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贤治:鲁迅:四城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30 次 更新时间:2010-10-0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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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贤治 (进入专栏)  

作为一位启蒙思想家,鲁迅的时代是一个急剧转型的时代:封建帝制转变为共和制;秘密会社转变为政党政治;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士大夫阶级转变为知识分子;文言文转变为白话文;前现代观念转变为现代价值观念……这一系列的根本性转变,鲁迅称之为“方死方生”,但也因此被他名为“大时代”。

活在这样的大时代里是艰难的,甚至是痛苦的,尤其对以言说为职志的知识分子来说。所以,鲁迅著文调侃说他生得太早一点,又自恨生得太迟一点,因为政府限制言论,“禁止说笑”,于是感慨说道:“真是‘我生不辰’,正当可诅咒的时候,活在可诅咒的地方了。”这“可诅咒的地方”,当然是指中国,为鲁迅内心焚烧般热爱的中国。这是一个悖论。

在中国,鲁迅在四个重要的城市生活过,那就是:北京、上海、广州、厦门。城市,作为现代知识分子集中的栖居地,不是一个偶然性现象。在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化就是城市化。城市提供了观察现时代的一个最迫近、最鲜明的视角,而城市形态本身也即构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内容。在这里,我们不妨看看鲁迅对同他的生活发生直接关系的几个实体城市的感知状况,通过他的叙述,了解他的思想变化;而且通过这一层面,重温当年中国社会艰难转型的过程。

北 京

北京,这个城市对鲁迅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鲁迅自从日本经受前革命时期的思想及专业训练之后回国,在故乡绍兴一带度过短暂的教师生涯,然后作为教育部的成员随部北迁,北京便成为他在国内居留时间最长的一座城市。我们说北京对鲁迅来说变得特别重要,是因为它见证了一场革命蜕变的历史;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发祥地,它在知识界中掀起一股浪潮之后迅速冷落成为“古战场”;正是在这里,鲁迅发出他的第一声“呐喊”,随后又陷入“彷徨”;他是在这里直接介入青年学生运动,并结识日后的爱侣许广平的。但与此同时,也开罪于大批的在权力卵翼下的英美派学者,由此展开带有私人论战性质的斗争。因此可以说,首都北京使鲁迅获得了业已开始瓦解的旧中国的整体性形象。

到了北京以后,鲁迅的情绪十分低沉。他除了上班,终日抄古碑,读佛经,整理古籍,用他的话说,是自我“麻痹”和“装死”。这时,北京给予他的印象,也正如他的心境一样寂寞、灰暗、阴沉。他有文章记述看俄国歌剧团在北京演出时的感受,同意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关于北京是“沙漠”的说法。文章写道:“沙漠在这里。没有花,没有诗,没有光,没有热。没有艺术,而且没有趣味,而且至于没有好奇心。”在另一篇与爱罗先珂有关的小品《鸭的喜剧》中,鲁迅说:“觉得在北京仿佛没有春和秋。”保守,停滞,没有改革。在杂感《忽然想到》第七节中,鲁迅如此描述“首善之区”的北京:“于是一切古董和废物,就都使人觉得永远新鲜,自然也就觉不出周围是进步还是退步,自然也就分不出遇见的是鬼还是人。”

对于北京,在鲁迅的文章中好几次重复出现“挂旗”的细节。国旗五色旗,是中华民国的标志,革命共和的象征。对国旗的态度,很可以看出国民的政治素质和精神状态。在《头发的故事》中,鲁迅借了N先生的嘴,以激愤的言辞批评了北京市民:

我最佩服北京双十节的情形。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是,挂旗!”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

在《两地书》里,还记载着鲁迅居厦门时的类似的描述:

北京的人,仿佛厌恶双十节似的,沉沉如死,此地这才像双十节。

听说厦门市上今天也很热闹,商民都自动的挂旗结彩庆贺,不像北京那样,听警察吩咐之后,才挂出一张污秽的五色旗来。

直到1933年,鲁迅在致姚克的信中也仍然提到挂旗的事,可见国旗作为一个城市意象对他的刺激之深。他说:

