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缉思 徐辉:中美危机行为比较分析[1]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34 次 更新时间:2008-09-2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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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缉思 (进入专栏)   徐辉  

1949年以来中美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是一部频繁发生危机的历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主要国家关系中,除美苏关系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两个大国之间曾发生过如此多、如此严重的冲突和危机。为什么中美两国之间发生危机的频率如此之高?而自朝鲜战争后,中美之间的危机没有导致直接的军事冲突,这又是为什么?今后,中美双方能否避免再次发生重大的政治—军事危机?如何避免?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中美两国学者进行了广泛的案例研究。他们在各自的假设之上,对历次中美危机爆发的背景、决策模式、演变过程和结局及其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证。[2]本文的目的在于:(1)从总体上把握中美之间危机的基本特征;(2)对决定中美危机行为的主要因素做出分析,指出双方在危机处理中所遵循的基本理念和主要原则;(3)为预防和妥善处理未来的中美危机提出一些思路。

本文的研究对象,不包括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出现的中美关系紧张之类的政治危机,而是与军事安全密切相关的危机。一起国际军事安全危机至少应具备三个条件:(1)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基本价值面临威胁;[3](2)决策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反应;(3)这种反应导致敌对性军事互动的可能性很高。如果情势已经具备了前两个条件,需要启动危机管理机制,但导致战争的可能性并不高,则可称为“准危机”,如1999年5月北约飞机轰炸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事件和2001年4月海南岛附近空域的中美军机相撞事件。为了便于从总体上把握中美之间危机的特征和规律,本文把中美之间的军事安全危机和准危机放在一起研究,统称为中美危机,主要包括:导致中美两国在朝鲜半岛兵戎相见的朝鲜战争、1954-1955年和1958年两次台湾海峡危机、越南战争、1996年3月的台湾海峡军事对峙,以及“炸馆事件”和“撞机事件”。

一 中美危机的基本特征

中美之间的危机,或爆发于中美关系处于敌对时期,或发生在一些分析家所称的“非敌、非友”状态的冷战后时期。在1971-1996年的25年间,尽管两国在意识形态和台湾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但几乎从未出现过任何可能导致两国军事对抗的征兆。197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并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导致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但是,两国为对抗苏联扩张而建立的“准同盟”关系仍能得以保持。在地区安全领域,两国以各种方式展开了静悄悄但十分重要的情报分享和军事合作。[4]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当时的中国领导人把美国视为煽动和支持动乱、企图颠覆中国政府的严重政治威胁。然而,即使在如此紧张的政治气氛中,也极少有人预期中美之间会发生军事危机。这种状况直到1995-1996年的台海军事对峙才开始发生变化。

中美之间长期未曾发生军事危机的事实证明,当双方面对某种共同战略威胁时,尽管双方尚未建立技术上可行的危机管理机制和措施(如领导人之间的“热线”),也能够达成某种默契来防止军事危机。中美危机同两国的意识形态对立没有必然联系,同是否建立了危机管理机制也没有必然联系,而是同两国是否面临共同安全威胁以及两国领导人对双边关系的认知有很大关联。这可以说是中美危机的第一个基本特征。

除2001年南海撞机事件外,中美危机的发生都同第三方有关,[5]属于美国学者理查德·莱博所称的“衍生危机”一类。[6]这是中美危机的第二个基本特征。在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中,中美两国都为了支持各自的盟友而卷入了军事对抗,而不是各自的盟友为了中美两国而卷入战争。在三次台海军事对峙中,虽然中美之间有发生军事冲突的危险,但台湾首当其冲,主要的对立面是中国大陆和台湾。炸馆事件中的第三方是离中美两国万里之遥、同两国安全均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南斯拉夫。在科索沃战争中,中国政府强烈谴责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侵略行径,支持米洛舍维奇领导下的南斯拉夫政府。因此当得知北约飞机轰炸中国驻南使馆后,绝大多数中国人认定这是“美国的蓄意报复”,不相信这是“误炸”或偶发事件。

中美危机的第三个基本特征,是两国都从未通过挑起军事危机来直接威胁对方的国家生存,更不想通过危机来发动战争,而是在危机状态下向对方发出希望避免交战的信号。例如,朝鲜战争爆发后,周恩来在毛泽东的授权下,曾通过公开和秘密渠道向美国发出信息,警告美国政府:如果美军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企图彻底推翻朝鲜革命政权,中国不会“坐视不管”。但是,这些重要信息要么被美军前线总司令麦克阿瑟将军故意忽略,要么没有传达到杜鲁门政府最高层。在美方对中方的警告置之不理的情况下,毛泽东才做出了赴朝参战的艰难选择。在美国方面,杜鲁门政府在国民党当局撤退到台湾后已明确地采取了从中国脱身的政策,其介入朝鲜内战的初衷并非以朝鲜为跳板来进攻中国。没有证据表明,杜鲁门总统、艾奇逊国务卿等美国最高决策人员如事先确信大规模的中国正规军已经准备入朝,并将不惜代价将美军赶回三八线以南,仍会支持麦克阿瑟将战争推向中朝边境地区。

近年来解密的大量历史资料表明,假如中美之间的信息传递渠道是畅通的,两国在朝鲜战场上的正面较量或许可以避免。朝鲜战争之后中美双方都从中吸取了深刻的经验教训,都强调谨慎用兵,执行严格的交战规则,避免两军直接冲突。从美国方面看,最深刻的教训有两条:一是领教了中国决策者的意志、决心和中国军队的战斗力,今后要避免和中国军队作战特别是地面战;二是要加强危机期间的沟通,重视中国发出的警告和信号,并做出明确回应。一位美国历史学家指出,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国领导人确实‘接受’了朝鲜战争的教训,开始重视中国发出的各类警告,把避免与中国军队的冲突作为制定计划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他们被迫小心谨慎地制定每一步的战争升级策略,千方百计地避免与中国发生正面冲突,即中美之间面对面的战争。”[7]

中国方面总结出的经验对以后中方的危机行为也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毛泽东在抗美援朝战争总结大会上指出:“这一次,我们摸了一下美国军队的底。对美国军队,如果不接触它,就会怕它。我们跟它打了三十三个月,把它的底摸熟了。美帝国主义并不可怕,就是那么一回事。我们取得了这一条经验,这是一条了不起的经验”。[8]另一方面,毛泽东所说的把美军的“底摸熟了”,也包括认识到自身军队在技术装备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同美军的差距,认识到有现代化武器装备的美国军队不是好对付的。[9]

在1958年的台湾海峡危机中,毛泽东命令对金门等沿海岛屿实施炮击,是美国当年7月入侵黎巴嫩后,中国以实际行动对阿拉伯人民的支持。毛泽东对这一行动的解释是: “金门炮战,意在击美”;[10]“这次炮轰金门,老实说是我们为了支援阿拉伯人民而采取的行动,就是要整美国人一下。美国欺负我们多年,有机会为什么不整它一下。”[11]毛泽东发动的反美宣传言辞激烈,但在实际作战部署中却极力避免与美军交战,所谓“整它一下”,只限于外交和政治方面。1958年8月,解放军福建前线指挥部发现美国军舰为国民党舰队护航,向金门岛进行后勤补给,就此事向毛主席请示。毛泽东的答复是:“只准打蒋舰,不准打美舰”,并反复强调,如果护航的美舰向解放军开炮,则“不准还击。”[12] 同年9月,毛泽东在总结过去几年对美斗争的经验时说,“美国人和我们都怕打仗,但是谁怕得更多一点呢?是杜勒斯怕我们怕得多一点。”[13]

