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洪:方正县碑:民族主义走向何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14 次 更新时间:2011-08-0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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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洪  

近来,方正县为开拓团立碑事件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最终以方正县拆碑告终。

此次事件中的民族主义问题无疑是最大的焦点之一。众多的网友起初质疑方正县为侵略的“帮手”——开拓团立碑是卖国、汉奸行为,认为该行为是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为了政绩而对日本的谄媚,而这样的行为是不正视、不反思历史的表现,是巨大的“国耻”。

而随着舆论热潮的扩大,开始有更多地网友参与讨论,而且随着信息的进一步传播,信息本身也发生变异,众多的标题、讨论变成:“方正县为侵华日军立碑”,而这自然引发了更大的反击浪潮,无数的人群开始从各个方面更加猛烈地谴责方正县的立碑行为。

后来就有了所谓的“五壮士”远赴方正拆碑事件。“五壮士”拆碑不成,涂碑之后返回北京,还获得“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第一人”——保钓联合会的童增,颁发的每人两千元的奖励,他们回京也被称之为 “壮士的凯旋”。之后,方正县最终也没能抵挡住舆论狂潮,以拆碑告终。

从此次方正事件的结果来看,似乎民族主义取得胜利。事件之初,舆论可谓一边倒,微博、门户网站、论坛、投票无不显示,大多数网民对方正县立碑行为的唾弃,当有方正县人或者对方正县熟悉、了解,赞成方正立碑的人为方正辩护、解释之时,往往被骂成:汉奸、卖国贼、日本人后代等称谓。当然从事件的起初到最终都有部分人坚持认为方正县的特殊性,理解方正县的行为。

但是在事件后期,舆论却开始有较大的转向,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网民,对质疑、攻击方正县立碑的行为进行反击,质疑狂热的民族主义情绪,质疑“五壮士”不顾法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文革式”行为,质疑诸多网友不顾事实,不看清碑文而随大流、从众的民族主义心理。

除了反击狂热的民族主义情绪之外,还有网友质疑众多的网友和“五壮士”敢于砸碑,但是不去阻止城管的暴力;敢于挑战外族,却不敢挑战公权力的暴戾;怒于侵华战争历史问题,但对国内的反一大堆的历史冤案却不反思、不反省;关心对外的民族问题,却不关心本民族权利缺失的问题。

正如一个叫闽南老赖新浪微博网友所言:“权力手段越来越暴戾,你们不砸;民主樊笼越来越坚固,你们不砸;真相的围墙越来越厚重,你们不砸;维权道路越来越漫长,你们不砸;最终,你们把一个无关紧要的碑砸了”。

而这些反差和矛盾的背后恰恰是反映了中国的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的问题。如果说民族主义在第一阶段最大的任务是:对外争取民族独立、民族解放,对内寻求国家和民族的统一,建立国家,建构民族共同体,构建民族认同;那它的下一个阶段更重要的任务便是保卫共同体内民族,赋予民族共同体内的公民以各项公民权利,使得民族的个体向公民转变,保障和捍卫公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因此,从民族主义的发展阶段来看,民族主义的早期任务是建国,建立民族共同体。所以中国的晚清以来面临的严峻的外来侵略形势,使得中国的救国图存的思潮高涨,历次的重大事件都是由民族主义强力推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中的驱除鞑虏的民族主义,推动的辛亥革命将清王朝埋进坟墓;1919 年的“五四运动”“外抗强权,内除国贼”宣示了中国民族主义的高潮的到来,直至后来的五卅惨案、省港大罢工等一系列的事件有力地推动中国的民族主义的进一步高涨,进而推动了北伐,使得南京国民政府得以建立;而后来的一二九运动、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八年抗战更是中国民族主义作力的结果;而抗美援朝、反对美帝国主义、与越南之间的自卫反击战等,其中民族主义无不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中国近代以来的民族主义力量在艰难异常之中,最终完成建国的任务,建立了共和国,建立了民族的共同体。

而建国任务完成之后,民族主义的功能逐步丧失,更关键的任务变成构建国族,赋予民族的个体以公民的权利,使得民族的个体向公民转变。

但是作为政党国家的中国,在共和国的初期至今并没有大力地向这一步迈进。在改革开放之前,政党国家依旧把持权力,将国家、将集体主义建立在个人之上,而使得个人淹没在国家和集体的价值之中,国权压倒民权,使得民族共同体内的民族并没有向公民转变,民族的个体并没有获得公民所应有的公民权利。

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放松对个人的控制,个人的自由权、自主权开始增长,也逐步加强公民的建设。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了国籍之外,正式地无条件赋予中国人以公民的资格,而公民资格意味着法律上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但是,中国公民的权利发展并不像宪法所规定的那么完美,中国只是“选择性”的发展公民的权利。中国的公民开始有较多的经济权利,有一定的社会权利和法律权利以及个人的自由权,但是政治权利依旧非常缺乏,自由、选举、民主、结社等政治权利非常不足,而且社会权利的深度依旧不够,社会权利的分布极不平衡,在城乡、区域、不同人群之中的社会权利差距极大。

因此,对于民族主义的第二阶段的任务:民族向公民的转变,保障公民权利,走向公民国家,中国的依旧还有非常之漫长的路要走。

而正是因为中国的民族主义依旧沉浸在第一个阶段,国家没有将民族主义往第二个阶段引导和发展,使得中国现今的民族主义情绪常常会有扩大化的倾向,甚至会出现超出官方控制能力的局面,而在和平年代,过于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显然不利于倡导“和谐世界”的中国,与他国和谐共处和发展,这也使得给中国现今的民族主义“降温”变得很有必要。

与此同时,中国的民族主义的下一个阶段的任务依旧非常繁重,而只有使中国的民族个体向公民转变,使得中国从“民族国家”走向“公民国家”转向,才能真正地顺应中国的民族主义发展秩序,才能破解现今中国“民族国家”与“公民国家”之间断裂的难题,完成民族主义下一阶段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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