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21世纪的中国:法治人权、自我认同和国际责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81 次 更新时间:2021-01-18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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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定剑 (进入专栏)  


中国当前面临的现代化和全球化挑战是有积极作用的。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文化认同和社会道德重建的价值。在社会道德层面,儒学具有一些永久的价值: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公民社会责任;“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敬业乐群思想;“君子和而不同”的多元文化观;“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通过修身而达到博爱思想。毫无疑问,儒家文化中对待人生和生活的态度,交友处世和为人的方法,学习、修炼自己和对家庭社会的责任精神等,都有无价的精神财富。它应成为中国社会道德文化的重要基础和要素。

但是,儒家文化不太可能成为21世纪中国社会的国家意识形态,即政治层面的价值和信念。现代中国社会年轻人不可能重返对孔子的信仰,中国近代经过一个世纪的批孔,儒学离年轻人已经很遥远了,文化已经中断,重建传统需要几代人的教育。问题是当代年轻相当多的人不喜欢儒家文化,原因是儒家文化中的君权、父权、夫权等级秩序扼杀个性与自由。“亚里士多德和孔子一样对法律与伦理进行了区分。但法律和公民自由在西方传统中占了上风,而伦理和公民义务则在儒家传统中占了上风。”27 由于儒家过分强调公民的义务,而忽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这一点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儒学中的家长制文化与现代自由、平等精神大相径庭。另一方面,儒学中的精英政治,总是把人分为君子与小人,总是让君子统治小人,这就不应成为当代中国人民的政治意识形态。可见,要恢复儒学以重振中国的文化和道德并非能得到公众普遍的认同。

自1989年“六·四”事件后,中国知识分子发生分裂,出现了“新左派”与“新自由主义”的争论。新左派以强调正义﹑平等,主张工人权利和劳动保障等价值﹐反对中国“西化”和经济全球化,反对民主,对毛泽东时代怀有感情,试图从大跃进、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中发掘出制度创新因素,以对西方的现代性作出超越。28 中国“新左派”知识分子也在以他们的思路寻找中国自我意识。他们的主张就是重新恢复毛泽东时代的道德价值。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填补中国近代推翻封建文化以来道德文化真空,毛泽东以他的共产主义理想,建立了利他主义的国家意识形态和道德价值观,这就是“老三篇”29所确立的思想道德观。“老三篇”推行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呢?《为人民服务》讲的是人的生活目的和价值,提倡一个人活着不应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应为人民服务,为了社会。《纪念白求恩》提倡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要求人对待工作的态度,要勤勤恳恳、认真负责,要有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有艰苦朴素,戒骄戒躁。《愚公移山》讲的是不怕困难的精神,人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发动了全国学习“老三篇”的运动,并不断地树立这样道德人物榜样,雷锋就是当时树立的众多典型人物中的一个。雷锋是一个普通的解放军战士,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他经常为老百姓做好事,努力帮助各种人解决困难,把自己的钱送给别人。从1960年代以来在全民中一直开展学雷锋运动,并有雷锋纪念日。这就是当时毛泽东希望按照共产主义理想所要塑造的一种新的道德人格。这些精神也是当时中国集体主义的社会结构下,要改变贫困落后的中国最需要的一些价值和精神。这些价值观构成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的道德信念。尽管这些价值观有些超出人性的理想成份,但它通过国家的宣传确实成为那个时代中国人共同认可并努力实践的价值观。这时的中国虽然物质极度贫乏,但人都很有理想和信念,社会秩序很好。

新左派利用人们对市场经济下的道德滑坡,对人与人之间的陌生、自私、缺乏诚信、欺诈和腐败的社会风气不满,唤起人们对毛泽东时代利他主义的怀念,主张以“老三篇”和雷锋精神重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但是,在市场经济社会,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利他主义道德,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人们不但不相信雷锋精神,而且做好事被认为是傻瓜。1996年,一部叫《离开雷锋的日子》的电影红极中国,创下上座率的高峰。电影之所以在当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是由于电影被认为是社会生活的一定反映,它反映了人们对雷锋精神的深深怀念和惊叹中国社会道德的如此堕落,完全走向了雷锋精神的反面。

