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绪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20 次 更新时间:2009-04-2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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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梁康 (进入专栏)  

1.当代西方哲学主要趋向。现象学在当代西方哲学整个视域中的位置

西方哲学发展到现代,各种学说和流派的兴起和衰落似乎加快了节奏。古代的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甚至连近代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都沿续了几百年之久。而时至今日,一个哲学流派的广泛影响一般不会超过三分之一个世纪。上一个世纪西方哲学中的叔本华(A. Schopenhauer)、尼采(F. Nietzsche),本世纪的柏格森(H. Bergson)主义、存在主义、现象学运动、分析哲学运动、结构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如此等等,它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平均寿命都没有超出过三十年。所以,一个哲学论题、一种哲学追求作为一个“运动”出现,这是西方哲学在现代的特产。这些运动此起彼伏,而且每一个运动都有可能在消失之后再次兴起。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恩斯特·布洛赫(E. Bloch)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哲学之谜”:“我们只要看一下黑格尔(G. W. F. Hegel)的例子便可:他已经彻底地结束了,在上世纪的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里,没人知道他的名字,甚至没人能写对他的名字。但后来怎么样了呢?黑格尔几乎无处不在。相反,其他一些哲学家在一段时间里又同样神秘地遭到贬低,如叔本华。另一些较小的哲学人物如施本格勒(O. Spengler)则完全地消失了。这里面包含着哲学本身之谜。这是如何可能的?叔本华的悲观主义曾影响过成千上万的人,为什么现在没有人再受到他的推动?这本身便是一个哲学问题。”[1]对于今日哲学的“运动性”这一“哲学问题”,还有许多哲学家发出过类似的感叹。

也许,当代哲学运动的兴衰之谜的答案恰恰包含在当代哲学运动本身的特征之中。“哲学运动”这一概念一方面表达了各种哲学思潮的起落性,另一方面则指明了这种哲学思潮的普及性。后者实际上是前者的主要前提。换言之,如果一个哲学运动“兴”得不普及,那么它必定也不会“衰”得明显;反过来说,一个哲学运动兴盛得越是广泛,那么它的衰落给人的印象便会越显著。也许是由于科学技术为人们提供了现代的先进传播媒介的缘故,各种哲学思想在以往的任何一个时代中都没有像今天(十九、二十世纪)这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如此普遍的影响,以至于它们的迅速衰落会引起人们的惊异;而且影响的广泛和影响的久远似乎越来越不成比例。例如,1987至1989年,在发表维克多·法利亚斯(Victor Farias)《海德格尔与纳粹主义》一书的法、德文本时,连德国各地的地方小报也在频频地、大块地登载各种争论文章,但到了1990年以后,“海德格尔事件”(der Fall Heidegger)就已经在报纸和电视上消声匿迹,像从未发生过一样。由此看来,西方哲学各思潮的兴衰之谜与它最主要的现代特征有关,这个特征便是它们影响和效果的广泛性。

但这里对“哲学运动”的影响所作的分析显然还不够全面。“哲学运动是效果史的现象。它们掩盖了学院哲学的不断进程,这些学院哲学的漫长节奏与论题和学派的急快变化是不谐调的。”[2]我相信,哈贝马斯(J. Habermas)在说这番话时,他已经注意到,任何一门哲学学说都可以具有双重意义上的影响和效果:它的理论(学院)效应和它的实践(社会)影响;前者往往可以持久而深远,后者则一般是广泛而短暂。我们可以在二十世纪西方哲学的各个流派的发展中把握到这一事实。在这部书中,我们所要关注的主要是前一种影响。

西方哲学在二十世纪按哈贝马斯的说法已经提供了四个最重要的“哲学运动”:1)现象学运动;2)分析哲学运动;3)结构主义运动;4)西方马克思主义运动。撇开后两个运动不论,现象学运动和分析哲学运动代表了欧洲大陆哲学和英、美哲学中最主要的思潮,“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中留下了最深刻的痕迹。它们早已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学家并且找到了对它们自己的标准说明。”哈贝马斯认为,现象学运动的奠基性著作是胡塞尔(Edmund Husserl)的《逻辑研究》,分析哲学运动的奠基性著作是摩尔(G. E. Moor)的《伦理学原理》和罗素(B. Russell)、怀特海(A. F. Whitehead)的《数学原理》;而维特根斯坦(L. Wittgenstein)的《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海德格尔(M. Heidegger)的《存在与时间》和《关于人道主义的通信》则分别标志着这两个运动的转折和突破。[3]

哈贝马斯的这一划分还是很粗糙的。我在后面将会指出另一种划分哲学思潮的角度。但哈贝马斯的划分已足以能够为读者确定我们在这里将要讨论的课题在西方哲学的整个视域中的位置,这个论题便是:现象学运动,并且更进一步说:胡塞尔的现象学以及它所产生的效应。

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在六十年代初便认为,“撰写一部现象学运动史”的时间已经成熟。这句话一般说来可以被理解为:现象学运动已经成为过去、已经成为历史。我们可以在一定的距离中考察这一哲学的历史现象。[4]实际上,在这之前(1960年),曾留学于德国弗莱堡大学的美国现象学家H.施皮格伯格(H. Spiegelberg)就已在《现象学丛书》中发表了《现象学运动——历史导引》(海牙,1960年)一书。此后人们还作过多次有效的尝试。伽达默尔本人也曾写过“现象学运动”的文章。[5]现象学家们在这方面最系统的一次合作在1988年纪念胡塞尔逝世五十周年时取得成效:由弗莱堡大学胡塞尔文库汉斯-赖纳·塞普(Hans-Rainer Sepp)主编的《胡塞尔和现象学运动》一书(弗莱堡,1988年),图文并茂,其中不仅载有伽达默尔和一批在世的著名现象学家的文章,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有关现象学运动的历史资料。而有关现象学运动的专著,则分别由几位权威性的现象学家合作完成:关于胡塞尔及其哲学思想的论著《埃德蒙德·胡塞尔——对他的思想的阐述》(汉堡,1989年)由三位著名的瑞士现象学家和《胡塞尔全集》编委合作撰写:鲁道夫·贝耐特(Rudolf Bernet)、伊索·凯恩(Iso Kern)和爱德华·马尔巴赫(Eduard Marbach);关于现象学运动在德国进一步发展的专著由著名的女哲学家、当时的科隆大学胡塞尔文库主任伊丽莎白·施特雷克(Elisabeth Stroeker)和著名现象学哲学家保罗·江森(Paul Janssen)合作撰写,题为《现象学的哲学》(弗莱堡,1989年);关于现象学运动在法国的发展则由著名哲学家伯恩哈特·瓦尔登菲尔茨(Bernhard Waldenfels)撰写,题为《现象学在法国》(法兰克福/美茵,1987年);现象学在各个学科以及在世界各个地区的发展和研究现状也在B.瓦尔登菲尔茨的近作《现象学引论》(慕尼黑,1992年)中得到描述和概括。除此之外,几十年来有关胡塞尔现象学的著述以及现象学可谓汗牛而充栋,令人有目不暇接之感。哈贝马斯1987年曾说:现象学运动“早已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学家”并且找到了“对它自己的标准说明”,这段话可以被看作是对伽达默尔1963年所提的“为现象学运动撰写历史”这一要求的一个总结性回应。

