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绪贻:冤案一例——我在审干和肃反中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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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绪贻 (进入专栏)  

我在美国留学期间,1946年由于各种原因,我从一个对政治毫无兴趣、而且不问政治的人,逐渐倾向中国共产党。1947年回国到武汉大学执教期间,还参加了中共武汉地下市委领导的地下工作。解放后,由于中国的外交政策向苏联一边倒,中国学习苏联,取消了社会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而我在清华大学和美国芝加哥大学所学的都是社会学,在武汉大学教授的也是社会学,因此一时之间,我没有适当的工作,不得不听组织的安排,到武汉市去做工会工作。报纸上称赞我“从大学教授到工会干部”,但对我来说,乃是实逼处此。

在工会工作的头几年,虽然从事的不是我感兴趣的工作,但一般说来,还是比较顺利的。但到1954、1955年审干、肃反期间,我却遭遇了一场冤案。人格尊严受到屈辱,大好年华虚度,事业遭到严重挫折。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1954年开始审干,到年底就不让我回家。1955年8月,武汉市工会联合会审干办公室根据审干中获得的材料,还把我列为肃反对象进行审查,从8 月一直批斗到12月上旬,12月7日还进行了审迅,使我受到了各种恶毒的攻击。本来到工会工作并不是我自愿选择的,是党组织调我来的,却毫无根据地诬蔑我是国民党的特务,钻到共产党的心脏(指工会宣传部)里面来了。我是个自尊心比较强的人,当时听到这些恶毒的语言,心里实在是非常难受,而且一再思考,他们这样无视我的人格尊严,攻击我侮辱我,究竟有什么根据呢?后来我了解到,他们的根据其实是捕风捉影,自己创造出来的。

审干结论说:“……其确于1944年春……参与伪教育部举办的首届自费留学,国民党旋即……规定留学生必须在伪中训团(注:中央训练团)受其训练,而其为了达到出国的目的,于是年4月底参加伪中训团留美学生班,时间为一月。……但在临毕业时,中训团发给每个学员两本小册子,即《通讯须知》和《通讯组织与督导办法》,同时由伪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三处主任陈果夫报告和讲解册子的内容,此后其即参加该通讯组织。现今向市公安局调查,该通讯组织尚不属正式的特务组织的性质,同时目前亦未发现其在出国前或后与该处组织联系等活动。但其自参加工作和入党以来,仅交代在伪中训团受过训,而某些具体的情节和通讯组织则长期隐瞒,直至肃反运动中,经组织指出后,始行交代。”

这个结论是与史实不相符合的。实际情况是:一、关于在伪中训团受训的事,我在解放前参加地下工作时已向领导我的蔡心耜同志谈过,后来在刚解放初党发下的“乙种登记表”上也填过;二、除了关于伪通讯组织和某些讲课人因记忆不清在肃反前未曾交代外,其他具体情节在审干末期都进行了交代,不过因当时记忆模糊,有的问题交代不太肯定就是;三、特别是引起对我的历史的怀疑,因而把我的问题放在肃反运动中去审查一个时期的伪通讯组织问题,市工会联合会审干办公室当时掌握的所谓证据只是:(1)临毕业时对每个学员都发过两本小册子《通讯须知》和《通讯组织与督导办法》;(2)陈果夫对上述小册子做了解释报告。

审干办公室蔡振华告诉我,根据旁证,当时对一般的受训者都发了这两本小册子,一般受训者都听了陈果夫的报告,因而推想我一定也不能例外。然而事实上,到现在为止对此二事,特别是陈果夫做报告的事,我毫无印象;而且当时我在受训期间住了5天医院。据我的记忆,我大约是毕业前不久住进医院的,这两件事可能是发生在我住院期间。总之,到目前我没有看到过关于此二事让我信服的证据。