1996年解放军在台湾海峡进行一系列实弹演习,目的是“显示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决心,警告台独和外国干涉势力。”[14]但与前两次危机相比,中美两国保持了较好的沟通,拉大了与战争边缘的距离,因此也可以把它视为各自显示实力和决心的一起准危机。1996年3月,美国向台湾附近海域派遣航母编队的行为并不表明它愿意为了台湾而挑起与中国大陆的战争。为了防止中方做出过激反应,第二个航母战斗群根本未接近台湾。

在1999年炸馆事件和2001年撞机事件中,中美双方都没有公开威胁要通过使用武力来强制解决危机。[15]这一行为模式与1979年中越边境地区的危机、美国1991年在伊拉克及1999年在科索沃采取的军事行动等危机行为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上述事件中,中美两国都分别做好了一旦政治目的无法实现就要采取军事行动的准备。

中美危机的第四个特征是“敌人意象”被不断“激活”。美国心理和意象学家肯尼斯·博尔丁指出,复杂政治组织的行为取决于决策,而决策又取决于决策者的心理意向。[16]理查德·赫尔曼从战略角度把国家之间的心理意象划分为五种类型:敌人意象、退化意象、殖民意象、帝国主义意象、盟友意象。[17] 其中“敌人意象”在冷战时期尤为典型,其基本特点是,两个长期敌对国家的人民会对对方形成固定的、常常被扭曲的看法,而且相互之间的这种看法颇为相似。阿瑟·格拉德斯通对冷战时期美苏两国之间的敌人意象进行了系统研究。他指出:“双方都认为,对方热衷于侵略和征服,没有人性,不真诚、不可信、能做出极端残暴和邪恶的事情,因此不值得尊重和体谅,等等。(在敌对的国家和民族之间)以这些概念看待对手成了每个公民的道德义务,谁要是怀疑就要遭到谴责。双方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而积极准备,全力以赴地积聚强大的军事力量,以便能够摧毁敌人……, 双方都认为,即将来临的战争完全是由对方的敌意造成的。”[18]

这种敌人意象一旦形成并成为决策者信念体系的一部分,很难不对决策产生影响,并在危机中导致“敌意升级”现象。即使一方对敌方意图的判断是错误的,最终也可能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19]

早在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之前,在中美两国领导人和大部分政治精英的心目中便形成了相互的敌人意象。中美在朝鲜战争中的直接军事冲突,进一步强化了敌人意象。在后来发生的所有危机中,这种敌人意象都不断被“激活”,并且使任何一方都难以通过某种更加务实冷静、不事声张的方式进行危机管理。

1950年4月,美国发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68号文件》,其中制定的大战略不仅致力于遏制苏联,而且反对“共产党暴政”的扩散。“红色中国”即是美国眼中“共产党暴政”的典型。为推行这一战略,杜鲁门政府在国内进行了深入彻底的反共政治动员,造成麦卡锡主义甚嚣尘上,反过来搬石头砸了杜鲁门政府自己的脚,使其对华政策更为僵硬。在艾森豪威尔政府期间,许多美国官员甚至把中国共产党视为“魔鬼政权”和“无法无天的侵略者”。[20]

抗美援朝运动开始后,中国大地上迅速掀起了以认清美帝国主义本质为中心的全民教育。1950年10月26日,即志愿军正式入朝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详细论证了“美国是中国人民不共戴天的敌人”、“美国是和平的敌人和国际侵略战争的大本营”、 “美国是民主的敌人和法西斯反动的大本营”、“美国是文化的敌人和人类精神堕落的大本营”、“美国是纸老虎”等判断,要求“我全国人民对美帝国主义应有一致的认识和立场,坚决消灭亲美的反动思想和恐美的错误心理,普遍养成对美帝国主义的仇视、鄙视、蔑视的态度。”[21]此后,美国的敌人形象在历次中美对抗和中国国内政治运动中不断强化。

2000年10月,中国国内举办了声势浩大的纪念抗美援朝战争50周年的活动。纪念活动强调,抗美援朝战争是一场正义的、必要的战争,这场战争不仅捍卫了中国的主权和安全,而且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加速了国内的经济发展,同时批评了一些人“肆意歪曲战争原因,否认抗美援朝运动伟大历史意义”的错误言论。[22]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20多年中,中美两国相互为敌,“敌人意象”不断强化,是不足为奇的。然而直到今天,中美之间的敌人意象依然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不断被激活,则是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至少在官方文件中,两国已不再是战略敌手。克林顿执政时期,两国政府承诺“致力于建立建设性的战略伙伴关系”。今天,中美两国政府的目标是建立“建设性合作关系”。但是,两国之间的战略定位实际上并不清晰,在两国政界、军界和民间,都有相当多的人确信对方就是敌国,或者终将成为敌国,所谓“战略伙伴关系”等说法无非是外交辞令而已。在1999年炸馆事件和2001年撞机事件中,敌人意象在中国媒体上极为鲜明;而在撞机事件处理过程中,美国媒体“妖魔化中国”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 中美危机中的非对称性

中美危机中双方在利益、实力、管理手段和政策选择余地等方面存在的非对称性,以及主观认知上的差距,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朝鲜战争之后的中美危机都避免了恶性升级,但也都没有“干净”地解决,而是积累了不少敌意和隐患。

国际危机来源于对手之间的利益冲突。危机双方对各自利益相对重要程度的认识,决定了危机双方的决心和意志,以及可能的危机结局。亚历山大·乔治和威廉姆·西蒙斯指出,某一危机方是否采取坚决行动的决心和意志,与受到威胁的利益的重要程度成正比。[23]也就是说,如果己方受威胁的利益越重要,捍卫利益的决心和意志就越坚决,妥协的余地就越小。相对而言,受威胁的利益不那么重要的一方,在危机中妥协的余地就较大。

客观地说,同珍珠港事件、柏林危机、古巴导弹危机及九一一事件等重大危机相比,中美之间发生的危机都没有威胁到美国的核心国家安全利益。朝鲜战争爆发之前,杜鲁门政府并未将朝鲜半岛作为美国军队防御的关键战略地区,说明朝鲜不涉及美国的核心利益。20世纪50-60年代,台湾和南越的对美国的战略重要性都没有达到必须牺牲美国士兵生命予以保护的程度。美国在越南战争中遭受惨重损失,1973年从印度支那撤军。30多年来的历史证明,干涉越南是美国的败笔,而结束越南战争对美国来说除了“威望”受损以外,并不是战略上的失败。

然而对中国来说,中美之间的所有危机都发生在中国领土范围之内(台湾)或者“家门口”(朝鲜、越南),或者关系到中国的领土完整(台湾)、主权(台湾、海南及其附近海域、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因此涉及到中国的核心利益、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

这种客观上的利益差距,决定了美国在中美危机中的妥协余地大于中国。美国在朝鲜战场上遭受建国后第一次军事上的巨大挫折后接受停战,从印度支那不体面地撤军,在台湾海峡危机中未使用武力,在炸馆事件和撞机事件后向中方道歉,都是妥协的表现。中方虽然在各次危机中也做了妥协,但就自己的相对实力而言,可以说是妥协较小的一方。

