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宇:大学教育:呼唤公民意识的培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39 次 更新时间:2008-10-0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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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宇 (进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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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的大学教育的缺失甚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现代公民意识的欠缺。

人们大都承认,公民意识的培养是现代化的一项基本工程。在全民中普及现代公民意识,不能不从孩子做起。因此,有识者早已在呼唤学校开设公民课。一位令人尊敬的老人甚至表达过这样一个心愿:如果重活一次,要做一名中学公民教师。

我由此想到了大学生。大学生受过较多的教育,应该首先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如果连大学生都不具备现代公民意识,我们离现代社会不就太遥远了吗?

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不同,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现代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不可侵犯的权利。因此,现代公民意识的核心首先是这种权利意识。不珍视自己的权利,或不尊重别人的权利,都是公民意识欠缺的表现。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也知道尊重别人的权利,是现代公民应有的修养。然而,中国社会却一直缺少这种公民意识的培养。原因并不复杂:不是建设和谐的现代社会不需要公民意识,而是因为几千年专制传统形成的一系列观念总是习惯于维护着权力的神圣性,总是漠视甚至随意践踏个人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公民行使自己正当权利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都不完备,而且作为一种思想意识也极为欠缺。

作为大学,情况应该好一点,但实际情形却并非如此。

原因同样很简单:首先是我们古老的本土传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资源。在几千年的历史上,我们有的是“臣民”,“子民”,“草民”,“顺民”或“暴民”,其传统可谓根深蒂固,“公民”的萌芽却异常艰难。专制主义传统笼罩之下形成的观念能够轻易地制造一代又一代卑微的“草民”和逆来顺受的“良民”,专制制度本身及其依仗的暴力也很容易培养出揭竿而起的“暴民”,却不能培育出现代“公民”。现代公民应该走出专制主义造就的“顺民”与“暴民”的传统笼罩,清楚地认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应该能够意识到个人的价值与尊严,清楚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然而,在传统厚重的国度里,人们却没有多少资源可供利用,没有多少榜样可供模仿。

更为遗憾的是,当代中国的大学教育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培养。大学是精神成人的摇篮。它首先应该是造就人的地方,应该点亮人的心智,开阔人的境界,给人以健康的精神,使之成为合格的公民。然而,我们的大学显然不是这样。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把青年制造为功能单一的“人材”,有时甚至是制造“齿轮”和“螺丝钉”。学生可能在某些方面受到精心的培养和铸造,但在许多方面却被阉割和限制。他们可能有丰富专业知识,可能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可能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却对个人的权利茫然无知。我们的学校从小学开始就设有思想品德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比如,教孩子热爱国家、服从领导、尊敬师长,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等等,这毫无疑问是有意义的。但是,这种教育的片面性却往往使它无法与传统的纲常说教区分开来。孩子们从小到大,接受的都是服从的教育。社会规定了一系列守则,要求他们无条件地服从和无私地奉献,却从不告诉他们自己拥有什么权利,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种教育培养了某种传统的“美德”,却培养和巩固了一种未成年状态,使人在自然上已经成年之后,人格上和精神上却依然不能成年。

现代公民的权利意识源自现代的社会伦理与国家理念。因此,公民意识的培养必需使受教育者具有现代的社会与国家理念。比如,自由、民主、平等与公正,都是现代理念的关键词。早在一百年前,觉醒的中国知识分子就开始了对这些理念的言说。五四时期陈独秀等人对民主、自由和个人权利的张扬,20年代末胡适等人面对新生的国家政权而进行的人权抗争,40年代储安平等人对民主的呼唤,都毫无疑问在中国文明发展的历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甚至在文革的血腥背景之下,身处险境的顾准仍然执著地思考着民主之路。我们没有理由拒绝这笔遗产。因为他们前赴后继的苦苦思考和探索,留下的是这个民族走出困境的思想结晶,是这个民族曲折行进中的经验总结。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我们可能会想得更深,看得更远。再比如,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究竟应该是什么关系?现代人应该如何对待国家?纳税人应该享有怎样的权利?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这种社会转型的标志何在?面对这些问题,国外的思想家和中国现代思想家都进行过许多思考。那些最具现代精神的思考应该成为我们走向现代的精神资源。虽然一些现代理念一直难以在这片土地上扎根,但文明的发展可以延缓,却无法从根本上将其逆转。历史证明,生活于现代世界的人群,只要不想自绝于人类,就无法不接受这些现代理念。正在努力现代化并努力走向世界的中国人,更没有理由拒绝现代理念。

