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市场的逻辑与政制的张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45 次 更新时间:2011-11-1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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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进入专栏)  

【编辑按语】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韦森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1)近年来中国普放高利贷,是违反市场化运作逻辑的货币政策的必然结果:央行把控制货币供给的大型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21.5%的历史高位,而把调节货币需求的基准利率人为压得过低,导致货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全国信贷规模“失控”和利率“失序”,乃至全国各地普放高利贷,是这一扭曲的货币政策的必然产物。(2)央行对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所交存的16.5万亿左右的法准金只支付1.62%的利息,而商业银行则反过来为这部分法准金向储户支付3.5%的年利息(一年期存款),造成中国商业银行要向央行“倒挂”约3000亿元的“负利息”。这实际上触及到了央行货币政策的宪政合法性问题。(3)据央行发布的宏观数据估算,目前中国经济体系内大约存在10万亿元的“信贷泡沫”。这表明中国经济中隐含着金融体系突然失灵甚至断裂的巨大风险。在目前CPI已趋下行的宏观格局中,降低商业银行法准金率,保持利率不变甚至提高基准利率,势在当行。 近一两年以来,民间借贷在神州大地迅猛发展,势头之猛、范围之广,不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即使就近代中国乃至传统中华帝国而言,也实属罕见。根据中金公司和其他研究机构的数据,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全国的表外信贷总额约高达12万亿元,为目前全国信贷总额的21.5%,其中民间借贷约4万亿,占全国贷款总额的8%(见图表1)。如此巨量的表外信贷和民间借贷,一方面折射出当前中国金融体系内部的紊乱局面,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现有制度安排下中国宏观和微观经济的潜在问题。若不推行进一步改革加以应对,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造成中国金融体系的突然断裂乃至经济的整体衰退。

“利率市场化”与“利率过度市场化”之惑

近年来中国民间信贷如此迅猛发展,是当今中国经济社会体制下政府宏观政策的一个必然结果。2008年下半年世界经济衰退以来,为应付外贸出口的急剧下降和宏观经济增速的下滑,中国政府于2008年下半年推出“四万亿刺激经济计划”,并随之采取了极宽松的货币政策。在2009和2010两年间,商业银行信贷总额遽增22.5万亿(来自瑞银的数据),广义货币也随之增加25.06万亿元。自2010年1月首度提高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来,为遏制CPI不断上涨的趋势,央行已连续5次提高基准利率, 12次提高法准金率,最后达到21.5%的高位。但是,今年1到9月份,中国商业银行贷款总额又高达5.68万亿元,看来2011年全年超过7.5万亿元是完全可预期的。

在如此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为什么中国商业银行贷款仍企高不下?

其原因主要在于,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摊子在“反危机时期”最大限度地铺开,以致过去两年全中国新开工的政府项目投资规模累计为GDP的1.2~1.3倍,而且,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和各地保障房的建设,商业银行信贷很难降得下来。由于大量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只有很少一部分来自政府财政支出,这意味着在未来两、三年内,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很难出现实质性的压缩。

然而,法准金被提高到21.5%(中小银行为19.5%)高位,各商业银行内部可贷资金必然极为短缺。地方政府和国有部门获得新的贷款困难,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要获得信贷资金就更难。结果,在有78万多亿元广义货币的情况下,全国各地大面积地出现了“钱荒”,各行各业均感到资金链吃紧,其中包括一些国有部门。譬如,受央行的紧缩货币政策以及7月温州动车意外事故的双重影响,主要靠银行贷款的中国铁路建设目前就大面积地陷入资金短缺。不久前有消息说,中国铁建单位被迫暂停了一万多公里的在建铁路,停工、半停工和进展缓慢的项目已占到中国铁路建设的70%。最近,媒体披露了中国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段项目经理部借民间高利贷来垫资和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中国铁建在建项目缺乏资金的严重程度,从中可见一斑。

在全国可贷资金大面积短缺的情况下,尽管中国银行系统的利率名义上还没市场化,但在各经济部门已经市场化且政府行为也已市场化运作的当今中国,实际贷款利率上浮,就是一个必然结果。据多种渠道获得的信息,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的贷款大都高于官方6.1%的贷款利率(半年期),有的甚至高于1.7倍的利率浮动上限。另外,农村信用社、各类委托贷款、委托信托、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纷纷加入各式放贷大军,民间高利贷更是如火如荼。当今中国,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全国各地都在大放高利贷。

