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锐捷:失业农民工还能再做什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67 次 更新时间:2009-03-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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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锐捷 (进入专栏)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无疑已成为各国政府施政纲领的重要内容。毋庸讳言,综观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就业形势尤为严峻,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亟待破解的难题。

返乡农民工就业是重中之重

在2009年我国城镇新增1300万个预期劳动力中,高校毕业生、城镇中等职业毕业生、未能升学的城镇初高中毕业生、需在城镇安置工作的复员转业军人分别占47.0%、27.7%、21.5%、3.8%,加上上年结转的1100万个待业人员,总数将超过2400万人。客观分析表明,其中择岗要求最高、安排难度最大、社会影响最广的是高校毕业生。然而,大批受金融危机影响失去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就业问题更是极其严峻的挑战。

倘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监测数据计算,在春节前返乡的7000万农民工中(约占农民工总数的50%),有5600万人返城,约80%保留了原有岗位,20%需重新寻找工作,加上未返城的失业农民工多达2500多万人,即使返城重找工作的农民工中有三分之二如愿以偿,亦将有1800多万人失去工作。那么,滞留在城镇待业的农民工则可能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虽已丧失工作岗位但仍坚守城镇未返乡的农民工,二是春节后返城未找到工作的农民工,三是春节后暂未返城但就地就近找工作无着落又重新返城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民工,估计总数不会低于500万人,这将给城镇带来不容忽略的巨大社会压力。

相对城镇各类待业人员,这部分农民工是明显的弱势群体。城镇各类待业人员一般已有一定的生活、社会保障,多数受过良好的教育,就业问题基本上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包”下来的,有专门的机构、充足的经费、保障的手段,他们的就业选择机会往往比较大,具有得天独厚的择业优势,最不济的也能获得所在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而农民工却要窘迫的多,他们在城镇多数居无定所,既无经济来源,又无就业保障,他们所从事的大多是城镇人不愿问津的最脏、最苦、最累、最危险的职业,有活干就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一旦失去工作岗位,恐怕连最低的生活保障补助也无权享受。尽管如此,现代城市的文明生活让他们羡慕渴望而奋力追求,加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辛劳付出与实际收益形成巨大的反差,已使他们逐渐丧失了对农业、农村的依恋。这部分游荡在城镇社会底层的待业群体,如果在短期内得不到及时疏导和有效化解,且长期滞留不归,有可能在城镇周围出现大量“四无”农民现象(耕种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居住无房),甚至可能成为危及整个社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潜在危机。

故而,解决中国新时期就业问题的“重中之重”、“难上加难”的关注点自然落在了失业农民工群体之上。

农民工返乡创业非权宜之计

鼓励有文化知识、有战略眼光、有创业能力的农民工,经过外出就业的摔打历练和开阔眼界,重返故土开辟新的发展领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就业群体整体素质的长期性、战略性重要举措之一。为应对金融危机导致的部分农民工失去工作岗位的新态势,国家采取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予以支持的措施,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这对失去工作的农民工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信号。

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并非易事。

首先,从创业环境看,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了经济增长下降、世界贸易萎缩、企业破产倒闭、市场营销困难,全球失业率将达到7.1%,突破2亿人。中国也难以独善其身,最先受到影响和受影响最大的是中小企业。去年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约6.4万户亏损,亏损面达到了18%;全国停产半停产中小工业企业占总户数的7.5%,从业人员下降29.2%,创历史之最。

其次,从创业能力看,在新形势下被迫暂时下岗的农民工群体,相对文化程度较低、生产技能较差、市场应对能力较弱,让他们去领办企业、自主创业,在常规发展形势下或许有成功机会,但在经济很不景气的逆境下,的确有些勉为其难。

第三,从历史经验看,上世纪八十年代,“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乡镇企业风起云涌,曾创造了振兴中国经济发展的辉煌业绩,但也留下了一些历史缺憾。在至今还压在农民头上的数千亿乡村负债中,有相当数量是当年盲目大办乡镇企业亏损或破产导致的。或许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领头人素质低下、经营管理不善、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则是主要原因。

因此,应注意避免不切实际、行政助推式地一哄而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正确运用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在积极支持帮助能够较快调整产业结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可以较多带动农民工就业的中小企业的同时,鼓励支持农民工中有潜在发展动力、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的“能人”脱颖而出、大展宏图。

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大有可为

现代农业蓄势待发、生活设施亟待改善、生产基础相当脆弱、社会事业严重滞后,都昭示着广阔农村大有可为,完全可以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广阔的就业领域。

2008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在黑龙江、河北、云南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中央财政预拨奖补试点资金2.5亿元,省级政相应安排奖补资金12.9亿元,带动各方面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120亿元,完工或正在兴建村级一事一议项目10万余个,有效拉动了农村内需,促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受到基层和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安徽省休宁县被列为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和联系点以来,全县21个乡镇188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工作,项目总数达到377个,总投入1254万元,其中群众自筹31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767万元,村集体资金等其他渠道自筹174万元,涉及受益农户20.9万人。因此,加快、加大开展奖补试点步伐,乃至全面推进,已势在必行。

利用国债项目资金开展“以工代赈”,进行包括农田基本建设、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和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可获一石三鸟之功效:一是安排还乡农民工就业,二是拉动农村扩大消费,三是促进工业产品营销。据初步测算,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需求量4000亿—6000亿元,而1亿元不仅可安排1万还乡农民工全年就业,还可拓展相应工业品生产者的就业出路,从而拉动整个经济增长。建议先选择10个省市开展试点,然后全面推开。

此外,大幅度增加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金总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也可收到确保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稳定的多重功效。

总之,建议按照科学发展观,采取城乡双管齐下之举措,与企业和项目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实业、实效培训,务实有效地解决失业农民工再就业问题。在城镇,积极开发提供“低层次”服务性工作岗位,不失时机地开展失业农民工短期救助,因地制宜地进行引导、疏导、指导;在农村,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把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巨大压力,变成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大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发掘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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