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破解网络舆论的“生态逻辑”

——众声喧哗,如何寻找共识,·聚焦网络舆论生态系列访谈(2)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1 次 更新时间:2011-11-0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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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网络进入中国十多年,网民自治、社会力量,也都参与到互联网治理的生动实践中。网民是“虚拟”人,人民是政治人,公民是法律人。对于网民来说,作为先行一步拥有更多话语权的中国人,需要不断提高公民素养和议政水平。善待网民,信任人民,培养公民,互联网正在成为提升社会凝聚力的新枢纽。更重要的是,这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访谈嘉宾

汪玉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叶 青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邓建伟 广东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

喻国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陈昌凤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

韩立勇 资深网友、天涯论坛前版主

祝华新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

今年“微博打拐”活动中,网民为失踪4年的彭文乐等小宝贝重回父母怀抱而流下激动的泪水;同时,又质疑街头“随手拍”活动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乞丐人身自由。在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网民担忧权力和金钱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但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的当天,群情激愤转入沉寂,一些人转而同情药家鑫的父母。互联网就是这样奇特的社区,看似一片混沌的信息,看似乱箭伤人的情感表达,却也遵循着“生态系统”的逻辑。

网络进入中国十多年,网民自治、社会力量,也都参与到互联网治理的生动实践中。近年来,普通网民的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都得到增强。“郭美美”风波中,曾有网友主张“人肉搜索”,邀请电信内部人士利用职务之便,将她的通讯信息曝光。这一提议立刻遭到多数网民的否决,理由是“程序正义”更为重要。

民间自发的辟谣、科普和公众人物言论观察机构,不仅对网络信息起到了甄别过滤作用,也让意气风发的“意见领袖”发声时多了一份谨慎。BBS、博客、微博等“自媒体”运营商,对网友自主发布的内容,负有一份“连带责任”。特别是对于激情四溅、枪林弹雨的微博,如何廓清意见表达和侵权的边界,运营商还有很多事情应当做。

那么,网络舆论应当遵循怎样的“生态逻辑”,如何提升网民、网站的媒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敬请关注本期话题。

网络生态能够自我净化

◇网络舆论具有“对冲”功能

◇某些谣言很难净化,需要法治和规范约束

◇警惕网络水军恶意炒作

记者:建立健康理性的言论生态,要保证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流动。那么,互联网是否存在一种自我净化机制,谣言是否能够通过自净功能清除?

祝华新:互联网有它自身的“生态逻辑”,在各种观点的交相呈现和反复激荡中,逐步形成多元互补的格局。互联网既不是“谣言共和国”或“愤青大本营”,但也不是“理想国”,只要信息安全流动,网络舆论就具有某种“对冲”功能。金庸“被死亡”的谣言,发端于微博,也迅速消解于微博;日本地震后的中国抢盐风波中,微博成了辟谣的主力。实践表明,充分的表达和讨论,有利于网络舆论的生态平和。

陈昌凤:人们很怕网上的各种谣言,因为网络让传言更快速、更广泛地传播。但越是快速、广泛,越容易被识别和纠正,其自我净化的功能,就由被传播的人群产生。

其实谣言或传言,内容不是核心,重要的是人们通过传播,把自己潜在的心理外化了。所以有种说法,谣言是一种长期集体记忆的潜伏,当它找到一个引子、一个事件、一个出口,就爆发了。现实中,如果大家能够顺畅地沟通,表达自己的情绪,维护自己的权利,谣言就会减少。某种程度上,谣言引发的社会思潮或社会议题,需要我们去关注。谣言并不可怕。

网络自我净化确实存在,且非常重要,但也不能落入自由主义的幻想中,好像人们都是理性的,坏事或谣言完全可以通过自由主义的言论市场得到纠正。因此,既要保护参与者表达的权利,又要用社会责任和治理规则加以约束。

喻国明:某些情况下,谣言未必能够通过自净功能清除。一个谣言的散布跟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跟老百姓的利益关联呈正相关,就是它跟人们利益相关程度越高,谣言传播的可能性就越大;二是跟透明度呈负相关。我们既要依靠网络的自净功能,同时,政府掌握更多信息,应该在人们遇到问题、困惑的时候,更充分及时地发出声音。如果这样,谣言会被压缩到最低程度。

