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行止:“看不见的手”指向迷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5 次 更新时间:2012-06-2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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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行止  

美国康奈尔大学经济学教授罗拔·法兰克(R. Frank)去年底又出版了一本极具启发性的书:《达尔文经济——自由、竞争和公共利益》(The Darwin Economy——Liberty, Competition, and the Common Good),对亚当·斯密揭示、自由经济学者奉为圭臬、现在读者无人不知的“无形之手”(Invisible hand,内地译“看不见的手”),提出质疑。对于笔者来说,这真是晴天霹雳、兹事体大,因此虽曾提及“达尔文经济”,却迟迟未敢写“书评”。

在本书序言中,作者这样写道:“我对我的预测有信心,一百年后,经济学家极可能认为经济学的智性奠基者,是达尔文而不是斯密!”斯密的现代经济学之父地位,是经济学家的共识;法兰克是学有所成的自由学派经济学者,虽然他的强项为以怀疑斯密人是理性经济动物为理论基础的行为经济学,但达致这项“大不韪”的结论,仍然有石破天惊效应。

什么是“达尔文经济”?可从这本书的封面图像谈起。图像很简单,两只“旗鼓”相当的麋(驼鹿),抵角互撞。这是野生动物纪录片常见的镜头,何奇之有?这的确不是奇事,但法兰克从此平常现象,质疑连串经济学的根本命题,不由你不追读下去。

麋的生理特征是有一对长可达四英尺、重超四十磅、庞然交错有点像枝桠横生的巨角。据达尔文适者生存论的演绎,这是驼鹿万千年来受“争女”这只“无形之手”诱导不断进化的结果。据达尔文的说法,角为公麋最有用、最具雄性征象的“武器”,角愈大击败对手的机会亦愈高。在不讲求法理情或情理法的动物世界,角大者“食色”兼得,这意味“如无意外”,大角的麋,在族群中无论是觅食或与异性交配,均有绝对优势。

公麋的角愈大愈有利,为了独占“花魁”,数万年来,公麋为一己私利——传宗接代把基因世代相传,其角在进化过程中慢慢增大,以至形成现在大得成为负累的巨角;交错巨角最长可达四英尺,角长在三至四英尺的麋更比比皆是。电视所见,一百数十只巨角麋联群为觅食为争取与母麋交配而争风喝醋的“群抵”,蔚成奇观。

可是,大角虽然在“情场”上占尽先机,但公麋为此付出沉重甚至致命的代价,这即是说,当它们遭遇食肉兽尤其是天敌豺狼袭击时,求生本能必然驱赶它们逃进茂草密林,因为草木的掩护,它们有较高逃生机会。哪知巨角导致它们轻易受杂草树枝缠阻,失去在丛林中奔跑的自由,且大大降低了它们的速度,由是无法逃避成为食肉兽大餐的厄运。这个例子,清楚说明追求私利的结果不仅无法达致公益且会造成“公害”。这与斯密鼓吹的人人追求私利会造福社群的立论完全相反。

和大部分脊椎动物一样,公麋亦是杂交动物,据达尔文的观察,有的公麋和多只母麋交配,有的与此无缘,“终身不娶”;而“交配”次数多寡,与其角的大小成正比。从生物学角度,生有一对庞然巨角的麋,其基因广披、开枝散叶、子孙繁衍;角子比较小的,由于屡战屡败,无法获得“美人欢心”,也可说是失败的弱者不获崇拜英雄的“美女”青睐,便有断子绝孙之虞!

套入经济学原理,麋的大角是已故经济学名家赫舒(F. Hirsch)所说代表身份地位的“正确位置”(Positional good),它带来的行动不便,令大角兼具nonpositional good的特性。换句话说,对于麋来说,大角利弊兼备。其利当在有极高机会与众母麋交配,有助其基因传之久远(庸俗但比较接近事实的说法是满足其性欲),但它因此令公麋不易“避难”进而祸延陪伴公麋左右的母麋和小麋,等于整个麋群很难逃脱食肉兽的扑噬。动物的思维能力(如果有的话)远远不及人类,一切听凭“自然”,亦可说不能挣脱“无形之手”的摆布。为了争取交配机会,其角逐年增长,结果虽有所得却必须付出惨重代价;更严重的是,这种追逐一己私利导致角的尺码愈来愈大的进化,终令整个群体受害!这里应该再作一点说明,所谓“追逐一己私利”,是指麋的角比同辈大才有交配优势,适者生存的衍变,令麋角不断增大(现在最长四英尺重四十余磅,仍在慢慢增长,千百年后,麋角可能大至令角主走不动,虽然它因此在交配上无往不利,巨角却同时成为致命的重负,果如是,麋很快便会绝种,因为这种头重身轻的身体状况,食肉兽不论奔跑速度快慢,都有机会大快朵颐,把大角麋当点心),意味其负重日增,以至对“族群”的生存有负面影响甚至会招惹灭族的风险。