然而从主观方面看,中美双方对己方和对方的利益有着相当大的认知差距。美国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的开创者摩根索指出,国家对本国利益的界定,依据的是它所掌握的实力。一个国家的实力越强,它对自己利益的界定就越宽泛。中美危机中两国的行为证明了这个论点。[24]

作为危机双方中较弱的一方,中国对国家利益的界定过去一直集中于本国的领土主权。中方认为,自己的危机行为是在维护本国的核心利益、核心价值,是“保家卫国”,其正义性是毋庸置疑的;而美国对中国核心利益的挑战和对亚洲安全事务的干涉,则毫无道义上的正当性可言。因此,对美国的危机行为,中国人只能根据他们对帝国主义所奉行的强权政治、霸权扩张政策的传统理解来认识和批判。

美方则对于本国的国家安全利益有着更为宽泛的解释。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作为超级大国和现行国际秩序的既得利益者,美国界定的国家利益是全球性的。作为“两洋国家”,美国对其在世界各地的安全利益重要性的排序,并不以该地区同美国的地理距离为主要依据,更没有中国通常所用的“周边国家”的概念。由于历史原因,美国人很难接受“亚洲是亚洲人的亚洲”的观念,而倾向于将包括美洲西海岸的环亚太地区视为一个整体,认为亚太安全关系到美国的切身利益。这是美国不断卷入东亚地区危机和冲突的重要原因。

其次,美国领导集团对国家核心价值的界定,除了主权、领土安全之外,还包括在国际社会的所谓责任、声望(reputation)[25]等抽象意义上的价值,而这种抽象价值与美国在世界各地的“安全承诺”紧密相连。在美国人看来,自己的危机行为是对威胁到美国关键利益和责任的行为的反应;如不做出反应,将不仅损害现实的战略利益,而且会向对手发出错误信号,严重损害美国在盟友和国际社会中的信誉及今后讨价还价的能力。例如,在1962年10月美国情报机关发现苏联正在古巴部署进攻性战略导弹时,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最初不以为然,认为“导弹就是导弹,部署在哪里都一样”。然而,大多数美国决策者援引肯尼迪总统关于决不允许苏联进攻性战略武器出现在古巴的承诺,认为如果美国不能捍卫其承诺,势必鼓励苏联在世界其他地区进一步采取挑战美国的行为。[26]许多美国学者认为,朝鲜内战之所以爆发,是因为杜鲁门政府事先没有公开承诺保护南朝鲜。[27]1990年8月,伊拉克敢于公然吞并科威特,也同美国官员事先未能明确承诺保护科威特密切相关。[28]

第三,除上述利益、声望之外,美国还是一个意识形态色彩最为浓厚的国家,认为它有义务在世界范围内推广民主,捍卫自由和人权。这种“天定命运”的学说是支撑美国对外政策的重要道义力量。

中美两国围绕台湾问题的几次危机和较量,集中反映了各自对国家利益的解释。中国在台湾问题上对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追求不言而喻;美国则以本国在太平洋地区的战略利益、国际安全承诺、反共意识形态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影响危机行为和结局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对手之间的相对实力对比和政策选择的余地。麦克·布莱彻和乔纳森·威肯费尔德在研究战略对手之间的危机时指出,“在拥有正向力量差距(目标国家比危机挑起方强大)的危机中,目标国家无需运用暴力手段来实现其危机目标;在拥有负向力量差距(目标国家的实力弱于危机挑起方)的危机中,面对强大对手以非暴力手段挑起的危机,目标国家采取暴力手段将是不明智的。”[29]

中美两国在国家力量和军事能力方面具有非对称性。站在美国的角度看,三次台海危机基本上都属于“正向力量差距”危机。美国是“目标国家”,却因实力较强而无须实际使用武力;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国,也不希望与军事实力强大的美国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美国可以运用更多的手段,如经济制裁、外交孤立、军事封锁、动员和利用盟国甚至操纵联合国等等,来处理与中国发生的危机。由于核心利益很少受到威胁且拥有相对充分的手段,美国便能够在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危机中享有更大的政策选择余地。例如,美国在1950年选择介入朝鲜战争,而在1973年则选择从越南战争中脱身;在90年代中期的波黑冲突中,美国先是选择不介入政策,尔后又视情况卷入其中。2002-2003年的伊拉克危机是美国挑起的,是所谓“证实敌对状态的危机”。以后发生的战争,完全是布什政府政策选择的结果,被称为“选择的战争”(a war of choice)。

相比之下,中国在处理同美国的危机中,手段和政策选择余地都受到较大限制。在核心利益面临威胁时,中国要么诉诸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要么在美国的有限让步之后,做出某种妥协。非到万不得已,中国不会对美国首先使用武力。朝鲜战争之后,中国在中美危机中的通常行为,除了外交声明和交涉之外,就是在国内进行政治宣传、教育和动员,以及人民群众的反美示威游行。这种行为可以向美方表示中方对危机关切的严重程度,但是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影响以及如何影响了美方的危机行为,需要进一步研究。美方使用过的经济制裁、外交孤立、联合国决议等手段,尚未成为中国切实可行的政策选择。

不应忽视的一点是,虽然中国的实力同美国相比不占上风,但就像朝鲜战争所表明的那样,中国仍具备给美国的国家安全、军队和生命财产造成无法估量损失的能力。因此,决心、意志和有限的军事威慑能力(包括核打击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中国处理危机手段的不足。此外,在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中国的国际影响不断扩大的今天,一旦发生新的中美危机,中国将可以运用新的手段(经济制裁、外交拆台等)来制约美国的行为,而美国的政策选择余地也会因此而缩小。

中美危机中双方在利益、实力、处理手段和政策选择余地上的非对称性,对今后中美可能发生的危机有很大的影响。中美最现实的潜在冲突点,是“台独”势力铤而走险,突破大陆方面可以容忍的底线,迫使大陆使用武力加以警示和遏制,美国则援引《与台湾关系法》进行干涉,从而造成中美直接对抗。

对于这样一场潜在危机,颇具代表性的一种中方观点认为,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核心利益,但只涉及美国的边缘利益或一般利益。根据这一推理,如果美国能够理性地认真实施战略评估,会认为就保卫台湾而与中国进行一场战争代价太大,没有必要。因此,当中国决定采取强制行动遏止台湾“独立”时,不必过于顾忌美国军事卷入的风险。

一些有影响的美国人士,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同上述中方观点针锋相对。他们承认台湾问题对中国事关重大,但否认美国应该或者将会在大陆武力攻台时放手不管。他们强调,美国一向把在国际安全方面的“承诺”(commitment)和信誉(credibility)视为自己的核心价值。美国通过《与台湾关系法》和许多政策声明,将“防卫台湾”视为其国际承诺和信誉的重要象征之一。如果在大陆对台湾使用武力面前表示退缩,美国将在国际上信誉扫地,更何况美国在军事方面占有较大优势,对使用武力采取更为谨慎态度的,应当是较弱的中方。[30]