不过我也不敢说我完全没有接到过该两小册子的可能(虽然这种可能很小),因为有些事是记不起的。其次,退一步说,就算我接到过该两本小册子,甚至听过陈果夫的报告,但是否就算参加了伪通讯组织呢?我觉得不能做出这种结论。根据蔡振华对我说,除此二事外,我并未履行任何其他手续,也从未与之联系。那么,比如说,假如在我们毕业时,有一个商人把他的商品的样品发给了每一个人,同时向我们解释了消费或运用该商品的方法,但我们既未动他的样品,也未和他进行进一步的联系,这是否就和他做了交易呢?或者消费了他的商品呢?又比如,当时国民党三青团负责人康泽作了关于三青团团务报告,三青团分子还向我进行了争取,劝我加入伪三青团,但我一再不理他们,这是否能算参与了三青团呢?组织上既然实事求是地肯定了我未加入三青团,为何能说接到该两小册子与听过关于册子的报告,但并无任何反应,就是参加了该通讯组织呢?两相比较,这种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结论在提到发小册子及陈果夫作报告后却说“嗣后其即参加该通讯组织”。这一结论,除了上述二事外是毫无根据的;也就是说,是没有真证据的,只是一种推测,不足为凭。

另外还可以打个比方,有许多人听过党课,学习过党章党纲,但如果没有办过正式入党手续,我们是不能说他参加了党的,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其次,退一步说,就算我接到该两小册子并甚至听过陈果夫解释小册子的报告,而且据此就算是参加了该通讯组织,但因此就说我对此事长期隐瞒,也只是一种没有真凭实据的推测性的结论。因为直到今天为止,我对此二事尚毫无印象。我想,我没有印象的原因是:当时我像大多数留学生一样,有着严重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自认为不问政治,一方面对共产党与共产主义没有认识,另一方面对国民党顽固派也是极讨厌的,特别是三青团、CC派、复兴社之类的货色。加之当时考上了留美,很是高兴,一心只想快些出国,所以在受训期间虽然进行过一些反动活动(如对蒋介石欢呼,写反动心得等)和听过各种反动报告,但大都是形式主义的,对于那些活动大多等闲视之,并不放在心上,因此未能记忆,所以也没有交代。对于一种历史问题,由于失去了印象,因而没有交代,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否就可以说是“长期隐瞒”或者“长期隐瞒自己的政治历史”呢?我认为不能。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否真的没有印象呢?

