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臣:邓玉娇何以成为中华民族英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60 次 更新时间:2009-06-1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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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臣 (进入专栏)  

邓玉娇,一名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女服务员,在遭受政府恶官甩着钞票羞辱、暴力威胁强奸的过程中,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奋起正当防卫,用手中的修脚刀(水果刀?)把三名官员中的一名刺死、一名刺伤、一名刺呆,感动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特别是在当地警方一次次采取超出法理的措施和一次次公布超出常理的案情信息后,名气越来越大,越来越受到关注,被网民们称为“2009年中国第一烈女”、“中华民族女英雄”、“中国妇女争取第二次解放的里程碑”。

把修脚女抗暴自卫树为“中华民族英雄”,老百姓为什么热烈欢迎?

我们知道,时势需要英雄,没有英雄的时代肯定是一个不正常的时代;时势造就英雄,英雄是顺应时代而产生的。我们当前的时代,当然需要英雄,例如官方树立的那些战斗英雄、劳动英雄、作好事英雄等等,都是社会需要的。但是,我们的社会还特别需要象邓玉娇式的英雄。这是因为,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了这样一个社会的转折关头:严重不公平,官员贪污腐化堕落成风,弱势群体生活艰难又常常遭受官商勾结欺凌,小老百姓无处无法维护自己权利,强结于心头的愤慨需要有一个英雄人物来发泄,来崇拜,来敬仰!邓玉娇的出现,她那面对强暴不就范、不屈服、英勇反抗,正好满足了所有这些要求。老百姓在感动弱女子邓玉娇英雄事迹的同时,也就自然而然把她当成了当代英雄!

把修脚女抗暴自卫树为“中华民族女英雄”,符合中华民族所需要的英雄吗?

中华民族是一个需要多种多样英雄的民族。这一方面是中华民族人口众多,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英雄需求,很难再用过去官方所树的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英雄来强求所有人接受;另一方面也与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有关,即使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也是如此。例如,作为统一六国者,秦始皇当然是一个大英雄;但是作为被灭六国的复仇代表靳柯和哭倒长城的孟姜女,不也是人们千百年来争相传唱的英雄吗?!

把修脚女抗暴自卫树为“中华民族女英雄”,会不会有损执政党和政府机关的形象?

邓玉娇式的英雄出现在中华大地,从表面现象看,好象是给执政党和政府机关的形象“摸了黑”,因为毕竟邓玉娇英雄的对立面邓贵大之流是乡镇一级基层政府的官员。但是更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老百姓把邓玉娇抗暴自卫树为“中华民族女英雄”的同时,并没有把执政党和政府机关全部作为英雄的对立面,更没有全部否定执政党和政府机关的形象。这里的道理,仍然适用主流与支流、多数与少数、功过各记等。邓贵大之流毕竟不是全部、不是多数。更重要的是,揭露了邓贵大之流,执政党和政府机关的形象不是更光辉吗!就好比一个人身上长了大浓疮,医生把大浓疮割除了,这个人也就更健康了。

把修脚女抗暴自卫树为“中华民族女英雄”,官方会不会同意?

就英雄树立来看,有官方树立、民间树立、官民共同树立三种形式。官方树立,有官方的引导、倡导之意。民间树立,虽然有民众自发组织的成分,但更多的是英雄的事迹感动了老百姓,老百姓自发崇敬、崇拜和传诵。邓玉娇的行为,已经感动了老百姓,因而才成为了老百姓心目中的英雄,一般来说并不需要官方批准,如果官方认可、推崇,顺应了民意,那当然是很好的。

如果邓玉娇被判定有罪,还能够继续把她树为“中华民族女英雄”吗?

在老百姓的价值观念里,英雄和法官按照当时法律的宣判没有直接关系。梁山上好汉(英雄)武松、林冲等都曾因被逼杀人而被判决有罪,不但不影响他们的好汉(英雄)形象,反而引起人们的更大同情,好汉(英雄)形象更完满了。从目前当地警方、司法等部门的行为来看,很可能判决邓玉娇有罪,很可能要入狱几年。但是,这丝毫不影响邓玉娇的感动老百姓的形象。因为,邓玉娇感动人的,就是她不唯强暴的正义行为,就是她不愿堕落、不唯邓贵大们臭钱(来路可疑)而折腰的大义凛然气概,就是她面对就业挫折而不屈不挠的自立精神!这和有的网友评价的所谓“贞烈女”毫不相干!正是由于这些宝贵的气概,有的网友才发出“生女当如邓玉娇”的感叹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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