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勇:国家治理视野中的核心价值:基于文化资本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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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勇  

摘 要:文化资本是指主体自身所累积起来的文化能力,个人和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中都存在着文化资本的问题。对于一个现代国家的发展来说,文化资本的累积过程也是文化资本的创造和发展过程。国家自身所积累起来的文化品性将直接影响国家能力建设,而作为中国文化传统的整合与转换是国家借助文化资本来提高其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进而实现国家核心价值的有效建构。

关键词:文化资本;国家治理;核心价值

现代国家在成长过程中,与人的行动有密切关系,它的生存与发展,既取决于自身的结构和能力,也取决于与人类以及整个环境之间的关系。对人类社会来讲,国家的发展与文化资本形成了互为因果关系,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与文化资本所体现的品性和思想有紧密联系。也就是说,国家的生存与发展与文化资本的形式密切相关。基于此,本文将重点考察文化资本对国家治理体系中核心价值生成的意义,并力图在东西方的比较中对其发展路径进行阐释。

一、文化资本:基于文化积累和创造的获得

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文化资本”是由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提出的。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三种最基本的资本:即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在他看来,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一样 ,可以投资于各种市场并获取相应的回报。作为一种资本,“文化资本”自然具有资本所具有的两大特性:一是累积性,即它是通过累积而形成的;二是获利性,即任何资本只有被投资于具有获利可能的生产和活动才成为资本。资本“需要花时间去积累,需要以客观化的形式或具体化的形式去积累,资本是以同一的形式或扩大的形式去获取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资本也是以这些形式去进行自身再生产的潜在能力,因此资本包含了一种坚持其自身存在的意向,它是一种被铭写在事物客观性之中的力量。所以,一切事务并不都具有同样的可能性或同样的不可能性”?①。

实际上,“文化资本”不仅是一个实体性概念,而且是表示文化及文化产物究竟能够发挥哪些作用的功能性概念。“文化资本”泛指任何与文化及文化活动有关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布尔迪厄认为它可以三种形式存在:“(1)具体的状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2)客观的状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记、词典、工具、机器等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的痕迹或理论的具体显现,或是对这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等;(3)体制的状态,以一种客观化的形式,这形式必须被区别对待(就像我们在教育资格中观察到的那样),因为这种形式赋予文化资本一种完全是原始性的财产,而文化资本正是受到这笔财产的庇护。”(注:包亚明主编:《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布尔迪厄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193页。)这种描述看起来十分抽象,只有将其具体化到一定的行动者主体之上,我们才能有效理解文化资本的具体指向。文化资本的“具体的状态”,实际上指的是主体在自身身上所累积起来的文化能力,如教育、修养、知识与气质,等等,这是必须通过长时间的努力与实践才能累积起来的;文化资本的“客观的状态”,指的是主体所拥有的文化产品,主体拥有的书籍、古董、绘画等物质财富越多,其拥有的客观形态的文化资本也就越多。文化资本的“体制的状态”,则是指主体在一定的文化体制下所获得的制度性的资格与地位,最典型体现为学历。每个人的学历,既是自身文化积累的结果,也是依据制度安排进行文化实践的结果。依据制度的评判标准,学历越高,其文化资本也就越高。可见,任何行动者实际拥有的文化资本存量,就是这三种状态文化资本的总和。不同行动者主体之间的文化资本的差异,一方面体现为总量上的差异;另一方面体现为内在结构的差异,即各自所拥有的三种状态文化资本在比例结构上的差异。