这地方(按,指北京),就是换了旗子,人民是不会愤慨的,他们和满洲人关系太深,太好了。

所谓“和满洲人关系太深,太好”,其实指的是民族压迫的长期驯化,也可以说是专制统治的长期驯化,驯化的结果便是奴性的养成。“城头变幻大王旗”,国旗并非人民意志的真正代表,而是权力易手的标志。革命只是徒具形式而已,它从来不曾为国民所了解,所认识。不是革命崇拜,而是权力崇拜。鲁迅在《论照相之类》一文中,这样写道当时为北京特有的且较为流行的一个有趣的现象:照相馆选定一个或数个“阔人”的照片,放大了挂在门口。因为其人阔,则其像放大;其人“下野”,则其像消失。这是小市民权热崇拜心理的一个极其生动写照。在同一篇文章中,鲁迅还写到,要在北京城内寻求一张不像那些阔人似的缩小放大挂起挂倒的照相,只有一个梅兰芳。由此,他抨击了京剧中那种“男人扮女人”的畸形的艺术,非人的艺术。而这,正是中国腐朽的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

经历了辛亥革命,经历了“民主共和”,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结果如何呢?鲁迅以他在北京街头所见,对衣履破碎的报童作过这样一番拟写:曾在五四运动发生时,童子军式的报童就应时出现了,但是穿破了第一身制服以后,新衣便不再做,只好年不如年地显出穷苦来。

中国到底有没有希望?鲁迅于绝望之余,也曾因北大“常为新的,改进的运动的先锋”,“常与黑暗势力抗战,即使只有自己”的勇敢表现,以及女师大学生在学潮中“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尤其在“三·一八”惨案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看到活的、生长的力量,看到“希望的前途”。然而,这位虽然不无虚无色彩却是无比坚定的批判家丝毫没有低估政治高压及帮闲文化的作用。对于帝都北京的知识者群,他警觉地看到其中那依附于权力者的保守的、反动的力量,并全力设法加以狙击。在北京,权力与知识的交媾是一个特别触目的现象。在后来有名的关于“京派”与“海派”的论争中,鲁迅著文总结说:

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糊口。要而言之,不过“京派”是官的帮闲,“海派”则是商的帮忙而已。

先前曾经是“革命者”而后做了大官的章士钊,以及麇集于《现代评论》周围的“东吉祥派的正人君子”,极力反对学潮的陈源、徐志摩等教授者流,是中国官方文化,也即“侍奉主子的文化”的代表,鲁迅与“现代评论派”之间的斗争,可谓是当时北京思想文化战线上的一道耀目的风景。“三·一八”之后,鲁迅为北洋政府所通缉,南下厦门广州。自然这里也包含了个人的隐衷在内,因为北京搁置着母亲给予他一件苦痛的“遗产”,即夫人朱安。虽然他极力鼓吹个性解放,却未能为自己找到一块可以安顿爱情的地方。

北京,无论作为公共的城市空间,或是私人空间,鲁迅对它始终不无留恋之处,在这中间,也多少表现了他个人在某些观念方面的矛盾。一方面,他渴望安静的个人生活,在学术上——譬如撰写文学史——有所开拓,他多次表示过返回北京的愿望;然而另一方面,现实是如此严峻,他并不想在一个为权力的阴影所笼罩下的沉闷的帝都里讨生活。所以,到了数年之后,当他只身从上海北上省母时,写信给许广平说:

这里的空气真是沉静,和上海的烦扰险恶,大不相同,……为安闲计,住北平是不坏的,但因为和南方太不同了,所以几乎有“世外桃源”之感。我来此虽已十天,却毫不感到什么刺激,略不小心,确有“落伍”之惧的。上海虽烦扰,但也别有生气。

厦 门

鲁迅和许广平一同离京南下,原来计划分头工作两年再作打算,结果因为教学工作的困扰,独居的乏味,加上广东中山大学适时的聘请,便提前前往广州,在厦门大学逗留不到半年时间。

