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重访诺贝尔文学奖——从耶利内克获奖说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64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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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 (进入专栏)  

近日从各方面的报道得知,负责评选一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文学院宣布,将2004年度的诺贝尔文学授予在文坛颇有争议的奥地利女作家艾尔夫雷德·耶利内克,以表彰她在其小说和剧作中,“用充满乐感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这个充斥着陈腐和压抑的社会的荒谬。”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位素来被认为是以凶杀、暴力和情色为描写对象的奥地利女作家很快便在维也纳召开记者发布会,正式宣布她不会去斯德哥尔摩领取诺贝尔文学奖,她公开宣称:“我不会去斯德哥尔摩接受该项大奖。”耶利内克在解释自己这一惊人决定时,首先提到自己由于健康原因无法前往斯得哥尔摩领奖。她同时认为,自己没有资格获得这一大奖。用她本人的话说,在得知获得这一如此崇高的奖项后,她首先感觉到的“不是高兴,而是绝望。”她甚至表示:“我从来没有想过,我本人能获得诺贝尔奖,或许,这一奖项是应颁发给另外一位奥地利作家,彼杰尔-汉德克的。”确实,熟悉德语文学史的人都认为,就文学成就而言,彼杰尔-汉德克的自然在耶利内克之上,前者曾被认为是德语文学界最重要的后现代主义小说家。耶利内克1946年出生于奥地利小镇穆尔祖什拉克,年轻时就开始创作诗歌,此后多次获得由德国人颁发的各种文学奖项。她的主要作品包括《我们都是骗子,宝贝!》(1970)、《作为情人的女人们》(1975)、《美好的时光》(1980)、《钢琴教师》(1983)、《情欲》(1989)等。作为奥地利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耶利内克在德语文学界乃至整个欧洲文坛也算得上是一位名家了。

尽管耶利内克采取了当年类似法国作家萨特的做法:拒绝领奖,但是,听到她获奖消息的人仍感到吃惊,其反应不外乎这样两种:瑞典文学院怎么又出人意料地给了一位名气不那么大的欧洲女作家?看来诺贝尔文学奖又与中国作家擦肩而过了!连我这位与瑞典文学院以及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主席埃斯普马克教授有过交往的中国学者也感到一阵吃惊。因为在此之前,确实人们曾对今年的候选人作过种种猜测:在男性作家中,数次获得提名的美国犹太作家菲力普·罗斯,享誉世界文坛有着众多读者的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等,都是人们频繁谈论的热门候选人。而在女性作家中也不乏强有力的竞争者,其中包括阿尔及利亚作家杰巴尔、美国作家奥茨、丹麦作家克里斯蒂森以及同样几度被提名的加拿大女作家马格丽特·阿特伍德等。当然,作为当代奥地利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耶利内克的获奖自有其无可争辩的理由,尤其是她对文学语言的准确把握和娴熟使用不得不令人折服,但最后的评奖结果仍使大多数人所始料不及。在此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的评奖原则有何特殊性?它的奥秘究竟何在?对此奥秘评奖委员历来是守口如瓶,但我这里仅根据我本人和瑞典文学院一些院士的接触以及一些资料中所披露的情况作一分析。

提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众多获奖作家,人们每每会表示不平:为什么举世公认的欧洲文坛大师托尔斯泰、易卜生和左拉等未能获奖,而一些成绩不甚突出的二流作家却摘取了诺贝尔的皇冠?为什么乔伊斯、普鲁斯特等具有理想主义倾向和先锋意识的意识流大师未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而在他们之后的意识流小说家却频频获奖了呢?当然要对此作出全面的分析并非本文范围所及,但我仍想对这其中的种种复杂因素作一概括性分析。

我认为,我们应当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原则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就不难发现上述原因了:各个时期的评奖委员们的审美趣味不一,鉴赏力不尽相同;文学风尚的不断变化,往往致使昨天备受冷落的作品可能在今天大受推崇;评奖委员本身的个人偏好以及涉猎范围所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诺贝尔文学奖不授给死去的作家。据说当年托尔斯泰的未获奖是因为当时的评奖委员认为他是一位无政府主义者,左拉的未获奖是因为其作品的自然主义倾向掩盖了其应有的理想主义倾向,易卜生则因为在当时的批评界尚有争议而未被提名。不幸的是,上述三位大师级的作家都未能等到批评鉴赏趣味的变化就离开了人间。而乔伊斯和普鲁斯特的意识流小说的价值在他们生前并不为批评界所认可,等到他们身后被“重新发现”时已经为时过晚。此外,有时也不能排斥其中复杂的政治因素,今年的耶利内克的获奖在不少人看来是出于政治的考虑,因为这位女作家对奥地利的严厉批判已尽人皆知,但评奖委员会肯定会对之予以否认。尽管评奖委员们在各种场合多次声明,“评奖委员会是不带任何政治偏见的”,但正如埃斯普马克主席自己所坦言的,有时主观意图未必能导致与之相一致的客观政治效果,因而难免“产生一定的‘政治效果’”。人们都清楚地记得,当年诺贝尔在其遗嘱中宣称,文学奖应授给写出“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优秀作品”的文学家,但对这个“理想主义倾向”究竟作何理解或解释,这在各个时代的不同评委那里都不尽相同,有时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因而就“导致了一些真正伟大的作家未能获奖那,而一些成绩并不十分突出、并未作出最大贡献的作家倒被提名获了奖”。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不少,但为其辩护的理由也同样充足:我们有我们自己的评奖标准和原则。诺贝尔文学奖只不过是瑞典文学院颁发的诸多奖项之一,评奖委员会从来就未宣布过它是文学界的最高奖项,只是它的相对客观性、评奖原则的独特、评奖程序的严格以及奖金的丰厚而成了二十世纪世界文坛上的第一大奖。