最近有不少调查研究发现,很多民营企业家不再做实业了,在前段时间股市低迷、房价扑朔迷离的情况下,也不再炒股、炒房,而是加入放高利贷大军。也有消息称,一些经营比较好的大型国有企业通过旗下财务公司、信托公司放贷,赚取息差。另外,由于各商业银行已经把大绝部分储蓄存款贷了出去,且很大一部分存款资金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交存了央行,导致各商业银行内部可贷资金短缺。窘迫之下,各商业银行拼命开发各种中间业务和“理财产品”,并同时开发各种“保值产品”,实际上加入了放贷大军。结果,来自各种渠道的消息均表明,不但目前中国各地民间信贷的利率普遍超过20%(有的高达年息60~70%——甚至更高,为典型的“高利贷”),而且很多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的实际贷款利率也在年息20%以上。这说明,尽管名义上中国的体制内利率仍没有市场化,但实际上体制外利率已完全市场化了,甚至“过度市场化”到了一种“畸形的市场化”。

为什么会在银监会和央行的多重经常性金融监管下出现如此大面积全国普放高利贷的现象?答案是,这是近几年来中国扭曲的宏观货币政策的一个必然结果。

法准金奇高 基准利率极低:高利贷主因

据中国央行最新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2011年9月末,全国本外币贷款余额56.24万亿元。按9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81.03万亿元来计算,21.5%的法定准备金率(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为19.5%,2011年下发央行209号文件又要求从9月份开始将保证金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的交存范围,这将增加法准金0.94万亿元)意味着全国商业银行约16.5万亿左右法定准备金交存到了央行。据有关专家测算,全国所有商业银行目前大约也只有2万多亿元资金可贷。在一个有40多万亿GDP、投资占GDP比重超过40%且主要依靠银行间接融资的大国,只有如此少的可贷资金“总盘子”,导致全国金融系统大范围、大面积“缺钱”,岂不是一个自然和必然的结果?于是,在当今中国出现了一个几乎在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怪现象:在80多万亿元银行储蓄和78万多亿“天量的”广义货币下,中国竟然出现了大面积“钱荒”!

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说,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央行调控货币供给的主要数量工具;而央行的基准利率,则是调控货币需求的主要手段。自2010年1月12日以来,为遏制不断攀高的CPI,央行已提高法准金12次,到了21.5%历史高位,然而,在全国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企高不下、通胀节节攀升的宏观格局中,却基本维持了一个较低的基准利率。迄今为之,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只有3.5%(远远低于6%上下的通胀率)。央行把控制货币供给的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历史高位,而把调节货币需求的基准利率定得如此之低,即把货币供给“控得”如此之紧,而把货币需求“吊得”如此之高,结果自然是眼下中国金融和货币市场上极度不均衡,高利贷遍布全国。这正是极扭曲的反市场化运作的宏观货币政策的一个必然结果。

央行为何把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历史高位而保持较低的基准利率?这是中外历史上从来没见过的宏观经济现象和政策组合。为何央行采取如此悖谬的货币政策?其中是否有央行自己的利益考量?

如果按2011年年初计算,央行有大约3.85万亿的央票,每提高一个百分点的基准利率,央行就要多付300多亿的央票利息(央行买卖央票必须“市场化操作”,如不得低于一年期存款利率,否则就卖不出去)。这300多亿多付的央票利息,看来不是一个大数目,但相对于央行本身219.75亿的自有资金,显然又是个不小的数字。照此推理,如果基准利率增加两个百分点,央行仅现有票据的利息就要增加7~8百亿, 如果提高3个百分点,央行就要多支付上千亿的利息。由此看来,背负着主要由于近些年对冲外汇占款而积存下来的巨额央票重负,显然是央行不用利率这一市场化杠杆来调节货币需求的一个“难言之因”。

另外,央行一再提高法准金而加息次数甚少和加息幅度较小,从而保持这几年中国的低利率(远低于CPI),是否有保护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利益的考量?目前地方政府负债已超过10.7万亿(有的估算数字甚至高达14万亿),加上其他国有部门和国企(包括铁路建设)的贷款,保守计算也有二十几万亿。在此情况下,如果央行升息,会直接加重那些负债累累的地方政府和国有部门的还本付息。然而,不加息呢?在年通胀率约5.5%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仅为3.5%的实际存款负利率的情况下,如果再考虑全国商业银行存款中约22万亿活期存款的利息只有0.5%,全国储户少说每年要因储蓄存款贬值而有2到3万亿的隐形“通胀税”。——这难道公平吗?

