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容之:谁是中国的汉奸?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17 次 更新时间:2011-11-2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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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容之  

孔庆东独创“三妈体”微博,据他自己说针对的是“汉奸”、“卖国贼”,于是有人便觉得孔教授不仅能以污言秽语公开谩骂,而且不用污言秽语,简直就是天理不容丧失廉耻。于是孔教授再接再厉,又骂了新华社,骂了南方某政府领导,俨然有民族英雄的气势了。

当然,新华社并非不能批评,地方领导包括中央领导也可以批评,孔教授指桑骂槐的用意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监督政府、批评公共权力者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封建社会不是还有海瑞骂皇帝吗?1957年不是有干部群众响应“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向党和政府积极进言吗?那进言是免不了对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进行批评的。还有庐山会议彭德怀上《万言书》直谏毛泽东“大跃进”的政策失误,据说也象孔教授一样对领袖出言不逊,于是统统被打成“向党猖狂进攻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异类分子,被批判、被游行、被挂牌子、戴高帽、剃阴阳头、被“坐飞机”,被关进类似于鲁迅所说的国民党“反省院”的“牛棚、干校”集中学习、劳动改造,甚而被迫害致死,可见批评当权者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然而,孔教授谩骂攻击政府却安然无恙,不管是政府不屑一顾,还是有高层集团在为孔教授撑腰,总之孔教授多少沾了点改革时代鼓励言论自由的光。否则,也像《公安六条》规定的“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诬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如果孔教授因为谩骂政府竟以“反革命”的罪名被政府专制了,岂不是英雄的悲哀?

“汉奸”和“反革命”的罪名一样,二者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属于道德的范畴,也很容易扣到每个人的头上。孔教授极为推崇的鲁迅先生无论现在和过去都曾经被指为汉奸。1934年5月上海《社会新闻》说“施高塔路的内山书店,实际是日本外务省的一个重要的情报机关,而每个内山书店的顾客,客观上都成了内山的探伙,而我们的鲁迅翁,当然是探伙的头子了。”不仅如此,1936年8月,鲁迅去世前两个多月还被自己的战友“左联“领导人周扬及徐懋庸们怀疑为向南京投降的反革命、内奸,他异常悲愤地表白:“抗日统一战线的政策,我是看见的,我是拥护的,我无条件地加入这条战线,因为我不但是一个作家,而且是一个中国人……等到这支笔没有用了,我可以自己相信,用起别的武器来,决不会在徐懋庸等辈之下!”(《且介亭杂文末编•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而且,他对“左联”动不动就给人扣帽子的专横作风大为反感:“抓到一面旗帜,就自以为出人头地,摆出奴隶总管的架子,以鸣鞭为唯一的业绩——是无药可医,于中国也不但毫无用处,而且还有害处的”、“据我的经验,那种表面上扮着‘革命’的面孔,而轻易诬陷别人为‘内奸’,为‘反革命’,为‘托派’,以至为‘汉奸’者,大半不是正路人;因为他们巧妙地格杀革命的民族的力量,不顾革命的大众的利益,而只借革命以营私,老实说,我甚至怀疑过他们是否系敌人所派遣”(同上)。

喜欢给别人扣汉奸帽子的孔教授,对此是否有所认识?

孔教授划分汉奸的标准好像只要主张借鉴学习外国特别是西方国家的人就是汉奸、卖国贼。如果按照这个理论,不仅鲁迅先生是汉奸,连接受马列主义思想,走苏俄道路的伟大领袖也是汉奸、卖国贼了。因为鲁迅先生除了拿来主义之外,也多次主张中国要有开放包容的心态:“我总觉得洋鬼子比中国人文明,货只管排,而那品性却很有可学的地方,这种敢于指摘自己国度的错误的,中国人就很少”。(《两地书之廿九》)“即使并非中国所固有的罢,只要是优点,我们也应该学习。即使那老师是我们的仇敌罢,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我相信我自己的主张,决不是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要诱中国人做奴才;而满口爱国满身国粹,也于实际上做奴才并无妨碍。”(且介亭杂文《从孩子的照相说起》)孔教授随意对主张向国外学习的人破口大骂,自己却对朝鲜的现代帝制羡慕的不得了,恨不能马上把“金太阳”请到中国来普泽众生,请问,非汉奸者何?难道孔教授也像某些西方国家那样,对待伟大领袖和改革者,对待权力者和知识分子,对待自己和别人,竟然使用双重政治标准吗?