邓建伟:微博具有强大的自我表达功能。作为公安机关的机构微博,对我们业务领域之内的事情,第一时间发出权威、正面的声音,可以有效压缩谣言传播的空间。

韩立勇:就我从业的经验,谣言未必能净化掉。比如,“网络水军”、“网络打手”通过各种方式策划一个事件,利用互联网的传播动力,制造事端。据我观察,两类事件最容易获得传播动力。一类是涉及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之间矛盾的事件,另一类是侵犯隐私的事件。他们有一个概念叫事件营销,产生病毒式传播效果。还有商业力量,比如包装某个明星或者某个产品,比如两个品牌牛奶之间的互相攻击。

这类虚假信息有时很难甄别、很难净化。即使被净化掉也需要相当长时间,或者已经造成比较恶劣的后果。对此,行政和司法应当为受害者提供保护。

网络参与者需要自律

◇媒体要有自律机制

◇不虚构不编造是一条底线

◇对意见表达应有开放的态度,尊重差异

记者:我们注意到,2010年底,新浪率先推出“辟谣账号”。今年,腾讯、网易等门户网站,“辟谣账号”大多成了标配,但网民似乎不买账。怎么看待这些“辟谣账号”?

陈昌凤:尽管网民不太信任“辟谣账号”,但媒体的自律机制仍很重要。Twitter上就有十大假新闻排行,我们各大商业门户网能设“辟谣账号”,派专人审查自己网上的事实,尤其引起重大影响的错误事实,去纠正它,很有意义。

叶青:现在有个网民组织,叫“真相挖掘机”,发现问题就怀疑,就去挖,很有意思。这种群体如果有几方面专家,比如有人历史知识丰富,有人某方面经验丰富,把真相告诉大家,对于清除谣言非常必要。

陈昌凤:去年开始,北京市网络协会在各大网站开展了网络评议会活动。这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自律,通过网民来做评议和纠正。网站组织工作组,召集网民中的热心人,像巡视员一样,清除纠正各类低俗、不实信息。

市场的力量也不容忽视。企业网络营销,尽管也有虚假的、用了“网络水军”的,但通过同业竞争、互相制衡,一些信息也能逐渐明确、纠正。当然,过于商业化或消费主义的诉求会导致各种各样的网络问题,这是客观存在,可以通过道德力量、社会责任、法治规范,引导企业自律。

邓建伟:无论公安机关,还是我个人的观点,公民参与都要对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你不能虚构、编造,这是一条底线。

喻国明:谈到伦理底线,要分不同的层面。如果商业机构购买了很多ID,共同发出一个信息造势,这种造势对社会舆论产生误导,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但对网民来说,应该有比较大的宽容尺度。因为人们需要对某些不如意的事情宣泄情绪。在互联网上宣泄,代价相对最低,否则可能出现其他形式的宣泄。而且透过这些不同的表达,能让政府和有关部门看到社会中的人心所向,既有“安全阀”作用,又为执政提供参考。因此,对于意见表达,应该有更加开放的态度,尊重差异,允许表达不同的利益观点。

当然,在事实表达层面,不能有主观恶意的造假。

公众人物应慎用话语权

◇发言要符合身份

◇官员开设实名微博要谨慎

◇记者发言应受新闻职业道德约束

记者:微博上的“意见领袖”,包括名人、明星各类人等,在网络时代,骤然获得了重大话语权,拥有几十万、几百万“粉丝”。他们应该如何运用话语权,如何看待政府官员开微博?

汪玉凯:“意见领袖”是一个非常独特、受人关注的群体,这在网络时代很正常。他们可能最早不是通过网络成名,但网络无疑放大了他们的话语权。公众人物发言,更要符合身份,更要把握住职业底线,更要自律。我的感觉,他们的微博,很多都是实名认证的。比如专家学者本身,他们好比森林里的啄木鸟,不断在树上找毛病,给社会看病诊断。他们的意见,对政府决策是非常有意义的。

祝华新:领导干部的微博,身份很难把握。作为公职人员、掌握一定权力的干部,和作为一名资深网友,身份是有冲突的。有时候领导干部也想和草根网友、和“意见领袖”打成一片,或者他们本身也成了“意见领袖”;如果接受网上带有一点江湖游戏的规则,就和领导干部的身份极不相称。老百姓看领导干部的微博,期待的不是多一个和我们一样的哥们,是希望看到一个负责任的官员。

汪玉凯:对于官员以真实名字和职务开微博,我一直持谨慎态度。官员开微博不是不可以,问题在于,职务微博和你这个自然人是分不开的。如果一个官员不以职务开微博,换一个名字,就是一个普通网民。这时,你完全靠观点、意见来影响公众,这是非常漫长的过程。有多少官员有这样的能力、时间呢?