从全球看,尽管近两年俄罗斯和巴西等国的CPI都比中国高,但是至少上述国家的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要高于CPI。这一事实,难道我们的决策层就没有注意到?难道决策层在制定宏观货币政策时,就没有把数亿百姓和企业储户存款的数万亿元“负利率”的贬值损失纳入自己的考量范围?

当然,有不少决策层的经济学家曾推想,如果央行加息,在西方各国利率极低的情况下,会诱导更多国外热钱流入,从而迫使央行被动对冲外汇占款而增加中国的基础货币。实际上,这一担心值得进一步推敲。在人民币利率利息远远低于CPI上涨幅度的格局中,中国股市2010年以来“跌跌不休”,中国房市和房价的前景又扑朔迷离,在此情况下,说加息后会诱导国外热钱流入中国来炒中外息差,如果说不是天方夜谭,也是很难说在逻辑上能成立。目前印度、俄罗斯、巴西等国在高通胀下银行存款利率都超过8%,有的国家甚至超过10%,那国际游资不是更应该考虑流入其他金砖国家去赚息差而不是流入中国?事实上,不少研究和各种渠道来的消息均表明,前一段时间国外热钱持续流入中国,大部分既不是出于有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进来套利,也不是炒中国存款利率高于西方国家利率的息差,而较多是流入中国进行“短期融资”而进行“套高利”。依此逻辑来来分析,中国央行一方面把货币供给控制得奇紧,另一方面则一直保持低利率政策不变,导致中国大面积地出现“钱荒”,致使高利贷的全国普遍化,才可能是前一段时间国外热钱净流入中国的根本原因。

央行的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合法性与宪政问题

在反思央行把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提得如此之高而把存款和贷款的基准利率压得如此之低这种反市场化运作逻辑的宏观政策时,可能还有一个事实被大多数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士所忽视了:央行要求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强制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实际上涉及到一种现代宪政民主政治意义上的合法性问题。

从商业银行向央行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合法性问题来看,在1995年通过并于200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第23条第一款有央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规定。由此看来,在现有的政治体制和法律框架下,央行调高或降低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显然没有任何合法性问题。但是,这一条款,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一样,显然不是一个具有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精神的“周延性”条款。因为,这一条款,实际上只是规定了央行有权要求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交存存款准备金,但交存多少,央行对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所交存的法定准备金要不要付利息,支付利息多少,以及如何保护商业银行利益和权利,都没有做任何说明和规定。这样的银行法,实际上就赋予了央行可任意提高或降低商业银行准备金以及对交存的“法定准备金”要不要付 利息、付多贷高利息有完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央行可以任意提高或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利率以及任意决定买卖央票的无限制的行政权力。

在任何社会,如果一个机构或个人的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和制衡,那将会有什么结果?

法国启蒙时期的哲学家孟德斯鸠(Charles L. de Montesquieu)在《论法的精神》中曾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孟德斯鸠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政府及其机构掌门人的权力没有任何限制,他会倾向于无限制地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无限制的权力,就是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除了绝对会产生腐败外,往往也会产生人们无法预想的结果。即使权力的拥有者是完全无私如同“慈父”一般的人,他因不受约束和制衡制定的决策也可能是错误的,且不一定达致他自己预想的结果和目的。

现在看来,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率太高,且从宏观整体上看货币供给奇紧,货币需求过旺,恰恰是政府的货币决策层的行政自由裁量权不受任何约束的外在表现,也是这种政治制度安排的必然结果。换句话说,目前全国普放高利贷,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扭曲的市场化,只不过是决策层不受任何制衡任意提高法定准备金率、任意压低基准利率这种极扭曲的货币政策的必然产物。

从这一逻辑推理,我们发现了一个极其悖谬但被绝大多数银行界人士、经济学家和社会各界忽略的荒唐现象:目前全国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交存在央行的约16.5万亿元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实际上存在着数千亿的“利息倒挂”:按照央行网站公布的数据,目前商业银行交存在央行的这笔巨额法定准备金,央行只付1.62%的年利率,而储户存储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一年期定期存款要付3.5%的利率;三年期存款,要付5%的年息;而五年期的存款,利息则为5.5%。即使考虑到商业银行对大约22万亿银行活期存款的储户只付0.5%的利率,但这显然只是9月末81.03万亿元本外币存款中的一小部分。如果按3.5%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息中价来计算,仅央行要求各商业银行所交存的约16.5万亿元的法定准备一项,每年各商业银行就要“倒挂”(即付储户存款利率与央行法定准备金支付利息之差)1.88个百分点的息差。这实际上意味着所有商业银行要“负亏”向央行“纳贡”约3000亿元。现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的全部利润,一年才多少?(根据《银监会2010年报》,2010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为8991亿元)。 不知中国商业银行的行长们算没算过这笔帐?这合理吗?其合法性又在哪里?

