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文: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5 次 更新时间:2017-08-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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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文 (进入专栏)  


本月初,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认真总结西藏工作的宝贵经验,深入分析西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和部署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工作。这是中央治国理政、安藏兴藏的战略决断,是根治“西藏问题”的科学决策。

所谓“西藏问题”,溯本清源,乃是两个基本问题的交叉:一个是国家主权问题,必须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一个是社会变革问题,必须反对复辟,迈向进步和光明。

以史为鉴,“康乾盛世”时处置西藏问题,鉴于当时的主要矛盾是国家主权、国家统一问题,所采用的一套方略是:因俗而治,改土归流;扶持黄教(藏传佛教之一支),维护统一;恩威并施,分而治之;中央重视,直接指挥(通过“理藩院”)。在扶持黄教时也注意防止其过热。康熙说,“一切僧道,原不可过于优崇。若一时优崇,日后渐加纵肆,或别致妄为。”雍正也说,“夫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多一僧道,即少一农民……农夫三人肉袒深耕,尚不足以给僧道一人,不亦悖乎?”

上世纪50年代初,“西藏问题”的主要矛盾既有国家主权问题,又有社会发展和变革问题,但首先要集中解决国家主权问题,故对社会变革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17条协议签订,西藏和平解放,维护国家主权这个主要矛盾基本解决了,但对封建农奴制度进行改革的问题就突出起来。基于当时的社会基础条件,毛泽东说,“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但毛泽东也明确对十世班禅说:“旧制度不好……有些规矩可不可以稍微改一下子?”1959年他亲自主持写了《西藏的革命和尼赫鲁的哲学》,把西藏需要社会变革的实质问题说清楚了。

中央下决心着手推动西藏的社会变革问题,是被1959年西藏上层反动分子发动武装叛乱逼出来的。中央当时提出的方针是:不叛不改,先叛先改,后叛后改,大叛大改。

时代不同了。今天涉及“西藏问题”的主要矛盾,既有国家主权问题,又有社会发展和变革问题。国家主权问题已解决,但境内外分裂分子不会甘心,不断捣乱;社会已经发生了伟大变革——从和平解放到民主改革、从封闭保守到开放进步、从贫穷落后到快速发展,但变革还只是开始,有待深入。变革就会引起矛盾,发展之年就有“多事之秋”。分析1959年、1989年和2008年的三次闹事,从外因看,固然是达赖分裂集团加紧活动;从内因看,则因西藏实际上在进行深刻的社会变革——1959年是推翻农奴制建立新制度的社会革命,现在则是西藏加快推进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社会变革。达赖集团千方百计利用变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利用宗教蛊惑群众,里应外合挑起事端。无风不起浪,“风”当然源于西方敌对势力支持下的达赖集团。

因此,我们今天的治藏方略,就需要更为自觉、主动地指导社会发展和变革。这件事如果说清朝没有做,上世纪50年代我们是被动去做,今天就必须主动去做了。我们在西藏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拥护的根据,是始终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过去百万农奴翻身解放,是促使西藏社会基本制度实现深刻变革;现在拉着西藏一起走到现代化前列,是推动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深刻跨越。这种“跨越”,是从1959年民主改革以来开始的,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从“神权社会”转向世俗社会、从相对封闭转向全面开放社会,从解决温饱转向全面小康社会的继续。我们要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西藏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努力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规律,“跨越式发展”的成本和代价,必然是深刻的社会变革。马克思说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在“旧社会的胎胞里”发育成长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不经过一场脱胎换骨的深刻变革,就永远是桎梏新生产关系的“旧社会的胎胞”。

旧的宗教,往往是旧制度的守墓人所祭起的、在新制度的群众心灵中徘徊的幽灵。达赖的“中间道路”,其本质是对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反动。达赖的“种族的、宗教的、文化的”自治,就是不断祭起这个幽灵,夸大藏传佛教的特殊性、神圣性,来阻碍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其公式是:西藏=宗教的西藏=文化的西藏=藏人的西藏=宗教的自治。这是在把宗教极端神圣化,与狭隘的民族主义相结合;把宗教与民族一体化,把教权与政权结合,回归到旧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我们对西方民众在西藏问题上要取得话语权,强调“反分裂”、批达赖搞变相独立,是必要的,但还未全部打中要害。达赖集团将其对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反动,巧妙地用西方的普适价值和共同话语(民主、宗教自由、人权)包装起来。而我们推动西藏社会发展和变革的进步事业,却没有能让西方民众联想到他们当年摆脱中世纪的黑暗的进步事业。今天的西藏固然要保护“香格里拉”的独特的藏族文化,西藏是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的保护地。但绝不要保护野蛮和落后,也不是要保护作为旧制度的辩护者的一尘不变的旧宗教。西藏的文化保护必须与整个藏民族的发展、进步、团结、幸福相适应,而不是作为“活化石”在固化了历史的同时窒息自身的生命与活力。我们和达赖集团的本质区别,不是要不要保护藏族的文化,不是要不要保证“西藏文明的延续”,而在于谁才是真正着眼于民族的根本利益。西藏文明的延续,只有在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同时,才能更好地保存,而不是打着“保留民族特点”、“保护宗教文化”的旗号,让一个民族衰落下去,让藏族回到“全民皆僧侣”的所谓的“佛教圣地”的落后里去,回到“政教合一”的黑暗中去,回到农奴制度的野蛮中去。

