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林 吕蕴谋 赵宏图:西方对俄能源制裁特点、影响及启示
【摘要】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美欧对俄罗斯发起了一系列能源制裁,范围逐渐扩大,程度不断升级。与过去相比,此轮能源制裁范围更广、规模更大,但俄罗斯的反制力度也更大,而且制裁时机相对不利,美欧之间特别是欧盟内部分歧较大,步调不一。总体上,对俄能源制裁的声势大于实际行动。目前,乌克兰危机尚未结束,西方出于政治安全等考虑依然在制裁声势上保持强势。但由于制裁效果远低于预期,特别是自身能源困局不断加重,欧盟对俄能源制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开始出现软化和放缓迹象,石油制裁面临“大撤退”,天然气制裁或胎死腹中。虽然在近期内欧洲能源多元化步伐无疑会显著提速,但像历史上的大多数能源制裁一样,此轮对俄能源制裁最终也难逃失败的命运。从长期看,欧盟摆脱对俄能源依赖恐将遥遥无期,俄欧间最终达成某种程度的妥协和变通不可避免。
能源制裁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对俄罗斯全方位制裁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乌克兰危机爆发以来不断加码。此轮对俄能源制裁在声势、力度及规模上远超以往,但面临的阻力和反制也前所未有,实际效果远低于预期。虽然对俄罗斯经济及国际能源地缘政治的长远影响将逐渐增强,但囿于制裁本身的局限,特别是随着欧美能源经济困局日益加重,对俄能源制裁渐呈“虎头蛇尾”之势,或无果而终。不仅结束战争、颠覆政权等诸多目标是能源制裁无法承受之重,欧洲摆脱对俄能源依赖也恐遥遥无期,俄欧能源纽带将继续以某种形式维系。长期来看,能源政治化或寻求能源“脱钩”违背世界经济规律,只有扩大开放和深化合作才能更好维护能源安全。
一、西方对俄能源制裁的演进
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对俄罗斯能源制裁不完全同步于其他制裁,但也呈现出范围逐渐扩大、程度不断升级等特点。相对于煤炭和石油,欧洲对俄天然气依赖程度更重,替代难度更大,因此欧洲对俄能源制裁经历了一个从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从民间和企业层面扩展到政府层面、从煤炭逐渐拓展到油气等领域的过程。
1.1 第一阶段,项目及投资贸易限制
2022年2月21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法令承认乌克兰东部的“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为独立国家。2月22日,德国暂停了对“北溪-2”天然气管道的认证。2月23日,西方开启了对俄第一轮制裁,包括对俄杜马成员等的定向制裁和经济金融限制等。2月24日,乌克兰危机正式爆发后,第二波制裁开始涉及能源领域。一方面,制裁对俄能源投资、俄能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与俄能源行业相关服务贸易,限制对俄出口特定商品和技术。2月25日,欧盟表示将禁止向俄出售、供应、转让或出口炼油领域的特定商品和技术。另一方面,一些大型国际能源公司接连退出俄罗斯。bp、壳牌、艾奎诺、埃克森美孚等先后宣布出售在俄项目股份,退出俄油气市场。
1.2 第二阶段,美、英等禁止从俄进口能源
2022年3月8日,美国宣布禁止进口俄能源,禁止从俄罗斯进口原油和某些石油产品、液化天然气和煤炭,禁止美国对俄能源部门的新投资,禁止美国人资助或支持在俄投资能源公司等;制裁俄天然气管道项目“北溪-2”公司与人员;实施对深水油气勘探开发设备出口管制等。与此同时,英国宣布禁止进口俄原油及成品油。随后,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先后宣布禁止进口俄石油,日本、新西兰等跟随采取相应制裁措施。相对而言,美、英从俄进口能源较少,实施能源禁令相对容易。在这一阶段,欧盟国家除限制俄油气公司贷款和债务融资及对俄能源投资外,多数欧盟国家明确反对禁止进口俄能源。
