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东 赵雅轩:隐性组织化:街角劳力的边缘化生存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09 次 更新时间:2011-03-29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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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东   赵雅轩  

摘要:在城市社会的排斥下,街角劳力处于边缘化的生存状态,隐性组织化体现的是街角劳力的边缘化生存逻辑,这是街角劳力为应对城市社会排斥所采取的比较成功的生存策略。

关键词:街角劳力;社会排斥;隐性组织化;边缘化生存

基金项目:上海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Y01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BSH006)。

作者简介:张海东,上海大学中国社会组织与社会转型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不平等、民间组织与市民社会;赵雅轩,吉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研究方向:社会组织、社会福利。

在我国城市的某些广场、桥头和街道的角落,聚集着以从事装修行业为主的务工人员。这些务工人员常年聚集在马路街道的一隅等待活计,成为繁华都市的一道独特风景,吸引了人们的目光。这一群体就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我们称之为街角劳力。本文着力探讨街角劳力的生存状态和生存逻辑。运用的资料来源于吉林大学2006级部分研究生对长春市街角劳力结构化访谈的资料。

一、街角劳力的边缘化生存状态

根据访谈资料,基本上可以对街角劳力的群体特征做如下描述:街角劳力的来源大部分为来城里务工的农民工,也有少部分城市里的下岗失业人员,但比重不高。街角劳力的性别构成大部分为男性,女性只占少数,而且大都集中在一些特定工种(如油漆工)。从街角劳力的受教育程度来看,高中以上学历者寥寥无几,大都为初中及以下学历,文盲数量也很少。从年龄结构上看,大部分处于20至45岁之间,20岁以下和45岁以上的比例不高。从工龄来看,从事本行业时间从1年以下到10年以上不等,大部分集中在3到5年之间。街角劳力主要居住在城市周围的城乡结合部或者市内一些简易廉价的出租房内,他们大都拥有自己的交通工具(摩托车或者自行车),出于接受活计的考虑,很少有人乘坐公交车。由于街角劳力大部分来源于在城市务工的农村人口,因此该群体农村户口的比例非常高,城市户口的比例极低,而且外地人多,本地人较少。

通过以上街角劳力群体特征的描述,可以看出街角劳力基本属于农民工。已有的研究中已经揭示了农民工为城市社会的边缘群体,在城市中处于边缘化的生存状态。而导致农民工这种处境的原因在于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系统性、全方位的社会排斥。布查德特等人认为,社会排斥是个人生活居住在一个社会中,没有以这个社会的公民身份参与正常活动的状态。社会成员在消费、生产、政治、社会互动的参与不足、不参与都可能被认为是社会排斥的存在。①[转引自彭华民:《社会排斥与社会融合:一个欧盟社会政策的分析路径》,《南开学报》2005年第1期]理查森和格兰德认为一个人只有在地域上居住于那个排斥他的社会,才能算作被社会排斥,并且这个人是因为自己无法控制的因素而不能参加作为公民可以参加的正常活动。①[转引自彭华民:《社会福利与需要满足》,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82-83页]杨云彦关于农民工所遭遇的城市社会障碍的研究可以充分证明上述理论对我国社会排斥现象的适用性。他认为由于认识障碍(市民在观念上对农村人口根深蒂固的偏见)、政策障碍(地方政府出台的对农民工的排斥性政策)、制度障碍(僵化的土地承包制、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城市封闭的社会保障体制)和素质障碍(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等因素,农民工成为都市边缘群体,表现出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的边缘化生存状态。②[杨云彦:《农民工:一个跨越城乡的新兴群体》,《人口研究》2005年第4期]

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之外,属于与“城市中心群体”相对的“城市边缘群体”。对于城市市民来说,农民工是农村人;对于城市制度政策保障体系来说,农民工是局外人;就城市劳动力市场而言,农民工是外地人。街角劳力作为以农民工为主的群体,市场领域同样处于边缘地位。同时,街角劳力作为装修行业从业人员,行业的特性又使他们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边缘化生存特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街角劳力群体最主要的特征是无稳定的工作和固定收入来源。从日常生活经验观察,常年守候在街头等待活计,由于诸多因素影响,街角劳力的工作是不稳定的。最普遍的现象是完成一项工作之后,不知道下一个活计在哪里,于是又重新回到街角守候。例如长春这样的北方城市,冬季寒冷而漫长,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使得人们很少在冬天进行诸如房屋装修等施工活动。这直接导致街角劳力的收入不稳定、收入来源不固定,相当一部分街角劳力的年收入远远低于当地人均年收入。