新左派只在少数理论知识分子中有一定影响,还得到一些退休老干部的支持。由于他们有反对改革开放和全球化的倾向,因而受到官方的节制。他们试图恢复的共产主义理想道德观也不太可能为广大普通民众所接受,因而也不太适合人的本性和时代潮流。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西方的政治价值观:法治、民主、人权、自由、平等、正义等不可阻挡地影响着中国。尽管这些观念的进入不断遇到政治压力,到今天,这些价值观获得了普遍的承认,并为国家领导人宣布为普世价值。中国社会是在一步一步接受西方世界的价值观的。

早在1957年,主张法制的知识分子都被打成右派,并在以后的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8年中共结束文革,反思历史,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中国开始走上法制建设的道路。但是,在1992年以前,法制只不过是党的领导人加强对社会秩序和经济有效管理的手段。1992年中国实行市场经济改革,使法制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法学家提出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理念,法律开始替代政府权力保障经济有效运行,法律开始在社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此后,大量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法律如民商法和公司法等法律得以制定,中国法制才开始转型,计划经济时代以政府管理为目的管制性法律,被以平等主体自由市场经济的法律所取代。在法学家的推动下,1996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于1999年修改宪法时把它写进了宪法。这样,法治的价值才在中国得以确立。近六十年来,中国法制发生的变化可用两个字来表达,即从“刀制”(法制)变为“水治”(法治)。2004年,为了落实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在十年左右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措施。中国政府正向法治政府目标努力。

在改革开放初至上世纪八十年代,人们谈起“人权”无不谈虎变色。人权长期以来被认为是西方资产阶级的反动意识形态,是西方国家用来干涉别的国家主权的手段。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人权概念还只是中国领导人在外交场合下的外交用语。1989年“六·四”以后,为了回应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权的批评,政府允许在一些大学和研究部门开始设立人权研究机构,政府也成立了专门的人权研究会,从而开始了人权的研究。早期的人权研究只是为了更好地批判人权。1992年,中国政府第一次发表了《人权白皮书》,以解释中国政府的人权观点和立场,说明中国政府对人权的重视。随后,中国与一些西方国家的人权对话也开展起来。这些都表明,中国政府已经正视人权问题,并加入到国际人权对话中来。随后,人权也进入大学的教学课程。1997年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并于2001年正式批准了后一个公约。2004年修改宪法,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宪法。这表明,人权已经被中国政府确立为政治价值观了。

可见,30年来,中国政府对人权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过去对人权的敏感、拒绝,到批判地对话,再到承认人权的价值,最后人权被作为政府义务和国家努力奋斗的目标。这是非常大的进步。当然,承认人权并不意味着人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切实保障人权。但是,当政府把人权写在旗帜上的时候,一些维权的公民(他们包括普通居民和农民)都开始打着“国家保障人权”的标语,反对政府的强制拆迁和征地,反对警察的违法暴力行为等。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公民维权的有力理论武器。

在走向现代化和全球化的中国,正在寻找失去的自我,不仅从历史传统文化中寻找,更要从全人类的精神文明成果中去寻找。这一点也得到政府领导人的理解。中国政府总理温家宝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30这些长期以来被认为西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东西,已被政府所承认为普世的价值观。Roman Herzog先生曾指出:“人权思想仅仅起源于西方文化这一流传甚广的观点是错误的。真正了解中东文化和亚洲文化的人非常清楚,印度教,儒教,佛教和伊斯兰教的正宗起源均提出了与我们的文化以之为基础的希腊古典文化,犹太教以及基督教类似的标准。所有这些文化及其典型的哲学体系都创立了人道主义伦理。例如,所有文化都承认下面的金科玉律:‘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因此,至少人的根本权利可以说是这一金科玉律的直接后果,而世界上所有文化都适用这一金律。”31

