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民:信访研究的进路及反思:框架与方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90 次 更新时间:2011-10-1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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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利民  

【摘要】 在既有的信访研究中,我们发现:或宏观或微观的二元分析框架以及“过程——事件”的研究方法,在宏大的信访实践中日益显出它的缺陷与不足。突出中观过程机制性研究的三纬分析框架的运用,即宏观结构、中观过程机制以及微观行动,以及“结构——制度”与“过程——事件”方法的交叉运行,能够更好地把信访研究纳入到分析视野,这既是信访研究推进的一个逻辑结果,也是在研究实践中的一个反思与总结。

【关键词】 信访研究;进路;反思;框架;方法

信访作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日常事件因其特殊的政治内涵及与中国政治发展的关联意义而引发人们的诸多想象、思考与关注。然而,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分析框架与方法的单一陈旧,使得当前的信访研究水平不高,与当前如火如荼的信访实践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为此,本文首先对文献作一梳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笔者的研究实践,力图在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作一探讨与反思,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1.当前信访研究的分析框架的梳理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来看待地方政治变迁历来是西方学术的方法论传统。中国学界则是在对原本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那种自上而下单向性“国家”范式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把社会或市民社会的观念引入了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形成了“国家与社会”这一理论分析框架,进而成为了当前社会科学研究最流行和惯用的分析框架之一,当前的信访研究也不例外。

如,郑欣在河北P县的上访个案研究中,就明显受到这一分析框架的影响。为了更好地理解村民上访过程中有关各方持续不断的动态互动过程,在借助“国家——社会”的框架基础上再引进博弈论的分析视角,从而能够更好地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解释模型在村民上访研究中加以具体运用。然而,政治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已然表明,国家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实体,社会亦非简单相对于国家的一个同质性实体,因此,无论是“国家”抑或“社会”,都需要在具体分析场景中加以具体辨析的问题。不过,我们仍然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的运用已然强化了信访研究的内部视角。

内部化的趋势虽然丰富了信访研究的视角,但在具体的分析中依然存在缺陷,在解释村民上访的过程中,李连江和欧博文的研究,具有开创性。他们提出了“依法抗争”的解释框架,试图来解释农民有组织的抗争行为。“依法抗争”的提出,源于中国农民在政治意识和政治行为方面正在发生历史性的转变。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开始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在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的理解上趋向于现代公民意识。因此,在政治行为上呈现出了更多的理性特征,学会了运用国家的法律和中央政策维护其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侵害。因此,“依法抗争”的解释框架为分析微观的个体或群体的政治参与行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释效果。

但在于建嵘看来,“依法抗争”对于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虽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李连江考察的主要是90年代初期中国农民的维权活动,而事实上,现今中国农村特别是社会冲突较激烈的中部地区,农民在抗争的方式和内容的许多方面都已超越“依法抗争”所界定的框架,表现出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新特征。他把这些具有新的形式和内容的农民维权活动称之为农民的“以法抗争”。“以法抗争”与“依法抗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所指有实质差别。这里说的“法”,仍然泛指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但“以法”是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武器,“依法”是间接意义上的以法律为抗争依据。“以法抗争”是抗争者以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主,诉诸“立法者”为辅;“依法抗争”则是抗争者诉诸“立法者”为主,直接挑战抗争对象为辅甚至避免直接挑战抗争对象。在“以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自身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而在“依法抗争”中,抗争者更多地以立法者为实现抗争目标的主体。可见,“依法抗争”与“以法抗争”之间的关键区别不在于抗争的方式和组织化程度,而是是否直接构成对抗争的对象挑战。

于建嵘的“以法抗争”的解释框架,首先遭到了应星的批评。应星认为,于的解释夸大了农民抗争的组织性尤其是政治性,于是他提出了“草根动员”的概念,企图修正于的解释框架。按照他的解释,“草根动员”是底层民众中对某些问题高度投入的积极分子自发地把周围具有同样利益、但却不如他们投入的人动员起来,加入群体利益表达行动的过程。底层民众者那些发起动员的积极分子就是所谓的“草根行动者”。不过,在吴毅那里,情况又有了不同。他在对一场石场纠纷案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理解模式,力图既对于建嵘的批评又对应星的补充,以此来解释农民群体利益表达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特性。

综上所述,当前有关信访研究的分析框架或解释模式主要集中在“国家——社会”,“依法抗争”、“以法抗争”、“草根动员”以及“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等或宏观或微观层面,在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画面与启发的同时,也留下了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发展的空间。

2.当前信访研究的主要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的推陈出新应该当属孙立平开创的“过程——事件”方法以及在信访研究中的具体运用。