然而,所有这些尝试,都是对现象学运动本身发生、发展历史的展示和反思,而不是一个哲学家或一个哲学流派本身广义上的“效果史”或“作用史”。这与我们在前面所说的一个哲学思潮的理论效应和实践影响是相对应的。从前一个角度上看,不仅作为现象学运动之首的胡塞尔现象学已成为历史,而且整个现象学运动也已成为过去,在某种程度上已退出社会生活。而从后一个角度来看,不但胡塞尔的现象学和由此而引发的现象学运动的影响对于欧洲大陆哲学来说始终是当下的(例如,伽达默尔本人也强调他的解释学以现象学为基础[6]);而且甚至可以说,哲学史上任何一个重要哲学家和哲学流派的的作用都是伸手可及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例如认为整个西方哲学史是对柏拉图哲学的注释,以及其他与此类似的说法,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胡塞尔的思想仍在发生着影响。这种影响是一种理论效应意义上的影响,它表现在:一方面,胡塞尔所使用的现象学方法不仅为欧洲大陆本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思潮——现象学运动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基础,而且它还影响了现象学运动以后的西方哲学、心理学/病理学、美学/文学/艺术论、社会哲学/法哲学、神学/宗教理论、教育学、逻辑学/数学/自然科学,甚至经济学等等学科的问题提出和方法操作。另一方面,无论是赞成他还是反对他,人们都无法避开他,都必须对他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虽然认识的现象学或理论现象学始终处在胡塞尔哲学兴趣的中心,但他在一生的哲学追求中所把握到的生活真谛远远不局限在理论理性领域。他所指出的其他各个思维方向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二十世纪西方思想的发展,以至于对胡塞尔的不理解同时也就意味着在对当代西方哲学,至少是对欧洲大陆哲学的认识上的狭隘性。

我们在前面谈及哈贝马斯对当代西方哲学四个运动的划分时曾批评这种划分的粗糙性,因为它给人的感觉就好像西方哲学是由四条大小不一、各行其道的河流所组成,这种感觉在涉及各个哲学运动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时尤为明显。因而,我更为赞赏由德国哲学家和哲学史家瓦尔特·舒尔茨(Walter Schulz)所提供的另一种作法。他在《变化了的世界中的哲学》(普夫林根,1972年)一书中对西方当代哲学的各种走向进行了整体的把握。这部著作作为对当代西方哲学的总体透视虽然在材料上已有陈旧之感,不可能展示近二十年来西方哲学的最新进程,但它对当代西方各种哲学基本趋向的理解与析出在今天仍然是准确而有效的。舒尔茨认为,当代西方哲学由五种趋向所组成:1)“科学化”的趋向:这一趋向表现在胡塞尔哲学、逻辑实证主义、语言分析哲学、科学哲学以及现代物理学、现代社会学、信息论、社会信息论等等哲学流派和学说之中;2)“内在化”的趋向:这一趋向的代表人物是基尔凯戈尔(S. Kierkegaard)、胡塞尔、海德格尔、萨特(J.-P. Sartre)、雅斯贝尔斯(K. Jaspers);3)“精神化”和“肉体化”的趋向:“精神化”的趋向由柏拉图(Platon)起,至黑格尔止,“肉体化”的趋向则自费尔巴哈(L. Feuerbach)和谢林(F. W. J. v. Schelling)始,而后在基尔凯戈尔、叔本华、尼采的哲学中以及在舍勒(M. Scheler)、普勒斯纳(H. Plessner)和格伦(A. Gehlen)的哲学人类学中的到发展;4)“历史化”的趋向:这种趋向一方面反映在从狄尔泰(W. Dilthey)的生命哲学、到海德格尔的生存哲学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哲学的发展中,另一方面也反映在马克思(K. Marx)、孔德(A. Comte)、布克哈特(J. Burckhardt)、尼采、施本格勒等人的哲学思想中:5)“责任化”的趋向:这一趋向与伦理学领域有关,指明了当代西方伦理学哲学所探讨的中心课题。舒尔茨的这一划分较好地照顾到了在各哲学流派和学说之内的各种理论可能性,较好地构画了在各哲学流派和学说之间错综复杂的交互关系。以胡塞尔为例,显而易见,不仅他的“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和“面对实事本身”的著名口号使他在“科学化”和“内在化”的哲学趋向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他后期对“生活世界”和“交互主体性”问题的关注和探讨在哲学“肉体化”和“历史化”的努力中也发挥着重大的、直接的影响;此外,我们以后将会清楚地看到,胡塞尔还间接地作用于伦理学的“责任化”趋向。——胡塞尔似乎是无处不在的。

雅斯贝尔斯的学生、瑞士巴塞尔大学著名的女哲学家燕尼·海尔施(Jeanne Hersch)在她的《哲学的惊异》一书中表述了许多非现象学的哲学家和哲学研究者的共同想法,她在其中坦率地说:“胡塞尔不是‘我的’哲学家。对于我来说,他的哲思太令人捉摸不透,他用过多和过于复杂的语言来表述他对直接性的要求,有时我甚至不知道,这是一种深刻性呢,还是一种‘模糊性’。我恨不得能将他干脆置而不论,因为在构想这本书时已经考虑到:它可以是不完整、不连贯的。但这种置而不论的作法是不可能的:胡塞尔对当代哲学以及对各种精神科学的影响实在太明显、太深刻了。于是我只能尽力而为之。”[7]海尔施的这段话一方面概括了胡塞尔哲学对当代德国哲学的重要影响;胡塞尔本人已经部分地体验到他自己思想所带来的影响,并且他也看到了他的哲学方法为欧洲哲学所划定的新的时代——现象学的时代。胡塞尔所说的“我对未来抱有绝对的把握”[8]一语,尽管带有一种独断论的乐观主义色彩,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预先到了现象学运动变革特征和它影响的深远性。我们在后面的展开的论述将会一再地证实这种影响。

而另一方面,海尔施的这段话也表明了胡塞尔哲学的晦涩特征和由此而带来的在对其理解与传播方面的艰难。实际上,现象学研究界曾经已经多次讨论过这一问题,因为它显然是造成现象学哲学影响大都局限在学院哲学范围内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德国现象学学会主席K.黑尔德(K. Held)教授便认为:“由于胡塞尔是犹太人,因此他的后期著作在第三帝国不能出版,从而当人们在五、六十年代在德国的大学内外热烈地讨论海德格尔与萨特时,却中断了对他的思想的分析”,从而造成了哲学界对胡塞尔的长时期“避而不论”,导致了“纳粹主义保留下来的一个胜利”,导致“德国在经济奇迹时期文化事件中的一个耻辱”;但除了这个原因之外,“人们必须承认另一方面的因素:胡塞尔的讲坛哲学的晦涩文体从一开始就无法像存在哲学所具有的那种易于把握的表述方式那样适合于公众讨论”。[9]关于后面这点,甚至连胡塞尔本人也不否认。他曾在一封信中写道:“如果说我的思想给人们的理解造成了巨大的困难,那么这种情况也适用于我本人。我只能在精神新鲜、思路清晰的时间里才能理解我的思想;而在过度工作之后,连我自己也无法把握它们”[10]。可以说,理解胡塞尔比理解其他任何一个当代哲学家都要花费更多的力气。

