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有顺:要尊重生活和经验的常识——“从俗世中来,到灵魂里去”演讲(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80 次 更新时间:2011-12-0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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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有顺  

有些人会说,生活中,可能真的会有人七年不洗头,七岁的小孩也有可能会有性欲,我不否认这点。偌大的中国,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真正优秀的文学,是通过个别写出普遍性来。如果个别只是代表个别,那就不算成功。偶然的事件,极端的举动,匪夷所思的情感,作家不是不可以写,只是,如果一部作品,通篇都充满这种偶然、极端和匪夷所思,就有问题了。好作家,往往不是通过极端来体现作品的力度的,相反,他可能通过一些习焉不察的常识和经验,把力量隐藏在平常的人与事底下。这就好比真正痛苦的人,往往是没有声音的,是在饮泣;那些哭得惊天动地的人,反而有可能是在做戏,是故意哭给人看的。贾平凹的文章里,写过一句感触很深的话,他说,“听灵堂上的哭声就可辨清谁是媳妇谁是女儿”。媳妇的哭声,常常是盖过女儿的,而女儿呢,可能在揪心地痛,但哭不出声来,这样的事情,我们在现实中经常看到。讲到这个哭,《水浒传》第二十五回里说:“原来但凡世上妇人哭,有三样哭: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谓之泣;无泪有声谓之号。当下那妇人干号了半夜。”——“干号”闹出来的动静最大,但也最假。

在表达人心这件事情上,平常心有时比极端叙事更为有力。因此,我不赞成一些成名作家,写了几十年小说了,还把自己的小说面貌弄得很乖张、很极端。过度崇尚极端叙事,有时反而是底气不足的表现。小说应该越写越有平常心。这就好比写散文,年少的时候,往往会在散文中加很多装饰,等到老了,人生的阅历和经验丰富了,反而写得朴素而日常了。所谓老僧说家常话,就是这个道理。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作家,不肯说家常话,不肯尊重常识,他们还是想在极端和新奇上费力气,结果呢,作品出来的效果可能很强烈,但写作最为核心的——真诚,他却丢了,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写作在许多时候,的确是需要有平常心的。上面说的写作有时要写得像科学一样精密,这种科学,其实就是要尊重生活和经验的常识。今天的作家,宏大的精神思考很多,但基本的常识却很缺乏。什么叫有常识?就是要作家都来做生活的专家。他对生活的表达,不能只看到生活中极端和偶然的部分,他要看到生活中的常识部分——因为只有常识部分的生活是具有普遍性的。这个常识要怎样才能建立起来?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要着手去调查和分析自己所要写的那种生活。巴尔扎克说,“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你要想把这个民族的秘史写出来,不对这个民族的文化、风俗和生活进行调查和分析,是不可能的。一旦你对这个民族的了解有了足够多的常识,你的笔下就会自然呈现出这个民族的生活风貌。所以,沈从文说,所谓专家,就是一个有常识的人。一个丝绸专家,任何绸缎一到他的手中,他就要知道是什么质地的,什么年代和什么地方出产的;一个瓷器专家,瓷器一拿到手上,他就要知道这是什么朝代的,它是不是官窑的作品。他有足够多的关于丝绸和瓷器的常识,他才能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写作也是如此。你只有对一种生活调查了,研究了,或者说你经历过了,懂得了,有常识了,你才能写出真正的好作品。有一次,我听格非说,当代作家写历史,一般都不敢写器物,为什么?因为他没有这方面的常识,即便写,也写不好。像苏童的《妻妾成群》,可以把那种微妙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写得入木三分,但他还是不敢轻易碰那个时代的器物。我记得格非说这个话的时候,还举了《红楼梦》第三回的例子。林黛玉进荣国府,第一次去王夫人的房里见她。小说中写到:

茶未吃了,只见一个穿红绫袄青缎掐牙背心的丫鬟走来笑说道:“太太说,请林姑娘到那边坐罢。”老嬷嬷听了,于是又引黛玉出来,到了东廊三间小正房内。正房炕上横设一张炕桌,桌上磊着书籍茶具,靠东壁面西设着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王夫人却坐在西边下首,亦是半旧的青缎靠背坐褥。见黛玉来了,便往东让。黛玉心中料定这是贾政之位。因见挨炕一溜三张椅子上,也搭着半旧的弹墨椅袱,黛玉便向椅上坐了。

初读这段话,并无特别之处。但脂砚斋在评点的时候,就上面的三个“旧”字,大发感叹:

三字有神。此处则一色旧的,可知前正室中亦非家常之用度也。可笑近之小说中,不论何处,则曰商彝周鼎、绣幕珠帘、孔雀屏、芙蓉褥等样字眼。

甲戌本的眉批接着又说:

近闻一俗笑语云:一庄农人进京回家,众人问曰:“你进京去可见些个世面否?”庄人曰:“连皇帝老爷都见了。”众罕然问曰:“皇帝如何景况?”庄人曰:“皇帝左手拿一金元宝,右手拿一银元宝,马上稍着一口袋人参,行动人参不离口。一时要屙屎了,连擦屁股都用的是鹅黄缎子,所以京中掏茅厕的人都富贵无比。”试思凡稗官写富贵字眼者,悉皆庄农进京之一流也。盖此时彼实未身经目睹,所言皆在情理之外焉。

只有像曹雪芹这样的经历过富贵、繁华生活的人,才敢正面写荣国府的器物,甚至把荣国府的引枕、坐褥、椅袱全部写成“半旧”的——那些“未身经目睹”的,一定以为荣国府的引枕、坐褥、椅袱都是绸缎的,簇新的,闪闪发亮的,因为他没有富贵生活的经验和常识,所言必然是“在情理之外”,正如上面说的那个“庄农”,没见过皇帝,只能想像皇帝“左手拿一金元宝,右手拿一银元宝”。没有常识,光凭不着边际的想像,有时是写不出可信的文字来的。因此,小说家,有时也要是一个研究家。福楼拜的小说像机械钟表的仪器一样,严丝合缝,这没有对生活的认真研究,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种严丝合缝必然会产生特别的力量,这种力量并不是从天而降的,它恰恰是从一些具体的常识和细节描写中累积起来的。为什么伟大的作家往往都是写自己所熟悉的那个小地方?像鲁迅写绍兴,沈从文写湘西的风情,莫言写他的高密东北乡,福克纳写自己那像邮票一样大小的家乡,贾平凹写商州——每一个伟大的作家,往往都会有一个自己的写作根据地,这个根据地是他所熟悉的、所懂得的。这就是写作的常识。你如果去写自己不知道的人和事,你写出来的作品就一定不会说服读者;你没有经历过那种生活,没有研究过那种生活,你就写不好那种生活,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没有常识作基础,小说就会缺乏说服力。王安忆在《小说的当下处境》一文里,也专门谈到了说服力的问题,她以小说中的“生计”问题为例,问了作家们一个问题:小说中的人物是靠什么生活的?通俗一点讲,就是小说中的人物日用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很庸常,却问得尖锐。现在很多的年轻作家,都在写一种都市男女的时尚生活,他们笔下的主人公,出入于高级酒店,住昂贵的房子,开好车,穿名牌衣服,喝洋酒,到国外度假,过着很奢华的生活(因为只有奢华的生活里,才能使时尚的元素都派上用场),可是,作家从来没有对他们的生计和收入作合理的解释,他们何以有这么多的钱来维持这种奢华的生活?作家似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王安忆说:“如果你不能把你的生计问题合理地向我解释清楚,你的所有的精神的追求,无论是落后的也好,现代的也好,都不能说服我,我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些现代人,和《红楼梦》里的贾宝玉、林黛玉是不同的。贾宝玉他们是生活在贵族家庭,正如他对林黛玉所说,随便他们去,总有你我吃的。他们不用解决生计问题,“他们只考虑自己的思想问题,林黛玉就专攻一件事情,如何找到天下的知心,可找到知心的困难是如此之大,不由对人生生出怀疑。”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个人都能像林黛玉他们那样,只考虑精神问题的,这就要求作家对他们的生计问题有一个合乎情理的交代。

没有哪一个优秀的作家,不注重现实的合理性和细节的说服力的。就拿生计问题来说吧,鲁迅把阿Q每一阶段的生活问题,都交代得很清楚。阿Q是没有家的,他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有时做点短工,赚点小钱,这就决定了阿Q只能过一种穷困潦倒的生活。后来他靠什么维持生计?靠典当。当到最后,“棉被,毡帽,布衫,早已没有了,其次就卖了棉袄;现在有裤子,却万不可脱的;有破夹袄,又除了送人做鞋底之外,决定卖不出钱。他早想在路上拾得一注钱,但至今还没有见;他想在自己的破屋里忽然寻到一注钱,慌张的四顾,但屋内是空虚而且了然。于是他决计出门求食去了。”结果是去静修庵偷小尼姑的萝卜,偷完萝卜他就进城做小偷去了。一路下来,鲁迅把阿Q的生活来源写得清清楚楚,这就是写作的功力。惟有如此,作家在阿Q身上所塑造的性格和精神,才有可信度。