“过程——事件”研究方法的主旨在于试图摆脱传统的结构分析或制度分析方法的缺陷,从社会的正式结构、组织和制度框架之外,从人们的社会行动所形成的事件与过程之中去把握现实社会结构与社会过程,其基本点就是要“力图将所要研究的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由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

之所以要采用“过程——事件”的分析策略和叙事方式,从方法论上说是由于静态结构分析所存在的局限,即所谓结构上的不可见性。因此,在孙看来,“过程———事件”研究不同于传统的结构分析策略、社会互动理论策略以及一般的历史分析策略,其核心具有四个环节,即过程、机制、技术和逻辑。过程是进入实践状态社会现象的入手点,是接近实践状态社会现象的一种途径,实践状态社会现象的逻辑,往往是在事件性的过程中才能更充分地展现出来;机制则是逻辑发挥作用的方式;技术是实践状态中那些行动者在行动中所使用的技术和策略。通过深度的个案研究把这四个环节连为一体。

应星的《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可以说是把这种方法运用的淋漓尽致的一项研究。他不仅以讲故事的形式向我们叙述了两种权力技术如何在实践中双向运作;而且还生动地展现了弱者的反抗力学与国家的摆平技术,从而再现出一种“实践着的农民与国家的关系”,突破了以往静态的、结构化的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图景。无独有偶,这一方法在郑欣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和拓展。尽管郑欣在研究方法上企图有所突破,并引入了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但可以看得出来,郑欣的研究仍然主要是通过“过程与事件”的交替呈现来阐释了农民上访的“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博弈特征,并依此提出了诸如“问题化的乡村政治”、干部的“合法化危机”等的观点,展现了国家的权力技术运作过程。

应星的研究与郑欣的研究相比较,应该说各有侧重。就权力的关注而言,应星强调的是权力的双向运作,把上访事件纳入到农村社区生活世界的权力关系中去分析,郑欣则突出权力运行的单向性,即认为国家对上访的治理是一个从“温和”到“法制”的权力技术运作过程。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把故事放在一个特定场域——村庄来展开的,旨在通过对情景的展示和过程——事件本身的进展来再现农民的上访过程,并由此来建立民众进行利益表达的场景化认识。但当大河移民所展现的上访技术和权力技术无法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延续,P县杨庄所呈现的博弈技术与策略也在日常生活中终结的时候,这表明故事本身的自足性必然封闭研究的扩张性,注重“深描”与“解读”的“过程——事件”方法仍然存在其局限性。正如尹钛所说的“过于用心描述事件的场域,却不追问这场域如何可能,忽视那些最为明显的结构性力量,无疑会屏蔽政治体系中最具有支配力的权力关系。”

信访研究实践中的框架及方法:总结与反思上述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的运用,为信访研究的推进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依然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推进。

1.宏观政治系统、中观过程机制与微观行动的三纬分析框架

如前所述,当前信访研究的分析框架,无论是注重宏观层面的分析,还是突出微观层面的解读,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信访作为一种特殊的利益表达方式,虽然与国家的宏观制度环境相关,也与微观的行动选择相连,因为国家的宏观制度环境规制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而塑造着政治社会结构,而政治社会结构又设定了个体或集体行动的机会与制约,同时也为行动者提供了一系列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但是,如果仅仅依靠宏观的理论来解释社会现象,将会面临因果关系解释的缺失;同理,如果依靠微观层次的解释,虽然具有对某件具体事件的解释优势,但由于个体或集体的行动很具理性成份,因而其选择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因此,需要把两者连结起来,而连接的中介就是中观层面的过程机制分析。

这样,信访的分析框架就从宏观到微观,中间经过中观的连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分析框架割裂的局限性,从宏观到微观的解释机制也因中观机制的链接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突出中观层面的过程机制及其结合形式的分析,可以更好地寻找信访发生的因果关系,因为不同形式的信访行动皆因相似或相同的机制与过程而起,信访行动的过程机制以及结合形式,塑造着信访行动反复出现的因果序列。

注重中观机制的分析,其理论源于默顿的中层理论。在默顿看来,中层理论既非日常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但必要的工作假设,也不是尽一切系统化努力而发展出来的用以解释所能观察到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的一致性的统一理论,而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理论。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由于远离特定类型的社会行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变迁而难以解释所观察到的事物,而对细节的详尽描述则完全缺乏一般性的概括。因此,中层理论在社会学中原则上被应用于指导经验性调查,同时也是描述社会行为组织与变化和非总体性细节描述之间的中介物。当然,中层理论也包括抽象成份,但是他们更多地接近于在经验研究中发现可观察的材料时发挥其作用。可见,由于中层理论是在宏观理论与微观命题之间建构起了具有明确界定的可操作化概念,这些概念构成的陈述以说明有限范围的现象之间的协变关系,这种对经验与抽象层次的衔接,可以促进研究,概括出宏观理论所不能概括的东西。

