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救灾款被贪污挪用的几率有多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844 次 更新时间:2008-05-2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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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1.一条令人动容的留言

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生活节律一下子被打乱,我的一个很大变化是留在网上的时间比读书写作的时间长了。留在网上干什么?主要想了解灾区灾民境况和救灾进展情况,其次是想了解灾区之外的人的愿望、情绪和要求。

非常时期,人性美和高贵灵魂突然汇集成了感天动地的精神图景,让你无时无刻不处在感动之中,很多网友的留言都让人热泪盈眶。

今天我不引述那些激动人心的留言,只引述一则令人难以忘记的留言,留言很短,寥寥16个字——

“我捐款了,谁贪污我的捐款,全家死光光!”

面对这则留言,我没有笑出声来,心里感觉很酸楚,很无奈,很凄凉,很落寞,很悲伤……总之,很不是滋味。

捐款并留言的是什么人?我想,也许是一个民工,捐出的是自己挣的血汗钱;也许是一个青年学生,从为数不多的菜金中撙出了十块八块来尽学子的情怀;也许是一个下岗工人,瞒着自己的老婆把用来买油盐酱醋的钱偷偷捐了;也许是一个乞丐,倾其所有表达了一个人的高贵与尊严;也许是一个小学生,把储蓄罐打碎取出一捧硬币同时也捧出了一棵稚嫩而鲜红的心……所有这些人都有理由担心这笔为数不多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极为重要的钱被什么人贪污了去。

为什么?经验使然。

2.什么人让国民成了惊弓之鸟?

信手拈来三件事。

第一件事在四川,也就是汶川大地震发生的那个省份。2004年,上级划拨给四川省宣汉县50万元扶贫资金,时任扶贫办主任周谦找到副主任牟小林苦思良策,通过商量,他们决定委托某校开办劳务培训班,周、牟二人开出条件:学校每年给扶贫办支付15万元工作经费,学校爽快地答应了。2004年12月10日,本年度劳务培训结束,牟小林按照周谦的吩咐,到学校提走了5万元现金,二人各分1万元,剩下3万元暂未处理。2005年2月1日,牟小林再从学校提走10万元,将其中5万元交给单位,作为发放职工的春节福利。事后,两人把上次剩下的3万和这次没有交公的5万均分,各得4万元。2005年,上级划拨扶贫资金65万元,该校又获得了当年度培训业务。2005年11月4日和2006年1月4日,学校分两次兑现15万元“工作经费”,其中10万元由周、牟两人均分,剩下5万元至案发时还没分掉。后来,这两位公仆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第二件事在甘肃。2008年1月14日,兰州市榆中县扶贫办原主任安得卫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接受审理,与其同堂受审的还有榆中县扶贫办原会计魏志千。这两位公仆又有怎样让人赏心悦目的贪腐事迹呢?检察机关指控,安得卫在任县扶贫办主任一职期间,从2002年3月到2007年1月,分别收取榆中县某局局长张某、某种鸡场场长孙某、某乡书记孙某、某村支部书记冯某以及某营销会会长周某等9人送来的“感谢费”共计40.7万元,同时还采取扶贫资金返还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11万元,而魏志千则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扶贫返还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2.11万元。2003年,榆中县扶贫办为了完成筹措县城环城公路建设资金8万元的任务,经扶贫办主要领导研究,决定从当年7个乡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430万元中,按2%左右抽取资金,并安排会计魏志千具体执行。通过协调,2003年至2004年,魏志千陆续从7个村收取资金8.4万元,均未办理任何手续,未建任何账目。2003年12月13日,榆中县扶贫办将8.4万元中的4万元,作为环城公路建设资金上缴县财政,其余4.4万元被安、魏两人贪污。2005年9月至10月期间,因为获得了一项农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扶贫资金77万元,榆中县某营销会会长周某为了感谢安得卫的支持,并且也为了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在自己的车上给安得卫现金8万元。2006年6月,通过安得卫的协调,周某又获得了“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60万元,周某再次拿着5万元现金在安得卫的办公室送给安。而就是在这样的“礼尚往来”中,安得卫于2007年1月再次协调、帮助周某获得了“某农作物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扶贫资金60万元。当然,周某又送给了安得卫“感谢费”现金10万元,安得卫予以了收受。检察机关指控,安得卫分别收取榆中县某局局长张某、某种鸡场场长孙某、某乡书记孙某、某村支部书记冯某以及周某等9人送来的“感谢费”共计40.7万元。