我在这里愿意借用海尔施的忠告:“但我要告诫读者:只有当人们能够成功地与一位哲学家一同思维(mitdenken)时,他才能理解这位哲学家。”[11]所谓一同思维,用解释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要进入到胡塞尔本人的思维视域中去,尽可能地将自己的思维视域包容下胡塞尔的思维视域,从而做到从胡塞尔的角度出发理解和考察现象学的问题。而要进入和包容胡塞尔的思维视域所必须具备的重要前提在于,尽可能充分地把握与胡塞尔以及与现象学运动有关的历史材料和理论材料。

但历史材料和理论材料的提供仅仅是本书的主要目的之一,而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意图还在于分析胡塞尔现象学的“得”与“失”。在这里,“得”是指胡塞尔哲学在哲学史、思想史上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其中包括它所阐明的新的思维方式和思路可能性,它对后来的各种哲学思潮所产生的革命性、突破性影响;“失”则意味着这门哲学的局限性(实际上也是人类思维的局限性),它之所以被后人改造、被后人逾越的原因和理由。如果读者在读过本书之后能认为以上这两个目的已经达到,我便可以允许自己认为这部书是成功的。

2.胡塞尔现象学与现象学运动的形成与发展

现象学与现象学运动的整个产生、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A)胡塞尔对现象学的创立,B)胡塞尔所领导或经历的现象学运动三阶段,C)胡塞尔去世后的现象学运动。

A)胡塞尔与现象学的创立。

 

1859年4月8日,胡塞尔出生在麦伦地区的一个的叫普罗斯尼茨的小城镇上。他的父亲是一个布商。父母都是犹太人。在读了几年小学之后,胡塞尔在九岁时由父亲的一个亲戚带到维也纳去读书,以便日后能进入文科中学学习。1876年,胡塞尔从维也纳的文科中学毕业。他的成绩不好,几乎不能通过毕业考试。但他临时抱佛脚,日夜加班准备,终于得以毕业。然而,恰恰是在这段毕业前的突击准备过程中,胡塞尔对数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1876年秋,胡塞尔开始他的大学学习生涯。在莱比锡大学,他先听了三个学期的天文学课程,同时也听一些数学、物理学和哲学的讲座。在莱比锡大学,胡塞尔认识了以后成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1918-1935年)的托马斯·G·马塞里克(Thomas Masaryk)。马塞里克使胡塞尔注意到近代哲学的开端,注意到笛卡尔(R. Descartes)、莱布尼茨(G. W. Leibniz)和英国经验主义。最主要的是胡塞尔通过马塞里克而了解到一个几年后对他一生的哲学道路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同时代哲学家——弗兰茨·布伦塔诺(Franz Brentano)。两年后胡塞尔转学到柏林大学,注册学习数学和哲学。在学习了六个学期之后,胡塞尔又转到维也纳,打算在那里攻读数学博士学位。1882年秋,他的博士论文“变量计算理论的论文集”获得认可。

在维也纳期间,胡塞尔继续与马塞里克交往。在马塞里克的影响下,胡塞尔开始研究新约圣经,由此而产生的宗教方面的经验使胡塞尔开始从数学研究转向哲学研究,以便——他在四十年后所做的回顾中这样写道——“借助于一门严格哲学的科学来找到通向上帝和通向真正生活的道路”[12]。此后,胡塞尔又在柏林听了一个学期数学家魏尔斯特拉斯(K. Weierstrass)的数学课。在服了一年兵役之后,胡塞尔回到维也纳,随布伦塔诺学习哲学。在“回忆布伦塔诺”一文中,胡塞尔自己曾回顾布伦塔诺对他的影响:“从布伦塔诺的讲座中,我获得了一种信念,它给我勇气去选择哲学作为终生的职业,这种信念就是:哲学也是一个严肃工作的领域,哲学也可以并且也必须在严格科学的精神中受到探讨。他解决任何问题时所采取的纯粹实事性,他处理疑难问题的方式,对各种可能的论据的细致而辩证的考虑,对各种歧义的划分,将所有哲学概念都回溯到它们在直观中的原初源泉上去的做法——所有这一切都使我对他满怀钦佩和信任。”[13]

这一时期对胡塞尔有重要影响的另一位哲学家是卡尔·施通普夫(Karl Stumpf),胡塞尔以后发表的最重要著作《逻辑研究》便是题献给他的。布伦塔诺的描述心理学研究和施通普夫的声音感觉分析为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施通普夫本人也是布伦塔诺的学生,当时在萨勒河畔的哈勒大学任教。胡塞尔在维也纳大学随布伦塔诺学习了几个学期之后,便遵照布伦塔诺的推荐于1886年到施通普夫那里准备任教资格考试。胡塞尔到哈勒时只有二十七岁,在一年的时间里,他在施通普夫那里通过了教授资格考试。获得任教资格的这一年也是胡塞尔结婚的一年。他的妻子马尔维娜(Marvine)也是犹太人血统。女儿伊丽莎白(Elisabeth)、长子格哈特(Gerhart)和幼子沃尔夫冈(Wolfgang)分别与1892、1893和1895年出生。

获得任教资格后,胡塞尔的生活与其他大学教师从外表上看并没有很大区别。但在胡塞尔的内心世界中,一个“哲学工作者”的第二生命已经展开。他不信任哲学中的大话和空话,要求把哲学史上的“大纸票”兑换成有效的“小零钱”;他相信哲学所具有的伟大任务,但认为只有在完全澄清了这些任务的意义内涵的起源之后,才有可能解决这些任务;他拒绝形而上学的思辨,主张在“看”、在“直观”中把握到实事本身。可以说,胡塞尔思维的现象学特征在他的哈勒时期已基本形成。也正是由于掌握了这种方法,他以后从心理主义向反心理主义的过渡才得以可能;并且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这种方法最后成为现象学运动的最突出标志。

胡塞尔的任教资格论文《论数的概念》得以付印,但未能进入书店出售。四年后,胡塞尔发表的第一部著作《算术哲学》重新采纳和提出了他任教资格论文中的基本问题。在这部书中,胡塞尔试图通过对数学基本概念的澄清来稳定数学的基础。这种以数学和逻辑学为例,对基本概念进行澄清的做法以后始终在胡塞尔哲学研究中得到运用,成为胡塞尔现象学操作的一个中心方法。由于胡塞尔在《算术哲学》中对基本概念的澄清是在对心理行为的描述心理学分析中进行的,因而在此书发表后不久,他便受到了指责。最主要的批评来自数学家和逻辑学家G.弗雷格(Gottlob Frege),他在《算术哲学》一书的书评中指出胡塞尔把客观的数学内涵加以心理学化。此后,胡塞尔的研究的主要兴趣便在于建立“纯粹的”、“本质的”或“意向的”心理学,使它成为任何一门经验心理学的基础。

