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从儒家思想到自由主义——论高招中的地域特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18 次 更新时间:2012-10-0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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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摘 要】近年来,重点高校生源地方化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笔者以为,在重点高校招生中优待大城市特别是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这样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并不是分省录取制度的必然结果。类似的现象在科举考试中早已存在,它与中国沿袭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和近现代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都有着很深刻的渊源,表面的“不平等”下面深藏着的其实是历史、政治和文化的复杂联系,隐藏着的或许是对精英统治的普遍迷信——就此点而言,科举制度所代表的儒家文化倡导的“君子政治”和所谓的现代“精英教育”理念其实并无根本的区别。

【关键词】儒家思想;自由主义;高招;地域特权

From Confucianism to liberalism

——Regional privileges in the recruitment of universities

【Key Words】 Confucianism; liberalism; The recruitment of universities; Regional privileges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it’s one of the social hot spots that the major universities are enrolling more and more local students. Students in key cities especially Beijing, Tianjin and Shanghai are given priority in the recruitment of universities . I think, such an unreasonable phenomenon is not inevitable result of implementing the system of sub-province . The similar regional privileges had long existed in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which followed more than a thousand years of Chines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and the propaganda of modern Western ideas of liberalism . The "inequality" on the surface covered the complex historic, political and cultural links, maybe hide a universal superstition to the rule by the elite. At this point,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representing the Confucian culture, the idea of a "gentlemen's politics" and the so-called modern "elite education" concept have no fundamental difference.

近年来,关于高考改革的争论十分热烈,从课程设置到题目内容再到高考分省录取的模式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这其中,现行高校招生的分省计划录取制度因为涉及高考移民、地域歧视等诸多社会敏感问题而备受诟病,特别是重点高校尤其部属高校在招生计划中对属地的故意倾斜,在每年的“两会”期间都会成为代表炮轰的靶子。虽然从法律上很难找到合法依据,但有关部门在面对此问题时顾左右而言他的迟疑却让我们深切感受到问题的复杂。

实事求是地说,重点高校生源地方化并不是分省录取制度的必然结果。其实,改革招生制度的努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如果我们知道过去一省之内的不同地区高考乃至中考的分数线都不相同的话,我们就会明白现在省内录取线的统一已是巨大的进步,[1]然而这之后,进步似停滞了下来,从教育部官员到高校校长们,在改革分省录取制度上都显得顾虑重重,虽然承认不尽合理,但又都认为问题形成有着深刻、复杂的原因,贸然改革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最好的办法似乎就是维持现状,要改革也只能是逐步微调。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精英对此问题望而却步?有人说是地方保护主义使然,也有人说是因为各大部委、机关驻地往往在大城市特别是直辖市和首都,进而这些官员的子女也都是现行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如此种种,好像都有一定的道理,然而,深入的思考却会使我们发现下面深藏着的其实是历史、政治和文化的复杂联系。

一、重点高校生源地方化的历史及现实

现行高考录取制度的成型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建国初期,高等学校可依所属的行政区进行联合或统一招生,也可自行招生。1952年6月,教育部发出招生文件规定,中央成立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招生除个别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者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名额应报请审核批准,严格禁止乱招乱拉。到1954年,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提出该年招生“必须贯彻中央统一计划、大区组织执行,并由各校直接负责审查录取报考各该校新生的组织方针”。从该年起,实行“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分为若干等级,逐级分配“的录取办法。从此,中国高等学校的招生模式基本确定。[2]既然是按计划分区招生,就有个如何分配计划的问题,由于当时全国大部分地区文化教育事业还十分落后,为培养新中国建设急需的技术人才,把大部分的招生名额留给高校所在的大城市至少也是中等城市,自然也在情理之中,许多高校负责人谈及招生录取制度时,总爱谈及历史的原因、传统的惯例,我以为管理形成的初始动因就在于此。

