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晓原:高罗佩《秘戏图考》与《房内考》之得失及有关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193 次 更新时间:2023-02-24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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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原 (进入专栏)  

荷兰职业外交官高罗佩(R. H. van Gulik),(1)因撰写《秘戏图考》(2)及《中国古代房内考》(3)两书而驰名欧美与东方,由此奠定他作为汉学家的学术和历史地位。两书先后问世迄今已数十年,在此期间这方面的研究已有许多新进展;则今日回顾高氏两书,就其得失及有关问题作一专题研讨,既有必要,亦饶有趣味。


一、“两考”缘起,及其作意、内容与结构


高氏生前先后在世界各地出版论著、小说、译作及史料凡十六种(4),从这些出版物足可想见其人对古代中国及东方文化兴趣之深、涉猎之广。其中在欧美最为风靡者为高氏自己创作之英文系列探案小说《狄公案》,(5)自1949年出版起,至今在美、英等国再版不绝。书中假托唐武周时名臣狄仁杰,敷演探案故事,致使“狄公”(Judge Dee)在西方读者心目中成为“古代中国的福尔摩斯(S. Holmes)”。高氏对古代中国社会生活、风俗民情及传统士大夫生活方式之深入理解,在《狄公案》中得到充分反映——此为撰写“两考”必不可缺之背景知识。

《房内考》原版书影


“两考”之作,据高氏自述,发端于一“偶然事件”。(6)高氏在日本购得一套晚明春宫图册《花营锦阵》之翻刻木版(7)——中国色情文艺作品收藏家在日本不乏其人,高氏也热衷于搜藏及研究晚明色情文艺,认为这套印版价值甚高,遂着手将其印刷出版。起先只打算附一篇关于中国春宫图艺术的概论,及至动笔撰写,始觉洵非易事,还须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古代性生活、性习俗等方面的知识;因感到在此一领域并无前人工作可资参考,(8)高氏只好自己来作“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功夫,于是有《秘戏图考》之作,1951年印行。数年后,此书在学术界引起一些反响与争论(参见本文第五节),高氏自己也发现了一些新的相关资料,方思有所修订,适逢荷兰出版商建议他撰写一部“论述古代中国之性与社会”的、面向更多读者的著作,于是有《中国古代房内考》之作。(9)


《秘戏图考》全书共三卷。


卷一为“一篇汉至清代中国人性生活之专论”,又分为三篇。上篇为中国古代与性有关的文献之历史概述;中篇为中国春宫图简史;下篇为《花营锦阵》中与图对应之二十四阙艳词的英译及注解,主要着眼于西人阅读时的难解之处。


卷二为“秘书十种”,皆为高氏手自抄录之中文文献。第一部分系录自日本古医书《医心方》卷二十八之“房内”、中医古籍《千金要方》卷二十七之“房中补益”,以及敦煌卷子伯二五三九上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10)第二部分为高氏搜集的明代房中书《纯阳演正孚祜帝君既济真经》《紫金光耀大仙修真演义》《素女妙论》,以及一种残页《某氏家训》。第三部分为两种春宫图册《风流绝畅图》《花营锦阵》之题辞抄录。又有“附录”,抄录若干零星相关史料,最重要者为四种色情小说《绣榻野史》《株林野史》《昭阳趣史》及《肉蒲团》中的淫秽选段。


卷三即全书最初方案中的主体——《花营锦阵》全册(二十四幅春宫图及各图所题艳词)。此外在卷一中,还有选自其他春宫图册的春宫图二十幅,其中十幅系按照晚明春宫图木刻套色彩印工艺在日本仿制而成。(11)


考虑到《秘戏图考》后两卷内容不宜传播于一般公众之中,高氏未将该书公开出版,仅在东京私人印刷五十部。全书自首至尾,所有英、汉、梵、日等文,皆由高氏亲笔手书影印。高氏将此五十册《秘戏图考》分赠世界各大图书馆及博物馆。他认为“此一特殊专题之书,只宜供有资格之研究人员阅读”。(12)他后来公布了此书收藏单位的名录,但只包括欧美及澳洲之三十七部,而“远东除外”。(13)根据现有的证据,中国未曾获赠。


《房内考》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秘戏图考》卷一那篇专论的拓展和扩充。他打算“采用一种视野开阔的历史透视,力求使论述更接近一般社会学的方法”,(14)意欲使两书能相互补益,收双璧同辉之功。《房内考》分为四编,用纵向叙述之法,自两周依次至明末,讨论古代中国人之性生活及有关事物。为使西方读者对所论主题易于理解,还随处插叙一些王朝沿革、军政大事之类的背景知识。因《房内考》面向大众公开出版,书中没有淫荡的春宫图、色情小说选段、全篇的房中书等内容;若干事涉秽亵的引文还特意译为拉丁文。


