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昌建:胡适也是一个鸟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35 次 更新时间:2012-07-0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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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昌建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批评家吴亮在杭州西湖边对着电视镜头说,这里的每一块砖头都埋着一段传说。当时我听了颇不以为然,但随着年岁和阅读量的增加,我觉得此言真是道出了杭州人文的真相。综观民国以后的一些达官贵人文人墨客,一般来说成功人士就在西湖边购房置业,而奋斗人士则咏诗作文。而作为匆匆的过客呢,也会写下一些有关杭州的诗文。

安徽绩溪人胡适,跟杭州西湖也有一段不解的情事。一般来说,诗人的恋爱一般都比较浪漫狂放,甚至有点飞蛾扑火不计后果的——这是跟小说家相比而言的;小说家注重布局谋篇,所以他们的人生也有一些高潮之处,但大部分时间还在忙于深入生活——那是跟做学问的人相比;而做学问的人,不是说一点都不浪漫,而是在浪漫和现实之间,他在权衡利弊得失之后最后选择了现实。

胡适也正是这样的一个大学问家。

胡适的青年时代,也是一位浪漫的诗人,他是中国第一部新诗集的创造者。一般学者认为中国现代文化史上有两座丰碑,一座是鲁迅,一座是胡适。早个几十年,这两座丰碑可能还有一些政治的因素在内,而到了新世纪,大有人人都说胡适之的风气了。

和那个时代的好多读书人家一样,胡适也是听从媒妁之言后才成婚的,而且由于海外求学等诸多经历,他奉旨成婚时已经28岁了,而他订婚的时候才15岁,也就是说他让那个大他一岁的叫江冬秀的女人等了他13年,所以当时胡适曾有自嘲诗云:三十晚上大月亮,二十八岁老新郎……江冬秀生肖属虎,胡适属兔,所以坊间有胡适怕“母老虎”之传闻。为什么怕?这或许有好多种答案。照我的看法,主要还是胡适怕母亲,怕整个中国式的东方式的礼教。一般来说,由寡母养大的男子,性格中有比较多的对其母亲和女人的依赖性。胡适到北大教书之后,可以说是一翩翩君子,不少女生都喜欢他,而他呢又喜欢跟女生进行诗书的交往,一来二去的,便也留下不少的佳话。

其中一名叫曹珮声的小表妹的,就跟胡适擦出不少的火花。

曹珮声小胡适11岁,她是胡适三嫂的表妹,且是胡适和江冬秀婚礼上的伴娘。新郎爱上伴娘,在这今天的电影中是有不少例子的。这个曹珮声在胡适婚后的第三年,也就是1919年,也嫁了同村的胡冠英,但她是个要强的人,当时因为婚后没有生育,便遭婆婆的冷眼,她却奋力出击,在其哥哥的资助下,跑到杭州读了女子师范学校,当时的胡冠英也在杭州读书,只是读到二十岁时回老家了,因为家里给他纳了个妾,理由是曹没有生育,曹珮声想想丈夫也是接受新思想的人,却还要纳妾,后来便以此为理由跟丈夫正式离了婚。由此可见,曹在当时算是个反封建的作女。

1923年那一个春天,胡适在杭州养病,因为这里有他的同乡,湖畔诗人汪静之。汪静之跟曹珮声是青梅竹马的,但曹却是汪静之的小姑辈了。而曹和胡适,则以表哥表妹相称。当时的胡适已是名人,他一到杭州,便有在杭的绩溪乡党前来看他,这其中就有曹珮声,她当时在杭州女师上学。一群绩溪人一同游西湖看风景,大有暖风吹得人陶醉之感觉。当时汪静之也追曹,但曹喜欢的却是胡适。当时胡适写下了名为《西湖》的一文,记录的就是当时的那种情状:“十七年梦想的西湖,不能医我的病,反使我病的更厉害了!然而西湖毕竟可爱。轻雾笼着,月光照着,我的心也跟着湖光微荡了。前天,伊却未免太绚烂了!我们只好在船篷阴处偷觑着,不敢正眼看伊了……”

后来我们读汪静之的回忆录,证实了胡和曹的西湖之恋。杭州是个恋爱天堂,尤其是民国的名人,都喜欢在此抒个小情的。好山水一定要有名人来赏的,所谓文化底蕴,其实不只是出了一个白居易和苏东坡。文脉,犹如树根,越是大树,其根就越是丰富而深远。