应当说,在建国伊始的那种环境里,这样的做法是有其积极意义的,确实也培养了大批人才,但是在中国教育事业已有了飞速发展的21世纪的今天,还固执于这种做法则殊少合理性。2006年,《中国青年报》曾发表名为“部属高校生源地方化调查:北京最低上海最高”的文章,文中指出:对全国部属高校2000年至2002年招生计划的分析材料表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地生源比例全国的平均水平是44.76%。但地区差异明显,东部最高,均值为49.66%;中部次之,均值为40.69%;西部最低,均值为31.93%。就具体地区而言,同期北京的均值为18.98%,是全国最低的区域。但对上海地区8所部属高校的数据分析却发现,该地区3年平均值高达 56.99%。每年的计划外指标也都流向了高校所在地。[3]部属高校拿的是全国人民的钱,却不给其他地方的考生平等竞争的机会,这自然有些说不过去。有关人士努力为此种“不合理现象”的“合理化”找理由。当时的南京大学[4]本科招生办主任说:“南京大学是教育部与江苏省部省共建的高校,江苏省给我们的支持很大,由此产生的压力也很大。我们当然愿意在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增加招生名额,但江苏省与我校的共建协议中,有一条就明确要求增加对本地的招生。”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原司长瞿振元也曾撰文表示,大家都希望上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高校,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复旦、上海交大等等,所以这些学校招生在全国要有一个合理的地域分布。“一般来讲,这些学校在当地招得多一点,向外地招得少一点。这当然有很多历史的原因,也包括这个学校本身吃这个地方的饭,喝这个地方的水,用这个地方的电,烧这个地方的气,很多因素都千丝万缕。” [5]按照他们的说法,部属高校受属地援助支持较多,有责任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然而,这种理论十分站不住脚,做贡献的方法很多,为什么要采取在招生中给予特殊照顾这样就严重影响公民实现平等受教育权的方式?没有答案。至今,我们看到的仍旧是:一方面,高中课改轰轰烈烈,高考命题的分省化已成不可逆转的潮流,从而使不同省份的高考分数线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可比性;另一方面,分省录取的基本制度依旧难以撼动,计划分配的大格局没有改变。虽然有中国政法大学按人口比例招生的破冰之举,然而响应者寥寥,甚至有名校校长公开声明不准备放弃按地域招生,真正决定考生命运的高招录取制度改革实可谓举步维艰。

然而历史总是向前发展的,2008年,上海首次将增加外地生源数量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上海高校“在确保本市生源的同时,扩大招收全国生源规模”。[6] 从2008年开始,上海本地高校开始缩减在上海的招生名额。[7] 2009年5月21日,一篇名为“部属高校属地招生缩减,是耶非耶”的文章出现在《光明日报》上,文章指出:“教育部要求各部属高校今年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不得低于去年,各部属高校在属地的招生计划比例一律不得提高,超过30%的应逐步回调至30%以内。”[8]虽然教育部2008年就已出台过类似的政策,[9],而且笔者对该政策实施的前景并不乐观——实施是“逐步”进行,也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该政策的出台至少表明了政府对于“重点高校生源地方化”这种客观存在的现象的明确态度,即“需要加以限制”,而不是应该推广其经验或维持现状

二、与科举制度的联系

学术界普遍认为高考的分省录取制度源于科举考试中的分区域或分省定额制,特别是现行高招中对边疆地区的照顾政策,更是与后者有着深刻的渊源。然而,却很少有人注意到,现在重点高校生源地方化的现象实际也与科举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类似的现象在科举考试中早已存在。