二、“两考”成就及有价值之论点


由上文所述,已可略见高氏其人对于中国古代文化有甚深切之浸润及理解体验,因而高氏与其他西方汉学家相比,甚少“隔”之病。故“两考”不仅成为开创之作,其中还多有高明的见解与论断。


“两考”之前,对于古代中国人性生活的专题论著,在西方可说是完全空白。既无客观之作,自然误解盛行,那些涉及此事的西人著作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中国人在性生活方面是光怪陆离、荒诞不经,性变态广泛流行,要不就是女人的小脚或是色情狂……西人如此,犹可以文化隔阂解之,然而求之于中土,同类论著竟也是完全空白,就不能不使人浩叹中国人在这方面禁锢之严、忌讳之深了。(15)正因如此,高氏“两考”之作虽难尽美,但开创之功已是无人可比。(16)而直至今日,“两考”仍是西方性学及性学史著作家了解中国这方面情况之最主要的参考文献,也就毫不奇怪了。(17)


“两考”中不乏高明见解及有价值之论述,特别值得捐出者有以下数端:


甲、房中术为中国多妻家庭所必需


高氏确认中国古代是通行一夫多妻家庭制度的,至少上层社会是如此——他认为这一点是如此显而易见,以至无须进行论证。(18)在此一正确认定基础之上,高氏能够对一些重要而奇特的历史现象作出圆通的解释。其中最特出者为房中术。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的基本原则是要求男子能“多交不泄”,即连续多次性交而不射精,甚至达到“夜御九女”的境界;这一原则垂两千年而不变。高氏指出,这是由于在多妻制家庭中,男性家主必须让众多妻妾都得到适度的性满足,始能保证家庭和乐:


这些房中书基本上都属于指导正常夫妻性关系的书。我说“正常”,当然是指相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来说的正常。这些材料中谈到的夫妻性关系必须以一夫多妻的家庭制度为背景来加以考虑。在这种制度中,中等阶层的男性家长有三四个妻妾,高于中等阶层的人有六至十二个妻妾,而贵族成员、大将军和王公则有三十多个妻妾。例如,书中反复建议男子应在同一夜里与若干不同女子交媾,这在一夫一妻制的社会里是鼓励人们下流放荡,但在中国古代却完全属于婚内性关系的范围。房中书如此大力提倡不断更换性伙伴的必要性,并不仅仅是从健康考虑。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因为得宠与失宠会在闺阁中引起激烈争吵,导致家庭和谐的完全破裂。古代房中书满足了这一实际需要。(19)


为了让众多妻妾都能得到性满足,男子必须掌握在性交中自己不射精却使女方达到性高潮的一套技巧。房中术理论中的“采补”、“采战”等说,也都可溯源于此。高氏从多妻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来说明房中术的原则及其在古代中国之长期流行,自然较之将房中术说成“古代统治阶级腐朽糜烂的生活所需”、“满足兽欲”、或者“中国古代重视房中保健”等,要更深刻而合理得多。


乙、“后夫人进御之法”精义


《周礼·天官家宰》“九嫔掌妇学之法”郑立注中有如下一段:


自九嫔以下,九九而御于王所。……卑者宜先,尊者宜后。女御八十一人当九夕,世妇二十七人当三夕,九嫔九人当一夕,三夫人当一夕,后当一夕。


古今学者严重误解上引这段郑注者,不乏其人。主要的误解在将“御”字理解为现代通常意义上的性交,遂谓在一月之内天子要性交242次,(20)断无可能;顾颉刚斥之为“经学史上的笑话”,不料自己反倒闹出笑话。(21)其实这里“御”可理解为“待寝”,未必非逐个与天子性交不可:即便真的“雨露承恩”,天子也必行房中之术,依“多交不泄”之法,故“夜御九女”确有实践的可能。(22)高氏并未提及这些误解(很可能他并未见到),但他根据对房中术理论的理解,为此事提出了极合房中术之旨的解释:


低等级的配偶应在高等级的配偶之前先与王(按即天子)行房交媾,并且次数也更多。而王后与王行房则一月仅一次。这一规定是根据这样一种观念;……即在性交过程中,男人的元气是由女人的阴道分泌物滋养和补益。因此只有在王和低等级的妇女频繁交媾之后,当他的元气臻于极限,而王后也最容易怀上一个结实聪明的王位继承人时,他才与王后交媾。(23)


高氏对“后夫人进御之法”的解释,较之前人仅从郑注中谈及月相而望文附会,(24)无疑深刻合理得多,至少更具实证色彩。


丙、古代中国人性行为非常健康


高氏曾寓目中国春宫画册十二种,共三百余幅,他统计了其中所描绘的性行为姿势,得到如下结果:(25)



