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十论中国市场-——与张维迎先生商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60 次 更新时间:2011-02-26 13:27

进入专题: 市场经济   张维迎  

丁礼庭  

前几天,偶然地进入了张维迎先生的网上专栏,读了张先生十几篇文章,我对中国第一学府的大教授、中国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权威张维迎先生有关市场经济的部分理论观点实在不敢苟同,不得不在此向张维迎先生提出商榷。

本问虽然指明是和张维迎先生商榷,只是因为本文的引文大多数都来自张维迎先生的网上文章,实质上是向中国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界的共识提出挑战。本文分十个主题来讨论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

1、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

张维迎先生说:“中国的未来发展,取决于我们的信念,我们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如果我们坚定了对市场经济的信心,不断推进改革,完善市场,中国的未来会非常好。”[1]客观上目前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模式都千差万别,各有特色。那么,既然我们要把中国的前途托付给市场经济,我们必须搞清楚,市场经济到底有没有“目标模式”,怎样的市场经济才是相对完善的,我们希望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把我们中华民族带向何处?

邓小平为中国指明了社会主义的二大原则,我认为,这二大原则也应该是市场经济体系的最主要原则——拿邓小平的原话就是“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也就是市场经济必须兼顾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富裕,在这二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共同贫困,所以,共同富裕必须建立在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上,而共同富裕又是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发展必须有效地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只有少数人致富的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创造出来财富为少数人攫取的模式,既没有社会现实意义,从长远来说也不能真正地持续高速发展。所以,我明确反对张维迎先生及其主流学者的观点:“‘效率第一 ,兼顾公平’并没有什么错”[2]。在效率和公平中没有,也不应该区分第一和第二,二者必须一视同仁。必须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才能够确认在什么环境下,哪一方面更重要些,这种单方面的重要性,也必然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片面注重效率,应该不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30年后,在贫富二极分化严重,基尼指数达到4.9的大幅度超警戒线的现实状况中,重点关注公平和共同富裕不但是必须的,也是理所当然的。任何经济理论,不但都有一个适用的客观的环境、范围和条件,超越了这个环境、范围和条件,甚至就可能成为谬误。

在经济理论中,经常用理论模型来分析说明问题,什么是理论模型?就是首先界定一系列条件,在这些既定条件范围内分析得出的经济理论,仅仅在这些条件和范围之内才能够成立,超越了这种范围和条件,就不完全适用,甚至可能会成为谬误。其实,从宏观上来说,世界上所有真理,都具有这种特点。甚至牛顿力学定理和爱因斯坦相对论原理,都是如此。它们只适合在正常的三维、四维空间内才能够有效。如果我们设想一下它们在宇宙大爆炸前能够有效吗?

所以,正确的经济决策所适合的经济理论也必须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世界上不可能存在能够适合任何环境的永恒真理。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也一样。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常识。任何客观经济环境中适合的、正确的政策依据,都必然是各个理论流派的组合菜单,只是各种理论流派在这份菜单中所占据的比例不同罢了。所以,中国的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家必须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尽管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在一定的环境范围内是有效的、正确的,但也是绝对不可能“打遍天下”,能够适合所有客观环境,不可能永远正确、有效,成为永恒的真理。

2005年3月,我曾经在网上发表了《论以“人”为中心》的文章,向邓小平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纲领性决策提出商榷。社会发展,包括经济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这是因为唯物主义不但确认物质是第一性的,而且还必须承认在物质范畴中,人是第一性的,是首要的。生产力是人创造的,生产力带来的物质财富也是为人所用的,人不但是改造自然和社会,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及人类自身解放、发展和进化的人的实践活动的主体,也是它的最终目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和动力,就是以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为目的的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

这里的“人”不是一个政治概念“人民”,而是一个哲学概念,应该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是指“每个人”和“一切人”。如果说自由主义理论是关于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理论,那么也必然是关于“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理论,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甚至和民主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都是相通的。如果有人说,自由主义仅仅是关于精英群体的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理论,那绝对是对自由主义的玷污和扭曲。所以,在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生产力及其创造的财富,也必须相对地为“每个人”和“一切人”享用,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必须相对地依靠“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积极努力和创造性实践,而不能仅仅依赖少数精英。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所有经济学家一样,都必须为“每个人”和“一切人”利益的扩大和提高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而不能仅仅为少数精英服务。

2、本次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张维迎先生说:“事实和逻辑分析表明,这次危机与其说是市场的失败,不如说是政府政策的失败;与其说是企业界人事太贪婪,不如说是主管货币的政府官员决策失误。”[3] “美联储实行持续的低利率政策和信贷扩张,市场信号扭曲,原本不该借钱的人都开始借钱,原本不该买房子的人都开始买房子,原本不该投资的项目开始投资,由此,房地产泡沫和股票泡沫急剧膨胀。”[4]

我不能同意张维迎先生说的本次经济危机仅仅是政府干涉经济的结果,和市场机制无关的观点。我的观点非常明确:本次危机的根源是政府的监管没有有效地弥补市场固有的不足——没有有效地制约金融家和金融企业因贪婪而产生的对市场的危害,而这种经融家的贪婪行为完全是市场固有的机制和缺陷。如果没有金融家和金融企业贪婪的市场行为,仅仅是货币流动性过多,会造成这种严重的危机吗?很显然,政府的金融政策和货币投放量,原本是应该符合市场的客观需求,包括遏止和制约金融家和金融企业的贪婪,结果是政府宏观干预的政策错误,如张先生所说,泛滥的货币流通量非但没有对贪婪的金融家和金融企业达到应有的监管作用,反而是助长了他们的贪婪。尽管他们这种贪婪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甚至可以说是市场经济机制和市场竞争的动力,但超过了一定的程度,就必然地成为市场经济的危害。那么,怎样把市场中人们的贪婪限制在正常的有效的范围内,就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和职责。

再说,政府在利率政策和信贷政策方面能够彻底“无为”吗?完全由市场来自然、自由和自发地进行可以吗?当然可以,在市场经济起源时期,就是这种完全依靠市场的纯粹的市场调节状态。但是综观当今世界,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在利率和信贷、货币发行量方面彻底退出,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张先生能够指出哪怕一个国家吗?如果没有,请张先生试图去说服哪怕一个国家愿意执行这种政策,看看能成功吗?

3、面对经济危机,政府能够撒手不管,彻底“无为”吗?

张维迎先生说:“经济出了问题,人们通常会求助于政府,政府也认为自己责无旁贷。 让政府通过增加信贷和扩大需求的办法把经济从萧条当中挽救出来,有没有可能呢?我抱怀疑态度。”[5] “ 政府对破产企业的拯救不仅扭曲了市场的惩罚机制,延缓了结构调整,而且常常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因为政府只解决大问题不解决小问题。政府的拯救措施也降低了企业界自救的积极性,导致更多的投资行为和更多的坏帐。政府投入的资金越多,资金越短缺。”[6] “我的观点是,2009年就不该去刺激,房价掉的时候去加大投资,本身就不对,该掉就让它掉,该掉到哪里就让它掉到哪里。所以几个月前还在救市,现在又要去‘压’市。”[7]“如果2001年美国不救市,现在世界的危机就不会这么严重,当时只是一个小危机、小泡沫,后面可以再健康地前进。救助之后,低利率大量放贷,小泡沫变成大泡沫、大危机,就很难收场。在中国,是靠政府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来拯救危机,最后恰恰是固定资产投资本身的波动成为导致经济波动的主要原因。其实我们是在加大这个周期的波动,而不是平缓周期。[8] “凯恩斯主义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依据:需求不足,市场失灵,解决的办法就是政府去介入市场,增加需求,从而使经济从萧条中走出来。而奥地利学派认为,萧条是市场自身调整的必然过程,有助于释放经济中已经存在的问题,政府干预只能使问题更糟。”[9]

够了,不用再多引用张维迎先生的文字了,张维迎先生的观点已经非常清楚:面对经济危机,政府的“救市”,是帮了倒忙,大多数政府对经济的干涉行为都是无效的。那么我想请问张先生的是:是否可以因为政府干涉经济政策的错误,而确定政府“不应该”干涉经济,应该“取缔”政府对经济危机的“一切”救市行为?虽然张先生的文字中没有明确的答案,张先生非常知趣,没有说“肯定不可能”,而仅仅是“抱怀疑态度“。并且还承认:“政府只解决大问题……”那就是说政府的行为应该还有成功和有效的地方。

所以我的观点非常明确:面对经济危机,政府绝对不能袖手旁观,不能彻底“无为”,大家都明白一个经济学的常识——经济危机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表现形式却基本相同——从流动性泛滥一下子进入流动性彻底消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不及时注入适当的流动量,后果将不堪设想!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各国政府都没有及时注入流动量,听任金融企业倒闭,结果不但银行倒闭近半数,美国的经济损失高达60%,而本次危机的严重性并不比那次小,各国政府及时注入了流动量,结果损失是多少呢?如果我们还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那么这个实践的证明,应该比任何理论大师包括张先生的言论都权威。当然,到底应该注入多少流动量,确实值得商榷。是否真的需要“四万亿”也可以质疑。甚至更重要的是在什么恰当的时刻及时退出,都是应该进一步深刻探讨的重要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经济学家必须有效而正确地引导这些被注入的货币流动量,使之流向对解决危机有效的领域而不能让它们冲击资本和资产市场,形成新一轮的泡沫。而且这也是全体经济学家的职责!但面临危机政府不干涉肯定是不行的。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因噎废食”,因为政府的政策错误就彻底取缔政府对经济的干涉行为。

4、市场不是“万能的”,纯粹的市场经济存在三大缺陷

虽然张维迎先生也承认政府调控经济的必要性:“为了完善市场,政府应该做什么?就是很好地界定产权、保护产权。没有政府,经济发展是不可能的,政府本身也是市场的一种需要。”[10]但却认为:“我不是说不需要政府,但政府绝对不要直接介入经济。确实,政府实际上要做的是制定一些规则,但保证规则的执行更重要。”[11]“市场是靠人运作的,而人本身是不完美的。所以我们作决策可能会有错误。当出现这种错误时,恰恰就要靠市场成为一种纠错机器。 正因为有这种机制,市场才会优胜劣汰,才会选择最有效率的方式。”[12]

也就是说,张先生认为,与其让政府来调控经济,还不如依靠市场自身的纠错机制。这似乎就等于否认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必要性。

而我的观点非常明确:虽然市场是有效的,甚至是高效的,但绝不是万能的,市场存在着三大缺陷。市场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而独立完成国民经济的有效运作。

第一个是市场的先天性缺陷。经济学家刘易斯曾经提出劳动力价格“拐点”的理论。我说的这种市场缺陷就是在大多数相对完整的市场体系中,在这个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以前,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劳动力“供给过剩的刚性”,一旦“拐点”到来,就会因工资的上升,使资本外流追逐更廉价的劳动力。这就决定了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不可能是公平的,过剩劳动力的工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低于客观实际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成果的,还因为劳动者面对“生存的迫协”,不可能拒绝这种不合理的低工资。这样的结果就是:第一,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是真正地自由、自主、自愿的;第二,市场经济的看不见的手不可能自动、自然地通过市场固有的调节作用——通过过剩的劳动力的价格(工资)趋低来减少劳动力供给,重新实现供求平衡,使价格(工资)恢复到合理的区间,自动、自然地实现新的市场均衡。很显然,劳动力市场上的这二大先天性“缺陷”,是不可能通过市场经济体系看不见的手自动地、自然地避免和完善的。

我们拿市场经济的价格模型来分析,如果我们承认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均衡,即劳动力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在——边际资本收益、即利率(平均利润)加边际劳动力收益。(假设设备等其它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有剩余。)那么在劳动力过剩的市场环境下的这种价格均衡的结果:一是,劳动力价格,即工资水平是在客观的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之下的均衡,二是,投资量也随着劳动力边际收益不合理地偏低而大于正常量。

我们在这里没有必要对这种市场缺陷所造成贫富不合理地二极分化、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造成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低工资造成的高利润所引起的企业垄断倾向、以及相对贫困所造成劳动力综合素质无法有效地提高而影响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劳动者劳动积极性的伤害,等一系列的弊端展开分析,因为这不是我文章的主题。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一切也正是为什么政府必须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建立和完善与国民经济客观实力相适合的福利制度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剩余价值学说敲响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必然灭亡”的警钟,指明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危机的总“根源”。但是劳动力之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的根源,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成为商品”,并不是所有劳动力交易都必然地会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力之所以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的“根源”,就是我指出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先天性缺陷”—— 劳动者因为生存的迫胁无法拒绝低工资,所以劳动力商品不会像其他商品那样,因价格趋低而减少供给,使价格自动、自然地恢复均衡。结果就是劳动力相对资本来说,是永远地过剩的!劳资之间的交易和竞争就永远是不公平的。但是一旦工会的合理介入,政府的调控的合理干涉,使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竞争的力量趋向均衡,实现相对公平的竞争,劳动力交易就完全可以不产生剩余价值而达到合理的水平。实践证明私有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如马克思所说的“必然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理论诞生后,工会和政府的合理介入工资领域的调节作用。

市场经济的第二个不可避免的缺陷就是:虽然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定义市场经济时,预设了“充分竞争”这个前提条件,不管这个“充分竞争”的概念中有没有包括“充分的信息”这个概念,但无论如何,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是忽略了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另外一个前提,就是信息必须是充分的、完善的,但这恰恰是不可能真正地做到的。这是因为,“相对充分”的竞争还是比较容易的界定的,只要有效地管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脚”和有效禁止违法行为就基本能够达到“相对的充分竞争”的市场要求。但相对来说,要做到“信息的充分”却非常地困难,简直可以说“不可能做到”。就算是在当代无比发达的信息化时代,也不大可能做到提供“相对地能够正确地、充分地说明问题的必要的信息”。这是因为, “信息充分”的条件,不但包括信息传播方面尖端、发达的技术和设备,而且还包含着许多“主观理解”的因素。而真是这种“主观理解”的因素,是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市场利益”的干涉和扰乱的。困难的是,这种“市场利益”的干涉和扰乱,是很难以法律和规则来明确地规范的。这也是为什么把它定义为“不可避免之缺陷”的原因。

我们就拿这次“次贷危机”来分析。如果在“次贷”分销的过程中,能够做到“信息充

分”,还会有那么多的商业银行来接手和购买这种“次贷”分销业务吗?如果信息果真是充分的,也就完全有可能把这种“次贷”业务的规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有效地避免这场可怕的危机。