在厦门,鲁迅虽然也曾支持和帮助过学生组织文学社,为他们的出版物工作,出席过一些演讲之类的活动,但总的来说像一个旁观者,一个过客。他的日课,除了教学,可以说就沉浸在写“情书”里面,这就是后来我们看到的《两地书》第二集的全部内容。

对于厦门的印象,鲁迅最敏感的地方当在“国民性”方面。在《厦门通讯》里,他写道:

我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但好几天,却忘不掉郑成功的遗迹。当我的住所不远就有一道城墙,据说便是他筑的。……然而郑成功的城却很寂寞,听说城脚的沙,还被盗去卖给对面鼓浪屿的谁,快要危及城基了。……

这里“卖沙的同胞”,使我们想起鲁迅一再暴露的偷挖长城城砖的国民,想起《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说的出于迷信,为保平安如意,逢凶化吉,相率挖去塔砖,致使雷峰塔倒掉的“乡下人”;想起他在《太平歌诀》中记叙的,在南京中山陵行将竣工时市内流行的借避危险的歌诀,想起他在《忽然想到》、《杂忆》等文中关于革命为大家所“踏灭”的种种感慨。当然,他在厦门所看到的市民的自私行为,应当是国民的一种通病,只不过借机放电影般重现了一次而已。

其次是有感于南方人的讲究公共关系,礼仪,毫无原则性可言的圆通作风。这里有两例,其一:

校长要给国学院添顾问,目的是联络感情。我真不懂厦门的风俗,为什么不研究国学,就会伤理科主任之流的感情,而必用顾问的绳,将他络住?

其二:

听说这里喜欢用“外江佬”,理由是因为倘有不合,外江佬卷铺盖就走了,从此完事,本地人却永久在近旁,容易结怨云。这也是一种特别的哲学。

这种荒诞的现象,其实是因循守旧的一种“前现代”现象,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不见长进的因由之一。至于厦门作为一个近海的商埠,商业化原则本可以推动传统文化的瓦解,但也竟以金钱买卖的途径与传统习惯结合到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的“特别国情”。鲁迅在给韦素园的信里说到厦门大学:

总之这是一个不死不活的学校,……“学者”屈膝于银子面前之丑态,真是好看,然而难受。

他又有信致翟永坤说:

来信问我在此生活,我可以回答:没有生活。学校是一个秘密世界,外面谁也不明白内情。据我所觉得的,中枢是钱,绕着这东西的是争夺、骗取、斗宠、献媚,叩头,没有希望的。

《两地书》在说到为他所讨厌的两位教授之后,鲁迅说:“但此辈也正和此地相宜”;又说,“这里所要的人物,是:学者皮而奴才骨”。如果说鲁迅在北京看到的是学者成为权力下的奴才的话,那么在厦门所见的则是金钱下的奴才。

鲁迅几次把厦门大学比作“死海”,他说:“这里是死气沉沉,也不能改革,学生也太沉静,……我虽颓唐,而他们还比我颓唐得利害。”厦大在五四过后多年,在学校当局的布置下,仍然尊孔而读经,这是不能不窒息这里的空气的。所以,在改革家鲁迅看来非常失望。在离开厦门前夕,他有信给日本友人说:“我看厦门就像个死岛,对隐士倒是合适的。”他的离去是决绝的,何况有他所爱的人在广州等着呢。

广 州

鲁迅在广州的时间也并不长,其实这是出于他的意料的,因为这中间,在学校里多出了一个在他看来属于胡适陈源派,即“现代派”的顾颉刚,而在政治生活中又遭逢了国民党的“清党”运动。用他的话说,原是抱着梦幻而来,结果是被梦幻放逐而去。来时静悄悄,去时静悄悄,中间是庆祝会、讲演会之类,则颇为热闹。鲁迅比喻说他来广州的过程,正如两头小、中间大的一枚橄榄。