现在,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但局部地区寺庙膨胀和宗教热也在出现。西藏和其他藏区一些寺庙的“体”膨胀了——既有数量、体量的膨胀,也有功能的膨胀,有的寺庙“养了一批懒人,藏了几个坏人”;寺庙的“神”越位了——达赖作为“根本上师”、“最高活佛”,也太神乎其神了,还自封“藏民族的代言人”,是政教合一的“政治领袖”,也太越位了。一边是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一边是寺庙膨胀和宗教热,构成了一种特殊的二元结构。而当一种宗教被某一个或某几个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时,又会出现特殊的两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民族的凝聚力,成为民族的神圣的旗帜;另一方面强化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它性,容易被黑暗势力所利用。一旦狭隘的民族主义与宗教的极端主义相结合,对“神”的崇拜与对“代表神”的人的崇拜相结合,就有可能在思想上产生极端、行为上走向暴力。

世界宗教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反复证明,宗教适应社会的发展,往往要经历自身变革的过程。今天西方的基督教新教(Christianity),其前身就是为了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摆脱代表封建势力的罗马教廷的束缚,而高举“因信称义”旗帜,对天主教(Catholicism)实行改革而拉出来的“抗罗宗”(Protestantism)。今天西藏的黄教,也是宗咯巴推行宗教变革的产物。

我们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对藏传佛教,这种“积极引导”的强度和力度、方法和策略,与其他地区、其他宗教肯定是不同的。今天的焦点,就是要具体到“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这就要触及“体”,“体”要消肿;要触及“神”,“神”要定位;归根到底,就要触及“教”,“教”要改革。体要消肿,神要定位,教要改革,这是对寺庙的工作真正做到“进得去,站得住,有成效”的需要;是西藏打破“闹事——整顿——再闹事——再整顿”的循环,为长治久安营造社会基础的需要;也是冲破西藏和其他藏区的寺庙膨胀和宗教热、解决与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形成冲突的二元结构问题的需要。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取得突破?在宗教的“人、场所、活动”这三个要素中,首先能管住的是场所。要以实现寺庙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为着眼点,以解决寺庙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各方面齐抓共管为保障,切实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争取深入?要鼓励和支持藏传佛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教规教义中好的东西要坚持,如有关大活佛转世的一套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不适应甚至桎梏西藏跨越式发展的东西则需要摈弃。现在,现代化的观念已开始深入到部分藏传佛教信仰者的心中,支持藏传佛教在某些方面改革和向现代转换的人也在增多。此外,还要千方百计去充实、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宗教的影响就难免乘虚而入。何况,西藏的跨越式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充实、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本身就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精神空虚的社会,跨越式发展不能持续。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扎实推进?必须在西藏实现彻底的政教分离,实现宗教与基本民生需求相分离。西藏的农牧民子女都享受“三包”,全部进高中,就会大大减少未成年争着进寺庙的现象;西藏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得到完善,就会大大减少有病就去求寺庙的现象。群众对未来天堂的幻想就不会妨碍他们对现实幸福的追求。同时,要明确刚性的界限:凡僧尼概不参与分裂祖国活动、不参加扰乱社会秩序活动;凡寺庙概不干预行政、司法、教育。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如何击中要害?必须旗帜鲜明、扎实有效深入地揭批达赖集团,揭穿其假和平真暴力、假自治真分裂、假对话真对抗、假神圣真祸教、假护藏真害藏的真实面目;认清达赖集团是代表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残余势力、受国际敌对势力支持和利用、破坏西藏发展稳定、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

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西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归根结底,要依靠大批本民族的先进分子。对藏族干部要有特殊的关心培养措施。对宗教人士,要尽可能促进他们内部发起、自我觉悟、自我推动这场深刻的变革,才能积极稳妥,稳中求进。


(本文为作者2009年10月在中央党校第46期省部级干部研修班“学员论坛”上的发言,发表前有修改)


叶小文,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第一副院长 中国西藏文化保护协会副会长

来源: 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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