虽然我们事后可以指责“次贷”业务的信用“评级”过宽,不正确;也可以指责这种过宽的评级是受到“市场利益”的干涉和扰乱。但是在事态进行的过程中,“市场功能”有可能完全避免这种干涉和扰乱吗?法律条文有可能详细到能够鉴定和避免这种干涉和扰乱吗?实事求是地说,几乎是不可能相对完善地做到这一点的。这也是为什么法律不可能回过头来追究当初给“次贷”定级的评级人士的责任的原因。因此这种市场本身的弊端,只能在事态发展的过程中依靠政府在问题出现时,或者是一旦发现问题时就即时地、恰倒好处地干涉、及时地监管和纠正。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一劳永逸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

而“垄断”,就是市场经济的第三个缺陷。在自由、自然、纯粹的市场经济中自始至终存在着一种垄断的发展趋势和倾向。而这种垄断的趋势客观上存在着对市场自身功能的制约和危害。

所有这些客观存在的市场经济“缺陷”,都非常明确地指向了一个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市场是有效的,甚至是高效的,但不是万能的。如果我们承认市场的这些原始的缺陷极其危害,那么也就为政府在调节收入、调节总的供需平衡,以及反垄断等一系列领域的宏观调控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当然,前提是这些宏观调控必须是恰倒好处的、根据客观环境及时调整的,也就是必须限制在对市场公平竞争和对市场功能恰倒好处的完善和促进的范围内,而不能超越弥补市场缺陷这个市场客观需要的范围。凡是对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具有促进和完善作用的政府调节行为,在市场调节客观要求范围内的政府调节行为,都应该属于市场功能本身的调节作用,是市场调节功能的一部分。只有当政府的调节行为超出了市场的客观要求,对市场调节功能具有妨碍和危害作用时,才能够确认为是政府“不合理的干涉”。

但张维迎先生却说:“我们今天的救市能不能成功呢?我想也可能会有短期效果。但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是市场自身的调整,政府救市的结果可能延缓了市场的调整。打一个比方,现在的经济就像一个吸毒病人, 医生却给吸毒病人开的药方是吗啡,最后的结果可能会使问题更严重。”[13] “弗里德曼曾经研究过美国政府医药管制的实例,发现负责医药管理的那些官员,负有极大的责任————如果他们审批后,发出许可的药是假的,那是有责任的;但是,药卖了多少钱,他们并没有收益。这样,对一个理性的官员来说,把新药的申请报告压在抽屉里,就是最合理的选择。只要不批准,就不会有新药,当然也就不会有假药。 因此,在实行药品管制后,美国新药上市的速度大大减缓,其后果是很严重的。用弗里德曼的话说,大量患者因为吃不到更新更有效的药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可能远远超出了政府防假药减少的死亡人数。这可以说是管制失败的一个具体例证。”[14]

张维迎先生又例举了政府政策的错误,我还是那句话:“张维迎先生是否认为,在平时,非危机时期,应该完全取缔政府完对市场经济的干涉?”张先生在这里举的二个例子也非常可笑,根本说明不了问题:“张先生是否认因为庸医的存在,吸毒者和病人就不应该去找医生?”“因为国家对药品的监管存在效果上的成本和弊端,就应该取消国家对药品的监管?”我希望张先生明确告诉我们,弗里德曼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结论是否包含“必须取缔政府对药品的监管”?我希望张维迎先生和持相同观点的主流经济学家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任何政策,甚至可以说是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仅仅是弊多还是利多的区别,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只有利没有弊的政策和事物。因此任何决策,都仅仅是在利弊衡量中寻求利多弊少的政策。在这里,弗里德曼仅仅指出了政府对药品监管而附带的弊端,以引起人们重视,尽量避免这种弊端。而不可能因此而取消政府对药品的监管。甚至可以说,这是政府监管药品无法避免,又必须尽量减少和避免的“成本”。

张维迎先生还说:“这就跟人一样,本来没病,但有人不断说他有病,非给他吃药不可,最后就吃出病来。这也是赵本山的小品《卖拐》告诉我们的真理。”[15] “所以一般人觉得市场混乱就要靠政府,其实政府介入得越多市场就越混乱,最后就是恶性循环,这可以称为‘管制的陷阱’。”[16] “市场本身纠正自身毛病要比政府纠正市场的毛病更为有效。因为市场上任何一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生存竞争,竞争的压力迫使它必须讲求信誉,否则就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经济学越来越倾向于让市场自己调整自己、而不是靠政府管制的原因,还在于认识到管制的失效性。”[17] “过去简单地推论,只要市场有毛病,政府就应该管制。但国外几十年管制的经验、大量的案例已经证明,管制可能比市场做得更坏而不是更好。我们必须清楚,并不存在一个最优(first—best)选择,我们只能选择次优。……我想这是二三十年来经济学家达成的一个共识。我们不能看到市场有毛病,就简单地认为政府应该去管制。”[18]

在这里,张维迎先生的观点和危机时期一样,认为在非危机时期,因为政府干涉经济的政策错误,市场经济本身有自己的“纠错机制”,其效果远远高于政府的政策。我想请问张先生的是,张先生是否认为政府的介入“不可能”真正有效?不可能比市场自动纠错更有效?我打个比方,我想张先生不会否认市场经济需要法律来规范,而法律的规范就应该属于政府行为的范畴,而不是市场原始的功能。那么市场可不可以完全不要法律规范?没有法律规范的市场能不能存在?正如张维迎先生所说,市场本身有纠错机制。而且大家都知道,在市场经济起源时期,就不存在法律的规范,市场同样存在。那么为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规范越来越完善了呢?是不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倒退”?很显然,有法律规范的市场经济比没有法律规范的市场经济更完善、更有效。道理非常简单,市场的纠错机制只能在发生错误后才能够纠错,而只要发生错误,效率就已经受到损害了。而法律规范可“预防”错误。同样,人生病可不可以不看医生?在医生职业还没有出现时,人们都不看医生,因为人体自身具有免疫功能。那么,张先生说的,《卖拐》中庸医害人,是否世界上出现了庸医后,人们都不应该再找医生看病了?文盲都知道不可能,我相信张先生也不至于傻到“因噎废食”!因为单靠自身免疫力风险很大,效果不好。所以,正确的结论就是: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必需的,重要的是政府的调控政策必须正确有效。如何正确有效,这就是经济学家的责任。

张维迎先生还说:“企业家失误要承担责任,而政府很大程度上不必承担责任。由于政府本身很难承担责任,那么也就很难做出最好的决策。如果只有一个医生,他把你的身体治得越糟糕,你就越要依靠他。”[19]

非常明显的是,张先生在这个结论的条件和范围,也就是“只有一个医生”,如果医生不是一个,而且公平竞争,张先生的结论还能够成立吗?如果张先生,或者说所有人生病不可能都自己当医生,人们都不可能不看医生,所以,出路只有一条,不是不看医生、废除医生的职业,而是必须彻底改变只有一个医生的状况。而且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就是绝对不能只有一个医生,只有一个医生的制度是绝对没有“资格”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同样,如果政府和执政党处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原则),还会有“政府本身很难承担责任”的事情吗?情况肯定大有好转。所以,张先生在这里不是在讨论市场经济的问题,只是承认和肯定,或者说是把“只有一个医生”作为不可超越的前提条件和先决条件。我不知道这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的无知呢,还是故意回避问题,说假话。而事实上,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一般都回避这个主题,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学术理论界的一个耻辱的标志。

张先生还说:“根据美国伯克利大学经济学家德隆的研究,在人类历史上,从旧石器时代到公元2000年的250万年间,人类花了99.4%的时间,即到15000年前,世界人均GDP达到了90国际元(这是按照1990年国际购买力核定的一个财富度量单位)。然后,又花了0.59%的时间,到公元1750年,世界人均GDP翻了一番,达到180国际元。从1750年开始,到2000年,即在0.01%的时间内,世界的人均GDP增加了37倍,达到6600国际元。换句话说,人类97%的财富,是在过去250年——也就是0.01%的时间里创造的。……在250年前,人们能够消费的商品种类大致是10的二次方――也就是上百种而已。而现在,我们能消费的产品种类是10的八次方以上,有上亿种。”[20]

张维迎先生的这些数据非常说明问题,但我希望张先生能够继续深入统计一下,在市场经济250年的历史中,前200年和凯恩斯理论和罗斯福新政诞生后的后60年的数据,看看市场经济后60年比前200年在人均GDP和商品品种方面增加了几倍?

张维迎先生还说:“经常有一种误解,认为人类的生活水平提高来自技术进步。问题是,为什么有的体制下技术会进步,有的体制下技术就不会进步?是什么推动了技术进步?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只有市场经济才能推动技术进步,并使新的技术很快投入运营,对人类生活产生影响。”[21]

我也希望张先生能够考虑是否所有的市场经济都是高效率的?怎样的市场经济才是高效率的?是什么政策使市场经济后60年比前200年在效率上产生了飞跃,甚至成倍地上升?

5、中国低收入、低消费、高投资、高顺差以及国企高收入的经济模式的根源是什么?

这种中国特有的发展模式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失误、还是市场本身的缺陷造成的?我的观点非常明确: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就是上述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而这种市场本身的缺陷,是必需政府的有效调控,才能够弥补的。而恰恰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在社会分配领域中调控功能的缺位,才助长和扩大了这种市场经济的缺陷。在中国由于真正能够代表劳动者的工会和农会的缺位,官方的工会又只能代表官方的利益,不可能完全彻底地代表工人的利益。所以,在劳动力过剩的市场条件下,劳动者不能依靠集体的力量,只能以个人来面对强势的,相对紧缺的资本的竞争,劳动力的价格就不可能合理,低工资也就必然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常态。

而低工资造成的贫富二极分化,就必然地影响消费,消费萎缩就必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严重问题之一。因为消费的萎缩,就必然需要增加投资和出口来填补消费不足的窟窿,于是低收入、低消费、高投资、高顺差和国企的高利润的现象就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和常态。

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国经济落后,人均GDP和人均收入都非常低下的事实情况下,片面地强调效率,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仅正确,也是一种无奈。而在中国持续高速发展30年后,在中国人均GDP超3000美圆,而同时基尼指数达4.9,严重超警戒线,贫富二极分化严重恶化时,张维迎先生还在按自由主义理论的本本,坚持:“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话,就证明张维迎先生不明白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原理——经济政策必须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必须随时随地地适应变化中的经济环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之所以正确,就因为在一部分人富裕之后必须带动大多数人共同富裕,如果不能带动大多数人共同富裕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就必然是一个错误的政策。

张维迎先生说:“但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家庭储蓄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是降低的,从1996年的30%以上下降到2000年的25%左右,之后没有大的变化;中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1996年是20%,到2000年只有15%,2005年是16%,远低于印度的22%。当然,中国的储蓄率确实是世界上最高的,但主要原因是企业储蓄和政府储蓄高,而不是家庭的储蓄率太高。”[22]

我想请问张维迎先生的是:即使中国居民的储蓄率没有明显下降,这个事实可以用来否认中国大多数劳动者的低工资造成的贫富二极分化是消费严重不足的根源的事实和论断吗?指出中国居民储蓄率没有明显下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分析说明中国居民储蓄率没有明显下降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消费严重不足。以及产生这种弊端的根源是什么,如何有效地来纠正这种消费不足及其引起的一系列弊端和危害。但非常遗憾的是,张先生忘了,或者是疏忽了这一系列更重要的问题!而这种避重就轻、回避主要问题的现象,在中国主流学术界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这是又一个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耻辱。

张维迎先生还说:“‘消费贡献率’和‘出口贡献率’与GDP的增长率负相关,只有‘投资贡献率’与GDP增长率正相关。也就是说,消费和出口的‘贡献率’越大,GDP增长越低;投资的‘贡献率’越大,GDP的增长率越高。那么,为了GDP的增长,我们究竟应该是刺激消费、刺激出口还是刺激投资?[23]

我实在不可想象一个中国第一学府的经济学权威教授会对经济概念如此地下定义,在这里,我的质疑有三:第一,我在上面已经论证了任何真理都是相对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永恒真理,什么叫“相对的”?就是有条件限制的、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有效。张维迎先生此话显然是过于绝对了,不是在任何环境和条件下都能够成立的——如果一个国家需求严重不足,投资已经过量,已经超正常需求,或者说超正常范围,张先生的这个定义就不可能成立。其二是,就中国目前“需求乏力,投资已经冲高”的现实环境下,再进一步刺激投资,能够有效吗?至少我认为效果应该适得其反。其三是,凯恩斯的需求论,说过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刺激需求的观点吗?就我对凯恩斯经济理论的理解,是应该在需求不足的环境和条件下,才应该刺激需求。那么,中国的客观经济现实是不是需求不足呢?难道在中国目前需求严重不足的客观环境下,仍然进一步刺激投资,真能够创造出足够的需求吗?如果没有大量的贸易顺差来消耗高投资带来的超大量供给,中国的经济高增长能实现吗?目前中国的贸易顺差还有多大发展空间,还能够支撑多大的投资增量?在目前的中国还能够大幅度增加投资吗?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所有这些问题都能成为反驳张先生上述理论的依据。

6、应该任何来进行中国低收入的工资改革。

到底如何来进行劳动力市场的改革?政府完全退出,还能够称为“改革”吗?完全彻底地由劳动力市场自然、自由、自发地决定劳动力价格就是科学的、有效的吗?

张维迎先生还说:“工资问题依然是市场问题。如果你相信市场机制,市场的价格也是评估各种利益关系的杠杆。过去我们农村劳动力非常充裕,所以长期以来工资压得低,但到一定阶段之后,企业之间的竞争一定会把工资往上拉。”[24]

我的质疑有三:一是,那么这种“长期以来工资压得低”的政策极其结果,对中国的国民经济到底是利多弊少呢还是弊多利少?就目前的中国来说,这种长期以来的低工资所造成的贫富二极分化,已经和腐败问题并驾齐驱,成为引发中国所有重大社会问题和严重危害社会发展的二大毒瘤,此“瘤”不除、中国社会就永远不得安宁。

二是,排除政府人为地提前纠正,仅仅依靠市场自然、自动的发展,能够有效地纠正这种低工资的状况吗?根据刘易斯的收入“拐点”理论,在国内劳动力饱和前,市场是不可能有效改变这种低工资的状况的。那么中国有13亿人口,农村户口占70%以上。虽然目前中国实质上已经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沿海地区已经出现“民工荒”,但要真正达到劳动力饱和状况,并非指日可待,肯定还将有一个相当漫长的、痛苦的磨合期。如果说国际竞争

中机会难得,时不我待,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崛起难道应该,或者说有必要这么无为地等待劳动力市场的拐点自然到来吗?

