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采:刍议没有谎言和遮蔽就没有猜测和谣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9 次 更新时间:2012-05-3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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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采  

自由学者朱大可说,新闻的动力,源自人类获取真相的基本诉求。人直立行走的目的,就是借助姿势的改变而扩大视界,由此获得更多的外部资讯,同时人类也获得了垂直的脊梁与尊严。这是人类的历史本性,而非一个或几个民族的专利发明。新闻有国内国外以及领域之分,但没有“中西”之分。中国媒体人只要坚守猿人祖先的远古遗训,把脊梁挺直即可,而无需在新闻爬行理论上另辟蹊径。事实早已无数次证明,在千奇百怪、异象倍出的转型中国,没有谎言和遮蔽,就没有猜测和谣言;没有客观真实的新闻舆论,就没有社会监督和社会稳定;没有来自民众的独立声音,就没有公正、平等和尊严。(见《爱思想》网站2012年5月25日《朱大可 陈力丹 展江:直面真相就是新闻的社会责任》)

“没有谎言和遮蔽,就没有猜测和谣言”。这个论点的提出并及时做出合符新闻规律的界定和解答,在网络媒体等新型传播媒介四通八达,网络问政风起云涌的今天具有了现实紧迫性,对政府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强调要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时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执政力量的觉醒”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是要依靠法治的保障。就是由人民的意愿,上升为立法机构的决策和国家意志,推动尽快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

据公开资料表明,截至目前全国共有网站230万个,网友5.13亿,手机网友3.6亿,微博用户达2.5亿以上。我国已有39家互联网公司在香港和美国上市。其中,腾讯、百度的市值都在450亿美元左右,超过了招商银行、贵州茅台、上海汽车等A股行业龙头。百度、搜狐、腾讯、新浪、网易等商业网站的发展极为迅速,日点击量均过亿,盈利能力却都在百亿以上。近年来,全国发生的所有新闻舆论事件的背后,都有这些新兴媒体的影子。

从理论上讲,互联网天然具有自由、平等的功能。网络是言论自由的王国,也有人将其称为“谣言共和国”。任何网友都可以超越时空的障碍,自由地进行信息交流,自由地发表和传播自己的言论。互联网就象没有守门人的“论坛”,网络里的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个“论坛”上发布任何数字化的信息,散发给广大受众,没有人能控制这个“论坛”。在 “723动车事件”, 雾都事件,盲人事件,面条谣诼,黄岩岛对峙,钓鱼岛争端,渔民四处被抓等各类公共政治事件层出不穷,而事件真相又往往被人为遮蔽时,就会导致各种猜测和谣言满天飞。中国境内的网络微博给人总的感觉是重想象,轻真相;不研究问题,不交流心得。理性的思考无人理会,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越离奇越受到追捧。编造了谎言,还气壮如牛。如网络名博“笑蜀”就说:“言论自由,主要是批评政府的自由。这包括说错话的自由,即在批评政府时,因信息不对称及个人取证能力有限,逻辑事实皆可能错。只要不能证明错出自恶意及对公共秩序有即时威胁,就该免责,政府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把批评政府的言论瑕疵污为谣言,实际是取消言论自由,保卫政府不受批评的特权。”

“蓝弓子”说:“造谣和传谣是公民的基本权力,前提是无法求证,在无法求证时,谣言本身就是逼出真相的武器,传一次就向真相逼近一步,直到真相出现。这是一个完整生态系统。不要苛求互联网、微博,用封账号处罚谣言传播是一种恐怖,粗暴剥夺了人们质疑的权力。甄别谣言不难,传播前查一下相关信息,谣言死于公开透明。”并说:“我必须再次为谣言正名。什么是谣言,民国时编的《辞源》:一、民间流传评议时政的歌谣、谚语;二、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不是本朝《辞海》改掉的内容。“谣言”在各国语言中都是指未经证实的传闻。再次强调:每个公民都应该享有对政府造谣的基本权利。不能给政府打压谣言的权力,不能给政府禁言机会。”

按照这个逻辑,就是“想象大于天,真相可有无”。在这样一种混乱无稽的思想观念主导下,哪里还会有网络的清平世界?于是知名微博“曹凡”先生说,看看微博里的中国,已经黑暗透顶了,恨不得拎起菜刀上山去。但是,看看窗外,万家灯火很安详。这到底是怎么啦?还有一位博友说,面对微博上的无耻行为,“我深深地感到厌恶甚至厌世”。怎么办?门户网站、主流网媒的话语权、控制权在西方资本家和中国买办的手里,不愿造谣者只好选择远离会把人逼疯的微博。但是,网络、微博这个虚拟的世界并不是封闭的,它正影响着我们的现实生活。因而,跟这个“谣言制造机器”的斗争,是保卫现实社会的一场战争。这是一场关于话语权的战争,这场战争将是一场“持久战”。默多克的新闻正规军在西方已露出马脚,但是,受默多克观念的影响,它所培育的 “第五纵队”早已进入中国。它们在网络上已经发动了一场内战。能阻止这场内战,最终把网媒资本和话语权掌握在人民的手里,这需要执政力量的觉醒,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

