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治:民众动员视野下的中共与富农

——以鄂豫皖苏区为中心的考察(1927 ~ 1932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24 次 更新时间:2011-06-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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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治  

[内容提要]鄂豫皖苏区富农政策形成与共产国际、中共中央及革命场域民众动员需要有莫大关系,而不同时期富农政策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又会形成相异的中共与富农博弈情况。总体而言,中共在乡村与富农总的博弈轨迹是,前期中共动员农民,包括联合富农打击能够拉动农民心弦的革命组织敌人豪绅地主、贪官污吏等,后期随着共产国际指导下的中共富农政策转变,同时也为满足民众动员的需要,中共逐渐从联合富农走到联合、动员贫雇农、中农打压富农上面来。因此在整个鄂豫皖苏区革命运动中,中共与富农经历了一个从合作、半合作到富农抗争及全面受控的过程。纵观该革命场域不断“左”倾化的富农政策及其实践造成的中共与富农相异博弈关系,透视出苏维埃乡村革命时期中共民众动员策略并不精细,此时还是一种全赢全输的排他性零和博弈。

[关键词]鄂豫皖苏区 中共 富农 民众动员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hang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s policy towards rich peasants in the EYuWan Soviet region. The author argues that the policy towards rich peasants was formed as a result of the combined influences of the Comintern,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need for mass mobilization in the EYuWan Soviet region. In the different periods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 rich peasants and CPC engaged in a game of different sort. At first, CPC adopted the policy of associating with peasants, including rich peasants, to fight against big landlords and corrupt officials. Then, following the guidance of the Comintern and responding to the needs of mass mobilization, CPC gradually changed its policy from uniting rich peasants to uniting poor and middle peasants against rich peasants. Therefore, during the whole period of EYuWan’s Soviet revolu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PC and the rich peasants went from cooperation to semi-cooperation and finally to confrontation. The game between CPC and the rich peasants was a zero-sum game.

Keywords: EYuWan Soviet region, CPC, rich peasants, mass mobilization

富农,一个早已有之的舶来词,今意的确立是一个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1}富农是阶级视角迷思的产物,往往强调剥削雇佣关系,这是马克思阶级理论特色。阶级革命虽不需与整个社会结构决裂,但“一个群众运动要想赢得大量信徒,必须拆散所有既有团体的纽带”,{2}所以进行阶级分析并制定相应策略就成为必要布景。马克思阶级理论是以财产为核心的生产关系理论,在生产过程中非常强调财产占有、雇佣剥削等不平等关系。而民国时期,富农实体阶级划分标准大体经历了一个以财产为核心到财产与雇佣剥削关系并重的过程。{3}

有关中共与富农问题,既是中共乡村革命过程中必须面对和妥善解决的问题,也是史学研究必须回答的重要课题。关于鄂豫皖苏区中共与富农问题,{4}学界研究寥寥无几,仅有的中共党史语境内的相关研究成果也只是对中共在鄂豫皖苏区执行的土地革命政策及富农政策作一个通论性梳理,并未深入微观层面探讨此问题。最早对鄂豫皖苏区土地革命政策进行初析的是欧阳植梁,他从没收土地的范围、对象、土地分配政策以及土地所有权角度作了初步探讨;{5}之后欧阳植梁、王全营等又对鄂豫皖苏区的土地革命及政策演变作了相关论述,但都不是关于鄂豫皖苏区富农问题的专门性探讨。{6}有关鄂豫皖苏区富农问题的专门性探讨,欧阳植梁、谭克绳、齐德坤、杨克等对鄂豫皖苏区富农政策的演变轨迹进行了考察;{7}戴惠珍结合地方文史资料对鄂豫皖苏区富农的阶级划分、富农政策演变作了初步梳理。{8}就学术研究来说,鄂豫皖苏区史研究,由于涉及张国焘及红四方面军问题,大陆学者在梳理史实的过程中,渗入了不少自己个人主观痕迹及大时代映衬下的政治功利意识,难有持平、深入之论。相比较而言,台湾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更趋深入细致。陈永发有关鄂豫皖肃反问题的研究,虽无关鄂豫皖苏区富农问题的探讨,但他认为鄂豫皖苏区肃反决不是张国焘的遣怀散闷,而种因于列宁主义组织原则及党的一员化领导,是强化政治控制与群众动员需要的结果,陈永发睿智而厚实的崇论闳议,有利于笔者深化中共与富农问题的挖掘。{9}陈耀煌开启了这个地区地方精英、农民、共产党三者互动与排斥性研究,他认为鄂豫皖苏区中共与地方精英党员的关系是一个由 “合作”到“控制”的过程,共产党是通过对地方精英党员的控制来改变乡村资源及权力分配,这肯定有洞见症结的地方,不过,有点遗憾的是他的三者互动与排斥性研究更多偏向的是中共与地方精英党员一面,而忽视了农民一维,因此仍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10}本文拟在梳理相关档案资料、史料汇编、回忆录及地方文史资料基础上,从民众动员{11}角度,剖析鄂豫皖苏区不同富农政策形成、实践背景下中共与富农相异博弈关系,对丰满早期中共民众动员机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乡村革命动员视野下鄂豫皖苏区中共的富农政策是如何双向合流形成与贯彻的?不同的富农政策背景下中共与富农是如何博弈的?他们的博弈对乡村革命动员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下文将通过鄂豫皖苏区个案研究剖析之,希冀能钩深致远。

  

一、早期鄂豫皖苏区联合富农及中共与富农的合作

一个革命场域的形成,仰赖革命知识分子的倡导。鄂豫皖苏区早期革命运动最大特点就是“学运”与“农运”相结合。党的“八七会议”前,已有相当具有革命热情、感召力及组织禀赋的“知识分子下乡”,播撒“革命的种子”,{12}充分利用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林南(Nan Lin)所言的传统“社会资本”,{13}给“农民带头”,{14}然后朴实地开掘、锤炼、复制,才最终成就了鄂豫皖苏区的不世之功。

但“八七会议”也只是主张秋收暴动,准备土地革命,并未涉及富农问题。鄂豫皖苏区最早进行暴动的黄麻地区,在暴动的过程中,共产党多宣传的还是中共五大上通过的《农民政纲》中启示录式的语汇,如“谁种的田归谁收去”,{15} “耕者有其田”,开展抗捐、抗税、抗粮、抗租、抗债等五抗斗争,没收大地主及一切反动派土地的口号等。{16}践行过程中,他们梦寐以求的目标也就是“杀官吏豪绅,坚决的要建立农民政府”,{17}未顾及富农问题。

受苏联的影响,中共对富农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是于1928年六七月间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上。这次会上通过了《政治问题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和《农民问题决议案》。关于农民问题已明确规定:要依靠贫雇农、联合革命的富农、打击反革命的富农、消灭土豪劣绅,这直接影响了中共六大以后乡村革命的开展。{18}

1928年底,中共六大相关文件传达到鄂东北地区,但当时战事吃紧,无暇顾及农民及土地问题的决议,对于富农,只要其“不反革命且参加革命”,就“不故意引起和他冲突”。{19}直到1929年6月9日召开的鄂东北第二次联席会议,才通过《鄂东北各县苏维埃临时政纲》。这个政纲细则关于富农问题已经明确规定“富农享有其土地”,“富农有自由耕种权”,富农“有苏维埃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0}就《临时政纲》内容而言,有关富农问题的规定比中共六大内容要具体、温和,且基本都是正向规定。

1929年11月,鄂豫边苏维埃政权普遍建立,中央责成鄂豫边区召开全区第一次党代会。11月底,鄂豫边第一次全区代表大会如约召开。这次会议根据中共六大相关决议进一步完善了《土地临时政纲》,通过了《土地政纲实施细则》。细则虽对赤白交界及苏区规定微异,但已经提出在苏区要“分配富农剩余土地”,并且对富农经济权与政治权有严格的限制。{21}不过,其轮廓、基调、底色还是联合、动员富农,而联合、动员革命、中立之富农,反对豪绅地主、反革命之富农时,这会造成奥尔森(Mancur Olson)所言的“搭便车”或者坐享其成的问题,长此以往,难免酿成集体行动的困境,即“搭便车困境”,{22}这为以后反富农埋下伏笔。