从我自己来说,我认为说自己没有印象是对得住自己的良心的,但从1954年底起,经过一年多的反覆解释,组织上都不听,或者听了以后当做耳边风,完全不相信我,硬要说我是有印象而不说。当时真使我感觉到有口难辩,万分难过。正如我拿不出具体的证据来证明我没有接到过该两本小册子的印象,组织上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我接到过那两本小册子。当时他们所举的理由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审干人员认为接到这两本小册子和听过陈果夫关于该两册子的报告是严重的政治问题,说一个人在政治上被人家强奸了,正如一个女人被人强奸一样,是一定记得的。实际上,这是把当时我们这些自由主义者看成共产党员或者进步分子了。如果我当时就认识到接过这两本小册子并听过陈果夫的报告,但没有任何反应,就是严重的政治问题,那我不早就变成共产党员了?实际上我当时在政治上是个自由主义者,所以对此等事是不会看得很严重的。拿这样的标准来要求当时受资产阶级影响甚深的大学生,未免太不实事求是。其次,他们认为,我做过武汉大学校务委员会的委员兼代秘书长、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南办事处副主任,现任市工会联合会宣传部长,地位较高,而此事又是历史上的严重问题,怕说出来难为情。其实,要把我曾经交代过的问题拿来比较,这种看法就没有道理。比如在审干以前,我从在地下工作时起,就交代了在社会部工作时加入国民党的事,介绍人是国民党顽固派的头子、国民政府社会部正副部长谷正刚、洪兰友;我填过表、发过党证、扣过党费。此事比起接到上述两小册子和听过一次陈果夫的报告但却无任何反应,不更严重得多吗?为什么前者不怕交代,而怕交代后者呢?自然是因为对后者没有印象的缘故。再说,据蔡振华告诉我,这次弄清这个问题,有些有关伪档案是从武大的教授刘涤源家搜出的。审干期间,我曾问过刘当时的情况,以帮助我回忆,因此,我知道他对当时的情况记得较清楚、保存的资料较多,对此,在审干时我也告诉了组织,可到他那里去了解情况。如我要是想隐瞒什么问题,我是绝不会告诉组织到刘涤源那里去了解材料的,这还不明显吗?何况,当时我并未料想到要来一次大规模肃反运动呢?第三,市工会联合会审干办公室认为我交代在伪中训团受训事特别简单,一定是想隐瞒伪通讯组织的问题。诚然,审干以前,我只交代了在伪中训团受过训,但当时我对阶级斗争的复杂性,对旧社会、对审干等的认识很差,因此只觉得在伪中训团这样反动机关受训的事实都交代了,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呢?而且我到伪中训团受训,与一般国民党军政人员到伪中训团受训,完全不同。我不是想借此和反动派建立关系,纯粹是为了出国留学的目的,不得已而来的。同时在受训期间,既然我没有参加什么组织,至于一般活动,当然无可避免,又有什么需要交代的呢?加之对这一段历史很模糊,因此觉得很难具体交代。审干末期,经过组织启发,我才到武汉大学刘涤源教授(我知道他也是这一届自费留学生,但在受训时不认识他)那儿去问他,他因在思想改造时交代过,所以对有些具体情节记得较清楚,经他一提,有些问题我记起来了,又做了交代,但万万想不到还有什么伪通讯组织问题,所以在肃反运动中,当他们追问伪通讯组织问题时,我完全莫名其妙(关于该两小册子及陈果夫的解释报告是组织上指出的,不是我想起来的),尤其是经过4月余的追问,直到1955年12月7日还加以审讯(审讯我后来是否和别人组织过通讯小组,继续和伪中训团联系;是否在美国受过康泽的接见。这些与我毫不相干、我毫无所知的事情,弄得我满头雾水,又气又冤),审讯后又停止我的工作。当时我虽然一切服从组织,但心里觉得十分冤枉。现在看起来,这种审讯当然是毫无可靠根据的,是把一个同志当做一个犯罪分子看待的。

总之,到现在为止,我不记得在伪中训团曾经接到过两本小册子——《通讯须知》和《通讯组织与督导办法》,特别是记得没听过陈果夫的解释报告,我心目中从来就没有陈果夫这个人的形象的一点影子。退而言之,即使我接到过这两小册子并听过陈的报告,但我既无任何反应而是置若罔闻,也不能算是参加了该通讯组织。再退而言之,即使承认上述两点,但事隔十多年,记忆不清,自己交代不出,就说我长期隐瞒此政治历史,也未免不实事求是。

除上述参加伪通讯组织这个主要问题外,武汉市工会联合会在我的审干结论中,还提了4个我的所谓历史问题,同样都是没有可靠的证据,而是根据他们的意识形态推测出来的。由于节省篇幅的关系,这里就不谈了。

现在回忆我在审干肃反中的这一段经历,我觉得有些感想是值得一提的,有些教训是应该记取的。首先,我觉得我们的审干政策有两个缺点。

第一,根据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审查干部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了解干部,主要应从政治上去进行审查,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又要多方面地了解和熟悉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更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从上引审干的目的来看,它不包含、不具备爱惜人才、特别是珍惜突出人才的思想,而这种人才则是建国的宝贵财富;不仅如此,在具体的审干工作中,建国后党内新吸纳的知识分子干部成为了最重要的审查对象之一。这样一来,就常常使得国内比较有才华和能力的知识分子干部受到伤害。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向市工会联合会的审干办公室反映,关于伪通信组织问题,牵涉到和我同一期考取自费留学的数百名留学生,他们现在大多数已经回国,而且一部分人还在继续回国,如果审查他们都像审查我一样,为他们没交代他们认为无足轻重的两个小册子进行恶毒的批判,无疑会伤害到很大一批人才。但是,他们根本听不进我的意见,当然也未向上反映。然而事实上是出现过这样问题的。比如我的挚友叶笃正,他是我清华和芝加哥大学的同学,同一届考取自费留学生。审干肃反后,他第一次见到我时说,“绪贻,我差一点见不到你了。审干肃反中我曾经一再想到自杀!”所幸的是,他没有自杀,后来成为我国最具权威的气象学家,蜚声国际,被选为中国科学院的院士、副院长,获得过2005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要是当时真的自杀了,这对国家、甚至对人类该是多么重大的损失!又比如,我的另一位好友,著名的中国文学史家、在武汉大学率先创建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课程的刘绶松教授,在文化大革命中再次被逼迫承认莫须有的罪行,感到人格受辱,不能忍受,与妻子双双自缢而亡。

