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子忠:以人为本:生存发展的空间,言论结社的自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55 次 更新时间:2011-12-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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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子忠  

引言:所谓民权,就是主权在民这一理念赋予每一个人主人而不是奴隶,公民而不是臣民的资格。这个资格就是一个公民立足于社会的生存基础。它的形式就是选票。所谓民主,就是督政在民这一理念赋予每一个人言论、结社等的自由,这些自由的单个个人行使就是社会精神的元力。当所有民众都自由言论、都自由结社的时候,民主将是社会精神的合力。这个合力,民众的意志越是一致,那么它就越能迅速地摧毁凌驾于民众头上的强权。

遗漏的古人智慧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是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自以人为本提出以后,学术界给以较为全面而深刻的研究。但是在这些研究成果中,一些学者以达尔文进化论的先入之见,来审视、梳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我以为这是有失公允的,同时也不利于对中国传统的继承与发展。

这类研究思路的共同特点是,在强调以民为本的局限性中张扬以人为本的超阶级性、民众目的性。这种研究的方法是比照而不是扬弃。它的局限在于,看不到传统文化的体用整体,从而只抓了传统文本的用,而丢失文本的体。把握不住贤臣言说背后的智慧,只纠缠于言说的形式。

我们固然知道,管仲的“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确实侧重君王之千秋业,但是正如在匪营,要想同情甚至挽救被奴役的人们,难道作为臣子的诸君要直谏:人们是目的,大王您是要为人们服务的吗。我以为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道出来了管仲之辈的内在价值诉求。数中国贤臣,有如屈原“哀民生之多艰”的情怀,有如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的人生追求,可谓不计其数。在论述君民关系方面,荀子的“君舟民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所包含的辩证法思想,也并不亚于今人学者。我们不能拘泥于古人贤臣、名士的言说方式,而是应当看到古人在言说形式背后的智慧。这个智慧的价值诉求——爱民亲民,其内涵即是朱熹的“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国家政党的兴衰系民众之心向背,社会政府之功能目的是为了利民生存与发展。这一阐释,可近似看为是中国式的主权在民思想的胚胎,同时也是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思想一脉相承的。

契约精神的睡梦

高全喜先生从法理学的角度,论述以人为本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以活生生的老百姓的基本权利为本”。这是很深刻的。人民权利为本的口号,如果不落实在现实的个人身上,而还是一味的党代表,那么后面紧随而来的,可能是民众消极的争取运动。看欧美国家民众的权利,无不是在驱逐劣政的民众运动中争取得来的。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的名句“我们能争取自由,但我们永远不能恢复自由”是极具启发意义的。

在中国这片最讲求哲人王的土地上,家天下的儒家治国社会风习里,民众的权利不是争取得来的,而是君王的给予。几千年的中华传统,之优势在于君民相依犹似一家,之劣势是民众的幸福取决于君王是否仁慈。面对暴虐的君主,民众只能顺受,至多只能偷偷祈求旧主驾崩仁慈的新主继位。如果新主依然背弃民意,老百姓生活不下去,民间方才有起义军。但是起义军即便胜利,中国民众只不过是迎来一位看来是仁慈的君主而已。时至当前,中国绝大多数民众的心理,依然是几千年中华文化的正统。因而,中国民间,民众追求的是明主,而不是选票;寄望的是领导自觉清廉,而不是自由督政;在面对骄奢淫逸的官员时,缺乏监督精神的民众首先想到的不是起来抗议,而是祈求更高一级的领导能发现并将此官员绳之于法、公诸于众。

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逼近欧美,但是中国民众还沉睡于人本主义的启蒙之夜。与君王平等,与君王对话,与君王契约的心愿已经酝酿了很久,但是它表达的形式不是言说也不是行动,而是睡梦中的呓语和英雄式的牺牲。

我以为中国社会民主的建设,就当前而言,不仅需要公共知识分子的启蒙,也需要政府高层的推动。习近平常委,在近日与中央党校学员座谈时提出的:“一把手”要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无疑把握住了中国时代发展的脉搏。政府的公权力,是民众所赋予的。一个强势的政府,靠的不是它的威权统治,而是它对自身执政为民理念的践行,它的运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需要一个统筹兼顾、协调可持续的政党精神。但是政党,首先是一个集合,然后才是整体即执政为民的政党精神。因此,就构成政党集合的元素而言,它不仅需要政党精神的自我监督,更需要社会精神的外在监督。而一个理性的民众也应该知道,监督权不仅是其权力还是其义务。因为官员天生不是贪官污吏;在缺乏监督的普照下,官员总难以抗拒夜里的资本诱惑。