总的说来,鲁迅对广州是抱有好感的,至少没有恶感。这不只是因为这里是许广平的故乡,重要是因为它同革命的情势密切相关。这样,鲁迅对于广州的评价,其一就在于政治文化方面。应当看到,以鲁迅对政治的敏感,他虽然在作文或演讲中赞扬过革命的广东,但他同时尖锐地指出,“广东报纸所讲的文学,都是旧的,新的很少,也可以证明广东社会没有受革命影响;没有对新的讴歌,也没有对旧的挽歌,广东仍然是十年前的广东”。又指出:“广东是革命的策源地,因此也先成为革命的后方”;但因此,“革命的精神反而会从浮滑,稀薄,以至于消亡,再下去是复旧”。这是关于革命的十分深刻的思想。他对广州的观察,处处显现出作为“革命策源地”的迹象,如:

本地的出版物,是类乎宣传品者居多;……

这里很繁盛,饮食倒极便当;在他处,听得人说如何如何,迨来一看,还是旧的,不过有许多工会而已,并不怎样特别。但民情,却比别处活泼得多。

这里的工会是“御用工会”,革命自然也就是“奉旨革命”。在一场“血的游戏”开始以后,工会还曾组织过支持清党运动的游行,广州街头也就贴满了红红绿绿的标语。据日本记者山上正义的记载,鲁迅对此是十分愤慨的。此时,他向任教的中山大学提出辞呈。1927年4月26日,他致信孙伏园说:“这里的情形,难免要变成厦大。硬直者逐,改革者开除。……哈哈,真是天下老鸦一般黑哉!”

与其说鲁迅所批评的是革命时期的广州,毋宁说他是对革命本身的批判。在广州的经历,对鲁迅的政治思想的成熟,以及社会批判的取向,都是带决定性的。

此外,鲁迅对广州的文化性格,还曾作过如下开放性的描写:

广东还有点蛮气,较好。

广东人的迷信似乎确也很不少,走过上海五方杂处的堂,只要看到毕毕剥剥在那里放鞭炮的,大门外的地上点着香烛的,十之九总是广东人,……然而广东人的迷信得认真,有魄力……

…………

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为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

在广州,也许因为有了许广平在身边,鲁迅有过少见的游览的雅兴,也曾多次到中大附近的酒楼饮茶。在给许寿裳的信中,我们当会注意到他对此间生活费用颇为了解,对广州“食物虽较贵而质料殊佳”,感觉是满意的。但是,作为一个“战士”,他无疑更为关注广州的政治形势和市民的精神状况。经过“清党”,被血“吓得目瞪口呆”,经验过从来未曾经验的恐怖之后,他终于携同许广平离开广州,于无所往时前往上海去了。

上 海

从1927年10月至1936年10月,鲁迅在上海前后共生活了十个年头,这也是他生命中的最后十年。

这十年,是国民党建立国民政府、实行“一党专政”的十年,也是中国尤其是上海在专制制度下实行“改革”、现代工业和商业发展较为迅速的十年,也是城市相对发达、农村迅速崩溃的十年。上海靠近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可称第二首都,中央集权的气焰特别炽盛,政治恐怖无处不在。特别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实施书报审查制度以后,进步文化人的活动受到很大的限制,他们的书籍同时遭到查禁和焚毁。在上海,鲁迅先后加入自由大同盟、“左联”、人权保障同盟,他的激进行为为官方所嫉恨,生活不得不处于半地下状态,几次离家避难,乃至连家庭地址也不能公开。即便如此,他仍然设法与政府及其叭儿周旋,隐晦写作,变换笔名,甚至于地下出版。对此,他称之为“戴了镣铐的进军”。

鲁迅以大量的文字暴露上海的恶劣的政治文化环境,同时,对于上海作为一个商业发达的现代都市的社会问题,他也有着不少深入的批判性描写。在这里,鲁迅所作的现代性批判,不属于“后现代”对现代性所作的“反思”,而是坚持现代性的“思”;是出于一贯主张的“立人”的需要,从“人”的道德意识出发对物质主义和大众文化的批判。