而“执政力量的觉醒”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是要依靠法治的保障。就是由人民的意愿,上升为立法机构的决策和国家意志,推动尽快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

二、坚持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公平正义、信息公开,疏导信息、公开对话,成为社会减压阀、建立网上统一战线。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媒体,主要有网站、博客、微博、跟帖、留言、论坛帖文等形式,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嘈杂、最火爆的舆论场。 网上人群,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大众层:看多说少,人数众多。愤青层:见谁骂谁,人数较多。网络名人层:发言较多,人数很少。主要由明星名人,“意见领袖”和愤世嫉俗者组成。 新闻传播存在明显的首声效应。而“网络名人”往往冲在最前面,以先声夺人之势对受众的作用最强、影响最大,大多数人都会相信和附和。

在网上,常常是负面舆论占上风。包括负面新闻、负面事件、负面话题等。 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对于负面事件具有很强的汇聚效应、放大效应和扩展效应。在年轻受众求新、求异、求奇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借助新兴媒体双向互动、多向互动的传播优势,许多负面事件的新闻,很可能被无数网民迅速狂转、群体围观,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网络传播,使动员社会力量更加容易、更加便利。有时,新兴媒体能够轻而易举地颠覆政府。从西亚北非动荡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互联网的强大社会动员力。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政府成立了网络事务协调办公室,实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公开插手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培植“政治异见人士”,千方百计争夺舆论阵地、争夺人心。美国推出的推特(Twitter)技术平台,与我国现行的微博基本相同;脸谱(Facebook),则与我国的QQ即时通讯类似。目前,我国每天QQ上的实时在线人数都在2亿左右,而微博的在线人数也在2亿以上。这个庞大的群体,绝大多数都是20岁至40岁的人。这个群体,一旦在某件事情上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合力,后果很难预料。

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传播时代。尽管政府监管机构还没来得及对这种变化作出反应,但虚拟社会治理的课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它的基本理念为 :公平正义、信息公开,疏导信息、公开对话,成为社会减压阀、建立网上统一战线。

一是坚持公平正义和信息公开的理念。胡锦涛早在2003年就指出,“当今世界,文化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传播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国文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2008年6月20日他在视察人民日报时指出,“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强透明度”,“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国际社会好评”,“其中的成功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并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这个法规的核心就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群体性事件的逐年增长,一个很大的原因在于没有贯彻好信息公开的原则。至今一些地方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采用的仍然是惯常的信息控制方法:拖延、隐瞒、封网、以诽谤罪抓人等。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人口流动频繁,新的传播技术已经普及,传媒形态也多样化了,一国可以不报,但无法阻拦世界其他国家报,也不能完全挡住网络、电话、手机和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权威性的权力机关不在第一时间出面讲真话实情,就容易造成信息多级传播中的扭曲和蜕变,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稳定。

社会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执政者心里不想着为人民服务,遇到问题绕着走,而现代信息传播的速度与广度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了,政府在信息提供方面不作为,人们可以有许多渠道,包括网络渠道寻找信息,而网络信息有可能存在模棱两可和不确定性,于是在危机事件发生的时候,可能导致社会混乱。2009年7月杞县钴-60事件中,因为没有及时、权威的信息发布,又不会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解决危机,结果造成10万人的大逃离事件。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保障人民对社会管理和发生公共事件后的知情权涉及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原则。1954年前后中国新闻界全面学习苏联后形成了一种不好的传统:凡是我们不喜欢的信息,对民众实行封锁,对党内干部实行分级透露,当时的传媒关于社会主义大家庭一概只报好消息,关于资本主义国家,一概只报不好的消息。在传播媒介发生重大革命的今天,仍然采取传统的封锁和堵截,思想的僵化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不合时宜让人难以理解。在观念上,我们习惯于把各种危机事件看作坏事,倾向于千方百计地捂盖子,不让别人知道。在当代社会,突发事件出现的机率较高,应当把这类事件视为一种常态来处理,把处理危机看做政府正常职能的一部分。现代信息社会,把封锁消息作为处理危机的基本方法,肯定会把危机推向不可收拾的境地。

