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从曝光安元鼎看公民精神的力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69 次 更新时间:2010-10-31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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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进入专栏)  

令人愤慨和悬心的“安元鼎事件”,终于有了令人欣慰的阶段性结果:据报道,以关押、押送到京上访者为主业,与地方政府签协议并收取佣金的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立案侦查,其董事长张军以及总经理张杰被刑拘;9月25日,新华社发表时评《北京安元鼎上演的非法勾当不能再发生》。这个愿望自然美好,但现实却不容乐观。只要截访的新“市场”仍然存在,张军的公司倒了,极可能还有“李军”来做这种非法交易。最典型的是2008年曝光的三聚氰胺事件,今年又发现余孽未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我们也不必沮丧,更不能像那些贪官奸商将自己的蝇营狗苟完全卸责于社会环境。回顾安元鼎公司非法行径被曝光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公民精神对于揭露恶势力、保障人权,对于以正克邪改变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具有何等重要的作用!

先是9月13日,《财经网》发表报道《专业截访公司牟利年入2千万》说:至少有来自7省区的10多名赴北京上访者反映,

近年他们遭遇到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的非法拘禁;有访民事后报警,但安元鼎公司人员的业务照旧,案子都不了了之。一名安元鼎公司的所谓“特勤队长”曾表示:“如果我们没有背景,敢在北京的大街上抓人吗?”?安元鼎公司的人宣扬他们有靠山,狐假虎威是常情;安元鼎公司这两年在北京安保行被“评先”也是事实。因此,人们猜测“安元鼎的水有多深有多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当北京警方到《财经》杂志编辑部了解案情时,财经杂志社内外一些人不禁为《财经》杂志的副主编罗昌平的安全担心。毕竟,保安公司是警察局特许经营的,关系犹如父子;毕竟北京警察积极配合陕西渭南市警方,非常规地跨区抓捕记者谢朝平的风波尚未平息。尽管事实证明北京警察这次确是去找记者了解案情以便尽快立案破案的,但你也肯定不能说担心的人都是庸人自扰。

人事变动后的《财经》编辑部仍是有担戴的,年初他们追问央视大火案就表现了这种现代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精神。而就在《财经》杂志置身风波之中吉凶未卜之时,《南方都市报》于9月24日发表记者龙志的长篇报道《安元鼎:北京截访“黑监狱”调查》。显然,记者关注并暗中调查安元鼎非法截访已久。这样的新闻题材是许多记者和媒体不愿意去碰的,因为风险定然不小。轻则白忙一通,重则像多年前南都报道孙志刚案,报道本身被确认真实且推动了国务院废除收容遣送条例,却开罪了某些地方官而遭到打击报复。但是,南方都市报社的记者和负责人,显然没有汲取孙志刚案的“教训”,变得“聪明”起来。他们坚守社会良知,甘冒风险,以揭示真相、维护社会正义为天职。这就是一种“公民精神”。

这里说的“公民精神”是指站在公民的立场上,义无反顾地行使和捍卫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坚决制止和反抗一切滥用公权力侵害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匡扶正义。这种抗争的方式通常采用的是合法手段,我们称之为“非暴力—不合作”。当下中国社会的许多怪事、丑行、劣迹虽然往往有借公权力作恶的因素,比如房地产公司的强拆民房、牛奶公司的掩盖掺毒作假等,但这些公司本身仍是公司,而不是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安元鼎保安公司虽然与地方政府签有截访合约,与公权力的不当运用密切相关,但它仍然只是一家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问题是,现在有些人是主动与权力合作,权钱勾结,去牟取非法利益,比如本案中的张军;有些人从事的本是正当业务,却想通过贿买权力庇护,走捷径获取暴利;有的则是半推半就地利用“潜规则”谋发展,还自以为“与时俱进”,是识时务的俊杰;至于传媒领域众所周知的网上“删贴公司”和雇用“水军”炒作的“推手公司”,真不知该如何归类其卑劣的行径。

70多年前,鲁迅先生感叹中国的“聪明人”太多。所谓“聪明人”无非市侩、禄蠹、奴才、顺民、明哲保身的犬儒主义者。如今,这样的“聪明人”未见减少。许多这样的“聪明人”自以为得计,恰是正气不彰、有人不惮于作恶的社会根源之一。我们的社会,太需要罗昌平、龙志这样敢于铁肩担道义、勇于扶正祛邪的公民了。我深信,邪不压正,“公道自在人心”,这不是道德说教,而是说人们从切身利害感受出发,本能地明白什么叫公平正义,捍卫公平正义的“公民精神”因而是具有巨大社会感召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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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凤凰周刊》2010年3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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