吃制度存在的意义。如今,美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在过去的大选中明显一边倒地支持民主党或共和党,这些蓝州和红州成了两党的基本盘,因而在大选激战之时,两党候选人对这些州基本采取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态度,而将重点放在两党支持者人数势均力敌的“摇摆州”。居住在“摇摆州”以外的选民,事实上成了选举中名符其实的“垃圾选民”,候选人不愿在他们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与本州息息相关的政治话题在联邦层面也得不到讨论和重视。这样看来,选举人团这项在美国成立之初旨在保障小州利益的安排,在今天显得不仅多余,而且不公。

罗卡还找到了同“选举人团”制度最息息相关的人物——“选举人”。选举人是真实存在的人,每一个州所对应的每一张选举人票,最终都是由一个代表获胜政党的选举人,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紧跟的星期一于各州州府投下(拗口吧?)。在2008年的印第安纳州,在联邦大选中一共有11张选举人票。罗卡走访了一位代表民主党的选举人——19岁略显“非主流”的大学生本,和一位共和党派出的选举人——体态胖胖的中年大叔大卫。原来,这些选举人,基本都不是政党精英或社会贤达,而是普通民众,普通到没有媒体宣传,绝大部分选民也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但在理论上,当选总统真正依靠的,并非普选票,而是这些选举人票。谁在全国拿到超过半数的270张选举人票,便能在大选中获胜。这些在美国大选中握有真正实权的选举人,却是如此地默默无闻,无人知晓。这何尝不是一种讽刺呢?

选民身份证明:防范舞弊,抑或镇压选民?

近几次大选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便是有关选民身份证的立法问题(Voter ID Law)。同国内成年公民人手一张身份证不同,美国除了护照之外,没有全国统一的官方证件,大多数人持有的都是各州颁发的驾照或者州身份证。美国公民,也没有义务必须办理和持有身份证件。虽然听上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在美国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却日子过得不紧不慢的民众大有人在。

以共和党政客和支持者为主导的运动,导致有越来越多的州要求选民在投票时出示身份证明方可投票。共和党的立场看似“合情合理”——如果没有身份证明,在花名册上认个名字,或者出示个信用卡、水电账单就可以投票,这也太不严肃了吧!如果有选民伪造文件,或者顶替他人身份投票,造成的麻烦可就大了。

但是,这项规定造成了民主党的极度不满,指控共和党的这项运动完全不是出于“防范舞弊”这么大公无私的原因,而是旨在镇压民主党支持者的选民,同以前南方各州给黑人进行读写测试设置投票障碍没有本质区别。那些没有官方身份证明的选民,大多是非洲裔、拉美裔没钱或没时间申领证件的贫困人群,或者刚刚成年还来不及申领证件的年轻人。这些选民是民主党相对稳固的票仓,而共和党所要求的选民身份证明,明显就是针对这些民主党支持者来开刀。

在2010年中期选举茶党运动遍地开花之后,共和党控制了许多州的政府、议会和法院,这使选民投票需提供身份证明这一规定在越来越多的州得到通过。在今年大选中,全美有33个州将会要求选民在投票时通过不同形式提供身份证明。有舆论指出,选民身份证名法案将许多民主党选民排除在投票站门外,同2008年相比,奥巴马今年真是一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民主党在各地草根选战阵营,也在不遗余力地想办法加以应对。《选举功能障碍》便展现了一群民主党阵营的活跃分子是如何使出全力“钻空子”的。印第安纳州在2008年已经通过了选民在选举时必须出示官方身份证明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留了一个小小的漏洞——如果选民选择提前投票(absentee ballot),并把选票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回选票站;没有和工作人员当面接触,因而也就不用出示身份证明了。民主党的志愿者们使出浑身解数,挨家挨户登门拜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宣传号召那些没有官方身份证明的选民通过投票的方式尽量提前投票。在大选对决中,民主党以1%的微弱优势获胜,志愿者通过各种方式动员获得的提前投票支持,对这一结果功不可没。

即使在选举当天,选战志愿者们的工作也不曾停歇。按照规定,大选日当天,政党阵营不能在投票站附近做宣传活动,以防过度影响选民判断。而当纪录片摄制队走进民主党志愿者的办公室时,却是一副异常繁忙的景象——志愿者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可能偏向支持民主党的所有选民名单,同时派志愿者在投票站守候,实时记录并回传所有投票者的姓名。选战办公室一个一个地核对姓名,当发现有潜在的支持者还没投票时,便通过打电话甚至登门拜访的方式,提醒选举还剩多少时间就会结束,希望他们尽快去投票。这简直就是一连串成熟的产业链,实在令人感叹。

那些志愿者的尽心尽力,也让人有所体会:即使这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存在多少不尽合理、有失公允的地方,至少游戏规则是相对公开透明的。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也好,说损人利己勾心斗角也罢,各方政治势力相互均衡与牵制,选举正越来越成为职业化政党团队算计与协作的竞技场。而唯一且永恒的竞技规则,便是在既定的“选举游戏规则”下,找出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动战略。

此所谓,选举如战场。不进则退,不胜则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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