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农民为什么不合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83 次 更新时间:2011-11-2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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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  

在豫东调查,刚进入后村,就被一排排的两层小楼所吸引,不由得和周围的同学感叹这里人生活真好!可是低头走不久,便发现了许多问题。这聚居的村庄里,到处都是垃圾,很多家门口和路边都长满了野草,透过一些被压坏的下水道的盖板,看到下水道都已经被垃圾污泥淤积,散发这阵阵臭气。

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惊讶,特别是看到周围都是两层“豪宅”时,就更能产生强烈的对比了。在村庄北头有块空地,空地上堆满了垃圾,苍蝇肆意飞舞。而空地正对面是一家小卖部,每天都有不少中老年人在傍晚时分聚集到小卖部门口和空地之间的路边“喷火”(聊天的意思),他们谈笑风生,似乎对旁边的垃圾堆全然不知。我们问村民,村民说“无所谓,到处都一样嘛”,再问“为什么把垃圾扔这里呢?”,村民很干脆地回答“这是公家地,没人管嘛”。

公家的地,就可以扔垃圾,原因是没人管。我们看到,村民自己家里的院里,其实打扫得都很干净,有的村民家里和城里一样,装饰豪华,院子里也种上了花草树木,一派生气和优雅。而门外面的面貌,却是大不同了。路上到处是垃圾,即使是自己家门口两边的空地上,也是扔满了垃圾,长满了野草。真可谓门里门外两重天,不仅仅是各扫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了。可以说,出了门,就不是村民自己家里的事儿了,所以都无所谓,也没人去管家门外面环境怎么样。我们问村民,大家能不能一起把庄里的环境卫生弄一下?村民说,“上面要是来检查了,主任书记叫大家都搞一下还可以。一般没人搞。”

且不说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如何。只有主任书记号召和带领,再加上上面来检查的压力,才可能动员起村民来整理村庄环境卫生。有的村民回答更经典:“这都是主任的事儿”。事实上,村庄中像这样一些关系到每个村民生活环境和卫生的事情,也影响到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事情,现在都成了主任的事情。村民对自己的事情一定只在家的范围之内了,其他涉及到公共性的事务,都是主任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原本属于村庄的公共事务,需要大家都行动起来,共同来清理和维护。但在后村,这成了主任的事儿,其隐含的意思是,这是村里面的事情,是公家的事情,不是我的事情。我们可以说,这是“公”的领域在扩展,而“私”的领域在收缩,与此同时的是,公德心在丧失,集体感在丧失,公家事情越来越不如私人的事情重要了。

我们再来看看后村的抗旱与排涝。在抗旱方面,村民都在自家地里打了小井,花钱也不多,就可以满足灌溉自己的地和生活用水的需求。而当面对大旱的时候,有国家出资挖的35米的深井可以用,村民只需要付出抽水的电费,并且抗旱时期抽水用电还有补贴。但是,一旦抗旱之后,就没有人来维护村里的大井了,现在已经有好多大井被淤积而不能使用。村民说,挖淤泥需要很多钱,不如自己打个小井,再说这些都是国家弄的,当由政府管,维护当然也是政府的事情。这种想法,有时候会让很多人听了感到农民实在太自私。然而,在现实中事情并不这么简单。比如维护大井,谁来维护,费用谁出,搭便车问题如何克服等等,面对这样一些复杂的问题时,农民干脆退出来不管了,只管自己挖的小井。而公共的大井,留给村里管。但事实上是,村里面没用动力也没有能力来管,最后只好依靠政府了。因此,这里的大井的事情也是公家的事情,但是更主要的是政府的事情。出现这种现象的前提条件是技术的进步,农民可以轻易地在自家地头打一口10米深的小井,并且花费只有不到200元就能满足一般灌溉和生活用水需求。可以说,这是农民不合作的基础,也是不管公家事的重要原因。实际上,在大旱时期,政府会派人下来帮忙农民大井、维修,并给农民抗旱补贴,如此一来,更加增强了农民不需要管公家事的心理,他们只需要顾好自己就行了。

村庄里的排涝问题更有意思。后村农历六月七月都会有暴雨来袭,因为是平原地形,这时候庄里的积水可以很快涨起来,从而灌到地基较低的农户家里。面对这种情况,村民并不是想办法疏通村里的排水管道,将水引导到村边的深沟和大坑里去,而是想办法抬高自己家里的地基。村民都知道,疏通排水管道可以很好的解决庄里内涝的问题,并且花费也不是很多,只需要各家出劳动力即可。但即使是这么简单,对村民又有好处的事情,却总是没有做起来。村干部带头,但是很难组织起村民,原因是总是有的家里不出人来参加,可能是没有劳动力、劳动力打工去了、或者是他们家里没有受到损失等等多种情况,但最后只要是一家不出力,大家都觉得不公平,也就都不出力了。现在大家建房子,地基都高于村庄路面很多,这样就不怕水灌进屋里。而一些住老房子的人,由于地基低,于是花上千元钱去抬高地基,以防进水。大家采取的都是各自为战的方式,来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倘若是合作的话,花很少的钱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却在后村做不起来。一个杨姓村民告诉我们,一到下雨,大家都用沙包堵住家门,防止进水。即便是进水了,水退得也快,用他的话说,就当拖了一次地。可见,村民心态很好。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内涝来也快去也快。村民只要顶住一时就行了。然而这是在村庄里,而在田地里,却又有不同。一旦发生内涝,水很快就淹了地,而地里中的蔬菜也就遭受损失,即使是淹的时间不长,也会造成大面积的减产甚至某一块地绝收。在这种情况下,村民之间仍然很难协调并合作起来。地势高的地方,水自然下流,而地势低的地方,没有办法排出水,也就不让其他人地里的积水从自己地边经过以排到大坑中。面对这种情况,村民的办法就是在自己的地边上挖个坑,然后把自己地里的积水引导或者抽排到坑中,以减少损失。在对待能引起很大损失的内涝问题时,村民仍然不能有效的合作起来,原因在于他们可以通过自己在地边上挖坑积水的方式减轻自己的损失。若内涝很严重,用村民的话说,就是“大家都一样受灾,没办法,无所谓了”。