但是不管怎么说,鄂豫皖苏区早期实行的是一种温和且与后期富农政策相异甚大的“联合富农”政策。

究其原因,主要因为中共乡村革命最初确立的不共戴天的仇敌是土豪劣绅{23}、贪官污吏。他们基本都是原有乡村权力运作的主体,但在国家政权不断下移的过程中基本处于劣化状态。中共革命下乡过程中,他们毫无例外地都被看成罪恶的代表,又因他们没有超出农民的感知范围,并与农民千百年来的仇富心理相契合,因此,易于打动农民。这样,作为普遍人格化的革命敌人,他们就理所当然地成为革命的近程目标而被打倒。这在当时不少革命人的回忆录中都能得到印证。据当时参加革命的董洪国回忆,他最初就是因为信奉“为穷人打倒豪绅地主、贪官污吏”,{24}而从铁匠步入革命道路的。另外,王树声回忆黄麻起义{25}、王玉田回忆商南起义{26}、蒋全忻回忆六霍起义{27}等相关文章亦可进一步佐证。这些起义最初目标都是打倒乡村土豪劣绅及土豪劣绅主导的乡村反动民团组织。至于富农,当时他们“趋于反动的一途,事实上不大厉害”,{28}他们与中共革命的敌人也有矛盾而被分化出来,在“反苛捐杂税、反豪绅的要求”上,亦“非常急迫”,“常为各地发动斗争的最先口号”。{29}因此,基于扫清阻碍正义革命前进的敌人,中共当然可以联合乡村富农,动员富农登上革命之舟一起干革命。

也正因为如此,1929年底,慢慢收紧的富农政策并未得到很好的宣教与执行,这是大前提。而除此之外,亦还有其他因素值得考虑。

其一,战争环境干扰,富农政策未得到宣教。戴季英在新中国成立后回忆黄麻起义时说,“杀贪官、诛污吏,打倒土豪劣绅,实行土地革命”的口号,当时最具煽动力,甚至达到一呼百应的程度。{30}不过,起义之后苏区大多数地区,由于战争环境干扰,土地革命不仅未被执行,甚至连宣传都做不到,党只向群众做打土豪的武装宣传,对于彻底而坚决地进行土地革命、建立群众自己的苏维埃政权等宣传并不充分,更别提富农政策了。1929年5月7日,何玉林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所举的例子颇有微言大义,“问一问农民:‘你是革命么?’他答‘是的!’再问‘你怎样革命法呢?’答:‘杀尽土豪劣绅。’问:‘再呢?’许多人不能再答了,有的就答:‘杀尽土豪劣绅以后平分土地。’”{31}可知,怀抱小农思维的群众并不了解党的富农政策,只晓得革命就是打土豪劣绅,然后平分土地,所以他在同一份文件中向中央汇报说广大党员群众“对于土地革命的意义也多不明了,大半是以为均分土地”。{32}这与战争环境下政策宣教不力有关,如鄂东北地区,“党的政策,既没传到党员群众,对群众的影响,自然更其微弱”。{33}

其二,即使宣教了,也未必能够执行。据陈耀煌的研究,鄂豫皖苏区革命的兴起,很大程度上是本地小地主及富农家知识分子回乡传播革命理念、动员革命的结果,如此当他们处在革命的领导岗位,制定革命政策,无疑会考虑到自身及地方现实利益,与中央是一种合作、半合作关系。{34}确实如此,当时苏区“干部本地人多,外面派来的少”,{35}而这些本地干部多为富农、小地主家庭出身。{36}他们都是掌握执行权力的地方精英党员,但富农意识浓重,这就使该富农政策在践行过程中流于形式。

其三,当时的富农政策也未将地主、富农、富裕中农作明确定义区分,也不好执行。

因此,这个时期,富农政策基本未能很好地执行,即使有的地方执行了,也“限于富农意识的笼罩”,及“封建感情的冲动,未能全盘得到正确解决”。{37}

总之,苏维埃革命方兴未艾,这时中共革命的敌人确认逻辑是必须迁就革命农民的情感与利益,融入他们的切身感受、先验成见及仇恨意识,尽量寻找能打动农民心弦的敌人——土豪劣绅、贪官污吏——作为革命组织的敌人。{38}富农是中共革命的同路人。另外,这些控制地方的革命领导群体多为富农、小地主家庭出身,普遍参与了打倒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及分浮财的大规模集体行动,他们颇多是乡村革命的发起者,革命后也普遍具有了经济、政治上的优势地位,因此不可能伤及自己,出于现实经验利益的考虑,“没收富农剩余土地”等相关富农政策在战争环境下未能得到很好的宣教与执行。有的开明富农自愿让自己的剩余土地被分配,而有的则对这种联合前提下分配富农剩余土地的富农政策产生抵触心理。这个时期,中共与富农乃是一种兼容性的合作与半合作关系,应该属于林南(Nan Lin)所言的“同质互动”。{39}

  

二、鄂豫皖苏区立三反富农及富农异质应变

中共六大以后,共产国际指示中共六大决议有“联合富农”的机会主义嫌疑。1929年6月7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有关富农问题,给中共一个反富农的重要指示。{40}李立三六届一中全会后任农委书记,最初执行的仍是“联合富农”的路线。不过,这期间瞿秋白等国际派对李立三的富农路线进行了大肆攻击,认为“现在的路线是应当反对一切富农的”,区别对待不同富农,而忘却乡村无产阶级的特殊阶级任务,“那更是机会主义”。{41}陈独秀也认为“富农反革命是不会有丝毫犹豫的”,“现在的土地革命,只有贫农(雇农、小佃农与小自耕农)是革命的柱石,中农是中间动摇分子,富农是反革命者”。{42}由此,在苏联及中共其他领导的高压下,李立三在这次争论中败下阵来,六届二中全会后,{43}突然转变富农政策为“在肉体上消灭富农”,“杀尽富农”的“左”倾政策。{44}

所以随着立三富农政策转变后,中共中央就明确颁布规定:“党的策略决不应企图联合富农在反对封建势力的战线之内,而应坚决的反对富农”,{45}认为当前“最严重的问题是富农路线问题,各种错误都是由于富农路线”,“在红军、农协中有富农领导,党内也有富农,苏维埃有富农。我们的同志尤其是知识分子,都有富农思想,仅仅驱除富农分子,不改变富农路线。我们一定要在党内、农协内、苏维埃区域反对富农路线,要坚决的加增雇农工资,组织雇农向外发展,加重富农负担。不论是什么人,如果有富农思想,都要坚决反对。这并不是枪毙一切富农,只有他服从我们的法令,如果他反对,那就要枪毙”。{46}可见,中央出台反富农规定并非仅淘汰那些“搭便车”之富农,而是不分泾渭、通盘反富农,除无情地将富农驱除出党政军群的组织外,对其中那些反对服从苏维埃法令者,则要视为阶级敌人、反革命分子,予以枪决。这种认识论上的陷阱终会产生实践进程中的无边贾祸。

最初来苏区传达这一决策的中央代表,是1929年底奉命前来成立鄂豫边特委的曹大俊、郭树勋等人。曹大俊在鄂豫边特委成立大会上明确指出要反富农,{47}于是,1929年底之后,“反富农已经成为苏维埃区域日常政治斗争”。{48}这样的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无疑表明鄂豫皖苏区反富农的开始。

另外,我们又不能对鄂豫皖苏区当时当地的客观困境视而不见,当时“广大农民没有粮食吃,而富农仍然留着许多粮食,特委认为救济春荒和供给红军需要以解燃眉之急,所以决定征发富农”。{49}这样,为救治民众再动员的疲软,对富农进行征发就成为必然的特效药剂。

本来因科举制度的废除,开启了大别山区乡绅不断流向城市的曲折进程,而中共革命的到来,某种程度上又加快了这一进程。当时革命起义后的红色区域,大的豪绅地主跑到大城市,小的地主只能跑到县城,基本都没落了,而苏区内经过革命战争的洗礼,大都征发殆尽,基本已无土豪可打、浮财可分。{50}张国焘就说,他刚到苏区,发现苏区内土豪劣绅从肉体上已被消灭无余,而到苏区外打土豪又极其危险,且容易引起白区人民反感,{51}因此,征发富农乃是一种不得已而满足贫雇农利益、动员民众革命的理性选择。米格代尔(Joel S. Migdal)说:“农民不相信来日方长的许诺,只承认立竿见影的好处。”{52}张宏卿在其博士论文中非常精准地将农民这一特性定义为“农民利益满足的不可迟缓性”,{53}认为要动员农民革命必须满足农民不可迟缓需求的实利。而在苏区豪绅地主不再有的情况下,征发富农就成为苏区民众再动员,必须“动”起来的客观需求。

可见,鄂豫皖苏区之所以出台反富农政策并贯彻执行,乃是共产国际指示、中共中央决策、革命场域现实动员需要三者合流的结果。如此,富农原则上已无可避免地成为革命的社会结构性敌人。

不过,在1929年底到1930年上半年这大半年时间里,反富农政策是在从上而下地传达,但大规模反富农政策并未得到强力推进、落实,原因是传达反富农精神的中央特派员之后即回上海,而颇多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则采取了隐性抵制“反行为”。这些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控制着地方上的民众资源,可以借用手中的权力抵制立三反富农政策的贯彻执行。正如林南(Nan Lin)所言,这些代理人被给予按照自己的念头行动的机会——依赖于他们“适当地”解释和有效地、有创造力地行动的能力和意愿。{54}这种隐性抵制反行为,当时党的文献资料中呈现不一而足。

