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英时:陈寅恪研究的反思和展望

——《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新版序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366 次 更新时间:2011-04-15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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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  

今年(2010)是陈寅恪(1890-1969)先生诞生一百二十周年,大陆上出版了不少涵有纪念性质的专书。最重要的是陈流求、陈小彭、陈美延三姊妹合写的《也同欢乐也同愁——忆父亲陈寅恪母亲唐篔》(北京:三联)、卞僧慧《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北京:中华)和蔡鸿生《读史求识录》(广州:广东人民)。同时广州《时代周报》也在8月9日出版了纪念专页。可知陈先生逝世虽已四十一年,他不但仍然活在女儿和弟子们的心中,而且继续受到新一代知识人的崇敬。

在这一特殊氛围的感染之下,我也忍不住要对陈先生再度表示一点诚挚的敬意。自从《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增订本出版以后(台北:东大,1998),我已退出了陈寅恪研究的领域。但是我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却没有中止,十几年来稍有关系的论著我大致都曾过目。现在藉着《释证》重新排印的机会,我想就这些新论著中与《释证》相关的部分,略抒所见、所思、所感。

1997年10月我为《释证》增订本写了一篇《书成自述》,其中涉及大陆官方对我有关陈寅恪论述的一些反应。当时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出版不久,所引档案资料相当丰富,然而在官方反应这一具体问题上,则尚欠完备。因此我的《书成自述》也只好概括言之,未能深入。现在新材料出现了,我觉得应该对这一问题重新回顾一番。

《论再生缘》风波

新材料中最重要的是关于我第一篇《陈寅恪论再生缘书后》和《论再生缘》在香港正式出版,这两件事自始便分不开,因为如果《论再生缘》不能与读者共赏,那么我的《书后》便不免陷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状态了。关于印本《论再生缘》如何进入大陆以及官方的最初反应,我以前只看到下面两条记载:第一,胡守为《陈寅恪传略》说:

1959年《论再生缘》的油印本流出香港后,被某出版商据以翻印,又在小册子之前写了一篇《关于出版的话》……香港《大公报》一位记者把这小册子带回广州,交给陈寅恪,陈对这篇《出版的话》非常不满,即把书送到中山大学党委书记冯乃超处,并说明自己没有送书到香港出版,当时冯乃超指出,《出版的话》无非想挑拨他同党的关系,陈表示同意这一分析。(收在《文史哲学者治学谈》,长沙:岳麓书社,1984,41页)

作者是陈先生在岭南大学教过的学生,1959年恰好“受党的委派”,以党员的身份担任了陈的“助手”(见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台北:联经,1997,187页)。所以《传略》所记的事实轮廓应该是可信的,至于陈先生是否对《出版的话》“十分不满”以及“同意”党委书记的“分析”,则是另一问题,可以置之不论。第二,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

(1954年)2月,《论再生缘》初稿完成。自出资油印若干册。后郭院长沫若撰文辨难,又作《校补记》。(增订本,上海古籍,1997,158页)

郭沫若参加《再生缘》的论辩,我最早得之于《编年事辑》初版(1981),后来才在陆键东《最后二十年》中获悉其全部经过(89-93页),但这两个事件之间有无关联,则至今还不清楚。我曾有过一个推想,以为《论再生缘》传至北京,也许另有途径,未必是广州中山大学呈报上去的。1959年11月25日陈垣给澳门汪宗衍的信说:

久不通消息,正怀念间,忽奉到《论再生缘》一册,在远不遗,至为感谢。惟书前缺去三、四页,美中不足,倘能再赐我完整者一部,更感谢不尽。

同年12月5日汪覆函云:

《论再生缘》二书乃寅老数年前之作,冼三家(按:冼玉清)屡为言之,乃其未成之稿,后流入港肆,被人盗印出售。偶得一册,而书中间有累句,出版说明更推波助澜,多违时之语,故特抽出三纸。顷承垂询,检出补寄,并另购一册邮呈,祈查收。(均见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古籍,1990,511页)

