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一张考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685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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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 (进入专栏)  

这是一门通识教育的选修课,学生从大一到硕士生都有,课程名称是“批判阅读”。期中时,我给学生的第一次考试只有一个题目,但是同一个题目分两阶段考。第一阶段的试题很简单:

请仔细阅读以下文本并提出自己对这个文本的看法,赞成或不赞成都请阐述理由:

甲申文化宣言(注1)

……文明多样性是人类文化存有的基本形态。不同国家和民族的起源、地域环境和历史过程各不相同,而色彩斑斓的人文图景,正是不同文明之间相互解读、辨识、竞争、对话和交融的动力……

我们主张文明对话,以减少偏见,减少敌意,消弥隔阂,消弥误解。我们反对排斥异质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更反对以优劣论文明,或者将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形容为不可调和的冲突,甚至认为这种冲突将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

……我们主张每个国家、民族都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都有权利自主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或在某些具体领域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因素;同时也有权利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文化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我们反对文化沙文主义和文化歧视,并认为此类行为是反文化的。

华夏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至今仍是全体中国人和海外华人的精神家园、情感纽带和身份认同……

我们接受自由、民主、公正、人权、法治、种族平等、国家主权等价值观。我们确信,中华文化注重人格、注重伦理、注重利他、注重和谐的东方品格和释放着和平信息的人文精神,对于思考和消解当今世界个人至上、物欲至上、恶性竞争、掠夺性开发以及种种令人忧虑的现象,对于追求人类的安宁与幸福,必将提供重要的思想启示。

我们呼吁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推行积极有效的文化政策:捍卫世界文明的多样性,理解和尊重异质文明;保护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实现公平的多种文化形态的表达与传播;推行公民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文化、道德教育,以及激励国家、民族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把学生作答的卷子都收回来;很快地翻一下,果然不出所料,所有学生都表示赞成,而且努力地试图演绎“甲申宣言”的立场。“文化多样”这个标语或概念,显然已经成为非常“政治正确”的主流思想。

这个时候再发第二阶段的考题:“政治正确”的东西不一定正确。请详细回答下列问题:

甲申文化宣言

A.“我们主张文明对话,以减少偏见、减少敌意,消弥隔阂,消弥误解。我们反对排斥异质文明的狭隘民族主义,更反对以优劣论文明,或者将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形容为不可调和的冲突,甚至认为这种冲突将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

1.何谓“狭隘”的民族主义?与“不狭隘”的民族主义差别何在?“狭隘的民族主义”是否一定“排斥异质文明”?“异质文明”又如何界定?纳粹德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可是一点不排斥来自意大利的“法西斯”内容和仪式。多少共产 党国家,从苏联到阿尔巴尼亚到越南,曾经既是民族主义者又是国际主义者;或者,有多少国家,有时候是民族主义者,一变脸又是国际主义者。也就是说,当“异质文明”符合“狭隘的民族主义”所需时,随时可以被拥抱,因此,不“排斥异质文明”不一定代表心灵的开放和“文明对话”。请提出你的看法。

2.“排斥异质文明”是否一定等同“狭隘的民族主义”?近数年来,欧洲国家最大的辩论之一便是,如何对待伊斯兰文化中某些价值观,譬如所谓“荣誉处死”。在德国和英国都有来自伊斯兰国家的移民妇女被自己的家族杀害,理由是这些妇女违反了某些伊斯兰的“荣誉”观,譬如跟不为家族所认可的男性交往。当这些以基督教价值为主流的国家要对杀人者进行审判时,争议的关键就是:所谓“荣誉处死”这种“异质文明”,是不是应该被德国或英国这种基督教国家所“排斥”?如果“排斥”这种“异质文明”,是否就成为“狭隘的民族主义”?

事实上,当欧洲知识分子以“文化相对论”的理由来要求容忍“荣誉处死”这种价值时,最强烈的反对声音来自伊斯兰世界内部的知识分子,很多人认为“荣誉处死”根本不能代表伊斯兰文化,而是被曲解滥用了。他们认为,欧洲知识分子所谓对“异质文明”的尊重,落实了反而是对伊斯兰人权的践踏。请阐述你的立场。

3.你是否也反对“以优劣论文明”?是否也反对“将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形容为不可调和的冲突,甚至认为这种冲突将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如果否,请解释为何文明可以论“优劣”。如果是,请回答以下问题:

a.在崇尚“荣誉处死”和认为“荣誉处死”就是谋杀的两种文明之中,有没有“优劣”之分?

b.这是否应该被解释为两个“文明”之间的冲突?可不可能“荣誉处死”这样的议题,在伊斯兰文明内部本身就有争议和冲突?

c.两千五百年前,雅典国王在纪念阵亡将士时,叙述雅典价值和斯巴达价值的差异:“雅典的政府管治尊崇多数而非少数,因此它被称为民主。在生活领域里,我们主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我们和敌对国的不同更在于,我们是开放的,绝不排斥外国人在本国的学习或观察机会,即使我们的开放可能遭敌对国利用……在教育上,敌对国从人民在襁褓中就开始残酷劳其筋骨,我们却主张个性教育。”请问雅典和斯巴达所代表的两种文明,是否也没有“优劣”之分?

d.英籍作家拉什迪因作品贾祸,被伊朗发出追杀令而不得不藏匿多年;丹麦漫画家的作品因为被认为亵渎伊斯兰宗教,而引起欧洲多国使馆被焚;“9·11事件”引发全球恐怖行动。请问文明之间的冲突可不可能“导致灾难性的政治角力和战争”?如果这些国际冲突不是“文明”之间的冲突,那么它是什么?