三是:如果我们没有未雨绸缪地预先通过提高收入来进一步提高中国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来有效实现产业升级换代的话,就算是通过漫长的等待,当劳动力市场的拐点真的到来时,我们何以面对东南亚和印度、非洲的低价劳动力的恶性竞争?

张维迎先生说:“如果工人工资的增长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由政府规定,工资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仅会削弱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还将导致工资和价格螺旋式攀升,诱发严重的通货膨胀。”[25] “有人认为,市场经济的结果一定是贫富差距扩大。这是一种误解。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使什么人受益最大?是富人吗?不是,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是普通人。”[26] “如果政府为缩小收人差距而实施的政策使得企业家没有了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性,数亿农村劳动力就没有可能转移到城市就业,不仅解决不了绝对贫困问题 ,也没有办法缩小收入差距。……如果想通过税收手段把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压下来,就会导致大量脑力外流,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而如果把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提得太高,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民营企业家和高级人才可以移民海外,而普通工人只能回家,对后者的伤害更大。”[27]“如果说我们为了普通劳工的利益,最好是允许企业自由竞争。……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推进市场自由地竞争、自由地准入的话,那么各个收入分配自然会达到一个均衡。如果你是人为地改变它,带来的后果就会比较严重。”[28] “如果中国经济是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的话,劳工的工资是一定会持续上涨的。不需要人为的什么政策,它都会上涨的。但是如果出台的政策和市场的力量是相一致的话,等于没起作用,如果跟它不一致的话,就起了负作用。”[29]

我反对张维迎先生和中国自由主义主流学界的观点:只要是市场决定的价格,包括劳动力价格,都是正确的,他们把必须扭转的劳动力市场上因劳动力过剩造成的低工资的市场缺陷当作市场的规律了。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以前,往往是贫富差距快速二极分化伴随着低收入群体收入缓慢的提高。所以,张维迎先生说的“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是普通人”的理由,并不能成为否定这种情况伴随着严重的贫富分化同时存在的依据。

而且,如果“无为”地等待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那将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一旦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后,资本就会追求廉价劳动力而外流。所以,如果没有政府对收入的调控,大多数劳动者的低收入和贫富二极分化是纯粹的市场经济的固有倾向和常态。这也是为什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的前200年历史中,自始至终伴随着大多数民众的贫困和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甚至还有垄断的困扰。直到凯恩斯主义和罗斯福福利新政后,才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进入了一个自我完善的繁荣发展时期。

其次,包括十七大五中全会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提高大多数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福利,仅仅是纠正长期以来不合理的低工资状况,使中国劳工的工资符合劳动生产率的客观实际。张先生说的政府干涉和调节收入分配就一定会超过劳动生产率和影响企业竞争力的观点,如果不是杞人忧天,也是可以通过努力而避免的。至少中国目前还远远没有这种近患!如果经济学家对中国社会的经济现状没有一个正确的、实事求是的理解和认识,那么,一切经济政策就只能免谈。

如果说中国的福利资金确实是通过是压缩既得利益和腐败利益来获得,那么提高工资的“负担”从何而来。除了财政给予民营企业的支持之外,就必须适当提高“中国制造”的价格,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就“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的性价比来说,应该完全具有这种涨价的空间。我们决不能以牺牲中国劳动者的利益在国际市场上低价恶性竞争,其次是,就目前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成为世界各国的众矢之的的客观事实中,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提价竞争已经成为无法避免的当务之急,虽然可能会淘汰一些低效率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就业量。但这种影响是微不足道、可以,也能够消化的。这是因为:在当前的中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水平是扩大内需的最有效途径,而扩大内需就是最有力的提高就业率的手段,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提高工资会严重影响就业的话,那么在今天的现实环境中,这种影响将是非常有限的。它会被扩大内需后产生的就业量适当抵消。更重要的是“二害相权选其轻”,我们必须,也只能在劳动力市场上对保障就业和提高不合理的工资水平二者之间作出政策选择。我曾经指出,中国已经错过了提高工资的最佳时机,在世纪之初,加入WTO时就应该适当调整低工资政策,事实是低工资政策已经造成了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虽然为时已晚,但亡羊补牢仍是当务之急。

再看张维迎先生是如何来评价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的:“判断一个政策的好坏,不是看它的目的高尚不高尚,而是看这个政策的效果。我们说一个政策不好,就是这个政策的效果与目标背道而驰。劳动合同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新的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受损害最大的恰恰是普通工人和准备寻找工作的农民,因为它大大减少了就业机会。劳动合同法对经济的伤害不仅仅是成本,也有对企业文化的伤害。现在,企业管人越来越难管了,又要变成过去‘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 所以,我建议果断停止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中限制合同自由的条款,让劳动合约更自由。”[30]

《劳动合同法》实现二年多来,中国人民的实践的结果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已经非常充分地证伪了张维迎先生的上述观点:一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中国的就业状况,在面临世界性重大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也没有进一步恶化。二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促进了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的基础上,并没有引起张先生所说的企业管理上的严重问题和恶性事件。而且近期召开的当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还提出必须进一步改善占人口大多数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福利。

张维迎先生说:“国家财富向国民转让。经济学是研究国民财富的(wealth of nation),而不是研究国家财富的(wealth of state)。我们国家,现在有太多的财富集中在政府手里,而不是国民手里。我想,可以利用这次危机推动国家财富向国民财富转移。”[31]

这个道理应该是人人都懂,非常遗憾的是我至今来没有看到张先生针对这个问题开出过什么有效的“药方”。请问张先生,我们终究应该如何来实现这个目标?难道是依靠精英群体的施舍来实现“把财富集中到国民手中”的共同富裕?我甚至非常担忧中央十二五改善民生的计划能否有效实现,且不说,这个计划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妥协,只是“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我的理解就是只是收入的增量改革,而不会还旧帐。也就是说,国民期待中的“收入倍增计划”被否决了。而即使真的实现了这个“不还旧帐的增量改革”计划对改善中国贫富差距的效果和速度都有待观察,更不用说能不能实现这个“同步发展”还大有疑问,至少我表示担忧。这是因为: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不能依靠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自己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利益,仅仅依靠中央的决策,想通过精英群体的施舍来现实的这个计划到底有多大把握?中央的政策在目前的中国能够“令行即至”吗?只要考察一下中央下很大决心来“调控房价”的客观效果是房价不降反升的事实就应该是前车之鉴。

张维迎先生说:“公平可以理解为‘ 机会均等’,也可以理解为 ‘ 结果均等’。如果是机会均等,公平与效率并没有矛盾,因为只有机会均等的经济才是最有效率的经济,‘效率第一,兼顾公平’更准确表述应该是‘机会均等第一 ,兼顾结果均等’。……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 至于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那一点适合,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32]

请问张先生二个问题:一是,目前中国的收入分配现状符合“机会均等”的原则吗?中国的这种现状需要不需要改变?二是,“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那么机会均等,或者说,市场经济自发、自然的机会均等,客观上能够自动实现相对完善的结果公平吗?如果正如我上述的这种劳动力过剩环境中市场经济自发、自然的竞争的机会对劳动者并不“均等”,或者是劳动者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机会均等的话,那么市场经济自发、自然的机会均等就一定比结果公平重要吗?甚至会不会反过来影响效率呢?正如上文所述,我既反对效率,或者说是机会均等比共同富裕重要的观点,也反对反对经济学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的观点。

作为一个大学的主要领导之一,张维迎先生对目前民怨颇深的高学费的事实是这样认识的:“非常遗憾的是,最近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争论中,舆论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学费上升给穷人带来的负担上,而忽略了由招生数量增加给穷人提供的教育机会问题。……进一步 ,要解决教育经费问题,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但没有民营企业缴纳的大量税收,政府的收人从何而来?……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绝不能以牺牲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代价,否则的话,中国的企业垮了,最后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普通民众。”[33]

我想请问张先生的是:中国的财政现状是否是只要降低学费,就“必须”增加民营企业的税收?目前的财政和税收水平是否已经无法增加教育负担?如果不是,那么张先生的这种观点就是不折不扣的杞人忧天。我在几年前就明确地指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福利制度,但完善福利的经济负担,是“必须”向消耗财政的既得利益和各种腐败利益要效益。就中国民营企业的现状来说,是承担不起这种额外的负担的。中国的学术理论界不能剑指包括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在内的既得利益和大面积腐败对财政和社会效益的消耗,而以民营企业无法承担福利负担为理由而反对在中国进一步完善福利制度,这实在是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又一耻辱。

7、怎样才能使中国崛起?

怎样才能使中国崛起?完全依靠市场自然、自由、自发地发展能够有效实现中国的崛起和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吗?中国政府对经济的超范围的干涉为什么会那么多、那么严重?应该如何有效地减少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涉?

我的观点非常明确:由于自然、自发、自由的纯粹的市场经济存在着上述各种“缺陷”,所以,市场绝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必需政府宏观调控的辅助,最起码,市场经济必需相对完善的民主的政治制度和符合国民经济客观实力的福利制度的辅助,否则的话,市场经济就是有缺陷的,不可能是相对完善的。而在中国现实的客观环境中,正是因为民主政治的制度性弊端,使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无法依靠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利益,无法对公共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才造成了中国目前严重的权力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二大社会毒瘤,同时也无法有效地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民经济客观实力的福利制度。所以,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中国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和当务之急,就是有效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赋予人民群众自己争取和捍卫自己利益、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地依靠中华民族的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共同力量来实现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和民主的复兴崛起,包括精英和民众,缺了谁都不行。

张维迎先生认为:“企业不创造价值就不能获得收入,政府即使不创造价值,通过税收也可以获得收入。所以,很多政府的行为就容易超越自己的职责界限。”[34] “市场中企业给员工如果施加的规则太多,不合理,员工就跑了;但是,一个政府给他的国民施加的规则太多,不合理,他的国民通常没有办法逃跑。”[35]

我想请问张维迎先生,张先生在这里是在论述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的问题吗?国民无法选择政府的市场经济,是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吗?很显然,国民无法选择政府的制度,是绝对没有“资格”被称为市场经济的。所以,就当前中国来说,当务之急是必须改革,或者说是改变“国民无法选择政府”的最根本的问题,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从根本上是无法制约和改变张先生所反对的“政府干涉过多、政府掌握资源和财富过多”的问题。

虽然张维迎先生的如下对中国现存问题的论述非常正确,也可谓无比精辟。但是我们却没有看到张先生提出如何才能够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政策体系:“中国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重要约束:权力结构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约束。这三个约束对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转向民间,用企业家代替政府官员制定经济决策。但改革本身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转移必须通过政府自身进行,也就是说,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自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受到一些政府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一些权力常常在‘改革’的名义下被保留或以新的形式出现。……主要的政策制定不仅仅要高层取得一致,还需要很多环环相套的政府部门有积极的合作态度。用现代经济学理论讲,改革方案只有在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时才能得以实施。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要求是多样性的,所以不可能有这样都满足的方案。改革领导者为了换取政府部门官员对改革的支持不得不做很多妥协,一些政府部门也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这经常会使得本来很大胆的改革举措最后变得谨慎小心敷衍了事,甚至半途而废。……意识形态约束:意识形态的约束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改革领导人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显性的、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使得许多改革措施必须在‘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下进行,许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说,改革者常常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自然,出事故的概率就大大增加。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不同的人对同一改革措施做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使得下级执行部门无所适从,等待观望,延误了一些改革,也加大了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者在政治上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主张‘左’的观点的人在政治上最安全,主张改革的人经常受到来自“左”的攻击。为了政治上的安全,一些改革者也就变得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往前走,延误了改革的良机。一些机会主义者频繁地以‘政治上正确’谋取私利,无形中扩大了反改革的势力范围。第四,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政策在形成过程中不能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增加了实施中的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中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过去,我们用“不争论”的办法回避争论,但这种办法可能只适用于强势领导时代。第五,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难以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使得一些经济方面的改革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36]“西方企业家和中国企业家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企业家应对的主要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主要进行技术和商业的创新。所以他们的精力主要用来预测未来消费者是什么口味,未来技术发展的趋势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新产品才能赢得市场。而中国的企业家,太多地在应对政策的不确定性,比如说,要想这件事今天能不能做,明天还有什么事可以做,比如奖金能不能发、期权能不能搞,等等。他们大量的精力在应对政府,找出一些绕过现行政策的办法,进行所谓的制度创新。 这样看来,在全球竞争的舞台上,中国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37]“ 如果说前20年的改革取决于如何改企业的话,那么后20年的改革将取决于如何改政府。这种情况下,如何认识政府与政府管制、如何通过放松管制来推进改革,确保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就是最重要的。”[38]

张维迎还先生说:“中国的崛起至少应该包含着三层意思:第一层中国经济的崛起,第二层是中国企业、中国企业家的崛起,第三层是中国文化的崛起。[39]

张先生说的非常好,那么请问张先生,我们又应该任何来实现这三大崛起呢?实现这三大崛起的“保证”又是什么呢?张先生说了是政府转型,那么又应该如何来实现政府转型呢,张先生又说了六大方面:

“在我看来中国政府的转型、转轨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我归结为六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我们的政府怎么能够从一个全能型的政府转变到一个有限政府,…………第二个方面,

我们如何从一个离线的政府转变到一个在线的政府,这个要求助于我们现在的网络技术。……第三个方面,政府怎么从一个地区性的垄断者转向一个全球性的竞争者。……第四个方面,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政府如何从一个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转变成为一个游戏规则的执

行者。……第五个方面,政府如何从社会的控制者转变成一个社会的服务提供者。……第六,如何使我们的政府从一个自我中心的政府转变为客户导向的政府,政府应该把老百姓看作客户。”[40]

我承认,这六大方面都很重要,但并不都是“必要条件”,缺了其中哪一条,都不会绝对影响中国的三大崛起。非常遗憾的是,不知道张先生是因为无知呢,还是故意回避而说了假话,张先生遗漏了这三大崛起的二大“必要条件”——一是绝大多数民众的启蒙、觉醒和赋予他们自觉、主动地争取这三大崛起的民主权利;二是,必须建立和完善能够实现这三大崛起的政治和法律的制度保障。在分析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原则上,在论述反腐败的有效措施时,对这二大必要原则保持沉默和回避,是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又一大耻辱。

8、中国应该怎样有效地反腐败

我认为,世界各国反腐败成功的实践经验,就是上述二大必要条件:“绝大

多数民众的启蒙、觉醒并赋予他们自觉、主动地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二是,必须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实现反腐败的政治和法律的制度保障。这二者缺一不可。