从这两封信可知,1959年11、12月,陈垣已收到两册《论再生缘》,又汪宗衍同年4月1日来函,贺陈垣“批准入党”(同上,510页),援庵老人新入党,想必遵守党纪,既知《论再生缘》在香港被“盗印”,断无不向党报告之理。因此我颇疑北京党中央知有此事,或直接间接与陈垣有关。但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我也只能存疑而已。

徐庆全《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见《南方周末》,2008年8月28日D23版)是对此案发掘得最深入的文字,但因原文太长,不便征引。下面我想通过卞僧慧《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以下简称《年谱》)来处理这一公案。这部五十万字的《年谱》是卞先生以九十九岁的老人,先后费去二十多年的工夫才完成的。全书对于相关史料的收集既广,审查也严格。关于《论再生缘》一案,《年谱》不但充分运用了上面提供到的徐庆全的专文,而且还参考了不少其他记载。以下我将顺着《年谱》的时间次第,对此案始末先作一扼要的交代,然后再试加解说。

《年谱》1958年条末:

  秋,余英时在哈佛大学偶然读到《论〈再生缘〉》的油印稿本,后在香港《人生》杂志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号发表《陈寅恪先生〈论再生缘〉书后》一文,推断《论〈再生缘〉》“实是写‘兴亡遗恨’为主旨,个人感怀身世犹其次焉者矣!”(309页)

又,1959年6月条:

  余英时在美国哈佛大学发现的《论〈再生缘〉》油印本,由香港友联出版社出版。在海外轰传一时,议论纷纭。书前加了一篇序言说像这样的书籍,在大陆上是不能出版的。(311页)

卞先生将我的《书后》和《论再生缘》的出版写入《年谱》中,是因为这两个互相关联的事件很快便在谱主生命中激起波澜,先后延续了三四年之久。

《年谱》1960年12月21日条:

  杨荣国(英时按:时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致函中华书局,云:“至于著作出版问题,中央同意,则贵局和陈进行商酌如何?”这里所说的“著作出版问题”,只能是已经惊动齐燕铭、郭沫若、康生等中央领导人的《论〈再生缘〉》了。中华书局拟出版《论〈再生缘〉》,这实际上是对余英时以此做文章的回应,否则,我们很难解释郭沫若会在一年之内排炮般地发表文章,因为如果是单纯的学术研究的话,以郭沫若职务众多、杂务缠身的情况看,恐怕是很难把精力集中于此的。与郭沫若有过交往的陈明远,在谈及此事时说,一九六一年郭沫若在研究《再生缘》之前,曾与康生交换过意见,隐约揭示出郭突然对《论〈再生缘〉》产生兴趣的深层背景(陈明远《我与郭沫若、田汉的忘年交》)。如果陈明远所言不虚,则郭沫若的研究实是负有使命。(314页)

上面一段叙事是我以前完全不知道的,而且读了之后仍然不免疑信参半。我的一篇《书后》和《论再生缘》在香港刊行何至于严重到必须“惊动……中央领导人”亲自披挂上阵?关于这一点,下面我将提出个人的观察,暂不多及。但上述的一切努力最后还是归于泡影,《论再生缘》既未能在大陆出版,郭沫若“排炮般”的文章也无疾而终。

最后《年谱》1962年1月条(323页),卞先生总结此案,分别征引了三则史料:

  香港出版《论〈再生缘〉》,一时轰动海外,引起北京方面的注意。有关方面与郭沫若、周扬、齐燕铭等人交换意见后,决定在内地出版先生著作与郭沫若校定的十七卷本《再生缘》,以响应海外议论。然而,由于这部乾隆年间的虚构作品语涉“征东”,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特殊国际环境下,周恩来、康生出面中止对《再生缘》的讨论,先生著作与郭沫若校订本也被搁置起来。(徐庆全《陈寅恪〈论再生缘〉出版风波》,《南方周末》,2008年8月28日)

先生《论〈再生缘〉》出版一事,据当年中宣部干部黎之回忆:“有一次周扬正在教育楼主持部分文艺领导人会议。康生突然进来,站着说:那个‘孟丽君’(《再生缘》中的主人公)可不能再宣传了,那里面讲打高丽,朝鲜方面有意见。他讲完转身走了。”(黎之《回忆与思考——从一月三日会议到六月批示》,《新文学史料》,1998年第三期)