胡塞尔本来计划出版《算术哲学》的第二卷,但后来便因这部书的哲学起点不够稳定而放弃了这个打算。心理主义的困境使他放弃了这个立场并开始转向它的对立面。几年后,胡塞尔在回顾这一转折时说:“一系列无法避免的问题……不断地阻碍并最终中断了我多年来为从哲学上澄清纯粹数学所做的努力的进程。除了有关数学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的起源问题之外,我所做的努力主要与数学理论和方法方面的难题有关。那些对传统的和改革后的逻辑学的阐述来说显而易见的东西,即:演绎科学的理性本质及其形式统一和象征方法,在我对现有演绎科学所做的研究中却显得模糊可疑。我分析得越深入,便越是意识到:抱有阐明现时科学之使命的当今逻辑学甚至尚未达到现实科学的水准。……而我在另一个方向上却纠缠在一般逻辑学和认识论的问题中。我那时以流行的信念为出发点,即坚信:演绎科学的逻辑学和一般逻辑学一样,对它们的哲学阐明必须寄希望于心理学。因此,在我《算术哲学》的第一卷(也是唯一发表的一卷)中,心理学的研究占了极大的篇幅。我对这种心理学的奠基从未感到过完全满意。在论及数学表象的起源,或者,在论及确实是由心理因素所决定的实践方法的形成时,我感到心理学分析的成就是明白清晰而且富于教益的。然而,思维的心理联系如何过渡到思维内容的逻辑统一(理论的统一)上去,在这个问题上我却无法获得足够的连贯性和清晰性。此外,数学的客观性以及所有科学的客观性如何去俯就心理学对逻辑的论证,这个原则性的怀疑就更使我感到不安了。这样,我建立在流行的心理学信念——用心理学分析来逻辑地阐明现有的科学——之上的全部方法便发生了动摇,这种情况愈来愈迫使我对逻辑学的本质,尤其是对认识的主观性和认识内容的客观性之间的关系做出普遍批判的反思。每当我对逻辑学提出一定的问题并期望从它那里得到解答时,它给我的总是失望,以至于最后我不得不决定:完全中断我的哲学-数学研究,直到我在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上以及在对作为科学的逻辑学的批判理解中获得更可靠的明晰性为止。”[14]

因此,胡塞尔在九十年代将其主要精力放在探讨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上。他在此期间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为以后的《逻辑研究》奠定了基础。几年后,即1900年,胡塞尔的巨著《逻辑研究》第一卷发表,题为《纯粹逻辑学导引》。在这一卷中,胡塞尔反驳了当时在哲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心理主义观点,即认为逻辑概念和逻辑规律是心理的构成物的观点;这实际上是胡塞尔本人原来所持的观点。所以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的前言中曾引用歌德的话来形容他对心理主义的批判:“没有什么能比对已犯过的错误的批评更严厉了。”[15]这些批判在当时结束了心理主义的统治,而且在今天,无论人们把逻辑定理看作是分析的还是综合的,这些批判仍然还保持着它们的有效性。可以说,随着这一卷的发表,心理主义这种形式的怀疑论连同有关心理主义的讨论在哲学史上最终被归入了档案。在一年之后,胡塞尔又出版了《逻辑研究》的第二卷:《现象学与认识论研究》,它们由六项研究组成。在这六项研究中,胡塞尔通过对意识的现象学本质分析揭示了逻辑对象的观念性,由此而试图从认识论上为逻辑学奠定基础;分析的结果表明,在一种特殊的范畴直观中可以把握到所有观念的、范畴的对象。这种范畴直观便是后来被称之为“本质直观”、“观念直观”或“本质还原”的方法。

《逻辑研究》一书在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是确定无疑的。只要看一眼与它有关的哲学史资料和人们今天对它的评价和定论,我们便可以知道,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九十多年后的今天,它的作用和影响在二十世纪都只有少数几部哲学著作能够与之比拟。也正是在《逻辑研究》所获得的广泛而深入的影响的基础上,一个由当时最出色的思想家所组成的现象学运动之势才有可能形成。

直至今日,这部著作也始终被西方的哲学家们公认为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最重要著作并且被普遍看作是哲学自近代以来最重要的创作之一。其原因在于,这部著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胡塞尔的同时代人如海德格尔、舍勒、尼古拉·哈特曼、萨特、梅洛-庞蒂、英加尔登、古尔维奇、许茨等一大批重要哲学家的思维方向,而且它的作用已经远远超出了哲学领域。用比利时卢汶大学胡塞尔文库教授、著名现象学家R.贝耐特的话来说:“这部著作的影响几乎是无法界定的:从新康德主义、现象学基础本体论和早期结构主义语言学,到当今语言哲学和认知心理学所提出的问题上,它的影响无处不在。”[16]所以,如果说这部著作提供了理解二十世纪西方哲学或西方思维的基础,那么这绝非是一种夸张。就目前而言,西方哲学界一方面有愈来愈多的人看到了现象学分析和当代语言分析哲学之间所具有的亲和力,另一方面有愈来愈多的现象学家和非现象学家开始拒绝在胡塞尔后期思想中所形成的现象学唯心主义,在这种情况下,胡塞尔的这部早期著作所引起的兴趣和关注便愈来愈大。

B)第一期现象学运动的三个阶段。

随着《逻辑研究》的发表,现象学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由此而揭开了在二十世纪欧洲大陆影响最广泛的哲学运动——现象学运动的序幕。慕尼黑的现象学哲学家阿维-拉勒蒙(E. Ave-Lallemant)将最广义上的现象学运划分为两个圆周:第一个圆周由《逻辑研究》的发表起,至胡塞尔1938年逝世止,前后三十多年,是胡塞尔本人身临其中的现象学发展时期;第二个圆周则是指胡塞尔去世后现象学运动至今为止的发展。[17]

与《逻辑研究》第二卷发表的同一年,教育部建议任命胡塞尔为哥廷根大学哲学正教授。但教育部的这一建议遭到哥廷根大学哲学教授们的抵制,最后教育部不得不为胡塞尔设立一个特别教椅。职业上的这一不顺利也给胡塞尔对自己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哲学家的信念造成内在的危机。按W.比梅尔(Walter Biemel)的说法,“看来,这种‘同行相轻’对他的触动远比他承认的更大。”[18]但无论如何,胡塞尔于1901年来到了哥廷根,并且在他周围很快聚笼了一批有志于现象学的青年学者。到了1904年,现象学作为一个哲学运动已正式形成。现象学运动史上第一个圆周的第一阶段可以说是从这时才真正开始。这一年,胡塞尔在慕尼黑与那里的现象学家们相会。1905年慕尼黑现象学派和哥廷根现象学派开始进行相互交流。