1929年底,郭树勋在鄂豫边传达立三反富农政策时,鄂东北地区的“土著”干部徐鹏人与戴季英等人便反对立三路线的反富农政策,因此遭到批评。随后,他们虽然被迫接受,却阳奉阴违,如担任黄安县委书记的戴季英,对鄂豫皖特委采取了“封锁政策”,当特委书记郭树勋前往县委开会时,刻意避而不见,“县委开会时我去参加,我走后他又另开”。{55}可见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在传达立三路线反富农政策时就采取了抵制策略。

因此,革命过程中还是“极力宣传豪绅地主对富农的压迫”,“对富农酌量情形实行减租减息,但在宣传上认识抗租抗债”,“禁止对富农罚款”,即使中央认为“这些根本是代表富农路线”,{56}而在当时,富农路线指的是“不深入土地革命,保守观念,地方主义,以致腐化、官僚化的恶劣倾向等”,{57}但这些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不惜冒着被指责代表“富农路线”的危险去抵制反富农政策的贯彻。因此,1929年底至1930年上半年,富农土地没收与否,鄂豫皖苏区大部分地区还是视富农自身意愿而定,也就是说鄂豫皖苏区立三反富农政策,有些地方可能因抵制而未传达,实行的还是先前温和的富农政策。1930年1月10日,鄂豫边特委给中央的报告称,“凡富农愿将土地拨出归公者,当地乡农会得接受分配之”,{58}“富农剩余土地完全没收,并彻底分配”,{59}但有些地方则进行了抵制,在黄安永安、八里两区出现“只反豪绅地主而不反富农”。{60}1930年1月,六安农协发出的仍是改良主义通知“因富农目下还立在革命战线上,绝不能逼迫富农反革命”。{61}1930年2月,六安金家寨的农协,由于内部人员多是小豪绅、小地主,最多只是颁布一个“抗租”的办法,而且还是佃农已交佃租后才公布的;至于没收土地,则认为该地区小地主太多,暂不贯施。{62}1930年4月,六安六区召开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富农政策基本上与六大富农政策雷同。{63}

所以,至少在1930年上半年这段时间里,立三反富农政策在此地并未站稳脚跟,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确实遇到了这些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的抵制。

当曹大俊完成其传达、视察、指导任务回到上海向中央汇报工作情况后,中央认为鄂豫边特委的“富农与机会主义的路线非常的严重”,认为“肃清富农的路线,坚决建立无产阶级的领导,是边特农运的中心任务”。{64}于是,1930年3月中央代表曹大俊、郭树勋、许继慎三人来到鄂豫边特委,同年6月下旬,在黄安县莲花背召开半月莲花背会议,再次传达共产国际关于反富农的指示,重申中央反富农路线,还通过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决议。{65}

随后,立三反富农政策在此地进入到系统贯彻执行阶段:组织上,驱除富农分子;政治上,揭发富农反革命的阶级基础和反革命的前途;经济上,征收累进税打击富农在经济上的发展,必要时向富农大量征发;思想方面,反对富农思想,严防富农意识支配贫、雇农的思想。{66}

这样,在政策推进的刚性面前,地方精英党员的抵制冲劲也会逐渐减弱,因此苏区的反富农热潮逐渐兴起。但是,1930年下半年后,即使有的地方贯彻执行了立三反富农路线,也并未走群众路线,而多依靠地方党员,如苏维埃委员及土地委员等包办。在鄂东北地区,“执行反富农策略没有发动广大群众的行动,而形成了机关的反富农与少数同志的反富农”,{67}所以负责分配的党员也多是视私人感情决定分配的对象及数量的多寡,此即所谓“感情式的分配”、“吃鸡式的分配”土地给富农,有的还迁就同情富农,使富农不受反富农政策影响,后来曾中生到苏区后也说“有些负责分子是感情作用,于是富农分子没有受到这些压迫,非富农分子或中农因与负责人感情不好,却该他吃亏了”。{68}可见这些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在执行的过程中迁就与同情富农的现象颇为严重。

曹大俊是个现实主义派,反富农政策在贯彻过程中受到扭曲之后即做了微调。为了顺利推展反富农路线,他和鄂豫边特委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开始征收累进税等。征收累进税的对象是富农、中农的剩余物质,而“富农是农村中半封建性的剥削者,并且有必然的反革命前途”,因此富农是累进税征收的主要对象,不过立三时期,此地累进税还是中共与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相互妥协之后形成的制度化征发富农、限制私有增长的税则。{69}曹大俊的这种转变,后来还引来张国焘的谴责,认为“曹大俊来,在烧杀政策未尽转变时,主张联合富农、保护中小商人、大赦三大政策”。{70}为此,曹大俊还受到整肃。

即便这样,据档案资料记载,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苏区还是发生了不少因政策宣教不到位而非政策导向有意造成的过激与混乱现象。如“一般同志以为反富农非杀富农不可”;{71}因群众怀疑富农借走亲戚勾结白区反动分子,所以如“麻城农民不要富农走亲戚,说富农是侦探;向富农征发,把富农家内什么东西都拿来了;雇农强迫富农寡妇同他结婚等等一类的事情很多”。{72}有的同志以为“剩余几石谷、几块钱都是富农,而执行征发富农的结果不但侵犯中农向他要钱,在麻城,连小贩所剩余的几块钱都征发了”。{73}在六安三区,反富农变成“打倒富农,没收富农的财产,把富农赶上山头上去开垦,且认为有剩余的即是富农”。{74}可见这些过激混乱现象非常严重,也造成不少危害。鄂豫边因中农的经济地位接近富农,所以在革命斗争深入的过程中已经开始动摇起来,{75}使得中农、贫农、雇农深感恐惧,害怕被当作富农,因此不愿多做工、多做生产,他们一遇着劳动的农民就对大家说:“你想做富农吗?”因此,“许多生产是荒芜了”,“农民好像都懒起来了”。{76}在皖西北,反富农时也“没有把中农和富农的经济地位的界限划分清楚,因此妨碍了中农利益,使中农动摇”。{77}诸如此类的例子颇多。

可见,即便鄂豫皖苏区1930年底就出台了累进税政策,也并未出现常态化平静式的反富农。1930年下半年之后,鄂豫皖苏区走向系统贯彻反富农路线,随之激起不少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的“反行为”,形成他转逆流。这种反行为,既有隐性反抗,也有急性反抗,其频率比1930年上半年及之前要频繁得多,它与鄂豫皖苏区反富农政策贯彻的力度成正比,而共同交织成一张震颤性越来越厉害的历史图景。

地方富农的隐性“反行为”,据罗伯特•韦•姆科尔(Robert W. McColl)研究,当时确实有不少富农隐藏他们真实身份逃避再分配;{78}有的富农故意挑拨中农感情;{79}有的用改良方法缓和群众与他作斗;{80}有的富农“派遣子弟投入红军,他的家庭就借着拥红军的口号,制止群众向他斗争”;{81}有的就直接逃到红军中去了,因为战争状态下,兵源总是很吃紧。据档案资料记载,由于反富农政策的实行,苏区内许多被认为成分不好的分子,多溜到红军中去寻求庇护,因此“士兵到红军去的观念,有的因为反改反富农时动摇跑去的”,“输送兵士也只要简单的介绍,甚至有许多未经过介绍去的”,除此之外,加入红军还可以拥有“代耕”的优待。由此,红军内部便有许多富农家庭出身的弟子,所以,地方党部指责红军不经组织路线就容纳改组派和富农,批评红军右倾,而红军则不甘示弱地批评地方党执行反富农政策乱杀人,引起红军士兵动摇,并批评地方党部“左”倾与过于怀疑,如此,还造成了红军与地方党之间的矛盾。{82}

这些富农的隐性“反行为”,基本上采取的都是斯科特(James C. Scott)所言的“日常形式的反抗”的“弱者的武器”,这样的武器,“几乎不需要事先的协调或计划,它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而且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对抗权威”。{83}这些直接借用表面性的顺从代替实际的反抗而进行的伪装性反抗,并不意味着他们要改变、瓦解、颠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框架,他们只不过力图逃避党的反富农政策惩罚,而求得一种良性生存境遇,因此我们从中看到的完全是一种避免最坏的和指望最好的结果的一种精神及其实践,但他们的急性反行为却不尽然了。某些急性反行为乃是那些“搭便车”之革命不坚定富农,在核算革命这个集体行动成本,认为革命吃了亏之后,所作出的理性抉择。

当时,据鄂豫边特委报告记载,有的“富农又时常走亲戚做买卖的名义,跑到白区将赤区的情形报告反动方面,和秘密勾结反动军队向赤区进攻”;有的流亡逃逸到白区实行公开反动,“麻城、光山富农直接卷着东西,跑到白区域。各地有许多富农趁反动势力向赤区进攻,民众纷纷跑反时,富农故意迟迟不跑,候反动军队来时,随着跑着到县城或白色区域,名义上是说被反动压迫去了的,实际上一到白区,即领导反动出发进攻赤区。在白色区域各地反动的下层组织,多半是富农领导,各地成立反动组织时,首先是富农去接头”,等等。{84}

