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社论:我们信奉同样的光明与美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86 次 更新时间:2010-08-0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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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这几乎是所有人的胜利。

自7月27日下午本报同仁陆续从各种消息渠道得知,同事仇子明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为名,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至遂昌县警方撤销刑事拘留决定,并向经济观察报社和仇子明正式道歉,100小时已过。在此期间,国内外新闻频发。但一个普通公民、一名普通记者、一份商业报纸、一个县城的公安局和一家中国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命运,仍然牵动了网上网下不少公民的心。其中有些人是意见领袖、有些人是专家学者、有些人是媒体同道,也有些人的身份只是热心的公民。

他们关心此事,只是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内心秉持最简单也最坚定的认知:独立的媒体报道及舆论监督,对我们的社会进步和商业繁荣有益而无害。我们相信,丽水市公安局和相关政府权力机构,亦持有同样的对媒体和舆论的态度,否则不会做出如此积极的反应。

自本报创立以来,我们一直坚信,对于正在前行的中国社会而言,我们应该秉持一种“理性、建设性”的态度。我们相信,应在当代中国建设一种新的、处于阳光之下的、干净明亮的商业文明。而能够履行商业和社会守夜人角色的新闻界,在建设美好社会和干净明亮的商业世界中不可或缺。我们真心赞美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我们希望能够发掘出商业价值以供借鉴;我们鼓励创业家们创造财富的冲动;我们关心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我们亦希望能成为中国知识精英的平台。对于干净明亮的商业世界,进而对于一个美好社会的期待和信奉,是我们工作的准则和动力。

这些年我们的报道实践一直没有偏离这种准则,而这种动力则使我们可以经受任何的误解乃至中伤。没错,我们的很多报道都会让一部分人不悦,但我们毫无想要激怒任何人的意图。我们确信我们的报道将会有利于建立一个干净明亮的商业世界,有利于建设一个美好社会。即便我们的记者今天因舆论监督遭通缉,我们也仍将固守我们的原则,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保护我们的记者。

此次事件截至此时的结果,显然会让那些热爱这个国家的人欣喜。一个原因是,在让人沮丧的坏消息频繁传来的时刻,所有信奉进步、美好与光明之物的人们,从新闻记者、公司职员、企业家、金融界人士到政府官员,都太需要一场胜利了。还有一个原因是,在此期间挺身而出,声援我们和我们的理念的人,终于欣喜地发现了彼此。原来我们每个人都并不孤单,我们都信奉着同样的光明与美好。

所有关注和参与了此次事件,推动它朝良好一面运转的人们都值得我们尊敬。我们感谢提供帮助的律师、表示声援的学者、报道此事的媒体同业和任何一个转发帖子和微博的网民。与此同时,我们深知,在通往光明和美好的路上,仍有无数需要我们以同样的坚持和共同的理念去克服的困难。这些天同时发生的新闻就在提醒着我们这一点。作为一份商业报纸,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的一部分,我们将会继续秉持我们的理念,践行我们的职责,做商业世界的守夜人。新闻界理应带给社会更多的理想主义和勇气。

我们也希望,此次通缉记者事件之后,能有一种制度上的保障,使中国不再有类似的公权力对媒体的干预;我们每个热爱美好与光明的人,都保留和坚持自己身上的美好与光明,都坚持对一个美好社会的信奉,都能继续以自己所为,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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