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哲学研究》自毁招牌 辽大副校长抄袭属实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92 次 更新时间:2009-06-2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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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记者15日从辽宁大学了解到,该校副校长陆杰荣及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杨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是抄袭一事已被确认基本属实。

不过,学校方面表示,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杰荣署名仅为帮助学生的论文得以发表,非直接责任人。事件的有关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大洋网)

抛开此次事件中的抄袭现象,论文发表的过程也暴露了学术界的潜规则。正如杨伦所说,“一个小博士生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很难,要靠一个名头”,一些学生经常会将导师名字署在前面,然后由导师推荐在杂志上发表。

杨伦告诉记者,这样的现象在学术界很普遍,可以说已成了“行规”,许多杂志社也明白内情。王凌云也表示了解“潜规则”,整个过程中,导师们通常只是对论文进行简单修改,对于学生来讲,这样可完成学业要求,并为自己今后的发展铺路;而对于导师,一方面是为了学生好,另一方面也可增加自己的“科研成果”,可以说是“双赢”。(都市时报)

在媒体关注辽大小赵涉嫌抄袭,辽大校方出来回应,到承认抄袭,都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那么对于整件事情,网友们又是如何评价的呢?

对陆杰荣说

广东一网友说,“既然你是第一署名人,你就得负起着责任来,不能有好处就是你的,有过就的学生背,不知你那么多论文到底有几个是你写的,不是大多都是你署名来的吧。不能两个人去偷钱,撬锁开门得没罪,进屋拿钱的就有罪,可得到的钱却被两个人分了。”

扬州网友零丁东游人的评论略带调侃味道,“陆校真该杀了这个拖您下水的不肖子弟,这么多年来,你们凭这个位置,发表了多少署名不出力的论文啊,偏偏遇到了这个拖人下水的倒霉蛋。不过您放心,在您这个相等位置上还有很多人会为你开脱的,因为你已经比他们先遭遇不幸了。当然您也别太乐观,也许有小人早就等待在您的位置旁边想取而代之了。总之,办法总比困难多,破财消灾吧,这社会不就这么回事吗?”

绍兴网友“我不是北斗”评论说,“原来副校长,校长们的学术成果都是这么来的!学术论文看一眼就可以署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做道德吗?听说过点石成金,还没听说过点睛成金!”

对杨伦说

北京一网友评论说,“坏了,这小杨连点抄袭技巧都不够格,看来还真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博士。须知,抄文章是当今中国博士的必修课之一啊!”

对《哲学研究》说

北京一网友说,“《哲学研究》也是自毁招牌,这样的文章三审都没审出来,专家到底审了些什么呢?这些大牌刊物也该琢磨琢磨了吧。”

辽宁一网友说,“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假如王凌云自己把这篇文章投稿给这个《哲学研究》,能不能发表?这个杂志是看人名,还是看论文?这样的杂志办不办有什么用,每年花国家那么多钱!”

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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