1.3 第三阶段,欧盟禁止从俄进口煤炭
随着乌克兰危机的升级,特别是在美国的外交压力下,从对依赖度较轻的煤炭着手,欧盟对俄能源禁运逐渐提上日程。3月29日,波兰表示将立法禁止进口俄罗斯煤炭。4月初,西方开始对俄第五轮制裁,重点集中在能源领域。4月8日,欧盟通过了对俄罗斯煤炭资源制裁的法案,宣布禁止进口俄现货煤炭。最初欧盟提出给成员国90日过渡期,但在德国等国要求下延长至120日。8月11日,禁运开始正式生效。
1.4 第四阶段,欧盟对俄石油制裁一波三折
4月底至5月初,欧盟着手制定第六轮对俄制裁措施,石油禁运成为主要内容,欧盟提出到年底前逐步全面禁止进口俄石油。由于匈牙利、捷克等欧盟成员国反对,石油禁运方案迟迟未达成一致。5月31日,在同意给予匈牙利等国豁免后,欧盟原则上就该方案达成一致。而后因匈牙利对部分内容提出异议,协议直到6月2日才被批准,3日正式生效。欧盟决定在6个月内,停止购买俄海运原油,8个月内停止购买俄石油产品。到年底,欧盟从俄进口的石油将减少90%,并禁止为俄石油运输提供保险。不过,根据协议,依赖俄管道原油的成员国可获得临时豁免。
1.5 第五阶段,对俄能源制裁出现放缓趋势
石油禁令生效后,美欧能源危机进一步加重,俄罗斯在天然气等领域的反制也逐渐升级,西方对俄能源制裁开始出现裂缝。一是石油制裁面临“大撤退”。2022年6月,在七国集团(G7)会议上西方提出对俄石油采取限价行动,预示着在同意限制俄石油收入的同时,允许更多的石油供应进入全球市场。7月底,为“避免对全球粮食和能源安全造成潜在的负面影响”,欧盟委员会推迟将俄石油贸易排除在海运保险范围以外的制裁计划。《金融时报》评论称,欧盟正在放松对俄石油制裁,贸易公司也于近期积极咨询欧盟委员会“购买俄石油运往欧盟以外的国家”是否违反制裁。二是天然气制裁恐遥遥无期。欧盟对俄天然气高度依赖,2021年从俄进口天然气达1550亿立方米,约占进口总量的45%及消费总量的40%。2022年,欧洲天然气需求大幅增加,而替代来源短期内难以到位。特别是在俄罗斯对部分欧盟国家实施天然气断供和限供的情况下,对俄天然气制裁面临的阻力进一步加大,短期内恐难有实质性动作。2022年9月初,七国集团财长会议通过对俄罗斯石油设置价格上限的决议,但随后欧盟提出的对俄天然气限价行动因内部分歧严重而遇挫。
二、西方对俄能源制裁的主要特点
进入21世纪以来,历次西方对俄能源制裁均有明显政治意图,往往伴随着俄罗斯军事行动推进而不断升级。不过,欧盟的态度经常表现得十分犹豫和反复。2014年克里米亚危机期间,从2013年11月始至2014年7月约8个月的时间里,欧盟都未将制裁拓展到能源领域,最后的能源制裁也未触及俄罗斯能源利益的核心。与过去相比,此轮西方对俄能源制裁声势更大,涉及范围更广,但实质性动作相对有限,特别是欧盟的对俄能源制裁举步维艰。除了时机对其不利外,西方内部分歧较大,俄反制能力更强,西方承受的能源经济代价也更大。
2.1 制裁力度前所未有但时机不利
历史上西方的对俄能源制裁规模相对较小,例如2014年西方对俄制裁直接针对能源领域的措施较少,大多未触及核心行业,主要采取冻结能源行业有关个人和企业资产、将俄能源领域特定实体纳入行业制裁清单(SSI)、技术出口管制等措施。此次能源制裁不仅扩大了范围,还升级至禁止来自俄罗斯的能源进口。不过,此轮制裁时机对西方不利,难度也更大。2014年,美国页岩革命带来油气产量大增,经济疲软又致需求下降,国际油价大幅下跌,2015年底国际油价降至35美元/桶以下,2011-2013年长达3年的100美元/桶的时代终结。2021年以来国际能源市场一直处于紧平衡状态,能源制裁进一步加剧欧洲能源危机。俄能源收入远远高于上一轮制裁时期,底气更足。国际能源署(IEA)称,全球油价上涨、原油出口稳定抵销了制裁影响,2022年5月份俄石油收入反而有所增长。5月份,印度购买俄原油量比上月增长了近2倍。6月,俄石油出口量环比下降25万桶/日至740万桶/日,为2021年8月以来最低水平;但出口收入环比增长7亿美元,达到204亿美元,比2021年平均水平高40%。