高氏认为,“性学家会同意上表是健康性习惯的良好记录”。(26)他认为古代中国人很少有变态性行为——在传世的房中书中未见这方面的任何讨论,其他文献中也极少这类记载。(27)只有女性同性恋(lesbianism)在他看来似乎是一个例外:


在一个大量女子被迫密近相处的社会中,女性同性恋似乎相当常见。……女性同性恋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有时甚至被鼓励。(28)


此处高氏仍立足于对古代中国上层社会多妻制的考虑。


尽管高氏对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了解主要限于春宫图,而且他也未能注意到在浩瀚的中国古籍中其实可以找到相当多的性变态记载,(29)但是他下面的论证仍不失其雄辩合理:春宫图本有煽情之首,画家自当竭尽其想象力以作艺术之夸张,况且晚明时代正值一部分士大夫放荡成风,而三百余幅春宫图中仍未画出多少变态性行为——勉强要算,也仅有口交、肛交和女性同性恋三种,可见古代中国人性行为的主流是很正常而健康的。(30)这一结论就总体而言是正确的。


丁、士大夫狎妓动机


高氏对于古代中国士大夫与妓女(通常是艺妓之类较高等的妓女)的交往,所涉史料虽不甚多,却有颇为真切的理解。他认为在这种交往中肉欲的满足“是第二位的因素”,而许多士大夫与艺妓交往甚至是为了“逃避性爱”,高氏论此事云:


浏览描写这一题材的文学作品,你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除必须遵守某种既定社会习俗外,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性爱,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关系。……他们渴望与女子建立一种无拘无束的朋友关系,而不必非导致性交的结果不可。(31)


高氏的理由是:能够交往高等妓女的士大夫,家中多半也妻妾成群,不仅不存在肉欲不得满足的问题,相反还必须维持“出于义务的性关系”,有时殆近苦役。高氏此说,因特别强调了一个方面,听起来似乎与多年为大众所习惯的观念(狎客渔色猎艳荒淫无耻,妓女水深火热苦难无边)颇相冲突,但考之史实,实近于理。古代中国社会中,受过最良好文学艺术教养的女性群体,通常既不在良家妇女,也不在深宫后妃(个别例外当然会有),而在上等艺妓之中:故士大夫欲求能够诗酒唱和、性灵交通之异性朋友,舍此殆无他途。(32)在这类交往中,狎客与妓女之间仍存在着某种“自由恋爱”的氛围——性交既不是必须的,尤其是不可强迫的。(33)


戊、关于“清人假正经”


高氏在“两考”中多次抨击清朝人的“过份假正经”(excessive prudery)。例如:


中文著作中对性避而不谈,无疑是假装正经。这种虚情矫饰在清代一直束缚着中国人。……他们表现出一种近乎疯狂的愿望,极力想使他们的性生活秘不示人。(34)


他将他所见中国书籍中对性讳莫如深的态度(其实并非全是如此)也归咎于清人的“假正经”;甚至认为“清朝士人删改了所有关于中国性生活的资料”(35)。


尽管中国人对性问题的“假正经”未必从清代方才开始,(36)这种“假正经”也远未能将道学家们看不顺眼的书籍删改、禁毁净绝,但高氏的抨击大体而言仍十分正确。高氏有感于清代士人每言“男女大防之礼教”自古而然,两千年前即已盛行,遂自陈《房内考》的主旨之一,“就是要反驳这种武断的说法”(37)。高氏的这一努力,对于历史研究而言固是有的放矢,就社会生活而论且不失其现实意义。(38)


己、道教与密宗“双修术”之关系


高氏在《秘戏图考》中已经注意到,中国道教房中采补双修之术(特别是孙思邈《千金要方·房中补益》所述者),“与印度密教文献和一些似以梵文史料为基础的文献中所说明显相似”。(39)他对此作了一些讨论,但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尚无明确看法。十年后在《房内考》中,他对此事的论述发展为一篇颇长的附录,题为“印度和中国的房中秘术”,其中提出一种说法,认为早在公元初就已存在的中国房中秘术曾“理所当然”地传入印度,至公元七世纪在印度站住了脚,被吸收和采纳。关于双方的承传,高氏的结论是:


中国古代道教的房中秘术,曾刺激了金刚乘在印度的出现,而后来又在至少两个不同时期以印度化形式返传中土。(40)


这两次返传,一次是指密教在唐代之传入,一次则以喇嘛教形式在元代传布于中土,两者都有男女交合双修的教义与仪轨。


高氏此说的主要价值,在于指出了中国道教房中双修之术与密宗金刚乘、印度教性力派(二者常被统称为“但特罗”,即Tantrism)双修之术有相同之处。至于印度房中双修秘术来自中国之说,则尚未能就成定论,因为印度秘术的渊源也很久远。(41)