张维迎先生说得非常正确:“实际腐败的增加,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随着中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监督腐败变得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的正式工资相对较低。上述五个因素中,都与权力有关。权力是腐败的‘本’,其他方面是‘表’ 。反腐败要‘表’‘本’ 兼治 ,但釜底抽薪的办法是治本,也就是减少政府官员的权力。……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垄断。……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统治经济的体制,不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私人产品领域的腐败反倒是一个‘次优’选择。反腐败必须治本 ,不能治标不治本。一方面强调反腐败,另一方面又不想减少政府的权力,是掩耳盗铃,叶公好龙不仅做不到,即使短期内做到了,也是以巨大的社会效率损失为代价的。同时做到经济高增长和没有腐败前提是,废除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权力。”[41]

在这里,张先生总算是指明了中国的腐败来自权力,但张先生开出的药方却仅仅是“减少权力”,而完全彻底地回避了赋予人民群众监督和制衡的制度性民主权利的政治体制改革。请问读者,有哪位读者能够相信在中国反腐败的特效药是“减少权力”。再说,就算“减少权力”是反腐败的措施之一,那么至少,张先生也应该明确指出中国应该如何来“减少权力”,仅仅依靠“市场”的自由、自然和自发的发展吗?我在几年前就指出,人民民主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改革是中国反腐败的“必要条件”,虽然不是“充分条件”,但如果这二大必要条件缺位,中国的反腐败必将一事无成。遗憾的是,对这二大必要条件和主要原则的回避和沉默,将成为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又一个耻辱的标志。

张维迎先生说:“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废除垄断,或者在没有办法废除的情况下,通过诸如‘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减少寻租活动。”[42]

张维迎先生终于提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但张先生实在是太无知了,在没有人民民主的监督和制衡及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保障的环境下,“公开招标”能够解决腐败问题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张先生,不改变没有有效监督和制衡的“绝对权力”的现状,只要有“绝对权力”的存在,任何反腐败的政策措施都会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化解掉。在医药行业的“招标实践”就已经非常充分地证明了这个真理——本来只要买通院长和药房主任二人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一招标,就必须搞定全体审批委员会的十几个人,行贿金额和腐败数量就大幅度上升,招标的结果和目标恰恰相反,增加的腐败金额全部由病人埋单,药价比招标前还要高,病人的负担比“招标”前更重了。

张维迎先生的下属论述对民主政治提出了质疑:“但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能用投票来决定。多数人赞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否则就不会有科学,也不需要科学。学者讨论问题时要讲学术规范,讲逻辑,不能哗众取宠。[43]

不错,任何科学和创新,都必然起源于个别人对传统和共性的突破,所以,真理在少数人手中的事情是非常普遍的。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只要是真理,就必然地迟早要为大多数人所掌握,所认同。这是因为,第一,在言论自由的环境中通过民主的讨论,真理迟早会被大多数人认同。其次是,因为涉及到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分配,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经济学,理论就直接地和价值观和道德性相联系,和大多数人利益相违背,危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就不可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也不可能是真理。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理论,就必然迟早会被大多数人认同。

9、人类的“无知”与“理性”

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我们人类到底能不能有所作为?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经济学问题。

不错,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鼻祖和创始人哈耶克确实提倡要对市场“无知地服从”,甚至有过“人类的无知是如此重要”的名言。但事实上哈耶克并不是像中国的自由主义主流学者所说的,崇尚“无知”、诋毁“理性”。我们也先来仔细地欣赏哈耶克在这方面的精彩论述:

“在过去,使文明能够成长壮大的正是人们对市场的非人为力量的服从,没有这种服从,文明就不可能得到发展;正是通过这种服从,我们才能够每天协力筑造某种比我们当中的任何人所能充分了解的还要伟大的东西。过去人们的服从是出于现在有些人认为是迷信的那些信仰,出于宗教的谦卑精神,还是出于对早期的经济学者的浅薄说教的尊重,这都没关系;要紧的是,从理性上去了解服从那些我们不能详细地领会其运作机制的力量的必要性,就要比宗教甚或对各种经济学说的敬意所激发的卑下的敬畏感驱使我们去服从它们时还要困难得多。情况可能确实是这样的:哪怕我们不要求每个人都去做那些他所还不了解其必要性的事情而只想维持我们现有的复杂文明,每个人所需要的才智都应该比他现在拥有的要多得多才行。”[44]

“几乎毫无疑问,战后我们在管理经济事务方面所需要的智慧,甚至将比以往更为重要,而且我们文明的命运最终将取决于我们如何解决那时将会面临的一切经济问题。”[45]

“如果我们要想恢复并超过我们以往的水准,我们就必须作出调整,这些调整动作将比我们过去作出的任何类似的调整都要大些;而且只有当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准备服从这种再调整需要,我们才能作为能够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人而度过这一困难时期。让我们尽一切努力来确保每个人享有一个统一的最低水准,……”[46]

“只要每一个国家都自由地起用从它自身的眼前利益看来认为可取的任何措施,而不考虑这些措施对于其他国家可能有何损害,那就很少有建立国际秩序或实现持久和平的希望可言,……”[47]

“经济力量会是无私的这种可能性有是多么渺小,而偏袒自身的诱惑力却又是多么巨大!”[48]

我对上面哈耶克的言论的理解是:

首先,哈耶克提倡对市场“无知的服从”,并不排斥对市场经济的理性理解,哈耶克所谓的“无知的服从”,仅仅是一种对人类理性和智力有限性的无奈,也就是这种“无知的服从”,仅仅存在于人类无法完全彻底地、理性地理解客观世界的范畴。哈耶克从来没有诋毁和贬低理性的作用。确切地说,就是对市场的“服从”,也应该是“理性地服从”,而不能“盲目和愚昧地服从”。当然,这种理性,应该,也必须是真正的,科学的理性。哈耶克所批判的“理性”,其实是人类狂妄自大的“非理性”,是个别人自以为是地认为他们已经掌握了不容置疑的、必须强制人民绝对服从的绝对真理的“非理性”。

其次,上面引用的文字,从注[44]到注[48],哈耶克在文章中提出战后经济调整来分析,是不可能完全地、单独地通过对市场的服从就可能完成的,正像本文上面指出政府对经济的调空是完全必要的,那么这种政府的行为,就必须建立在对客观市场的正确理解上,如果缺乏对市场正确的、理性的理解,就不可能有效地达到促进和完善市场竞争和市场功能的结果,其效果就完全有可能是适得其反、得不偿失、弊多利少的;尽管这种科学的理性也不可能是非常完善的、全面的、完美无缺的。

上文已经论证了政府行为是整个市场体系必不可少的,是必需的。那么政府到底应该如何行动?只有二种行为模式:一是,政府行为建立在对市场的“无知”上,依靠市场的纠错机制,政府政策和行为在市场的不断纠错中发展,即政府在不断地错误→纠正→错误→纠正中螺旋型前进,或者说是“折腾”。二是,政府行为建立在对市场规律和市场客观要求的科学和理性的认识上,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有序地进行。我想,任何有基本经济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有效的政府政策应该是怎样的。

接下来就是一个哲学问题:人们能不能对客观的市场规律和市场要求有一个科学的、理性的认识。从哲学的意义上说,虽然社会发展,当然也包括经济的发展,都是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未来世界的不可预测性,仅仅是说“人”永远不可能完全地、彻底地理解、掌握客观世界的所有的事物和规律,而完全进入“自由王国”;但唯物主义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地脱离“实践论”而彻底地否认人类在在客观实践中的主体性。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论相结合的结论就是:人类只能,也必须在以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为目的的人的实践中不断地理解、分析和总结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努力建立符合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以此来指导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实践活动,并在进一步的实践中不断地、客观地修正、总结和发展自己的理论体系,以进一步更好地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的这种理论体系,虽然永远不可能完全地正确、也就是上面所说的,人类不可能完全地理解、掌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更不可能改变客观世界的发展方向和结果;但人类的这种指导实践的理论到底有多少正确性和科学性,即有多少客观实践的效率,完全可以决定人类社会的发展速度和进程。也就是说,完全可以决定人类在社会生活中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马克思曾经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如果这话确实言过其实的话,那么人类虽然不可能以人类的意志“改变”世界,但却完全有可能按照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来“加速”人类社会的发展。

世界上的所有真理和理性都是相对的,人类不可能完全彻底地理解和掌握客观世界的所有真理。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完全正确的理性,但如果有人以此为理由而否认人类理解和周围客观世界的理性的重要性,认为人类只能在无知中生活,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问题的反证就是:在具有思维能力的人类世界中存在不存在绝对的无知呢,我们能不能因为不存在绝对无知就认定世界上只存在“理性”呢?我们必须理解一个简单的道理:世界上所谓“理性”和“无知”都是相对的。

重要的是,我们不但必须承认人类具有相对的理性,而且必须明白人类“必须”不断地努力去完善这种相对的理性,也就是必须不断努力地去理解、认识客观世界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来建立和完善我们并不完善的、相对正确的理论。不管是我们个人,还是人类整体,如果我们因为人类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完美的理性,就傻呼呼地在愚昧无知的沉湎中沾沾自喜地活着,我们还能够成其为人吗?这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不但应该努力地去完善我们的理性,去正确地、科学地理解、认识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而且还必须以这种科学的理性来指导我们人类的社会实践,包括生产性经济实践。我们“人”的价值,不管是个人还是人类整体的价值,都只能体现在人们有效的实践成果中。这种人类的实践成果,包括政府宏观调控的成果,并不取决与个别决策者和政治家,也不取决于个别经济学家,而是必须集全体国民的智慧来实现的。而且,这种人类的实践成果同样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完全有可能在错误的曲折中螺旋型发展的。但这种试错式的摸着石子过河的发展模式,也肯定是一种滞后的、被动的、缓慢的发展模式。因此,重要的是人类必须依靠相对的理性来尽可能地减少这种无谓的曲折和折腾,积极地争取自主的、主动的、积极的、科学的发展模式。在这里,不管是我们人类客观上真的是“多么地无知”,但只要我们是“人”,而不是动物,我们就应该,并有责任去争取和完善我们的理性。这不是我们人类“自大”,以为自己掌握了多少“正确的理论”,而是我们人类别无选择,我们人类有责任“尽可能地”自己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而且,我们既必须以我们并不完善的理性来指导我们人类的实践,来争取最大的实践成果。同时也必须承认我们人类的理性永远不可能是完美无缺,不可能是绝对,而是必须在我们人类漫长的发展和进化历史中不断地纠错、修正和完善我们的理性。

10、经济学家的道德何在?

张维迎先生还说:“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那一点适合,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49] 我明确地反对经济学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的观点。正因为经济理论直接地关系到社会上各群体的利益分配,所以,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都必然地直接关系到价值观和道德性。我们退一步说,假设经济学真的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我们套用一句名言:“科学无祖国,但科学家有祖国。”,那么如果“经济学真的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但经济学家也必然具有价值观和道德性。”经济学家主张和提倡怎样的经济理论,或者对什么经济理论保持沉默,甚至为了自己的名利地位而说假话,等等,都不但直接关系到社会上各群体的利益分配,也直接地和经济学家的价值观和道德性相联系。

我曾经著文指出:“在市场经济中,几乎所有岗位,都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最大利益,并在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同时,为国家和民族作出贡献。”但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不能这样,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必须“不食人间烟火”,不能“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这是因为,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的“劳动产品”,将直接地、严重地干涉社会上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如果一个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不忠于自己的良心而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那整个社会就乱套了!所以,发达国家已经通过实践证明相对成功的实践经验就是,如果你想当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想做官时,你就别想发财;想发财就别当官,去当企业家,去开公司、搞实业。

那么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也要生存、幸福和发展,所以,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也有获得自己利益的权利。在这里,必须坚持几个原则:一是,部分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是“兼职”的,也就是说他们不是专职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这部分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只能以他们非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的职业身份来谋取私利。比如,企业家也是经济学家,他只能以企业家的身份,在干企业家的工作时,才有权利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面貌出现,您一旦以经济学家的身份提出经济理论和宏观政策建议时,您就必须,也只能是以一个不计报酬的“志愿者”。

也就是你不能打着经济理论家的牌子通过经济理论来干涉正常的经济秩序,来某私利。“志愿者”有时候也有报酬,但志愿者的报酬既不能去追求最大化,又必须规范化,就是由别人来规范、来决定志愿者的报酬量。这也是为什么全世界的政治惯例就是决定经济政策的经济理论家和专职政治家的收入和私人利益是不能自己去争取的,必须,也只能由议会来规范,必须通过一整套公正的法律程序才能决定。

正如张维迎先生所说:“如果凯恩斯主义是对的,政府就会为经济学家创造很多就业机会。如果说奥地利学派是对的,经济学家在政府就没事干了。因为他们主张不干预,市场会自身调整。经济学家也是利益中人,凯恩斯主义能够大行其道,我想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50] 虽然张先生的这个论断并不一定十分正确,但它却反证了经济学、经济学家和价值观、道德性直接有关的理论观点。

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

[1]、[10]、[15]、[20]、[21]、[26]、[34]、[37]:张维迎《理解和捍卫市场经济》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17047

[2]、[27]、[32]、[34]、[36]、[41]、[42]、[43]、[49]: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4.html

[3]、[4]、[5]、[6]、[9]、[13]、[22]、[23]、[30]、[31]、[50]:张维迎《彻底埋葬凯恩斯主义》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5.html

[7]、[8]、[11]、[12]、[16]、[19]、[24]:张维迎《凯恩斯主义酿就管制陷阱》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8.html

[14]、[17]、[18]、[35]、[38]:张维迎:中国政府管制的特殊成因》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9325

[25]:张维迎《警惕以民生的名义干预价格》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31591

[28]、[29]:张维迎《政府干预越多收入差距越大》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35422

[39]、[40]:张维迎《中国的崛起离不开中国政府的转型》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2837

[44] 、《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次印刷)(下同)

第十四章第194、195页。

[45]、《通往奴役之路》第十四章第198页。

[46]、《通往奴役之路》第十四章第199页。

[47]、《通往奴役之路》第十五章第208页。

[48]、《通往奴役之路》第十五章第212页。

十论中国市场

丁礼庭

前几天,偶然地进入了张维迎先生的网上专栏,读了张先生十几篇文章,我对中国第一学府的大教授、中国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权威张维迎先生有关市场经济的部分理论观点实在不敢苟同,不得不在此向张维迎先生提出商榷。

本问虽然指明是和张维迎先生商榷,只是因为本文的引文大多数都来自张维迎先生的网上文章,实质上是向中国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界的共识提出挑战。本文分十个主题来讨论中国的市场经济问题。

1、 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

张维迎先生说:“中国的未来发展,取决于我们的信念,我们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如果我们坚定了对市场经济的信心,不断推进改革,完善市场,中国的未来会非常好。”[1]客观上目前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模式都千差万别,各有特色。那么,既然我们要把中国的前途托付给市场经济,我们必须搞清楚,市场经济到底有没有“目标模式”,怎样的市场经济才是相对完善的,我们希望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把我们中华民族带向何处?