初到上海,鲁迅即有信致李霁野说:“上海到处都是商人”;又致信廖立峨说:“这里的情形,我觉得比广州有趣一点,因为各式的人物较多,刊物也有多种,不像广州那么单调。……上海人惯于用商人眼光看人。”三十年代以后,在他的信件中也颇不乏这类论断,如致孙用信里说:“上海是势利之区,……”;在北京写信给许广平,一再说:“我到此后,紫佩、静农、寄野、建功、兼士、幼渔,皆待我甚好,这种老朋友的态度,在上海势利之邦是看不见的”;“……同席十一人,多旧相识,此地人士,似尚存友情,故颇欢畅,殊不似上海文人之翻脸不相识也”;“旧友对我,亦甚好,殊不似上海之专以利害为目的,故倘我们移居这里,比上海是可以较为有趣的”。

城市的小市民习气是十分突出的。鲁迅指出,“上海的小市民真是十之九是昏聩糊涂”,不但不具备一般的政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也都“说明着奴才的品行全部的”。他曾摘取其中的两个细节性现象做分析,其一是“揩油”,再就是“打折扣”,都是小市民生活中所常见的。关于揩油,他讽刺说:“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不过一点点……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至于“打折扣”,他的分析是:“他知道别人是决不那么糊涂,会十足相信的,但仍得这么说,恰如卖假药的,包纸上一定印着‘存心欺世,雷殛火焚’一样,成为一种仪式了。……所以自打折扣,也还是没有打足的,凡‘老上海’,必须再打它一下。”可以说,这是鲁迅在给《新青年》撰文开始所作的对国民劣根性批判的一种新的延续。

在《上海的少女》一文中,鲁迅还描写过上海的可笑的着装:“在上海生活,穿时髦衣服的比土气的便宜。如果一身旧衣服,公共电车的车掌会不照你的话停车,公园看守会格外认真地检查入门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门丁会不许你走正门。所以,有些人宁可居斗室,喂臭虫,一条洋服裤子却每晚必须压在枕头下,使两面裤腿上的折痕天天有棱角。”对于“时髦”也即时尚文化的观察,鲁迅是细致入微的,他从中看出,这种文化不但消灭个体性,而且是以牺牲个人的全部的诚实与尊严为代价的,结果出现了精神上的畸形。在同一篇文章中他还指出:“更便宜的是时髦的女人。……惯在上海生活了的女性,早已分明地自觉着这种自己所具的光荣,同时也明白着这种光荣中所含的危险。所以凡有时髦女子所表现的神气,是在招摇,也在固守,在罗致,也在抵御,像一切异性的亲人,也像一切异性的敌人,她在恼怒。这神气也传染了未成年的少女,……她们大抵早熟了。……精神已是成人,肢体却还是孩子。”世界著名的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写成出版的一部广有影响的著作《童年的消逝》,写的正是在现代社会中童年和成年的界限被日益破坏的事实,并进一步指出,童年迅速消逝的现象仍将继续发生,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比波兹曼对后现代工业社会的预见与批判提早五十年,鲁迅即已在前现代和现代的历史条件下,触及了与波兹曼同样的关于社会文化的“敌视童年”的主题。

鲁迅写到“吃白相饭”这样一种不是职业的职业,他讽刺说“在上海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所谓“吃白相饭”,就是“玩耍”,看似无所事事,手段五花八门,但归纳起来也不过是三段:第一是欺骗,第二是威压,第三是溜走。可怕的是,“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他说,“‘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挨饿,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对于随同商业竞争而发达起来的大众传媒消解社会道德的作用,鲁迅是警惕的,曾经多次表示过批判性的意见。