社会精神的觉醒

由于历史的原因,吾泱泱大国,民主不张。民国时期,虽是中国开天辟地的民主革命,但是革掉的只是君王,民众之民主人格尚未塑造。而后,混战之军阀,虽皆摇民主之旗,但多持有袁世凯之心。新中国的成立,人民当家做主的资格写入宪法,但是制度的铺设在模仿苏联模式中,人民的民主与自由也定格在共产主义的幻想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新社会的主人,但是人民的主人意识,围绕的是外在的领袖转动。当现实的人没有围绕自身转动的时候,其总是围绕着外在的神转动。因而,围绕着神转动的人民也就认识不到自身的主人资格只不过是自我争取的结果。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引入,自由竞争的激烈,资本逐利的冷酷,一方面撕毁了政党神秘的面纱,另一方面也迫使人们不得不学会做自我打算。而当人们学会自我算计,社会精神也就在经济生活中首先获得自身的自觉性。但是,人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生存发展空间日益萎缩,并且与GDP高速增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进而,在舆论、上访、网络督政等形式中,民众的维权行动,揭示了社会精神的觉醒已经由经济领域跨向了政治领域。

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是政党精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具体体现。而以人为本的内涵,简言之,就是发展是为了拓展人们群众生存发展的空间、言论结社的自由。

绝大多数的民众生存于狭小的空间之中,已是社会的共识。中国政府当前的“3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工程,医疗、福利等体制改革,却也是政党精神的自我反省。但中国的问题,主要不是政策的制定,而是政策的落实。

当前,公务员热只不过是既得利益挤占社会利益的一个现象而已。考上公务员,不仅意味着沾边权力,坐享丰厚的社会福利,还意味着声望与灰收入。相应地,社会精英都不去创业,民营企业也随之缺乏了发展的智力支撑,也缺乏了争取社会资源的主体力量。而民企发展空间的萎缩,萎缩的不只是实业家,更是挖掘就业渠道的强大动力。同时,精英都流向了部门机构或国企,由于既得利益的关系,这些以近千分之一比例胜出的公务员转身,却又成了阻碍面向民众利益倾斜的中国改革。当“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口号,转向 “以人为本”的政党口号,实际上,也是政党从讲求先人民利益后政党利益,转向同时满足政党利益与人民利益。但是,现实的境况是,政府公务员的利益,无论住房还是医疗、社会福利,抑或工资收入是超前满足了,而广大的人们群众的利益则是远远的落在后面。

目前改革之所以如此备受关注,民众方面是,生存发展空间——无论是就业空间,住房空间,还是福利空间——都在日益缩小,工农生活的不体面,蚁族的蜗居,中产阶级的夹心层,致使社会秩序在群体事件、网民爆料等抗议行为中频频受到威胁,维稳成本也直线上升;政府方面是,中国的发展,外需动力已经不足,而内需动力又因为社会资源集中于少数人手里,即使社会绝大多数的民众虽有需求,但是一无住房,二无社会福利,三无就业保障,一要保生活意外风险,二要供儿女读大学,三要助儿女买住房,这“三无三要”就是当前中国普通老百姓缩衣节食的真实原因,也是制约中国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内需动力的瓶颈所在。因此,在《顶层设计:定位突围之口,开辟力量之源》一文中,我以为中国改革类似一场突围之战,而突围的战略是里应外合;简言之,既得利益者通过政府的阴暗元素围堵了中国改革步伐。如何突破围堵,不仅需要阳光元素坚定的突围意愿作为内应,还需要社会精神启蒙民众的团结力量作为外合。

如何保证利民政策的制定,如何确保利民政策的落实,单靠政府自身的监管能力是不足的。这一点也正逐渐被党内外人士所认可。近日,广州放松民众结社自由的体制改革(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助推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精神主动接应社会精神的一次重大创举。然而,参政、督政的自觉意识尚未获得它广泛的社会基础。 作为社会精神的民权意识,民主意识,人们群众还处在半自觉的状态。