邓小平为中国指明了社会主义的二大原则,我认为,这二大原则也应该是市场经济体系的最主要原则——拿邓小平的原话就是“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也就是市场经济必须兼顾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富裕,在这二者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共同贫困,所以,共同富裕必须建立在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上,而共同富裕又是经济发展的目标,经济发展必须有效地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只有少数人致富的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创造出来财富为少数人攫取的模式,既没有社会现实意义,从长远来说也不能真正地持续高速发展。所以,我明确反对张维迎先生及其主流学者的观点:“‘效率第一 ,兼顾公平’并没有什么错”[2]。在效率和公平中没有,也不应该区分第一和第二,二者必须一视同仁。必须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才能够确认在什么环境下,哪一方面更重要些,这种单方面的重要性,也必然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片面注重效率,应该不错,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但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30年后,在贫富二极分化严重,基尼指数达到4.9的大幅度超警戒线的现实状况中,重点关注公平和共同富裕不但是必须的,也是理所当然的。任何经济理论,不但都有一个适用的客观的环境、范围和条件,超越了这个环境、范围和条件,甚至就可能成为谬误。

在经济理论中,经常用理论模型来分析说明问题,什么是理论模型?就是首先界定一系列条件,在这些既定条件范围内分析得出的经济理论,仅仅在这些条件和范围之内才能够成立,超越了这种范围和条件,就不完全适用,甚至可能会成为谬误。其实,从宏观上来说,世界上所有真理,都具有这种特点。甚至牛顿力学定理和爱因斯坦相对论原理,都是如此。它们只适合在正常的三维、四维空间内才能够有效。如果我们设想一下它们在宇宙大爆炸前能够有效吗?

所以,正确的经济决策所适合的经济理论也必须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世界上不可能存在能够适合任何环境的永恒真理。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也一样。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常识。任何客观经济环境中适合的、正确的政策依据,都必然是各个理论流派的组合菜单,只是各种理论流派在这份菜单中所占据的比例不同罢了。所以,中国的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家必须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尽管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在一定的环境范围内是有效的、正确的,但也是绝对不可能“打遍天下”,能够适合所有客观环境,不可能永远正确、有效,成为永恒的真理。

2005年3月,我曾经在网上发表了《论以“人”为中心》的文章,向邓小平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纲领性决策提出商榷。社会发展,包括经济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这是因为唯物主义不但确认物质是第一性的,而且还必须承认在物质范畴中,人是第一性的,是首要的。生产力是人创造的,生产力带来的物质财富也是为人所用的,人不但是改造自然和社会,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及人类自身解放、发展和进化的人的实践活动的主体,也是它的最终目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和动力,就是以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为目的的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

这里的“人”不是一个政治概念“人民”,而是一个哲学概念,应该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是指“每个人”和“一切人”。如果说自由主义理论是关于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理论,那么也必然是关于“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理论,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甚至和民主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都是相通的。如果有人说,自由主义仅仅是关于精英群体的自由和个性解放的理论,那绝对是对自由主义的玷污和扭曲。所以,在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中,生产力及其创造的财富,也必须相对地为“每个人”和“一切人”享用,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必须相对地依靠“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积极努力和创造性实践,而不能仅仅依赖少数精英。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所有经济学家一样,都必须为“每个人”和“一切人”利益的扩大和提高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而不能仅仅为少数精英服务。

2、 本次次贷危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张维迎先生说:“事实和逻辑分析表明,这次危机与其说是市场的失败,不如说是政府政策的失败;与其说是企业界人事太贪婪,不如说是主管货币的政府官员决策失误。”[3] “美联储实行持续的低利率政策和信贷扩张,市场信号扭曲,原本不该借钱的人都开始借钱,原本不该买房子的人都开始买房子,原本不该投资的项目开始投资,由此,房地产泡沫和股票泡沫急剧膨胀。”[4]

我不能同意张维迎先生说的本次经济危机仅仅是政府干涉经济的结果,和市场机制无关的观点。我的观点非常明确:本次危机的根源是政府的监管没有有效地弥补市场固有的不足——没有有效地制约金融家和金融企业因贪婪而产生的对市场的危害,而这种经融家的贪婪行为完全是市场固有的机制和缺陷。如果没有金融家和金融企业贪婪的市场行为,仅仅是货币流动性过多,会造成这种严重的危机吗?很显然,政府的金融政策和货币投放量,原本是应该符合市场的客观需求,包括遏止和制约金融家和金融企业的贪婪,结果是政府宏观干预的政策错误,如张先生所说,泛滥的货币流通量非但没有对贪婪的金融家和金融企业达到应有的监管作用,反而是助长了他们的贪婪。尽管他们这种贪婪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甚至可以说是市场经济机制和市场竞争的动力,但超过了一定的程度,就必然地成为市场经济的危害。那么,怎样把市场中人们的贪婪限制在正常的有效的范围内,就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和职责。

再说,政府在利率政策和信贷政策方面能够彻底“无为”吗?完全由市场来自然、自由和自发地进行可以吗?当然可以,在市场经济起源时期,就是这种完全依靠市场的纯粹的市场调节状态。但是综观当今世界,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在利率和信贷、货币发行量方面彻底退出,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张先生能够指出哪怕一个国家吗?如果没有,请张先生试图去说服哪怕一个国家愿意执行这种政策,看看能成功吗?

3、 面对经济危机,政府能够撒手不管,彻底“无为”吗?

张维迎先生说:“经济出了问题,人们通常会求助于政府,政府也认为自己责无旁贷。 让政府通过增加信贷和扩大需求的办法把经济从萧条当中挽救出来,有没有可能呢?我抱怀疑态度。”[5] “ 政府对破产企业的拯救不仅扭曲了市场的惩罚机制,延缓了结构调整,而且常常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因为政府只解决大问题不解决小问题。政府的拯救措施也降低了企业界自救的积极性,导致更多的投资行为和更多的坏帐。政府投入的资金越多,资金越短缺。”[6] “我的观点是,2009年就不该去刺激,房价掉的时候去加大投资,本身就不对,该掉就让它掉,该掉到哪里就让它掉到哪里。所以几个月前还在救市,现在又要去‘压’市。”[7]“如果2001年美国不救市,现在世界的危机就不会这么严重,当时只是一个小危机、小泡沫,后面可以再健康地前进。救助之后,低利率大量放贷,小泡沫变成大泡沫、大危机,就很难收场。在中国,是靠政府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来拯救危机,最后恰恰是固定资产投资本身的波动成为导致经济波动的主要原因。其实我们是在加大这个周期的波动,而不是平缓周期。[8] “凯恩斯主义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依据:需求不足,市场失灵,解决的办法就是政府去介入市场,增加需求,从而使经济从萧条中走出来。而奥地利学派认为,萧条是市场自身调整的必然过程,有助于释放经济中已经存在的问题,政府干预只能使问题更糟。”[9]

够了,不用再多引用张维迎先生的文字了,张维迎先生的观点已经非常清楚:面对经济危机,政府的“救市”,是帮了倒忙,大多数政府对经济的干涉行为都是无效的。那么我想请问张先生的是:是否可以因为政府干涉经济政策的错误,而确定政府“不应该”干涉经济,应该“取缔”政府对经济危机的“一切”救市行为?虽然张先生的文字中没有明确的答案,张先生非常知趣,没有说“肯定不可能”,而仅仅是“抱怀疑态度“。并且还承认:“政府只解决大问题……”那就是说政府的行为应该还有成功和有效的地方。

所以我的观点非常明确:面对经济危机,政府绝对不能袖手旁观,不能彻底“无为”,大家都明白一个经济学的常识——经济危机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表现形式却基本相同——从流动性泛滥一下子进入流动性彻底消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不及时注入适当的流动量,后果将不堪设想!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各国政府都没有及时注入流动量,听任金融企业倒闭,结果不但银行倒闭近半数,美国的经济损失高达60%,而本次危机的严重性并不比那次小,各国政府及时注入了流动量,结果损失是多少呢?如果我们还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话,那么这个实践的证明,应该比任何理论大师包括张先生的言论都权威。当然,到底应该注入多少流动量,确实值得商榷。是否真的需要“四万亿”也可以质疑。甚至更重要的是在什么恰当的时刻及时退出,都是应该进一步深刻探讨的重要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经济学家必须有效而正确地引导这些被注入的货币流动量,使之流向对解决危机有效的领域而不能让它们冲击资本和资产市场,形成新一轮的泡沫。而且这也是全体经济学家的职责!但面临危机政府不干涉肯定是不行的。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因噎废食”,因为政府的政策错误就彻底取缔政府对经济的干涉行为。

4、 市场不是“万能的”,纯粹的市场经济存在三大缺陷

虽然张维迎先生也承认政府调控经济的必要性:“为了完善市场,政府应该做什么?就是很好地界定产权、保护产权。没有政府,经济发展是不可能的,政府本身也是市场的一种需要。”[10]但却认为:“我不是说不需要政府,但政府绝对不要直接介入经济。确实,政府实际上要做的是制定一些规则,但保证规则的执行更重要。”[11]“市场是靠人运作的,而人本身是不完美的。所以我们作决策可能会有错误。当出现这种错误时,恰恰就要靠市场成为一种纠错机器。 正因为有这种机制,市场才会优胜劣汰,才会选择最有效率的方式。”[12]

也就是说,张先生认为,与其让政府来调控经济,还不如依靠市场自身的纠错机制。这似乎就等于否认了政府调控经济的必要性。

而我的观点非常明确:虽然市场是有效的,甚至是高效的,但绝不是万能的,市场存在着三大缺陷。市场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府而独立完成国民经济的有效运作。

第一个是市场的先天性缺陷。经济学家刘易斯曾经提出劳动力价格“拐点”的理论。我说的这种市场缺陷就是在大多数相对完整的市场体系中,在这个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以前,劳动力市场上存在着劳动力“供给过剩的刚性”,一旦“拐点”到来,就会因工资的上升,使资本外流追逐更廉价的劳动力。这就决定了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不可能是公平的,过剩劳动力的工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低于客观实际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成果的,还因为劳动者面对“生存的迫协”,不可能拒绝这种不合理的低工资。这样的结果就是:第一,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是真正地自由、自主、自愿的;第二,市场经济的看不见的手不可能自动、自然地通过市场固有的调节作用——通过过剩的劳动力的价格(工资)趋低来减少劳动力供给,重新实现供求平衡,使价格(工资)恢复到合理的区间,自动、自然地实现新的市场均衡。很显然,劳动力市场上的这二大先天性“缺陷”,是不可能通过市场经济体系看不见的手自动地、自然地避免和完善的。

我们拿市场经济的价格模型来分析,如果我们承认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均衡,即劳动力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在——边际资本收益、即利率(平均利润)加边际劳动力收益。(假设设备等其它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有剩余。)那么在劳动力过剩的市场环境下的这种价格均衡的结果:一是,劳动力价格,即工资水平是在客观的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之下的均衡,二是,投资量也随着劳动力边际收益不合理地偏低而大于正常量。

我们在这里没有必要对这种市场缺陷所造成贫富不合理地二极分化、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造成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低工资造成的高利润所引起的企业垄断倾向、以及相对贫困所造成劳动力综合素质无法有效地提高而影响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劳动者劳动积极性的伤害,等一系列的弊端展开分析,因为这不是我文章的主题。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一切也正是为什么政府必须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建立和完善与国民经济客观实力相适合的福利制度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剩余价值学说敲响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必然灭亡”的警钟,指明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危机的总“根源”。但是劳动力之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的根源,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力成为商品”,并不是所有劳动力交易都必然地会产生剩余价值的。劳动力之所以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的“根源”,就是我指出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的“先天性缺陷”—— 劳动者因为生存的迫胁无法拒绝低工资,所以劳动力商品不会像其他商品那样,因价格趋低而减少供给,使价格自动、自然地恢复均衡。结果就是劳动力相对资本来说,是永远地过剩的!劳资之间的交易和竞争就永远是不公平的。但是一旦工会的合理介入,政府的调控的合理干涉,使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竞争的力量趋向均衡,实现相对公平的竞争,劳动力交易就完全可以不产生剩余价值而达到合理的水平。实践证明私有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如马克思所说的“必然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理论诞生后,工会和政府的合理介入工资领域的调节作用。

市场经济的第二个不可避免的缺陷就是:虽然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定义市场经济时,预设了“充分竞争”这个前提条件,不管这个“充分竞争”的概念中有没有包括“充分的信息”这个概念,但无论如何,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是忽略了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另外一个前提,就是信息必须是充分的、完善的,但这恰恰是不可能真正地做到的。这是因为,“相对充分”的竞争还是比较容易的界定的,只要有效地管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脚”和有效禁止违法行为就基本能够达到“相对的充分竞争”的市场要求。但相对来说,要做到“信息的充分”却非常地困难,简直可以说“不可能做到”。就算是在当代无比发达的信息化时代,也不大可能做到提供“相对地能够正确地、充分地说明问题的必要的信息”。这是因为, “信息充分”的条件,不但包括信息传播方面尖端、发达的技术和设备,而且还包含着许多“主观理解”的因素。而真是这种“主观理解”的因素,是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市场利益”的干涉和扰乱的。困难的是,这种“市场利益”的干涉和扰乱,是很难以法律和规则来明确地规范的。这也是为什么把它定义为“不可避免之缺陷”的原因。

我们就拿这次“次贷危机”来分析。如果在“次贷”分销的过程中,能够做到“信息充

分”,还会有那么多的商业银行来接手和购买这种“次贷”分销业务吗?如果信息果真是充分的,也就完全有可能把这种“次贷”业务的规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有效地避免这场可怕的危机。

虽然我们事后可以指责“次贷”业务的信用“评级”过宽,不正确;也可以指责这种过宽的评级是受到“市场利益”的干涉和扰乱。但是在事态进行的过程中,“市场功能”有可能完全避免这种干涉和扰乱吗?法律条文有可能详细到能够鉴定和避免这种干涉和扰乱吗?实事求是地说,几乎是不可能相对完善地做到这一点的。这也是为什么法律不可能回过头来追究当初给“次贷”定级的评级人士的责任的原因。因此这种市场本身的弊端,只能在事态发展的过程中依靠政府在问题出现时,或者是一旦发现问题时就即时地、恰倒好处地干涉、及时地监管和纠正。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一劳永逸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

而“垄断”,就是市场经济的第三个缺陷。在自由、自然、纯粹的市场经济中自始至终存在着一种垄断的发展趋势和倾向。而这种垄断的趋势客观上存在着对市场自身功能的制约和危害。