可见,只有树立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这些价值观作为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才能获得人民的普遍认同,才能成为团结人民形成新的民族凝聚力的基础。因为这些价值符合普遍的人性、也包涵儒家文化的因素、现化文明和全球化因素,符合历史发展潮流。所以,中国的自我认同应该建立两个价值体系:在政治层面,它的价值谱系应该是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公正等人类的普世价值。在文化道德层面,应该是继承儒家传统文化:仁、义、礼、智、信等。这样的中国既保留它传统的道德文化,又融入现代化和全球化的世界中来。中国才会找到真正的自我,才会有真正的崛起和承担好它的国际责任。


21世纪的中国法治人权与国际责任


21世纪的中国向何处去?将在世界舞台上扮演什么角色和承担什么样的国际责任?这个答案是开放性的和具有不确定性。它很大程度取决于中国政府是否进行以适应经济社会变革的政治改革。

面对过去30年经济高速发展同时给中国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从2003年胡锦涛、温家宝执政以来,中国政府对经济社会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在江泽民时代,根据邓小平提出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经济)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政策,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GDP第一。这导致全国上下各级政府不顾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不顾劳动者的体面(基本的劳动条件和保障),甚至采取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手段来发展经济。胡温执政后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在经济发展时要保护环境和资源,要尊重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条件,并让劳动成果惠及全体人民。2004年,修改宪法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写入了宪法。中国政府从过去不承认人权到今天也着手建立一些人权保障制度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些制度包括私有财产的保护。2007年制定了物权法,同时更加严格和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制度,强化了对公民住房和其他私有财产的保护。在保障人身权利方面,1996年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严格了刑事司法程序,把过去对犯罪嫌疑人的“有罪推定”变为“无罪推定”的原则。32 最高法院收回了1983年授予省级法院的死刑决定权,以减少死刑和严格统一死刑的标准。废除了一些非司法程序就可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收容审查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收容审查办法等法规和规定,并正在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检讨。1995年颁布的劳动法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为了保障这个法律的实施,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对保证劳工基本权利落实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也在反对就业歧视方面作出努力。现在胡温政府正在积极推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从城市逐步向农村推进,以建立医疗保障制度为目的医疗改革也在研究之中。由此可见,保障人权确实已经提到中国政府领导人的议事日程上,并逐步得到落实。

但是,中国人权保障仍存在一些严重的缺陷,一是公民政治权利缺少有效的法律和制度安排,如言论出版、游行示威等表达自由受到较大的限制,新闻自由没有保障,有的言论会受到事先限制和事后追究,而这些权利是其他权利实现的条件和保障。宪法未赋予公民罢工的权利和迁徙自由。二是没有违宪审查制度,侵犯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律或政府行为得不到救济和有效处理。三是公民缺少自保的权利,特别是没有结社自由、工人不能组织集体谈判。本来,对人权的最好保护是公民有能力进行自保,自保最有效方法是公民可以自己组织起来。目前公民还不能自由建立自治性质的NGO,更不可能建立独立的工会等等。这些人权的保障制度,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实现。(看法比较冷静客观——红叶)

中国要保持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也需要调整政治权力结构以适应社会结构和经济关系的变化,以解决日益不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分配不公平问题,满足社会多元化的利益和权利多元化的诉求。当前中国面对贫富差距,腐败和犯罪严重,诚信道德危机等众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挑战,人们寄希望于政治体制改革。

随着经济发展贫富差距的拉大,人们也越来越担心改革的动力越来越不足,再次进行政治改革的阻力越来越大。由于在过去30年改革中富裕起来的经济精英、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都担心既得利益受损,广大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农民的状况需要改善,改革已经不再是帕雷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不太可能像改革初期那样不损害任何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资源重新配置,使所有人都受益。当前的改革需要作出利益分配的调整,部分既得利益将受损。这种要触及既得利益的改革,不触及权力关系的调整是不太可能的。在现有体制下,改革凡触及既得利益时都可能导致流产和无果而终。这样中国就可能在若干无效的政府改革和政治改革后,导致激进主义思潮的膨胀。中国是个大国,在社会财富分配严重不公的情况下,激进主义思潮是很容易出现的。另一种可能是,共产党超强的政治控制力可能使充满矛盾和人们相当不满的社会仍维持较长的时间。这种情况下,中国变革的危机性可能增大,变革可能由某种社会危机引发。