二是坚持疏导信息、公开对话的理念。 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是必要的,除了与境内外敌对势力斗争的必要手段外,在面对人民大众所实施的管理,主要应通过制定新闻网络法律法规建立网上秩序,而不是建立庞大的网上匿名监控队伍,不分昼夜地轮流值班监控各大网站,这是管理者没有自信心的表现。 网上意见需要引导,正确的做法是公开网评员的身份,欢迎与之公开对话。我们相信真理坚持真理,就要显示出内在的力量。网评员或网络新闻发言人如何通过娴熟的新闻常识和公关技巧来解释事件、说服民众,引导舆论。一般情况下,凡是公开发生的事实,就不要设定报道的禁区,关键在于如何有理有利有节地报道。通过过滤敏感词来堵截,结果是把所有人都变成了怀疑和控制对象,稍不注意就可能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某个词一旦变成敏感词,敌对的一方就会加大扩散,我们任由境外网络和其他传媒在几十亿网友中传播,不做有力的回应,只是千方百计地不让中国人知道。这是愚民,也是在自毁党和国家在世界上的形象。

对网评员来说,要善于面对富有挑战性的事件,学会使敏感问题脱敏,抓住并利用机会展现政府的领导能力。如果事件本身是公众最关心的,网评员的解答就容易得到更有效的传播,就会成为网络名人。单纯强调以正面报道为主,这不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从宣传角度看,我们需要的是正面效果,正面还是反面报道只是手段。只要能够获得正面效果,没有必要在手段问题上纠缠不休。

三是坚持成为社会减压阀、建立网上统一战线的理念。网络传播既有颠覆性的一面,也具有活跃思想的社会减压阀作用。既有不好预测、容易失控的一面,也具有对党和国家防止地方有些人不顾大局各自为政、制约某些基层无良官员的功效。网络意见把民众的不满分散到一个又一个新闻事件当中,分散地释放了怨气,避免了把社会不满凝结在某个断裂带上。通过测量网络意见,政府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社会温度,一定程度上不是扩大而是减少危机事件。反之,如果在对网络认识的问题上达不成共识,很可能会在我国形成一场无形的网络战争。 网络的力量和影响已经渗透到生活中,企图让网络意见按照某种主观的意图发展,达到既定的目的,首先自己的意见不宜悖逆人民群众总体意见的走向,不能采用类似中世纪书报检查的方式来达到治理的目的。否则,就可能人为造成虚拟世界的社会对立,甚至使政府将自己置于网友的对立面。

在网络上,政府具有公权力的优势、传媒的优势、知情方面的优势。但我们远远没有充分发挥这种优势,有些官员还是能不公开就不公开,能回避就回避,这是一种“理亏”心态。要理直气壮地发挥主场优势,而不是用简单封闭的方式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正如“一壶已经烧开的水,如果还使劲捂着盖子,结果只能是连壶底都被烧穿;而盖子一揭,尽管有可能会烫着自己的手,但沸腾的民意也就会变为蒸汽慢慢消散。”

根据各种互联网舆情的分析报告, 现在网上已经出现了新的意见阶层。这些人或是关注新闻时事的人,或是在网上直抒胸臆的人,他们有能量凝聚共识、发酵情感、诱发行动,影响社会。这个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的经济能量来自非公经济,因而意见主要来自非公领域,他们具有较强的舆论能量。他们不是同志,但也不是敌对力量。他们是公民记者、意见领袖。对待他们,不宜动用公安和安全部门,而要放下身段,与之平等对话,以理服人。主动与他们建立网络统一战线。对待新意见阶层,要诚实引导,求同存异,不宜像要求党员那样与中央保持一致,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实现意见的多样化。

社会治理,包括虚拟社会的管理,重在“理”,而不是“治”。治理蕴涵着权力意志,表现的是控制与服从。支持治理的是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理”则蕴涵着理念和智慧,表现为沟通与协作,它更需要的是一种胸怀,一种富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内涵。支持“理”的是一种文化。

三、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平民主的社会分配,客观真实公正的新闻,这“三公”应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主旋律”,也是中国媒体人的职业底线。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思想家和理论家,首先追求的是自由,包括言论、集会、结社、迁徙等这些今天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基本人权的自由。作为流亡者,他们深知自由的宝贵,他们逃离祖国来到出版自由发源地英国,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学说并广泛传播。对他们而言,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他们倾向于主张绝对的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马克思说过,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恩格斯称新闻出版自由是“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地发表自由的意见”。

传媒是社会舆论的反映,新闻报道要客观公正,这是新闻的客观规律。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平民主的社会分配,客观真实公正的新闻,这“三公”应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主旋律”,也是中国媒体人的职业底线。30多年过来了,只有经历的人才会深切体会到观念转变的重要。社会观念本身对于社会发展,学科的发展至关重要,特别在社会转型时期。1876年,美国发明了电话。英国议会请来邮政部的总工程师询问:英国是否需要发展电话?这位工程师回答:英国有的是邮差,我们不需要电话。因为这个接近决策层的人认识落后,结果,英国出现电话比美国晚了整整十年。我国新闻传播业发展的实践,不断推动着人们对以往认识的转变。当传媒业作为重要的产业,每年以两位数的百分比为国家提供滚滚财源的时候,我们更加感到观念的转变对社会进步所产生的巨大作用。