第三件事在山西。山西国家级贫困县和顺县有一位公仆叫崔保红,是这个县的县长。2001年至2005年,崔保红先后次接受33人贿赂,收受贿款300万元。经查证,崔保红300多万元的受贿金额中,有200多万元为煤老板所送。崔保红除了抓煤炭工作外还主抓事业单位进人,这是他另一受贿来源。一开始是一万两万,价格不等,发展到后来,崔保红“进一个人5万元”就成了全县皆知的明码标价。2004年,经和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杨彦荣提议,崔保红同意并决定,由杨彦荣与和顺县长沟煤矿、富阳煤业等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具体操作,以虚列经济补偿对象名单的办法,先后两次从晋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套取社保金429万元。在崔保红的授意下,杨彦荣先后和长沟煤矿矿长张跃华、富阳煤业董事长闫新民等人商议并运作,先后数次从和顺县县财政局社保金专户下拨至上述企业的社保金中提出现金共256万元给了杨彦荣。杨彦荣将其中的11万元用于在套取社保金中送礼使用,剩余的245万元被崔保红、杨彦荣二人非法占有。据办案人员介绍,崔保红在太原有5处房产,价值144.3万元。案发后共追回现金411万元,车 辆18辆,折款315万元,房产协议4处,折款119万元,共计追回845万元。检察机关指控,崔保红涉案金额共为942.6万元,其中贪污245万元、挪用390万元、受贿300余万元。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崔保红5年敛财近千万,被判有期徒刑20年。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崔保红在当公仆的短短5年间,就辛辛苦苦敛财近千万元。

至于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办原主任谢乃金谢乃金自2002年9月任扶贫办主任起,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加大开支,4次将扶贫款非法占为己有,共贪污扶贫款近14万元;广东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原处长李肇祥因涉嫌利用担任省直单位扶贫办副主任的工作便利,侵吞扶贫款人民币21.9万元;四川省乐山市扶贫办、以工代赈办原副主任马国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公款582万余元,获违法所得245万余元,行贿16万元……就不值得一提了。

是上述我信手拈来的公仆们的模范事迹使善良人警觉到自己的捐款有可能被贪污吗?我想不是,道理很简单:在一条穷凶极恶的江河之中,你很难确认究竟是哪一朵浪花击中了你。

我们向来有一种强调“正面报道”的新闻国策,尽管如此,公仆们贪污扶贫款救灾款的模范事迹在有良知的媒体工作者的努力下,仍旧汇集成了巨大的信息流,强烈地冲击着国民的神经,把人弄成了惊弓之鸟。

人是万物之灵,这句话不仅仅是对人的赞美和夸耀,它同时也在强调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在人面前被掩盖,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不被人感知,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止人根据这个世界的实际状态做出自己的判断,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抗拒人在内心深处积淀成支配其行为的经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成为惊弓之鸟的——他们对于腐败的恐惧犹如对蛇蝎的恐惧,他们总是想躲避它,尽量不要和它产生直接的瓜葛,问题是现在你动用了你的钱财,公仆们见到钱财必然像蛇蝎见到猎物那样眼睛发绿、虎视眈眈,所以你只能像惊弓之鸟那样惊恐着,担心着,忧虑着。

在网络留下“我捐款了,谁贪污我的捐款,全家死光光”诅咒的人就处在这样一种状态。

3.大爱无边

既然所有的经验都指向捐款有可能被贪污,人们为什么还要捐款呢?这就要说到人性中极为辉煌崇高的那一面了。当公仆们的人心由于贪腐而变得晦暗之时,恰恰是那些普普通通的人,内心天青日朗,一片光明,这是因为他们为自己的灵魂预留了置放善良与博爱的空间。