中国不是没有可能避免危机,这就是需要建立政治共识和政治信仰,通过发展民主,加强法治和保障人权,达到社会和政治稳定。在经过30年经济改革并取得巨大成就的时候,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提上重要日程。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是解放思想,以求建立一种政治共识。政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民主制度,它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并将经济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民众的条件。民主也是更好地保障人权,是中国崛起后承担国际义务的政治基础。

中国政治制度最大的问题是,政府官员责任倒挂,由于政府并不是真正的民选,各级政府官员对上(上级党的领导)负责,而不对下(人民)负责,政府官员急于在经济和城市建设方面做出政绩以取悦于上级领导,而不是真正服务于人民。所以,有时官员的政绩冲动与公民的利益并不一致的。官员有时以损害公民利益方式才能取得更大的政绩,如城市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就是如此,33 从而造成城市拆迁中的尖锐矛盾。34 看来,胡温上述很好的政策能不能真正实施,关键在于执政党能否成功地实施政治改革、实现政治转型。如果没有政治改革改变权力关系和结构,这些良好的政策就难有保障。在中国,只有先实行民主化后,才能真正有效地保障人权。正如Roman Herzog先生所说:在西方各国,先是有了人权和自由,然后才实现了民主化。但是,在世界其它地区的发展过程可能恰好与西方所经历的发展过程相反。在这些地区,只有经历真正的民主化才能逐步尊重人权,因为公民越来越理解人权,相应也会要求更多的人权。”35

在过去30年,中国立法发展也像经济发展一样的快速。从1979年开始重建法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大量立法,到2007年底共制定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1件,36形成了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体系;国务院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全国32个地方人大制定了7000多件地方性法规。37 中国的司法职业迅速发展,从1979年重建司法机关,已经建立了四级审判机构,有约20多万司法审判人员和20万的检察人员,有13万左右的律师。律师从原来的国家公职人员,变成了独立的法律工作者。

1996年,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并且写进了宪法。中国有了法律、有法官和律师,但还没真正建立起法治。首先是没有人民对法律的信仰,从官员到百姓尊重法律的意识还很差;其次执法机关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即使有效的司法判决,常常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再次,很多的纠纷得不到司法的救济,很多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敏感的民事案件(如房屋拆迁)法院不受理。法律难以有效施行的原因很多,如立法质量很差,大多数的法律都起草于政府各部门之手,这些法律总是力图扩大政府管制和行政许可的权力,模糊其责任,加大公民和社会的义务。司法人员的腐败现象也相当严重,使法律和司法的权威严重受损。中国要走上法治,树立法律和司法的权威,需要制定良好的法律,这也需要以民主制度为基础,如对立法机关进行改造,使它成为真正的民意代表机关;也需要进行司法改革,提高法官素质和实行司法独立。法制改革也是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原因到位,解决措施可行。——红叶)

中国有可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吗?在1980年代未,当时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时,就进行了一场后来带来悲剧的改革。后来政治体制改革被市场经济改革所替代。政府把人们带入一个全民经商和追求经济利益的时代。这个结果使那些原来最关心政治和充满政治热情的大学生也都对政治冷淡了。经济改革带来的巨大利益使政府官员和相当多的知识分子都成了既得利益者,现在来自政府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动力明显不足。但市场经济改革也产生了另一后果,公民社会正在形成,来自公民社会的维权行动如火如荼。