有些急性抗争模式就直接是“反水”,甚至还是富农与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的合谋。在当时鄂豫皖苏区,肃反对象主要是改组派、第三党等反革命分子,而“在麻、黄、光被排斥的富农私自结合,改组派多找富农”,{85}因此富农为改组派及第三党“在乡村的基础”。{86}这样,富农往往是肃反的对象,加强富农的肃反无疑会造成叛乱。陂安南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地方精英党员害怕遭到反富农政策的波及而反水,即叛变。{87}不过这时以富农为对象的肃反还是很和风细雨,张国焘来鄂豫皖苏区后的肃反,那才叫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六届三中全会后,李立三下台,中央政策进行了微调,来鄂豫皖苏区传达中央精神的特派员是曾中生等人。他们1930年9月从上海动身,11月28日到达湖北黄安。这时,鄂豫皖苏区立三时期搞起的“集体农庄固然取消了,但是富农的好田地仍留在自己手中,甚至还有地主的田地没有没收的,有些共产党员、苏维埃委员、机关工作人员(如红军经理处事务长等)都占去了很多土地”。{88}因此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的抵制行为依然流行。据当时文献资料记载,皖西北“富农分子大部分还在苏维埃政权下过着快乐日子,而且有些存留在苏维埃机关内把持一切”。{89}“六安四、八区把地主当做富农,富农当做了中农,中农当做了贫农,如此去分配土地是根本违犯分配土地的原则,霍邱富农土地也不拿出来分配,地主的田地也不能坚决没收,党内充满了富农,尤其是CY的组织,富农成分占多数,土地革命根本无法深入。”{90}后来鄂豫皖军委总政治部宣传材料也是这么记载的。“在分配土地是没有号召广大群众参加,是由少数土地委员、苏维埃委员、共产党的负责人以及农村中的上层分子、富农等,占了分配土地的优势,完全由少数人支配。因此互相作怪弄弊,用感情,讲观念,藏土地,满子粒,分田不分山地,想种种方法阻碍土地革命的进行。”{91}1931年4月后,张国焘来到此地,为拿出他们隐藏的现款、衣物等,还吊打富农,出现“吊打富农经济”。六安“三区第十一乡有二户富农王治安和王国钊,都被吊打过两次,各打出30元”。{92}因此,后来张国焘指责曾中生等人在鄂豫皖苏区搞“调和主义”,未“坚决执行两条路线上的斗争”。{93}这是张国焘眼中所谓立三路线的残余,并非无中生有之言。

上个世纪末,邹谠曾认为用“负责人—代理人关系”解释模式能够解释中共革命时期为何能非常有效地建立一个被分割的地方根据地系统,{94}按照此模式,共产国际、中共中央及其代理人地方精英党员,三者是一个不稳定的三角关系,一旦一方转变政策,就会引起波动。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中共富农政策由联合富农而转变为反富农,肯定也有革命场域现实动员需要的部分。在贯彻执行这项政策时,有的地方还是出现了过激混乱现象,但此时过激混乱现象可能与宣教不力有关,与陈永发所言的中共在解放战争时期为动员民众目的,需故意制造过激运动效应,{95}颇为不同。同时,与张国焘时期的反富农情况也不太一样,关于此点后文将详述。因此,在鄂豫皖苏区反富农情势如阪上走丸之时,地方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并未束手就擒,而是进行了不同花样的抵制,此为本能政治诉求,却与党的方向不一致,他们采取了隐性与急性反行为,维护自身及地方利益,而中共也采取了惩罚主义方法继续反富农,但效果不明显。这个时期,中共与富农关系从合作与半合作走向了抗争,抗争的结果是立三反富农路线并未得到充分的贯彻。

  

三、张国焘大规模反富农及富农全面受控

  

诚然,立三早期主张联合富农,后来改辕易辙,变为走反富农路线,但此路线在鄂豫皖苏区贯彻并不充分,一方面是战争状态下,宣教不充分;另一方面是地方精英进行了抵制,因此鄂豫皖苏区富农意识比较浓。王明等“国际派”,却认为李立三执行了富农路线,批评指责“立三同志等始终企图(无论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使中国土地革命成为少数富农的,而不成为广大贫农、中农的”。{96}李立三实在冤枉,他忠实执行反富农路线,只是被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抵制、打折执行了,所以造成一种假象——立三一直在执行富农路线——于是批评李立三背景下召开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形成的有关富农的政策就更“左”。

1931年1月,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召开,王明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扶持下进入中央,开启了王明的“左”倾土地政策。王明在《两条路线》一文中,主张“使富农得到较坏的土地”,{97}“反对富农”。{98}六届四中全会之后,1931年2月17日,中央给鄂豫边特委来信指示“加紧反富农”,并且强调“以坏的土地”分配给富农。{99}

1931年春,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等代表中央来到鄂豫皖苏区传达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成立鄂豫皖中央分局。最初,张国焘认为“富农是剥削劳动力、出佃、放高利贷的,是乡村的剥削分子”,“没有发动群众反地主富农的斗争;地主富农虽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但在有些地区,他们仍在经济上占有优势,保有政治上的潜力”,{100}不可能听其自流,不过他还稍稍温情般认为“富农路线是主要危险,要坚决反对富农不是杀尽富农”。{101}

但现实是残酷的,等张国焘真正执掌这块苏区时,猛然发现这时国民党对苏区的围剿更加吃紧,{102}苏区内普遍缺粮,红军粮草难以为继。1931年4月,张国焘到苏区时,苏区正闹严重的饥荒。为此,张国焘主张增产、节约,种植早熟作物及杂粮,推行新经济政策,救急粮荒。{103}此外还推行了粮食运动周、春耕运动、秋耕运动、群众互济运动、礼拜六运动等。{104}郑位三在新中国成立后接受采访时也说当时粮食缺乏,军队没有吃的。{105}当时,“粮食问题不是一个简单问题,而是一个很大的政治问题”。{106}而除此之外,随着国共战争的吃紧,怎么调动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及增强红军扩红的力度,恐怕更是头等重要的政治问题。

要解决这些紧要关头的“政治问题”,征发富农是个不错的选择。1931年7月,鄂豫皖中央分局出台通告:“富农之粮食,在饥荒状况之下可以征发,并由群众自己决定留下给富农一部分,征发粮食特别要注意救济红军家属。”{107}鄂豫皖苏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粮食决议案》明确规定,解决粮食问题,必须“征发富农的粮食”。{108}随后政策传遍山冲岭坳,唤起农民斗争的热情。1931年7月28日,鄂豫皖区人民委员会给麻城县苏的指示信强调解决粮食困难必须“征发富农”。{109}1931年7月29日,鄂豫皖区人民委员会给黄安县苏的指示信也明确强调解决粮食困境“这一斗争的要点要反对富农”。{110}另外,中央分局又指示豫南特委:有些富农虽然“欠满了债”,但是是靠剥削方式来生产的,“这样的富农如果不反对就不能争取他所剥削的雇农到革命中来”{111}。也就是说,只有征发、反对富农,才能满足红军、红军家属、贫雇农需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动员他们投身无所遁逃的革命洪流之中。

张国焘是中共元老,非共产国际及王明之荩臣,成仿吾说他为“党内一个著名的老机会主义分子”,{112}有几分道理。张国焘有主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人心惟危,他深知要维持苏区革命,就必须贯彻执行更“左”的反富农政策,所以张国焘反富农乃是一种不得已的理性选择。

张国焘、沈泽民等来鄂豫皖苏区后广泛推行查田运动,重新分配土地,改选领导班子,剔除富农分子。{113}1931年7月,也就是张国焘来鄂豫皖苏区成立中央分局两个月后,鄂豫皖中央分局正式出台通告规定:没收富农土地,“分得较坏的‘劳动分地’”;“富农多余的牛和耕具房子可以没收”;“富农在苏维埃大会上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富农武器应该没收。{114}而且,“万不要将富农、不好的成分送入红军”。{115}可见张国焘反富农比立三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随后,鄂豫皖苏维埃政府出台决定,同样是督促反富农。{116}

这里还有一种情况比较麻烦,那就是新富农问题。{117}这些新富农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新富农。他们“一部分在革命前是工人、雇农、贫农、中农,现在已经有了变动,有的已经不是工人、雇农、贫农,他们的思想也已经离了原来的阶级意识,对于这些分子,应当逐渐使之脱离工会和贫农团;有些极少数的已经成了富农,发生了富农的要求和企图”,{118}这些新富农基本上都是从宽定义以便增加此类人占总人口中的比例的结果,他们“好比一园韭菜,长了又割”,{119}目的是为动员贫雇农及中农革命,实际上这些所谓新富农起到了驱动运动的杠杆作用。