从主体意义上说,文化资本的行动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共同体。也就是说,不论是个体,还是共同体,其现实的生存与发展都存在着文化资本的问题。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国家的主体由于人本身的存在而有意义,其现实基础是一定社会历史发展中产生的社会,并被社会所决定。在成长过程中,“国家自身制度的成熟与完善,也体现为经济与社会现代化的全面发展,其实质就是现代化过程中国家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相互促进,从而成为政治体系、经济体系、社会体系与精神体系相互统一的有机共同体”(注:林尚立:《社会主义与国家建设:基于中国的立场与实践》,《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6期。)。可见,由于精神体系的存在,国家天生就被社会赋予了独特的文化印记。因此,其价值选择、制度安排和行为方式,都无法脱离特定文化的作用和影响。另一方面,现代国家的使命是要创造现实的社会团结、进步与发展。为此,国家也往往运用社会所提供的文化资源或其自身所创造的文化要素,如意识形态、核心价值、文化宣传等,来进一步整合和治理社会。在这样的意义上,国家是被文化决定的,同时,国家也在努力用文化力量来达到培育现代公民、整合社会、巩固政权的目的。国家与文化的深刻关系,决定了国家拥有文化资本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权力、权威和能力增长程度。在这样的政治生成逻辑下,任何国家的成长与治理,都必须高度重视文化资本的积累、创造和投资。

对于国家来说,其文化资本主要是基于累积和创造形成的,不仅“要建立在解读自身文化而且还有其他文化的能力基础上,还要建立在参与相互影响、转变和融合的创造性的能力基础上”(注:[英]尼克•史蒂文森:《文化与公民身份》,陈志杰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版,第155页。)。具体来讲,国家对于文化资本的累积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体现为国家所崇尚的价值观念、民族精神和其相关的文化能力所达到的程度,如文盲的比例、教育普及的程度等;二是体现为国家所拥有的文化财富,这其中主要指历史上留存下来的文化资源和财富。文化资本的创造也同样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体现为国家为推进文化再生产、文化创造所进行的文化体制创造;二是体现为国家通过一定的体制和机制所创造出的文化产品和所形成的文化发展。所以,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其所拥有的文化资本,既有质的问题,也有量的问题。质的问题体现为国家所拥有的文化资本在能否创造国家自身成长与治理的同时,也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贡献;量的问题体现为国家所拥有的文化遗产和文化产品的规模与能力。相比较而言,质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因为它直接体现为国家在人类文明发展中所达到的文明程度。

实际上,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文化资本的累积过程也是文化资本的创造和发展过程。这是因为, “国家的成长即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注:林尚立:《国家建设:中国共产党的探索与实践》,《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8年第1期。)。国家要获得有效的生存与发展,在现代化过程中必须与时代保持同步,必须与现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这就要求国家能够不断地充实自身的价值追求、理想建构以及培育现代公民,等等。观念和价值上的落后,将直接影响国家的进步与成长。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的最大动力之一就是思想的解放。思想解放,既是一种政治行动,也是一种文化行动。因为任何一种思想解放,都意味着必须开放思想、观念与意识形态,必须用先进的思想去动员社会,聚合民众,更新理念。思想解放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相当丰厚的文化资本,具体体现为赋予了这个国家前所未有的文化气质,即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开放气质以及敢于突破、敢于创新、敢于变革的精神。正是这种气质和精神铸就了中国发展的奇迹,推动了关于中国模式的讨论。可见,国家如果没有文化资本的创造能力,也就没有文化资本的积累能力,在创造中积累是国家文化资本得以快速增长的关键。