三 中美两国危机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指导原则

人们常常把国际政治—军事危机视为和平与战争之间的过渡期或转折点。也就是说,危机同时包含了走向和平和导致战争的两种因素。因此,危机管理也就具备了和平外交和暴力行为的双重特性,但又与和平外交中的劝说和战争中的暴力行为有所区别。危机中的外交一般发生在两个敌对的行为体之间,为了和平解决而做出的妥协往往具有被迫的性质,是为了减少损失而不得不做出的“痛苦的妥协”;危机中的“暴力”也不同于战争中的暴力,其目的并非使用武力消灭对手的军队或占领其领土,而是通过武力威胁,影响对手的决心和政策,迫使其按照己方意志改变某种行为或接受己方条件。危机管理和战争行为的根本差别在于,后者是军事实力的直接碰撞,而前者是意志、决心和智慧的较量与博弈。在危机管理中,暴力行为与和平外交的双重特性,体现在通过武力威胁向对手施加压力,以及为减少损失而被迫做出妥协。因此,在美国的危机管理研究中,讨价还价、劝说、施压、妥协等基本理念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首先,美国危机管理理论的一个核心内容是基于“非零和博弈”(Non-Zero-Sum-Game)[31]理论之中的讨价还价。危机中的讨价还价,是指决策者根据对危机双方利益、手段和能力的分析,适时地综合或交替运用劝说、施压和妥协等策略,促使对手在可接受的条件下改变其决心和行为,从而实现己方政策目标。为此,美国研究者十分重视危机中“讨价还价的能力”(Bargaining Power)。这种能力不同于简单的实力对比,它体现为以相对利益分析和力量对比为基础的一种政治能力(Political Power)和决心(Resolve),即在与对手的互动中,通过威胁施压或承诺给予某种奖励,促使对手按照己方的意志改变决心和行为的能力。为了增加己方讨价还价的筹码,危机管理者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和情报,摸清对手底线,并通过官方政策声明、领导人讲话、私下沟通等方式,或通过某种具体行动(如军事调动)的方式,向对手传递信息,强调己方意志的坚定性和不可逆转性,从而使对手相信,按照己方意志行事是符合双方利益的唯一正确选择。

“胡萝卜加大棒”是美国最常用的一种讨价还价模式。当然,根据危机性质和对手的不同,胡萝卜和大棒的分量会有很大差别。但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让对手在大棒威胁之下屈服,但只给尽可能少的胡萝卜作为回报。2002年以来朝鲜核危机陷入僵局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美国政府试图让朝鲜无条件放弃核武器而不愿给予任何回报。[32]只有在互动过程中逐步发现对手具有相当大的讨价还价能力之后,美国才可能考虑通过某种形式的议题联接(Issue-Linkage)或利益交换(Quid Pro Quo)来达成协议。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的和平解决和1994年美朝关于核问题的日内瓦框架协议都是这种逻辑的结果。

其次,美国的危机理论强调把握施压和妥协之间的平衡。危机期间向对手施加压力的目的是维护或促进己方利益,但施加压力过度很可能引起对手反弹,增大导致战争的风险;妥协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和平解决的协议,但同样面临让步过大的风险。这是危机管理者面临的基本政策困境。要走出这一困境,必须把握好施压和妥协之间的平衡。用斯奈德和迪辛的话说,就是要“谨慎施压”和“廉价妥协”,并实现二者之间巧妙的结合。[33]美国学者在古巴导弹危机之后提出的一系列危机管理原则,均反映了对危机管理困境的认识和把握二者之间平衡的需要。其主要原则可归纳为:决策集思广益;正确认知对手;追求有限目标;保持灵活选择;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尽力化解事态;围绕利益讨价;慎用武力威胁;争取广泛支持;相互保留面子;小心先例效应等。[34]

有的美国学者指出:一般情况下,美国倾向于以军事戒备和武力展示,甚至竭力发出准备动武的信号来向对手显示决心,但如果对手在能力上非同一般,美方在实际动武的决策上还是相当克制或谨慎的;美国愿意实施快速而非缓慢的升级,因为他们认为逐步升级容易被对方视为怯弱,招致对方的反制。但与此同时,美国只把军事手段作为施加压力的多种手段之一,并强调通过提升战备等级和军事部署调整等手段实施威慑;在鹰派势力占主导地位时,美国倾向于使用军事恫吓甚至核威胁,这既表明他们对核优势的迷信,也反映出他们对一旦常规力量部署后失去控制的担心。美国在朝鲜战争后期的谈判阶段和1954年的台海危机中,都曾根据当时提出的“大规模报复战略”,威胁对中国大陆使用核武器,并认为这是迫使中国接受停火条件和防止危机升级的重要原因。[35]

第三,强调危机行为的“合法性”,重视发挥政府各个部门的法律专家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一些有关危机问题的专家指出,危机行为的合法性不仅仅是指符合公认的法律规范,而且还包括更为广泛的主观上对己方行为正当性的坚定信念。

所谓“合法性”,在美国人看来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国际法、国际条约、某些国内立法,以及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授权下采取的行动。利用国际法和联合国授权的行动可以证明美国行为的正当性,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将对手置于“非法”地位,还可以让联合国充当调解人或向危机地区派出维和部队。例如,美国在1950年即以“联合国军”的名义干涉朝鲜内战,把朝鲜北方的军事行动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说成是“非法侵略”。又如,在1962年的古巴导弹危机期间,肯尼迪政府根据美国国际法专家的意见,把对古巴海域的军事封锁称为“检疫隔离”(quarantine),因为按照国际法的解释,军事封锁等同于宣战行为。此外,美国在采取军事行动之前,还根据1947年《里约互助条约》第6款和国际法第51款获得了《美洲国家组织》的授权和联合国的认可。这种重视“合法性”的行为方式,不仅有利于获得各方的支持或认可,有利于同对手讨价还价,甚至可以使对手在做出让步时“有法可依”,为自己寻找台阶。

第二个合法性来源是某些公认的原则、惯例或长期形成的传统。1938年的慕尼黑危机清楚地表明,维护“民族自决”原则能够增强讨价还价的地位。美国对拉美地区奉行的门罗主义传统,也增强了美国在古巴导弹危机中采取坚决行动的决心和讨价还价的地位。

第三个合法性来源是维持长期形成的某种安全“现状”。美国人一般认为维持现状一方的合法性高于打破现状一方。根据这种对合法性的理解和认识,美国不断卷入台海危机的行为,在美国看来就成了“有法可依”的“合法”行为。维持台海现状、捍卫美国对台安全承诺等等说辞,堂而皇之地成了美国干涉中国内部事务的合法性基础。在中方看来,2003年中美撞机事件的发生,完全是因为美国在中国沿海地区进行的非法的间谍飞行,但在美国看来,在国际公海上空的间谍飞行早已成为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合法行为。

不言而喻的是,美国对合法性的理解,充分体现了维护其既得利益的需要。由于大多数国际法都属于习惯法,其本身不具有国内法那样的强制性,一旦按照国际法行事不符合主权国家利益,降低其讨价还价能力和地位时,主权国家很可能将其抛在一边,转而寻求其他理由证明自身行为的合法性。[36]

虽然“危机管理”一词来自于国外,但中国共产党拥有80多年来丰富的应对危机的历史经验。中共自1921年成立以来,便不断面临对自身生存的威胁和挑战,经历过无数的危机磨练。中共领导至今仍然反复告诫全党,要居安思危,同外部敌对势力策划支持的“西化、分化”的颠覆和渗透活动作斗争。中国社会中的精英阶层对“百年屈辱史”记忆犹新,在发生外交冲突时,民族危机感会油然而生。就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而言,中国在对外关系的危机管理方面本应比美国有更大的发言权和更多的研究成果。

但从理论角度来看,中国对危机管理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仍往往局限在战略层次上看待危机决策,即按照“国家人格化假设”分析对手的决策和行为,而缺乏从微观层次提出专门的危机行为理论和危机管理原则。