从1910年至1912年期间,年青的现象学经历了第一个繁荣期。一大批著名的现象学文论在此期间得以发表。由胡塞尔主编并在1913年出版的《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刊》第一卷上,第一批现象学的代表人物得以展露头脚。在这批现象学家中包括有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亚力山大·普凡德尔(Alexander Pfaender)、莫里茨·盖格(Moritz Geiger)、阿道夫·莱纳赫(Adolf Reinach)、约翰·道伯特(Johanes Daubert)、特奥多尔·康拉特(Theodor Conrad)、威廉·沙普(Wilhelm Schapp)等等。在《年刊》第一期上刊登的舍勒的《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是这一时期除胡塞尔的著作之外最富影响的现象学经典著述。

胡塞尔本人在《年刊》第一期(1913年)上发表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则公开表明他的思想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胡塞尔思想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这部著作是他六、七年深思熟虑的结果。胡塞尔1907年在哥廷根大学所做的五次讲座稿《现象学的观念》于1950年作为《胡塞尔全集》第二卷发表,它显示出,胡塞尔在这时已经坚定地完成了他的第二次思想转变。在发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的同一年,胡塞尔在为《逻辑研究》第二版所写的“引论”中有意识地强调从《逻辑研究》向《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过渡的必然性:“《逻辑研究》是一部突破性著作,因而它不是一个结尾,而是一个开端。”[19]但是,一方面,由于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二卷用大量的篇幅来讨论意识活动的因素和结构并且自己也把现象学称之为描述心理学;另一方面,由于胡塞尔在这些分析中大段地重复了他在《算术哲学》中所做的研究,所以许多人认为胡塞尔仍然没有摆脱心理主义,认为他所说的“现象学”仍然是一门心理学。

因此,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胡塞尔在书名中便用纯粹现象学来区分他以前所说的“描述现象学”。他在“前言”中明确地指出:纯粹现象学“是一门本质上新型的、由于它原则上的独立性而为自然思维不易理解,从而至今才得以发展的学科”,它“不是心理学,并且它之所以不能被看作是心理学,其原因不在于偶然的划界和术语,而在于其根本的原则。”[20]胡塞尔在这里强调“纯粹现象学”不是心理学的原因有二:其一,将现象学理解为心理学,就意味着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对心理主义、人类主义的批判无效,意味着承认心理主义、相对主义的合理性,这与胡塞尔“哲学是严格科学”的理想是不相容的;其二,胡塞尔认为他的现象学所要研究的对象不是人类的心理现象,而是纯粹的意识;相对于人类的心理学而言,现象学应当是一门纯粹的意识论,而人类意识在胡塞尔看来只是这种纯粹意识的一个实在事例。

但第一阶段现象学运动的大多数成员仍然不赞同或不理解胡塞尔的这一立场变化,他们认为胡塞尔这一变化是向先验唯心主义的回落,是投入到康德的怀抱中。这一次的意见分歧导致了现象学运动在两个方向上的分化:作为“本质现象学”的现象学和作为“先验现象学”的现象学,胡塞尔本人将这两者的区别称之为“现象学的心理学”和“现象学的哲学”之间的区别,以此也批评了第一阶段现象学运动成员(即哥廷根学派与慕尼黑学派)的不彻底性。直到1935年,胡塞尔在回忆这次分裂时仍然感到痛心:“人们这样不理解我,我深感遗憾。自从我的哲学发生巨大变化以来,自从我内在的转折发生以来,没有人再与我同行。1901年出版的《逻辑研究》只是一个小小的开端——而今天人们只是根据《逻辑研究》来评价胡塞尔。但我在它出版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我自己都不清楚,我只是不愿让所有的人都在这部书上停滞不前。它只是一条必经之路而已。”[21]

正是通过《逻辑研究》这条“必经之路”,胡塞尔从“现象学的心理学”迈向“现象学的哲学”。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这个转折至今还是现象学研究的一个热门课题,因为对它的评价涉及到对胡塞尔整个哲学成就的评价:在胡塞尔作出其毕生的努力之后,现象学是否终究还是一门人类心理学或人类意识论?一个普遍有效的、独立于人类意识的纯粹意识论的设想是否永远之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虚幻?

胡塞尔在哥廷根一共居住了十五年。1916年,新康德主义代表人物李凯尔特(R. Rickert)转到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去接替另一位新康德主义代表人物文德尔班(W. Windelband)的教椅,并推荐胡塞尔继承因李凯尔特离开弗莱堡大学而空出的哲学教椅。胡塞尔到弗莱堡后所做的就职讲座“纯粹现象学及其研究领域和方法”体现了他这一时期的现象学研究纲领。随胡塞尔的迁居,现象学运动的中心逐渐转向弗莱堡,由此而开始了现象学运动的第一圆周的第二阶段。

与在哥廷根时期一样,胡塞尔到弗莱堡之后,在他周围很快便聚集了一批学生和助手,并且,从他们中间不久便产生出了现象学运动第二阶段的代表人物:海德格尔、贝克尔、罗曼·英加尔登(Roman Ingarden)、埃迪·施泰因(Edith Stein)、格尔达·瓦尔特(Gerda Walther)、卡尔·勒维特(Karl Loewith)、阿隆·古尔维奇(Aron Gurwitsch)、汉斯·莱纳赫(Hans Reinach)等等。另一些以后成为著名哲学家的人物,如解释学哲学家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生态哲学家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分析哲学家R.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M.霍克海姆(Max Horkheimer)等等,也曾在弗莱堡听过胡塞尔的讲座或参加过胡塞尔主持的讨论课。此外,在弗莱堡随胡塞尔一同研究现象学的还有从美国、日本等地远道而来的一批学者。当时的弗莱堡大学已成为公认的欧洲哲学中心,世界哲学界所关注的焦点。

以上提到的这些人物都在二十世纪西方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在这批人物中间,海德格尔显然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他于1927年发表在《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第八期上的《存在与时间》无疑是现象学运动这一阶段的最重要代表作之一。这部著作在开始时还被看作是对胡塞尔先验现象学进行“具体化”的尝试,[22]但人们以后便逐渐认识到,“《存在与时间》所说的完全是另外一种语言。”[23]海德格尔已经突破了胡塞尔现象学的范围,建立起自己的哲学框架。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关系问题——不仅包括他们各自哲学理论之间的联系,而且包括他们两人的私人交往——始终是二十世纪下半页的哲学史家们的热门讨论话题。

至此,胡塞尔在哥廷根时期的左膀舍勒和在弗莱堡时期的右臂海德格尔都已经与胡塞尔貌似神离。三位哲学家各有自己的哲学意图和系统设想。他们的哲学虽然都以现象学为名,但后人已经可以用“先验的”、“本体的”和“生存的现象学”来区分它们了[24](13)。

这里已经可以看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现象学运动的另一个相似之处在于,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其他成员在现象学研究上的分歧依然存在,海德格尔只是其中的一个突出例子而已。胡塞尔与其追随者们之间的最重要分歧仍然表现在:虽然他的追随者们希望他同时也关注实践现象学的领域,但胡塞尔本人却一如既往地坚持,现象学首先必须解决理论理性的问题。他在这一阶段中的代表作《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发表在1928年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第九期上,由埃迪·施泰因整理、海德格尔主编。这部著作与《逻辑研究》一样,是胡塞尔生前发表的唯独两部非引论性著作,胡塞尔的现象学思维方式和操作方法以及现象学的“工作哲学”特征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海德格尔参与工作的另一篇文字是1927年胡塞尔为《不列颠大百科全书》所撰写的“现象学”条目:胡塞尔前后四易其稿,海德格尔在每一稿上都加了评论。胡塞尔此时尚未注意到,海德格尔在同一年发表的《存在与时间》已经不再是意识结构的分析,而是人的此在的分析了。