1923年那一个春天,胡适已经不是第一次到杭州了,但这一回因为有小表妹在身旁,所以他的整个感觉是不一样的。兔子离开了老虎,他的心情可以想象。胡适对西湖和曹表妹,他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但因曹要上学,他又在上海有事,所以自然是聚少离多。胡适当时是北大教授,当时北大的体制颇跟世界一流学府接轨,教授五年里可以休假一年,胡适就在蔡元培校长那里请出了这个假期。到了曹珮声放暑假时,胡适索性在杭州烟霞洞的和尚庙租下三个房间,他们分租隔壁,胡适与曹珮声同进同出,俨然如夫妻一般生活,除了表面的分住两个房间之外,其余一切都已不避外人了,胡适也自称已尝到了幸福的禁果,当时徐志摩曾经调侃那一段时间的胡适是返老还童了。其实,那时的胡适也才三十四岁,但因为生病,当时显得比较憔悴。汪静之看见的胡适是“容光焕发,满面笑容,兴高采烈,十分愉快,举动活泼,走路像一跳一跳的姿势,活像一个初恋中的青年。教授学者风度,一扫而光,绅士气派丝毫不存。一个教授变成一个青年学生了”。

而曹珮声呢,这个汪静之的姑字辈的女人“病弱的身体已变成健康活泼,林黛玉的幽静愁容,变成史湘云洒脱欢快,闷闷不乐的媳妇,变成风流少妇”。

这个时候的胡和曹,他们在杭州烟霞洞,那真是成了“神仙伴侣”。

注意,胡适一贯来喜欢成人之美,徐志摩与陆小曼、沈从文和张兆和、赵元任和杨步伟,胡适都曾大力助之他们的婚恋。而他自己呢,那个时候也完全是性情中人。从现在留下的日记看,他和小表妹在六月份曾一起在杭州游山玩水,还一起下棋等。到了九月,又一起赏桂花。如果我们有兴趣读一读胡适写杭州的一首诗,那么可以看出胡先生当时的心情。诗虽然白了点,但情绪是浓的。

胡适的白开水似的诗,后来也成了反对新诗者的一个把柄。

胡适写出了《南高峰上看日出》,他说“七月二十九晨,与任百涛先生、曹珮声女士在西湖南高峰上看日出;后二日,奇景壮观,犹在心目,遂写成此篇”。

如果硬要从象征等角度去读,那么你也一定能读出诗人的愉悦之情的,诗中写道——

我们等的不耐烦了!

东方还只是一线暗淡的红云,

还只是一颗微茫的晨星,

还指不定那一点是日出的所在!

晨星渐渐淡下去了,

红云上面似乎有一处特别光亮了。

山后的月光仍旧照耀着,

海上的日出仍旧没有消息,

我们很疑心这回又要失望了!

忽然我们一齐站起来了:

“起来了!”“现在真起来了!”

先只像深夜远山上的一线野烧,

立刻就变成半个灿烂的月华了!

一个和平温柔的初日冉冉地全出来了!

…………

我们实际上可以把它当作散文来读。同期,胡适还作《怨歌》一首,结尾处写道——不爱花的不配栽花,不爱树的不配种树。

这一年是1923年,从夏至秋再到冬天,胡适处在恋爱当中。

冬天胡适回北京后,两人还是书信不断,有的信一开始还都是江冬秀来转交的。后来信实在是太多了,胡适在外面专设了信箱。为了这个小表妹,到了1924年的春天,一向性情温和的胡适向夫人江冬秀提出了离婚。这个时候,江冬秀显出了母老虎的驯夫本事,他曾当面从厨房拿来菜刀对胡适说:离婚可以,但我要先杀了这两个孩子——因为当时胡适已经是一儿一女的父亲了,母老虎此言一出,胡适马上就萎掉了,哪个男人会不萎掉呢?但不知是不是母老虎的一语成谶,他们的爱女素菲不到五岁不幸早夭,这给胡适以非常沉重的打击,所以他开始有意地疏远曹珮声。曹珮声从杭州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后来也步了胡适的后尘,去东南大学学了农学,后在其哥哥和胡适的帮助下又去美国的康奈尔大学留学,这是胡适的母校,曹珮声上的是农学院,她是第一个在海外攻读农学的中国女生。后回国教书,且再也没有嫁人。