不过,张国焘全面反富农政策,在鄂豫皖苏区贯彻执行中同样受到了地方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的抵制,抵制行为没有太多新花样,也是俯拾即是。

在鄂豫皖苏区重新分土地后,张国焘发现“有些地方富农分得了好的土地,这一现象在皖西特别严重,法令还未有好的宣传。在罗山把富农好的土地分给农民,但右派的徐朋仁老先生大发脾气”,{120}他“反对在春耕时期重新分配土地和把富农的肥沃土地分给红色战士”。{121}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给皖西北特苏指示称:“各种政纲法令尚未完全颁布出来,纵然颁布了些,又不去努力实现这些政纲法令。认为改造苏维埃是单纯的改选,名义上换掉几个委员,实际上没有工作,秘书包办了苏维埃的一切,这些秘书长多半是富农、地主、豪绅之子弟,甚至有些政治派别嫌疑犯。”{122}因此这里在执行土地问题的决议上是彻头彻尾的富农路线。{123}麻城地方党组织更是“阳奉阴违”,对中央分局反富农、重分土地政策采取“公然反抗和外交态度”。{124}

鉴于以上所谓富农路线倾向,张国焘没有与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进行妥协,仍是变本加厉,全面反富农。1931年8月,鄂豫皖苏维埃政府再次强调要在红军及革命团体中驱除富农分子。{125}随后提醒地方苏维埃政府,要全面反富农,分富农以较坏劳动分地。{126}

要实现如此全面目标,张国焘匠心独运,采取了走群众路线及肃反高压手段双管齐下的方式杜绝其流。在张国焘面前,地方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难有招架之力。

当时苏区内富农路线、富农意识及官僚腐化作风犹存,反富农走群众路线,有相当的基础。因此,1931年7月,鄂豫皖中央分局明令通告:“反富农是农村中阶级斗争,这一斗争必须以雇农、贫农的团结力量联合中农为基础。绝对反对丝毫侵犯中农和富裕中农的利益而帮助富农影响中农,或简单的以政府的权力代替雇农、贫农、中农群众的斗争。”{127}随后鄂豫皖中央分局给陂孝北县委会的指示信明确指示:“认清分配土地是雇农、贫农、中农的,而不是富农的,要在分配土地中去真正团结雇农、贫农、中农,提起无产阶级领导发动反富农的斗争。分土地要发动群众自动来分配,要雇农、贫农领导土地的分配,而绝对反对苏维埃或土地委员,以及暗里帮助富农作奸细窃取土地革命利益的分子交给群众裁判。”{128}鄂豫皖中央分局给麻城县委的指示信也明确指示“要号召广大雇农、贫农起来反对一切土地委员、苏维埃委员、红军工作人员、共产党员中不良分子以及富农分子阻碍重新分配土地反借势窃取好的土地的企图”,并对那些不早分土地及富农好的青苗来动员贫雇农以至中农反富农的倾向提出尖锐批评。{129}可见放手发动群众,有意让群众由观众转变为演员角色,使参与者互相感染、激励,不知不觉步入动员剧场效应而狂欢,如此,反富农运动才能真正开展起来。很明显,这与立三时期鄂豫皖苏区的反富农颇为不同。

肃反是一种防护性高压手段,同样具有相当的群众基础。{130}王明曾指责立三时期“在苏维埃区里,因为忽视肃清反革命的工作,以致在有些党部、苏维埃和一部分武装队伍中,都曾发现改组派、AB团、取消分子等反革命分子,这些反革命分子产生的来源,当然主要地是由于苏区内部地主、富农的积极活动和帝国主义及国民党培植和援助”。{131}张国焘来到鄂豫皖苏区后汲取了这个教训,他认为“淘汰富农地主成分及一般党内异己分子,与坚决开展党内两条路线上的斗争,应当成为目前最迫切的工作”,{132}因此“要开展党内两条战线的斗争和扩大苏维埃机关内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反富农和淘汰革命异己分子的斗争”,对那些“即使自身没有加入反动组织,他们也有千条线索与地主富农阶级及反动派别联系起来,成为反动活动的基础”,而那些“凡是加入改组派、AB团、第三党的,没有一个好的成分”。{133}于是反富农与肃反浑然而成,暴力成为民众动员的必要空气。这其中的内在逻辑是这样的,首先妖魔化富农,然后标签化,反富农形成标签化暴政就成为必然。1931年7月,鄂豫皖苏区政治保卫局成立,随后各县也相继建立政治保卫局。张国焘当时正是依托政治保卫局这套组织体系,进行大规模肃反来达到反富农之目的。应该说,在践行反富农过程中,苏区刚好发生了“许继慎、周维炯事件”,这个事件倒不是专为反富农制造出来的,但客观上为苏区反富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难得契机,张国焘假借这个事件扬言苏区破获了“改组派”、“AB团”、“第三党”等反革命组织,遂进行大规模审查、标签化定罪,而带有罪恶感的富农,其贱民身份马上弥补了反革命组织与成分论之间的断链,这样,从成分上寻找定罪的理由与线索变得理所当然。这样,肃反逐发生转向,转到唯成分论上来进行“无限上纲”,认为成分不好的分子必然趋向反革命。因此,革命队伍中,成分不好的都要被审查、清洗与整肃。由此,肃反、富农身份及反革命罪三者之间相互牵连、验证,肃反扩大化、简单化及血腥泛滥,也就成为必然。

据徐向前后来回忆,张国焘搞肃反对象主要是三种人:“一是从白军中过来的,不论是起义、投诚的还是被俘的,不论有无反革命活动,要审查;二是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不论表现如何,要审查;三是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凡是读过几年书的,也要审查。”{134}第一种人被审查,与残酷的武装斗争必然招致的疑神疑鬼有关;第二种人被审查,是唯成分论,与反富农有关;第三种人被审查,同样与反富农有关,因为在乡村,能够读得起书的基本都是富裕家庭子弟,他们之中颇多后来都成为鄂豫皖苏区地方精英党员。张国焘将这三种人进行审查之后,即是整肃,重则杀头,轻则清洗。

张国焘肃反,用了不少反人伦、人质等极端杀手锏,而最终达到的效果,据陈昌浩讲“淘汰了大批反革命的分子——富农(约二千人)”,{135}同时他又说“这次共计肃清改逆一千人,富农及一切不好的分子计一千五六百人”。{136}当时,苏区上层,肃反乱贴标签,大搞逼供信,杀了不少领导干部,地方上杀的就更多,造成太多覆盆之冤。不过,鄂豫皖苏区在全面肃反过程中,“淘汰”与“引新”是并举的。“除极少数的富农分子他们在革命斗争中真正表现了长期的忠实勇敢投降无产阶级不断反对富农以外,其余的富农分子应一律淘汰出去,绝对与对富农分子留恋的倾向作斗争”,这样,“大批富农流氓分子驱出之后,红军中的成分得到大的改造,大批工农干部提拔起来了”。{137}可见,肃反使大批富农出身的温和的地方精英党员被整肃了,替代的是更加激进、更加顺服的工农干部,这大体能体现鄂豫皖苏区“左”倾化不断升级的连贯流程,同时也颇能反映出反富农的动员效果。

张国焘反富农,如此双管齐下,难免会带来残酷血案及过激行为。这些过激行为很多是有意发动群众反富农而造成的。“如黄安、桃区、四乡的农民把富农的小麦草头拿去填牛栏,紫云区八乡把富农所有东西全部没收,并不准富农做小贩;其它城区三乡也有这类事情,以致富农大猪怕喂得,或杀着吃了。”{138}在皖西北,“驱除富农没收富农家中大柜与一切用品,赶走富农到茅棚中去,把富农的房屋查封,若富农到某处去买东西不给通行证,把富农拿出做生意的钱苏维埃给他没收了,说他是资本家”。{139}“六安六区没收富农土地,不分配富农以土地,又形成去年赶富农上山的错误。”{140}1931年夏末,在金寨县南溪、汤汇一带,如认为某个富农甚至中农,生活比贫农好,就认定他隐藏有现款,就把他捉来审问、吊打,要他交出钱或衣物;如某富农分得田地比某贫农好,就和这贫农调换,先是调换收割,后是调换耕种;房子好的也要和贫农调换住,衣物可拿走,家具和农具可随房屋一起调换。{141}

这种过激现象当时非常普遍,同时也造成了恶果。据张国焘说:“最坏的是商城,商城的土地没收了来,每人分一斗田,剩下的让他荒废下去或归苏维埃,山地更是不分,这不但侵犯了中农,还侵犯到贫农,简直是反对土地革命的最好办法。”{142}