2.2 内部分歧多,步调不一
西方尤其是欧洲内部对俄能源依赖程度差异大,能源制裁立场和力度也明显不同。在表面上西方“大团结”的背后,各自利益出现大分化。一是美、欧政策不一。美国对俄罗斯能源依赖小,对欧洲能源市场胃口大,不仅自己率先推出能源进口禁令,推行时间更早,涵盖范围也更广,还不断施压、怂恿欧盟等盟友及国际社会跟进,不断推动制裁“上纲加码”。而欧盟对俄罗斯能源高度依赖,对俄能源制裁则显得步履维艰,且与美国保持一定距离,特别是德国等一开始就明确拒绝对俄能源制裁。在范围上,美国能源禁令涵盖石油、液化天然气和煤炭等几乎所有化石能源,且基本一步到位,欧盟则采取从易到难、从煤到油的措施,渐进推进。二是欧盟内部分歧大。欧盟内部成员国因对俄能源依赖程度不同而态度不一。在推行第六轮制裁时,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等国一直反对禁止石油进口,导致制裁方案迟迟不能通过。斯坦福大学对俄制裁国际研究组称,欧盟对俄第六轮制裁是对俄施压的强有力武器,然而其推迟实施将使效果“打折扣”。对于以卢布进行天然气贸易结算,荷兰、波兰等国政府明确拒绝该提议,但匈牙利、德国和意大利等则相对温和。意大利总理德拉吉强调,欧洲公司以卢布结算俄天然气不违反制裁规定。三是各国内部频现反对声浪。由于制裁效果未达预期,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居高不下,美国内部面临的舆论压力不断增大,拜登的支持率跌至新低。在欧洲内部,对俄能源制裁的“双刃剑”效应日渐凸显,反对制裁的声音不断高涨。民调显示,不同意对俄实施制裁的欧洲人显著增加。此前对俄态度强硬的保加利亚开始加强与俄能源合作,德国舆论界也出现推进“北溪-2”管线审议的声音。
2.3 声势大于实际行动
乌克兰危机以来,西方频频通过各种渠道发表对俄能源制裁和摆脱对俄能源依赖等方面的强硬措辞,但“雷声大,雨点小”,实际行动上不乏各种各样的妥协和变通。2022年2月24日到4月24日,欧盟进口俄罗斯能源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倍以上。在能源禁令下,欧盟仍是5月俄出口最大目的地,占比约为43%。一是企业和民间“暗度陈仓”。制裁压力下,欧盟企业越来越多地使用模糊原产地的方法,油轮通过“曲线运输”或将俄原油同其他产地原油混合等“灰色”交易将俄油“瞒天过海”运往欧洲港口。政府也对这种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前首席经济学家西蒙?约翰逊称,石油购买量上升不仅是长期合同问题,更是因为对廉价能源的需求。二是“灵活”解释制裁条款。在对俄能源的“刚需”与经济利益驱动下,各国尤其是欧洲国家“各显神通”,想方设法采取措施绕过制裁。7月立陶宛以执行欧盟制裁为由事实上封锁俄罗斯“飞地”加里宁格勒引发欧俄紧张局势进一步升级后,欧盟委员会紧急发布声明,表示并不禁止俄与其“飞地”之间的货物运输,表现出了附条件默许的态度。在俄暂停对德供气的压力下,加拿大亦给予欧俄“北溪-1”管道零件“有限可撤销”的许可证,允许零件运回俄罗斯。三是“务实”应对俄罗斯反制。对于俄罗斯出台的“卢布结算令”,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一改之前坚决反对态度,在经济压力下逐渐“服软”,按俄罗斯的要求开设了卢布账户。德国经济部表示,如果这些公司宣称已经履行了合同,支付了欧元,就不算违反制裁制度。5月欧盟出台指导性文件,暗示企业在俄罗斯银行开户不算违背对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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