年初,周恩来总理曾经让人给郭沫若打招呼:“不要再在报纸上讨论《再生缘》,以免由此伤害中朝友谊,在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郭沫若后来未再就此续写文章,从此在报纸上停止了这场讨论。(穆欣《郭沫若考证〈再生缘〉》,《世纪》,2006年第五期)

综合以上三种来源不同的史料,我们可以完全断定,《论再生缘》事件确曾上达中共党内最高决策层,所以最后必须由“周恩来、康生出面中止”。接着我要讨论两个相关的问题:一、郭沫若为什么参加有关《再生缘》弹词的讨论?二、陈寅恪《论再生缘》为什么最后还是不能在大陆出版?限于篇幅,我对于这两个问题都只能点到为止,而不能展开论证。

先说第一个问题。《年谱》断定郭沫若研究《再生缘》并非出于学术兴趣,而是“负有使命”,这一断案在所引种种史料中已得到充分的证实,可以无疑。问题在于郭的“使命”究竟属于何种性质?我认为这是为《论再生缘》在大陆出版作开路的准备。郭研究《再生缘》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校订出一部比较完善的《再生缘》版本;一是考证作者身世,与陈寅恪《论再生缘》一较高下。他的第一篇长文《〈再生缘〉前十七卷和它的作者陈端生》(《光明日报》,1961年5月4日),便显露出这一双重意图。从《年谱》所引史料看,这是最初康生代表党方和郭沫若、周扬等共同商定的策略。党的构想似乎是先出版《再生缘》校订本和郭的考证,经报刊响应,先造成一个以郭沫若为中心的“《再生缘》热”;然后在这一热空气中,将《论再生缘》推出。这样一来书中以含蓄文言所传达的批判意涵便不致太引人注意了。郭沫若的“使命”便在于落实这一构想。他在上举第一篇长文中仅仅“不经意地提到陈寅恪和《论再生缘》,而且用了挑剔辩驳的口吻”,以致引起有些读者的不满(见陆键东,前引书,91页)。其实这正是因为他一方面既要布置《论再生缘》出场,另一方面又必须尽量减低它在读者心中的分量。

其次,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也作一点补充。《年谱》揭出“朝鲜战争”的忌讳使郭校本《再生缘》印行一事胎死腹中,这大概是实录。今本《论再生缘》结尾引作者诗句“青丘金鼓又振振”,自注云:“再生缘间叙争战事。”(《寒柳堂集》,北京:三联,2009,86页)但1958年我所读过的油印原本,这句注语则是“再生缘叙朝鲜战争”(引在我的《书后》一文)。注语的更改是否出于陈先生之手,今不可知,但足证《年谱》记事确有根据。不过《年谱》中引康生的话——“朝鲜方面有意见”——似不尽可信,因为我们很难想象当时朝鲜方面有人读过《再生缘》弹词。“伤害中朝友谊”的顾虑大概来自中共内部。

但陈先生《论再生缘》最后未能出版并不能完全归咎于“朝鲜战争”的禁忌。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不肯迁就出版者的任何修改或补充的要求。根据广东省档案馆藏1961年《陈寅恪近况》,这年5月中华书局总经理金灿然曾拜访过陈先生,提出请他将《论再生缘》一稿修改后,交中华书局刊行。“陈也有此意,但目前尚未着手修改”(见陆键东,前引书,318页)。当时郭沫若正在考证陈端生身世方面与陈先生唱反调,并引出了新材料,所以他也有意对初稿有所补正,迟至1964年才写成的《论再生缘校补记》,便是修改的成果。但最可注意的是1962年7月25日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给陈先生的信,信上说:

我所编印之不定期刊《中华文史论丛》,在各方大力支持下,第一辑即可出版……我们希望的是能得到先生的文章,以光篇幅。大作《〈再生缘〉考》虽未公开发表,但学术界早已遐迩传说,均以未见印本为憾。据闻香港商人曾盗印牟利,实堪痛恨。为满足国内读者渴望,此文实有早予公开发布必要。是否可交《论丛》发表,如何?甚望即加考虑,示覆为感。

