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户籍新政“开门”还是“拆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99 次 更新时间:2012-02-2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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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  

户籍制度改革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办最近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这份通知实际是国办于2011年2月26日印发,时隔一年与公众见面,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

呼之不出的户改终于有了一些渐进的眉目,户籍新政在争议与非议中姗姗而来。如何解读这份“积极稳妥”的户改新政,可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倒是有两个细节,在严肃的解读之外,有益于我们对新政的把握:一是这份标注“2011年2月26日印发”的通知,几乎是迟到一年之后才与公众见面;二是就在这份通知面世的当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影响深远的评论,畅论改革,“宁要微词、不要危机”。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甚至风马牛不相及的注脚,却鲜活再现了户改的背景:积弊重重,不改则危;利益纷纭,改则动心。

户籍改革是个众望所归又千头万绪的工作。这是一个平权、赋权,盘活社会资源、重整结构要素的过程,其间的核心,是城乡落差,改革的主旨,就是要在“城门”在做文章。理想化的办法,是拆除门槛、废弃“城门”,但问题是,眼下而言,让挤破脑袋的“北京户口”与边远山区的农村户口“等价”起来,既不现实,也不理性。一是诸多城市未必有容纳“穷亲戚”的心;二是客观上也没有拿出公共资源招待“进城者”的力。稳妥的办法,就是一步步打开“城门”。正如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人口学系主任段成荣所言,在近十几年的户籍改革文件中,对于农民落户都是强调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放开,尤其是强调小城镇这次在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体系之中,放开了那么多设区的市,政策设计确实往高处进了一步,还是值得肯定的。

因为有“积极稳妥”的前提,新政难免会体现“留有余地”的特征:一者,这次户籍改革,特别强调“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与户籍脱钩,这也进了诸多新闻的标题或导语,但冷静下来看看,这三者与户籍的关系已经越来越弱,农民工子女教育上的话语权、人口红利后的用工荒……已经率先挣脱了与户籍的亲密关系,倒是绑架在户籍之上的住房、医保、高考等诸多核心层面,是亟待纾解的顽疾,遗憾的是,一个“等等”,估计也令地方部门在执行的时候有了自由裁量的机会;二者,城市承载能力再次成为“拆门”或者“多打开一点空间”的借口,具体化来看,与每年两会期间都会啸叫的“限外”之声互为共鸣,但是,我国香港或日本东京的经验告诉我们,城市化的极限是个悖论的命题,人多或者人少,只要遵循了市场逻辑,断不至于闹成灾难,世界上大城市人口仍在扩张,为什么我们不能?倒是没有任何数据可以考量的“荷载能力”,常常沦为“关门”的不二理由。

面对户改,我们经历了1978年之前的严格控制期,也尝试过1984年之后的“开门迎客”,直至2001年,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户籍制度的每一次转身,与经济社会的转型相辅相成。户改,不只是兑现公平宪法权益的政治大戏,更是适应社会存在的经济新声。先赋差异下的户籍区隔,已经滋生出“同命不同价”等诸多无解症结,如何打开“城门”悦纳每个公民这不是讨价还价的愿景,而是必达必至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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