貌似至公的科举制度下,因为要照顾当权者群体,很早就存在照顾特定地区如朝廷所在的京畿或京师的事实,而且不仅是户籍在京师的可受优待,在京师官办学校——如国子监——中就读的也可享有特权。隋唐时期朝廷已规定各州县按人口多少可以贡举解送一至数人到中央参与考试。据《会昌五年举格节文》载,当时解送限额最多的即是京师长安的国子监,其次则是东都洛阳的国子监,不过因为有“有其才者不限其数的变通办法”,实际上还是完全的自由竞争。[10]宋代就开始有了变化。宋朝建立以后,沿用唐武宗会昌五年的办法实行固定解额制,并在解额分配方面给予面临敌对政权的北方地区以及文化落后地区一定的照顾,但是,在中央一级的省试,并没有限制区域中额,因此解额对最终登第与否可能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解额的分配比例真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在宋英宗时期,当时已有人发现:因为学习条件较为优越,又不须长途跋涉科场中第者多为京城所在地开封府和国子监举人,“似有不均”,而且也不利于调动边远地区士子学习的积极性。因而向皇帝上书,建议试卷应“糊名”,并分别在试卷上题以“在京”、“逐路”字样,按名额裁定取人。欧阳修与司马光还因此进行了中国科举史上有关南北举额分配的首次争论,双方在“凭才取人”还是“逐路取人”问题上争执不下。最后,宋英宗采纳了欧阳修“凭才取人”的意见,但又规定在解额的分配中,应尽量向北方地区倾斜。虽然对北方的倾斜照顾有“西北近虏,士要牢笼”的理由,但不可否认的是,北宋的都城汴梁也是在北方。[11]南宋时,对京师的照顾更趋明显,临安举办两浙漕试,是与国子监、临安府并列的三大贡举的考场之一。南宋朝廷规定,在朝文武高级官员们的子弟可以参加由国子监选拔举贡的考试,称“国子监牒试”,录取率较高。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国子监牒试五人取一。于是“在朝之士,有强认疏远之亲为近亲属者,有各私亲故换易而牒者,有为权势所轧、人情所牵应命而泛及者,有自揆子弟非才,牒同姓之隽茂利其假手者,有文艺素乏、执格法以求牒转售同姓以谋利者。”因弊端太多,宋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罢诸牒试。除此以外,南宋还优待“国子学”士子;并规定由“三学”即太学、宗学、武学单独选拔一部分举贡,也是四五人取一。当然,国子学、太学、宗学、武学的驻地均在京城,高官甚至富商们的子弟自然可收近水楼台之利。于是“牒试既罢,又复冒求国子。士大夫为子弟计者,辄牒外方他族,利用场屋相资,或公然受价以鬻”。[12]国子学等是驻所在京师的官办学校,[13]当然,我们可以认为对出身于国子学等京师学校士子的照顾是官僚、贵族政治特权的体现,但从招收庶人子弟的太学、武学亦在优待之列看来,或许将其视为“因在地域上更接近于皇权的中央才被另眼相待”更为合适。

到了明朝,京师继续享受优待,而且成了公开的定制,洪武三年规定解额数为:应天100名,其他省份由25(广东、广西)、30(江西、福建)、40(河南、山东、山西、北平、陕西)不等。景泰四年(1453年),定额数:应天135,顺天135,河南80,山东75、山西、65、福建90、江西95、浙江90、湖广85、广东75、广西55、陕西55、四川70、云南30。[14]非常明显,不管是洪武年间的首都——应天,还是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后的首都顺天,解额都远多于其他“省级单位”。因两京闱解额较多,故明朝的“冒籍”也主要发生在两京闱,尤其是“北闱”(顺天乡试)。发达省份尤其浙江的生员,能进北闱应试,中式的机会比在本籍大得多。早在永乐、宣德年间,便有官员子弟凭父兄权势通过关系冒籍中式北闱的事了,此后,又扩大到富豪子弟。因冒籍,北闱解元多为南人所得。北直隶人为此很不平。到万历四十三年,给事中北直隶真定人刘文炳上奏,认为“燕赵乃至尊丰镐(皇帝居住的京城),解元不当以他地方人得之”。明神宗准奏,此后终明之世,南人应北闱试者不得中解元。[15]笔者以为,此举实乃无奈,可能当时的人们包括皇帝已认识到知道京师之受特别优待,也未必都合情合理,只好以此限制一下那些志在得“三元”的江南才子,聊胜于无。