近30年来,公民的维权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上世纪90年代,中国公民开始了经济利益的维权,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90年代未,公民对权利的关注发展到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受教育权等;2003年后,公民对宪法基本权利的保护诉求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反对政府强制拆迁和征用土地以保护私有财产的斗争,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和迁徙自由的追求,不断挑战收容遣送38和户籍管理制度,反对就业歧视,要求平等的劳动权和受教育权利的诉讼等。不仅如此,公民的政治参与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从要求参与政府决策听证、立法听证,到挑战违宪审查制度,竞选人大代表。这些公民的权利诉求,不断地推动着人权保护制度的变革。

政府对不断提出的公民权利诉求作出回应,建立政府与公民的对话互动机制,从而有利于减轻社会冲突和避免危机。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不太善于与公民互动,当公民批评政府或采取街头行为表示自己的意愿时,都被认为是反政府行为,而受到法律处罚。现在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有时一些公民的群体性抗议会得到和平解决,政府也学会了容忍和妥协。2006年重庆一“钉子户”在政府的强制拆迁面前坚持抵抗,在媒体广泛的公开报道下成为一个影响全国的公共事件,最后在舆论的压力下,开发商与“钉子户”达成了补偿协议而使一场激烈的对抗得以解决。2007年,福建厦门市居民为反对政府在城市附近建有害化工厂,采取集体“散步”的方式表示抗议,使政府改迁了化工厂。2008年初,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上海。39 这样的事情如果是发生在1980年以前,政府通常会采取强力的方法处理,而不是接受民众的意见。

可见,政府与民众之间开始出现良性互动,40而不是“恶性互动”。41政府不再把公众的诉求都作为一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加以压制,而是面对公民社会的权利诉求挑战采取积极态度,并对发现的问题不断进行法律和制度的改革。政府如果能这样做下去,就能通过法律化的途径走上民主和保护人权的路。在这条路上,民间对改革的推动已经越来越不可忽视,成为中国政治改革的强有力动力,但政府仍是改革的关键。

中国实行民主化转型将是21世纪最重要的事件,它不仅关乎中国也关乎全世界,因为中国已经与世界经济联系如此紧密,相互影响如此之大。中国的民主转型,需要有全民价值观的自我认同,而这种认同是在扬弃地继承传统儒家道德文化的基础上,把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平等、正义等价值观作为国家的意识形态。

在21世纪,维护世界和平和保护人权仍然是国际社会需要各国合作的共同的目标。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中国将是一支和平的力量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一点与中国是否民主化关系并不大,因为它是中国儒家政治文化使然。儒家文化是一种内敛性文化,而不是扩张性的文化。孔子说,“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主张君子只要以礼待人,就能使四海之内的人成为兄弟。当他的学生子贡问怎样治理国家时。孔子说,需要三个条件即“粮食充足,军备充足,老百姓信任统治者。”子贡说:“如果不得不去掉一项,应先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说:“如果不得不再去掉一项,是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粮食。如果老百姓对统治者缺少信任,政府就难以维持。”?42 可见儒家文化不主张以力治人,不主张通过武力称霸天下。而主张以德治人,以仁爱之心使天下人信服。所以,中国历史上既使是有雄才大略的帝王,也都喜好守土,不喜扩张;安于治内,而不好攘外。43 古代中国对周边弱小国家的影响力主要是通过文化的软权力(Soft Power)实现的,而不是依靠侵略扩张或武力威胁。当前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的恐慌,是对中国文化太缺少理解。(说得不对。中国和俄国一样,领土主要靠扩展取得,与美、法不同。历史确是如此。当前国际上对我们崛起的恐慌,这是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红叶)儒家文化有一核心的为人准则:“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人信奉这一点。这一点如果也成为国际社会的交往原则,国际社会将会有更多的相互尊重和更少的强权和战争。中国如果真正强大起来,它将肯定是一支有利于和平的力量。