这个阶段随胡塞尔1929/30年教学活动的结束而告终。但更严格地说,1928年已经应当被看作是现象学运动第一圆周第三阶段的开端。胡塞尔于这一年退休并推举海德格尔作为他的教椅继承人。当时的候选人中还有著名的新康德主义代表人物恩斯特·卡西尔(Ernst Cassier),但用H.奥特(H. Ott)的话来说,他的提名不过是被胡塞尔用来“做做样子的”。[25]另一位重要的候选人则是慕尼黑现象学派的元老、在现象学研究中也享有盛名的A.普凡德尔。在经过一番犹豫之后,胡塞尔最终还是在海德格尔与普凡德尔之间选择了前者。但对于这个选择,胡塞尔在以后的几年里并不是没有感到后悔的。

第三阶段现象学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与前两个阶段相比在人数上没有很大变化,当然其中要除去1917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死的A.莱纳赫和1928年因心脏病突发而病逝的舍勒。另外几位新的代表人物则脱颖而出:以后享有盛名的德国现象学哲学家L.兰德格雷贝(Ludwig Landgrebe),他1923年开始做胡塞尔的私人助教,1930年离开胡塞尔到布拉格做教授资格论文并与胡塞尔保持着密切的通信联系;在胡塞尔最后一批学生中还要提到的有捷克斯洛伐克的著名哲学家帕托契卡(J. B. Pato?ka),他在1977年死于“布拉格之春”的运动中。日后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的H.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和日后成为法国存在哲学代表人物的勒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也是胡塞尔最后的一批学生之一。这一阶段较大的变化是许多代表人物已经逐渐离开胡塞尔而靠向海德格尔,也就是说,这一阶段现象学运动的中心已经从胡塞尔转到海德格尔。其中的例外除了兰德格雷贝和帕托契卡以外还包括1928年成为胡塞尔私人助教、1929年在胡塞尔那里通过博士考试的欧根·芬克(Eugen Fink)和1926年在胡塞尔那里通过教授资格考试的F.考夫曼(Fritz Kaufmann)。他们两人在这一时期——正如马克斯·米勒(Max Mueller)所说——“能够做到,不是‘投奔到’海德格尔那边去,而是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之间构成一个具有真正中介性的独立的中间层。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以另一种方式与退休了的胡塞尔建立了私人的关系。”[26]这一时期与胡塞尔保持联系并且仍然敢去拜访胡塞尔的另一位著名现象学家是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他发表于1932年的《社会世界的有意义构造》一书系统地提出了社会现象学的纲领并得到了胡塞尔本人的承认,以后成为社会现象学的经典著作。

在这一阶段中,胡塞尔现象学的作用可以概括为:相对于德国国内其他大学而言,胡塞尔在弗莱堡大学的影响逐渐被缩小;相对于德国本身而言,他在国外的声誉日益扩大。1928年在阿姆斯特丹的讲演“现象学的心理学”,1929年在巴黎所做的“巴黎讲演”;1929年正式发表的《不列颠大百科全书》条目“现象学”,1931年用法文发表的《笛卡尔式的沉思》,同年在法兰克福、柏林、哈勒的讲演“现象学与人类学”;1935年在维也纳的讲演“欧洲人危机中的哲学”,同年在布拉格的讲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心理学”以及在贝尔格莱德发表的《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第一部分;这一系列的事实都是对这一时期特点的说明。除此之外还可以补充的是,胡塞尔在1928年被选为“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的国外名誉院士,1932年被“法国伦理学和政治学学院”授予通讯院士称号,1935年被“布拉格哲学院”授予荣誉院士称号,1936年被命名为“英国学院”的院士。

但这时的胡塞尔与以往相比可以说是离群索居,只有少数几个学生和朋友还在拜访这位具有犹太血统、但已加入基督教的哲学家,或与他保持着通信联系。1928年前的门庭若市与现在的门可罗雀形成鲜明的对比。据当时与胡塞尔一家交往甚密的A.耶格施密特(Sr. Adelgundis Jaegerschmid)修女回忆:“当时的胡塞尔是非常孤独的。因为纳粹使得他的朋友圈子越来越小,科学界也开始疏远他。当我去祝贺他的78岁生日时,只有他一个人在。”[27]胡塞尔逝世于1938年可以说是一个幸运,否则他有可能像他的犹太女学生埃迪·施泰因一样死在纳粹集中营的煤气室中。在参加胡塞尔的火化仪式的人中,来自弗莱堡大学哲学系的只有一个人,并且是以私人的身份出现。“政治的历史最终还是赶上了远离政治思维的胡塞尔。”[28]

胡塞尔在这一阶段发表的著作有1929年载于《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第十期的《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它意味着胡塞尔在《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所提出的纲领的完成。胡塞尔为此花费了十五年的时间。但胡塞尔与以往一样,每一部著作的发表对他来说都意味着新的开端。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以来胡塞尔所作的一系列讲演的标题以及他撰写的最后一部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的标题表明,胡塞尔开始公开地探讨与人类历史、政治有关的“实践现象学”问题。我在后面将会详细讨论胡塞尔的这个新的思维方向。而另一部由兰德格雷贝根据胡塞尔手稿整理,经胡塞尔本人审定的著作《经验与判断》则是胡塞尔逝世之后才与1938年在布拉格得到出版。

现象学运动第一圆圈中的第三阶段一直延续到胡塞尔在1938年逝世以后。胡塞尔的遗稿由比利时青年范·布雷达(H. L. Van Breda)用比利时驻德大使馆的免检外交公文箱带出德国,最后在德国边界以外比利时的大学城卢汶安家落户,从而得以避免落入纳粹之手。这对现象学运动史第一个圆圈的结束可以说是具有象征性的意义:现象学发源于德国,最后在国际哲学界立足。

此后,现象学发展开始进入到没有胡塞尔本人身临其中的第二圆周。

C)胡塞尔去世后的现象学发展。

阿维-拉勒蒙曾用两个相互对立的倾向来构画这个圆周:“一种倾向的目的在于:将现象学所发出的原动力加以继续展开,它从现象学所获得的基地出发,在现象学所开启的新角度中,不断地穿透着科学与生活的所有领域。在这里可以谈得上应用现象学,它的区域在此期间已经有了几乎难以估量的扩展。另一个倾向的目的则在于对现象学的清查,对现象学起源的反省和对现象学本质的把握。”[29]阿维-拉勒蒙将这两个倾向分别称之为“离心的倾向”和“向心的倾向”。实际上,这两种倾向在胡塞尔在世时就已经得到充分展露,并且,它当然也是今日现象学运动状况的确切写照。阿维-拉勒蒙认为:“要想继续发展胡塞尔的课题和现象学运动的课题,就意味着具体地询问,这两种倾向在现象学运动的历史中事实上发挥了什么样的效应。”[30]

