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钢:中国城镇化模式举证及其本质差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28 次 更新时间:2010-09-1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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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钢  

内容提要:从定位于城镇化历史进程中城乡关系变化的视角出发,将城镇化划分为三个阶段和三种模式:“城市瓦解农村模式”(20世纪50年代前)、“城市馈补农村模式”(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农村转变城市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是城镇化发展的“否定之否定”,是一个历史性进步。“农村转变城市模式”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城乡一体化最终是要把农村“化”为城或镇,亦表现为第三阶段城镇化模式的路径创新。城镇化的实质在于解决城乡之间诸多方面的对接和均等化问题,即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整体素质”少差别或无差别。

关键词:城镇化三阶段;农村转变城市模式;农村改革实践;城乡一体化路径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118

*该标题为《改革》编辑部改定标题,作者原标题为《关于城镇化模式创新研究探讨》。何磊博士参与了资料搜集和有关问题的讨论。

城镇化模式是研究城镇化进程及其变革特征的基本切入点。近年来国内外在涉及此方面的研究中,产生了大量有价值的成果。然而从整体上看,如何把握好“模式”之定位,尤其是定位于城乡关系转化上,并且从国际性城镇化变革路径的视角加以认识,还是一个亟待深化研究的崭新话题。

一、城市化模式研究总体评述

城市化模式是城镇化道路研究中广泛采用的一个范畴。由于研究视角的不同和选择重点的差异,学术界对城镇化模式有多种界定。

根据城市化与工业化的适应关系,可划分为同步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或过度城镇化模式;根据城市化的空间表现形式,可划分为集中型城市化和分散型城市化模式;根据城市化的规模结构,可划分为小城镇模式、中等城市模式、大城市模式、国际化都市模式或大中小城市相结合模式[1];根据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可划分为拉力型城市化和推力型城市化、内生型城市化和外生型城市化、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和自下而上的城市化模式[2][3];根据城市化过程中资源利用方式,可划分为粗放型城市化和集约型城市化模式[4];根据城市化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调控方式,可划分为行政主导型城市化和市场主导型城市化模式[5].此外,还有不少其他类型的模式。

纵观这些模式之划分,在总体上呈现两个共同点:第一,它们都是定位于对“城”的研究,即都是孤立地研究城市或城镇发展,较少涉及“乡”的变化以及“城”与“乡”的关系。

第二,研究范围较狭窄,即只定位于一个小过程、一个方面特征、一个侧面的分析,具体的区域或国别问题,缺乏从国际城镇化历史过程的整体上作出概括。然而事实则是,城镇化本身即是由“乡”变“城”的过程,必然是“城”与“乡”两方面的变化和相互作用的过程,既涉及“化过了”的“城”或“镇”,又涉及“被化了”的“乡”或“村”,仅从一个方面研究它的“化”,是不准确和不全面的,更难以反映这个“化”中的双向作用和复杂变革。

另外,城镇化固然有许多具体的环节和定位点需要研究,但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其富有整体和长远过程中的规律性更值得研究。忽视对这个大过程、大阶段、大规律的研究,也就无法找到问题之本质。可见,这种通行的“模式”研究定位和研究方法,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二、城镇化模式创新研究的基本思路

在此,对城镇化模式研究提出一个新的定位思路:先将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关系变化的特征,作为判定城镇化模式差异的基本出发点,从而以此为划分不同城镇化模式的根本依据。只有从城乡关系变化上界定城镇化模式,才能形成对城镇化变革模式的最典型概括。然后将城镇化的历史过程作为考察对象,着力从历史的跨度上区别“模式”的差异性,从而使其成为国际城镇化的大的历史阶段性模式。基于以上两层定位,国际城镇化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性变革模式。