于是张国焘又出台政策纠偏。放手发动群众反富农,只要动员民众的目的达到,纠偏是必然的,并且这种纠偏是随时随地的纠偏。1931年7月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给皖西北特苏的指示信就明确指示:“分配土地应时时注意到巩固中农的联盟,不能将没收原则应用到比较富裕的中农的土地上面去了。在商城是犯了这个错误,以致弄得广大中农动摇。”{143}在中央分局通告里也强调:“富农兼有半封建的剥削性,他或是出租土地、或放高利账,或雇用长工,或做老板请店员。不能因为钱多一点,粮食多一点,做生意(不请店员)、放点账(不是高利),甚至有时请一个长工或请点短工就说是富农,这样只能说是富裕的中农。富农和富裕的中农的分别,主要是在是否有剥削性。”{144} “富农的钱不能随便没收,放的高利贷‘照苏维埃规定一分利息以上的帐’应当没收,他做生意小贩,只要遵照苏维埃的法令税章,也不得没收其资本。”{145}

张国焘时期,采取从宽定义富农,以便增加此类人占总人口中的比例,而一旦达到动员贫雇农、中农的目的,再借助过左纠偏,为被错误打成地主富农的贫雇农、中农平反。运动过程中冤枉一些人,在张国焘看来是必要的代价,能刺激人们为了规避风险而更加疯狂地投身革命运动。如此,张国焘主政鄂豫皖时期成功地达到了“使穷人反对富人的方法来发动穷人”的目的。{146}

总之,六届四中全会形成的反富农政策与鄂豫皖苏区现实需要合流而形成了张国焘更加激进“左”倾的反富农政策,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毫无疑问出现了地方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的抵制,但张国焘汲取了立三时期反富农的经验教训,改走群众路线,并且有意制造过激现象,达到动员贫雇农、中农的目的后,再借助过左纠偏。而对那些顽抗、桀骜不驯分子,张国焘也毫不手软,采取肃反策略,因为中共的“富农分子”、“不良分子”、“反动分子”、“反革命分子”有时很难区分,所以这个时期中共与富农的关系,走向全面对抗,直到富农全部受控。

  

  

四、结论

20世纪30年代前后中共的富农政策,直接源于苏联的影响和共产国际的指导,所以,中共政策制定的理想目标、理论逻辑及国际国内的政治社会背景不应忽略。但是,为了避免学术研究陷入以偏概全的境地,当然应该在不忽略中共革命理论及其阶级分析逻辑的主导作用下,去充分注意中共民众动员现实需要及柔性层面。

就鄂豫皖苏区而言,其富农政策的形成、实践与共产国际、中共中央及该地民众动员需要有莫大关系。不同时期的富农政策,都是自上而下的中央决策与自下而上的解决地方现实动员困境两者双向合流而成,而不同时期富农政策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又会形成相异的中共与富农博弈关系。

史料表明,该地中共与富农总的博弈轨迹是,前期中共动员农民包括联合富农打击乡村革命与农民叙事结构完全雷同的主要敌人豪绅地主、贪官污吏等,后期随着共产国际指导下中共富农政策转变,同时也为满足乡村民众再动员的需要,中共逐渐从联合富农走向联合、动员贫雇农、中农,打压富农。因此在整个鄂豫皖苏区,中共与富农经历了一个从合作、半合作兼容性关系到富农抗争及全面受控的排他性关系发展的过程。此过程乃是中共革命飞奔远程希望的一条引人注目且豁然贯通之线索,其主题也并非无规则地无边变奏,即使革命的伦理观分外斑驳丛莽、荆棘载道,只不过让动员伦理取代日常伦理而已。

具体而言,六届二中全会以前,为解决乡村革命“动员困境”,{147}中共的富农政策基本上贯彻执行的是联合、动员富农包括那些“搭便车”之富农的策略,因为这时中共乡村革命的敌人是地主豪绅、贪官污吏,可以动员农民包括富农一起干革命,实现革命的宏图伟业,所以,此阶段该地中共与富农是一种合作、半合作关系。六届二中全会以后到六届四中全会以前,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中共的富农政策从联合富农转向反富农,出台了立三反富农政策,反富农其实就是让富农成为革命的社会结构性敌人而向贫雇农、中农屈从,达到动员的目的。立三反富农政策在鄂豫皖苏区得到贯彻执行,它是暗含认识陷阱的中央通盘反富农决策与革命场域动员需要双向合流而形成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理性选择,因为只有动员起来,才能改变乡村资源和权力分配,让革命的绩效永不衰退。但是立三反富农政策多仰赖地方精英党员去贯彻执行,而这些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对立三反富农政策进行了抵制,并且出现了很多反行为,而使党的反富农政策处于涣散无为状态。可以说,此阶段该地中共与富农已经走向离异与局部抗争。六届四中全会后,张国焘在此地执行更“左”的,同样也是双向合流而形成的反富农政策,与执行立三反富农政策境遇颇同,也遭受了地方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的抵制,不过他汲取了立三时期反富农的经验与教训,走群众路线,采取惩罚主义性质的肃反策略,通过路线斗争达到将错就错的“纠错”。另外,还通过从宽定义富农,扩大此类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有意制造过激现象,避免“调和路线”、“和平倾向”、“改良主义”、惟生产论对革命话语及实体的侵蚀,然后进行纠偏,为被错误打成富农的贫雇农、中农平反,以此达到动员的目的。这个时期该地中共与富农关系是走向全面抗争,并且富农及富农出身的地方精英党员被迫全面受控。这表明中共一元化领导机制的强化及党动员力的增强,但这是一种过度动员,难免会产生两难困境,甚至消弱、反噬自身。

博弈本是斗争与妥协的艺术,高超的博弈者在斗争中需纯熟拿捏斗争与妥协的分寸。鄂豫皖苏区虽不代表整个中共苏维埃革命的全貌,但可尝鼎一脔。这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斗争,往往采取的是“全赢全输”的零和博弈形式,动员策略也并不精细,反应了早期中共革命的不成熟性。抚今追昔,通过这一已定格的个案缩影历史研究,我们在享受革命遗产的现代传统时,应该窥探那个峥嵘岁月一些弥足珍贵的历史经验与教益。

 

注释:

{1}“富农”在《辞海》中释意为:“农村资产阶级。封建社会末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两极分化而产生。一般占有土地、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也有租入一部分土地或全部土地的。自己参加劳动,但常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一部分或大部。在中国,土地改革前,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雇长工、短工)。”参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19页。

{2}[美]贺佛尔:《狂热分子》,台北:立绪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9页。

{3}可参见姚小英、龚亚立:《土地革命时期划分富农的标准问题》,载《上饶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第32 ~ 36页;柳礼泉:《富农问题与党的富农政策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湖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2年第2期,第25 ~ 26页;莫宏伟:《中共对富农问题的探索及其教训》,载《党史研究与教学》2005年第4期,第52 ~ 59页;扶建军、徐文生:《中国共产党富农划分标准的演变》,载《许昌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第99 ~ 101页;罗朝晖:《界定与策略:20世纪前半期富农问题的研究》,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73 ~ 77页;罗朝晖:《近百年来富农问题研究述评》,载《安徽史学》2008年第3期,第74 ~ 80页。因鄂豫皖苏区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富农分布情况亦有别;评判富农往往以每户占有土地为量,但每户人口亦有别;富农占有土地,也还要考虑到地区不同,旱地水地、田地肥瘦、地多地少、田多田少、施肥多少、种植方式和农作物品种单位产量不同、收益不同等情况,还要考虑到由此带来的耕畜、农具之类消耗的有无多少等等差异。因此,“富农”成分经常与“小地主”、“富裕中农”、“中农”成分相混淆,所以单从财产多少及雇佣剥削关系认定富农成分,往往陷入成分困扰。于是革命过程中,富农政策及其实践,最为复杂,其复杂性与革命过程中整个富农阶层的多舛命运脉搏共振。

{4}红色鄂豫皖苏区是在中共领导下风起云涌,先后由黄麻起义、商南起义、六霍起义烈火燎原而成的一块优越地带的革命根据地,战争状态下,其大小变化不定。直到1931年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由河口迁入新集,定新集为省会,它已包括光山、罗山、商城、固始、六安、霍山、霍邱、黄安、麻城、黄陂、孝感、黄冈、黄梅、广济、英山等县,人口共达350万左右。本文为行文方便,统称鄂豫皖苏区。参见《鄂豫皖苏区邮电史资料》,湖北省档案馆藏,SZ104-02-0332-001。

{5}《鄂豫皖苏区历史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选集》,1982年,第352 ~ 364页。

{6}参见欧阳植梁:《鄂豫皖苏区的土地革命》,载《江汉论坛》1982年第10期,第63 ~ 67页;王全营:《鄂豫皖苏区土地政策的演变》,载《中州学刊》1982年第3期,第113 ~ 117页。

{7}参见欧阳植梁、谭克绳:《关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6期,第73 ~ 79页;齐德坤、杨克:《论鄂豫皖苏区土地革命中的富农政策》,载《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3期,第16 ~ 20页。