我们先看在胡塞尔逝世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十多年里德国现象学的状况。在这段时间里,哲学和现象学的发展已经无从谈起。纳粹对犹太学者和持不同政治见解学者的排斥和驱逐在胡塞尔生前便已开始,而后愈演愈烈。现象学在德国达到了分崩离析的地步:一些德国学者在自己的国家中采取各种方法来进行自我保护,从而勉强得以渡过严冬,例如伽达默尔;另一些人则自愿地与纳粹为伍,一度丧失了哲学家的尊严和良心,例如海德格尔;还有一些则落入纳粹的魔爪,未能等到春天的来临,例如埃迪·斯泰因;而更多的学者则是远离家园,在荷兰、美国、日本等地找到栖身之处,例如,在现象学和与现象学有关的哲学家中有H.普莱斯纳、K.勒维特、M.盖格、A.古尔维奇、A.舒茨、H.约纳斯、维尔纳·马克斯(Werner Marx),他们的命运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E.布洛赫、霍克海姆、马尔库塞、阿道尔诺(Th. W. Adorno)等等相似。德国现象学家和其他哲学家的留亡也有积极的一面:它使现象学和其他德国哲学在德国国外得到了传播与发展;当然这几乎已经超出本书所要讨论的范围之外,[31]我在这里仅举现象学在美国的发展为例:当时美国本土的现象学代表人物主要是曾在弗莱堡留学过的马文·法伯(Marvin Farber)和多伦·凯恩斯(Dorian Cairns),尽管他们在三十年代末已经组建了“国际现象学研究学会”并出版了《哲学与现象学研究》杂志,但对现象学在美国的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仍然是以古尔维奇和舒茨为首的一批德国流亡学者的参与。

现象学在德语国家的复兴一直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成为可能。建立在比利时卢汶大学的胡塞尔文库在范·布雷达的主持和兰德格雷贝与芬克的参与下开始翻译胡塞尔留下的约四万页速记手稿,1950年出版《胡塞尔全集》第一卷,至1992年已出至第二十八卷。用伽达默尔的话来说,“这一系列伟大著作的出版使得人们对胡塞尔思想的哲学兴趣经久不衰”。[32]胡塞尔的这些著作与从1954年开始出版的《舍勒全集》以及从1975年开始出版的《海德格尔全集》一起,为现象学研究的重新复兴创造了前提条件。在卢汶大学胡塞尔(总)文库建立之后,兰德格雷贝和芬克又在科隆大学和弗莱堡大学建立并主持了胡塞尔(分)文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的几十年里,首先是德国和奥地利的“现象学研究学会”创立,然后是欧、亚、美许多国家的“现象学研究学会”以及“国际现象学研究学会”的建立,表明现象学并没有因为政治史的干扰而丧失它在思想史上的永久地位。

关于现象学研究在战后德国的发展状况,我想借用瓦尔登菲尔茨的一段极为出色的概括:

a)在现象学的实事研究上,“得到贯彻的毋宁说是现象学在反体系方面的冲动。所以,像H.施密茨的多卷本《哲学体系》(1964-1980年)或者像海因利希·罗穆巴赫(Heinrich Rombach)的结构本体论那样一种对‘一门无等级制的形而上学’的庞大综合实属罕见之事:前者将现象学的史料和经验的史料加工成为一门建立在身体基础上的人类学;而后者则将发生现象学、历史思维和存在思维转变成为一种包罗万象的结构发生,以至于人类的认识被看作是一种‘自然所进行的自身澄明运动的特殊形式’并且与一门《当代意识的现象学》(1980年)融为一体。在现象学的实事研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实际上是一些细致的研究工作,这些研究有意识地与同类的研究展开争论,并且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艺术科学进行密切的学科间合作。E.W.奥尔特(Ernst Wolfgang Orth)主编的《现象学研究丛书》是对这一状况的清楚证明,在这套丛书中,时间、语言、逻辑、交往、行为、伦理、技术以及交互文化这些实际问题始终是最重要的讨论对象。同样重要的是在K.-O.阿佩尔(K.-O. Apel)、H.布鲁门贝格(H. Blumenberg)、H.-G.伽达默尔(H.-G. Gadamer)、M.图伊尼森(M. Theunissen)和E.图根特哈特(E. Tugendhat)的著述中对现象学所做的或多或少批判性的阐释。……将目光超越出自己的学科和自己的国家,这已经被证明是一种卓有成效的作法。例如,自G.布兰特(Gerd Brand)发表其纵览性著作〔《生活世界》,1971年〕以来,对生活世界问题的争论一再发生,最近又由在H.布鲁门贝格那里〔《生活世界与生活时间》,1986年〕得到展开,它不仅得到现象学的研究,而且导致了在伽达默尔、兰德格雷贝、H.吕贝(H. Luebbe)、Th.卢克曼(Th. Luckmann)、R.格拉特豪夫(R. Grathoff)和B.瓦尔登菲尔茨的著作中与J.哈贝马斯和N.卢曼的社会理论所进行的持续辩论,并且最终甚至突破了欧洲文化的范围。”

b)在现象学的总体方向上,“展现出一幅丰富多采的画面,与英美当代哲学和法国哲学或近或远的联系决定了这幅图画的多样性。例如,有像格尔哈特·冯克(Gerhard Funke)、爱丽莎白·施特雷克(Elisabeth Stroeker)、特奥多尔·西波姆(Theodor Seebohm)、洛塔·埃莱伊(Lothar Eley)所做的尝试,他们试图保持现象学的先验轮廓,或者在形式逻辑上将这个轮廓精美化;也有像卡尔·费里德利希·盖特曼(Carl Friedrich Gethmann)那样的尝试,他试图在现象学和一门构造主义的原逻辑学之间进行沟通;还有像埃尔玛·霍伦斯坦(Elmar Holenstein)所做的尝试,他试图将胡塞尔的本质转变成语言学、认知学的范畴;此外还有像维尔纳·马克斯、奥托·珀格勒(Otto Poeggeler)、阿洛伊斯·哈尔德(Alois Halder)和克劳斯·黑尔德(Klaus Held)所做的尝试,他们试图借助现象学来克服形而上学的历史,试图从现象学中获得新的伦理和政治的动力;最后还有像伯恩哈特·瓦尔登菲尔茨所做的尝试,他试图从身体性和社会性的状况出发,用现象学来处理‘他人的本己阴影’和‘异者的芒刺’问题”[33]

我们可以将这些说明看作是对后面所要深入讨论的各种问题的一个简要指南。

我们发现、并且在后面的阐述中将进一步发现,胡塞尔在世时便已经感受到,现象学在他的各个学生那里所受到的种种改造不尽如人意;而战后现象学的所有这些发展与胡塞尔弘扬现象学精神的原意仍然是不尽相符的。我们在这里涉及到了现象学的“二律背反”。