(一)“城市瓦解农村”模式

从早期的工业化到“二战”之后,大体属于城镇化变革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城镇化在城乡关系的处理上,基本上走的是城市掠夺农村、剥削农村的路子,城市的发展主要是靠掠夺农村有效生产要素,剥削农民利益“积累”起来。在人口上便是一种由农村向城市集中、农民到城市就业的单向性流动。虽然从城镇化变迁的主流说,这种模式到“二战”之后已基本结束,但其延续性影响至今仍然存在。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城镇化总体上走的是这条路子,而且采取计划经济的手段,形成了一种人为控制的城乡分割状态。当今部分拉美和非洲国家中出现的所谓“过度城镇化”,实则是这种模式在完全市场化推动下的典型表现。在本质上讲,我国早期城乡分割下的“滞后”状态与拉美国家的“过度”状态,都是这种路径在两种体制作用下的反向极端。总之,在这种城镇化模式下,城市越发展,农村越落后,城乡差距问题越突出。

(二)“城市馈补农村”模式

“二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左右,是城镇化变革的第二阶段。缘于早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弊端,城乡对立的问题已比较突出:一方面农村发展极度衰退,农业生产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城市人口过分集中,造成“城市病”的压力加大。于是,早期工业化发展快的国家,在现代资本生产方式对农业和农村深度渗透和占领的同时,普遍地实施了反哺农业、回馈农村为基本导向的城乡关系政策,重视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和现代化改造,加强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也加大了对相关弊端和病症的治理。表现在人口流动上,形成了由“集中”向“分散”的转变,进而出现了“逆城市化”现象,产业、人口和就业开始向郊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由此,引发了城镇化模式新的阶段性转变。

(三)“农村转变城市”模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城镇化变革进入第三阶段。

伴随信息化时代的兴起,加之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得以改善,城市原有的时空优势已开始丧失,同时迫于社会公平的要求,众多发达国家在处理城乡关系上,开始树立了“城乡等值”和“城乡均衡”发展理念,大力提升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生活水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使农村成为具备让人长期定居或城市人口移居的环境和条件。

此时,传统状态中的城市对农村的统治地位,城乡人口之间的穷富、地位、生活差别,已基本不复存在,城里人拥有的荣誉感逐渐消退。这时,传统意义上城乡区别的本质特征已得以化解,城乡划分也缺少了原来定义中的“硬约束”,常常以每平方公里居住人口的某一数额作为标准,甚至出现了“没有边界的城市”,形成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局面。

(四)三阶段模式变革的客观性

以上三种模式的变革,实则是一个城镇化道路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早期的城镇化与早期的工业化相统一,其所需要的条件只能来自传统的农业,只能走生产要素由乡到城集中的路径。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采取集中的方式组合生产要素,才能形成生产能力的创新,实现经济效益最优。在这个意义上,如果不把生产要素集中于一城一地,便不会有工业化的成功推进。因而,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瓦解农村是城市发展所必需,城市的产生与城乡对立的出现,是一个过程的两个结果。

第二阶段模式是针对第一阶段模式的弊端而生,是实现由第一阶段模式向第三阶段模式转变的过渡和转化。早期工业化和城镇化造成了城乡发展中的双向弊端和压力,自然引发了先集中、后分散,先剥夺、后反哺,先污染、后治理的回馈性政策调整,从而也就形成了城镇化路径和模式的转变,其最终结果是推动了第三阶段模式的出现。而第三阶段模式已不单是第二阶段模式的政策性调整,已成为整个城镇化理念和整体路径的创新,既包括对第二阶段模式某些作用的延伸,更应看作对这种模式的总体更新。总之,在经历这三个阶段模式的转变,城乡关系便由早期的对立回归到了“一体”,但这决不是退回到城镇化发生前的“一体”,而是一种经历了新“否定”之后的新的“一体”,是一个历史性进步。

三、城镇化模式创新研究的理论佐证

对城镇化模式研究的创新思路及其历史演变的认识,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城镇化的一系列论断非常吻合。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早期城镇化模式造成了城乡对立

