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春华:越南的反腐运动和制度变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13 次 更新时间:2012-07-12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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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华  

据5月15日闭幕的越共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的一项决定,越共组成了由中央总书记任主任并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舆论称,这是越共新一届中央上任以来向腐败宣战的重大举措。反过来看,也说明越南的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早在1994年,越共七届中央委员会届中代表大会就将腐败列为越南面临的“经济滞后、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贪污腐败、和平演变”这“四大危机”之一。遗憾的是,18年过去了,越南依旧频发腐败大案。

由此,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最近也说:“腐败、浪费现象在多个领域和部门存在,已对党的领导和国家管理形成巨大挑战。”越南民众更将腐败称为“国难”,将腐败分子称为“内寇”,认为国家过去面临的最大威胁是“外侵”,而今被“内寇”取而代之,腐败不除,国难不已。

不过,越南党和政府没有“熟视无睹”,近年来其在反腐败方面动作不断,有些探索令人耳目一新。

“内寇”丛生

这些年来,越南民众普遍认同“内寇”丛生这一严峻现实。2003年3月至2005年底,越共中央内政部由瑞典政府资助,在3个中央部门以及7个省市,对5400多名官员、公司职员和民众进行了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有32.6%的官员曾受贿;同时,有92.8%的公务员、83.7%的普通群众和92.1%的企业干部认为,“腐败现象已成为当前最严重的问题”。

2005年,香港政治和经济风险咨询公司曾将越南评为排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之后的“亚洲第三腐败国家”。透明国际的调查同样说明,越南如今还属于严重腐败国家。该组织2011年对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的“清廉指数”排名显示,越南得分2.9,位排112,与埃及、塞内加尔等国“齐名”。

民众的感受和调查的数据“不虚”,有大案作证。

2006年,越南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头目张文甘锒铛入狱。随后,一批包庇张文甘犯罪集团的官员相继落网,涉及155名被告,牵涉19名官员,其中包括公安部前副部长裴国辉在内的3名中央政府官员。

同年,交通部直属的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总经理裴进勇巨额资金赌球案也被曝光,裴交代挪用世界银行援助资金参与赌球,赌资累计高达800万美元。这还不算,裴等人还从国道工程款里提出几千万美元和交通部常务副部长阮越进等有关官员私分。阮落马后还曝出奢侈和腐化,拥有每处面积都达600平方米以上的数处豪宅,甚至在私家庄园修建“龙天门”,为其母建造的豪华墓穴像“帝王陵墓”,还包养多名情妇,有的从15岁起就被霸占。这一案涉及大小官员200余名,案情败露后,阮越进等人向有关官员贿赂以图“逃罪”的钱财也多达五六十万美元之巨。交通部长陶庭平为此辞职。

2007年,贸易部前副部长梅文桑因受贿6000美元被判14年监禁,他的一个儿子也因同一案件被判5年监禁。在此之前,贸易部前副部长梅文儒及其儿子已经落马。

2010年,越南船舶工业集团管理层涉嫌违规经营招致重大损失案曝光,同时,集团原党委书记范青平违规任命儿子担任要职的丑闻也被曝出。该集团累计债务达86万亿越南盾(2万越南盾约合1美元),相当于2009年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4.5%。

此外,越南这些年落马的高官还有,农业暨农村发展部前副部长阮光河、阮天麟和阮善伦、政府监察总署前副总监察长陈国仗、警察总局前副局长高玉莹、最高人民检察院前副院长范土战、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前台长陈梅杏等。

“国难”未已

官府之外,腐败也蔓延到全社会。越南传统上是个人情社会,办事常常需要送礼,而在民主法治不健全的情况下推行市场经济,致使腐败问题更加突出。

世界银行官员称:“我们也对越南的腐败感到愤怒,有些时候,你明显会感觉到有一些项目最终得益的是一些官员而并非当地民众,但问题在于越南社会还存在一种传统,那就是在社会交往中,需要给对方一些好处……小额贿赂甚至无法禁绝。”

这种风习非常可怕。越南妇女窦氏娥坦言,医院存在着“灰色地带”,她每月收入700万越南盾(约350美元),在越南已算是比较高的收入,但还是无力承担“红包”负担。透明国际越南分部的斯特凡妮?周近日提交报告称,越南卫生部门的腐败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在城市,几乎每3名患者中就有1人遇到过这种事(索贿)”,如果想得到治疗,或者想缩短等待看病的时间,必须塞钱,还要时不时递“红包”,护士和担架员2美元,开刀则必须给50到150美元,重伤者或重病患者的价码更高。

3年前,越南一位名叫杜越科的中学教师因检举学校的腐败居然遭到死亡威胁。他说,学校老师热衷于补课,如果学生不参加补课,老师就会在考试中给他们低分。通过补课,老师可以获得相当于正常薪水3倍的收入。通常,一个学生一周的补课费约为6美元,这相当于一个农村家庭一周的收入。同时,只要给老师送礼,考试就可以公开作弊。由于他的检举,某次考试23名学生因作弊被开除,校长也被免职。

在越南的外商也深有感触。台商黄珉德说,越南官员“压榨”外企老板的手段越来越高明,“越南新顺有个加工出口区的管委会说,由于越南加入了WTO,因此要调涨营业所得税到25%,然而你会发现,WTO条款里根本没有这样一个说法,这笔钱最终也并未上交到当地税务部门”。

确实,越南党政干部受贿、交通警察捞钱、海关官员走私,早已见多不怪。交通警察处理违章,给足了钱就平安无事,否则照章办事,不搞怕你绝不罢休;边境口岸办理入境手续,特别是货物进出境手续,护照夹上小费,一切好说,否则就拖到你哇哇叫苦……最基层的治安和行政管理人员,甚至连老百姓的几千越南盾(相当于人民币几角钱)的好处费也照拿不误。

对此,越南一位著名数学家质问:“谁都知道,目前几乎所有干部和公务员的月工资只够维持10天左右的生活。然而,他们当中的多数人仍活得很潇洒,这和其‘额外’收入(有时比正式工资还要高出三四倍甚至上十、上百倍)是否相关?”