我们还是回到所要研究的具体问题来进一步说明。比如,我们要对信访的问题进行政治学研究,其分析框架可以依此来展开。

我们首先可以对政治系统作宏观的结构性分析。之所以有必要先作宏观的结构性分析,那是因为微观个体或集体的行动选择与宏观政治结构提供的机遇与制约有关。中观的过程机制主要作为我们解释的重要工具,通过生成机制、动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支持体系等明确界定的可操作化概念来陈述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而微观的日常事件是作为一种描述性的工具,为中层理论的取向提供经验支撑。这样,通过宏观制度环境的分析,能够寻找到微观行动的背景,而把信访的过程与机制置于日常性的信访事件中,以日常性事件的深描和场景化再现,又能展现出机制与过程的本质。因此,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位一体,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分析整体,对把握和深入分析信访的发生、发展和演化的规律具有很好的解释作用。

信访研究的三纬分析框架示意图

2.“结构——制度”与“过程——事件”的交叉使用

“结构——制度”分析方法是北京大学张静教授所倡导的一种研究方法,意从宏观的结构和制度两方面来观察和解释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结构——制度”方法与“过程——事件”方法不同的是,前者“重视行为的社会规则”。她认为,“人类对自身秩序控制的进步,突出地体现在,新的行动总是试图(正式地或非正式地)确立新行为的正当性,即确立新的社会规则。”因此,运用此方法研究问题时候,往往会注重具体“过程”或“事件”所反映的社会(结构)关系。其专著《基层政权:乡村政治诸问题》就是利用“结构——制度”的分析方法来展开研究的。

实际上,运用结构性的视角来分析在学术界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比如,西达·斯考切波在对法国、俄国和中国革命的比较分析中,就运用了结构性的视角。在他的研究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革命是发生的,而不是制造出来的;革命并不起始于革命先锋队的主观努力,而是发生在特定的结构性情势之下。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也是从结构性的要素,即国家的政治结构与农业生产的商业化程度(即农业生产方式)的差异来分析英国、日本和中国等三种不同现代化道路的结构性根源。

当然,任何研究方法不可能是完美的。如前所述,“过程——事件”方法,非常强调“过程”的元素。这种分析视角在开启研究新领域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些有待于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即在分析过程中如何来把握过程与结构的关系。“过程”对理解底层政治的情景方面非常有穿透力,但在如何改变这种情景方面却显得乏力。“结构——制度”方法也遭到学界的批评,比如上述西达·斯考切波的研究就遭到强烈的批评,认为其研究忽略了主体的能动性作用,从而结构性的视角无异于是一种机械的结构决定论。

如此看来,无论是“过程——事件”方法,还是“结构——制度”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关键的问题是看研究的主题以及所获取资料的性质来决定那种研究方法更适合。就信访研究而言,笔者以为单纯地使用上述任何一种研究方法都不能更好地揭示所研究的问题,或许正如谢立中教授所认为的那样:如果从话语的视角看,这两种分析方法或许只是研究着用来建构社会现实的两种不同的话语系统而已,孰优孰劣很难作出明确的判断。因此,信访研究主张把这两种研究方法交叉使用。

因为信访的发生演进与国家的宏观结构环境相关。在何种情况下,以什么样的代价,民众才有可能采取信访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看似是主体的自主选择,但实际上与国家的政治机构所提供的政治机遇和政治限制有关,也即政治结构对个体行为的约束性。因此,只有通过“结构——制度”的分析,才有可能更好地把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治组织结构以及政治文化的演变,才有可能更好地理解信访在中国转型期发生的制度环境,理解行动者的行动方案选择的可塑性,从而对信访在中国的存续与发展作出正确的判断。然而,尽管政治结构对个体或集体的行动制约性是客观存在的,但作为信访主体的个体或集体仍然具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仍然在寻找着策略来与国家进行博弈,这种隐秘在背后的行动逻辑与实态策略需要通过“过程——事件”方法来动态地展现和揭示,从而进行叙事再现与动态关联分析。

总而言之,对信访作政治学的研究,需要在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上推陈出新,由此,才能更好地把信访研究推进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当然,本文仅仅是在研究实践中对一个初步思考,期待更多地研究者来共同关注。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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