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汉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涉检信访工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22 次 更新时间:2011-10-1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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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汉民  

涉检信访工作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案件的工作,是检察机关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排解民忧、化解民怨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渠道。以涉检信访工作为切入点,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社会矛盾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规律,进而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对于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涉检信访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当前,涉检信访工作面临诸多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不断增长的信访总量同一些地方忽视源头治理、案件终结机制不畅之间的矛盾;涉检集体访、过激访、越级访、缠访缠诉、重信重访问题突出的现状同部分检察机关预警应急能力不强之间的矛盾;网络舆情与信访个案交织互动的新特点同检察舆情良性互动机制阙失之间的矛盾;检察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与涉检信访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之间的矛盾;公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同检察权在涉检信访矛盾化解中职能相对弱化之间的矛盾等。胡锦涛同志曾告诫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要以分析涉检信访主要矛盾为突破口,深入研究和破解矛盾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诸如公权力信任危机的问题,涉检信访背后的民生问题,群众合理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的问题,加强信息化条件下执法能力建设的问题,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问题,等等,为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寻找根本出路。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涉检信访工作

加强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涉检信访。涉检信访问题的产生涉及多个执法环节,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必须首先从严格、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抓起。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办案环节,开展对违法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和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健全以评查办案质量为重点的执法绩效考核机制;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动态监督,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要狠抓信访责任查究制度的落实。对违法办案或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导致当事人反复上访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和包案领导的责任。对涉检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追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要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一些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时,要预测发生涉检信访的可能性,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化解矛盾,一时难以化解的,应制定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化解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文明接待群众来访,防止初信初访演变升级为重信重访。积极构建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聘请涉检信访信息联络员,设立乡镇检察工作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访宣传,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行涉检信访案件分级受理制度,上级检察机关主要受理反映下一级检察机关久拖不决的案件、不服下一级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需要跨地区协调的案件等信访案件。对应当由下级检察机关受理的越级访案件,劝导当事人按法定程序逐级上访。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的工作台账,对批示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办理结果要及时向信访群众反馈。

健全涉检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大力开展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对重信重访、可能引发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涉检信访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准确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对排查出的疑难复杂问题,要制定工作方案,重点督办,限期解决。坚持定期组织检察干部下访,切实把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对上访量比较大的地区,上级检察机关要定期派出巡回接访组,按照案件管辖范围就地接待上访群众,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综合运用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督查督办、调查研究等方式,督促下级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工作,就地及时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加大调解力度,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依托社会“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推行涉检信访案件终结制度。对地方各级检察机关经复查认为原处理结论正确的涉检信访案件,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答疑释惑;对仍不息诉罢访的,应当组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对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已妥善解决的,可依法作出终结决定。采取适当方式发布相关情况和终结决定。已终结的案件,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检察机关不再登记、不再办理、不再通报。

探索涉检信访工作的新机制。完善文明接待窗口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推广视频接待系统,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来访环境。加快推进涉检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信访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对群众书信、走访、网站和“12309”举报电话等信访系统的衔接,合理利用司法资源,实现涉检信访问题的网上管理、网上传输、网上交办、网上反馈,为群众反映诉求、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上下统一、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健全重大涉检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遇到紧急情况,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能够及时互通信息,快速组织动员力量,按照分工负责、联合调处的原则依法处置。打造检察信息服务平台,健全检察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涉检舆情的分析研判、跟控反馈机制。加强同媒体的协调合作,使媒体成为检务公开的平台、舆论监督的阵地、沟通民意的桥梁。构建解决法律问题与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的新机制。在解疑释惑、疏导情绪的同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涉检信访救助资金等制度。

大力加强涉检信访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领导力量,优化班子结构,选调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干部充实涉检信访工作部门,加大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解决涉检信访工作人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加强涉检信访队伍的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点强化干警的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突发事件处置等实战能力,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在新形势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探索建立把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初任检察官和新进检察机关人员、从下级院遴选的人员,选派到涉检信访工作部门培养锻炼的制度,增强检察机关促进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线力量。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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