二、文化资本、国家品性与国家能力

国家和人一样, 时刻都面临着生存与发展问题。国家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毫无消耗地存在的。因此,如果国家不能实现自我发展,就无法实现稳定的生存。发展是国家的内在属性,这一逻辑决定了,在发展成为国家普遍追求的情势下,不同的国家发展的速度和状况是不同的,有的发展快,有的发展慢,有的甚至就不发展。目前对于国家发展存在差异的原因,一直有两种分析路径:一是从发展的制度与战略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二是从发展的主体的品性,即国家及其所对应的社会的品性来分析。在近代,品性学的分析最早出现在法国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之中。他认为气候差异所导致的人的精神气质和内心情感的差异,就会导致人们生活方式和制度设计的差异,从而直接影响国家发展的内在潜力与目标(注:参见[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27-241页。)。这种观念和认识,后来被不少思想家所承继。马克斯•韦伯对现代化和资本主义为什么在西方社会兴起的分析,虽然没有涉及到国家的品性问题,但他对宗教伦理对现代化和资本主义发展所具有的决定作用的分析,却很深刻地解释了一个社会的文化力量对现代国家发展所具有的深刻影响(注:韦伯的重视观念的研究思路对后来的影响非常大,目前新韦伯主义者很多就受到这个思路的影响,最典型表现是莱因哈德•本迪克斯对社会冲突和意识形态关系的研究。比如他认为政治斗争表现为各社会阶层之间的观念利益和物质利益的竞争,观念利益和物质利益同样在政治生活中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参见[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张华青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1页。)。尽管关于文化与国家发展之间所具有的深刻相关性已经被许多人所提及,但是在现实的研究和分析中,人们还是比较忽视对文化作用的分析,这可能与对文化的内容作用的分析往往是不可测度的分析(注:由于这个原因,法国学者阿兰•佩雷菲特指出:“能否在研究中免去数学演算、模型设计和系统化?许多经济学家想方设法用方程式归纳发展现象,但是他们很快就碰到了根本无法认知的未知数。发展是无法用资本与老导演的简单组合加以衡量的。必须承认有残余因素的作用,下决心将复杂的变数囊括在发展中。这些变数只能用一词以蔽之——文化。”参见[法]阿兰•佩雷菲特《信任社会——论发展之缘起》,邱海婴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8页。)有关,尤其是无法进行科学的测量有关系。所以,就有学者继承孟德斯鸠的传统,开始对文化进行品性学的比较研究。“品性学就是研究人类不同族群各自的行为和观念,研究这些行为和观念在交易方面、文化流动性、地理流动性以及创新方面构成激活因素还是抑制因素。”(注:[法]阿兰•佩雷菲特:《信任社会——论发展之缘起》,邱海婴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8页。)如果从文化资本的角度来看,这种研究实际上就是要关注在发展主体(如国家)身上所累积起来的文化特征,即文化资本的“具体的状态”,使得文化力量可以有效实现量化。

事实表明,在国家身上所累积起来的文化品性将直接影响国家创造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即国家能力的建设。而国家能力是指国家将自己的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汲取能力,是指国家动员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国家汲取财政能力(简称国家财政能力)集中体现了国家汲取能力;第二,调控能力,是指国家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经济组织日益复杂,社会化生产日益广泛,这种能力对现代国家越来越重要;第三,合法化能力,是指国家运用政治符号在属民中制造共识,进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能力;第四,强制能力,是指国家运用暴力手段、机构、威胁等方式维护其统治地位”(注:王绍光:《中国国家能力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显然,这四方面能力的构成,除了有赖于国家所掌握的实际资源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国家对这些资源的组合、运用以及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绩效。物质化的实力或制度化的强力基本上是客观存在的,但它们实际可能达到的实际效应,则取决于国家对社会的的组合、运用和目标定位,所以“国家能力不仅仅取决于其内部是怎样组织的,还取决与它与社会是怎样联系的,在这个社会中被要求通过正确的政策来解决问题”(注:[美]迈克尔•豪利特等:《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庞诗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11页。)。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国家的意志起决定作用,国家意志的取向、结构和特性,则与国家所承载的信仰、观念、信念和理想直接相关,这一切背后的深刻决定力量就是国家身上所累积起来的精神与文化。一个强大有力的国家,其物质化的实力与制度化的强力,都能与这个国家与社会的内在文化精神协调与统一起来,并确立在相当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之上。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就认为,对美国民主的结构发生制约作用的因素有三点:自然因素、法制因素和精神因素,其中的精神因素占主要地位。“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整体;民情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民情的这种重要性,是研究和经验不断提醒我们注意的一项普遍真理。我觉得应当把它视为我的观察的焦点,我也把它看作我的全部想法的终点。”(注:[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58页。)在他看来,与法律、制度等硬性因素相比较,精神和品性等软性因素更具有根本性意义,所以,基于对美国社会结构和法国大革命进程的比较观察,他得出结论,“政治社会的建立并非基于法律,而是基于情感、信念、思想以及组成社会的那些人的心灵和思想的习性。(注:转引于[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张华青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8页。)