可惜的是,我们的教育很少传授这些现代理念,而是恰恰相反,习惯于用陈腐的观念对其进行简单的批判,甚至把民主、自由、平等都看作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把一些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看作西方话语霸权。拒绝先进文明,后果可想而知。在大学生中,一方面是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而浑然不觉,一方面是侵害别人权利的事时有发生。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也就不知道尊重别人的权利;不知道维护个人的权利,也就不可能自觉地承担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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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种现代德育。现代德育与专制社会遗留的传统德育不同。传统德育大都致力于培养奴隶道德,强调的主要是服从和奉献;现代德育所要培养的是建立在个人权利和义务基础上的公德。公德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可或缺的,譬如诚实、守信、爱心、责任感、正义感,都是维持社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公德。

在这一方面,我们的欠缺也是明显的。由于长期“左”的思想影响,“政治路线第一”,“阶级斗争为纲”,教育中曾经充斥着一些与人类共同的道德底线不相容的东西。这些东西在文革结束之后并未得到很好的清理。一些“假大空”和野蛮丑陋的东西没有退场。它留给我们的是一份沉重的历史遗产:一方面是“无私奉献”之类空话下面的赤裸裸私欲泛滥;一方面是“集体说谎”背景上社会基本诚信的丧失。这一切,都给品德的培养带来了困难。

我们的教育一直在给学生灌输理想、原则和不容质疑的观点。为了考试,学生也都能机械地记住一些结论。但是,在许多问题上,学生不可能有自己的思考和发挥,因为答案是确定的,无论理解还是不理解,都必须按照标准回答。如果学生回答的不是给予的答案,就可能严重影响考试的成绩。有的教师对学生说:对于某些问题,你既然不理解,就只有背下来;越是不相信它,越要背下来;以免考试出错。这样,学生对问题的回答是一致的,但并非学生自己的见解。在一些问题上,他们不是没有自己的思考,却必须根据某种标准去说假话。

这种培养的后果是在一代人中消灭了诚实。红卫兵一代人相信过许多荒谬的东西,但他们那时是真把谎言当成了真理。所以,他们虽然愚昧,但至少还有诚实。所以,当那虚假的理想破灭之后,他们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梦醒之后还要求真。而当下的青年却往往是明明白白说假话。他们知道什么是流行语言,知道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对于那些话,他们嘴上说得很熟练,心里却是从来不相信的。这被理解为一种生存的需要,因而说谎也不再丢人。一个朋友因为孩子撒谎而批评孩子,孩子却理直气壮地指出爸爸也在撒谎。因为孩子刚刚在电视里看了爸爸在当地一个会议上的讲话。考察今日中国,从家长、老师到领导,大都失掉了批评别人说谎的资格。因此,谎言自然大行其道: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同;公开讲的和背后讲的不同。它导致了人格分裂,使说谎成为一种集体行为,对社会公德破坏性极大,对文明的损害极大。

与此相关,甚至考试作弊也不以为耻了。在学校里,本来考试作弊决非光彩的行为,现在却越来越普遍。这种情况迫使一些学校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措施。可是,一个社会失掉了基本的耻辱感,失掉了基本的荣辱观念,只是处分几个学生又能解决什么问题?某省举行公务员考试,当地报纸头版报导:今年公务员考试,作蔽率比去年大幅度下降,替考者不足300名。当常态与病态已经颠倒,光荣与耻辱已经难分的时候,对年轻人的影响就无须多说了。

正因为这样,我们常常会看到这种情况:一个人受了多年的教育,甚至取得了博士学位,却不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缺乏起码的公德。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我们的教育产品。它反映着我们教育的缺失,也呼唤着大学教育中的公民意识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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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河南教育》2006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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