其次,街角劳力群体缺乏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街角劳力虽然成群地聚集在街角,一旦找到活源,马上分散在各个施工现场,互相之间缺乏联系。加之装修工程本身按照流程具有明确的分工,即使在同一个施工现场被同一个雇主(装修公司或者房主个人)雇佣的不同流程的街角劳力之间也很少有联系。此种情况导致当街角劳力和雇主发生纠纷时,街角劳力缺乏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以各种名义、借口克扣工钱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在出现工伤乃至伤亡事故时,街角劳力也总是处于弱势地位。

再次,作为外来务工人员,街角劳力面临陌生的环境,在城市里缺乏社会交往的对象,也很难获得社会支持。需要指出的是,同样作为外来务工人员,街角劳力和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不同,其中最显著的一点是街角劳力以“跑单帮”为主即“单兵作战”,而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则往往是较大规模的群体,来自同一或临近村庄的亲戚、邻里和熟人比较多。相形之下,街角劳力更显得孤立无援,处于一种“无根”的境地。

那么,在边缘化的生存境遇中,街角劳力的生存行动取向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街角劳力采取何种生存策略来应对这种处境?

二、可供街角劳力选择的三种组织形式

通过深入访谈发现,街角劳力在应对边缘化的城市生存环境时往往采取三种策略。一种是加入正式的装饰装潢公司,成为其中的一员;一种是组成具有稳定联系的装修队,但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正式注册;还有一种就是蹲马路等活计,即跑单帮。相当一部分街角劳力都有过上述三种经历。我们将上述三种情形称为街角劳力应对城市社会排斥环境可供选择的三种组织形式,将第二种组织形式命名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有学者指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中国的社会阶层在不断分化,作为分化的反应出现了社会边缘群体,由于政府变革、功能转化进程缓慢,社会边缘群体难以找到利益诉求渠道,于是身处民间的个体便会将单个的资源和能量整合汇聚起来,形成一种团体诉求,民间组织就产生了。①[李颖:《民间组织崛起的政治学分析》,《江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正是在这样一种机制下出现的一种“草根”组织形式。

由于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完全游离于政府的监管体制之外,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不但在城市政治环境中找不到合法性的基础,在城市经济环境中也没有合法身份。可以说它位于城市制度体系“边界之外”,以“隐性”的方式在现实社会中存在。这也是本文用“隐性”一词来表述街角劳力此种组织形式的原因。

隐性组织形式是街角劳力越来越倾向于采用的生存策略。那么,隐性组织形式到底在运行逻辑上与正式组织形式和无组织形式存在怎样的区别?它到底体现出怎样的优势?下面将通过比较分析的方式来进行解释。

组织运行逻辑是组织成员与组织结构之间相互作用、动态运转的结果。本文从宏观的组织结构和微观的组织成员心理和行为两个角度,考察正式组织、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和无组织三种组织形式运行逻辑的差异性。

1.三种组织形式的结构性差异分析

本文选取了四方面因素来考察正式组织、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和无组织三者之间的结构性差异,这四个因素分别是业务来源、成员关系、控制手段和利益诉求(见表1)。

如表1所示,正式组织的业务来源主要依靠业务员的联系、广告反馈和互联网上的信息收集,这三个渠道使公司速度较快、范围较广地获得业务信息,与缺乏这方面资源的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和无组织的街角劳力相比,公司占有明显的优势。虽然如此,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也有自己获得业务信息的方法,那就是关系网,它由乡土式的初级关系网和业务式的次级关系网共同组成。作为维持组织运行的重要动力因素,业务来源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至关重要,在这方面正式组织和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皆有各自可依赖的资源,只不过方式方法有所不同。需要注意是,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在处于市场体制边缘的情况下,也能如同正式组织那样在市场竞争中争取到自己的份额,而没有像无组织的“散兵游勇”那样更加不稳定,街角劳力隐性组织这种为了生存而采取的策略值得关注。尤其在政策、制度无法全面覆盖城市中这一群体的情况下,鼓励农民工自主地寻找适合自身的城市生存方式有利于其尽快融入城市社会。