此函写在《再生缘》讨论中止以后,可知党方仍未放弃出版《论再生缘》的计划,但方式却有所修正。一年多前金灿然以中华总经理的身份亲自登门请求,显然是准备出一部专书,以示隆重看待之意(另有196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也有刊行此书的计划,不知可信否。见陆键东,前引书,365页),而此时则改由该局上海编辑所出面,希望将此稿收入一个不定期的学术刊物,作为其中的一篇论文。这正是因为原始的构想流产,不得不大大降低出版规格,把它的流通空间压缩到不能再小的限度。8月1日陈先生的覆信说:

  又拙著《论〈再生缘〉》一文尚待修改,始可公开付印,目前实无暇及此。(以上两信都出于高克勤《〈陈寅恪文集〉出版述略》,《文汇报》2007年6月3日八版,引于《年谱》,327页)

他的答复基本上和一年多前一样,但他此时对书局出版他的著作,无论新旧,都不再抱任何不现实的期待了。为什么呢?因为早在1961年或1962年初,他已将旧稿集成《金明馆丛稿初编》送交中华,而迟迟没有出版。《年谱》1962年“早春”条编者按语云:

  慧按:蒋秉南(即天枢)见告:当时因先生原作有“黄巾米贼”语,出版方坚持更改,先生不同意其要求,直至先生没世未得出版。(324页)

蒋天枢1964年亲至广州拜寿,盘桓十余日(5月29日至6月10日),此语必亲闻之陈先生,绝对可信。又1962年5月间陈先生为《金明馆丛稿初编》和《钱柳因缘诗释证稿》(按:即《柳如是别传》)两书出版事,覆中华的上海编辑所云:

  拙稿不愿意接受出版者之修改或补充意见。(见高克勤,前引文,引于《年谱》,325页)

正可与蒋天枢转述的话相印证。不但如此,陈先生最后在《论再生缘校补记后序》中说:

  论再生缘一文乃颓龄戏笔,疏误可笑。然传播中外,议论纷纭。因而发见新材料,有为前所未知者,自应补正。兹辑为一编,附载简末,亦可别行。至于原文,悉仍其旧,不复改易,盖以存著作之初旨也。(《寒柳堂集》,106-107页)

《校补记》痛驳郭沫若的考证,语多讥讽,读者可自行参究。《后序》末数语坚持“不复改易”的原则,充分表现出他一贯的凛凛风骨。他至死未及见《论再生缘》在大陆印行,是出于他自己的价值选择,并无遗憾可言。

《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风波

上面记述了我第一次写有关陈先生的文字及大陆官方的反响。现在我要转入第二次的风波,那已是陈先生身后的事了。关于第二次风波的实际内容,我在《释证》全书中已有详细的讨论,这里但补充一下官方的反响及其过程。

让我征引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中的叙述,先将事件的大轮廓呈现出来:

  1983年,余英时在香港《明报月刊》的第一、第二期上推出他在1980年代的研究心得《陈寅恪的学术精神和晚年心境》……一年半后,余英时又一次在《明报月刊》上分别刊出《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陈寅恪晚年心境新证》等两篇长文。并在同年7月的《中国时报》上刊载《陈寅恪的“欠砍头”诗文发微》等文。1984年,余英时《文史互证、显隐交融——谈怎样通解陈寅恪诗文中的“古典”和“今情”》一文,分别在10月份的台湾《联合报》副刊上连载五天。

  余英时近十万字的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轮排炮,在海外学术界引起相当反响……1984年8月,署名“冯衣北”的辩驳文章《也谈陈寅恪先生的晚年心境——与余英时先生商榷》在第二二四期的《明报月刊》刊出。如前文已述,“冯衣北”的反驳是在当时任中共中央局委员的胡乔木的指示下及广东省委文教战线负责人的布置下进行的……一年后,“冯衣北”再撰《陈寅恪晚年心境再商榷》一文。两个月后,余英时以《弦箭文章那日休》作答,发表在同年10月号的《明报月刊》上。(496-497页)