在保障人权方面,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取决于中国政府对人权的认同程度。中国早就承认了人权的概念。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政府对人权有自己的解释,它认为集体的权利高于个人的权利,民族的生存、发展的权利比个人的人身自由更重要。中国1982年宪法就承认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但长期以来仅仅是通过社会政策手段来推动它的实现,并且保护的是集体权利,不能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来保护个体的这些权利。只是近几年来才把它上升到可由法律保护个体的权利,如对私有财产的司法保护。在传统的公民基本权利(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认同有较大的差距。在人身自由、言论表达、结社自由和信仰自由,以及政治参与和知情权等政治权利方面,中国政府出于政治统治的考虑,更多地持保留态度,这些权利没有具体法律加以保护,更难以通过司法救济实现。

由于中国与西方国家认同的差异,必然造成中国在国际援助和人权合作方面与西方国家在理念和做法上的矛盾和冲突,如对一国的经济援助是否要考虑人权标准。中国要在国际人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对人权有更大的实现途径的认同。仅承认人权是一种普世价值是不够的,更重要的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内人权的保护。这方面,中国也正在取得进步,在公民社会的推动下,通过法律的途径,一步步加强了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等的人权保障。但在政治权利保障方面进展缓慢。过去认为只有通过经济改革,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可以解决中国的问题和党的权力的合法性,这种想法被证明是不切实际的。站在中国改革30年后取得巨大经济成功的高点,中国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认识到没有下一步的政治改革,中国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不可能的。错过改革时机,21世纪的中国堕入由经济社会危机引发的社会动乱也不是不可能的。在一个缺乏社会信仰、缺乏政治认同的社会,如果再缺乏政治权威和法制,危机发生将是致命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政治领导人都明白他们的历史使命。能不能抓住适当的时机主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中国社会向民主制度的转型,这将决定中国在21世纪的命运,也决定中国将在未来世界扮演的角色。

所幸的是,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初的一次答记者问时表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以表示坚决改革的态度。他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因此必须解放思想。中国21世纪的希望在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我们似乎已经看到一线希望。“市场经济至少要求以经济自由为前提条件,那些利用这种自由并获得成功的人们有


注释:

1 本文是应德国阿登纳基金会总部邀请,为德国前任总统罗曼·赫尔佐克Roman Herzog 75 岁寿诞纪念文集“21世纪的理性思想和政治”撰写的文章。罗曼·赫尔佐克教授不仅是位政治学家,还是一位法学家、历史学家,还是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和卡尔·雷蒙德·波普尔爵士的追随者。他先后做过大学教授,担任过德国宪法法院的院长和总统。他对中国历史和儒家文化有深厚的兴趣,并有著作:“二千年间的中国国家”和《古代的国家――起源和统治形式》等,有中文出版。他当总统时访问过中国并关注中国发展,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特邀一名中国学者为他写纪念文章。

2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3 李欣欣:“我国非公经济发展指标比重大增”,新华网2007年10月8日。http://news3.xinhuanet.com/fortune/2007-10/08/content_6836171.htm

4 “2007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政部2008年1月24日发布。

http://cws.mca.gov.cn/article//gzdt/200801/20080100010511.shtml

5 “民政部发布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民政部 2007年5月23日发布。http://cws.mca.gov.cn/article//gzdt/200711/20071100003846.shtml

6 叶晓楠:“中国新社会阶层引起关注”,《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年2月13日。

7 [德]埃里希.弗罗姆:《逃避自由》,陈学明译,工人出版社1987年版,第33页。

8 市场化媒体与原来党控制的媒体不同,它们一般是党控媒体与企业或媒体之间合股创办的子媒体,它们没有政府财政拨款,靠自己的发行量和广告养活,所以,虽仍受党的间接控制,但市场机制起主要作用。

9 《2007胡润百富榜 》, http://www.hurun.net/。

10 《福布斯》2007年全球富豪榜,http://www.p5w.net/news/gncj/200703/t817175.htm。

11 李欣欣:“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合理限度”,中国新闻网2008年02月21日,http://www.chinanews.com.cn/cj/plgd/news/2008/02-21/1169215.shtml

12 最高法院长肖扬在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3胡联合、胡鞍钢:《贫富差距是如何影响社会稳定的?》,载《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11422。