说到这里,我想说到一个修女,一个被世人亲切地称为“特蕾莎嬷嬷”的人,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一个作为“圣者”进入历史记忆中的人。

特蕾莎1910年生于南斯拉夫,37岁正式成为修女,1948年远赴印度加尔各答,在那里成立仁爱传教修女会,竭力服侍贫困中的最穷苦者。她创建的组织有四亿多美元的资产,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乐意捐款给她;她的手下有七千多名正式成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一百多个国家;她认识众多的总统、国王、传媒巨头和企业巨子,受到他们的仰慕和爱戴,可是,她住的地方惟一的电器是一部电话;她只有三套自己洗换的衣服,连袜子也没有。她把一切都献给了他人。1979年,这个人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授奖辞这样评价她的事业:“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天赋价值。那些最孤独的人,处境最悲惨的人,得到了她真诚的关怀和照料。这种情操发自她对人的尊重,完全没有居高施舍的姿态。她个人成功地弥合了富国与穷国之间的鸿沟,她以尊重人类尊严的观念在两者之间建设了一座桥梁……”1997年,这位修女去世,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极大震撼:在印度,不计其数的普通人冒着倾盆大雨走上街头,悼念他们敬爱的“嬷嬷”,总统为此宣布取消官方活动,政府宣布为她举行国葬,总理亲往加尔各答敬献花圈,发表悼念演讲;从新加坡到英国,从东方到西方,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纷纷发表讲话,为这位“仁慈天使”的逝世感到悲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发表声明向她致敬;罗马天主教还特别举行弥撒为她追思;甚至印度最大的清真寺教长也说,她是一位“永生的伟大圣人”!

她究竟做了什么,以至于人们如此热爱她感激她崇拜她?她做了很多很多事情,这一切事情都可以简化成为一个字,那就是“爱”字——对贫困者的爱,对穷人、病人、孤儿、孤独的人、无家可归的人和临终的人的爱。

让我们听一听她的话。

她说:“我们和基督同在,因为他爱我们。我们只要记着上帝是爱我们的,我们就会像他爱我们那样去爱他人。”

她说:“如果我们说‘我爱上帝,但是我不爱我的邻居’,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连每日相见、彼此接触的邻居都不爱的话,你怎么能爱一个看不见的上帝呢?重要的是去认识爱的含义。”

她说:“你们要发现你们的贫乏,然后将爱灌输到贫乏之处,从灌输爱心做起。我在大街上遇到穷人时,会给他一碗米饭或一片面包,我有一种满足感,因为我已经尽了责任,我帮他解除了饥饿。但是对他而言,他是一个无家可归、被社会的大门所拒绝、被遗弃、遭唾骂、受威胁的人,这样的贫穷对他来说是伤害最大的,也是我们使他们摆脱贫穷最难做的事情。请你们为我们祈祷,将我们所开展的事业的喜讯传到各个地方。我们需要你们这样做。你们应该在自己的国家里逐渐了解贫困和贫乏的人,如果我们审视一下自己的家庭生活,就会发现家人之间相互微笑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那么就让我们从相互微笑来开始我们爱的传播吧。”

她说:“上帝赐给我们礼物是要我们互相爱戴,我们都能够用上帝的礼物做我们能做到的事情。让我们为了基督施与他人爱心吧,像他爱我们那样互相爱戴。让我们用无私的爱去爱他,让我们在圣诞节即将到来之际基督、为我们彼此献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中保持对基督的爱,和所有我们接触过的人共同分享他的爱。传播到大众中间的欢欣是实实在在的,因为我们和基督在一起,没有什么理由不使我们欢欣鼓舞。基督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他就在我们所遇到的穷人中间。基督是我们送给他人的微笑和他人带给我们的微笑。愿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决不使一个孩子被遗弃;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恶劣环境,我们都要保持微笑。我们一定要为美好的生活而生活。”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这些朴素无华的话语让我们振聋发聩,这是因为在我们平庸晦暗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离这种伟大的情怀太过遥远,是因为我们总是被浸淫在形形色色的美丽谎言之中——特蕾莎修女几乎走遍了全世界,所到之处到处都受到教皇一般的欢迎,唯独没有到过中国和苏联,因为这里所有的宣传机器都在告诉人们,这里的人民都幸福美满,根本不需要她。