以上引文中的叙事基本上是实录,其中将幕后发号指示的人正式宣布出来,尤为重要。事实上,早在1983年年尾,我已知道胡乔木在积极布置向我进攻了。事有凑巧,当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有一位明清史专家来耶鲁大学访问,一见面便向我索阅《明报月刊》所刊长文。我很诧异,问他怎么会知道我写了此文?他说,在他访美前,社科院院长胡乔木曾有意让他出面写反驳我的文章,并说明:只有在他应允以后才能将那两期的《明报月刊》交给他。他婉拒了这一任务,因此也失去了读我原文的机会。很显然的,胡乔木在北京一直未能觅得他所需要的写手,最后才通过“广东省委文教战线负责人”找到了一个“冯衣北”。关于“冯衣北”,陆键东先生告诉读者:

在胡乔木的指示下,广东省委有关方面开始布置写论战文章。此重任落在1960年代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的一位写手身上,反驳文章先后在1984、1985年的香港《明报月刊》登出。(原注:署名“冯衣北”。)(359页)

其实“冯衣北”的官方身份我也早在1984年便已一清二楚。这是因为《明报月刊》编辑部为了要我答辩,不得不以实情相告。编者信上说,“冯衣北”的两篇《商榷》都是香港新华社转交的,其中一篇文稿且在北京、广州、香港之间周流了半年以上。所以我在答文中特别点名“冯衣北”是“中共官方某一部门”的代言人。最有趣的是“冯衣北”关于这一问题的响应。1986年“冯衣北”把他的两篇《商榷》和我论陈先生的文字合成一“书”,算是他的“著作”,题为《陈寅恪晚年诗文及其他》(广州:花城),其中大号字四十四页是他的“正文”,而我的文字则以小号字排印,共一百六十七页,作为“附录”。尽管如此,我还是很感谢他;若不是托庇在他的两篇《商榷》之下,大陆读者是看不到我关于陈先生“晚年心境”的一系列文字的。“冯衣北”在此“书”的《跋》中说道:

  区区一支秃笔,竟让余先生产生“某个部门”的错觉,则笔者倒真有点“受宠若惊”了。

这是一个很巧滑的回答:上半句从我这一方面下笔,而有“错觉”云云,但在他一方面却无一字否认自己“官方代言人”的身份。下半句表面上好像是在响应我的“错觉”,其实却是暗中报幕后主人的知遇之感。只有如此理解,“受宠若惊”四个字才有着落。我的“错觉”不但没有半分恭维之意,而且适得其反,有何“宠”之可言?这里我要特别感谢陆键东先生《最后二十年》对我的帮助。若不是他把胡乔木和写手“冯衣北”的事调查得清清楚楚,并一一记录了下来,我讨论第二次风波的“官方反响”便会发生如何取信于读者的困难了。

最后我想对《最后二十年》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提出一点不同的观察。陆先生论这次风波说:

  我们最关心的还不是这场论战,而是胡乔木觉得有必要反驳余英时观点的心态。陈寅恪不是一个家喻户晓、具备新闻效应的热门人物,理解陈寅恪的学术精神,远非平民百姓乐意议论的话题。故此余英时的文章其实没有太多的宣传效应。促使胡乔木布置“反驳”,除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外,有一因素也许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二十余年前,胡乔木与陈寅恪有过这么一次谈话。陈寅恪留给这位中央大员的印象,显然有别于余英时所说的那样。(359-360页)

我过去也不很理解,为什么官方学术界在陈寅恪问题上对我竟如此一再纠缠不已(见《释证》1986版自序《明明直照吾家路》)?不过我不相信,如上引《最后二十年》所说的,这是因为胡乔木对陈先生别有“印象”之故。

现在关于第一次风波的事实已充分显露出来了,我认为胡之所以全力布置对我进行“反驳”,主要仍是执行党的决定。我为什么能作此推断呢?从前面有关《论再生缘》风波的讨论,我们已看到官方那种如临大敌的神情,以至康生、郭沫若都必须披挂上阵。此案在党内留有档案,决无可疑。我当年已是主犯,现在又变本加厉,大写什么陈寅恪“晚年心境”,则触党之怒,更不在话下。但老一代如郭沫若之流已逝世,胡乔木以社科院院长的身份正好取代了郭的位置。由他出面来布置“反驳”自然是十分适当的。以党纪而言,他的布置不大可能是完全自作主张,而事先未曾取得(至少在形式上)组织的认可,不过具体的过程和可能涉及的人事现在还无从知道,只有等到档案解密以后了。所以我认为第二次风波仍出于“党的决定”,而且是第一次风波的直接延续。