明朝不仅将科举考试中对京师的优待制度化,而且,在京师参加考试的士子还曾积极捍卫自己的特权。明代的监生来源更为“多元”,以其出身不同而分为举、贡、荫、例四种。举监,会试举人落第入监肄业者。贡监,州、府、县学生员入监者,此为明代监生的主体部分。基于贡入的途径不同,又有岁贡(按食廪深浅)、选贡(文理)、恩贡(皇帝特旨及遇国家庆典)、纳贡(纳粟、纳马、纳银)之分。荫监,依靠父祖品官或功劳而入监。例监,民间子弟通过捐纳形式取得监生资格。[16]明人郑晓著《郑端简公吾学编余》记载:嘉靖中,外地贡生到京师后常要求参加京圻乡试,但因将占京畿乡试名额,所以受到诸生强烈反对。礼部尚书夏言提出解决方案:“两京人材,本不及江浙,先朝以为京都四方所集,有国子监,有各部历事监生、吏员、知印、承差、算手,有太医院医士、鸿胪生,故举额一百三十五人,今宜定制,京圻诸生得额百名,外省诸人得额三十五名。”在以制度确保了京圻士子的特权后,才将事态平息。为保特权,甚至还爆发过“学生运动”。明代,在京师的官办大学国子监就读的监生参加科举考试照例也受优待,凡监生参加南北两畿乡试时,可于试卷上注明“皿”字,录取时便给予一定的照顾。隆庆元年,穆宗采纳廷臣建议,令两京乡试监生试卷各革去皿字,“于是南监中式者仅数人,亏旧额四分之三。”引起监生们的强烈反对,乡试结束后,考官入谒文庙,遭到监生数百人的围攻指责,愤怒中的监生甚至棰碎了巡城御史的禁止行牌。最后,朝廷虽惩处了首事监生,却也不得不仍复旧例,许其编号如前。(在京城上大学,起点已不平等,阅卷上又受照顾,可谓照顾之甚)[17]

三、地域特权的成因分析——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

如果说科举制度下的解额分配是由于照顾特权群体的需要的话,那么在张扬民主、平等的现代中国,怎么还会有这样优待大城市特别是京、津、沪三个直辖市的存在,而且改革起来困难重重。笔者以为,在这样一种不合理的现象背后,隐藏着的或许是迷信精英统治的事实——科举制度所代表的儒家文化倡导的“君子政治”和所谓的现代“精英教育”理念其实并无根本的区别。

儒家虽主张“有教无类”,不注重出身,但向来强调的是君子政治(与西方古代“贤人政治”实无本质区别)。《中庸》第二十章载“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浦卢也。故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君子者以德位兼备之身,收修齐治平之效,此乃儒家所持的理想。孔门七十二贤,出身贫贱者占绝大多数,但儒家所提倡的君子却颇带有贵族之色彩,其品格偏重于宗法社会之道德,而非具备为平民谋生所必须之实用技术,孔子更有“唯上智下愚不移”、“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未尝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功”之言说传世。可以这么说,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其实并不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可以通过教化成为君子的,相对于墨家直接攻击门阀阶级,大倡机会平等之“尚贤”主张,儒家只不过是在行改良主义,仅求在世卿制度之外,另辟一布衣卿相之途。[18]正如后来中国皇权制度下始终存在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贱民”所显示的,儒家似乎从来没有主张要消灭身份和等级的差别。汉以后,受法家影响,适应皇权的需要,儒家思想中原有的“尊君”理念进一步被强化。皇帝“天子”的身份既已确立,神权与王权融为一体,也就为皇位的世袭制造了神圣的光环,凡能参与到统治集团中去的人自然也可以分沾皇权的一些神光,中国民间关于将相大臣系星宿下凡的传说就是此种观念的生动注解。君子从何来?贤人在何处?当然是在离完美的“神”较近的地方,因为皇帝就是尘世的“神意代表”,所以离皇帝较近的官僚阶层(及其子弟亲属)和京畿百姓之中,出现君子、贤人的可能性或者说几率当然要比其他地方高一些,就此而言,多给些录取指标亦属理所当然。