B.“我们主张每个国家、民族都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都有权利自主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或在某些具体领域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因素;同时也有权利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文化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

1.请问“传统文化”由谁来界定?如果是政府,是统治者吗?如果是民间,是多数族群吗?是权力阶层吗?譬如中国文化中,经世致用的儒家固属传统,主张无为的老庄是不是?即使在儒家思想中,讲究“君君臣臣”的孔子固属传统,强调“君为轻,社稷为重”的孟子是不是?汉族的史观固属传统,满、蒙、回、藏、苗、瑶、维吾尔的史观算不算?如果“自己的传统”和“自己的传统”之间有矛盾时,请问“每个国家、民族都有权利和义务保存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这句话如何解释?如何落实?

2.谁有权利来决定“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或在某些具体领域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因素”?政府吗?统治者吗?另外,选择“接受”“不完全接受”“完全不接受”外来文化的依据是什么?“宣言”中这句话要如何执行?

3.谁能代表一个国家里的全体国民去“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文化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政府吗?统治者吗?知识菁英吗?

C.“华夏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至今仍是全体中国人和海外华人的精神家园、情感纽带和身份认同。”

1.你同意吗?你有没有“不同意”的权利?

2.试界定“海外华人”──是否包括美籍华人或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人?譬如新加坡人, 他应该把“华夏56个民族”的文化当作他的“身份认同”吗?如果是,那么他和他国家中的马来人如何共处?

3.这一句陈述,和B的陈述有无矛盾?

D.“我们确信,中华文化注重人格、注重伦理、注重利他、注重和谐的东方品格和释放着和平信息的人文精神,对于思考和消解当今世界个人至上、物欲至上、恶性竞争、掠夺性开发以及种种令人忧虑的现象,对于追求人类的安宁与幸福,必将提供重要的思想启示。”

1.你是否同意此处对“东方品格”的认定?

2.你是否同意作者的论断?

E.“我们呼吁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各国政府推行积极有效的文化政策:捍卫世界文明的多样性,理解和尊重异质文明;保护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实现公平的多种文化形态的表达与传播;推行公民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文化、道德教育,以及激励国家、民族和地区间的文化交流。”

1.“焚书坑儒”是秦始皇“积极而有效的文化政策”。“文字狱”的恐吓与“博学鸿儒”的招安是清朝统治者“积极而有效的文化政策”。纳粹和前苏联都曾有过“积极而有效的文化政策”;同时,文化政策也是培养人才、提升国民素养的手段。你认为,什么是政府可以做的,什么是政府不可以做的?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2003年开始推动《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在2005年10月终于得到154个成员签署,只有美国和以色列投反对票。此“宣言”由加拿大发起,法国主推。加拿大发起之初衷是由于加拿大限制美国杂志进口,被美国告到联合国,指控加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法国则是强烈的“文化特殊主义”者,认为文化与其他商品不同,必须受到主权国家的保护。譬如,它用政策手段防堵美国影片进入法国市场。此两国遂发起《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联署行动,主要目标在防堵美国文化商品的渗透和垄断。意即,在“文化多样性”的背后,其实有极大的商业利益的角力(注2)。

2005年联合国“公约”得胜,支持者宣称,尔后各国得以不被美国文化霸权所主宰,文化多样性得以保存;反对者则忧虑,许多国家将以此“公约”为依据,打着保存“文化多样性”的旗帜,不让国际的电影、杂志、报纸、网络信息进入国内,剥夺人民和全球同步的知识权,造成统治者意识型态的文化垄断。

以此国际背景重新阅读《甲申文化宣言》,请评论其意义所在。

学生们做完第二阶段考题,得到了“教训”,来对我说:以后知道什么叫“批判阅读”了。■

(注1)2004年9月3日至5日,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在北京举办文化高峰论坛,主题是“全球化与中国文化”。闭幕会上通过《甲申文化宣言》,由许嘉璐、季羡林、杨振宁、任继愈、王蒙五位任发起人,共有72位专家学者共同签署。

(注2)法国政策规定,电视所播放非欧洲影片不能超过40%,主要电视台必须将收入的3%投资于电影制作,其中2.5%指定给本土片。每一张卖出的戏票,课以11%税,用来支持法国电影制作;外国片若与法国合作,亦可享受。法国4500个戏院中,好莱坞片只占25%,相对于在德、意、英等国,超过80%。政策操作结果,法国年产130-150部影片,占全球第三大,仅次于印度的800部和美国的500部。法国片占有欧洲市场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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