最后可以提到一点,自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在20世纪上半叶盛行之后,颇引起一些西方学者将之应用于历史研究的兴趣,在汉学家当中也不乏此例。(42)然而高氏在“两考”这样专门研究性文化史的著作中,倒是连弗洛伊德的名字也从未提到,书中也看不见受精神分析学说影响的迹象。


三、《房内考》总体上之欠缺


对于高氏“两考”,如作总体评分,则《房内考》反逊于十年前之《秘戏图考》。因《秘戏图考》涉及领域较窄,所定论题较小,只是讨论晚明色情文艺及其历史渊源,高氏对此足可游刃有余。而且书中对于春宫图册及其印版、工艺等方面的详细考述,又富于文化人类学色彩,极具实证研究的价值。但到《房内考》,所设论题大大扩展,高氏“起家”于春宫图之鉴赏,对于中国古代其他大量历史文献未能充分注意和掌握运用,因此难免有些力不从心。此外,无可讳言,高氏在社会学、史学、性学等方面的学识与理论素养,对于完成《房内考》所定的庞大论题来说是不太够的。


《房内考》对史料掌握运用的欠缺,大略可归纳为三方面,依次如下:


其一为哲学与宗教典籍。先秦诸子或多或少都注意到性问题,而以儒家经典对此最为重视。高氏仅注意到《礼记》中的一些材料,并搜集了《左传》中的若干事例,但未作任何深入分析;其他大量史料皆未涉及。道教中的材料,高氏注意较多。(43)佛教虽被视为禁欲的宗教,但佛典中也以一些独特的角度(如为禁欲而定的戒律、“以欲钩牵而入佛智”等)涉及性问题。高氏对这些都未加注意,只是将目光集中于金刚乘的双修术上。


其二为历朝正史。史官虽各有偏见和忌讳,但并未在正史中完全回避与性有关的问题。就性与社会、政治等方面关系而言,正史中大量材料,是其他史料来源无法替代或与之相比的。这方面的史料高氏几乎完全未加注意;造成如此严重的资料偏缺,令人奇怪,因为以高氏的汉学造诣和条件,他应该很容易了解这方面的史料。看来高氏从鉴赏晚明春宫图入手而进入这一领域,虽然能见人之所罕见,却也从一开始就局限了他的目光。


其三为浩如烟海的稗官野史,包括文人的杂记、随笔、志怪小说之类。这类作品在题材上几乎没有任何限制,由于多属私人游戏笔墨。因而政治或道德方面的忌讳也少。许多文人私下所发表的对性问题的看法和感想,许多关于性变态的记载,以及关于娼妓业的社会学史料,都保存在稗官野史之中。在这方面,高氏只注意到了极小的一部分,而且所引材料也缺乏代表性。此外对于反映文人个人精神世界的大量诗文,高氏也只是偶尔提到个别例子(如薛涛、鱼玄机的诗,此等处高氏有点猎奇之意),基本上未能掌握运用。


最后,在评价“两考”相互间高下时,有一点必须指出,即《房内考》中几乎所有重要论点都已在《秘戏图考》中出现,《房内考》只是增述了有关史料和外围背景。对于论题专门的《秘戏图考》而言,这些重要论点(参阅本文第二节)足以使该书显得厚重、渊博;但对于论题庞大的《房内考》而言,这些论点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处理起来就有“吃力不讨好”之虞了。


四、“两考”具体失误举例


“两考”为开创性之研究,况且高氏以现代外国之人而论古代中国之事,则书中出现一些具体失误,自在情理之中。兹举证若干例,以供参考:


高氏认为“中国社会最初是按母权制形式(matriarchal pattern)组成”(44),但是现代人类学理论普遍倾向于否认这种制度的真实性,因为迄今尚未在人类历史上发现任何母权制社会的确切证据;在中国古代也没有这样的确切证据。(45)


高氏在《房内考》中引述《左传·哀公十一年》卫世叔离婚一事时,将“侄娣来媵”之“娣”误解为侄之妹,而实际上应是妻之妹。(46)


又同书中高氏引述《世说新语·贤媛》记山涛之妻夜窥嵇康、阮籍留宿事,说这是山涛妻想验证嵇、阮之间有无同性恋关系(47),未免附会过甚。


高氏有时年代错记、引文有误,这类小疵此处不必一提,(48)也无伤大局。但他也时常出现不该有的“硬伤”。


比如他搜集、研读中国古代房中书甚力,却一再将《玉房秘诀》中“若知养阴之道,使二气和合,则化为男子;若不为男子,转成津液流入百脉……”这段话误解为“一个女人如何在交合中通过采阳而改变性别”(49),并与“女子化为男子”之说扯在一起。(50)然而只需稍稍披阅《玉房秘诀》等高氏经常引用的房中书,就可明白上面那段话,是说男精可在子宫内结成男胎,(51)若不结胎,也能对女方有所滋养补益。