当前,受西方教育理念的影响,教育界的很多人士是推崇精英教育模式的。相对于平等,他们更加关注“竞争和效率”;对于教育的不平等,他们认为走市场化道路,通过扩大供给才能解决,而非广大民众所期待的改革、所理想的民主和法制。前北大校长许智宏曾说,“我们的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实行的都是精英教育,而不是普及教育。但精英教育并不意味着我的学生不为社会服务,脱离社会。同样的作为精英教育,我希望北大培养的每一位学生都是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19]他认为,高考制度想一下子改过来是不可能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短缺是影响高考改革的关键,因此短期内恐怕难以根本解决“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问题。如果各省都能建设一批优质大学,让更多的优秀学生有机会进入优质大学,高考改革就容易进行了。[20]笔者以为,像这种用普遍而抽象的市场主义拜物教阉割平等的价值,回避现实中存在的阶层间巨大差距的观点其实也就是自由主义(也包括新自由主义)的表现之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从西方泊来的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自由与民主,而是精英主义和反平等主义。根源于个人主义之上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反民主的,在自由主义者看来, 民主从本质上来说意味着“乌合之众”的统治。“自由主义者将他们所预期的同意原则看成是对政府的约束和保护个人权利的基础,而现在正日益成为人民的或民主的专政,这对于自由来说是闻所未闻的威胁”,“在自由主义者的心中,即使是有限的与社会民主联系起来的干预主义也会与令人毛骨悚然的国家控制联系起来”。自由主义者相信建立于“美德和才能”之上的他所谓的“天然贵族”;同时他们认为最好的政治制度是由被选出来的天然贵族来治理。密尔说过:“所有智慧或高贵事物的首创性都来自而且必然来自若干个人;一般来说首先来自某一个个人。”但那些具有首创能力的人却是少数,“与整个人类相比,只有极少数人,他们的经验被其他人采纳,将大大改善已有的实践。但这些少数人却是社会的中坚分子,没有他们,人类生活将成为一潭死水。”80年后,另一位英国自由主义者,福斯特也用类似的笔调写道:“我并不迷信于人民。我只相信个人。他在我看来是一项神圣的成就,我不信任任何诋毁他的观点。”而且,福斯特相信人种之中的少数“具有贵族般的敏感,细腻和胆魄……他们代表了真正的人类传统,即我们当中的异类不断地战胜野蛮和混乱而取得的胜利.” 杰斐逊断言:“一百七十三个暴君和一个暴君一样具有压迫性,一个选举出来的暴政不是我们所为之奋斗的政府。”分权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对民主暴政的恐惧。[21]在平庸无奇的“普通”人组成的大众和具有“较高天赋并接受良好教育”理应在社会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人之间,密尔做出了严格的区分:“从来没有一个民主制或多数贵族制的政府,……曾经提升或者能够提升到平凡性之上,除非最高统治的多数人能让自己接受具有较高天赋并有较高教养的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指导。凡一切聪明事物或高贵的发端,总是也必定是出自一些个人,并且通常是出自于某一个个人。普通人的荣誉或光荣就在于能够一直追随着那个发端。”[22]这也就是说,对于普通人而言,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接受精英或天然贵族的统治。“自由主义者一直希望,甚至相信,为了某些表面上高尚的目标甚至以开明的自利为名,人们能够经说服而牺牲“自私的”个人、团体或阶级的利益。而当这些没有发生的时候,他们同样感到吃惊和失望。”[23]当下,影响最大的平等模式就是自由主义倡导的“机会均等模式”。“自由主义者声称其所信仰的平等是机会的平等。(自由主义者赞同古典资本主义职业对才能开放的理念。)绩效,而不是出身或头衔或特权,应该得到报偿。” 在很多人眼中,好像机会均等就是平等的唯一意义,是达到公平与效率双赢的光明大道。然而,“机会平等原则,即提供给每个人以平等的生活起点,就表明了不应该将财富、特权和利益从一代转移给另一代”,从根本上说,自由主义者是不愿也不会那样做的,“显然在实践中,较之机会平等或报酬仅仅根据功劳的原则,自由主义者赋予赚钱自由以及对其随心所欲的实用以较高的优先性。”[24]究其实质,机会均等模式的外衣下掩盖着的却是“精英统治模式”,自由主义者根本就不相信平等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益处,他们信奉社会必然是阶层化的,而平等只能是相对概念。就教育机会而言,以美国为例,虽然大家普遍认同杰斐逊的话:“自由只有掌握在那些受过教育的人民手中的时候,它才是安全的”,也同意为了“使民众在精神道德上达到一个受人尊敬的状态,从而保证他们自身的安全,保证政府的秩序”,使普通市民接受教育是绝对有必要的,但要实行“精英教育”还是更为关注“社会和教育的平等”,争论从建国初始即存在,至今仍在继续。[25]为了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长期被视为劣等的黑人等少数族裔曾进行过长期不懈的斗争,在著名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判决书中写道:“我们认定‘隔离但平等’的原则在公立教育领域无法成立,教育设施的隔离根本就是不平等的”,从而宣布了种族隔离的非法,然而在具体的措施中,又宣布废除种族隔离的工作必须以“尽可能谨慎的速度推进”。实际判决能否执行将有赖于白人是否愿意服从判决,其次还要看进一步的司法裁决和公众意见是否能够给政府和学校施加足够的压力。这就导致了各地学校中在废除种族隔离方面进展极不一致,直到1964年《民权法案》通过。[26]