所有这些客观存在的市场经济“缺陷”,都非常明确地指向了一个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市场是有效的,甚至是高效的,但不是万能的。如果我们承认市场的这些原始的缺陷极其危害,那么也就为政府在调节收入、调节总的供需平衡,以及反垄断等一系列领域的宏观调控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当然,前提是这些宏观调控必须是恰倒好处的、根据客观环境及时调整的,也就是必须限制在对市场公平竞争和对市场功能恰倒好处的完善和促进的范围内,而不能超越弥补市场缺陷这个市场客观需要的范围。凡是对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具有促进和完善作用的政府调节行为,在市场调节客观要求范围内的政府调节行为,都应该属于市场功能本身的调节作用,是市场调节功能的一部分。只有当政府的调节行为超出了市场的客观要求,对市场调节功能具有妨碍和危害作用时,才能够确认为是政府“不合理的干涉”。

但张维迎先生却说:“我们今天的救市能不能成功呢?我想也可能会有短期效果。但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是市场自身的调整,政府救市的结果可能延缓了市场的调整。打一个比方,现在的经济就像一个吸毒病人, 医生却给吸毒病人开的药方是吗啡,最后的结果可能会使问题更严重。”[13] “弗里德曼曾经研究过美国政府医药管制的实例,发现负责医药管理的那些官员,负有极大的责任————如果他们审批后,发出许可的药是假的,那是有责任的;但是,药卖了多少钱,他们并没有收益。这样,对一个理性的官员来说,把新药的申请报告压在抽屉里,就是最合理的选择。只要不批准,就不会有新药,当然也就不会有假药。 因此,在实行药品管制后,美国新药上市的速度大大减缓,其后果是很严重的。用弗里德曼的话说,大量患者因为吃不到更新更有效的药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可能远远超出了政府防假药减少的死亡人数。这可以说是管制失败的一个具体例证。”[14]

张维迎先生又例举了政府政策的错误,我还是那句话:“张维迎先生是否认为,在平时,非危机时期,应该完全取缔政府完对市场经济的干涉?”张先生在这里举的二个例子也非常可笑,根本说明不了问题:“张先生是否认因为庸医的存在,吸毒者和病人就不应该去找医生?”“因为国家对药品的监管存在效果上的成本和弊端,就应该取消国家对药品的监管?”我希望张先生明确告诉我们,弗里德曼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结论是否包含“必须取缔政府对药品的监管”?我希望张维迎先生和持相同观点的主流经济学家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任何政策,甚至可以说是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仅仅是弊多还是利多的区别,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只有利没有弊的政策和事物。因此任何决策,都仅仅是在利弊衡量中寻求利多弊少的政策。在这里,弗里德曼仅仅指出了政府对药品监管而附带的弊端,以引起人们重视,尽量避免这种弊端。而不可能因此而取消政府对药品的监管。甚至可以说,这是政府监管药品无法避免,又必须尽量减少和避免的“成本”。

张维迎先生还说:“这就跟人一样,本来没病,但有人不断说他有病,非给他吃药不可,最后就吃出病来。这也是赵本山的小品《卖拐》告诉我们的真理。”[15] “所以一般人觉得市场混乱就要靠政府,其实政府介入得越多市场就越混乱,最后就是恶性循环,这可以称为‘管制的陷阱’。”[16] “市场本身纠正自身毛病要比政府纠正市场的毛病更为有效。因为市场上任何一个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生存竞争,竞争的压力迫使它必须讲求信誉,否则就无法实现利润最大化。经济学越来越倾向于让市场自己调整自己、而不是靠政府管制的原因,还在于认识到管制的失效性。”[17] “过去简单地推论,只要市场有毛病,政府就应该管制。但国外几十年管制的经验、大量的案例已经证明,管制可能比市场做得更坏而不是更好。我们必须清楚,并不存在一个最优(first—best)选择,我们只能选择次优。……我想这是二三十年来经济学家达成的一个共识。我们不能看到市场有毛病,就简单地认为政府应该去管制。”[18]

在这里,张维迎先生的观点和危机时期一样,认为在非危机时期,因为政府干涉经济的政策错误,市场经济本身有自己的“纠错机制”,其效果远远高于政府的政策。我想请问张先生的是,张先生是否认为政府的介入“不可能”真正有效?不可能比市场自动纠错更有效?我打个比方,我想张先生不会否认市场经济需要法律来规范,而法律的规范就应该属于政府行为的范畴,而不是市场原始的功能。那么市场可不可以完全不要法律规范?没有法律规范的市场能不能存在?正如张维迎先生所说,市场本身有纠错机制。而且大家都知道,在市场经济起源时期,就不存在法律的规范,市场同样存在。那么为什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规范越来越完善了呢?是不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倒退”?很显然,有法律规范的市场经济比没有法律规范的市场经济更完善、更有效。道理非常简单,市场的纠错机制只能在发生错误后才能够纠错,而只要发生错误,效率就已经受到损害了。而法律规范可“预防”错误。同样,人生病可不可以不看医生?在医生职业还没有出现时,人们都不看医生,因为人体自身具有免疫功能。那么,张先生说的,《卖拐》中庸医害人,是否世界上出现了庸医后,人们都不应该再找医生看病了?文盲都知道不可能,我相信张先生也不至于傻到“因噎废食”!因为单靠自身免疫力风险很大,效果不好。所以,正确的结论就是: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必需的,重要的是政府的调控政策必须正确有效。如何正确有效,这就是经济学家的责任。

张维迎先生还说:“企业家失误要承担责任,而政府很大程度上不必承担责任。由于政府本身很难承担责任,那么也就很难做出最好的决策。如果只有一个医生,他把你的身体治得越糟糕,你就越要依靠他。”[19]

非常明显的是,张先生在这个结论的条件和范围,也就是“只有一个医生”,如果医生不是一个,而且公平竞争,张先生的结论还能够成立吗?如果张先生,或者说所有人生病不可能都自己当医生,人们都不可能不看医生,所以,出路只有一条,不是不看医生、废除医生的职业,而是必须彻底改变只有一个医生的状况。而且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就是绝对不能只有一个医生,只有一个医生的制度是绝对没有“资格”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同样,如果政府和执政党处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原则),还会有“政府本身很难承担责任”的事情吗?情况肯定大有好转。所以,张先生在这里不是在讨论市场经济的问题,只是承认和肯定,或者说是把“只有一个医生”作为不可超越的前提条件和先决条件。我不知道这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的无知呢,还是故意回避问题,说假话。而事实上,大多数主流经济学家一般都回避这个主题,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学术理论界的一个耻辱的标志。

张先生还说:“根据美国伯克利大学经济学家德隆的研究,在人类历史上,从旧石器时代到公元2000年的250万年间,人类花了99.4%的时间,即到15000年前,世界人均GDP达到了90国际元(这是按照1990年国际购买力核定的一个财富度量单位)。然后,又花了0.59%的时间,到公元1750年,世界人均GDP翻了一番,达到180国际元。从1750年开始,到2000年,即在0.01%的时间内,世界的人均GDP增加了37倍,达到6600国际元。换句话说,人类97%的财富,是在过去250年——也就是0.01%的时间里创造的。……在250年前,人们能够消费的商品种类大致是10的二次方――也就是上百种而已。而现在,我们能消费的产品种类是10的八次方以上,有上亿种。”[20]

张维迎先生的这些数据非常说明问题,但我希望张先生能够继续深入统计一下,在市场经济250年的历史中,前200年和凯恩斯理论和罗斯福新政诞生后的后60年的数据,看看市场经济后60年比前200年在人均GDP和商品品种方面增加了几倍?

张维迎先生还说:“经常有一种误解,认为人类的生活水平提高来自技术进步。问题是,为什么有的体制下技术会进步,有的体制下技术就不会进步?是什么推动了技术进步?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只有市场经济才能推动技术进步,并使新的技术很快投入运营,对人类生活产生影响。”[21]

我也希望张先生能够考虑是否所有的市场经济都是高效率的?怎样的市场经济才是高效率的?是什么政策使市场经济后60年比前200年在效率上产生了飞跃,甚至成倍地上升?

5、 中国低收入、低消费、高投资、高顺差以及国企高收入的经济模式的根源是

什么?

这种中国特有的发展模式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的失误、还是市场本身的缺陷造成的?我的观点非常明确: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就是上述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而这种市场本身的缺陷,是必需政府的有效调控,才能够弥补的。而恰恰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在社会分配领域中调控功能的缺位,才助长和扩大了这种市场经济的缺陷。在中国由于真正能够代表劳动者的工会和农会的缺位,官方的工会又只能代表官方的利益,不可能完全彻底地代表工人的利益。所以,在劳动力过剩的市场条件下,劳动者不能依靠集体的力量,只能以个人来面对强势的,相对紧缺的资本的竞争,劳动力的价格就不可能合理,低工资也就必然成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常态。

而低工资造成的贫富二极分化,就必然地影响消费,消费萎缩就必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严重问题之一。因为消费的萎缩,就必然需要增加投资和出口来填补消费不足的窟窿,于是低收入、低消费、高投资、高顺差和国企的高利润的现象就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和常态。

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国经济落后,人均GDP和人均收入都非常低下的事实情况下,片面地强调效率,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仅正确,也是一种无奈。而在中国持续高速发展30年后,在中国人均GDP超3000美圆,而同时基尼指数达4.9,严重超警戒线,贫富二极分化严重恶化时,张维迎先生还在按自由主义理论的本本,坚持:“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话,就证明张维迎先生不明白一个简单的经济学原理——经济政策必须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必须随时随地地适应变化中的经济环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之所以正确,就因为在一部分人富裕之后必须带动大多数人共同富裕,如果不能带动大多数人共同富裕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就必然是一个错误的政策。

张维迎先生说:“但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家庭储蓄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是降低的,从1996年的30%以上下降到2000年的25%左右,之后没有大的变化;中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1996年是20%,到2000年只有15%,2005年是16%,远低于印度的22%。当然,中国的储蓄率确实是世界上最高的,但主要原因是企业储蓄和政府储蓄高,而不是家庭的储蓄率太高。”[22]

我想请问张维迎先生的是:即使中国居民的储蓄率没有明显下降,这个事实可以用来否认中国大多数劳动者的低工资造成的贫富二极分化是消费严重不足的根源的事实和论断吗?指出中国居民储蓄率没有明显下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分析说明中国居民储蓄率没有明显下降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消费严重不足。以及产生这种弊端的根源是什么,如何有效地来纠正这种消费不足及其引起的一系列弊端和危害。但非常遗憾的是,张先生忘了,或者是疏忽了这一系列更重要的问题!而这种避重就轻、回避主要问题的现象,在中国主流学术界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这是又一个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耻辱。

张维迎先生还说:“‘消费贡献率’和‘出口贡献率’与GDP的增长率负相关,只有‘投资贡献率’与GDP增长率正相关。也就是说,消费和出口的‘贡献率’越大,GDP增长越低;投资的‘贡献率’越大,GDP的增长率越高。那么,为了GDP的增长,我们究竟应该是刺激消费、刺激出口还是刺激投资?[23]

我实在不可想象一个中国第一学府的经济学权威教授会对经济概念如此地下定义,在这里,我的质疑有三:第一,我在上面已经论证了任何真理都是相对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绝对的永恒真理,什么叫“相对的”?就是有条件限制的、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有效。张维迎先生此话显然是过于绝对了,不是在任何环境和条件下都能够成立的——如果一个国家需求严重不足,投资已经过量,已经超正常需求,或者说超正常范围,张先生的这个定义就不可能成立。其二是,就中国目前“需求乏力,投资已经冲高”的现实环境下,再进一步刺激投资,能够有效吗?至少我认为效果应该适得其反。其三是,凯恩斯的需求论,说过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刺激需求的观点吗?就我对凯恩斯经济理论的理解,是应该在需求不足的环境和条件下,才应该刺激需求。那么,中国的客观经济现实是不是需求不足呢?难道在中国目前需求严重不足的客观环境下,仍然进一步刺激投资,真能够创造出足够的需求吗?如果没有大量的贸易顺差来消耗高投资带来的超大量供给,中国的经济高增长能实现吗?目前中国的贸易顺差还有多大发展空间,还能够支撑多大的投资增量?在目前的中国还能够大幅度增加投资吗?有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所有这些问题都能成为反驳张先生上述理论的依据。

6、应该任何来进行中国低收入的工资改革。

到底如何来进行劳动力市场的改革?政府完全退出,还能够称为“改革”吗?完全彻底地由劳动力市场自然、自由、自发地决定劳动力价格就是科学的、有效的吗?

张维迎先生还说:“工资问题依然是市场问题。如果你相信市场机制,市场的价格也是评估各种利益关系的杠杆。过去我们农村劳动力非常充裕,所以长期以来工资压得低,但到一定阶段之后,企业之间的竞争一定会把工资往上拉。”[24]

我的质疑有三:一是,那么这种“长期以来工资压得低”的政策极其结果,对中国的国民经济到底是利多弊少呢还是弊多利少?就目前的中国来说,这种长期以来的低工资所造成的贫富二极分化,已经和腐败问题并驾齐驱,成为引发中国所有重大社会问题和严重危害社会发展的二大毒瘤,此“瘤”不除、中国社会就永远不得安宁。

二是,排除政府人为地提前纠正,仅仅依靠市场自然、自动的发展,能够有效地纠正这种低工资的状况吗?根据刘易斯的收入“拐点”理论,在国内劳动力饱和前,市场是不可能有效改变这种低工资的状况的。那么中国有13亿人口,农村户口占70%以上。虽然目前中国实质上已经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沿海地区已经出现“民工荒”,但要真正达到劳动力饱和状况,并非指日可待,肯定还将有一个相当漫长的、痛苦的磨合期。如果说国际竞争

中机会难得,时不我待,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崛起难道应该,或者说有必要这么无为地等待劳动力市场的拐点自然到来吗?

三是:如果我们没有未雨绸缪地预先通过提高收入来进一步提高中国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来有效实现产业升级换代的话,就算是通过漫长的等待,当劳动力市场的拐点真的到来时,我们何以面对东南亚和印度、非洲的低价劳动力的恶性竞争?