马克思主义认为,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分工关系模糊,城乡就业浑然一体。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大工业的发展中,城市由传统意义的军事防御的城堡,逐渐变为工业、商业、贸易和交通中心。机器在工业中的使用,引发了一场深刻的社会生产方式变革,使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决定性地位让位于工业,原来“不过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6],发展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心,推动资本的雇佣劳动方式在城市工业领域确立起统治地位。

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有效生产要素和良好发展条件都向城市集中,同时使农村变成与城市完全相反的另一种世界。所以,“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7].表现在社会形态上,就是“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8],从而使从事农业和工业的同一些人却分别成为“两个不同的阶级”[9].可见,这种包括阶级对立在内的城乡对立,是传统城市化路径的必然结果。

(二)未来社会城乡关系和城镇化目标是消除城乡对立

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相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在对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论断中,明确地把消除城乡对立作为既定要求。在这个社会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也将消失。从事农业和工业的将是同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10].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消灭城乡对立,根本是要形成“农业和工业在它们对立发展的形态的基础上的联合”[11],化解工业与农业生产方式的对立,“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12].

他们认为,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非常必要,这是消灭城乡对立的“物质前提”[13].因为“只有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密切的内部联系,并使交通工具随着由此产生的需要扩充起来,才能使农村人口从他们数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地栖息在这里的那种孤立和愚昧的状态中挣脱出来”[14].

与此相联系,马克思、恩格斯还关注了当时已经出现的“城市病”问题,认为“只有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现在城市中日益病弱的群众粪便不致引起疾病,而是用作植物的肥料”[15].这样,“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16].

(三)城乡融合变革的根本路径在于改造农业和转变农民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城乡融合的过程实则是城市现代生产方式向乡村的扩展和对传统农业的改造[17].资本主义工业化过程中的社会生产集中,实则是现代工业对小农生产的掠夺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经济的战胜,“凡是它渗入的地方,它就破坏手工业和工业的一切旧阶级。它使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18].

第一,现代生产方式向乡村和农业的扩展和对农村经济的冲击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只有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消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19]“科学终于也将大规模地、像在工业中一样彻底地应用于农业。”

第二,“发达的、同资本主义基础上的机器生产相适应的劳动制度,就是工厂制度,这种制度甚至在现代的大农业中——由于这一生产领域的特点或多或少地发生一些变化——也占统治地位。”[20]于是,农业再也不能在自己内部自然而然地得到它自己的生产条件,农业生产服务由存在于农业内部向外在的独立生产部门转变,从而也完全地转变为“一种营业”,“农业和制造业完全一样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统治”[21].

第三,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城市化过程中以及未来城乡融合及一体发展中的劳动者就业转移及素质转变进行了论述。他们认为,城乡一体发展同时是人口流动和人的自身变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入农村和农业的过程,在冲破小农私有制的同时,推动了农民向城市就业的转移[22].“小土地所有者的前提是:人口的最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占统治地位的,不是社会劳动,而是孤立劳动。”[23]“大土地所有制使农业人口减少到一个不断下降的最低限量,而同他们相对立,又造成一个不断增长的拥挤在大城市的工业人口。”[24]“资本主义生产一旦占领农业,或者依照它占领农业的程度,对农业工人人口的需求就随着在农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的积累而绝对地减少……因此,一部分农村人口经常准备着转入城市无产阶级或制造业无产阶级的队伍,经常等待着有利于这种转化的条件。”[25]

(四)未来城乡一体化是一种整体社会特征的转变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消灭城乡对立、实现城乡一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它与变革劳动观念、消灭社会分工、生产力空前提高、社会分配制度变革、教育的高度普及、人的全面发展等诸多社会深层变化相统一,属于“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上”的整体性、本质性变化。他们甚至理想地设计了每个人都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一天内都可以干几种职业,但并不限定为是任何一种职业身份者的自由状态[26].“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27],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全新的人”、“全面发展的人”、“能够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28].这同时也是实现城乡一体发展的重要内涵和必要前提。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者是从共产主义理想观出发看待城乡关系的变化的。同样,与共产主义理想观的客观规律性相统一,他们关于城乡关系的分析,也在历史的深度上揭示了城镇化变革的规律性,与历史的实践进程形成了高度的一致性。这不仅在客观上证实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英明预见,反过来也为关于城镇化模式创新的探讨,提供了有力的佐征。