但公众关注你的职务,你通过微博发表大量观点,风险就比较大。比如对政策的解释,对具体问题的表达,都要按照党和国家政策。如果有出入,老百姓存质疑,就会比较被动。

比如很多县委书记开微博,作为县里的一把手,面对大量事务,有多少精力回应微博上的诉求呢?可能县里有几十万人,每天反映的问题上千条,如果你没有很多时间,由一个班子来处理和回应,就不如使用一个机构微博。

祝华新:以职务身份开微博,都要谨慎。前些天北京一个著名都市报的记者,发表了一个不合适的微博,很多网友群情激昂,但他的同事却说,这是私人发言,与我们机构无关。果真如此吗?如果你的认证跟单位有关,你说得不合适,就会给你供职的机构带来损害。

记者供职于媒体,媒体在民众中有相当的公信力。加V认证的记者编辑,在“自媒体”上发言,也应该受到新闻职业道德和本单位内部管理规范的约束。

很多时候,“成名”诱惑甚至大于利益诱惑,当然,名誉同时也能带来利益。如果“意见领袖”为迎合受众而不当发言,以求更多关注,这种想法最终会损害自己的形象,影响公信力和话语权。

“微博素养”反映社会理性

◇在微博上转发、评论要有理性判断

◇网民和企业都要培养社会责任感

◇网络正成为提升社会凝聚力的新枢纽

记者:英国卫报网络版前不久提到使用微博九种负责任的方式,列举了一些原则。比如除非你确实看到事情发生,否则不要发微博;记住,有些微博只是开玩笑,等等。网上有关“微博素养”的教材也流传广泛。作为使用者,应该如何鉴别、转发微博信息?应该通过何种途径提升微博素养,从而培育社会理性?

叶青:我总结了一句话:微博是一个舞台,善恶美丑轮番上演,微博又是一个课堂,学生先生你评我论。我的感觉是,写微博时我是一个老师,一旦发出去,就覆水难收,就要等着当学生,任人评说。

因此,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在微博上怎样评论、怎样转发,要有自己的判断。当然,对微博上的信息,普通人不可能像记者写报道那样深入调查了解,有时认为比较可信,就转发了,后来发现是假的。我也犯过类似错误,我的做法是主动道歉。所以我还是主张实名制,这样转发、评论都更负责。

陈昌凤:重要的是要培养公民意识。其实网民应该叫“网络公民”,这个概念非常重要。做公民有社会责任感,有一种理性的担当。在网络上,当你匿名时,这种责任和担当也许会缺失。因此,需要培养和使用网络公民的身份感,以公民的判断力认知信息。

网络最大的问题是瞬息万变,不给你时间停下来,可以在几秒钟之内顶了、骂了或是转发了。所以,当网络跟我们零距离,当信息和评论无缝对接的时候,我们可以稍微停顿一下,给自己一点思考、判断的时间。

叶青:企业也一样。有一个概念叫“公民企业”,是说企业不单是赚钱的机器,也应该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公民企业”比一般“经济人”的企业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

祝华新:说到底,网民的本质是公民。他们可能是每天挤着脚不沾地的公交车上下班的“月光族”,可能是过年买不到车票回家、几个兄弟大年三十在宿舍喝着啤酒唱到哭的农民工,可能是为20元一斤猪肉而踌躇的家庭主妇,可能是为“月供”攥紧指缝过日子的“房奴”,可能是为房屋被强拆、补偿不到位却又投诉无门的访民。他们一边为各自的生计忙活着,一边超越了地域和行业的阻隔,在网上时时互联互通,同气相求,成为监督和鞭策社会治理的活跃公民。

网民是“虚拟”人,人民是政治人,公民是法律人。对于网民来说,作为先行一步拥有更多话语权的中国人,需要不断提高公民素养和议政水平。

善待网民,信任人民,培养公民,互联网正在成为提升社会凝聚力的新枢纽。更重要的是,这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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