我国新闻学界关于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的研究,已经在国际公约基础上向前艰难行进。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在视察人民日报时使用了很多新闻传播学的概念,强调我们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要按新闻传播的规律办事。他说:“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工作。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要认真研究新闻传播的现状和趋势,深入研究各类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加强舆情分析,主动设置议题,善于因势利导。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 研究现状和受众心理,舆论分析,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权威发布,等等,这些新闻传播学界现在经常使用的概念,已经变成了党和国家主要决策者的话语。

四、公平是正义的结果,正义是获取公平的过程和行为,公平与正义密不可分。正义依靠媒介传播,传播也要依靠社会正义作为支撑。

“正义”是一种感知,是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的基石,也是新闻传播客观真实的前提。正义依靠媒介传播,传播也要依靠社会正义作为支撑。亚里士多德说,正义是给予每个人所应得的东西,是人各司其职、各守本份的一种德行,是人类至善的美德。作为社会正义的维护者和公权力监督者的媒介,不仅仅自身要履行这一德行,还要督促社会其他个体和组织履行这一德行。

对于社会正义问题的新闻报道,在西方可追溯到报刊业发展初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社会道德沦丧、腐败公行,两极分化加剧,以报刊为代表的大众传媒开展了专为揭露丑闻的“扒粪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媒体走在最前面,担当社会方方面面的“丑闻报道员”,无情揭露现实中的无耻与腐败,刺痛了社会良心,激起了公众义愤,使正义公平成为社会进步的共识。那一时期代表人物普利策宣称要以“揭露一切诡骗和无耻,抨击一切社会罪恶和弊端”为报刊使命,传媒通过报刊新闻报道推动美国社会诸多弊端的解决,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推动力。

在这一新闻实践基础上,逐渐产生了关注社会正义的新闻观。 新闻报道必须成为社会正义的工具,将正义尤其是无权者、弱势群体的正义伸张作为新闻传媒业核心事业。“新闻媒体的终极目标是在正义观念引导下,始终肩负着告知人们正义要求的故事,而不只是偶而启迪公众”。美国新闻学者克里斯蒂安在《媒介公正》中认为,从伦理视角探讨大众媒介的道德规则,并提供了评判媒介行为是否合乎正义的道德推理模式:一则报道需经记者对事件的定义、价值判断,并据一定伦理原则来安排,澄清最终效忠对象。要成为对社会负责任的媒体,首要的是澄清最终效忠对象:对谁承担道德责任?对谁负责?

对传媒业及其从业者的价值观提出伦理道德要求,作为衡量新闻价值和传媒社会责任的具体手段,这一基于媒介伦理学的研究,为媒介正义论的建构提供了积极探索。进入 21世纪以来,中国传播学者开始使用“新闻正义”、“媒体正义”、“网络正义”等用语,在 2008年召开了“大众传媒与社会公平正义”理论研讨会,分析大众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等相关问题。思考新闻传媒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责任与角色: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及涉及公众利益的其他信息,体现对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知情权和实际利益的同等尊重;忠实表达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合理的心声、愿望、意见,为他们直接或间接表达自己的言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自由;在公平正义的社会舆论中发挥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建设中有保障作用;考察并批判媒体行为与道德操行,新闻传媒在采访报道过程中的偷拍、歧视、越界审判、侵犯隐私等道德与行为失范问题,是一种“媒体正义缺失”现象,侵害社会正义。进一步讨论如何对社会各群体进行公平传播,反对媒介对弱势群体的排斥,倡导对弱势边缘群体的爱心和人道关怀等。提出了践行和实现信息公平的基本原则:信息自由、信息平等和信息共享,从实践层面进一步提出信息伦理问题。

媒介的正义问题,涉及到网络、信息、渠道、内容、技术、体制等环节,包括新闻、影视、广告、娱乐等多个领域。在媒介渠道多元时代,媒介正义的问题越来越成为媒介传播的核心问题,是媒介与社会互动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领域。媒介正义要应用传播理论与方法,揭示并消除霸权主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及弱势群体被边缘化、被压制等种种不公不义现象,提升各群体作为社会公民必备的媒介素养,拓展各类边缘群体的传播渠道,找到媒介传播如何提升社会正义的现实路径:把传媒作为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把社会正义观念作为传媒的核心观念,把实现社会正义作为传媒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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