在成员关系方面,不从属于任何组织的街角劳力独来独往,不涉及组织内的成员关系问题。而在正式组织和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成员关系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从表1可以发现,正式组织中的成员关系基本是功利性的上下级关系和同事关系,除了基于工作需要的相互合作,基本不存在情感上的往来。而在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就显得相对复杂,既有情感上的联系,又有功利性的联系,这两种性质的关系以彼此交融的形式存在于组织之中。出于生存目的而建立的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其成员关系不可避免地要被注入功利性成分,而不像纯粹乡土式的初级关系那样,单纯就是为了满足情感上的需求。正如布劳所说,处于同一工作单位中的人们,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两种交换之间的界线是模糊的。①[转引自刘少杰:《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05页]换言之,正因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存在,才使得成员之间天然的情感联系增添了功利的色彩。但值得注意的是,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成员之间的关系虽然存在功利成分,但由于具备情感上的相互信任、谅解,使得成员之间功利性的相互合作关系得到强化,使功利性的冲突关系得到弱化。

在控制手段方面,无组织的街角劳力我行我素,处于自我约束状态。而在正式组织与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之间,组织控制手段存在显著区别。正式组织运用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控制,组织成员的行为受规章制度的制约,违背公司规定会根据相应的条款受到惩处。而在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控制管理靠的是人情面子的约束作用。“忠诚”是乡土式的初级关系必备要素,在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这种“忠诚”是理所当然的、毋庸置疑的。倘若出现“不忠”,将受到组织内部其他成员的谴责从而难以在其中生存下去。正如有关研究指出的那样,传统社会在一些天然的社会关系(比如血缘和地缘)中不强调信,不是人们忽略了信,而是它本身是先在的,倘若其中出现不信,其付出的代价要远远高于守信的代价。②[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1页]这种基于彼此信任而产生的约束作用在正式组织中是不存在的,对于珍视乡土社会关系的街角劳力来说,它比规章制度更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在利益诉求方面,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和无组织的街角劳力,权益维护难度相对较大。在市场中,雇佣双方只是就各自的权利义务做一个口头上的协定,很少有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作保障,因此很容易出现街角劳力被无故克扣工资的情况,而每当有此类事件发生,往往是街角劳力做出相应的退让。

而作为市场中的正式组织,装修公司能够借助正式合同,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由此可见,权益是否能够有充分保障,关键在于能否进入正规的市场,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市场主体,而由于市场准入的门槛过高,导致利益诉求成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正常运行的障碍性因素。

通过以上四方面结构性因素的对比,可以看出,隐性组织化的街角劳力比无组织的街角劳力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这表明对于处在市场边缘的街角劳力来说,集体性的组织方式使他们更容易在城市中生存下来,因为隐性组织意味着工种齐全的技术组合,而功能齐全的装修队更容易在市场中树立业务上的知名度,业务上的知名度又会促进次级业务关系网的建立,业务关系网的不断扩大又必然进一步增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生存能力。在业务来源和组织控制方面,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与正式组织平分秋色、各有所长,虽然处于正规市场体制之外,街角劳力隐性组织还是比较成功地找到了适合自身特点的组织运作方式。但是在利益诉求方面,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仍处于弱势地位。总之,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有强于无组织街角劳力的生存能力,而在利益诉求方面却弱于市场中的正式组织。

2.三种组织形式中成员心理和行为差异分析

对三种组织形式中成员的心理和行为差异分析,本文选取了四个因素进行比较,它们分别是收入满意度、自由满意度、成员交往和组织认同度(见表2)。

如表2所示,在收入满意度方面,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成员的满意度最高,正式组织成员的满意度一般,无组织的街角劳力对收入的满意度最低。由于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具备全面多样的技术组合,相对稳定的业务关系网和较好的信誉度,因此经济收益会比无组织的街角劳力高得多。对于正式组织而言,虽然在业务来源方面不比街角劳力隐性组织逊色,技术全面等方面也比隐性组织好得多,但是正式组织成员对收入的满意度并不高,因为在正式组织中,主要的经济收益人是公司老板,而不是员工,正式组织的员工收入不如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成员高,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的员工收入只因工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存在“扒皮”、“克扣”现象,因为这种违背“忠诚”的做法在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是不被容许的。

在自由满意度方面,正式组织成员的满意度最低,这与成员受缺少人情味的规章制度限制有关。

在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组织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相对的自由,这说明在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不存在僵硬的规章制度限制的优越性,乡土式的成员关系中存在着人性化的相互体谅,因此组织成员能够得到相应的自由。无组织的街角劳力自由度最高,没有基于情感的约束,也没有规章制度的限制,但也往往孤独无助。