{8}《鄂豫皖苏区历史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选集》,第385 ~ 399页。

{9}陈永发:《政治控制和群众动员:鄂豫皖肃反》,载《大陆杂志》(台北)第86卷第1 ~ 3期(1993年1 ~ 3月),第20 ~ 38、67 ~ 78、120 ~ 129页。

{10}陈耀煌:《共产党•地方精英•农民——鄂豫皖苏区的共产革命(1922—1932)》,台北:政治大学历史系2002年版。

{11}民众动员,一般为政治学概念,指统治精英为获取社会资源尤其是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实现其政治目标而采取通过意识形态、组织结构以及有效的干部队伍实现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渗透与组织的过程。这种动员过程,既有利益的驱动,同时也有信仰的魔力,凸显统治精英与民众之间博弈的两难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个人关系。

{12}《郑位三谈话录》,湖北省档案馆藏,GB-83,第23页。

{13}一些社会学家如布尔迪厄、林南等都利用“社会资本”理论来解释社会结构与行动,强调通过社会联系与社会关系来实现目标的重要性。一般而言,社会资本一般是指促进个体、社会群体、组织以及社区的目标实现,在目的性行动中获取、动员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资源,它是通过社会关系而获的资本,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产生的比较稳定的关系,形式多样,如宗族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同乡关系等,而行动的成功与社会资本正相关(参见[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张磊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 ~ 39、75页;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02页)。在中共革命下乡的过程中,鄂豫皖苏区共产党员在乡村活动多利用了乡村社会结构中的传统资源,即传统社会资本,同时他们本身的活动又构成了革命运动的社会资本。王奇生教授在研究1927 ~ 1932年中共在广东发展时,提到血缘、地缘、亲缘等传统社会资本在革命网络中起到的作用,但未全面系统地分析其中奥妙(参见王奇生:《党员、党组织和乡村社会:中共广东的地下党(1927—1932)》,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5期,第1 ~ 44页)。陈德军在研究赣东北的乡村革命,融入了社会史的视野,并“深描”了当时赣东北共产党利用传统社会资本从事乡村革命的实践情况,值得借鉴(参见陈德军:《乡村社会中的革命》,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

{14}《郑位三谈话录》,第59页。

{15}《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编委会(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4册,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8页。

{16}湖北省档案馆、湖北省财政厅(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经史资料选编》,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81 ~ 382页。

{17}《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3册,第15页。

{18}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18、321 ~ 322、330、339、343 ~ 344、355 ~ 357页。

{19}《鄂东北特委何玉林给中央的报告》(1929年5月7日),载中央档案馆等(编):《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册,第61页。

{20}湖北省档案馆、湖北省财政厅(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财经史资料选编》,第399页。

{21}《鄂豫边第一次全区代表大会群众运动决议案》(1929年12月2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44页。

{22}经济学家奥尔森有关经济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笔者认为对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研究同样适用。奥尔森认为当一群理性人聚集在一起想为获取某一公共物品而努力奋斗时,其中的部分人可能想让别人去达到该目标而努力,自己则搭便车或者坐享其成。其实每一场大规模集体行动肯定存在着“搭便车”与坐享其成现象,即产生排他性集体利益,造成集体行动的困境。赵鼎新在阐述奥尔森“搭便车理论”时,提出“搭便车困境”,是指在搭便车机制里,当群体成员数量增加时,群体中每个个体在获取公共物品后能从中取得的好处就会缩水;群体中每个个体在一个集体行动中能做出的相对贡献减少,这样,因参与集体行动而产生的自豪感、荣誉感、成就感等感觉会降低;群体内人与人之间进行直接监督的可能性会降低,而且,把该群体成员组织起来参加一个集体行动的成本会大大提高。总之,群体中的人越多,每个人参加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就越小,而解决的办法是转换集体性奖励到选择性奖励上来,可通过“小组织原理”、“组织结构原理”、“不平等原理”三种方式来解决。中共解决此问题的方式很多,包括前面的选择性激励方式,不过尤为突出的是采取直接整肃、惩罚的方式解决此困境,选择性激励倒成了辅助方式,这个个案经验研究某种程度上也丰富了此理论的解决内涵,只是中共解决的方式颇为残忍及扩大化而已。可参见[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 ~ 74页;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58 ~ 160页。

{23}据陈耀煌对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研究显示,国共合作时期武汉政权对于“土劣”的解释,不是泛指一般的地主阶级,而是隐含了更多“政治上”的理解,指的是那些与国民党政权相离异的异见势力。如武汉国民政府在1927年3月6日所颁布的《惩治土豪劣绅草案》中,其中对于“土劣”的定义,大多是指那些勾结军队、垄断地方政权、排斥武汉政权并藉此压迫人民的上层地方菁英。共产党在鄂豫皖苏区革命动员的过程中,同样借用了这个深入人心的概念。而中共的阶级革命在农民的世界里都只简单化为贫富对立和阶级对抗的二元结构,革命在此则被简化为对豪绅地主的仇视和对抗。可参见《惩治土豪劣绅条例草案》,载《汉口民国日报》1927年3月6日;陈耀煌:《地方菁英与中共农民运动关系之研究——以湘鄂西苏区早期发展为例(1925—1930)》,载《政大史粹》(台北)第2期(2000年6月),第114页;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2页。

{24}董洪国:《从铁匠到将军——革命艰苦历程》,麻城市党史办藏,1990年,第4页;中共商城县委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编):《商城革命史资料》第4辑,1989年,第147页。

{25}《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4册,第12 ~ 20页。

{26}同上,第36 ~ 49页。

{27}同上,第50 ~ 60页。

{28}《麻城县委报告》(1929年5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册,第240页。

{29}《鄂东北特别区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1929年9月8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本,第19 ~ 20页。

{30}郭家齐(主编):《黄麻起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71页。

{31}《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3册,第43页。

{32}同上,第37页。

{33}同上,第61页。

{34}陈耀煌认为早期大别山地区的共产党员,多是地方精英家庭出身前往城市求学的知识分子。他们可能由于各种因素而加入共产党,并不仅是出于对共产党的信仰,如同那些加入国民党的知识分子般。而这些早期的知识分子党员,他们的活动,也常常不是党中央所能控制的,因此鄂豫皖苏区的发展其实是中共与地方精英的互动。这是一个由合作到控制的过程。笔者同意陈耀煌此独到见解,不过笔者认为在鄂豫皖苏区,中共与地方精英的互动,是一个合作、半合作到控制的过程,其实合作中也有离异。可参见陈耀煌:《共产党•地方精英•农民——鄂豫皖苏区的共产革命(1922—1932)》,第455 ~ 457页。

{35}《郑位三谈话录》,第77页。

{36}《郑位三谈话录》,第23页;周业成:《黄麻起义》,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湖北文史资料》第1辑,1982年,第59页;政协麻城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麻城文史资料》第4辑,1992年,第141页。

{37}《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报告》(1929年),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64页。

{38}在鄂豫边省委文件中,鄂豫边的行动就曾被批评为“单纯农民反地主豪绅斗争”,严重忽视了中国革命的总任务——反帝、反军阀、反国民党。可参见《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7页。

{39}林南将互动分为“同质互动”与“异质互动”。同质互动一般与情感、互动、资源的相似性联系在一起,同构型互动一般能增进情感、共享资源,也就是说共鸣与共享促进了同质互动,反之亦然。而异质互动不能促进情感分享、意识雷同或者情感、意识相异导致异质互动。可参见[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第46页。

{40}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692、699页。

{41}万大鋐(主编):《共匪祸国史料汇编》第5册,台北: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1973年版,第104页;陈翰笙、薛暮桥、冯和法:《解放前的中共农村》第1辑,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版,第217页。

{42}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731页。

{43}六届二中全会上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有关富农的决议与刊在1929年8月1日出版的《布尔什维克》第2卷第9期上的内容有别,发表后的《政治决议案》明言要“反对富农”,原因是收到了共产国际1929年6月7日发来的指示训令后进行了修改。可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212页。

{44}郭华伦:《中共史论(二)》,台北: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1971年版,第93页。

{45}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454页。

{46}《政治报告》(1930年4月15日),载中央档案馆等(编):《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7册,第118 ~ 119页。

{47}《鄂豫边第一次全区代表大会政治任务决议案》(1929年12月2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7、13、20页。

{48}《鄂豫边特委给湖北省委的报告》(1930年9月20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126页。

{49}同上,第128页。

{50}《鄂东北特别区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1929年9月8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本,第17页。

{51}张国焘:《我的回忆》下册,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版,第204页。

{52}米格代尔:《农民、政治与革命——第三世界政治与社会变革的压力》,李玉琪、袁宁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79页。