春宫图的评述、鉴赏,应是高氏无可争议的“强项”,然而他在这方面也有令人不解的硬伤。最突出的一例,是在谈到春宫图册《花营锦阵》第四图时,高氏描述其画面云:


一个头戴官帽的男子褪下了裤子,姑娘(此处高氏原文为girl)的裤子则脱在桌上。姑娘的一只靴子已脱落。(52)


然而检视《秘戏图考》中所印原图,这个所谓的“姑娘”穿的却是男式靴子,脱落了靴子的那只脚完全赤裸着,是一只未经任何缠裹摧残的健康天足。这样问题就大了:因为按晚明春宫图的惯例,女子必定是缠足,而且在图中女子全身任何部位皆可裸露描绘,只有足绝不能裸露;对于这一惯例高氏知之甚稔,并不止一次强调指出过,例如他说:


我尤其要指出中国人对表现女性裸足的传统厌恶。……只要让读者知道女子的裸足完全是禁忌就够了。即使最淫秽的春宫版画的描绘者也不敢冒犯这种特殊禁忌。(53)


既然如此,此《花营锦阵》第四图(高氏指出它是从另一春宫图册《风流绝畅》中移补而来)就不可能是描绘男女之间的事。事实上它描绘的是两男肛交,其题词《翰林风》也明确指示是如此。(54)高氏之误,可能是因原图上那少年梳了女式发型而起——其实这种换妆在当时并不罕见,《金瓶梅》中就有确切的例证。(55)


又如高氏推测“明朝以前的春宫画卷似乎一种也没有保存下来”(56),这只是他未曾看见而已。例如在敦煌卷子伯二七〇二中就有线描春宫图(当然不及晚明的精美),照理他不难了解。(57)


《花营锦阵》第四图


再如,高氏寓目晚明春宫图如此之多,却偏偏忽略了《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约刊于1630年前后)中几十幅有春宫内容的插图(58)——这些插图中人体比例之优美、线条之流畅,远胜于高氏推为上品的《鸳鸯秘谱》《花营锦阵》等画册。


五、“两考”与李约瑟及“上海某氏”


李约瑟撰写《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第二卷时,见到高氏赠送剑桥大学图书馆的《秘戏图考》。他不同意高氏将道教采阴补阳之术称为“性榨取”(sexual vampirism),遂与高氏通信交换意见。李约瑟后来在其书“房中术”那一小节的一条脚注中述此事云:


我认为高罗佩在他的书中对道家的理论与实践的估计,总的来说否定过多;……现在高罗佩和我两人经过私人通信对这个问题已经取得一致意见。(59)


高氏似乎接受了李氏的意见,他在《房内考》序中称:


《秘戏图考》一书中所有关于“道家性榨取”和“妖术”的引文均应取消。(60)


然而高氏在同一篇序中又说:新的发现并未影响《秘戏图考》中的主要论点,“李约瑟的研究反倒加强了这些论点”(61)。而且《房内考》在谈到《株林野史》《昭阳趣史》等小说时,仍称它们的主题是“性榨取”——只是说成“古房中书的原理已沦为一种性榨取”(62),算是向李氏的论点有所靠拢。


《秘戏图考》至少八处提到一位“上海某氏”,此人是春宫图和色情小说之类的大收藏家。高氏书中谈到的《风流绝畅》《鸳鸯秘谱》《江南消夏》等春宫图册都是参照他所提供的摹本复制;他还向高氏提供了明代房中书《既济真经》、小说《株林野史》等方面的版本情况。


对于他们之间的交往,高氏记述了不少细节,如关于春宫图册《鸳鸯秘谱》的摹本:


该摹本是上海某收藏家好意送我的。他每幅图都让一个中国行家备制了六个摹样,一个表现全图,另外五个是每种不同颜色的线条的合成。他还送给我一个配图文字的摹本,以示书法风格。……我尤其要感谢这一慷慨襄助。(63)


此人还告诉高氏,《鸳鸯秘谱》中有六阕题词与小说《株林野史》中的相同,但是:


不幸的是,在他赠给我一份关于那部画册的内容和词后署名的完整目录之前,我们的通信中断了。(64)


由于此人要求高氏为其姓名保密,所以高氏在书中始终只称之为“上海某氏”、“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收藏家”,等等。至今尚未能确考此神秘人物究竟为谁,(65)也不知在此后中国大地掀天巨变中,特别是在“文革”十年浩劫中,此人和他的珍稀收藏品是何种结局?(66)


六、关于“两考”中译本


“两考”问世之时,正值我国闭关锁国,《秘戏图考》未曾获睹自不必言,《房内考》原版是否购入也颇成问题。(67)信息是如此隔膜,以至“文革”结束后,有的饱学之士闻有高氏之书,仍如海外奇谈。(68)所幸近年中外文化交流日见活跃,“两考”已相继出版中译本(1990、1992,详见本文注(2)、(3))。