其实,一些非马克思主义学者也作过类似的论证。比如一些发展经济学家就广泛地开展了化解“二元结构”的研究,他们关于“二元”问题的分析、“逆城市化”现象的认定、“城市世界”观点的提出,以及由“推”与“拉”的双向作用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论断,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或印证了关于城镇化模式创新的看法。

四、城镇化模式创新在中国改革中的成功实践

城乡一体变革作为城镇化路径创新,在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获得了成功。“农村转变城市”模式,很大程度是来自中国改革实际的启示。确认“第三阶段城镇化模式”,在对中国城镇化道路实践创新的认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尤其对于深刻理解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正确把握城镇化道路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对接,颇具价值。

(一)“农村转变城市”路径的形成

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农村为起点,在一些发达地区已事实上走出了一条城镇化新路径。这主要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通过农业产业化、农村创办工商企业、发展壮大非农产业,提高农村的生产力、积累力和投资能力,在改造小农生产和自然经济增长方式的同时,完成由种地到务工经商、农民到工人市民、乡村到城镇的转化,从根本上淡化了城乡之间的界限,逐步地由“村村似镇、镇镇似村,村与镇分不清”,到创造了一大批“新型”城乡形态,最终走出了一条“农村转变城市”的路子[29].

从统计数据可以证实,改革开放以来是中国城镇化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而这一时期城镇人口的增长,大体相当于新发展起来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数量。这就是说,这一时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主要缘于由“村”到“镇”和由“镇”到“城”的转化,事实上经历了一种由“城乡一体化”到真正城镇化的成功实践。

(二)两种城镇化路径的本质差异

实践证明,“城市瓦解农村”与“农村转变城市”是两种具有本质差异的城镇化路径,同时显示了后者作为新型模式在中国国情下实践的良好适应性。

在“城市瓦解农村”路径下,农民和农村始终处于城镇化的被动地位和不断的边缘化之中;在“农村转变城市”路径下,农民是城镇化中的创业主体、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推动主体、农村城镇建设的投资主体,农村成为新的“城”和“镇”转变中的动力源泉。

在“城市瓦解农村”路径下,农民背井离乡,农村衰败,各种有效资源流入城市之中;在“农村转变城市”路径下,城镇化进程与农村资源的充分利用、农村产业非农化与农民就业多样化、农村多元投资与农村经济结构变革紧密联系在一起,农民就地创业、就地转业,乡村直接转变为城镇,形成“城市在发展,农村也繁荣”的新局面。

在“城市瓦解农村”路径下,农民要么被禁止流入城市(计划经济),要么盲目流入城市(市场经济),加大对城市就业的压力,造就着一大批城市贫困人口;在“农村转变城市”路径下,农民进城务工可进可退,有离土离乡,也有离土不离乡,农村变革与城市发展依存转换,使传统的城乡矛盾在国家有控制有步骤推动下化解,成为一个较为平稳和渐进式的转化过程。

在“城市瓦解农村”路径下,城市越大与农村对立越发严重,在经济社会上与农村距离越大;在“农村转变城市”路径下,城乡、工农融合,大量涌现出来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成为原有大城市的有效支撑和群体拱卫,一方面优化城市结构,使大中小城市(镇)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密切城乡关系,强化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构筑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30].