危机理论的缺憾,并不等于中国的危机行为无章可循。 在当代中国的战略思想当中,有两个最著名、最实用、最简明扼要的指导原则,可以用来解释中国的危机行为。这两个原则都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面对日本侵略和国民党军事威胁的20世纪30-40 年代。

第一个指导原则是“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即坚持战略上的原则性与战术上的灵活性的统一。[37]毛泽东提出的“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原子弹也是纸老虎”的著名论断,[38]是“战略上藐视敌人”的集中体现。他的“纸老虎”理论,有利于在面对强大的敌人时增强中国共产党人的勇气和信心。同时,毛泽东也提醒人们,敌人又是能吃人的真老虎,在战术上、在处理危机时必须加以重视。

基于这一原则,在中国所经历的对外关系危机中,官方的声明总是具有强烈的道义色彩(如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国际平等,等等),强调强大和正义在自己一方,敌方是虚弱而且无理的。“战术上重视敌人”的处理方式并不出现在公开声明之中。因此,这些官方声明在美国人眼中经常被视为缺乏可操作性的、既不现实也不合理的原则性陈述(rhetoric)。哈佛大学教授江忆恩评论道:“象征性的战略文化(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政府战略的实用主义决策规则相脱节。从某种程度上讲,最主要的目的似乎是以习惯性的话语,以文化上可以接受的方式证明其行为的正当性。”[39]这一危机行为模式,即强硬的言词与谨慎的行动相结合,当然并非中国所特有,更非中国共产党所独有。中国行为的独特之处在于,此类“习惯性话语”根植于悠久的政治传统、强国心态和引以为自豪的文明之中,在中国人看来十分自然。但是,美国人透过意识形态的眼光、基于对上述危机行为合法性的理解来解读中国的声明,又自恃实力强于中国,因此中美危机在最初阶段总是呈现出政治上高度紧张的“相互藐视”的特征。

中国在危机中的另一个指导原则包括了三个概念或三个阶段。这一原则是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期间,为了打破国民党顽固派对中共的武装进攻而提出的。毛泽东指出,同顽固派做斗争应当“有理、有利、有节。”他解释说:……第一是自卫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就是说,决不可无故进攻人家,也决不可在被人家攻击时不予还击。这就是斗争的防御性。对于顽固派的进攻,一定要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之。第二是胜利原则。不斗则已,斗则必胜,决不可举行无计划无准备无把握的斗争。……这就是斗争的局部性。第三是休战原则。在一个时期内把顽固派的进攻打退之后,我们应该适可而止,使这一斗争告一段落。……决不可无止境地每日每时地斗下去,决不可被胜利冲昏自己的头脑。这就是每一斗争的暂时性。[40] “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同“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的原则是一致的,但前者在政治和行动上更加实用。中国把1962年的对印度作战和1979年的对越南作战称为“自卫反击”,以此来证明军事行动的正当性。基于同样的理由,在中美撞机事件中,中国从一开始就坚持“一切责任都在美方”的立场。因为人民解放军是在自己的领海线附近实施防御行动,而美国的飞机是对中国进行间谍活动,因此正义完全在中国一方。至于说复杂的技术问题和细节问题,则居于危机管理的次要地位。

然而这绝非意味着中国在未经仔细评估后果的情况下,就会草率地采取没有节制的行动。实际上,在实现了有限的目标之后,中方经常利用“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来说明妥协的必要性,为了更大、更长远的利益和目标而平息事态。例如,在处理因1995年6月李登辉访美所引发的危机时,中方通过取消高层互访和召回驻美大使等行动,暂时冻结了对美关系。为了缓解这一政治危机,克林顿政府发出了一系列信号,如克林顿亲自保证他将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建议在出席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期间,与中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在文莱举行会谈,并称要向江泽民主席转交一封克林顿总统的亲笔信;克里斯托弗还专门就美国对华政策发表演讲,强调对华政策的重要性。根据钱其琛的回忆,正是考虑到美国的上述姿态,他才同意在国际场合与克里斯托弗见面,并说这是“为了体现对美斗争‘有理、有利、有节’的外交策略”。[41]自此,这场危机的处理便告一段落。

不难看出,中美双方危机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谈判模式与各自的文化背景密切相关。首先,美国人习惯于从博弈的视角、以施压与妥协并用的手段来管理危机;中国则总要先做出政治上的是非判断,从正义还是非正义的道义视角看待冲突事件。这是中美双方认识和管理危机的最重要差异。其次,美国人习惯于针对具体问题,用利益交换的方式,寻求军事上、法理上或技术上的解决;而中国人倾向于强调大局,特别是依照当时两国关系的性质来进行交涉,力求达到政治上有理、有利的局面,一旦事态平息就不再纠缠于细节。美国中美关系专家文厚指出,“从总体上讲,……对美国人来说,谈判一词的含义是,通过妥协或利益交换寻求冲突解决,与此同时,依照相关的法律和司法体系来判断行为本身的正当性并保证承诺的兑现。中国人则倾向于强调自身原则的一贯性及其不言而喻的真实性;强调通过有条件的、非持久的协议来制约冲突,直到那些原则或真理取得胜利;重视以道义劝说为基础来达成共识与和谐。”[42]

实际上,中国政府在1995-1996年的台海较量、驻南使馆被炸事件及中美撞机事件中的谈判,都依循了同一种行为模式:首先根据“有理”的原则,对美国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提出强烈抗议,置美国于不义的地位;而后要求美国政府承认错误并为其错误行为向中方道歉。在上述的几次事件中,美国尽管没有完全满足中方提出的条件,但还是不得不做出某种妥协。当取得能够宣传的某种外交成果时(“有利”),便开始降低姿态,让风波逐渐平息下来(“有节”)。最后,中国官方总是强调中美关系的大局稳定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强调美方做出了妥协而中方坚持了原则立场,取得了重大的外交成功。

在历次中美政治军事危机的处理中,两国政府从未正式接受过对方对事件的解释。无从对争执做出一个具备法理意义的“结案”,也没有对防止以后发生类似危机做出一个双方都接受的正式约定。[43]表面看来,危机已经过去,中国坚持原则,保持克制,同时保留了继续提出要求和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危机中的争端并未获得解决。于是当类似危机再次发生时,人们习惯于从公众的历史记忆中寻求对新危机的认识,从而可能把偶发事件视为对方有意的挑衅行为。

四 总结历史经验,避免重大危机

国际危机的理论研究表明,危机及其管理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决策者对利益面临威胁、时间压力和战争可能性的认知。危机管理与战争行动的最大区别,在于后者着眼于打赢,而前者的目的在于防止战争,同时维护自身利益。因此,成功的危机管理只能是在双方的利益冲突点和利益共同点之间找到某个妥协点,双方都无法、也不应该追求压倒对手的最高目标。恰恰相反,双方的决策者应该把导致危机及其升级的因素视为“共同的敌人”,并一方面给出己方可以妥协的底线,另一方面努力减少对方的危机感,降低其受威胁的程度和相互的敌意,给予双方相对充足的反应时间,并避免采取可能导致战争的行动,从而增大危机的可管理空间。