第二,《审干决定》关于审干方法的规定是:“在进行这一工作时,首先应将每个干部现有的档案材料集中起来,加以整理研究,找出问题的关键和调查的线索,然后进一步进行调查;最后将这些材料,加以分析研究,作出正确的结论。在调查研究中,必须周密细致,实事求是,切忌粗枝大叶、主观推断;切忌采取‘ 逼供信’的错误方法;必须抓住关键问题与本质问题,不要纠缠在枝节问题与表面现象上;必须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对政治问题与思想问题、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家庭问题与本人问题以及情节轻重、罪恶大小等等均须严格加以区别。” 这种规定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对于审干具体负责人,《审干决定》中规定选择“政治完全可靠、作风正派的干部”,实际上是领导认为“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干部,也就是领导信得过的人。而这些人大都忠于上级,希望在审干工作中做出成绩、获得提拔的政治资本。所以他们大都尽最大可能地在被审查干部的个人历史中寻找问题,找不到大问题就抓小问题,这就必然导致一种繁琐哲学。比如上述对我的审查中,他们找不到重要的问题,就抓住已经被认定为非特务组织性质的通讯组织,进行了接近两年的审查。

与此同时,审干工作钻入繁琐哲学陷阱后,往往揪住细微末节的问题不放,忽视从大处、从全局着眼看问题,漠视被审者个人历史中主要的方面。原市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刘实曾经对审干办公室的人说,“刘绪贻从青少年起就很爱国,虽然曾被迫参加过国民党,但他却极端厌恶、反对国民党。他认为美国既是天堂,也是地狱。解放前夕他放弃美国优厚的生活条件和继续读博的机会,毅然回到祖国,这些情况还不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爱国爱新社会的知识分子吗?他的历史我可以打包票。”然而,已钻进繁琐哲学陷阱的市工会联合会审干人员,是不能像刘实这样从大处、全局看问题的。由于这种繁琐哲学的原故,我国的审干工作不知浪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伤害了多少有才华的知识分子。

现在看来,我国审干工作方法还不仅陷入繁琐哲学陷阱,更重要的是违反了国家宪法。1954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9条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在受审期间却不被允许回家,有一段时间甚至被禁闭;第90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我在受审期间家中却被搜查;第91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我在受审期间却被停止工作,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在没有实际证据证明我有严重历史问题(还不说罪行)时发生的。这不是严重的违宪行为吗?

除上述我国审干工作中的缺点和教训外,现在再谈谈武汉市工会联合会对我的审查造成冤案的两点体会。首先,这是一起工农干部对知识分子干部进行审查的案件。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工农干部和知识分子干部原本处在社会分工的不同位置上,生活和成长的环境不同,各自形成的思想感情、文化修养当然都有很大区别。工农干部审查知识分子,前者很难理解后者的一些思想感情,而是用自己的意识形态去臆测知识分子的想法和动机,对知识分子的真实言行很难体会和理解,所以这种审查,往往隔靴搔痒,牛头不对马嘴,难免甚至必然造成冤假错案。其次,这次冤案尽管使我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伤害,虚度了一年多大好年华,家庭受到迫害,事业受到挫折,但比起许多优秀的知识分子所受到的残酷迫害来,比起我们国家所受损失来,我还是能聊以自慰的。

2009年8月20日

(刘绪贻/口述 赵晓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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