可见,建立在习性和思想基础上的文化资本对于国家能力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呈现出不同于物质化和制度的途径。

可以说,文化资本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提升国家能力,一是直接或间接改善国家能力要素及其内在结构,如文化资本将直接影响国家的合法化能力,并由此影响国家其他能力的提升及其实际效度, 从而为整体提升国家能力奠定基础;二是直接或间接地优化国家运用这些能力的意志、目标与战略,为全面提升国家能力的权威和实际绩效创造必要的社会与文化条件。对于国家的治理和发展来说,文化资本对后者的影响更具有价值和意义。因为,行动和发展的战略与目标是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生命所在,“国家的行动创造了政府干预试图影响的社会过程与结构的战术性需求”(注:[美]彼得•埃文斯:《找回国家》,方力维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357页。)。所以,由文化资本生成的发展战略会成为一个国家兴衰成败的关键之道。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分析文化在提升国家竞争力过程中的作用时,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这一点,“有助于竞争力的政策和行为是什么,现在已比较好地为人所知,可是问题在于怎样才能让人们真正接受它们。因此,在经济发展中,一项重大的任务在于教育,让人民理解现代经济,看清自己在现代经济中的作用,并了解社会中其他群体的行为对他们的利害关系”(注:[美]迈克尔•波特:《态度,价值观,信念以及繁荣的微观经济学》,见[美]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主编《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54页。)。这个道理对一个现代国家的政治发展也是同样适用的。美国学者对东亚国家发展奇迹的研究也再次印证了国家文化秉性对国家发展能力的作用和影响:“今天东亚之所以具有对于我们的优势,是因为它们的组织和思想都与我们不同。它们的思想和行动模式深深地扎根于它们地区的历史之中。它们不易输出,也不易于为我们所模仿。”“东亚的经济成就,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其政治传统,这使得它们即使在黑暗中与人竞争,也能做出正确的决策。”(注:[美]小R•霍夫亨兹等:《东亚之锋》,黎鸣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58页。)

但是,在国家身上所累积起来的文化品性对国家能力的影响,并非都是正面的和积极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有的国家能获得有效发展,而有的国家则常常要陷入发展困境。考察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很容易发现传统、习俗、宗教的文化冲突对国家发展所产生的巨大限制作用。国家身上所累积起来的文化品性,确实与这个国家的社会、历史和文化传统有关,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03页。)

但是,对于从历史中承继下来的文化品性并不是不能变革与发展的。任何一个有文化资本意识的国家,在建设国家过程中,都会努力把文化的继承与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并努力付诸实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在构想如何在中国建立一个新国家时,就提出了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国家建设框架。其中,他对文化建设提出了,在改造传统文化、消化吸收世界先进的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的文化建设主张。毛泽东认为,这种新的文化力量,将与新的政治力量和新的经济力量一起成为推动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的“革命力量”(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6-707页。)。

可以看出,通过文化资本的新的创造和积累来改造国家文化品性, 从而提高国家能力的现实性和可能性。近代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新文化运动,就力图通过这种努力来改造中国千年的帝国品性,从而建设现代国家。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意识形态、语言文字结构以及教育体系的颠覆,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个国家的发展逻辑和发展形态,使其不得不从传统迈向现代。但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品性不是一时形成的,而是日积月累长期形成的,所以,要靠一时的文化运动和文化创造来全面颠覆国家的文化品性,具有巨大的风险,因为,这种颠覆可能在祛除国家文化品性中的不良成分的同时,也把体现在文化传统中的优良品性放弃或否定掉了(注:一些海外学者就从这个角度对新文化运动进行了研究,认为新文化运动是近代以来激进主义发展的极端结果的反映,并以此为依据对新文化运动中的反传统主义进行了批判。参见[美]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穆善培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这就要求国家建设中的文化资本的创造和积累,不能超越特定的社会、历史与文化,必须把过去、现在和未来有机结合起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没有文化资源继承的发展,不但不能形成必要的文化资本积累,而且可能形成重大的文化资本的流失。“文化大革命”对于文化传统的疯狂破坏而造成的文化断裂的严重后果就是典型的例证。