我愿意在这个问题上多讲一点。有一次,在电视上看二月河的一个讲座,我发现,他能把历史小说写得比一般人好,是有道理的,听他讲话,就知道他对清史是下了苦功研究的。他在那次讲座上举了一个例子,说到不同朝代的银两的形状、切割、携带、价值,都不一样,有些历史小说,动不动就让主人公带着几千两银子上路,一看就是缺乏常识。因此,银子问题,生计问题,往往能够把作家的专业素质暴露出来。这方面,我很喜欢举金庸小说作为例子。金庸写的本来是武侠小说,可是,在许多时候,他笔下的现实,比很多历史小说还真实。他笔下的人情、人性,是很细微、很动人的。比如《神雕侠侣》里,写到小龙女第一次古墓里出来,去找杨过,她在路上饿了,见到店里有馒头,就拿着吃,吃完就走,店家问她要钱,她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钱,也不懂买卖的道理——金庸这样写的前提是,小龙女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古墓里,她没有接触过社会,所以她不通人情世故,是合理的。类似的事件发生在《射雕英雄传》里的黄蓉身上,作者就不能这样处理了。黄蓉第一次到临安一带,碰到郭靖前,也饿了,去拿店里的馒头吃,她这是一种离家后的自苦,但你不能把她也写成小龙女那样,吃了馒头就走——黄蓉是懂得这些基本的人情世故的,所以,店家见她没钱,叫她把馒头放下,她就把馒头放下了。同样是吃馒头的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作家也有不同的写法,他依据的正是生活的常识和情理。后来黄蓉和郭靖要分开时,在第七回,金庸这样写到:

郭靖见他衣衫单薄,心下不忍,当下脱下貂裘,披在他身上,说道:“兄弟,你我一见如故,请把这件衣服穿了去。”他身边尚剩下四锭黄金,取出两锭,放在貂裘的袋中。

“四锭黄金”可不是小数目,如果出自普通小儿,就不合情理了,但我们知道,郭靖是成吉思汗的“金刀驸马”,此黄金为成吉思汗所给,就不希奇了。而“取出两锭”,就表示郭靖自己还留下两锭,这符合憨厚的郭靖的处世方式,有福共享,一人一半,假如此时作者让郭靖把四锭黄金全部给了黄蓉,就显得假了,因为郭靖自己还要考虑生计问题。这样的描写,真是细微而精彩。

我们不妨拿这个情节和《红楼梦》第五十一回对比一下。这一回写到,晴雯着了凉,生病了,宝玉不想让她回家养病,就叫人私下请王太医来看病,可私下请人,要给钱啊,其时袭人又回家看母亲去了,宝玉和麝月都不知道银子放在哪里,结果到处找,找到了,却又不知道这银子到底有多重:

麝月便拿了一块银子,提起戥子来问宝玉:“那是一两的星儿?”宝玉笑道:“你问我?有趣,你倒成了才来的了。”麝月也笑了,又要去问人。宝玉道:“拣那大的给他一块就是了。又不作买卖,算这些做什么!”麝月听了,便放下戥子,拣了一块掂了一掂,笑道:“这一块只怕是一两了。宁可多些好,别少了,叫那穷小子笑话,不说咱们不识戥子,倒说咱们有心小器似的。”那婆子站在外头台矶上,笑道:“那是五两的锭子夹了半边,这一块至少还有二两呢!这会子又没夹剪,姑娘收了这块,再拣一块小些的罢。”麝月早掩了柜子出来,笑道:“谁又找去!多了些你拿了去罢。”宝玉道:“你只快叫茗烟再请王大夫去就是了。”婆子接了银子,自去料理。

寥寥几笔,大户人家的公子、大户人家的丫鬟那个气派,一下就写活了。宝玉可以不懂银子,他身边有人懂就行了,他自己不需要懂;麝月也可以不懂秤的“戥子”在哪里,因为她平时不管银子,是袭人管。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作者写袭人或写凤姐不知道一两银子到底多重,不知道秤的“戥子”在哪里,那就不对了。贾宝玉可以不知道,麝月可以不知道,但王熙凤、袭人肯定要知道,因为她们是干这个的。所以,现实的严密性、细节的逻辑性、合理合情的物质结构,这是完成一部作品最重要的血肉基础——它是半点都忽略不得的。有时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细节,但背后却隐藏着一整套生活标准和生活常识。这些,都是要求作家下功夫去钻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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