事实上的不平等必然产生特权。在任何一个社会中,要说服既得利益者放弃他们的特权都是极困难的事,处于现实社会上层中的精英们为了保证保证精英统治能继续下去,自然也会不遗余力。笔者以为,在这一点上,传统的儒家思想与近现代的自由主义殊途同归。正如沃勒斯坦所言,“没有人喜欢抽签的运气。这太冒险了。大部分人做一些能够避免武断测验的事。他们运用他们能有的影响,来确保赢得抽签,也就是,确保获得特权。而且那些有更多当前优势的人就有更多的影响”,由于在现代社会中,“新中产阶级能够馈赠给他们的子女的唯一一件事——既然他们不能馈赠过去(或者发现至少越来越难这么做)——是活的进入“更好”教育机构的特权”,所以沃勒斯坦才会做出如下论断:“丝毫不令人惊奇的是,在最广泛意义上,政治斗争的关键点是教育游戏的规则。当国家越来越被禁止嘉奖过去、粉饰特权和使租金合法化之时‥‥‥并不意味着国家越来越不相干。”[27]正因为如此,自由主义者根本不可能同意阻止富人为他们的子女获取优越的教育,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社会和职业优势;中华帝国京师的居民和国子监的监生也不会同意使自己在科举考试中和其他地方的士子被“一视同仁”。有人说,精英不是世袭的贵族,他们之所以成为精英不是根据他们的出身而是根据他们所受教育的水平,然而,如果某个地区的居民或某个社会阶层或群体长期垄断了英才教育的机会,那与世袭贵族又在实质上有什么区别。就此而言,中国国内重点高校所在地多是大城市,是各种精英人士的聚居地,继续维持现行高招录取制度也就是维护了精英们的特权。而在美国,亦有人主张:在富人子弟集中的郊区中学里,课程应以促进学术进步为主,而在贫困人口居多的内城区,中学课程应该突出职业教育。[28]有趣的是,“实际上一个彻底的精英统治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它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悖论。一个精英统治的社会导致严重的不平等,而在这样一种社会秩序中,取得优势的特权阶层必定会将其优势遗传给自己的子女,但这样一来即破坏了精英统治的基础”;“一个彻底的精英统治的社会必然造成社会成员收入上的严重不平等,并因此会对社会凝聚力构成严重威胁”;“这不仅意味着有一些群体将生活在社会底层,而且意味着他们知道(因)自己能力的欠缺而生活在底层是命该如此,我们很难想象出比这更加令人绝望的处境了。”[29]正因为精英统治模式有如此严重的缺陷,所以美国才会搞平等权利法案,在大学招生和政府雇员过程中为少数族裔和妇女留下一定名额,增加弱势群体受教育和就业的机会;[30]中华帝国也才会在解额分配上给落后的边疆、民族地区一定倾斜。然而,这种修修补补是不可能撼动整个大厦的,中国虽有科举制度但仍是等级和身份的社会,美国总统也不可能从蓝领工人阶层中产生。笔者以为,精英统治模式之所以能长期维持并获得相当一部分人的赞同,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它本身的完美无缺,而是长期以来由统治者主导的文化塑造使得人们相信这种统治是现实中所能寻觅到的最完美模式。亚当•斯密说过:“有些情况对人类的天性发生的影响如此剧烈,以致像这样不完善的生灵所有的最大程度的自我控制,不能完全抑制人类虚弱的叫声,不能把强烈的激情降低到公正的旁观者完全可能体谅它们的适当程度。……虽然它未达到尽善尽美,但是同在这种困难场合通常可以看到或可以预料的行为相比,仍然大大接近于尽善尽美。”[31]对统治权的争夺就是“这样的情况”,相对于专制的、由世袭产生的暴君,来自于考试和选举的精英统治当然更接近于尽善尽美——虽然它并不是人类能做出的唯一或终极抉择——所以中国历史上才会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流传,以及对“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普遍的执着向往和追求;现代西方的某些国家才会不遗余力地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民主政治。

