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昉:萨缪尔森迟到30年的答案——“新经济”不能改变的原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50 次 更新时间:2011-09-1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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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昉 (进入专栏)  

在重庆参加一个西部开发战略研讨会时,一位也作经济研究的同事问我:如果只让你说出一个最重要的经济学原理,你会说什么?由于那不是在会议上的规规矩矩讨论,所以我口无遮拦地说了一个自认为很重要的经济学原理。随后,我自己又否定了,以致说了一个又一个,忘记了这位同事的问题限制—次只说一个最重要的。忽然我灵机一动,想起一则经济学家的典故,就请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代我回答了。

还在萨缪尔森当学生的时候,一位哈佛同学要他在所有社会科学原理中,指出一种既正确的又重要的。萨缪尔森这个当时已经崭露头角的哈佛高材生,一下子竟被难住了,未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此后,这个问题萦绕在他脑子里竟达30年之久,直到1969年,就在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前一年,才终于自认为有了满意的答案。萨缪尔森认为,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理,是在那些可以称作既正确且重要的社会科学原理中首屈一指的。学说史表明,这一原理在逻辑上的正确性无需数学家论证,其重要性则为无数重要且睿智的人们所证实。萨缪尔森说,想一想有多少智者从来都没有能够自己发现这个道理,而且在向他们解释这个原理之前,他们从来未能相信这个原理。

我把这个典故告诉给那位同事,作为对她提出问题的回答时,心里并不踏实,不知道这种回答是否有意义。不过,当她向我解释了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后,我暗中庆幸自己选择了这个答案。原来,这位同事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和她对于所谓“新经济”的思考有关的。

以美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并且打破了传统经济学预言的经济过热与通货膨胀的关系、资本报酬递减规律、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变化轨迹等为代表,人们发现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类型。这种经济类型以网络经济或者信息时代来表征十分贴近,而且有着全然不同于以往的、经济学家可以用一组曲线简捷地予以刻划的传统经济。于是,许多人认为传统经济学过时了,我们熟知的经济学的分析手段失效了。这就是为什么我的那位同事提出上述问题的原因。

我对所谓的“新经济”没有多少研究,也不敢对这种新型经济类型是否真正把传统经济学送进了坟墓发表看法。但我对国人惯有的思维方式却有警惕,所以我庆幸自己推荐了萨缪尔森的回答。我们中国人(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人们都是如此)被长期以来经济上的落后伤透了心,所以励精图治,充满了赶超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我们树立了超英赶美的目标,把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的重工业体系看得高于一切。粉碎四人帮之后,我们又发起一场洋跃进,希望在一朝一夕之间就实现四个现代化。80年代我们曾经迷恋于“第三次浪潮”,今天又沉醉于网络经济的革命,希望一步跨入新经济时代。

这种赶超精神所依据的逻辑很是硬梆梆的:如果我们不发起一轮赶超,而总是跟在别人后面,何时才能赶上去,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呢?但是,事实却总是告诉我们,这种赶超从来不能成功。勿庸置疑,改革开放之前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结果,是我们远远地落后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步伐;洋跃进也好,“第三次浪潮”也好,也都没有使我们迎头赶上。相反,靠着乡镇企业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我们打开了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的市场,实现了每年将近10%的经济增长率,一下子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而且据许多学者的预测,只要按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21世纪中期之前中国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

任何一次革命性的经济浪潮,无非都是处于技术创新前沿上的发达国家,对继续发展所遇到障碍的一次克服。而克服这种发展障碍的前提是你要处在技术创新前沿上,才能为自己提出创新的方向,才具有创新的经济实力和物质手段。如果从国家整体实力上并非处于技术前沿,却偏偏要独立地全面开发新技术,成功的机会将会是很小的。不过,处于技术后进阶段的国家,也有自己的比较优势。那就是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来说,一个国家或地区总是在某些生产要素上面具有较丰富的秉赋。通过在生产中密集地使用这些生产要素,可以生产出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再通过国际或区域间贸易,用富含这些生产要素的产品,交换富含相对稀缺生产要素的产品,就可以实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比较优势。一旦能够把自身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过程就开始了。

其实,中国人应该最容易理解比较优势原理。历史上每当我们热衷于赶超战略时,无非就是忘记了自己的发展阶段,忘记了自己的比较优势。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世界发展水平距离的缩小,恰恰得益于我们遵循了比较优势原则。实际上,赶超的不二法门就是先把自己的比较优势利用起来。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比较优势是要变化的,我们慢慢地自然会迈向技术创新的前沿。相反,如果在物质条件和人力资本环境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慌慌忙忙地想去做别人正在做的事情,充其量只能是少数企业和个别产业,鹤立鸡群般地发展起来,而并不能提高国家的整体实力。中国固然可以有堪与比尔·盖茨相提并论的企业家,或可以与微软对话的公司,但一个企业的竞争力不能等同于整个国家的竞争力。不顾比较优势的赶超,或追求超越发展阶段的“新经济”,于国于民都很难说是福音。所以,且不管经济学的其他原理是否还有效,比较优势原理仍然应该坚持。萨缪尔森迟到30年才说出来的答案,30年之后的今天对于我们选择正确的发展战略,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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