如仅就此两中译本而言,《房内考》的价值要超过《秘戏图考》。首先,在《房内考》全译本已经出版的情况下,再出现在这个《秘戏图考》中译本意义不大——该译本已删去全部《花营锦阵》和其他所有真正的春宫图,以及所有的色情小说选段。那篇专论现在成了主体,而这篇专论中的几乎所有主要论点和内容在《房内考》中都有,且有更多的发挥和展开。再说高氏当初欲令“两考”相互补充,就在于《秘戏图考》中有春宫图和原始文献,今既删去,就无从互补了。其次,在编校质量上,《秘戏图考》中译本也有欠缺。比如对所引古籍的句读标点,高氏手抄原版也有几处小误,但中译本有时却将高氏原不误者改误;(69)又如多处出现因形近而误之错字,等等。


鸣谢


特别感谢台湾黄一农、许进发两先生惠然帮助提供珍贵资料。


原载《中国文化》第11期,北京—香港—台北(1995)


注释

(1) 高氏1910年生于荷兰,3—12岁随其父(任军医)生活于印度尼西亚,种下热爱东方文明之根芽。中学时自习汉语,1934年入莱顿(Leiden)大学攻法律,但醉心于东方学,修习汉语、日语及其他一些亚洲语言文字。1935年获博士学位。此后奉派至日本任外交官。高氏四处搜求中国图书字画、古玩乐器,并成珠宝鉴赏家;通书法及古乐,能奏古琴,作格律诗。1942—1945年间在华任外交官,与郭沫若、于右任、徐悲鸿等文化名流交往。高氏渴慕中国传统士大夫的生活方式,自起汉名高罗佩,字忘笑,号芝台,名其寓所曰“犹存斋”、“吟月庵”;并于1943年娶中国大家闺秀水世芳为妻。1949年又回日本任职。此外还曾于华盛顿、新德里、贝鲁特、吉隆坡等处任外交官。1965年出任驻日大使,1967年病逝于荷兰。


(2) 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 with an Essay on Chinese Sex Life from the Han to the Ch'ing Dynasty, B. C. 226-A. D. 1644. Privately published in fifty copies,Tokyo,1951。《秘戏图考》为高氏自题之中文书名。中译本:《秘戏图考》,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


(3) Sexual Life in Ancient China,a Preliminary Survey of Chinese Sex and Society from Ca. 1500 B. C. till 1644 A. D. . Leiden: E. J. Brill, 1961, 1974。《中国古代房内考》为高氏自题之中文书名。中译本:《中国古代房内考》,李零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内部读物);更正式的版本:商务印书馆,2007。


(4) 高氏十六种出版物一览如下:


1、《广延天女,迦梨陀娑之梦》(Urvasi, a Dream of Kalicasa,梵文英译),海牙,1932。


2、《马头明王诸说源流考》(Hayagriva, the Mantrayanic Aspect of Horse-cult in China and Japan, with an Introduction on Horse-cult in India and Tibet);莱顿,1935。此即高氏之博士论文。


3、《米芾论砚》(米芾《砚史》之英译及注释),北平,1938。


4、《中国琴道》(The Lore of the Chinese Lute),东京,1940。


5、《嵇康及其〈琴赋〉》(Hsi K'ang and His Poetical Essay on the Lute);东京,1941。


6、《首魁编》(中文日译),东京,1941。


7、《东皋禅师集刊》,重庆,1944。


8、《狄公案》(Dee Goong An);东京,1949。


9、《春梦琐言》(Tale of a Spring Dream),东京,1950.明代色情小说,高氏据其在日本所搜集之抄本印行。


10、《秘戏图考》。


11、《中日梵文研究史论》(Siddham, 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Sanskrit Studies in China and Japan),那格浦尔(Nagpur,印度),1956。


12、《棠阴比率》(英译及注释),莱顿,1956。


13、《书画说铃》(英译及注释),贝鲁特,1958。


14、《中国绘画鉴赏》(Chinese Pictorial Art as viewed by the Connoisseur),罗马,1958。


15、《中国古代房内考》。


16、《长臂猿考》(The Gibbon in China, An essay in Chinese animal lore),莱顿,1967。


(5) 《狄公案》系列共中篇15部,短篇8部,在大陆已有中译全本,译者为陈来元、胡明。译文仿明清小说笔调,流畅可读。陈、胡两氏之中译本在大陆又有多种版本,较好的一种为山西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86。近年且有将《狄公案》故事改编为同名电视连续剧者,然去高氏原著中典雅意境颇远。盖高氏《狄公案》之作,既借用西方探案小说之技巧,并渗有西方之法律、价值观念,同时又济之以对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之体察玩味,颇有中西合璧之妙。