纵观现象学意识在哲学史上的作用,我们可以看到,它首先表现在对传统学说的反叛和对直接面对实事本身的研究态度上。我认为,现象学意识在哲学史上所引起的转变完全可以和宗教史上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创立新教所带来的转变相比拟。他们都要求摆脱权威的中介,直接面对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无论这中介是来自传统,还是来自教会,无论这目的是意味着真理,还是意味着上帝。并且,正如马丁·路德和他的同时代人没有意识到这个转变所带来的结果一样,胡塞尔本人也没有预见到现象学意识在哲学史上所造成的必然效应,这种效应表现在:

从一方面来看,现象学意识开拓了一种新的哲学传统,这种传统拒绝借助于旧的传统,拒绝借助于以往的理论、前人的学说,而是要求直接、明见、原本地把握绝对真理自身;但不无矛盾的是,这种新的传统并不否认自身具有帮助于人们更明晰、更熟练地去“看到”绝对真理的职能,从而为人们认识真理提供一种新的工具或中介。这种“排除成见”,“面对实事本身”的态度是现象学研究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为一大批严肃的哲学家所认同的哲学运动的首要原因,它意味着一种能够维系整个现象学运动的统一性的东西。

另一方面则很明显,现象学意识所引起的这种转变和突破可以一再地被重复:一旦现象学成为新的传统,那么它所主张的对传统的反叛迟早也会适用于自身。事实上,正是这种一再重复转变的可能性规定了现象学运动后来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它不断分化的趋向。因此可以说,在现象学最初所提出的主张中便隐含着现象学运动自身分裂的前提。

当人们在现象学研究过程中过分偏好于这两个方面中的某一方面时,其结果便是“离心倾向”或“向心倾向”的形成。如果我们用“面对实事本身”来概括现象学精神,那么,“向心倾向”的过度发展会导致人们不是面对实事本身,而是面对胡塞尔的文本本身,或者说,“面对语词本身”,有人也将这种倾向讥之为“胡塞尔-经院哲学”[34],现象学精神在这里已经丧失诒尽;而反过来说,离心倾向的过度发展同样会毁灭现象学精神:这种倾向或者意味着对“实事本身”之存在的根本否定,或者意味着对“面对”态度之可能性的根本怀疑。

因此,展望现象学的未来,“如果现象学不愿丧失自身,不愿消融自身,不愿放弃它自己的精神,那么这两个倾向就必定要进行相互补充。”[35]正如当离心力和向心力在达到一定的平衡之后,太阳系的各个行星找到了各自的轨道,既不会无限地接近太阳,最终与其熔为一体,从而丧失自身的存在,也不会无限地远离太阳,导致自己固有位置的失落一样,现象学运动与胡塞尔哲学的关系也处在、并且仍应当会处在这样一种中间位置上,即处在两种倾向的对立与和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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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引自:“体系的时代已经结束——恩斯特·布洛赫谈话录”,载于:《思维就意味着超越——纪念恩斯特·布洛赫文集》,法兰克福/美茵,1982年,第19页。

[2] 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维》,法兰克福/美茵,1988年,第11页。

[3] 参阅: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维》,第11-12页。

[4] 参阅:《哲学评论》第11期,1963年,第1页;转引自:海尔曼·施密茨(Hermann Schmitz),《新现象学》,波恩,1980年,第5页。

[5] 参阅:伽达默尔,《新近哲学》第一卷,《伽达默尔全集》第三卷,图宾根,1987年,第105-146页。

[6] 参阅:伽达默尔,《解释学》第二卷,《伽达默尔全集》第二卷,图宾根,1986年,第446页。

[7] 燕尼·海尔施,《哲学的惊异》,慕尼黑,1981年,第304页。

[8] 转引自阿维-拉勒蒙,“现象学运动——起源、开端、展望”,载于:《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75页。

[9] K.黑尔德,“导言”,载于:《现象学的方法——胡塞尔文选Ⅰ》,斯图加特,1985年,第6页。

[10] 转引自:阿维-拉勒蒙,“现象学运动——起源、开端、展望”,载于:同上书,第75页。

[11] 燕尼·海尔施,《哲学的惊异》,第304页。

[12] 引自:《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131页。

[13] 引自:《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132页。

[14]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A V/B V。

[15]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A VIII/B VIII。

[16] R.贝耐特,《哲学著作辞典》,斯图加特,1988年,第425页。

[17] 阿维-拉勒蒙,“现象学运动——起源、开端、展望”,载于:《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61-75页。

[18] W.比梅尔,“出版者序言”,载于: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胡塞尔全集》第二卷,海牙,1973年,第Ⅶ页(中译本,第1页)。

[19]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B VIII。

[20] 胡塞尔,《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1-2]。

[21] 引自:“A.耶格施密特与埃德蒙德·胡塞尔的谈话录”,载于:《埃迪·施泰因:通向内在宁静之路》,阿沙芬堡,1987年,第214页。

[22] 例如O.贝克在1929年的文章“论美的事物的可衰性和艺术家的冒险性”,以及G.米施(Georg Misch)在1931年的著作《生命哲学与现象学》中都表述过这一看法。

[23] 伽达默尔,“解释学与狄尔泰学派”,载于:《哲学评论》,1991年,第三期,第169页。

[24] 参阅:阿维-拉勒蒙,“现象学运动——起源、开端、展望”,载于:《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74页。

[25] 参阅:胡果·奥特,“胡塞尔与弗莱堡大学”,载于:《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99页。

[26] 马克斯·米勒,“回忆胡塞尔”,载于:《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36页。

[27] 引自:“A.耶格施密特与埃德蒙德·胡塞尔的谈话录”,载于:《埃迪·施泰因通向内在宁静之路》,第225页。

[28] B.瓦尔登菲尔茨(Bernhard Waldenfels),《现象学引论》,慕尼黑,1992年,第43页。

[29] 阿维-拉勒蒙,“现象学运动——起源、开端、展望”,载于:《胡塞尔与现象学运动》,第73页。

[30] 阿维-拉勒蒙,“现象学运动——起源、开端、展望”,载于:同上书,第73页。

[31] 关于现象学研究和现象学运动发展的全球状况,可以参阅瓦尔登菲尔茨在1992年出版的《现象学引论》一书,他在这部著作中对当今世界各个地区的现象学研究和现象学运动发展做了简要的评述,其中包括:1)德语/荷兰语/佛兰德语地区;2)法语地区;3)意大利;4)英美地区;5)东欧地区;6)斯堪的纳维亚地区;7)西班牙和拉丁美洲地区;8)印度、日本、韩国。同时,现象学在各个学科领域中的发展以及现象学与其他哲学流派的关系也在这部著作中得到了概要的阐述。

[32] 伽达默尔,《新近哲学》第一卷,第105页。

[33] 瓦尔登菲尔茨,《现象学引论》,第46-47页。

[34] 参阅:海尔曼·施密茨(Hermann Schmitz),《新现象学》,第5页。

[35] 阿维-拉勒蒙,“现象学运动——起源、开端、展望”,载于:同上书,第73页。

 

(《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94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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