从朝鲜战场上的兵戎相见,到后来一系列危机的和平结局,可以看到中美两国的决策者在处理双方危机中的一条“学习曲线”。双方的行为从力图打赢战争向威慑对手转变,又从威慑对手向共同管理危机转变,危机的可管理空间逐步扩大。但是,管理危机能力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双方已经找到了防止再次爆发严重危机或者更为妥善地管理危机的思路和机制,也不能掩盖双方对以往危机行为和结果的认知差距。

美国应在中美危机中吸取什么教训,是一个重要问题,但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之内。我们在这里思考得更多的是,中国方面在处理对美关系危机中,可以总结出哪些历史经验,以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或者在危机出现后更为妥善地管理,防止其发展为影响中国发展与稳定的重大危机。

首先,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是,中美危机预防与管理中间的首要因素是两国政治关系的基本状况。换言之,两国政治关系的改善是沟通信息、减少误判、降低冲突、达成谅解的前提。1978年以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对内政策,同争取稳定和改善对美关系的政策是一致并且同步的,因此管理中美危机的行为同执行“革命外交路线”的时期有明显的不同。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没有也不会再有毛泽东在发动1958年金门炮战时那种“意在击美”、“有机会就要整美国人一下”的战略意图。中国管理中美危机的出发点是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又尽最大努力防止冲突升级,因为中美关系的不稳定会带来中国社会和经济的不稳定。

但是,中美两国究竟是敌是友还是非敌非友的战略定位,至今不够清晰。[44]今天两大国之间所谓“建设性合作关系”,究竟是掩盖对抗性矛盾的一种外交辞令,还是对双边关系现状的一种陈述?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愿景,还是经过双方努力可以达到的长远目标?在中国日趋强大,而美国继续保持其超强地位的历史时期,双方是否愿意实现并且可能实现一种双赢局面?中国希望世界走向多极化,是否意味着它愿意看到以至希望促成美国走向衰落?美国说要战胜对其全球“领导地位”的挑战,是否意味着它最终要与崛起的中国为敌?这是关心本国前途的中美战略家们不能回避的问题,也是管理未来一旦发生的中美危机时不能不考虑的政治大背景。

其次,危机时期政府决策部门的相互协调,对舆论和公众情绪的引导,都至关重要。正因为中美战略定位的问题尚未解决,正因为许多人认为中美之间现在就是敌对关系,或随时可能成为敌对关系,或最终一定会成为敌对关系,今后一旦出现两国之间的危机(包括无意中的突发事件),人们所熟知的“敌人意象”就立刻会在一些政府部门、政治精英和公众中被激活,并且通过包括大众媒体在内的各种渠道,影响两国高层对危机的管理。

“敌人意象”被激活,很可能表现为媒体对中美敌对的历史和美国在炸馆、撞机等事件中的追溯和谴责,以及学生和公众要求上街示威游行,要求政府采取更为激烈的抗美行动等等。实际上,根据多次调查,中国知识精英和公众近年来一直对美国和中美关系持相当客观冷静的态度,[45]同官方对美政策是基本吻合的。因此,在危机期间“敌人意象”的激活和公众的激愤情绪并非必然,其关键因素在于政府有关部门和主流媒体如何相互配合,对公众加以引导,防止出现政府危机行为受表面上的“民意表达”制约的局面。[46]

虽然中美敌对时期中方的危机决策深受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国内政策和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为纲的外交路线的影响,但有一个优点不容忽视,那就是毛泽东能够在周恩来等少数高级干部的协助之下,做出最具权威性的决策,并且上下齐心,贯彻到底,基本上不受国内决策过程的拖累。中下层干部和普通民众谈不上知情权,而一旦被动员起来,就会自觉地、毫不迟疑地执行所有的决策。在许多情况下,正是毛泽东本人那种非凡的感召力、威望和收放自如的政治技巧,使人们无从发觉中方在危机中所做的妥协,发觉结果同初衷相背离的情况。这种决策过程简单明快、公众信息来源单一的背景,在今天的中国绝不可能再造。当任何未来危机出现时,人们从电子通讯和电视上得到多种不同报道、不同解读的速度,都将大大高于层层传达中央指示的速度。这就更有必要在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特别是对外关系的职能部门同对内宣传部门)、政府同媒体之间,建立相关的危机预警机制和信息传递系统,使最高决策者的意图在第一时间得到忠实的传达和贯彻。

再次,中美危机中的许多实例表明,美方的战略意图、决策机制和危机管理机制不但复杂,而且常常是混乱而自相矛盾的,因此要在“国家行为人格化”的理性模式之外,寻找对美国危机行为的更合理解释,改进应对措施。

国际危机方面的许多研究成果表明,一个国家的战略家虽然深刻了解本国决策面临的诸多制约因素,却往往倾向于从理性的角度看待对手的危机行为,即假设对手的一切行为都是在全面了解双方意图、能力和手段等重要信息和情报的基础上,根据本方利益的需要,经过精心策划而做出的理性决策。这就是所谓“国家行为人格化的理性假设”。然而从被引为“经典案例”的美苏古巴导弹危机,到冷战后的数次中美危机,都并不完全符合这种理性假设。

在美国,虽然危急时刻的权力主要集中在总统及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少数成员手中,平时决策中司空见惯的官僚政治斗争可能有所收敛。但是,由于面临时间压力和战争风险,危机管理者往往需要在十分有限的时间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常常面临着“信息泛滥”或“信息不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军事和文职领导人之间出现分歧等一系列障碍。政府与国会的政治争斗和沟通不畅更是经常出现。

回顾给李登辉发放访美签证、炸馆、撞机等事件中美方的危机行为,可以看到许多由决策过程复杂、混乱和内部斗争所产生的非理性因素。根据事后所得到的情况再做综合分析,很难想象美国领导人在允许李登辉访美问题上出尔反尔、北约飞机轰炸中国大使馆和用美军侦察机同中国战斗机相撞,都是当时美国最高决策者基于长远的战略图谋而精心策划的危机。但当时对这些事件的一种解释,是美方故意“测试中方反应的底线”,并且将事件同当时的“中国威胁论”、美国的全球霸权野心膨胀、遏制中国的图谋等战略大背景联系起来,对美方行为的程序细节和技术细节则不做过多描述。实际上,对于对手的决策程序和危机发生的细节了解得越详细,越准确,自己的战略判断就越正确,危机的管理也越完善。

第四,纵观朝鲜战争以来的历次中美危机行为,能够发现双方之间在危机时期的信息传递和直接沟通是逐渐改善的,近年来更有了通过有效沟通防范危机的事例。例如,由于有了在朝鲜战争前期缺乏沟通的教训,中美双方在越南战争期间通过各个渠道达成了避免直接交战的默契,划清了出兵同对方作战的底线。中方在对美方发出信号、沟通信息方面,表现得更为主动和积极。[47]又如,中国政府对2001年撞机事件的处理,显然从1999年的炸馆事件中吸取了经验,从引导舆论到把握反应的力度都有了改善。中国在2003年3月伊拉克战争前后对国际危机的处理,也同1999年科索沃战争前后的危机处理形成了对照,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中美关系恶化。更值得称道的是,中国政府准确地把握了美国在伊拉克战争后战略重点转移的动向,寻求中美之间在阻遏“台独”上的共同点,避免了中美之间的重大危机。由于过去的中美危机绝大多数涉及第三方,而今后中美之间的利益重合与矛盾的范围必将日益扩大到双边关系之外,两国在涉及第三方的问题和领域里越来越需要加强沟通,建立互信机制和危机防范机制。