胡适这种始乱终弃的做法,我们今天是很好理解的,但是作为当事者之一的曹珮声,她的一生都生活在胡适的阴影之下,她可以说也是在替胡适守“活寡”。“文革”期间,她因为跟胡适的那么一点事情,就被学校开除回原籍,可想其晚境之苦。据汪静之回忆,当年曹曾把一部分书信交给他保管,“文革”中汪也只得将这部分材料都烧掉了。

事实上曹珮声的个性和才华在当时也是属于佼佼者,胡适爱她,不会因为他们是同乡。曹珮声后来的出国,胡适是帮了忙的,胡适不仅自己帮忙,还要他在美国的女友韦莲司帮忙,这一点,韦莲司也是不知道的,至少她一开始是不知道胡适和曹珮声之关系的。

这个韦莲司,要大胡适五岁,是胡适在留美期间认识的女朋友。关于胡适与她的情事,曾有不少人写过专著,他们交往半个世纪,基本是柏拉图式的情侣,但也有人认为他们曾经有过鱼水之欢。胡适去世后,韦莲司把几十年里的书信都交给了江冬秀,以作为历史性的文件。这个美国女人,为了胡适也是终身未嫁。但老外的终身未嫁,并不像我们理解的没有男朋友。

另外,胡适跟当时的女诗人陈哲衡,也有过一段恋情。不过胡适的个性可能就是见好就收的人,正如他的新诗集名为《尝试集》一样,他喜欢尝试,但不会像徐志摩那种的轰轰烈烈,甚至与早年诗人气质甚浓的郭沫若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他很在乎自己的家庭,换句话说,他还是很怕老婆的,后来他的朋友们曾封胡适为怕老婆协会的会长,他也是一笑就默认了。但是我们从今天的观点来看,你动了人家的奶酪,一个是曹珮声一个是韦莲司,人家后来为你守着一个空门,或者说不再嫁人,这个事情看起来,胡适是不是应当承担不道德之名分呢?但是我们又可能会说,女人啊,你何必那么痴心呢,恋过爱过就算了吧,该婚时就婚一个吧,既然再也碰不到像胡适这么好的男人了,但是你已经碰到过了,应该算是你的幸运了,何必再为他守一辈子呢。

胡适回国后曾经感叹,没有女朋友好谈,即中国没有沙龙的形式,因此也就碰不上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朋友。但如果真碰到女朋友了,对方又爱慕其魅力,所以常会出现单相思事件,然而胡适其实也不完全是正人君子,或者说那个时代里也不可能有正人君子,所以捕风捉影的恋爱事件是不断的。

这里就有一个叫徐芳的中文系学生(毕业于1935年),曾经选读过胡先生的中国哲学史课。徐芳曾在1938年1月30日的信中说“记得前年此时,我们同在上海找到了快乐”。后人考证此时胡适确在上海,且同年1月22日有日记“徐芳女士来谈,她写了几首新诗给我看,我最喜欢她的《车中》一首”。第二天,胡适就写了一首《无题》,诗中如此写道——

寻遍了车中,

只不见他踪迹。

尽日清谈高会,

总空虚孤寂。

明知他是不曾来,

不曾来最好。

我也清闲自在,

免得为他烦恼。

现在看胡先生的诗,那实在是清汤寡水的,只能当日记看,但是有趣的是,诗中的“他”很明显是掩人耳目的,因为哪个男性诗人会写“他”呢?相比之下,徐芳的诗比胡先生写得好多了——

她要有一首美丽的情歌,

那歌是

从他心里写出,

可以给他永久吟哦。

他不给

她感到无限寂寞。

她说:

“明儿我唱一首给你,

你和也不和?”

后来我们果然看到了胡先生一首“和”的诗作,题目叫《扔了》——

烦恼竟难逃,——

还是爱他不爱?

两鬓疏疏白发,

担不了相思新债。

低声下气去求他,

求他扔了我。

他说:

我唱我的歌,

管你和也不和?