胡乔木布置“反驳”的情绪表现得异常强烈,其中是不是含有某种个人的动机呢?我只能说,可能性是存在的,不过不是陆键东先生所猜的“印象”。我记忆中有一件小事可能与第二次的风波有关,姑妄言之,以备一说。1978年,我参加美国汉代研究代表团在中国大陆各地进行学术交流,前后整整一个月之久(10月16日至11月17日)。接待我们的机构恰好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由副院长之一于光远先生出面主持。在这一个月中,代表团受到了高规格的礼遇。由于担任了团长的职位,我个人所得到的照顾更是特别周到(详见我的《十字路口的中国史学》,何俊主编,李彤译,台北:联经,2008)。此行我们并未见到院长胡乔木。但在离开北京前两天,我有机会和俞平伯、钱锺书两先生谈话,这件事我已经在《我所认识的钱锺书先生》一文中(收在我的《情怀中国》,刘绍铭主编,香港:天地,2010,147-154页)。我们最初的讨论集中在“曹学”、“红学”的问题上,因为我在七十年代曾指出:几十年来的所谓《红楼梦》研究其实只是曹雪芹家世的研究。这个评论此时已传到了北京,平伯先生便很同情我的看法。默存先生在讨论中不经意地插了一句话,他说“乔木同志”也认为“曹学”之说在国内很少受注意,还要靠海外汉学家指出来。(原话当然无法复原了,但“乔木同志”四字则记得很清楚。)我当时只是听听而已,没有接口。现在回想起来,这也许是胡乔木对我表示善意的一种间接方式,以中共官方接待外宾的惯例而言,他们对于来访者的背景事先一定经过非常彻底的调查,然后才决定如何对待。我以往的一言一行,只要是有文献可稽的,社科院有关部门大概都已弄得很清楚;我在《论再生缘》一案中的罪行当然更逃不过他们的注意。胡乔木当年虽未直接卷入第一次风波,然而他1962年春曾拜访过陈寅恪,并为陈的著作出版作过努力,他对《论再生缘》案了如指掌,是可以断言的。在这一背景下,他依然愿意以善意相待,总算是很难得的。上面这段记忆是不是发生过如我所推测的作用,我完全不敢确定。无论如何,我在接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招待之后,仍然写出“晚年心境”这种“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文字,仅凭这一点,胡乔木非要对我穷追猛打不可,也是可以理解的。

官方学术界对于《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的正式反应,到1986年(即冯衣北《陈寅恪晚年诗文及其他》出版之年)告一段落,但余波似乎仍在荡漾。大陆上出版我的著作已不在少数,甚至其中有些文字我以为可能通不过检查的,最后居然都发表了出来。但唯有关于陈寅恪的研究,除了少数几篇外,一律为政治编辑所否决,包括有些已“附录”在冯衣北书中流传多年的文章。这种情形并不限于一两家出版社,而是各处皆然;也不是一时的事,而是自始至今无不如此。由于南北各大出版社政治编辑的口径之惊人一致,使我不能不疑心党中央机构或有指示下达全国所有出版单位,对我所写有关陈寅恪的文字都必须从严审查。如果所测不误,则我的档案中的“黑材料”还在继续发挥作用。

上面的讨论都聚焦在官方反应的部分。只就这一方面着眼,则我的陈寅恪研究似乎从一开始便已被官方扼杀,在大陆上未能发生任何影响。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看,民间学人的反应则完全是另一种景观。我关于陈先生的论述分别在1984、1986和1997年作过三度集结,每一次新版差不多都扩大篇幅至一倍左右。这三种版本虽都不能正式进入大陆,但是由私人携带入口的事毕竟防不胜防。我清楚地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中以后大陆外访学人向我索书的,每月总有几起;我请求出版家寄大批赠本来,先后也不计其数。另一条读我的文字的途径则是前面已提到的,即通过“冯衣北”书中的“附录”。关于这一点,胡文辉先生在《陈寅恪诗笺释》(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的《后记》中有很亲切的记述:

  回想起来,我在中山大学就读,即1989年以前,恐怕还不知陈寅恪其人。对于寒柳堂诗的兴趣,则是后来因冯衣北先生的《陈寅恪晚年诗文及其他》而起的,准确地说,是由冯著所附余英时先生的论述而起的。(见下卷,956页)

当时大陆学术界的朋友们也往往写信给我,说他们从冯著得读我的论文,恰可与胡先生的经验相印证。最近研究陈先生诗集颇有心得的沈喜阳先生来信说:

  先生《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喜阳所读,亦购自书商复印本。(2010年7月20日函)

我的《释证》有大陆书商“复印本”,这是我以前不知道的。

大体上说,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陈寅恪先生在大陆学术界越来越受到敬重。其中关键并不在他的专门绝学,而主要系于他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两句话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在最后二十年中他是以殉道的精神加以实践的。在整个九十年代,大陆上不少知识人为良知所驱使,不知不觉中对他“不降志,不辱身”以及“未尝侮食自矜,曲学阿世”的人格表现发生了很深的认同感。我相信这是当时所谓“陈寅恪热”兴起的文化心理背景。在这一氛围下,我的《释证》大概也更受到新一代读者的注意,1995年陆键东先生的《最后二十年》便是显证。这部书所发掘出来的事实和我的“晚年心境”极多息息相通之处,两者几乎可以说是互为表里。

但是直接接着我的《释证》而进行陈寅恪研究的,则属于更年轻的一代,上面已提及的胡文辉先生即是其中成绩最大的一位。他的《陈寅恪诗笺释》诠释了陈先生现存的全部诗作,包括联语以至残句。全书不下八十万言,古典今情,各极其致。书中对我的说法质疑商榷者,不一而足。这一点最使我欣悦莫名,因为这是学术研究后来居上的唯一保证。他在书末写了四首七绝,其第三首云:

  义宁心史解人难,夜夜虫鱼兴未阑。后世相知吾不让(陈诗:“后世相知或有缘”),欲将新证补潜山(余英时原籍安徽潜山)。

末句是他的谦词,我有自知之明,决不敢承当,他的朋友罗韬先生在《序一》中也说:

  自潜山余英时氏以义宁解钱柳之法,还治其诗,拈出今典,铁函乍发,石破天惊。余氏之胜,在内证法,善以义宁之书证义宁之诗,辨其寄托,启后来无尽门径。此后解人继起,聚讼纷纭,而文辉后出,加其邃密,得总其成。(第2页)

罗先生的奖饰之词,我同样受之有愧,但他推重胡文辉先生为解陈诗之集大成者,我则举双手赞成。胡先生解陈诗,一字都不放过,虽或有时而可商,然精解妙悟,触处皆是;他最得意的“虚经腐史”,便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详见上卷“虚经腐史”条,384-388页)。在这部《陈寅恪诗笺释》完成之后,他仍然继续不断地搜求新史料以解决陈寅恪晚年生命史上的重要疑点。2009年他根据《陈君葆日记全集》和《陈君葆书信集》,完全证实了陈先生在1949年曾有迁居香港的准备(见胡文辉《陈寅恪一九四九年去留问题及其他》,《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9年5月24日第八版)。无独有偶,他的朋友张求会先生,另一位深研陈先生家世与传记的学人,也在今年发表了《陈寅恪一九四九年有意赴台的直接证据》一文(见《南方周末》,2010年4月29日,E28版),根据傅斯年致台湾省警务处的一份代电,证明陈先生这一年的5月曾有“自广州携眷来台工作”的计划。胡、张两先生都同样声明他们的考证是为了支持我在《释证》中最后修订的假设,这一点尤其使我不胜惶悚。我的《释证》不过在陈寅恪研究的领域中扮演了一个“拥彗先驱”的角色,现在后起的健者早已远远地把我抛在后面了。但是他们仍不忘我这个早已脱队的老兵,我终究是感到安慰的。

把眼光从官方移向民间,展望陈寅恪研究的将来,我是极其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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