当然,从央行的角度来看,为16万多亿元商业银行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1.62%的低利息,也是出自央行作为一个“法人”的“腰包”,这显然又可以看作是央行作为一个政府机构为控制宏观货币供给所付出的代价和行政成本。即使如此,央行为什么不反思:为什么主要用商业银行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和买卖央票这类反市场运行逻辑的数量工具来控制货币供给呢?为什么不遵循市场运行的自然逻辑运用利率杠杆来平衡货币市场的供给与需求?

现在,我们甚至可以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近些年来中国决策层一直运用利率杠杆来调节货币市场的供给与需求,譬如,如果把央行贷款利率提高到8%或10%以上,地方政府和各类国有部门还敢像以前那样几乎不负任何责任地从银行贷款,背负债务来发展本地经济,兴建一幢幢漂亮的政府大楼?中国的房价还会如此之高?由此看来,中国地方政府背负十几万亿的银行负债,中国城市的房价不断攀高且企高不下,乃至目前全国普放高利贷,都是货币政策决策层这种人为控制货币供给的必然结果(也就是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存款法准金且不断为对冲外汇储备增加而买入央票)!而另一方面则不断诱导和刺激货币需求(运用行政控制力量长期压低银行存贷款的基准利率)。难道中国的决策层就不应该考虑为背负3.2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大山”的央行“减负”和“解套”?

现在是到从根本层面反思近几年政府宏观货币政策的时候了。目前,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已经市场化了。在各行各业(包括金融和货币银行业)都已经市场化运作的中国,决策层任何有违市场运行逻辑的宏观政策,非但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而且会不断扭曲中国市场经济的运行。长此下去,只会令中国经济的问题越积越多,改革越来越难,最后陷入一种尴尬的格局,即越来越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控中国经济的积重难返。

也许中国银行界业内专业人士已注意到,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央行都降低或取消了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零准备金率正成为一种全球趋势。譬如,在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以色列等国,就出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零、存款准备金制度弱化的现象。即使在美国、日本、欧盟等一些仍保留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国家,法准金的比例也在下降,法准金作为一个数量工具调节货币供给的功能在逐步弱化。譬如,在美国,自1998年以来,440万美元以下的存款准备金率为0%,440万至4930万美元为3%,4930万美元以上为10%。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以及中低收入国家,如新加坡、韩国、南非、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一般也都在1%到5%之间。全球出现取消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或法准金趋向于零的大趋势,难道其中没有现代宪政民主的考量?中国央行近年来却背离了这一世界大趋势,不断提高法定准备金率,难道这不正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府统御市场的“中国模式”的一个典型特征(一种从计划经济转型而来但又保留甚至强化了政府对市场行政控制和干预的一种独特体制)?

沿着这条思路,我们发现,正如现代民主政治中有“税权(宪)法定”的保护纳税人权利的精神条款一样,在央行“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提取、增减和基准利率的决定上,也有着一个深层次的保护商业银行利益和权利的宪政问题。这些问题如不从制度上根本改革并加以解决,我们的经济社会还只能是一个受行政命令控制的经济,而不可能是一个真正顺畅的市场经济,更不可能有一个法治化的现代民主政治。

失序的金融体系会导致中国

经济社会突然断裂吗?

我觉得有必要提请决策层和全社会注意当前中国经济内部的“信贷泡沫”问题。

从货币银行学和宏观经济学上来说,“信贷泡沫”一般是指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在没有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签发、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而导致大量银行垫款而产生的信用敞口风险。商业银行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承兑风险转化为信贷风险,并没有真正落实偿还来源,同时还虚增了存贷款规模。在制造“信贷泡沫”时,商业银行扩大存贷款和票据业务的规模,会形成这样一个怪圈:企业用贷款资金作保证金→银行签发承兑汇票→企业到银行贴现→企业用贴现得到的资金再作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承兑汇票→企业再贴现……。在这样一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信用徒然膨胀,货币信贷成倍数地虚增扩大,从而形成“信贷泡沫”。

