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飞 张丹 冷淞:谷歌事件:美国“巧实力”外交的一次演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72 次 更新时间:2010-05-0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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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飞   张丹   冷淞  

今年3月23日,谷歌公司宣布其搜索业务退出中国内地,并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关于谷歌事件的各种评论和猜测迅速占据美国新闻媒体的主要版面,世界其他各国的主要新闻媒体也给以关注。美国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汉默尔宣称:“对谷歌未能与中国政府妥善解决争议感到遗憾。”同时表示,中美关系“已经成熟到足以承受彼此之间的分歧”,而美国在扩大与中国有共同利益方面的合作时,也能够“主动地、坦率地”应对不同的意见。由美国政府推波助澜的谷歌事件,实际是美国“巧实力”外交的一次演练,这次演练的总导演是“巧实力”提出者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演员是谷歌公司,奥巴马以及其他国会议员是客串跑龙套,道具是网络自由,乐队是美国和西方部分媒体,以及一些非政府的人权、自由组织。在这次外交演练中,美国在所谓互联网管理的国际惯例的幌子下,实际上把互联网当作自己“巧实力”外交的推手和道具,美国政府和谷歌公司实际是彼此利用和彼此赞助的关系。

将商业行为政治化是美国外交的一贯手段,谷歌事件将中美关系又一次推到风口浪尖。其实质是中美两国在政治体制、文化价值领域的长期冲突所导致的矛盾的又一次爆发,是一次争夺话语权的交锋。事件背后体现了在占领价值观制高点上的中美两国的博弈。

“谷歌事件”的发生,实际上是美国的一种战略转变。过去,美国往往通过武力来确保其全球霸权地位,但如今美国实力已经因为国际金融危机和几场反恐战争而大为削弱,于是美国把战略重心从军事领域转移到了互联网领域。

在这场中美思想博弈中,谷歌成了美国实施网络霸权的工具。美国的策略是:

利用所谓网络自由推行美国政治外交新战略。新加坡《联合早报》一篇文章提出,网络与信息自由正取代民主成为美国扩展软实力,开展外交影响他国的新的价值观。美国互联网战略的实质,就是利用其互联网技术、资金、市场的巨大优势,向世界各国进行政治推销、商业推销、文化推销,来谋取美国最大政治利益、商业利益、文化利益。“美国的互联网外交是虚伪的实用主义”。

美国是首个引入网络战概念的国家。2008年美国利用网络煽动了伊朗的选举示威。美国发动的互联网战争,利用Youtube视频、Twitter微博造谣、分化、挑拨、离间保守派和改革派支持民众,导致伊朗发生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这说明,美国政府正以互联网技术为工具,借口所谓的“信息自由流动”在其他国家推广美国的价值,并且利用自己在互联网技术方面的优势和霸权来压制与美国价值相冲突的信息。

在互联网政策上推行双重标准。互联网上的内容传播不可能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也不可能用统一模式来治理,应充分尊重各国国情。采取技术手段监控、过滤和删除违法信息,用一定的技术措施限制违法信息的传播,这一做法得到全世界的共识,也是西方各国管理网络的主要办法。

中国互联网是开放的,中国也是互联网发展最活跃的国家,到2009年底,中国网民达到3.84亿,网站368万个,博客1.8亿。中国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中国对互联网坚持依法管理,符合世界通行做法。中国借鉴外国的经验规范互联网是无可非议的。

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典等国,都有类似监管互联网的法律条款,都积极采取技术措施过滤处理互联网上有害信息。英国2000年的调查权力规范法案就明确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安装相关系统来帮助执法机关追踪电子通讯。英国还设立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监控儿童色情和极端成人色情信息及种族主义言论,追踪非法信息并及时通知网站删除。德国立法并采取技术手段严厉禁止互联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谣言、反犹太人等内容。韩国2001年专门通过了一个修订后的“促进利用和通讯网络法案”,在这个法案里规定,由国家信息通信部来推广和发展过滤软件,这是一个硬性的规定。2009年1月11日,俄罗斯国家杜马推出《保护青少年免受对其健康和发展有害信息干扰法》的修正案。根据该法的修正案草案,俄罗斯每天12时至18时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互联网用户采取专门的“信息过滤”措施,以防止淫秽和色情网站对青少年的毒害。这份修正案草案是由俄国家杜马多个委员会共同讨论起草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12月审议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专门规定了网络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规范网民要在法律范围内行事,违法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谷歌公司日益强大的网络权力的扩张和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也引起许多国家和民众的担忧,并着手制定应对策略。在欧洲,几年前以法德为首的欧洲经济和科技界巨头就齐聚柏林启动了“Quaero”计划,试图打造能与谷歌相抗衡的超级搜索引擎,一些欧洲媒体甚至满怀期待将其称之为“谷歌杀手”。2009年12月初,法国总统萨科齐明确表示,反对谷歌将书籍电子化的行为,他认为,这种电子化已经构成了对法文图书的版权侵害。德国联邦司法部长施纳伦贝格尔也曾表态如果谷歌不变得透明一些,那么将会在德国面临反垄断制裁。澳大利亚政府今年3月29日公开批评谷歌。原因是去年12月,澳政府宣布将立法对“拒绝分级制度”的网站进行屏蔽过滤的网络安全计划。被过滤屏蔽的内容包括儿童性侵犯、犯罪教唆等。谷歌批评澳网络安全计划过滤内容“太宽泛”,并将影响到网络速度。对此,澳联邦通讯部长康内接受澳大利亚广播电台的采访,严词反驳谷歌对其网络安全计划的批评,并质问说:“人们是不是应该把网络的过滤政策干脆交给谷歌来制定呢?”

美国“从来都没有对互联网疏于防范和管控”, 美国的网站也对内容进行过滤,美国地方政府至少有26个州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法案,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学校、家庭等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获取淫秽等有害信息。“9·11”之后,美国以反恐为借口出台《爱国者法案》,对通讯和网络进行严格管制,根据法案内容,警方有权搜索公民的电子邮件通讯,甚至可在不经允许的情况下监视公民通信。2009年9月,奥巴马政府还专门设立了负责互联网安全的监管机构。

这一切均说明,美国在谷歌问题上对中国一味指责缺乏理论和实践的支持,是在执行双重标准,有失公平和公正,它所提倡的“信息自由”只是维护美国利益和价值观的自由。

谷歌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对中国崛起的恐惧和抵抗。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国正在融入世界并日益发挥巨人作用,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令西方瞠目结舌。他们不能接受或适应中国的挑战与西方的衰退,对中国势不可挡的实力增长的不安以及对中国政治制度的不信任,构成他们的复杂心理基础。

谷歌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证,它是美国政府争夺舆论话语权的试探行动。谷歌事件不是孤立的,蕴含了中美两国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和政治制度等领域多层面的深度碰撞和冲突。

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思想交锋中,一个商业事件已经被美国政治化。谷歌变成了美国“意识形态战”的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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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红旗文稿2010年07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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