社会的商业性质在文坛中同样有着各式各样的表现。鲁迅及时发现并作了十分形象的刻画;他在上海所做的人物图像,是大有别于在北京所描画的章士钊陈源一流的。譬如,鲁迅说创造社的一批“革命文学家”“忽翻筋斗”,不断“突变”,“脚踏两只船”,强调的是投机性的方面:至于“现代派”人物过去反对国民党,后来又纷纷南下“到青天白日旗下来革命”,这种投机主义乃是植根于北京官场的政客作风,与漂游于上海的“非革命的急进革命论者”是颇有些差异的。鲁迅还指杨邨人为“革命场中的一位小贩”,讥施蛰存为“洋场恶少”,还勾画过为上海特有的租界文化所培植的“西崽相”,还有躲在黑幕中的文探,出没无常的文痞种种,都带有上海的商业化社会的特点。甚至连小品文的提倡,在上海为林语堂等人所鼓吹,鲁迅也都把这同上海人喜欢吃零食的习惯联系起来,指出这是一种旨在“养生”的“消闲”文学、小市民文学。他说:“上海的居民,和零食是死也分拆不开的。”

出版业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不但不曾保持或提升它固有的道德文化素质,相反遭到严重的损害。鲁迅对此深感忧虑。他致信李秉中说:“上海秽区,千奇百怪,译者作者,往往为书贾所诳,除非你也是流氓。”致信黎烈文也说:“新文人大抵有‘天才’气,故脾气甚大,北京上海皆然,但上海者又加以贪滑,认真编辑,必苦于应付……”他在一篇题为《书籍和财色》的文章中揭露说:“今年在上海所见,专以小孩子为对手的糖担,十有九带有赌博性的了,用一个铜元,经一种手续,可有得到一个铜元以上的糖的希望。但专以学生为对手的书店,所给的希望却更其大,更其多——因为那对手是学生的缘故。”在对于“国民性”的批判中,鲁迅多次指出那种欺负弱者的凶狠与卑劣是十分普遍的;然而,较之传统社会,商业主义的竞争与倾轧对于弱势群体的侵害仍然有增无已。他在《推》一文中形象地描写了这种社会病症:“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也还要廓大开去。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对于上海的这种商业文化、小市民文化或称大众文化的批判,如果说鲁迅在通信中不过片鳞只爪的话,那么在杂文集《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二集》中,就有着更多更具社会形态的描述了。

鲁迅在通信中还不止一次地暴露过在上海的一种特别耸人听闻的买卖,这是超出一般商品和商业行为的。1932年6月,他写信致台静农说:“沪上实危地,杀机甚多,商业之种类又甚多,人头亦系货色之一……”;1934年4月,又致信山本初枝说:“我自己觉得,好像确有什么事即将临头,因为在上海,以他人的生命来做买卖的人颇多,他们时时在制造危险的计划。”在鲁迅看来,当一个社会不从根本上改变其封闭性、专制性的本质的情况下,任何开放性经济都必然无改于“吃人”的残酷性。

到了最后几年,鲁迅确曾有动念离开上海,也有友人或组织运动此事,但最后仍然没有成行。此中原因,正如他所说,难以抛离家眷,“离则两伤”,但是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无法离开他赖以生存、挣扎和斗争的土地。他“爱对头”。郁达夫离开上海返故乡杭州筑巢定居,鲁迅赠诗劝阻,结句是:“何似举家游旷远,风波浩荡足行吟!”他宁可如他所说,被风沙“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也不愿飘然远引,离开无时不给他以斗争感召的所在——现代都市上海!

鲁迅对四大城市的评述,是完全基于个人经验之上的。其中最重要的经验,是来自他与这几个城市所发生的政治和文化斗争的联系。作为一个批评家,鲁迅对于城市的评价,明显地侧重于政治文化和精神文化层面;在表现形态上,并不如别的社会学家、民俗学家那样专注于调查研究,而是主观感受的、描写的、细节的、形象化、碎片化的。但是,我们看到,鲁迅为我们所呈现的城市形象仍然是相当完整的、鲜明的、面貌各异的。同时作为一个改革家,鲁迅不止一次这样提醒我们说:“世之论客,好言南北之别,其实同是中国人,脾气无甚大异也。”在他那里,关注的始终是中国的整体性改造,因此对于城市的观察,也就往往不着重于“异”,而在“异”中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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