第五,在吸取历史经验方面,无论是在中美战略家和学者的对话中,还是在中国方面旨在“知己知彼”的战略研究中,都有许多工作可做。以1996年的台海紧张局势为例,在中方看来,在自己的领海进行军事演习是被迫对“台独”趋势做出的反应,演习“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台独’势力的嚣张气焰,对稳定台海局势发挥了重要作用。”[48]有一则不断被中方引用的报道说,由于军事演习期间美军指挥机构发现中国出动了多艘核潜艇,美方将已派遣到台湾东边炫耀武力的航母编队后撤了近100海里,以避免同中国海军接触。[49]美方则认为,向台湾附近海面派遣航母编队是向盟友和国际社会显示美国决心的必要措施,是履行美国对台湾的“安全承诺”,是告诫中国大陆不能对台湾采取进一步军事行动,从而防止了危机升级。[50]中美双方对过去危机的认知差距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在中国的许多历史文献和教材中,对于中美危机中己方(特别是毛泽东等领导人)“战略上藐视敌人”的论述很多,“战术上重视敌人”的论述看不到或者一带而过,一些读者从中引申出来印象是,毛泽东比他以后的领导人在对美斗争中更有魄力,更加“敢于斗争,敢于胜利”。这种印象,客观上形成了对现行政策的压力。

在中国方面对历史事实的一些阐述中,不准确、不完整的事例也不少。例如,朝鲜战争时期的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奥马尔·布莱德雷在1951年5月的一次听证会上指出,如果按照朝鲜战场美军指挥官麦克阿瑟的建议,把战争扩大到中国境内,将犯重大战略错误。他说:“红色中国并不是一个谋求主导世界的强大国家。坦率地讲,在参联会看来,这一战略(即将战争扩大到中国境内----引者注)将使我们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敌人进行一场错误的战争。”[51]然而中国的一般出版物一直把这一段名言解释为杜鲁门政府承认与中国在朝鲜进行的战争是错误的和失败的。实际情况是,美国官方从未在出兵朝鲜问题上进行过反思。但是在越南战争问题上,美国的国内争论至今没有结束。

最后,对于国际危机管理的指导原则和方法,还需要做更多的研究。“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和“有理、有利、有节”都仍然有指导意义,但这两大原则都是对敌斗争中的原则,是敌方有意制造对抗时的对应原则,是在实力上尚未能压倒敌手时的行动原则。如果中国在对美关系中的指导思想是“增加信任,减少麻烦,发展合作,不搞对抗”,是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避免和化解重大危机,那么就需要对这些原则做出修改和补充,并且从微观上进一步完善预防危机、管理危机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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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的缘起是作者提交给2004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中美危机研讨会的英文论文。成文过程中,江忆恩(Alastair Ian Johnston)和史文(Michael Swaine)提出了宝贵的意见,谨此致谢。原载《美国研究》2005年第2期。

[2] 相关著作包括: Allen Whiting, China Crosses the Yalu: The Decision to Enter the Korean War(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Allen Whiting, The Chinese Calculus of Deterrence (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75); Alexander L. George and Richard Smoke, Deterrence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4); Davis B. Bobrow, Steve Chan, and John A. Kringen, Understanding Foreign Policy Decisions: The Chinese Case (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79); Gerald Segal, Defending Chin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Melven Gurtov and Byong-Mong Huang, China under Threat: The Politics of Strategy and Diplomacy ( Baltimore: JAN Press, 1980); Shuguang Zhang, Deterrence and Strategic Culture: Chinese-American Confrontation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2); J. H. Kalicki, The Pattern of Sino-American Crises: Political and Military Interactions in the 1950s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5); Thomas J. Christensen, Useful Adversaries: Grand Strategy, Domestic Mobilization and Sino-American Conflict 1947-1958(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6); 戴超武:《敌对与危机的年代:1954-1958年的中美关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此外,中国学者章百家、宫力、牛军、吴白乙、张沱生等对中美危机的个案进行过专题研究。

[3] 面临威胁的“基本价值”可能包括该国具体的国家利益,也可能涉及到该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声望,如捍卫承诺和讨价还价的能力,甚至可能涉及该国领导人自身的权力地位。这三类基本价值并非完全相互排斥,在许多危机中,上述基本价值可能同时受到威胁。古巴导弹危机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在美国决策者看来,苏联在古巴部署导弹的行为,对美苏战略力量平衡、美国在国际社会的声望及约翰·肯尼迪总统本人的政治生命同时构成了威胁。

[4] 关于卡特和里根时期中美两军关系的记述,参见Robert S. Ross, Negotiating Cooperati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1969-1989 (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p. 144-150, 236-239. 在里根政府时期,美国只限制四类武器技术的对华出口,包括:能够增强中国战略导弹、核武器、情报及反潜能力的技术。在这一限制框架内,美国可以向中国出售那些不威胁美国的地区盟国或不能打破台湾海峡两岸力量平衡的防御性装备。

[5] 台湾从领土主权的意义上说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本文中所指的“中美”,是指中美两国政府,因此台湾当局可以被视为中美以外的第三方。

[6] 莱博根据危机产生的政治和历史根源,将国际危机区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证实敌对状态的危机(Justification of Hostility Crisis);(2)衍生危机(Spin-off Crisis);(3)边缘政策危机(Brinkmanship Crisis)。详见Richard Ned Lebow, Between Peace and War: The Nature of International Crisis ( Baltimore and London: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23-97.

[7]在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中心和美国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的合作研究中,双方学者对这一问题达成了共识。详细论述可参见姜长斌和罗伯特·罗斯主编:《1955-1971年的中美关系——缓和之前:冷战冲突与克制的再探讨》,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写在前面”,第9页、正文第7、138-174页。

[8] 转引自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189-190页。

[9] 参阅陶文钊、梁碧莹主编:《美国与近现代中国》,中国社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2页。

[10]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53页。

[11] 见宫力前引文,第56页。

[12] 叶飞:《毛主席指挥炮击金门》,《人民日报》1993年12月24日,转引自苏格:《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303页;另见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61页。

[13] 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863页。

[14] 王文荣主编:《战略学》,国防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2页。

[15] 本文作者认为,根据能够掌握到的信息,没有证据说明克林顿政府的决策者在科索沃战争期间有意通过轰炸中国大使馆挑起与中国的政治危机,更不用说军事危机。在我们所听到的对事件的所有解释中,没有人认为是美国为了挑起中国的军事反应而故意制造了这起危机。

[16] Kenneth Boulding, “National Images and International System,”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III, June, 1959,转引自多尔蒂·小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261页。

[17] Richard Hermann and Michael P. Fischerkeler, “Beyond the Enemy Image and Spiral Model: The Cognitive-Strategic Research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49, No. 3, Summer 1995, p. 421.

[18] 转引自多尔蒂·小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262页。

[19] 在国际政治中,“自我证实的预言”常指一个决策集团为预防某种事态发生而采取政策措施,但正是这些政策措施,促成了它所要预防的事态的发生。例如,美苏冷战初期,杜鲁门政府预言一旦中共掌握了全国政权,中国将全面倒向美国的敌手苏联,于是美国采取了扶蒋反共的政策,支持国民党打内战,拒不同中共建立接触。美国此项对华政策的结果,是促使中共在建国初期采取了向苏联“一边倒”的政策,从而证实了美国的预言。

[20] Alexander L. George and Richard Smoke, Deterrence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Theory and Practi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4),p. 272.