{53}“农民利益满足的不可迟缓性”,即“农民利益满足的实利主义”,其中农民当指贫雇农及中农,因为中共对富农的政策是一个变动的过程。此高度提炼的概念,当是张宏卿的独创概括,概括了农民最本质的一个特征。张宏卿认为农民由于他们已有生活经验和生存条件所限制,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与获取具有极强的时效性,以致可以不必考虑其他要素,长期以来与土地的零和博弈,生存环境的恶劣而形成的低下志向与宿命观,使得农民天然排斥延迟满足,是典型的实时满足型。所以他认为农民的生活经验,无论如何与延迟满足无关。可参见张宏卿:《农民、革命与中央苏区民众动员》,上海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6月,第79页。

{54}[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第33页。

{55}《郭树勋谈莲花背会议等情况》,载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上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版,第916页。

{56}《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96页。

{57}《政治决议案草案》(1930年4月),载《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7册,第144 ~ 145页。

{58}《鄂豫边特委关于成立鄂豫边革命委员会经过的报告》(1930年),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76页。

{59}《鄂豫边特委给中央的报告边字第一号》(1930年1月10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100页。

{60}同注{48},第129页。

{61}《巡视六安中心县委工作报告》(1930年1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册,第65页。

{62}《六安县委报告第四号》(1930年2月18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册,第25 ~ 26页。

{63}《鄂豫皖苏区历史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选集》,第390页。

{64}《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96页。

{65}同注{55}。

{66}《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续)》(1930年12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174 ~ 175页。

{67}同注{48},第183 ~ 185页。

{68}《鄂豫边特委曾中生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2月10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223页。

{69}河南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湖北省税务局、河南省档案馆(编):《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工商税收史料选编》,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5 ~ 79页。

{70}盛仁学(编):《张国焘问题研究资料》,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23页。

{71}同注{48},第129页。

{72}同注{66},第175页。

{73}同注{48},第129页。

{74}《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3册,第358页。

{75}同注{48},第120页。

{76}同注{68},第221页。

{77}《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3册,第377页。

{78}Robert W. McColl, “The Oyuwan Soviet Area, 1927-1932,”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27, No. 1, Nov 1967, p. 55.

{79}《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1930年12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157页。

{80}同注{48},第156页。

{81}同注{79},第158页。

{82}同上,第171 ~ 172页;《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续)》(1930年12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册,第198页。

{83}[美]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郑怀东、张敏、何江惠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479页。

{84}同注{79},第157页。

{85}同注{48},第127页。

{86}《政治报告》(1930年12月),载《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册,第65页。

{87}郭述申:《苏区历史总结(未写完的)》,湖北省档案馆藏,GM2-1-120(2);郭述申:《鄂豫皖历史第二、第三时期提纲》,湖北省档案馆藏,GM2-1-120(5);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上册,第913 ~ 914页。

{88}《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鄂豫皖区情况给党中央的综合报告》(1931年10月9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329页。

{89}《皖西北特委政治决议案》(1931年5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册,第398页。

{90}同上,第320页。

{91}《鄂豫皖军委总政治部关于怎样分配土地的宣传资料》(1931年10月11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册,第262页。

{92}《中共六安县党史资料选编》第2辑,第156页,转引自《鄂豫皖苏区历史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选集》,第394页。

{93}《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296 ~ 297页。

{94}[美]邹谠:《中国革命再阐释》,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3页。

{95}陈永发:《内战、毛泽东和土地革命——错误判断还是政治谋略?》,载(台北)《大陆杂志》第92卷1期(1996年1月),第11 ~ 14页。

{96}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第625页。

{97}同上,第650页。

{98}同上,第605页。

{99}《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114页。

{100}张国焘:《我的回忆》下册,第246页。

{101}盛仁学(编):《张国焘问题研究资料》,第302页。

{102}此时正是国民党正规军围剿、追剿鄂豫皖苏区之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之关键时期,围剿兵力多、布防之严密、手段之残忍,都是空前的,当时苏区压力颇大。可参见蒋纬国(主编)、王多年(总编):《国民革命战史•反共戡乱》第3卷,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78年版。

{103}张国焘:《我的回忆》下册,第203页;《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粮食问题决议案》(1931年7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册,第18 ~ 19页。

{104}参见《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49 ~ 53、58 ~ 59、60~62、77 ~ 78、181 ~ 188、266 ~ 267页。

{105}《郑位三谈话录》,第34页。

{106}《鄂豫皖区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给皖西北特苏的指示信》(1931年7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册,第40页。

{107}《鄂豫皖中央通告第七号》(1931年7月14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156页。

{108}《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2册,第435页。

{109}同上,第452页。

{110}同上,第454页。

{111}《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419页。

{112}成仿吾:《记叛徒张国焘》,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11页。

{113}《沈泽民关于皖西北情况给中央政治局的综合报告》(1931年5月23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28 ~ 29页;《张国焘关于鄂豫皖苏区情况给中央政治局的综合报告》(1931年5月24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37 ~ 38页。

{114}同注{107}。

{115}《鄂豫皖中央分局紧急通知》(1931年11月12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419页。

{116}《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通知第二十三号》(1931年11月5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册,第180页。

{117} “新富农”与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的“新富农”内涵有别,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的“新富农”一般认为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结果。而鄂豫皖苏区“新富农”一般指以前是工人、贫农、雇农或中农,因阶级成分从宽划分而重新定性为富农,称为“新富农”,与新式富农有别。新式富农一般指向地主租借大批土地,雇佣劳动经营,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营,这种新式富农在鄂豫皖不多,而与“新式富农”相对应的概念是“旧式富农”,旧式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不多,但农忙季节,劳动力不足,雇长工或者短工帮忙耕种,自己也参加劳动带有某些半资本主义性质,一般定性为农村资产阶级,但他们有时出租一部分土地和兼营工商业或者放高利贷,所以又有半封建性。这种旧式富农在鄂豫皖颇多。

{118}《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政治决议案》(1931年6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99页。

{119}《苏维埃政权的建设及其各项建设》,载《金寨县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党史资料》,转引自《鄂豫皖苏区历史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选集》,第155页。

{120}《鄂豫皖中央分局政治报告》(1931年6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117页。

{121}《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311页。

{122}同注{106},第39页。

{123}同注{106}。

{124}《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1册,第391页。

{125}《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通告第十一号》(1931年8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册,第92页。

{126}《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通知第二十二号》(1931年11月5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册,第179页。

{127}同注{107}。

{128}《鄂豫皖中央分局给陂孝北县委会的指示信》(1931年9月19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291页。

{129}《鄂豫皖中央分局给麻城县委的指示信》(1931年9月16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279 ~ 280页。

{130}据徐立清回忆,张国焘肃反,“当时的人民和军队是拥护张国焘路线的,不愿意苏区有反革命”,即为印证。另外,当时苏区盛行的《反改组派歌》及《庆祝肃反胜利歌》等革命歌谣,亦可佐证。譬如《反改组派歌》中有“工农与红军,团结向前进,肃反工作最要紧,一刻莫消停。一个许继慎,再个周维炯,都是改逆的首领,送他见阎君”等句,《庆祝肃反胜利歌》中有“红军到底谁人军,为着工农才去把命拼,该死的许继慎,混入红军来把工农坑,周维炯、肖方,都要杀干净”,等等。这些歌词流行与脍炙人口,从一个侧面也能透视出,当时苏区的肃反,某种程度而言,具有相当群众基础。可参见徐立清:《访问徐部长谈话记录》,麻城市党史办藏,C4-02-12,第9页;项志培:《霍山苏区歌谣》,未刊稿,第34、50页。

{131}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第632页。

{132}《鄂豫皖中央分局给鄂豫边特委信》(1931年11月24),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437页。

{133}同上,第440页。

{134}徐向前:《历史的回顾》上册,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版,第158页。

{135}《肃清改组派、第三党、AB团》(1931年11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477页。

{136}《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政委陈昌浩关于此次肃反详情之报告》(1931年11月22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乙本,第129页。

{137}同注{135},第408页。

{138}同注{107},第155页。

{139}同注{89},第322页。

{140}《皖西北特苏对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的工作报告》(1931年6月),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册,第429页。

{141}《金寨革命历史资料(2)》,第274页,转引自《鄂豫皖苏区历史研究会第三届年会论文选集》,第394页。

{142}《张国焘关于鄂豫皖区情况给中央政治局的综合报告》(1931年5月24日),载《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册,第37页。

{143}同注{106},第41页。

{144}同注{107},第155 ~ 156页。

{145}同注{107},第157页。

{146}费正清、费维凯(编):《剑桥中华民国史(1912—1949)》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70页。

{147}何高潮总结“动员困境”,说:“为了动员农民起来革命,党必须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去为农民提供保护和改善他们的生活;但是,只有在农民动员起来后,党才可能获得足够的力量和资源。”不过,笔者认为“动员困境”是中共革命无时无刻不在面临的困境,即有初期性的“动员困境”,也有利益相悖时的“动员困境”,中共革命其实一直在与“动员困境”作斗争。参见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8页。

本文来源《开放时代》,2010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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