我曾经悲观地认为,在一个既不信仰上帝也不相信轮回的地方,要培养起博爱的情怀是极为艰难的事情,我气馁了,我甚至认为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特蕾莎修女的高度。然而,在非常时期,在重大灾难和重要社会事件(1989年)面前,无数与上帝隔绝的人却一下子变得像圣徒一样圣洁,像特蕾莎修女那样展示无边的大爱,去做很多很多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就像这次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我们看到的那样。

公众表现出的人性光辉和灵魂的高贵,的确让我们热泪盈眶。

但是,特蕾莎修女没有遇到我们遇到的问题,她用不着在网络留下“我捐款了,谁贪污我的捐款,全家死光光” 的诅咒。可见,在我们这里,在无边的大爱中还有无边的罪恶袭扰着我们的心性,我们不知道我们能够坚持多久。当大难过去,生活再次显现出平庸乏味之时,当公仆们的贪腐行为再次接连不断涌入我们眼睛和耳朵的时候,我们还能做到特蕾莎修女那样好吗?

我很怀疑。

4.现实终归是现实

回到标题:捐款被贪污的几率到底有多大?

其实这是一个很难给出答案的问题,依据人们的常识和经验,几率应当是百分之百:担心捐款被贪污的绝非上面那位留言者一人,我还看到另一位网友在博客中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我也为四川地震捐了善款,然而在捐出善款的同时也有一些忧虑萦绕在心间,这就是对所捐款项流向何处,何人受惠不够明了,即缺乏必要的知情权。本来满怀善心捐款却因为缺乏应有的知情权,难免对是否有人利用人们的善心截留挪用贪污善款存在疑虑,若确实存在有人趁机大发国难财的问题,那么真正应该得到受助的难民灾民反而不能领受众多捐助者的善款。因此,捐助过程应公开透明,要贯穿收取善款,公开交善款者名单和所交款额,公开上交善款凭证,募捐机构、部门、组织公开善款用途、资金流向及每一笔善款尚未使用的余额,把这些情况反馈于社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之于众。这是规避借着抗灾赈灾大发国难财,防止亵渎捐款善举,防治腐败的良策。依腐败的严峻形势、以往截留挪用贪污扶贫款、赈灾款、社保基金的教训,我们应该想到,一些丧尽天良贪婪成性的人见钱就贪,不择手段敛财,他们看不得钱,必然会打截留挪用贪污地震救灾款物的主意,发国难财。他们总以为在他们的地盘势力大,群众受其摆布不敢举报,就以募集善款的名义,搞暗箱操作,把水搅浑,趁机把救灾款物据为己有或小团伙所有。对此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留下对救灾款物监管不力的死角从而给不法之徒钻了空子。只有严守规定,从严监管,对胆敢贪占救灾款物者严惩不贷,才能保证救灾款物全部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但是也不尽然,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不是于5月20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吗?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不是在地震灾区指导抗灾工作时强调对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者要严惩不贷吗?事情是不是应当好一些了呢?

不知道但是我但愿如此。

为了达成这样一个目标,把捐款被贪污的几率降到最小最小,我觉得有必要提请敬爱的公仆们在意一下,挪用、贪污抢险救灾物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些犯罪活动有可能构成挪用特定物资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

A.挪用特定物资罪:掌管、经手国家财政分拨特定款物(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用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B.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其中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C.贪污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以五千元为起点,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情节的,仍应追究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拜托诸位,您甭学什么特蕾莎修女,那个疯魔老太太实在不着边际,您只要看在老百姓不容易的份上,看在灾民们急需救助的份上,暂时中止一下贪腐,就感恩戴德了,您也甭计较网友那句留言,那是气话,其实他并不真的希望诸位“全家死光光”。

(200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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