张维迎先生说:“如果工人工资的增长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由政府规定,工资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仅会削弱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还将导致工资和价格螺旋式攀升,诱发严重的通货膨胀。”[25] “有人认为,市场经济的结果一定是贫富差距扩大。这是一种误解。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使什么人受益最大?是富人吗?不是,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是普通人。”[26] “如果政府为缩小收人差距而实施的政策使得企业家没有了提高竞争力的积极性,数亿农村劳动力就没有可能转移到城市就业,不仅解决不了绝对贫困问题 ,也没有办法缩小收入差距。……如果想通过税收手段把高素质劳动力的收入压下来,就会导致大量脑力外流,中国企业就不可能走向国际;而如果把低素质劳动力的工资提得太高,中国企业就失去了成本优势,大量企业就会垮掉,外资企业也会转走他国。民营企业家和高级人才可以移民海外,而普通工人只能回家,对后者的伤害更大。”[27]“如果说我们为了普通劳工的利益,最好是允许企业自由竞争。……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推进市场自由地竞争、自由地准入的话,那么各个收入分配自然会达到一个均衡。如果你是人为地改变它,带来的后果就会比较严重。”[28] “如果中国经济是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的话,劳工的工资是一定会持续上涨的。不需要人为的什么政策,它都会上涨的。但是如果出台的政策和市场的力量是相一致的话,等于没起作用,如果跟它不一致的话,就起了负作用。”[29]

我反对张维迎先生和中国自由主义主流学界的观点:只要是市场决定的价格,包括劳动力价格,都是正确的,他们把必须扭转的劳动力市场上因劳动力过剩造成的低工资的市场缺陷当作市场的规律了。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以前,往往是贫富差距快速二极分化伴随着低收入群体收入缓慢的提高。所以,张维迎先生说的“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是普通人”的理由,并不能成为否定这种情况伴随着严重的贫富分化同时存在的依据。

而且,如果“无为”地等待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那将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一旦劳动力饱和的拐点到来后,资本就会追求廉价劳动力而外流。所以,如果没有政府对收入的调控,大多数劳动者的低收入和贫富二极分化是纯粹的市场经济的固有倾向和常态。这也是为什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的前200年历史中,自始至终伴随着大多数民众的贫困和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甚至还有垄断的困扰。直到凯恩斯主义和罗斯福福利新政后,才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进入了一个自我完善的繁荣发展时期。

其次,包括十七大五中全会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提高大多数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福利,仅仅是纠正长期以来不合理的低工资状况,使中国劳工的工资符合劳动生产率的客观实际。张先生说的政府干涉和调节收入分配就一定会超过劳动生产率和影响企业竞争力的观点,如果不是杞人忧天,也是可以通过努力而避免的。至少中国目前还远远没有这种近患!如果经济学家对中国社会的经济现状没有一个正确的、实事求是的理解和认识,那么,一切经济政策就只能免谈。

如果说中国的福利资金确实是通过是压缩既得利益和腐败利益来获得,那么提高工资的“负担”从何而来。除了财政给予民营企业的支持之外,就必须适当提高“中国制造”的价格,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就“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的性价比来说,应该完全具有这种涨价的空间。我们决不能以牺牲中国劳动者的利益在国际市场上低价恶性竞争,其次是,就目前中国巨大的贸易顺差成为世界各国的众矢之的的客观事实中,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提价竞争已经成为无法避免的当务之急,虽然可能会淘汰一些低效率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就业量。但这种影响是微不足道、可以,也能够消化的。这是因为:在当前的中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水平是扩大内需的最有效途径,而扩大内需就是最有力的提高就业率的手段,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提高工资会严重影响就业的话,那么在今天的现实环境中,这种影响将是非常有限的。它会被扩大内需后产生的就业量适当抵消。更重要的是“二害相权选其轻”,我们必须,也只能在劳动力市场上对保障就业和提高不合理的工资水平二者之间作出政策选择。我曾经指出,中国已经错过了提高工资的最佳时机,在世纪之初,加入WTO时就应该适当调整低工资政策,事实是低工资政策已经造成了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虽然为时已晚,但亡羊补牢仍是当务之急。

再看张维迎先生是如何来评价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的:“判断一个政策的好坏,不是看它的目的高尚不高尚,而是看这个政策的效果。我们说一个政策不好,就是这个政策的效果与目标背道而驰。劳动合同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新的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受损害最大的恰恰是普通工人和准备寻找工作的农民,因为它大大减少了就业机会。劳动合同法对经济的伤害不仅仅是成本,也有对企业文化的伤害。现在,企业管人越来越难管了,又要变成过去‘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 所以,我建议果断停止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中限制合同自由的条款,让劳动合约更自由。”[30]

《劳动合同法》实现二年多来,中国人民的实践的结果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事实,已经非常充分地证伪了张维迎先生的上述观点:一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中国的就业状况,在面临世界性重大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也没有进一步恶化。二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促进了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的基础上,并没有引起张先生所说的企业管理上的严重问题和恶性事件。而且近期召开的当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还提出必须进一步改善占人口大多数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福利。

张维迎先生说:“国家财富向国民转让。经济学是研究国民财富的(wealth of nation),而不是研究国家财富的(wealth of state)。我们国家,现在有太多的财富集中在政府手里,而不是国民手里。我想,可以利用这次危机推动国家财富向国民财富转移。”[31]

这个道理应该是人人都懂,非常遗憾的是我至今来没有看到张先生针对这个问题开出过什么有效的“药方”。请问张先生,我们终究应该如何来实现这个目标?难道是依靠精英群体的施舍来实现“把财富集中到国民手中”的共同富裕?我甚至非常担忧中央十二五改善民生的计划能否有效实现,且不说,这个计划本身就体现了一种妥协,只是“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我的理解就是只是收入的增量改革,而不会还旧帐。也就是说,国民期待中的“收入倍增计划”被否决了。而即使真的实现了这个“不还旧帐的增量改革”计划对改善中国贫富差距的效果和速度都有待观察,更不用说能不能实现这个“同步发展”还大有疑问,至少我表示担忧。这是因为: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不能依靠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自己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利益,仅仅依靠中央的决策,想通过精英群体的施舍来现实的这个计划到底有多大把握?中央的政策在目前的中国能够“令行即至”吗?只要考察一下中央下很大决心来“调控房价”的客观效果是房价不降反升的事实就应该是前车之鉴。

张维迎先生说:“公平可以理解为‘ 机会均等’,也可以理解为 ‘ 结果均等’。如果是机会均等,公平与效率并没有矛盾,因为只有机会均等的经济才是最有效率的经济,‘效率第一,兼顾公平’更准确表述应该是‘机会均等第一 ,兼顾结果均等’。……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 至于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那一点适合,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32]

请问张先生二个问题:一是,目前中国的收入分配现状符合“机会均等”的原则吗?中国的这种现状需要不需要改变?二是,“如果只关注收入平等,可能会损害效率。”那么机会均等,或者说,市场经济自发、自然的机会均等,客观上能够自动实现相对完善的结果公平吗?如果正如我上述的这种劳动力过剩环境中市场经济自发、自然的竞争的机会对劳动者并不“均等”,或者是劳动者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机会均等的话,那么市场经济自发、自然的机会均等就一定比结果公平重要吗?甚至会不会反过来影响效率呢?正如上文所述,我既反对效率,或者说是机会均等比共同富裕重要的观点,也反对反对经济学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的观点。

作为一个大学的主要领导之一,张维迎先生对目前民怨颇深的高学费的事实是这样认识的:“非常遗憾的是,最近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争论中,舆论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学费上升给穷人带来的负担上,而忽略了由招生数量增加给穷人提供的教育机会问题。……进一步 ,要解决教育经费问题,政府必须增加财政支出,但没有民营企业缴纳的大量税收,政府的收人从何而来?……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绝不能以牺牲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为代价,否则的话,中国的企业垮了,最后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普通民众。”[33]

我想请问张先生的是:中国的财政现状是否是只要降低学费,就“必须”增加民营企业的税收?目前的财政和税收水平是否已经无法增加教育负担?如果不是,那么张先生的这种观点就是不折不扣的杞人忧天。我在几年前就明确地指出,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福利制度,但完善福利的经济负担,是“必须”向消耗财政的既得利益和各种腐败利益要效益。就中国民营企业的现状来说,是承担不起这种额外的负担的。中国的学术理论界不能剑指包括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在内的既得利益和大面积腐败对财政和社会效益的消耗,而以民营企业无法承担福利负担为理由而反对在中国进一步完善福利制度,这实在是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又一耻辱。

7、怎样才能使中国崛起?

怎样才能使中国崛起?完全依靠市场自然、自由、自发地发展能够有效实现中国的崛起和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吗?中国政府对经济的超范围的干涉为什么会那么多、那么严重?应该如何有效地减少中国政府对经济的干涉?

我的观点非常明确:由于自然、自发、自由的纯粹的市场经济存在着上述各种“缺陷”,所以,市场绝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必需政府宏观调控的辅助,最起码,市场经济必需相对完善的民主的政治制度和符合国民经济客观实力的福利制度的辅助,否则的话,市场经济就是有缺陷的,不可能是相对完善的。而在中国现实的客观环境中,正是因为民主政治的制度性弊端,使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无法依靠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利益,无法对公共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才造成了中国目前严重的权力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二大社会毒瘤,同时也无法有效地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民经济客观实力的福利制度。所以,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中国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和当务之急,就是有效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赋予人民群众自己争取和捍卫自己利益、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全心全意地依靠中华民族的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共同力量来实现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和民主的复兴崛起,包括精英和民众,缺了谁都不行。

张维迎先生认为:“企业不创造价值就不能获得收入,政府即使不创造价值,通过税收也可以获得收入。所以,很多政府的行为就容易超越自己的职责界限。”[34] “市场中企业给员工如果施加的规则太多,不合理,员工就跑了;但是,一个政府给他的国民施加的规则太多,不合理,他的国民通常没有办法逃跑。”[35]

我想请问张维迎先生,张先生在这里是在论述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的问题吗?国民无法选择政府的市场经济,是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吗?很显然,国民无法选择政府的制度,是绝对没有“资格”被称为市场经济的。所以,就当前中国来说,当务之急是必须改革,或者说是改变“国民无法选择政府”的最根本的问题,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从根本上是无法制约和改变张先生所反对的“政府干涉过多、政府掌握资源和财富过多”的问题。

虽然张维迎先生的如下对中国现存问题的论述非常正确,也可谓无比精辟。但是我们却没有看到张先生提出如何才能够从根本上有效地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政策体系:“中国经济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三个重要约束:权力结构约束,意识形态约束和知识约束。这三个约束对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改革实际上就是要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政府转向民间,用企业家代替政府官员制定经济决策。但改革本身意味着这种权力的转移必须通过政府自身进行,也就是说,政府是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自然,任何改革措施都会受到一些政府官员或明或暗的抵制。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下政府部门拥有的一些权力常常在‘改革’的名义下被保留或以新的形式出现。……主要的政策制定不仅仅要高层取得一致,还需要很多环环相套的政府部门有积极的合作态度。用现代经济学理论讲,改革方案只有在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时才能得以实施。由于政府官员的利益要求是多样性的,所以不可能有这样都满足的方案。改革领导者为了换取政府部门官员对改革的支持不得不做很多妥协,一些政府部门也试图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操纵改革,这经常会使得本来很大胆的改革举措最后变得谨慎小心敷衍了事,甚至半途而废。……意识形态约束:意识形态的约束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改革领导人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显性的、明确的改革目标。这使得许多改革措施必须在‘名不正、言不顺‘的情况下进行,许多事情是能做不能说,改革者常常不得不‘打左灯向右转’,甚至关掉灯摸着黑往前开,自然,出事故的概率就大大增加。第二,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不同的人对同一改革措施做出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使得下级执行部门无所适从,等待观望,延误了一些改革,也加大了政府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第三,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者在政治上处于非常脆弱的地位,即使在今天,仍然是主张‘左’的观点的人在政治上最安全,主张改革的人经常受到来自“左”的攻击。为了政治上的安全,一些改革者也就变得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地往前走,延误了改革的良机。一些机会主义者频繁地以‘政治上正确’谋取私利,无形中扩大了反改革的势力范围。第四,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改革政策在形成过程中不能公开讨论,集思广益,增加了实施中的风险。特别是,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除了经济学家外其他社会科学的学者难以参与改革的讨论,贡献他们的智慧,无形中把他们中的一些人推到了改革批评者的阵营。过去,我们用“不争论”的办法回避争论,但这种办法可能只适用于强势领导时代。第五,意识形态的约束使得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难以与经济改革同步进行,使得一些经济方面的改革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36]“西方企业家和中国企业家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企业家应对的主要是市场的不确定性,主要进行技术和商业的创新。所以他们的精力主要用来预测未来消费者是什么口味,未来技术发展的趋势是什么,用什么样的新产品才能赢得市场。而中国的企业家,太多地在应对政策的不确定性,比如说,要想这件事今天能不能做,明天还有什么事可以做,比如奖金能不能发、期权能不能搞,等等。他们大量的精力在应对政府,找出一些绕过现行政策的办法,进行所谓的制度创新。 这样看来,在全球竞争的舞台上,中国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37]“ 如果说前20年的改革取决于如何改企业的话,那么后20年的改革将取决于如何改政府。这种情况下,如何认识政府与政府管制、如何通过放松管制来推进改革,确保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就是最重要的。”[38]

张维迎还先生说:“中国的崛起至少应该包含着三层意思:第一层中国经济的崛起,第二层是中国企业、中国企业家的崛起,第三层是中国文化的崛起。[39]

张先生说的非常好,那么请问张先生,我们又应该任何来实现这三大崛起呢?实现这三大崛起的“保证”又是什么呢?张先生说了是政府转型,那么又应该如何来实现政府转型呢,张先生又说了六大方面:

“在我看来中国政府的转型、转轨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我归结为六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我们的政府怎么能够从一个全能型的政府转变到一个有限政府,…………第二个方面,

我们如何从一个离线的政府转变到一个在线的政府,这个要求助于我们现在的网络技术。……第三个方面,政府怎么从一个地区性的垄断者转向一个全球性的竞争者。……第四个方面,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政府如何从一个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转变成为一个游戏规则的执

行者。……第五个方面,政府如何从社会的控制者转变成一个社会的服务提供者。……第六,如何使我们的政府从一个自我中心的政府转变为客户导向的政府,政府应该把老百姓看作客户。”[40]

我承认,这六大方面都很重要,但并不都是“必要条件”,缺了其中哪一条,都不会绝对影响中国的三大崛起。非常遗憾的是,不知道张先生是因为无知呢,还是故意回避而说了假话,张先生遗漏了这三大崛起的二大“必要条件”——一是绝大多数民众的启蒙、觉醒和赋予他们自觉、主动地争取这三大崛起的民主权利;二是,必须建立和完善能够实现这三大崛起的政治和法律的制度保障。在分析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原则上,在论述反腐败的有效措施时,对这二大必要原则保持沉默和回避,是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又一大耻辱。

