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梁康:回应王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19 次 更新时间:2010-03-1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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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梁康 (进入专栏)  

摘要:这里不去讨论海德格尔对这四种传统的存在论题的分析和批判。仅就以上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存在问题说明就已经可以看出,王路所做的尝试,仅从逻辑学的角度出发来解释西方哲学中的存在问题历史,因此难免会犯下以偏概全、乃至舍本求末的错误。毕竟逻辑学研究或语言学研究并不等于哲学研究。.

简单回应一下王路的质疑。

关于"Sein"或"ist"、"sind"在胡塞尔那里应当译作"存在"还是"是"的问题,我与王路此前至少讨论过两次,记得一次在北京,一次在上海。应当可以说,我对王路的观点早有了解。即便如此,我在修改完《逻辑研究》中译本之后仍然维持将"Sein"译作"存在",自然有我自己的理由。

胡塞尔哲学中的"存在问题",是我至此所研究的现象学问题中即便不是最主要的问题,至少也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我的博士论文便是以存在问题为题的:Seinsglaube in der Phänomenologie E. Husserls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9)。当然这个问题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必须得到改写,存在问题以"存在信仰"或"存在意识"的方式被探讨。与海德格尔不同,胡塞尔的现象学不会讨论存在是什么,也不会讨论时间是什么,而只会讨论:我们如何意识到存在,我们如何意识到时间。这是典型的现象学的进入问题方式。

应当将"Sein"译作"存在"还是"是",这首先是一个对胡塞尔哲学的翻译方法问题。在我看来,在许多语境中将"Sein"译作"是",恰恰会让人无法读懂。这些例子可以随手拈来,无须费心劳力地到《逻辑研究》中去寻找。譬如"Seinsglaube"或"Seinsbewußtsein"译作"是信仰"或"是意识"必定会让人读不懂。胡塞尔所说的"Wahrnehmung ist Seinsbewußtsein"若译作"感知是是意识",且不说出版社的编辑一定会认为这是笔误,就是自己读起来也不像是中文。

再举胡塞尔的一句话为例,"不言自明,事物存在着,作为静止的、运动的、变化的事物而存在于无限的空间之中,并且作为时间性的事物而存在于无限的时间之中。"(《胡塞尔全集》第XXV卷,Dortrecht u.a., S. 13):Selbstverändlich sind Dinge, sind als ruhende, sích bewegende, sich verändernde im unendlichen Raum und als zeitliche Dinge in der unendlichen Zeit.)这段话若按王路的要求译作"是"就真的让人读不懂:"不言自明,事物是,作为静止的、运动的、变化的事物而在无限的空间中是,并且作为时间性的事物而在无限的时间中是。"

还是回到《逻辑研究》上来。胡塞尔在其中提到"Sein"或"ist"和"sind"的地方有上千处,其中大都是指作为动词或动名词的"存在",而非作为系动词的"是"。我在那里采取的统一译法是将名词的"Sein"译作"存在",将系动词的"ist"或"sind"译作"是",如S是p。在王路挑选出的两个例子中也是如此。关于译名的统一性问题,我曾专门撰文讨论过,这里不再赘述。如果有人认为我的这种统一译名的做法不合理,我会乐于倾听他所提出的理由。但如前所述,这里所涉及的仅仅是翻译方法的问题。

其次,我也同意王路的观点:将"Sein"译作"存在"还是译作"是",这是一个哲学理解的问题。但问题在于,无论王路从"Sein"角度出发对西方哲学的总体理解是否正确,至少他在这个问题上对胡塞尔哲学的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在胡塞尔这里,"Sein"首先并且主要是指"存在",而不是"是"。

胡塞尔通过意识分析所得出的一个主要成果是意识行为之间存在着奠基的关系。所谓"奠基关系",是指一些意识行为必须以另一些意识行为的存在为前提:"一个行为的被奠基......意味着,就其本质,即就其种类而言,被奠基的行为只有建立在奠基性种类的行为上,它们才是可能的。"(《逻辑研究》II/2, A 650/B2 178)在意识行为中最为基础的是感知行为,其次是回忆、想象、图像意识、符号意识,这些意识行为的属一同构成表象行为这个意识行为的属。建立在表象行为的基础上的是判断行为,它们一同构成客体化行为这个更高的属。这个更高的属复又成为所有非客体化行为(情感行为、意愿行为)的基础。

撇开非客体化行为不论,客体化行为本身可以分为两类,即表象与判断。它们都涉及"Sein",具体地说,它们都涉及"存在设定"(Seinssetzung),或者说,它们都与"存在意识"(Seinsbewußtsein)有关。但是,并非所有客体化行为都涉及作为系动词的"是"。作为系动词的"Sein"出现的前提是,它必须出现在一个命题或语句中,简言之,出现在一个判断中,因为它是对一个语句中的两个成分的联结。"Sein"不可能作为系动词出现在表象中。

因此,只有在高层次的思维活动和语言活动(符号意识、判断行为)中,"Sein"才可能具有"是"的含义,而在奠基性的意识行为如感知、回忆、想象、符号意识等直观意识中,"Sein"都只具有"存在"的含义。例如,以胡塞尔的例子,我看到"这棵绿树",这个"看"(感知)中含有对这课树的现在存在的意识,以后我回忆它,也会带有对这课树过去(当时)存在的信念。而自由的想象则不带有存在意识,它对自己的对象(如狼外婆或哈里·波特)不做存在设定(如果儿童相信它们的存在,那么他们与此相关的意识就不是自由想象,而是现实想象)。

胡塞尔的意识分析工作,绝大部分集中在这些基础性的意识体验上。现象学是关于现象的学说,现象首先是指对象构造层面上的显现者与显现活动之间的关联,即意向活动、意向相关项之间的关联,而后现象概念才扩展到述谓思维的领域中,才涉及"这棵树是绿的"以及类似的"S是p"的判断,才可能出现系动词的问题。在基本的对象-表象领域中,完全没有作为系动词的"Sein"的位置。用"是"来翻译表象行为中的"Sein"的因素,完全是对胡塞尔的误解或不解。

王路的整个主张都基于一种可以称作逻辑主义的思路,即单纯从逻辑学甚至单纯从谓词逻辑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这种主张恰恰对应了海德格尔在《现象学的基本问题》中所提到的关于存在的"逻辑学论题"。

海德格尔在这里将传统的存在论题归为四类:第一类是康德的论题:"存在不是实在的谓词";第二类是源于亚里士多德的中世纪存在论论题:如在essence、实存existence;第三类是近代存在论论题:存在的基本方式:自然(res extensa广延者)、精神(res cogitans能思者)。第四类便是王路式的逻辑学论题:"一切存在者,无论其各自的存在方式如何,都可以通过'是'来称谓和谈论。系动词之存在。"(《现象学的基本问题》,法兰克福美茵,1989年,§ 4)

这里不去讨论海德格尔对这四种传统的存在论题的分析和批判。仅就以上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存在问题说明就已经可以看出,王路所做的尝试,仅从逻辑学的角度出发来解释西方哲学中的存在问题历史,因此难免会犯下以偏概全、乃至舍本求末的错误。毕竟逻辑学研究或语言学研究并不等于哲学研究。

(根据2009年4月18日北京大学会议发言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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