麋以大角称雄,海象则以体重见胜。雄性海象体重可达六千余磅,比雌性重四五倍,大家常见笨重得“抬不起头”的海象在海滩上以肥颈互“扭”、以钝牙乱咬,有时长达数小时才分胜负,失败者通常浑身是血、颓态毕呈,落“荒”而遁,得胜者便得以从心所欲与众雌海象交配。由于海象并无利爪利齿或利角,它们只能以体重压服“情敌”,结果一如麋角,海象的体重亦愈来愈重,以至有的重近三吨,连移动(遑论走动)亦很艰难,因此成为鲨鱼的最佳猎物。

受“无形之手”的驱动,不仅动物不顾消极副作用地发展“优势”,以致最后反噬其身。显而易见,麋和海象的进化,满足了它们之中强者的性需求,但因此而贻害“苍生”,连累整个兽群成为天敌的盘中餐。更有甚的是,由于集中全身精力发展性征,等于分薄了发展其他身体机能的资源,结果麋角大得成为奔跑的负资产,而海象则头脑简单且四肢不发达……

人类社会亦有这种现象,而且后果更严重。有幸的是,和赤裸裸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不同,人类在数千年前已建立了管治建制,文明社会的演变可说是对强者的制约进程,虽然这样做很易过犹不及,妨碍自由的放任发挥,扼杀了不少创意和生机。然而,整体而言,却使社会有序,同时能够在比较公平的环境下向前。主办方程式赛车的机构对发动机马力有严格规限,若无限制,马力可能“无限大”,车速可能超过喷射机,但出事几率相应增加。同理,不久前英国赛马会规定骑师鞭打马匹的次数,因为抽打愈频马匹速度愈快,结果人人狠抽马匹,把马匹打得遍体鳞伤甚至死亡的“意外”便经常发生。

汽车失事(车毁人亡)和打死马匹(虐畜)固然不可忽视,更重要的是,无限制地加强马力和抽打马匹,对大局并无积极影响,因为人人要做到最好,不同汽车的马力可能处于同一水平而抽打马匹的次数不可能相差很大,在这种情形下,没有车手和骑师有绝对优势。事实显示,盲目地追求速度的结果是车手和骑师处于公平状态,因为马力及鞭打次数同步上升而且可能处于同一水平。这种情况便和军备竞赛一样,当各国都有用不完的核武成为“军事强权”时,彼此导弹相向,意味这些国家在军备上耗用了巨额金钱后在军力上处于平等地位……

军备竞赛虚耗大量经济资源,使可用于福利、教育和医疗以及基本建设的资金相对减少,这等于穷兵黩武是建筑在牺牲人民福祉上。如果先进的军备足以令有关国家在国际事务上予取予携(其是否公义,价值观不同的人有不同结论,姑且勿论),那么,军事投资迟早可获相应的回报。可是,与动物世界不同,在人类社会,类似最大角麋鹿和最巨型海象的国家,昭然可见,但无法从心所欲、为所欲为。这即是说,当大部分有科技有财力的国家不顾一切地发展尖端武器时,此中被公认的“最强国”,亦因担心会被报复而不敢主动动用武力,这等于彼此充其量只能怒目而视、卷衫捋袖、作势动武、不断“军演”,却因为没把握足以“制人”而不敢“先发”,结果是各国坐拥没有实际用途的军火库和数以十万计未曾上过战场的军队(“冷战”时期的遗物,如今有变本加厉之势)。武备科技化和作战方式网络化,在需要受过正规高深科学教育加上长期训练的人操控,培训开支不菲,这意味维持一支庞大、与时并进的现代化军队,经济成本甚重。

法兰克认为各国加入军备竞赛的后果,导致有关努力互相抵消,差不多等于他们在这方面的投资全面报废。这种等于“无形之手”失效的现象,在现实社会俯拾即是。法兰克所举的其中一个读者比较有兴趣的例子是住宅面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的平均住宅面积在一千四百平方英尺左右,至2007年已增至两千三百平方英尺。住得比前宽敞不等于物质生活改善或心情愉快,因为业主几乎毫无例外做了“屋奴”,营营役役,为每月供款而工作;由于收入追不上楼价升幅,不少甚且因而没有财力购买最新最实用的日常家庭用品(或因此令债务百上加斤)。房子愈住愈大,一方面固然是受“同侪效应”、“参照群体效应”的影响(友人、同事、亲戚搬住大屋、驾名车、子女入读名校,你心痒难熬亦要跟进以免有“给比下去”的心理负担),一方面则是名校皆设于“高级住宅区”,送子女进名校是馈赠后辈使其终身受用的最佳礼物,正常(心理及收入)的双亲都会这样做,结果是楼价被炒高了,但能进名校的适龄儿童不及半数,这又是一种明显的资源浪费。