四、结语

现在很多教育工作者关注教育的精英性与大众性的区别,关于课程设置和考试方法改革的争论也很热络,然而,在笔者看来,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教育模式或改革方案,都应注意要真正增进社会的实质平等和自由,促进公正的实现。伯顿•R•克拉克在其名著《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中提出,现代高等教育系统具有三种基本价值观念,即公正、能力和自由,这三种价值观念之首即是公正。沃勒斯坦也说过,“知识卓越只应该是学院和大学的众多目标之一,社会公正也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一旦追求社会公正与追求知识卓越相冲突,后者并不理所当然应该获胜。”[32]单纯强调“人才脱颖而出”的考试方式未必就能得到人才济济的结果,也或许会带来更多人才的被磨灭也未可知,比如当前正在进行中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对有钱进行各种特长训练的富裕家庭可能是好事,但对广大农村孩子是福是祸就相当不确定。这样的改革如果没有广大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为基础,只会使城乡间的教育差距越来越大。高等教育(特别是名校的)机会在我国还是一种稀缺资源,既为稀缺,就有个配置的问题,单纯依赖市场化的运作或坐等国家投资建设都不是可取的办法。资源配置不仅靠技术、还要靠社会。笔者以为,在稀缺的前提下,应该以制度建设促进高等教育机会更合理的分配,而不是被动地去承认“农村居民上大学更难,这是长期累积形成的利益格局,不可能出现‘存量改革’,而只有走‘增量改革’之路,即城市人口仍保持相对优势,同时给予农村人口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使总的比例更为合理。”[33]没有实质意义的机会平等是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更不要说现行高招体制在形式上都还很难称得上机会平等。当前,直辖市等地区所享受的高招录取优惠,仅仅只是户口在当地的学生才能享受,没有当地户口,即使在当地接受了系统教育,也与优惠无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政策比科举制度还更容易造成不平等,因为科举制度下的太学生即便不是来自于京师也还能享受优待。2009年1月4日,温家宝总理在科教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中说:“有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过去我们上大学的时候,班里农村的孩子几乎占到80%,甚至还要高,现在不同了,农村学生的比重下降了。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本来经济社会发展了,农民收入逐步提高了,农村孩子上学的机会多了,但是他们上高职、上大学的比重却下降了。这有多方面原因,要认真分析研究,关键是要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统筹。很多名人都是苦出身和从农民中来的。”[34]温总理的话就是对应该实行“教育机会均等化”的极好注解。

在努力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化”方面,美国的大学已经走在了我们的前面。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催生了平等权利法案,其主旨就是帮助社会中长期受到歧视的群体——包括非洲裔、印第安人等少数族裔和妇女——争取教育和就业的平等机会。该法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就是在大学招生和政府雇员过程中,为少数族裔和妇女留下一定名额,此措施从诞生之日起就备受争议,引发了一系列诉讼,有人认为其构成了对白人和男性的“逆向歧视”。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基于民权,在阐述“教育机会均等化”的重要性方面,美国教育界还发展出了另一种新的理论。理查德•莱特在《充分利用大学时代》中说:“大学时代广泛接触来自各种宗教和种族背景的同学并学会在一个多元化的环境里生存,是大学生们在大学时代所有经验中感到最吃力同时又是收获最大的体验。”大学所能提供给学生最好的教育便是一个尽可能多元化的校园环境,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关于大学生成长发展的理论,当代美国大学特别是私立大学已经自觉地将招生纳入大学教育过程,在招生标准中的制定中注重地域、种族和性别的平衡,不仅看成绩,还要看成绩产生的背景,通过“精心挑选,‘组装’多元化的、最符合学生未来成长发展的一届本科新生”使之成为学校教学的一个主要环节。[35]皮埃尔•勒鲁说,“平等这个词概括了人类迄今为止所取得的一切进步,也可以说它概括了人类过去的一切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代表着人类已经走过的全部历程的结果、目的和最终的事业。为了平等的实现,所有的启蒙者和启示者前赴后继,在一切领域进行探索,绵延不断的战争使无数人的鲜血洒遍了江河大地,在多少个世纪中,全人类洒下多少汗水。人们个人的苦难,正象他们经受的集体的苦难一样,其神圣的目的正是为了平等,为了平等的感情,平等的观念。”[36]笔者以为,为了平等的实现,而非其他,这才是高考制度改革的最大价值。