(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整体创新

“农村转变城市”既是对传统城镇化路径的创新,同时又具有与城镇化多种模式的兼容性并加速了城镇化路径的多样化状态。“农村转变城市”主要走的是农村自我变革、农民自我创业的路径,但并不形成对城市辐射作用的排斥,相反在借助城市功能的作用下得以更好更快地发展。既是由乡到城的转变,又是以城带乡的发展,常常还可以形成对传统城镇化模式的补充或矫正。于是表现在全社会意义上,形成与传统城镇化模式相融合,形成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整体创新。

概括地说,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特色”在于开创了“农村转变城市”的新路径,形成了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发展的有机结合,走出了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以建设中小城市和农村小城镇为主的发展格局。

同时,又与不同区域条件相联系,因地而宜地产生了“区域城镇网络发展”(如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区域点线串接发展”(如京、津、唐地区)、“区域点面辐射发展”(如西部一些城市周边地区)等多种具体城镇化实现模式,创造了在城乡一体化道路中,多种类别城、镇成长模式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

五、对城镇化模式创新和一体化城镇化路径的思考

当前,在我国理论界就如何看待城镇化模式上分歧较大,有人对“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持有疑义,不承认其是城镇化路径的创新。在他们看来,“城”与“乡”永远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东西,不能够“一体化”。其实,问题的根本在于怎样看待城镇化的变革实质。如果停留在传统的城镇化理念上看问题,自然会对“创新”发展持否定态度。

(一)关于城镇化实质的新思考

“农村转变城市”路径的出现,同时形成了对城镇化实质的深刻反思。什么是城镇化,其实质何在?在传统意义上就是把农村的各种有效生产要素都集中到城里去,让农民到城里就业、进城居住,成了“城里的人”。所谓“城镇化水平”,即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而从“创新”视角来看,城镇化的根本不在于人口集中,而在于对城乡“经济社会整体素质”差别的化解。“二元结构”在本质上是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和自然经济发展方式,与经历了工业化的城市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不对接。

城镇化实质上应解决城乡之间产业、市场、发展方式、设施条件、生活水准、文化精神、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管理方式、治理模式等方面的对接和均等化问题,即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整体素质”少差别或无差别。在这个意义上说,城镇化最终就是要“化”掉传统小农经济的落后生产方式,“化”掉农民固守农业生产的单一就业途径,“化”掉城乡之间在收入和消费上的差别,“化”掉农民的歧视性身份和城乡分割的体制政策,最终是把原来的“村”转变为新型的“城”或“乡”,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共同繁荣。这也就是“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构想,其同时也是城镇化路径的创新[31].

(二)城镇化路径创新的生产力时代思考

如同早期的城镇化与早期的工业化相统一那样,现代意义的城镇化模式,实则也是现代生产力和信息时代的产物。随着现代化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和普及,尤其是信息革命的发生,传统意义受制于时空因素而存在的生产要素不集中于一地(一城),就不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硬约束”,逐渐淡化以至基本消除。现代交通、通信、物流、交易和交往方式的高端化和普遍化,将逐步地使过去只有城里才能进行的生产和城里人才能享受的生活,现在同样能够在农村进行和由农村人享受。因而,居住何地不再成为城乡人群划分的主要依据,也不再具有区别生产力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性质,城市人口的比重也难以成为衡量城镇化实质的标准。

现在发达国家已出现了大批“不在农村就业的农村人”(德国从事农业的人口只有总人口的4%,而在农村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40%),而在中国发达地区的农村,也出现了大批“不在城里居住的城里人”(这里的农村人从事的生产和享受的生活水平与城里人没有多少差别,甚至超过城里人)。所以,作为现代进步标志的城镇化,其评价标准和变革实质,也应随之发生改变。因此,对城镇化模式应不应创新或有没有创新,也必须将其作为判別的基本出发点和认识的根本定位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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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2]李保民:《马克思恩格斯论城乡就业一体化》,《经济学家》2008年第2期,第32页

  [19]《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58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00页

  [21]《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93页

  [23][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18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39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23~224页

  [29]曹钢:《加快西部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变革》,《求是》2005年第10期

  [30][31]曹钢:《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求是》2009年第8期

来源:《改革》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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