[21]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进行时事宣传的指示》(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六日),http://www.pladaily.com/item/kmyc50/wenxian/19501026_wenxian.htm.

[22] 参见纪念朝鲜战争50周年系列文章,《当代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6期,第6-83页。

[23] 参阅Alexander L. George and William E. Simons, eds., The Limits of Coercive Diplomacy (Boulder· San Francisco·Oxford: Westview Press, 1994), pp. 15-16, 281-282.

[24]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 New York: Alfred A. Knopp, 1985), pp. 3-17.

[25]唐世平对“声望”在决策者心目中的地位及其对决策的影响进行了详细论述。参见Tang Shiping, “Reputation, Cult of Reputation, and International Conflict,” Forthcoming in Security Studies.

[26] Richard Ned Lebow, Between Peace and War: The Nature of International Crisis (Baltimore and London: 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187-188.

[27] Alexander L. George and Richard Smoke, Deterrence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Theory and Practice (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4), p. 536.

[28] 在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之前,面对萨达姆赤裸裸的战争威胁言论,美国政府曾不断向萨达姆发出美国将不会干涉的错误信号。可参阅徐辉博士论文:《从波斯湾到朝鲜半岛:后冷战时期美国危机管理比较研究》,2003年6月,第33页。

[29] Michael Brecher and Jonathan Wilkenfeld, A Study of Crisis (Ann Arbor, Michigan: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00), p. 177.

[30] 本文作者近年来参加的关于中美关系、台湾问题、中美危机、国际安全的研讨会中,中美双方经常各执己见,就这个问题产生激烈争论。

[31] “非零和博弈”的对立面是“零和博弈”。在“零和博弈”中,己方之“得”即对方之“失”,己方之“失”即对方之“得”。美国在后冷战时期的海湾危机、科索沃危机和伊拉克危机等几起危机中,都采取了“零和博弈”的政策,并最终导致了危机的恶性升级。这超出本文研究的范畴,属于不可管理的危机。

[32] 在1993-1994年的朝鲜核危机期间,面对美朝双方谈判屡屡陷入僵局的状况,负责与朝方谈判的首席代表卡卢奇多次抱怨说,美国政府试图要求朝鲜接受一切谈判条件,但只打算给一箱甜橙作为回报。转引自Ton Oberdorfer, The Two Koreas:A Contemporary History (Basic Books: 2001),p.291.

[33] Glenn H. Snyder & Paul Diesing, Conflict among Nations: Bargaining, Decision Making, and System Structure in International Crise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p. 254.

[34] James L. Richardson, Crisis Diplomacy: The Great Powers since the Mid-Nineteenth Century ( New York & Melbourn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Alexander L. George, ed., Avoiding War: Problems of Crisis Management (Boulder·San Francisco·Oxford: Westview Press, 1991); 中国学者胡平在其编著的《国际冲突分析与危机管理研究》(北京·军事谊文出版社1993年版)一书中,对美国学者提出的危机管理原则进行了编译和介绍; 徐辉在其博士论文:《从波斯湾到朝鲜半岛:后冷战时期美国危机管理研究》中,对美国学者提出的危机管理原则进行了归纳总结。

[35] Alexander L. George and Richard Smoke, Deterrence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Theory and Practi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4), pp. 235-265.

[36] Glenn H. Snyder and Paul Diesing, Conflict among Nations: Bargaining, Decision Making, and System Structure in International Crise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p. 184.

[37] 1936年12月,毛泽东在红军大学所作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演说中指出:“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我们是以少胜多的——我们向整个中国统治者这样说。我们又是以多胜少的——我们向战场上作战的各个局部的敌人这样说。”(《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一卷本,第209页)1948年1月18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决议草案《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中又说:“当着我们正确地指出在全体上,在战略上,应当轻视敌人的时候,却决不可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问题上,也轻视敌人。”这些论述后来被概括为“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口号,成为毛泽东战略和策略思想的集中表达。(《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一卷本,第1162页) 1957年,毛泽东通过下面这段话重新阐述了这一原则:“为了同敌人作斗争,我们在一个长时间内形成了一个概念,就是说,在战略上我们要藐视一切敌人,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一切敌人。也就是说在整体上我们一定要藐视它,在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上我们一定要重视它。如果不是在整体上藐视敌人,我们就要犯机会主义的错误。……但是在具体问题上,在一个一个敌人的问题上,如果我们不重视它,我们就要犯冒险主义的错误。”《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99-500页。

[38] 《和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1946年8月),《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一卷本,第1087-1092页;《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1957年11月18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99-500页。

[39] 江忆恩认为:“有证据表明,中国存在两类战略文化。一类由象征性或理想主义的一系列假设和优先选择所构成,一类是曾经在明朝时期的战略选择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行动原则。象征性的战略文化(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战略的实用主义决策规则相脱节,从某种程度上讲,其最主要的目的似乎是以习惯性的话语,以文化上可以接受的方式证明其行为的正当性。行动原则反映了我们称之为parabellum 或顽固的现实主义战略文化。从实质上看,它主张应对安全威胁的最佳途径是使用武力消灭敌人。这种偏好可以根据对自身相对实力的强弱的十分仔细的权衡得以调节。”见Alastair Iain Johnston, Cultural Realism: Strategic Culture and Grand Strategy in Chinese History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10.

[40] 毛泽东:《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707页。

[41] 钱其琛:《外交十记》,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311页。

[42] Alfred D. Wilhelm, Jr., The Chinese at the Negotiating Table (Washington D.C.: National Defens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5. 

[43]相对比较正式的结案,是在李登辉访美事件之后的1995年8月,美方向中方通报了以后类似情况下美国将单方面采取的若干限制措施。这一通报“基本上回应和解决了中方的严重关切”。见钱其琛:《外交十记》,前引书第313页。1999年炸馆事件后,美方就中国使馆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支付了450万美元的赔偿,中方也就美国在中国的财产损失做出了小额赔偿。美方就此次“失误”做出的官方解释,则没有被中方正式接受。参见陶文钊:《中美关系史(1972-2000)》,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62-369页)。2001年撞机事件后,中方损失的赔偿问题至今尚未得到解决,事件原因更是各执一词。

[44] 关于当今中美关系战略定位的一种分析,参阅王缉思:《美国大选后的外交政策走向与中美关系》,徐敦信主编:《新世纪初世界大势纵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236-246页。

[45] 参阅《环球时报》2005年3月4日发表的调查报告《五大城市民意调查:中国人如何看待中美关系》,http://cul.sina.com.cn/c/2005-03-04/113516.html;另可参阅赵梅:《中国人看美国》,陶美心、赵梅主编:《中美长期对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20页。

[46] 如果美国决心以中国为敌,挑起重大危机,需要全国上下同仇敌忾地应战,当然另当别论。

[47] 参见李丹慧:《三八线与十七度线:朝战和越战期间中美信息沟通比较研究》,www.shenzhihua.net.

[48] 王文荣主编:《战略学》,国防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2页。

[49] 参阅苏格:《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750页。

[50] 此外,正如许多美国学者把1954年12月《美蒋共同防御条约》的最终签订与1954年台海危机相联系一样,许多美国学者把1996年《美日防卫合作指针》的修改与中国在台海地区的演习联系起来。

[51] 转引自Akira Iriye, Across the Pacific: An Inner History of American-East Asian Relations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67), p.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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