村里面修路的问题同样让人感慨。村干部说,现在没有办法集资修路,要是修一条东边地路,西边的人说自己不走就不交钱;修西边的路东边的人不交钱,即使这是一个村庄内的路,还是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后,只好等上面拨款和自己通过集体地出租的获得的租金来修路,但这又成了“主任的事儿”。

村庄环境卫生不好,垃圾遍地,对于村民来说肯定是有害无益的,但是在他们看来出了自家门就是公家的事情,因此要么大家都做,要么就都不做,就成了“主任的事”了。在抗旱的时候,在打井技术进步的条件下,村民可以不用花费很多就可以为自己家里的地灌溉,即使遭遇大旱,政府不会坐视不管,除了给村民打打井、维修大井之外,还会发放抗旱补贴。如此,村民也不需要通过合作去解决这些问题。这里面的问题就是,虽然是自己的事儿,但是有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帮助,再加上技术进步,也就好办。而在内涝的问题上,庄里的人通过抬高自己的地基或者堵住家门的方式来防止水进屋。即使水进屋了,因为涝灾很快就过去,损失也并不大,这样村民也没用动力来维护村里的排水管道。在地里遭受内涝的时候,村民在地边上挖坑以减少损失,再大一点的涝灾,村民都一样受灾,大家都没办法也就无所谓了。在修路问题上,即使是给自己所在的村庄修路,村里也会有人因为自己不常走而不交钱,修路就无法通过村民合作集资的方式做起来。

我们将以上行为分类来看。从是避免损失还是获取利益上,我们看到涝灾、旱灾、清除垃圾都是为了避免损失——金钱的和健康的;而修路则是为更好的方便生活,获得便利。从时间上来看,涝灾时间很短,很快过去,即使受损失(如菜地)也很难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以应对,而较长时间的旱灾需要更大量的投入以减少灾害。保护卫生和修路,也需要长时间的维护。在避免损失还是获取利益的问题上,人们并不认为修路对自己有直接的利益,因而不去交钱,村里的路也修不起来,这表明在关系到争取利益的时候,村民的出发的立场不是村庄和作为村庄的人,而是自己和自己的家庭,若对此没有直接利益就不去追求;而在涝灾、旱灾以及环境污染的问题上,村民并不认为这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自己的利益,即使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可以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国家的无偿帮助来抗拒灾害,他们不需要和别人合作,更不需要管别人的状况。在时间性上,长时段的事情,需要不断地合作才能达到效果,而这需要相当大的组织成本和维持合作的力量,但村庄中缺乏这种组织人也缺乏维系的力量。无论是村干部还是一般村民都不想去干这种吃力又不讨好的事情。而短时段的事情,如涝灾,很快就过去了,要么受损失也没办法,要么受不了什么损失或者自己可以抗拒。

通过以上简要分析可知,农民无法合作起来争取利益,原于这种利益不一定直接为自己所得。对于丧失集体感而又在市场的促进下不断理性化的农民,更关心的不是集体的利益,而是自己能否直接的快速的获得实在的利益,否则很难让他们行动起来。而那些避免损失的行为,农民也很难合作起来,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损失要么不大,要么是无法通过迅速组织起来以抗拒损害的,如内涝对村庄和田地造成的损害;另一方面,是较为长期性的,比如旱灾,但是在旱灾的时候,农民通过技术的进步带来的便利和国家的无偿帮助,不与别人合作也能将损失减到最小。而对于环境污染这样的问题,农民并不认为这是一项紧迫得需要大家立即行动起来的问题,即使是个问题,也是公家的问题,是需要集体出面来组织,大家平均承担责任的事情。

我们可以总结三点:(一)在“公”的层面的平均主义心态,即无论是争取公共利益是防止损失,都是需要平均的,否则农民便会因为别人少出力等各种原因而不合作。(二)在“私”的层面的个人主义心态,对于各种可能于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中,农民更多的是个体化的行动以抗拒损害,而不是通过集体的行动共同来抗拒。这一方面是农民个体化,另一方面是技术的进步和国家的帮助提供了基础。(三)直接利益大于抽象利益。也就是说,在农民眼中,现实的直接给予他们的利益才是有效的,而那种“为了集体”“为了大家”等等抽象的表达并不能激起农民的兴趣,即使从长远的角度更有意于农民自己,但是短期的直接的利益更能激起农民的行动,而不是长远的间接的或者抽象的利益。

除此之外,我们还看到,村级组织无法组织农民合作,更不能有效的约束不合作的农民,导致合作无法成行。在税费改革之后,村级组织已经逐渐丧失了自主权,也缺乏治理资源和权力,无法有效地对村庄进行治理。而在“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支持之下,基层政府更多的是以“做好事儿”的角色进入村庄,而不是对农民进行引导、组织。这种“做好事儿”实际上加剧了农民“散”的程度。更重要的是,在当下的情况下“做好事儿”也是件困难的事儿,一旦做不好,不仅不能获得农民的支持和感激,还可能引发干群关系和村庄内部的矛盾,以至事与愿违。

在目前的形势下,农村社会有渐成一盘散沙的趋势,而与此同时,基层组织也逐渐弱化,治理能力下降,基层政府逐渐事务化,无法有效的担负起组织和管理农村社会的职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面对农村社会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是一个重要而又紧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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