如何才能遏阻这种受“无形之手”驱使最后必然导致资源浪费的国家和私人行为?在国家层次,签订多边或双边裁军协议,是迄今为止最“有效”的办法。有效所以加上引号,是其“有效性”因为国与国之间缺乏互信而很难生效。已故美国总统里根就裁军协议说过一句精辟的话:“信任?有待证明!”由于是“军事机密”,如何证明其履行裁减军备协议的规定(不符规定的军备可隐藏于国际观察员及间谍卫星无法侦察的地方),天晓得。这等于虚损浪费的“军备竞赛”会持续,直至“擦枪走火”爆发灭绝性而可定胜负的战争(第三次世界大战必然是核战,过后的战争,石头是最犀利的武器)才结束。这种结局带来的经济灾难肯定甚于各国在“军备竞赛”上的投入!

自利自肥争一时雄长的人性不会磨灭,如何才能杜绝上述的“经济浪费”,法兰克认为惟征收“累进消费税”可行。本来,抽取奢侈税亦不错,只是界定何为“奢侈品”何为“必需品”,必会引起旷日持久难有定论却会令社会分化愈深的争辩。

与香港的单一税率不同,目前西方多国实行的累进入息税,税率与收入同步上升,即入息愈多税率愈高,以此或可收“公平”分配财富之效(财富由政府再分配)。此法的缺失为税率超过一定水平,税入便不增反跌,因为高税令纳税人失去工作赚更多钱的诱因。但什么税率是税收不升反而萎缩的临界点(即什么是“拉发曲线”的最适点;高于最适税率税入便不升反跌),不仅各国税情有别,莫衷一是,难有“定点”,即在一国之内,此税率亦难精确厘定。

有这种种如奢侈品与必需品及“最适”税率不易界定的缺陷,法兰克认为征收累进消费税较可取。他的建议很简单,纳税人如常报税,可减免的扣税及宽免额亦一如旧贯,新税制是纳税人(以家庭为单位)年度开销的数额才会被征税,当然,所谓累进,即税率由低而高,年度内花费愈多税率亦愈高。在累进入息税制中,当税率高至百分之百时,没有纳税人会工作,因为其工作报酬全部变成政府的税收。但行累进消费税,如果同样是百分之百的税率,意味纳税人消费一万元必须交一万元税——如果消费者认为值得并有花不完的钱可以纳税,便可尽情消费,反之,便得撙节开支。没有这种条件及不愿纳高税的人,只有三思而不行了。法兰克这种主张目的在减少无谓的“军备竞赛”(物质比拼),令资源浪费降至最低,同时藉以鼓励储蓄,维持低利率因此有利经济发展。

如果实施此法,有钱人或因天性节俭或因回避陷入高税网而不大事消费,意味他们会留下更多的遗产,法兰克因而鼓吹应征高税率的遗产税……

法兰克想得周到,不过,多少有点一厢情愿的况味,实际是否可行?笔者的看法不太乐观。首先是储蓄及其他固定入息投资项目,能否保证有高于通胀率的收入?若无保证,何来刺激人们节省开销增加投资(最保守的方法是储蓄)的诱因。在各国政府仿效“庞氏骗局”随心所欲印钞票救急的条件下,保证投资收入高于通胀,难度极高。其次是,不畏高税的有钱人的炫耀性消费,大众若有样学样,不管利率高低,社会又会堕进先使未来钱进而未来没有的钱的恶性循环,这等于征收累进消费税的目的失效。若大众贪图一点实质收益(利率高于通胀率)而不消费(或递延消费),则社会贫富或奢华与俭朴两极化会日趋严重,社会愈趋分化,危害愈大。况且如果只有少数有钱人尽情花费,大多数人“死悭死俭”,过比量入为出更悭俭的生活,不作“无谓消费”,社会经济难免大倒退,届时便会出现投资不足、就业不足、消费不足、市面萧条而有关机构(公营私营)付不起利息遑论收益高于通胀的回报。

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和“无形之手”,成为自由经济的磐石已两百余年,可是,如今学者发现它们均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和所有学术一样,经济学王国亦没有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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