孔教授对朝鲜的艳羡,来自于没有赶上“文革”好时代的懊恼。孔教授2011年10月5日接受某视频访问时说“我们曾经经历过一个不太需要鲁迅的时代--就是我小时候那个时代--鲁迅所说的那些黑暗都没有。在那个伟大的、光明的、毛泽东领导的时代,我们国家不是殖民地,我们国家扬眉吐气,没有洋奴、没有汉奸,大多数矛盾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那个时候我们真的不太重视鲁迅”。那个时代真得不需要鲁迅,还是鲁迅被无情镇压了?恐怕孔教授根本没有搞清楚。

我认为,鲁迅先生对于中国专制文化以及专制体制下被虐与自虐的国民性进行无情剖析的勇气和功底至今无人能比。这种剖析是出于悲天悯人的爱国主义和人文情怀,这也是我坚信鲁迅先生绝不是什么汉奸的根本原因。他在论及清初的文字狱说“奴隶只能奉行不能言议;评论固然不可,妄自颂扬也不可”,“清朝的开国之君是十分聪明的,他们虽然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嘴脸却并不这样说,用的是中国的古训‘爱民如子’,‘一视同仁’。一部分的大臣,士大夫,是明白这奥妙的,并不敢相信,但有一些简单愚蠢的人们却上了当,真以为陛下是自己的老子,亲亲热热的撒娇讨好去了……于是乎杀掉”(《且介亭杂文 隔膜》)。历史何其相似!大凡专制者,搞“文字狱”的手段是不可或缺的,只准奉行歌颂,不准批评的原则也是亘古不变的。变了旗帜,变了口号,变了罪名,只可惜万变不离其宗,只能欺骗那些简单愚蠢的人们罢了!

鲁迅之子周海婴在《鲁迅与我七十年》中写道:“1957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湖南老友罗稷南先生抽个空隙,向毛主席提一个大胆的设想疑问: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怎样?这是一个悬浮在半空中的大胆的假设题,具有潜在的威胁性。不料毛主席对此却十分认真,深思了片刻,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迅)要么是关在牢里还要写,要么是识大体不做声。一个近乎悬念的寻问,得到的竟是如此严峻的回答。罗稷南先生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

那个时代真得不需要鲁迅吗?看来是真的!喜欢讽刺挖苦当权者的鲁迅先生,既不能帮权力者的闲,权力者也不再需要鲁迅的帮忙,正如孔教授所说,那个时代不仅不太需要鲁迅,而且要排斥鲁迅了。被排斥的岂止是鲁迅?1966年8月23日,曾经写出《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离婚》等名作,因创作《龙须沟》荣获“人民艺术家”的老舍先生和多位作家、艺术家被批斗、毒打,血流满面,当场晕倒。两天后清晨,老舍先生死在太平湖,衣服、手杖、眼镜都整齐放在岸上。老舍先生用“死”向那个“伟大、光明”的时代提出抗议!死去的文化名人又有多少?

好在改革也主张舆论的开放了,特别是近年来社会空气更加自由,证据就是网络上点名批评甚至大骂党政领导的现象多了,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我忽然又感到太自由是否会产生破坏社会秩序和道德的暴民思想?难道真的需要一张一弛、恩威并用?隐然又觉得领袖极权控制思想的必要。最终得出结论:这些现象还是中国缺乏律己与律人的法治精神所致。在法治社会,人人都是鲁迅,以揭露真相和弘扬社会正气为根本,公民对权力者批评监督,无论语言修辞多么尖刻辛辣,但尽量避免人身攻击。因为人身侮辱对于揭露政治特权、弄虚作假的官僚主义,包括所谓“汉奸”的事实真像并无益处,而且只会换来别人对自己的侮辱。言论自由是思想观点的自由,并不能成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借口。民主集中不正是我们常说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吗?

当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政治腐败和道德滑坡等现实问题亟待解决,这一点无可否认。但总有人有意或无意忽视特权政治的存在,而腐败是所有特权政治的必然产物。没有民主体制对公共权力者的制约监督,腐败可能根除吗?孔教授竟然把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希望寄托于走朝鲜式的专制独裁道路,无异于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鲁迅先生在《二丑艺术》中指出:“浙东的有一处的戏班中,有一种脚色叫作“二花脸”…… 他所扮演的是保护公子的拳师,或是趋奉公子的清客。总之:身分比小丑高,而性格却比小丑坏。……世间只要有权门,一定有恶势力,有恶势力,就一定有二花脸,……一定有时要慷慨激昂的表示对于国事的不满:这就是用出末一手来了”。孔教授应该有所反省:民不告官不究的侮辱谩骂倒在其次,如果孔教授像鲁迅先生说的小骂大帮忙,让专制者更专制,让贪腐者更贪腐,让那些利用特权鲸吞国家财富的特权阶层更加有恃无恐,孔教授可就真变成以保护贵族公子,甚至以保护特权世袭的“金太子”们为己任的“二花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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