在成员交往的频度方面,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成员的相互交往频度最高。通过研究发现,除了业务上的相互合作,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成员之间还有情感上的礼尚往来,这种情感上的交流加强了隐性组织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靠正式组织中的条文规定是无法产生的。在正式组织中,成员之间除了由于工作需要而产生的相互合作、命令服从外,几乎没有情感上的交集,所以成员之间的交往频度要低于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成员之间的交往频度。无组织的街角劳力,在成员交往方面是空白,更谈不上交往频度的高低,而这正是“散兵游勇”区别于“组织成员”的典型特征。

在组织认同度方面,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中成员的组织认同度最高。在笔者看来,成员对组织是否认同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组织能否为员工提供满意的收入,二是组织能否满足员工非功利性的情感需求,二者缺一不可。通过对收入满意度、自由满意度和成员交往频度的分析,可以发现,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不但能够使员工获得满意的收入,而且可以使员工得到情感上的体谅与关怀,所以与正式组织相比,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成员对组织的认同度更高。因为在正式组织中,经过层层“扒皮”,员工得到的收入较少,加之因为规章制度的严格限制、成员交往形式的单一,员工对组织基本上没有情感上的依恋,从而导致成员对正式组织的认同度低。最后,由于无组织的街角劳力不从属于任何集体,所以也就不会有对组织的认同度。

通过对三种组织状态中成员心理行为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具有更高的组织认同度,这种认同度从收入和情感满足两个方面获得,而在这些方面,正式组织处于劣势地位。由此可以推断,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比正式组织具有更强的组织凝聚力和成员稳定性,而这两者是保证组织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

三、隐性组织化:街角劳力的边缘化生存逻辑

通过以上的对比研究,可以发现,三种组织形式在组织结构、成员心理和行为方面彼此存在较大差异。由于组织的运行逻辑是组织结构与组织成员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三种组织形式的运行逻辑也必然存在显著差异。无组织的街角劳力,由于缺少组织支持、工种单一、业务来源不固定、收入不稳定以及权益无保障,总是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生存状态。正式组织由于处于正规的市场体制内,各方面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正式组织的运行逻辑也必然是“正规化”的。

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不具备像正式组织那样的生存环境,也与无组织的街角劳力不同,它找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组织运行逻辑,即以初级关系网为依托,自行组织装修队,发展出由初级关系和次级关系共同组成的业务关系网,通过不懈的努力,对外逐步建立起在市场中的信誉度,对内维护组织的高凝聚力和稳定性,在被排斥于正规市场体制之外的情况下找到在城市中生存的空间。可见,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运行逻辑带有明显区别于正式组织和无组织的运行逻辑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通过组织的能量供给机制、整合机制和利益诉求机制表现出来。

1.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能量供给机制

组织的能量供给机制是保证组织正常运作的物质性基础。获得经济收入的渠道是组织能量供给机制的核心。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经济收入的渠道以“混合性”的业务关系网为依托。所谓“混合性”,是指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业务关系网由初级关系和次级关系两种关系共同构成。初级关系既包括以血缘、地缘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乡土关系,也包括与社会经济特征相似的个体之间发展起来的关系。初级关系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提供两种资源,一是人力资本,即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成员。街角劳力作为外来农民工,初级关系是他们初涉陌生城市环境时唯一可依赖的资源。当街角劳力为了更好地在装修行业中生存而决定组织装修队(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时,初级关系网是他们选取合作伙伴的首要范围,组织成员基本上是亲戚和同乡。初级关系网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提供的第二种资源就是业务信息。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装修队与装修队之间会有相互提供业务信息的情况,以往的老客户也会提供业务信息。由于是传统的农民出身,街角劳力对初级关系有着天然的依赖与信任,特别是在“生存受限”的城市环境中,这种初级关系及其提供的资源就显得更为重要。尽管如此,初级关系并不是街角劳力隐性组织获取业务信息的唯一途径,在维护和稳定初级关系网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发展次级关系网。