当然有关。干部和公务员“潇洒”,却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在2000至2004年的5年间,全国64个省和中央直辖市先后查处干部贪污案件8808起,涉案损失额逾14亿美元,占1999年越南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2011年,河内共查处27起腐败案件,89人涉案,损失额达2200亿越南盾;近5年,腐败案件累计给越南造成9670亿越南盾损失,其中仅三成被追回。

反腐“升格”

越南前总理潘文凯(1997~2006年在任)曾在国会检讨说:“当前,政府官员的腐败现象与官僚作风日盛,在社会中引起民愤,(它)阻碍着民族进步,威胁着国家存亡,作为政府总理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我对此感到无比愧疚。”

这是对现状相当深刻的分析和诚恳的检讨。革新开放以来,越共历次党代会都提出加强反腐败斗争。2004年,越南成立了国家防范犯罪指导委员会。2006年,国会常委会批准成立了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2011年“十一大”召开前,中央防腐委“升格”,由总理阮晋勇任主任。如今,主任人选进一步“升格”为总书记,显示反腐重点从政府转移到党内。

阮富仲认为,腐败不断滋生蔓延,“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党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反腐败斗争决心不足,未能以身作则,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和作风蜕化,同时,法律制度上还存在漏洞,惩治不严,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相同,越共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提出要“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每个家庭中,建设健康的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率先要求在党政机关内进行思想道德与生活方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2006年11月,又开展了为期5年的“以胡志明为道德榜样而工作和生活”的运动。

与此相呼应,越共开展了整党运动。“六大”之后的1986年12月至1990年9月,4年间清除了5万名不合格党员。越共八届六中全会和2001年“九大”决定继续开展整党运动,在一项对16万党员和2000个党组织的调查中发现,43%的党员和33%的组织涉及腐败,随后越共处分了占全国党员1%的腐败分子(截至2006年底,越共党员人数310多万),其中30%是各级党委成员。

制度“防癌”

越共的一份文件坦承腐败因果关系:“实际上,现在并不是所有的利益都已属于人民……还不是所有的权力都已属于人民……一些国家机关滥用权力,脱离群众。”对付腐败之癌,只能是早发现早治疗,针对体制的漏洞健全规章制度,预防病灶的产生和复发。

1998年,越南一下子公布了《干部、公务员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法》和《反贪污法》三部法律,采取法律制裁、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的综合治理措施惩治腐败。2005年11月,国会通过了《预防和反对腐败法》。同时,国会还对世界上首部《申诉控告法》进行了第二次补充和修改,规定民众有权向有关党政部门、群众组织控告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控告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向法院起诉。前不久,还制定了《防治腐败国家战略》。

值得一提的是,越南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尽力打破“党大于法”的局面。越共规定最高法院可直接审理越共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预审判工作。

同时,越南坚定决心,实施了官员财产公开制度。2007年3月13日,总理阮晋勇签署财产申报法令,要求政府官员公布收入、房地产、海外资产、账户和其他个人财物,如车辆,以及价值超过3100美元的证券。这一法令还适用于国会代表与候补代表、高级警官与军官,以及国有企业所有副处级以上的干部。

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方面,越南也出现了新气象。最显著的是国会监督和媒体监督。越南国会的质询制度已经成熟,国会代表可以当面向政府官员质询,并且非常尖锐。时任国家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郭黎清坦言,每次国会开会他都会感到发怵。另一方面,越南党和政府对新闻舆论的控制不是特别严厉,因此媒体的监督也比较到位。以《青年报》、《年轻人》为代表的媒体,经常指名道姓批评高官,言辞犀利。同时,不少案件也由媒体首先揭出。前总理潘文凯的发言人曾指出,在媒体曝光的包括腐败在内的消极事件中,90%“确有其事”。

与此同时,越南政治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早在1992年,越南便通过了新宪法,在法律意义上认可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等概念,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党国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界限。

如今,在越南,每届国会代表选举出来后,越共机关报都会公布代表名单及其家庭住址,甚至越共总书记等最高领导的家庭住址也一并公布。中国一位原驻越南的外交官说:“我曾经当面问过农德孟,把他的家庭住址公布出去之后,有没有老百姓去找他。他说有,某天一些老百姓敲他家的门,对他说他们对地方官员已经失去信任了,就只是对农德孟还有一些希望。一些去农德孟家里找他反映问题的老百姓太穷,农就会自掏腰包给他们买回去的车票。”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如今,在河内的中资企业人士说:“现在要想在晚上约见政府部委官员谈工作,已经不太可能。他们最多只是接受中午吃请,午餐可以算作工作餐,晚上就不敢。当然,在上班时间直接到他们办公室谈,也还挺方便的。”这虽然只是一个细节,但已说明制度反腐有所成效。 来源: 南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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