那么究竟什么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标准和原则呢?它的评选程序究竟有何独特之处呢?按照评奖委员会主席埃斯普马克教授的说法,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主要根据这样几个原则:(1)授给文学上的先驱者和创新者;(2)授给不太知名、但确有成绩的优秀作家,通过授奖给他/她而使他/她成名;(3)授给名气很大、同时也颇有成就的大作家。同时也兼顾国别和地区的分布。尤其是最后一条原则就导致了该奖的成功与失误同时并存因而许多获奖者都颇有争议的情况出现。

根据和埃斯普马克有过交往的瑞典文学专家李之义先生的披露以及我本人的考察,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程序确实有其独特之处,诺贝尔评奖委员会的各位委员的工作是十分认真和细致的,有时为了仔细研究一位可能获奖的候选人,个别评委甚至花上十多年的时间读完该作家的所有作品和所能见到的评论文章,然后写一份论证报告提交委员会。但这样的努力往往会由于该作家的早逝而夭折。这种独特的程序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首先,它不接受个人的申请,这就戳穿了某些人借口“自己未申报”诺贝尔奖而未失去了机会的谎言。一般的情况是,每年获奖者的有关推荐建议应在2月1日前报送诺贝尔评选委员会,当然建议不是必须附带理由。瑞典文学院的院士、其他国家的相应机构的院士、大学的文语言学教授、过去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各国的作协,都有资格推荐。我本人就曾收到过瑞典文学院邀请我推荐作家的信函。评选委员会每年大约可收到300份推荐,最多时据说甚至达到2000份推荐。4月,这份名单缩小到20个左右;9月,名单缩小到5人。某个候选作家获奖与否,与瑞典文学院十八名院士中有无专人研究有相当的关系,而这十八名院士是终身制,去世一名补进一名。当然他们不可能把世界各国的优秀作品读遍,其中不少作品得借助于英文及其他主要欧洲语言译本。因此对于一位非欧美作家能否获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作品有没有主要的西方语言,尤其是英语,的译本。试想,如果高行健的代表作《灵山》没有英文译本,不用说他不可能获得2000年度的诺贝尔奖,甚至他的中文原作都只能长期堆在书店里。

当然,考虑到瑞典文学院院士中长期没有懂中文者,文学院于80年代初补选了著名汉学家和中国文学翻译家马悦然为院士。但迄今除了华裔法国作家高行健外,仍没有一位中国本土作家获奖。据我所知,确曾有不少人入围,如文革期间的老舍,80年代的沈从文和北岛,90年代的王蒙等。而获得提名并进入大名单的则包括林语堂、闻一多、艾青等。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就是,评奖委员本身的文学修养和对新理论思潮的接受程度也决定了他们能否鉴别出真正有着理想主义倾向并能在未来的文学史上占有一席的大作家。正如埃斯普马克所坦言的,早期的评奖委员们大都比较保守,远离当时的现代主义文学运动,因而致使不少文坛大师被遗漏。可以说,现任的十八位院士都是有着精英意识的文学家或研究者,他们有着一定的超前意识,及时地追踪新的理论思潮,把握主要的文学创作倾向,因而致使不少获奖者能够脱颖而出,迅速地成为当代文学研究者研究的对象。我们若考察近20 多年来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情况,便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然而却不无其内在规律的现象:80年代以来的获奖者大多数是后现代主义作家,90年代前几年则当推有着双重民族文化身份的后殖民作家,到了90年代后半叶,大部分则是流散作家。把握这一内在规律,也许有助于我们对未来的获奖作家作出相对准确的判断。至于中国本土作家何时能获奖,我的感觉是,最近一、二十年来,瑞典文学院特别重视中国当代文学的创作,年逾古稀的马悦然以及新一代瑞典汉学家们不断地邀请一些年富力强的中国作家访问瑞典,更为年轻的翻译家则及时地组织翻译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品。可以预见,中国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了。我认为,我们既不可对这一奖项盲目崇拜,也不可忽视它的相对客观性和公正性,这样才有利于中国文学的精髓真正为世人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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