(6) 《秘戏图考》。


(7) 《花营锦阵》原为蓝、黑、绿、红、黄五色之套色木刻印本,高氏所购为单色翻刻之木版。《秘戏图考》之英文书题为《明代春宫彩印》,其实全书四十余幅春宫图中仅十幅为彩印,其余三十多幅——包括作为该书最初主体的《花营锦阵》全册二十四幅在内——皆为单色,似略有名实不甚副之嫌。


(8) 与此有关的西文著作当然也有,但高氏认为这些著作充斥着偏见与谬说,故完全加以鄙弃,谓:“在这方面我未发现任何值得认真看待的西方专著,却不期然发现一大堆彻头彻尾的垃圾。”(I found no special western publication on the subject worth serious attention, and a disconcertingly large amount of pure rubbish.)见《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XII。


(9) 见《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II-XIV。


(10) 《医心方》,日本人丹波康赖编撰(成于984 A. D.)。《千金要方》,唐初孙思邈撰。《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唐白行简撰(约作于800 A. D.):对于此一文献之专题研究,可见江晓原:《〈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发微》,《汉学研究》九卷一期(1991)。


(11) 《秘戏图考》,页XI。


(12) 同上,页X。


(13)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60。


(14) 同上,页XIV。


(15) 比如高氏曾举有名学者周一良在论文中不熟悉中国色情文献资料之事为例,感叹“甚至一个本民族的中国学者对中国的色情文献也所知甚微”,见《秘戏图考》,页102。


(16)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大陆学者始有中国性史方面的专著问世。如江晓原:《性在古代中国》(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中国人的性神秘》(北京:科学出版社,1989;台北:博远出版有限公司,1990: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3)、阮芳赋(F. F. Ruan):Sex in China(New York: Plenum Press, 1991);后两种还较多地涉及到中国现今的性问题。又有刘达临:《中国古代性文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等二三种,则仿高氏《房内考》按时代顺序而述。然而所有上述各书,或失之于简,或失之于浅,或失之于泛。欲求比高氏“两考”更上层楼之作,拙作《性张力下的中国人》或能近之。


(17) 例如美国女学者R. Tannahill有Sex in History一书,遍论世界各古老文明之性生活及习俗等,其中中国部分几乎全取材于高氏《房内考》。Tannahill此书在台湾有李意马编译本,名《人类情爱史》;在大陆有全译本,名《历史中的性》,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


(18) 实际仍有论证的必要,因为学者们在古代中国是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这一点上有明显的不同意见:潘光旦等人主张前者,吕思勉等人主张后者。一些当代著作中大多倾向于前者,主要理由是:(一)人口中男女比例之大致相等;(二)妻在法律地位上的唯一性。然而事实上,古代中国社会中长期普遍存在着相当大量的未婚及不婚人群,故(一)并不妨碍中上层社会实行多妻。(二)则是不成功的概念游戏——妻、妾、侍姬、家妓,乃至“通房丫头”,都可以是男性家主之人类学意义上的女性配偶,此为问题的实质。对于此事的详细论证,详见江晓原:《云雨——性张力下的中国人》,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页17—22。


(19)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55。


(20) 每十五日循环一周,故每月之次数为:2×(81+27+9+3+1)=242。


(21) 顾颉刚云:“(郑玄)又这般残酷地迫使天子一夕御九女,在一个月之内性交242度,这就是铁打的身体也会吃不消。”(见顾氏长文《由“丞”、“报”等婚姻方式看社会制度的变迁》。载《文史》第十四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页2)早先南来魏了翁《古今考》也说此制“每九人而一夕,虽金石之躯不足支也”。


(22) 关于前人对此事的误解及房中术与古代帝王的特殊关系,笔者将另文详论之。


(23)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7。


(24) 如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九“后夫人进御”条:“其法自下而上,像月初生,渐进至盛,法阴道也。”又云:“凡妇人阴道,晦明是其所急。……故人君尤慎之。”完全不得要领。


(25)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0。


(26) 同上。


(27) 这一说法明显不妥,因高氏对中国古籍所见终究有限。参见本文第三节。


(28) 《秘戏图考》,页148。


(29) 一些初步的线索可参见《性在古代中国》及Sex in China两书,但在笔者计划撰写的下一部书中,还将有更为全面的实证论述—笔者在中国古籍中发现的记载至少已涉及25种性变态。


(3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0。


(31) 同上,页181。


(32) 古代中国士大夫笔下所谓“兰心蕙质”、“解语花”等,皆此意也。鱼玄机、薛涛及她们与士大夫交往的风流韵事,只是这方面特别突出的例子。


(33) 自唐宋以降,大量涉及士大夫在青楼寻花访艳的笔记小说、专门记载和文学作品都证明了这一点。直到本世纪初,上海的高等妓女与狎客之间仍保持着这一“古意”,有人说“《海上花》时代上海租界的高等妓院里却推行一种比较人道的卖淫制度”(施康强:《众看官不弃〈海上花〉》,《读书》1988年11期),其实自古而然也。《海上花》指《海上花列传》,全书初版于1894年,大陆有现代版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34)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


