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赟:爱国就可以杀女人吃人肉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48 次 更新时间:2009-06-1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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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鲁迅曾经沉痛地指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中国的历史不过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往复循环而已〔注1〕。但如果恰而幸为男子,则不论他居于如何卑下的地位,受着主人如何不堪的奴役,却总有比他更卑下的妻女来供他奴役、供他淫虐。一部中国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来解读,就只是一部男性针对女性的性奴役的历史罢了!

美籍韩裔学者郑麒来教授仅据二十五史统计,自先秦至清末,中国历史上由战争或饥荒引发的大规模食人事件就多达403起〔注2〕,最缺乏反抗能力的妇女与儿童自然是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后汉乾祐二年(949),“长安城中食尽”,守将赵思绾“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豕法。”〔注3〕所谓“如羊豕法”,即如杀羊宰猪一般屠宰妇孺。

安史之乱时,唐将张巡镇守睢阳城,被叛军围困,城中粮尽,于是张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忠义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注4〕,这一向被视为千古美谈,可是,一个爱妾的肉怎够成百上千的将士吃的?

原来杀妾只是带头示范,大规模的屠杀就在其后!史书明载张巡杀妾飨士之后,士卒“乃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注5〕这就是被旧时代史家推许为“忠臣义士”、今日依然被某些人视为舍家保国的爱国英雄背后的血淋淋的真相!

爱国、爱国,世间多少罪恶借汝之名而行!

张巡大规模屠杀女人当军粮,既非开创者,亦非终结者。在他之前,刘宋元嘉十八年(441)酒泉守将沮渠夫周“杀妻以食战士”〔注6〕,汉末臧洪为袁绍所围,城中食尽,亦“杀其爱妾,以食兵将”〔注7〕。其后则有南宋绍定六年(1233),唐州被困,“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注8〕。“士争杀其妻子”——将士争先恐后杀自己的老婆孩子吃人肉!杀妻或杀妾之后,接着当然是“括城中妇人食之”——把全城的女人都抓起来杀了吃肉。

战乱或饥荒期间,妇孺不仅杀死后以充军粮,还在集市中公开出售,曾国藩在其日记里就曾记载着太平天国之乱后皖南、苏北的人肉价目,高不过百余文,低仅数十文〔注9〕,远较猪羊肉为廉。最初人肉市场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腐肉,但以后便发展为当场屠宰活人,谓之“菜人”。

同样是死刑犯,就因为她们是女性,就要多受一番不堪的性凌辱。元杂剧和明清小说中,多有女犯骑“木驴”(亦称“木马”)示众的描写,据说是唐代的狄仁杰发明,“凡是谋杀亲夫的案件,屡用这套刑具,以儆百姓中的妇人。”〔注10〕

《狄公案》记载在毕周氏谋害亲夫案中,“奸夫”徐德泰不过斩首了事,而“淫妇”毕周氏却还要额外多受一番折磨:将她剥去衣裤置于驴鞍,驴鞍上有一根圆头的木杵,可以随车轮的滚动而上下移动插入阴道,小说载毕周氏当时便“吓得如死人一般”。另有一种木驴示众是横置粗木,两端高架于地,横木上竖立直木,长约数尺,将女犯吊起由阴道插入,由于重力作用,直木会逐渐插入腹腔、胸腔,最后由口鼻穿出,这一残忍的过程往往会持续数天〔注11〕。这一切都要将女性的身体赤裸裸地在大庭广众下公开展示,更增添了多少对女性的侮辱!

历史时期的女性,不仅是外部男权社会性玩弄性禁忌性歧视性凌虐性专制的对象,在家庭、宗族内部,依然摆脱不了这样的处境。女性的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她们从来都只能作为父、夫、子这些男性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而存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价值。

从一切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的立场来看,中国历史并不全是一部洒满了荣光的历史。面对这样一部男性针对女性的性奴役的中国历史,我们使用“文明”这样的词汇时,难道不觉得有愧吗?

注释:

〔注1〕 鲁迅《坟?灯下漫笔》,载《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212~213页。

〔注2〕 郑麒来《中国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为透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53页。

〔注3〕 《资治通鉴》卷288《后汉纪三》

〔注4〕 《旧唐书》卷194《忠义传下?张巡》

〔注5〕 同上

〔注6〕 《通鉴纪事本末》卷18《魏灭北凉》

〔注7〕 《后汉书》卷58《臧洪传》

〔注8〕 《续资治通鉴》卷167

〔注9〕 《曾国藩日记》同治三年四月廿二日

〔注10〕 [清]佚名《狄公案》第30回

〔注11〕 王永宽《中国古代酷刑》,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中国谁在不高兴:网络三剑客痛批中国愤青》

作  者: 周筱赟、叶楚华、廖保平

出  版: 花城出版社

定  价: 29.8元

ISBN : 9787536057142

出版日期: 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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