林南认为,当农民工的初级关系网无法满足其在城市中的生存发展需求时,就会产生促使农民工发展次级社会关系网络的较强动力。①[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通过访谈发现,对于街角劳力来说,利用维护初级关系和发展拓宽次级关系是两个同时进行的过程。城市环境的不稳定性和生存的现实感,让街角劳力明白单纯依靠初级关系是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的,他们必须努力发展次级关系,以功利合作性业务关系为切入点,获得与城市市民接触的机会。在交流合作中,与同自身社会经济条件相异的城市市民建立起次级关系网,这种次级关系的建立是街角劳力市民化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步。在体制性资源缺失的情况下,次级关系网是街角劳力市民化过程中唯一可自行创建并加以依赖的资源。研究表明,次级关系并非只是工具性的合作关系,随着合作时间的延长,也会有情感因素融入其中,情感因素是农村人口认同城市社会、城市社会接纳农村人口的重要表征,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推动因素。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次级关系网不仅发挥能量供给的作用,而且对街角劳力市民化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换言之,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能量供给机制中存在着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

2.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整合机制

整合机制的作用是维护组织成员的彼此团结以保证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正式组织的整合机制依靠规章制度,而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整合机制依靠的是基于乡土关系而建立起来的彼此“情感”、“忠诚”,这种“情感”、“忠诚”作为一种传统,一种扎根于组织成员深层意识的文化,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这种情感上的整合力不是一两次功利上的得失所能动摇的,往往是功利上的纠纷或冲突因“情感”的存在而被弱化。加之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只按工种分配薪酬,不存在正式组织中的“扒皮”等现象,使得员工具有较高的收入满意度。情感归属和满意的收入使得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成员稳定性较高,人员更迭和流动很少,这成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因素。可以说,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整合机制具有天然性和情感性的特征,它有和正式组织整合机制相比截然不同的聚合力。

3.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利益诉求机制

正式组织处在正规的市场体制之内,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度的认可,因此,正式组织作为市场中的主体,其权利和义务在法律法规中都以清晰的条文形式存在,并就具体事宜而体现在合同中。相应的,正式组织的利益诉求渠道也必然明确而畅通。与正式组织相反,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处于正规的市场体制之外,虽然在现实市场中进行劳务活动,但这种活动很少或者基本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作保证,这就导致雇佣双方权利义务的模糊性。大部分街角劳力表示,因为没有合同,很多事情说不清楚。即便如此,相对于“散兵游勇”而言,以隐性组织形式存在的街角劳力由于“人多势众”,因此,每当出现利益受损的情况时,街角劳力隐性组织有可能通过法律之外的手段(群体性施压或暴力冲突)来诉求自身的权益。可以说,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利益诉求机制具有法律保护缺失的特征,这种特征使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在市场生存中处于不利地位。

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能量供给机制、整合机制和利益诉求机制并不截然分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动态的运转中共同构成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特有的运行逻辑。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街角劳力隐性组织的运作逻辑,即动态的隐性组织化,是当下装修行业的农民工为应对边缘化生存状态所采取的最为成功且最乐于接受的一种生存策略,展现了街角劳力具有边缘化特征的生存逻辑。

四、讨论

通过以上初步探讨可以发现,街角劳力作为在城市中从事装修行业的农民工群体,面临着来自城市社会的系统性排斥,表现出在城市中“边缘化”的生存状态。为了应对城市的社会排斥,改变自身“边缘”的生存困境,街角劳力通过自行组织装修队,即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在整体性排斥的城市环境中找到了社会参与的空间,这种边缘化的生存逻辑是街角劳力由“城市边缘”走向“城市中心”的比较成功的生存策略。

街角劳力的边缘化生存逻辑,为被排斥于城市制度体系之外的街角劳力提供了社会参与的可能,为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社会的方式开辟了新的路径。这一路径揭示的是作为外来的农民工群体,街角劳力比较成功地克服了城市环境的障碍,积极地寻找具有现实可能性的谋生手段,顽强地在陌生的城市环境中争取到了生存的机会。从制度的角度看,街角劳力隐性组织作为一种完全游离于城市制度体系之外的“草根”组织,它“自下而上”地发挥了反社会排斥的功能;从市场的角度看,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发挥了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益”功能;从社会的角度看,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发挥了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整合”功能。街角劳力隐性组织分别在政治、市场和市民社会三个领域发挥推动街角劳力进行社会参与的功能。

同时,也暴露了这是一种正规体制之外的生存逻辑,一种权益保护缺失的生存逻辑。它反映出我国城市有失公平的农民工管理体制。作为边缘化的“生存”逻辑,它是农民工城市融入过程中的一个比较成功的典型,而作为“边缘化”的生存逻辑,它又恰恰暴露了问题的所在。

总之,以隐性组织化为核心的街角劳力边缘化生存逻辑,代表了农民工群体中一种特殊的城市融入方式,应当受到政府乃至社会的鼓励和引导,它的发展和未来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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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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