所谓民权,就是主权在民这一理念赋予每一个人主人而不是奴隶,公民而不是臣民的资格。这个资格就是一个公民立足于社会的生存基础。它的形式就是选票。可是,现在我们的大多数人,却为着一个人情、一元钱甚至节省几分钟时间,在将自己的选票随手“甩掉”的同时,也甩掉了自我生存的基础。无论是北欧国家,还是现在的美国,其政府殚精竭虑地只为老百姓的就业、福利等民生工程,与其说是出于政党的仁慈,不如说是为了民众手中的选票。虽然选票的单数,决定不了一个候选人是否当选。但是选票的复数,则会显示出它巨大的社会力量。在我国,由于实行的主要是党内民主,社会民主尚未获得自身的现实性。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不珍惜手中的虽然只是形式选票的价值,恰恰相反,我们应该充满信心、继续努力,在形式民权的基础上争取到实质的民权。

中国社会福利,之所以进展得步履维艰,与民众对自身民权的不重视、不争取密切相关的。当诸位视手中的选票为敝履时,社会也就失去了制衡强权、导向廉政的力量,政府也就松懈了推行社会福利的动力。马克思将人的本质界定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其深刻性在于,他把握住了人的本质既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生产者。因而,当社会关系的格式化即制度化,趋向于成为生产臣民而不是公民的机器后,那么民众只能发挥其生产新的社会关系的功能,否则民众的未来将不是公民而是臣民,不是主人而是奴隶。

所谓民主,就是督政在民这一理念赋予每一个人言论、结社等的自由,这些自由的单个个人行使就是社会精神的元力。如果你面对强权的侵犯,独立反抗或者沉默,都是不明智的。因为对抗、制衡强权的是民众的舆论、结社的威力。在现实的社会中,之所以存在强权,不是因为强者的强大,而是因为弱者的不团结与面对强者侵犯时独立战斗或者忍气吞声。我所以将民主称之为社会精神的元力,是因为当所有民众都自由言论、都自由结社的时候,民主就是社会精神的合力。这个合力,民众的意志越是一致,那么它就越能迅速地摧毁凌驾于民众头上的强权。强权,就像坚冰,但是它却永远惧怕民主的太阳。当每一个人懂得利用自身社会精神的元力,社会精神的合力就如人间的太阳,坚冰的强权自会溶解成清水。

但是,作为民主重要形式之一的选举,在中国,几乎只是选举的形式,而不是选举的内涵。即便是形式的选举,然而它对这个古老的民族而言,已经是跨出了极其伟大的一步。然,揭示其病痛以引起疗效的注意却也是必要的。

当前,中国选民选举的是中国的过去,而不是中国的未来。

民主的选举,通俗而言,就是候选人的业绩承诺与选民对其德能能否兑现其承诺的判断。

可是,中国的选举,是候选人不在场的选举。因而,选举的民众,至多只能看看张贴在会场上候选人的简历。简历代表的是候选人的过去,而不是他的主张及其对未来执政业绩的承诺。因为没有被选举者的承诺,所以民众的督政也失去衡量的标准。进而,被选者的执政业绩,不在于与民众意愿是否相一致,而是在于是否与上级意志保持一致。这样的选举,民众持有的只是选票自身,而不是选票的权力。这样的选举,是远离民众的选举,是催生政党派系林立的选举,因而是民众难以行使督政功能的选举,从而是缺乏社会精神的合力制衡的选举。

另一方面,是社会制度压制了民众结社的意愿。中国社会精神至今只是空中的灵魂,依然没有获得自身现实的躯体。无不与民众结社自由被桎梏密切相关。“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马克思的远见,依然值得当前社会精神的深思。如果没有民间结社的普遍,那么中国的社会精神就不会找到自身的身体,因而也只有语言的力量来对抗物质的力量。但是,近日,放松结社管制的广州新规,无疑是社会精神找到自身身体的宣言。这个宣言,如此令人充满期待,正如张千帆先生在《放宽社团登记才是维稳正道》一文中所言的:“广州新规为中国的民间社团发展开创新气象,更期待活跃的民间社团为这个改革开放的发源地注入新的活力。”我亦期望,启动结社自由的广州新规能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到处开花落户;广州新规的明天将是中国新规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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