(35) 《秘戏图考》,页102。


(36) 这种“假正经”大致从宋代起渐成风气,此后有愈演愈烈之势。


(37)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I。


(38) 无可讳言,当代中国人在某些性问题上的处境,甚至还不如古人。


(39) 《秘戏图考》,页82。


(4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56。


(41) 若将此未定之论许为高氏“三大贡献”之一(柯文辉:《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读〈中国古代房内考〉有感》,《世纪》1993年2期),则言过其实,非通论也(柯文中还有多处其他不通之论)。


(42) 例如,有谓屈子美人香草之喻为同性恋之寄托者;有谓孟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暗示“恋母情结”之家庭三角关系者。更有某德裔美国汉学教授以性象征串讲中国古诗,奇情异想,出人意表,如讲柳宗元《酬曹待御过象县见寄》:“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造驻木兰舟,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谓:“木兰舟者,女阴之象征也(形状相似),而骚人驻其上,即男女交媾之图像也。”参阅张宽:《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圈套》,《读书》1994年2期。


(43) 现今《道藏》中涉及房中术的那部分文献,并无太大的重要性。高氏将这一情况归咎于编《正统道藏》时对性学材料的删汰。


(44)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9。注意“母权制”(matriarchy)与“母系制”(matriliny)是不同的概念。在母系制社会中仍可由男性掌握大权。


(45) 例如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页34;童恩正:《文化人类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页333,等等,都持这样的看法。


(46)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侄娣来媵”中侄、娣与妻的辈分关系,在不少现代著作中都是语焉不详或有误解的,对此笔者有另文评论。


(47)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93。


(48) 在《房内考》李零等的中译本中,不少这类小疵已被细心注出。


(49) 《秘戏图考》,页42。


(5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59。


(51) 几乎所有中国古代医书、房中书在谈到“种子”时,都是着眼于如何在女子子宫中结成男胎,“弄瓦之喜”则是不值一提的细事,重男轻女,有由来矣。


(52) 《秘戏图考》,页211。


(53) 《秘戏图考》,页169—170。关于这一禁忌,还可引《肉蒲团》第三回中内容与之相发明:“要晓得妇人身上的衣服件件去得,唯有摺裤(脚带)去不得”。故在晚明春宫图中女子的小脚永远是被摺裤遮掩着的。


(54) 首二句云:“座上香盈果满车;谁家年少润无瑕……”其中“年少”一词通常都指少年男子;“果满车”用了“掷果潘郎”的典故,更表明为男子无疑。


(55) 《金瓶梅》第三十五回“西门庆为男宠报仇,书童儿作女妆媚客”:“玳安……要了四根银簪子,一个梳背儿,面前一件仙子儿,一双金镶假青石头坠子,大红对衿绢衫儿,绿重绢裙子,紫销金箍儿。要了些脂粉,在书房里搽抹起来,俨然就如个女子,打扮得甚是娇娜。”


(56) 《秘戏图考》,页153。


(57) 西方汉学家要了解敦煌卷子中伯卷、斯卷等材料,当时仍远比中国学者方便。附带提起,高氏未能利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珍贵性学史料,虽是缺憾;但不足为高氏之病—这批史料出土时(1973年),高氏已归道山。


(58) 《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济南:齐鲁书社,1989。此本插图200幅,系据古佚小说刊行会影印本(1933)制版。


(59)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北京·上海: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页161。


(6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V。


(61) 同上,页XIII。


(62) 同上,页316。


(63) 《秘戏图考》,页174。


(64) 同上,页137。


(65) 友人樊民胜教授猜测,此人可能是周越然。周氏在20世纪40年代,据说以淫秽色情书籍之收藏闻名于上海。周氏也确实发表过这方面的文章,例如《西洋的性书与淫书》(载《古今半月刊》第四七期)等。


(66) 高氏身后留下的收藏品,包括书籍2500种,共约10000册,倒是成了他母校莱顿大学汉学院的专门收藏。其中想必包括这位“上海某氏”送给他的那些春宫图摹本。


(67) 《房内考》中译者李零在“译后记”中说,1982年前后他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见到一册,“听说是由一位国外学者推荐,供中国学者研究马王堆帛书医书部分作为参考”。


(68) 参见施蛰存:《杂览漫记·房内》,《随笔》1991年6期。


(69) 例如《繁华丽锦》中“驻马听”曲末几句(中译本页215,页219—220;原版卷一页200)、《花营锦阵》第廿一图题词末两句(中译本页263、页426;原版卷二页158—159)、《既济真经》前言之中数句(中译本页375;原版卷二页91)等多处,皆缘于对旧词曲之格律、古汉语常用之句式等未能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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