三、文化资本、文化传统与核心价值

不论对国家如何定义,谁都否定不了国家是历史的产物这个事实。所以,任何国家所面临的现实,都是历史的延续;所面临的文化,都是活在当下的文化的传统的再造和重塑。从制度演进逻辑来看,国家所领受的第一笔文化资本就是历史上形成的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对于国家品性的塑造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并且随时都有被激活的可能性。

在一定意义上讲,文化是传统的累积。所谓传统,简单讲就是被延传下来的有形的器物与无形的制度和精神。美国学者希尔斯对“传统”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几乎任何实质性内容都能够成为传统。人类所成就的所有精神范型,所有的信仰或思维范型,所有已形成的社会关系范型,所有的技术惯例,以及所有的物质制品或自然物质,在延传过程中,都可以成为延传对象,成为传统。”(注:[美]E.希尔斯:《论传统》,傅铿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这表明任何国家的文化资本都必然蕴含着丰厚的“传统”。这些传统一种情况是可能在现世被搁置起来,这就成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传统文化”,它存在于历史之中,与现实没有直接勾连,更没有在现实中得到重现。另一种情况是这些传统不仅存在于历史之中,而且延伸到现世,并以现世所需要的方式得以展现,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化传统”,即是有传统根基并再现传统精神与形式的文化。对于一个国家的文化资本来说,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传统文化”累积的是国家的文明层次与水平;而“文化传统”累积的是国家民族性与文明性。对国家治理所需要的核心价值来说,这种“文化传统”是其扎根成长所不可缺少的土壤。

国家固然是超越社会的力量,有其自主性(注:相关研究参见任勇《国家自主性:政治发展中的一个变量》,《重庆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但并不因此而脱离社会。国家主导的核心价值是国家凝聚社会、整合社会的重要精神力量。核心价值的现实功用,决定了它不仅要有国家性,而且要有社会性;不仅要有普世性,而且要有民族性。核心价值的社会性和民族性要求其必须拥有“文化传统”内容。有了这种内容,就会产生巨大的亲和力,从而能够直接渗透到人们的人生观之中,渗透到其内心的生命感受之中,所以文化传统和时代价值都应该得到展现。事实上,对应于国家治理来说,核心价值应当是一种“公意”的表达,通过价值的规范来实现精神和行动的引导,为创造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和谐提供可能。对于核心价值实际承载主体的人来说,核心价值实际上表达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秩序与原则。这种秩序与原则是所有民族、所有国家都在共同思考的问题。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基本价值就是在这种秩序和原则的建构中被提炼出来的。所以,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实际上不仅承载着服务具体社会和具体国家的功能,而且承载着表达民族、社会、国家对人类社会基本关系的认识和看法,并由此贡献人类价值体系的功能。这个事实反过来要求任何社会的核心价值都必须充分根植于本民族、本国的文化传统,并由此来充分展现本民族文化传统的价值与精华。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各民族、各国家的不断贡献所推动的。这种贡献不仅有物质层面、技术层面的贡献,而且有制度层面和价值层面的贡献。其中,价值层面的贡献将直接决定人类文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而这种贡献往往是最深远的。在一个建立在秩序基础上的社会,谁拥有对核心价值的表达权和解释权,谁也就拥有了统治权;同样,在国际社会,一个国家能够在核心价值上影响人类和世界,也直接决定着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力与地位,决定着其影响力可能达到的空间范围。一个国家要能在核心价值上有所贡献,就必须拥有丰厚的文化资本,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累积和开放其文化传统,提炼其文化精神,传达其核心价值。