与财经媒体目前使用的“信贷泡沫”一词含义有所区别,我在这里把“信贷泡沫”在宏观经济层面上理解为在金融体系内部银行和各类影子银行的信贷总量、央行法定准备金以及超额准备金总量之和超过所有银行储蓄总量(或广义货币总量)的“纯玩数字”的贷款规模总量。上面我们提到,按照央行公布的2011年前3季度尤其是8月份的统计数据,全国商业银行在2011年8月大约只有2万多亿的可贷资金。如果按照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估算公式——即“基础货币-流通中现金(M0)-大型商业银行法准金-中小型银行法准金——来估算,全国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在2011年8月末大概只有0.76万亿元(这一数字可以从央行的超额准备金数字来印证,见图1)。然而,如果把12万亿的全国影子银行表外信贷规模计算进去,我们就发现,大约有10万亿左右的信贷量可能是在中国银行和金融系统中“空转数字”。这一事实本身,实际上意味着在当前中国经济体系内部存在着巨大的“信贷泡沫”。

在数字和“电子货币”时代,各商业银行和各种影子银行借贷基本上不再使用现金,而只是“转帐”和相互“打数字”,且转帐和相互打数字的速度很快。有了上述技术手段,在目前资金短缺、全国大面积出现“钱荒”的格局中,就存在一些金融机构在一些平衡账户中没钱但把数字形式的款项借贷出去的可能。在经济繁荣和资产价格不断膨胀之下,这种短期的“泡沫融资”和“泡沫信贷”还不会造成多大破坏(且目前“信贷泡沫”总额还在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向央行交存的准备金总额数之内,故问题还是可控的),但一旦实体经济增速下滑、资产价格下行,这种“超信贷泡沫”就会突然暴露出来,并产生连锁效应,对经济系统产生巨大的冲击和破坏。

值得深思的是,在目前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期,政府有自己的行政调控措施和管理手段,但任何部门和个人则都有自己的应对之道,且在目前法律——尤其是金融法律、法规和法制不健全或者虽有法律法规但很少切实遵守的现状下,要特别警惕这种“超额信贷泡沫”可能给未来中国经济与金融体系带来的长期影响和冲击。

从目前世界经济格局和中国经济的深层结构看,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复苏之路将很漫长,有可能要用5到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从2008~2009年的经济衰退中完全复苏,这也就制约了中国外贸净出口进一步增长的空间和可能。由此判断,中国的外贸出口目前差不多已经到达巅峰。从国内来看,目前中国经济在发展阶段上,前些年一直延续到现在、由各级政府和国有部门所推动的一轮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峰值也快过去,而依靠增加国内居民家庭消费拉动的GDP增长因素目前看来仍很有限。从拉动GDP增长“三驾马车”的贡献度来分析,我们可得出一个基本结论:未来中国的宏观经济增速逐渐减缓,将是自然和必然的。

中国经济增速随社会的经济发展阶段延伸而逐渐放缓,这并不可怕。但问题在于,自2008~2009年全球经济衰退以来,中国这一轮经济增长主要是由政府的“铁、公、基”和其它建设项目投资所推动,而这一轮大规模的基建投资,又主要是由银行信贷所支撑。未来数年中,中国由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所推动的高速增长必定会自然放缓,随之,巨额银行贷款也将陆续到了还款和“清算期”。如果近些年大量的投资项目收益不能够偿还巨额银行信贷,资产价格就必然下降。等到那时候,这几年所形成的巨额“信贷泡沫”就有可能破灭,从而可能导致中国金融体系的突然失灵甚至断裂。如果这种情形出现,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将难以承受。综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和当下格局,我认为,过去导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因素(如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上的竞争),正逐渐变成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风险和障碍 。

当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格局,有没有合宜的选择?首先,从政府宏观政策层面来说,在CPI已开始下行和GDP增速亦呈现下滑的情况下,一定幅度的降低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而保持利率不变甚至提高基准利率,势在当行。从政府管理国民经济这一层面来看,合宜的选择似乎是放松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对市场运行的多重行政干预,减少乃至理顺对市场运行的行政扭曲,以顺应市场运行的逻辑实施宏观管理,且更多地用法律的抽象规则来管理经济、社会和政府自己的职能部门。然而,从中国经济社会的深层结构来看,目前政府手里掌握越来越多的资源,越来越惯性地用行政手段统御和调控市场经济。这个问题的症结,还是应从根本上改变当下的体制安排。其中的关键仍在于建立现代法治民主的政治体制,首先是政治和政府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没有政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政府职能”,乃至“转变政府宏观政策导向”,就只能流于空谈。

中华民族之国运,难道只能靠危机才能逼出改革?

2011/11/8日改定于复旦大学

注:韦森教授将出席11月16日在上海举行的2011年FT中国年会,参与“美元、欧元和人民币”分论坛的讨论。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本文责任编辑:张力奋 、徐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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