14 2002年10月26日中新网报道,nanews.com.cn/">http://www.chinanews.com.cn/。

15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 王健君:“深刻认识风险和干扰”,《暸望新闻周刊》2008年3月18日。

17 参见陈利华:“‘群体性事件’考验中国”,《环球》2005年第15期。

18 这是邓小平的改革名言。

19 据统计,2007年中国出国留学人员达13万人。到2010年预计将达20万人。

20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学法轮功和各种气功的人数大增,多的时候人数过亿。改革开放以后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和其他宗教的人数有很大发展,有的数字说超过1亿。从经验看,可能只有几千万,它不会比共产党员的数量多。

21 最典型的是,大学法学教授蒋庆2001年弃教在贵州山中建“阳明精舍”,专门从事儒学研究和传道,提倡“读经运动”,主张“重尊儒教,复兴中华”。

22 到2007年,中国已在64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125所孔子学院(包括孔子课堂)。

23 “和谐社会”被认为是孔子“和为贵”思想的体现。

24 蒋庆:“儒学在当今中国有什么用?”2006年7月15日在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上的讲稿。http://tieba.baidu.com/f?kz=117959874

25 蒋庆在台湾出版的《生命信仰与王道政治》的书中,提出了三院制议会建议,即由代表人心民意的“庶民院”,竞争性考试选拔的儒学精英的“通儒院”和被委托传承文化延续任务的精英的“国体院”三部分组成。

26 据说是孔子的家乡。

27 Roman Herzog先生语。

28 徐友渔:“评中国九十年代的新左派——说崔之元、甘阳、汪晖”,天益网,2008年4月1日。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2661

29 “老三篇”是1940年代毛泽东在延安时代写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这三篇有关人生观、价值观和人的精神的文章。

30 2006年3月16日,温家宝在“两会”结束后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的回答。

31罗曼·赫尔佐克:《纵论人权、全球化和立国》德国阿登纳基金会系列丛书,2007年NO.68,第4页。

32 中国《刑事诉讼法(96修正)》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33 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不失低价从居民和农民手中征用土地,高价卖给或低价送给开发商,使政府和开发商都从中获取暴利,而居民买不起房。

34 很多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都由此引发,也是贫富差距产生的原因。

35罗曼·赫尔佐克:《纵论人权、全球化和立国》德国阿登纳基金会系列丛书,2007年NO.68,第4页。

36 “现行有效的法律(按年份统计)”,中国人大网,时间2008年3月26日。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2008-03/26/content_1421575.htm

37 2008年3月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吴邦国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8 2003年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因没有带身份证在广州被收容,最后被打死在收容站。后有三个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废除《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该法后来被废除。

39 居民表达意见没有采取游行示威的方法,因为它受到法律的限制,而是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联络,号召大家去政府和广场前“漫步”。在公众的反对和舆论的压力下,厦门市政府决定迁移这个化工厂。2008年初,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上海,居民反对磁悬浮铁路穿过市区,也是通过手机短信联络,号召居民去南京路“散步”。

40 “良性互动“是指政府对公民社会的各种诉求能认真对待,个体的权利诉求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最后可通过司法的)途径解决,群体性的、普遍性的权利诉求,合理的都可以变成法律和政策制度性加以吸收,不合理的解释加以化解,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的所有诉求都能有适当的途径和程序得以表达是非常重要的。

41 所谓“恶性互动”是指政府对民间社会的权利诉求都视为对政府的不满而加以压制,压制引起人民的不满和反抗,从而引起政府更严厉的压制或镇压,这样很可能使一些合法、正当的社会诉求变成一场公民与政府的严重冲突。

42《论语·颜渊第十二》。

43 中国历史上不断修长城,以固守疆土,而不像有的民族不断地征服别的国家。

44 罗曼·赫尔佐克:《纵论人权、全球化和立国》德国阿登纳基金会系列丛书,2007年NO.68,第6页。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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