分明是眉来眼去,分明是暗中唱和,也分明是不管不顾了。

从现在看到的书信,可以看到徐芳写于1938年5月的信,信中说:“你这人待我是太冷淡,冷得我不能忍受。我有时恨你、怨你;但到末了还是爱你。”

因为到最后还是爱你,我估计胡适的心情最终还是会好的,因为一个男人是否有魅力,到女诗人那里一检验便会有结果了。胡适就这样吃着碗里的,然后看看桌子上和世界上还有什么好的美食。

据说在1941年,徐芳还给胡适写信,要求帮她去美国留学。胡适有没有帮,徐芳有没有出国,都不得而知。从现在的标准来看,徐芳的诗是不错的,恋爱中的女人的诗歌一般来说都是不错的,而男诗人在没有得到女诗人的全部之时,其诗作也都是不错的,一旦尝了所谓禁果,诗质就大为下降了。当然胡适的白话诗是个例外,他写得真是太白话了;真如郁达夫的古体诗也是个例外一样,他写得太像古人,写得太好了。

现在人们才知道江冬秀是个没有文化的母老虎,叶公超在回忆徐志摩一文时曾提到胡适和江冬秀的事情,大意是像胡太太这样的人自然也是反对志摩和小曼的事情的。叶公超说,有一天在适之家,胡太太又当着面骂胡适之,骂我们新月的这些人,用很粗的话骂,我们都不说话。胡太太说,你们都会写文章,我不会写文章,有一天我要把你们这些人的真面目写出来,你们都是两个面目的人……

实际上江冬秀这个话讲得是非常好的,但如果她真的会写文章,她就不会讲这样的话了,或者她也跟那些会写文章的人一样了。

两个面目,不独是胡适之。

胡适后来也讲,像我太太这种人,我只能跟她同桌子吃饭,别的话我不能讲,她这个脑筋跟我们都不同。但是纵观胡先生的恋情史,母老虎多半还是有盲眼的,至少看不懂胡适诗歌里卖的是什么药,所以胡适既可以投入进去,又可以成功脱身,这一方面是他的理性和游刃有余,另一方面母老虎其实也为他提供了某种空间,而每遇尴尬之事等,胡先生的日记中是不会记的,所以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博学谦和的胡适。他的翻脸不认人,他的无情和绝情,可能是看不到的。但这正是一个丰富而多面的人呢。而这个徐芳,不过是胡适先生的一瓢水而已,或者说是女朋友中的一个。广义的女朋友,能谈就谈,不能谈就拜拜。但要是人家认为这是相对广义论呢,是发生过私情的呢,这就不好说了。

这么看来,没有多少文化又会做好吃的菜的女人总是笑到最后的,比如江冬秀。曹表妹比她小十二岁,且又是知性女子。而这个韦莲司,当她第一次看到江冬秀的照片时,她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的耻辱似的,因为他觉得如果胡适的妻子长得像林徽因和陆小曼这种的,她可能也就甘心了。而这两个美女兼才女,也是胡适所心仪的。后来胡适托韦莲司照顾赴美留学的曹珮声,其言词又得小心翼翼的。更有戏剧性的是,有一次胡适去美国,就面临着在一个屋檐下要同时面对韦莲司和曹珮声这两个情人的场面。现在我们知道的是,韦莲司用一生在品读着胡适。但笑到最后的,仍然是那个叫江冬秀的母老虎。虎毒不食子,但她知道如何在关键时刻要挟胡适,以保全家庭的安稳,这就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女子,了不起!跟一个伟大的文人生活一辈子,得忍受他的多少渺小啊。

胡适过世之后,韦莲司给江冬秀写了一信,其措词是这样的——

亲爱的胡夫人:

多年来,你生活在一棵大树的余荫之下;在你年轻的时候,也曾筑巢在枝头。这棵大树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哺育了千千万万饥饿的心灵;而这些果实将被永久地保存下来……我最珍惜的是对你的友谊和对这棵大树的仰慕……

看得出来,韦莲司是非常咬文嚼字的。我们只是不知道当年的小表妹曹珮声是作如何感受的。那个年代里,像她这种有“历史问题”的人,恐怕连写信的权力和兴趣都不大了吧。不过她在美国学的专业,是棉花和水稻专业。棉花和水稻,这是大地赐予人类的作物,然而上帝还赐予了人类爱情和婚姻,以及由此结出的果实,就这一点来说,胡适的确是一棵大树,而曹珮声和韦莲司,则生活在了这棵大树的阴影之中了。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鸟雀们,也曾经在树叶间鸣叫,但最后她们也都飞走了,因为这棵大树最终不属于她们。

这么说来,胡适也是一个鸟巢。

而在杭州,胡适当年住过的新新饭店的房间,已经标上总统套房的价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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