8、 中国应该怎样有效地反腐败

我认为,世界各国反腐败成功的实践经验,就是上述二大必要条件:“绝大

多数民众的启蒙、觉醒并赋予他们自觉、主动地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二是,必须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实现反腐败的政治和法律的制度保障。这二者缺一不可。

张维迎先生说得非常正确:“实际腐败的增加,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随着中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监督腐败变得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的正式工资相对较低。上述五个因素中,都与权力有关。权力是腐败的‘本’,其他方面是‘表’ 。反腐败要‘表’‘本’ 兼治 ,但釜底抽薪的办法是治本,也就是减少政府官员的权力。……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在市场经济国家许多属于公民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在我们国家则被政府垄断。……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统治经济的体制,不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权,私人产品领域的腐败反倒是一个‘次优’选择。反腐败必须治本 ,不能治标不治本。一方面强调反腐败,另一方面又不想减少政府的权力,是掩耳盗铃,叶公好龙不仅做不到,即使短期内做到了,也是以巨大的社会效率损失为代价的。同时做到经济高增长和没有腐败前提是,废除政府垄断资源配置的权力。”[41]

在这里,张先生总算是指明了中国的腐败来自权力,但张先生开出的药方却仅仅是“减少权力”,而完全彻底地回避了赋予人民群众监督和制衡的制度性民主权利的政治体制改革。请问读者,有哪位读者能够相信在中国反腐败的特效药是“减少权力”。再说,就算“减少权力”是反腐败的措施之一,那么至少,张先生也应该明确指出中国应该如何来“减少权力”,仅仅依靠“市场”的自由、自然和自发的发展吗?我在几年前就指出,人民民主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改革是中国反腐败的“必要条件”,虽然不是“充分条件”,但如果这二大必要条件缺位,中国的反腐败必将一事无成。遗憾的是,对这二大必要条件和主要原则的回避和沉默,将成为中国主流学术理论界的又一个耻辱的标志。

张维迎先生说:“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废除垄断,或者在没有办法废除的情况下,通过诸如‘公开招标’的方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减少寻租活动。”[42]

张维迎先生终于提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但张先生实在是太无知了,在没有人民民主的监督和制衡及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保障的环境下,“公开招标”能够解决腐败问题吗?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张先生,不改变没有有效监督和制衡的“绝对权力”的现状,只要有“绝对权力”的存在,任何反腐败的政策措施都会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化解掉。在医药行业的“招标实践”就已经非常充分地证明了这个真理——本来只要买通院长和药房主任二人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一招标,就必须搞定全体审批委员会的十几个人,行贿金额和腐败数量就大幅度上升,招标的结果和目标恰恰相反,增加的腐败金额全部由病人埋单,药价比招标前还要高,病人的负担比“招标”前更重了。

张维迎先生的下属论述对民主政治提出了质疑:“但学术观点的正确与否不能用投票来决定。多数人赞同的理论不一定是正确的理论,否则就不会有科学,也不需要科学。学者讨论问题时要讲学术规范,讲逻辑,不能哗众取宠。[43]

不错,任何科学和创新,都必然起源于个别人对传统和共性的突破,所以,真理在少数人手中的事情是非常普遍的。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只要是真理,就必然地迟早要为大多数人所掌握,所认同。这是因为,第一,在言论自由的环境中通过民主的讨论,真理迟早会被大多数人认同。其次是,因为涉及到社会各群体的利益分配,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经济学,理论就直接地和价值观和道德性相联系,和大多数人利益相违背,危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就不可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也不可能是真理。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理论,就必然迟早会被大多数人认同。

9、 人类的“无知”与“理性”

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我们人类到底能不能有所作为?这是一个哲学问题,而不是经济学问题。

不错,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鼻祖和创始人哈耶克确实提倡要对市场“无知地服从”,甚至有过“人类的无知是如此重要”的名言。但事实上哈耶克并不是像中国的自由主义主流学者所说的,崇尚“无知”、诋毁“理性”。我们也先来仔细地欣赏哈耶克在这方面的精彩论述:

“在过去,使文明能够成长壮大的正是人们对市场的非人为力量的服从,没有这种服从,文明就不可能得到发展;正是通过这种服从,我们才能够每天协力筑造某种比我们当中的任何人所能充分了解的还要伟大的东西。过去人们的服从是出于现在有些人认为是迷信的那些信仰,出于宗教的谦卑精神,还是出于对早期的经济学者的浅薄说教的尊重,这都没关系;要紧的是,从理性上去了解服从那些我们不能详细地领会其运作机制的力量的必要性,就要比宗教甚或对各种经济学说的敬意所激发的卑下的敬畏感驱使我们去服从它们时还要困难得多。情况可能确实是这样的:哪怕我们不要求每个人都去做那些他所还不了解其必要性的事情而只想维持我们现有的复杂文明,每个人所需要的才智都应该比他现在拥有的要多得多才行。”[44]

“几乎毫无疑问,战后我们在管理经济事务方面所需要的智慧,甚至将比以往更为重要,而且我们文明的命运最终将取决于我们如何解决那时将会面临的一切经济问题。”[45]

“如果我们要想恢复并超过我们以往的水准,我们就必须作出调整,这些调整动作将比我们过去作出的任何类似的调整都要大些;而且只有当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准备服从这种再调整需要,我们才能作为能够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人而度过这一困难时期。让我们尽一切努力来确保每个人享有一个统一的最低水准,……”[46]

“只要每一个国家都自由地起用从它自身的眼前利益看来认为可取的任何措施,而不考虑这些措施对于其他国家可能有何损害,那就很少有建立国际秩序或实现持久和平的希望可言,……”[47]

“经济力量会是无私的这种可能性有是多么渺小,而偏袒自身的诱惑力却又是多么巨大!”[48]

我对上面哈耶克的言论的理解是:

首先,哈耶克提倡对市场“无知的服从”,并不排斥对市场经济的理性理解,哈耶克所谓的“无知的服从”,仅仅是一种对人类理性和智力有限性的无奈,也就是这种“无知的服从”,仅仅存在于人类无法完全彻底地、理性地理解客观世界的范畴。哈耶克从来没有诋毁和贬低理性的作用。确切地说,就是对市场的“服从”,也应该是“理性地服从”,而不能“盲目和愚昧地服从”。当然,这种理性,应该,也必须是真正的,科学的理性。哈耶克所批判的“理性”,其实是人类狂妄自大的“非理性”,是个别人自以为是地认为他们已经掌握了不容置疑的、必须强制人民绝对服从的绝对真理的“非理性”。

其次,上面引用的文字,从注[44]到注[48],哈耶克在文章中提出战后经济调整来分析,是不可能完全地、单独地通过对市场的服从就可能完成的,正像本文上面指出政府对经济的调空是完全必要的,那么这种政府的行为,就必须建立在对客观市场的正确理解上,如果缺乏对市场正确的、理性的理解,就不可能有效地达到促进和完善市场竞争和市场功能的结果,其效果就完全有可能是适得其反、得不偿失、弊多利少的;尽管这种科学的理性也不可能是非常完善的、全面的、完美无缺的。

上文已经论证了政府行为是整个市场体系必不可少的,是必需的。那么政府到底应该如何行动?只有二种行为模式:一是,政府行为建立在对市场的“无知”上,依靠市场的纠错机制,政府政策和行为在市场的不断纠错中发展,即政府在不断地错误→纠正→错误→纠正中螺旋型前进,或者说是“折腾”。二是,政府行为建立在对市场规律和市场客观要求的科学和理性的认识上,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有序地进行。我想,任何有基本经济常识的人都应该明白有效的政府政策应该是怎样的。

接下来就是一个哲学问题:人们能不能对客观的市场规律和市场要求有一个科学的、理性的认识。从哲学的意义上说,虽然社会发展,当然也包括经济的发展,都是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未来世界的不可预测性,仅仅是说“人”永远不可能完全地、彻底地理解、掌握客观世界的所有的事物和规律,而完全进入“自由王国”;但唯物主义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地脱离“实践论”而彻底地否认人类在在客观实践中的主体性。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论相结合的结论就是:人类只能,也必须在以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为目的的人的实践中不断地理解、分析和总结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努力建立符合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以此来指导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实践活动,并在进一步的实践中不断地、客观地修正、总结和发展自己的理论体系,以进一步更好地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类的这种理论体系,虽然永远不可能完全地正确、也就是上面所说的,人类不可能完全地理解、掌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更不可能改变客观世界的发展方向和结果;但人类的这种指导实践的理论到底有多少正确性和科学性,即有多少客观实践的效率,完全可以决定人类社会的发展速度和进程。也就是说,完全可以决定人类在社会生活中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程度。马克思曾经说过:“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如果这话确实言过其实的话,那么人类虽然不可能以人类的意志“改变”世界,但却完全有可能按照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来“加速”人类社会的发展。

世界上的所有真理和理性都是相对的,人类不可能完全彻底地理解和掌握客观世界的所有真理。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完全正确的理性,但如果有人以此为理由而否认人类理解和周围客观世界的理性的重要性,认为人类只能在无知中生活,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问题的反证就是:在具有思维能力的人类世界中存在不存在绝对的无知呢,我们能不能因为不存在绝对无知就认定世界上只存在“理性”呢?我们必须理解一个简单的道理:世界上所谓“理性”和“无知”都是相对的。

重要的是,我们不但必须承认人类具有相对的理性,而且必须明白人类“必须”不断地努力去完善这种相对的理性,也就是必须不断努力地去理解、认识客观世界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来建立和完善我们并不完善的、相对正确的理论。不管是我们个人,还是人类整体,如果我们因为人类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完美的理性,就傻呼呼地在愚昧无知的沉湎中沾沾自喜地活着,我们还能够成其为人吗?这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不但应该努力地去完善我们的理性,去正确地、科学地理解、认识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而且还必须以这种科学的理性来指导我们人类的社会实践,包括生产性经济实践。我们“人”的价值,不管是个人还是人类整体的价值,都只能体现在人们有效的实践成果中。这种人类的实践成果,包括政府宏观调控的成果,并不取决与个别决策者和政治家,也不取决于个别经济学家,而是必须集全体国民的智慧来实现的。而且,这种人类的实践成果同样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完全有可能在错误的曲折中螺旋型发展的。但这种试错式的摸着石子过河的发展模式,也肯定是一种滞后的、被动的、缓慢的发展模式。因此,重要的是人类必须依靠相对的理性来尽可能地减少这种无谓的曲折和折腾,积极地争取自主的、主动的、积极的、科学的发展模式。在这里,不管是我们人类客观上真的是“多么地无知”,但只要我们是“人”,而不是动物,我们就应该,并有责任去争取和完善我们的理性。这不是我们人类“自大”,以为自己掌握了多少“正确的理论”,而是我们人类别无选择,我们人类有责任“尽可能地”自己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而且,我们既必须以我们并不完善的理性来指导我们人类的实践,来争取最大的实践成果。同时也必须承认我们人类的理性永远不可能是完美无缺,不可能是绝对,而是必须在我们人类漫长的发展和进化历史中不断地纠错、修正和完善我们的理性。

10、 经济学家的道德何在?

张维迎先生还说:“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那一点适合,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49] 我明确地反对经济学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的观点。正因为经济理论直接地关系到社会上各群体的利益分配,所以,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都必然地直接关系到价值观和道德性。我们退一步说,假设经济学真的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我们套用一句名言:“科学无祖国,但科学家有祖国。”,那么如果“经济学真的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但经济学家也必然具有价值观和道德性。”经济学家主张和提倡怎样的经济理论,或者对什么经济理论保持沉默,甚至为了自己的名利地位而说假话,等等,都不但直接关系到社会上各群体的利益分配,也直接地和经济学家的价值观和道德性相联系。

我曾经著文指出:“在市场经济中,几乎所有岗位,都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最大利益,并在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同时,为国家和民族作出贡献。”但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不能这样,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必须“不食人间烟火”,不能“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这是因为,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的“劳动产品”,将直接地、严重地干涉社会上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如果一个经济学家和专职政治家不忠于自己的良心而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来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那整个社会就乱套了!所以,发达国家已经通过实践证明相对成功的实践经验就是,如果你想当政治家和经济学家、想做官时,你就别想发财;想发财就别当官,去当企业家,去开公司、搞实业。

那么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也要生存、幸福和发展,所以,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也有获得自己利益的权利。在这里,必须坚持几个原则:一是,部分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是“兼职”的,也就是说他们不是专职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这部分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只能以他们非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的职业身份来谋取私利。比如,企业家也是经济学家,他只能以企业家的身份,在干企业家的工作时,才有权利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的面貌出现,您一旦以经济学家的身份提出经济理论和宏观政策建议时,您就必须,也只能是以一个不计报酬的“志愿者”。

也就是你不能打着经济理论家的牌子通过经济理论来干涉正常的经济秩序,来某私利。“志愿者”有时候也有报酬,但志愿者的报酬既不能去追求最大化,又必须规范化,就是由别人来规范、来决定志愿者的报酬量。这也是为什么全世界的政治惯例就是决定经济政策的经济理论家和专职政治家的收入和私人利益是不能自己去争取的,必须,也只能由议会来规范,必须通过一整套公正的法律程序才能决定。

正如张维迎先生所说:“如果凯恩斯主义是对的,政府就会为经济学家创造很多就业机会。如果说奥地利学派是对的,经济学家在政府就没事干了。因为他们主张不干预,市场会自身调整。经济学家也是利益中人,凯恩斯主义能够大行其道,我想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50] 虽然张先生的这个论断并不一定十分正确,但它却反证了经济学、经济学家和价值观、道德性直接有关的理论观点。

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

[1]、[10]、[15]、[20]、[21]、[26]、[34]、[37]:张维迎《理解和捍卫市场经济》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17047

[2]、[27]、[32]、[34]、[36]、[41]、[42]、[43]、[49]: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4.html

[3]、[4]、[5]、[6]、[9]、[13]、[22]、[23]、[30]、[31]、[50]:张维迎《彻底埋葬凯恩斯主义》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5.html

[7]、[8]、[11]、[12]、[16]、[19]、[24]:张维迎《凯恩斯主义酿就管制陷阱》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8.html

[14]、[17]、[18]、[35]、[38]:张维迎:中国政府管制的特殊成因》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9325

[25]:张维迎《警惕以民生的名义干预价格》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31591

[28]、[29]:张维迎《政府干预越多收入差距越大》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35422

[39]、[40]:张维迎《中国的崛起离不开中国政府的转型》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2837

[44] 、《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次印刷)(下同)

第十四章第194、195页。

[45]、《通往奴役之路》第十四章第198页。

[46]、《通往奴役之路》第十四章第199页。

[47]、《通往奴役之路》第十五章第208页。

[48]、《通往奴役之路》第十五章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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