参考文献

[1] 郑燕峰:“山东高考分数线趋向统一 录取率将达到62%”,《中国青年报》2003-06-07。

[2] 刘伯龙、竺乾威主编;《当代中国公共政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页。

[3] 实习生叶铁桥、记者吴湘韩,《中国青年报》2006-04-30。

[4] 同上文:该校2004年至2006年的招生计划名额中,江苏生源都占到了50%以上。

[5] 同上文。

[6]周凯:“上海首次将增加外地生源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国青年报》2008-01-25。

[7]徐敏:“上海今年起增招外省市学生,促进教育公平”,《解放日报》2008-03-11。

[8] 朱振国、丰捷:“部属高校属地招生缩减,是耶非耶”,《光明日报》2009-05-21。

[9] 郭少峰:“教育部:部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应限制在30%以内”,《新京报 》2008-04-12。

[10] 唐国子监下设六学一馆,六学即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和律学,前二种“学”的学生均为高级官员、勋戚贵族子弟,其余“学”的招生对象则是官员和庶人子弟的混合。见:孙培青主编:《中国教育史》,第154—155页。

[11] 刘海峰:《科举学导论》,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8—312页。

[12] 李树:《中国科举史话》,齐鲁书社2004年版,第86、87页。

[13] 宋朝的国子学亦称国子监,既是最高教育管理机构,又是“最高学府”。国子学招收“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学生,号称最高学府,然而因为办理不善,实则徒具空名。太学的地位比国子学低,招收八品以下子弟或庶人之俊异者为学生,这才是宋朝兴学育才的重点。见:孙培青主编:《中国教育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2页。

[14] 赵子富:《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版,第228、229页。

[15] 李树:《中国科举史话》,齐鲁书社2004年版,第201页。

[16] 赵子富:《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版,106—124页。

[17] 赵子富:《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版,第103—104页。

[18]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16—18、37、45、49、131页。

[19] “北大校长许智宏谈自主招生”,资料来源:北大招生网。

[20] “大学校长谈高考改革:避免一考定终身”, 来源: 人民网2006-10-19。

[21] 〔英〕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著,曹海军等译:《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9、61、64、95、96页。

[22] 〔英〕安东尼•阿巴拉斯特著,曹海军等译:《西方自由主义的兴衰》,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9、61、64、95、96页。

[23] 同上书,第104页。

[24] 同上书,第109页。

[25] 〔美〕韦恩•厄本、杰宁斯•瓦格纳著:《美国教育——一部历史档案》,周晟、谢爱磊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6、101页。

[26] 同上书,第407—410页,430—431页。

[27] 〔美〕沃勒斯坦:《沃勒斯坦精粹》,黄光耀、洪霞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3页。

[28] 〔美〕韦恩•厄本、杰宁斯•瓦格纳著:《美国教育——一部历史档案》,周晟、谢爱磊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45—448页。

[29] 郑曦原、李方惠:《通向未来之路:与吉登斯对话》,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3、74页。

[30] 程星:《细读美国大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4页。

[31]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6、27页。

[32] 蒋凯:“社会公正与大学角色”,见《高等教育研究》2007年第1期。

[33] 申培轩:《农村现代化与高等教育发展》,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5页。

[34] 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35] 程星:《细读美国大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4—19页。

[36] 〔法〕皮埃尔•勒鲁:《论平等》,王允道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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