显然,对于国家核心价值的构建、传达与传播来说,最有价值的文化资本自然是文化传统。文化传统的开掘、整合与转换,自然也就成为国家累积和创造其文化资本的关键,是国家借助文化资本提高其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注:实际上,在从古典国家到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国家的价值体系不是单独存在的。任何政治生活的展开,都是基本围绕公共权力对人和社会关系的平衡而展开。理论和实践表明,这种平衡都必须通过有效的价值系统、组织系统和制度系统进行,因而,任何一种政治必须围绕公共权力的结构和功能所形成的这三个系统的有机统一,从而形成特定的政治形态。参见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5-42页。)。西方近代文艺复兴对文化传统的创造性发展,为西方各国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文化基础和价值支撑。“意大利以及欧洲所经历文艺复兴应当说是一次纯粹的复兴。这次复兴的特征是它的自发性、它不可抗拒的彰明较著的能力、它或多或少波及所有生活领域的力量,比如文艺复兴影响到人们的国家观念,以及其后欧洲人的性格。”(注:[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世界历史沉思录》,金寿福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1页。)西方社会是这样,中国社会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新儒学的兴起与活跃,就试图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证明:中国文化传统是能够开发出新的价值以支撑和推动东亚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新加坡在现代化形成过程中对儒家价值观加以肯定和弘扬,进行有效的社会整合,就为新传统文化向现代化转化提供了很好的空间。由于新加坡原属英国的殖民地,没有完整的价值认同体系,文化多元和种族分离是当时社会的典型特征。“建国的惯例一般是减少文化多元和种族团体间的不平等,发展共同的理念、规范与价值观,使特定国家的人民具有共同的价值观、社会巩固感和命运观。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形成共识、秩序与稳定,才能有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注:陈祖洲:《从多元文化到综合文化》,《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建国以后,李光耀就大力倡导以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价值观,发动了自上而下的“文化再生运动”, 总结提出了作为新加坡人具体行为准则的 “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推动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东方价值观。1991年,新加坡政府正式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确立了新加坡国民的五大价值观,试图通过家庭、社团、种族、宗教之间的和谐及稳定的关系来维系和巩固国家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这不仅实现了国家对传统文化转化的推动,并且实现了国家核心价值观(注:这种共同价值的建立不仅对于新加坡的国家建设有积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树立了后殖民地国家建设的样本意义。从现代国家建设的研究角度来看,认同系统的重新塑造、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对于现代国家的整合有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即充分展现了认同性整合对于现代国家建设的重要意义。参见林尚立《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8页。)的形成和再造,开辟了东方国家发展和成长的崭新道路。

在古代中国,由以儒家“王道”为核心的道统、以官学、民间书院、私塾为途径的学统和古代官僚体系政统组成的“三位一体”是中国古代政治的轴心。通过这一轴心,塑造起建立在文化认同基础上的国家认同,进而创造了古代中国的作为文化国家的形态。古典时代的中国基于雄厚的文化资本,形成了巨大的文化能力,创造了中华帝国的形态,为实现有效的超大国家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古典中国演进的历史赋予了国家特定的文化资本;而对文化传统的尊重、保护、研究、开发、转换和提升,则是国家从自身文化传统中创造新的文化资本、确立核心价值、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必要行动,其成效将直接影响国家发展的全局与进程。

在当代中国,由于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注: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89页。)。改革开放赋予了文化资本的新的形态,确立了爱国主义、民族振兴、社会公正等观念在主流意识形态中的突出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为主轴的国家化演进取得了初步成效。诸如依法治国、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等观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成为一切社会阶层与政治力量所共同拥有的国家意识形态。所以,对于当代中国来讲,“当代人类社会、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和中国社会文化基本价值的有机统一”(注:林尚立:《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观》,《理论参考》2007年第3期。),应当成为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应当成为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道路。

结 语

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文化资本的引入和创造都是不可缺少的。在中国这样的超大型社会中,对于传统文化的整合、阐述与转换是国家文化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核心价值的获得需要与国家文化治理能力的提高寻找到有机的契合点,对于文化资本和文化传统的发掘与创新,也许是未来中国国家建设中核心价值塑造的一条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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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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